(2010年12月24日)
警察局内。
陈警官盯着屏幕上的照片,那是死者生前的照片。旁边是死者的详细资料:金夕璃,女,26岁,已婚,刚出道男演员康戎的妻子。照片中的她有着可爱的模样,空气刘海下是一双大大的眼睛和小巧的鼻梁,她嘟着嘴巴,一脸任性的样子。而金夕璃照片的旁边则是葛文华——她丈夫的母亲,一张饱经沧桑的消瘦脸庞旁是一头黄色的短发,皮肤苍白毫无血色,眼袋长长的,仿佛被拉过一般。
法医推定金夕璃于报案前晚死亡。报告结果显示,尸体内还有未被消化的面条,大约在食用后2-3个小时后被杀。依照尸体(当时菜刀插在心脏上)来看,属于他杀,作案时间在7点至10点内。身上其他部分还有一些较深的刀伤。
案发现场是在金夕璃的房间里,那是位于正汶市里的郊区,属于贫民区,而同处于郊区的还有超级富豪区,这两个区中间隔了一条短河,河两边的人互不来往。正是因为这里地处贫民区,所以市政府也懒得管理这里,摄像头无法覆盖至整片区域。要不是这件案子发生在最近刚火的康戎的妻子身上,警察局的人也不会积极着手。屋内窗户紧闭且完好无损,不像是凶手破窗而入。门把也无损坏的痕迹。现场并无明显脚印,甚至连金夕璃的脚印也消失殆尽。
据男方母亲葛文华称,早晨买完菜后回家,发现金夕璃的房门仍然紧闭,光线暗淡。她金门打开灯一看,儿妻倒在血滩里,于是立马报案。
陈警官回想起当时对话的场景。
“葛女士,对此,我们深感抱歉……”陈警官用他那一贯的说辞安慰着。
“唉!”葛文华叹着气。
“我可以问您几个问题吗?因为警方必须进一步了解整个案子。”
“嗯,不过我只能告诉你我所知道的。”她看着陈警官,摇着脑袋以表示痛惜。
“那是当然!那么我们开始吧:我想问一下,案发时,您在哪里?”
“我在外面,当时我不在家。”
“虽然不是怀疑您,但是有什么东西或者有谁可以证明这一点吗?”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希望与她对视,因为他相信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通过眼睛,他往往能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信息。
“有。我和夕夕的聊天记录可以替我作证。”经常低着头的她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便抬起头,与他对视。同时,她将手机拿出来,翻出与金夕璃的微信聊天记录。
陈警官看到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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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3号 17:12
金夕璃:妈,我饿了,我先煮饭了哦?
葛文华:夕夕,我今天有点事情哦!我就不回来吃饭了,你煮你自己的那一份就好了,不用等我。
金夕璃:好!那你注意安全,在外面也要记得吃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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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子啊……”陈警官说着,但是半信半疑。
“嗯,所以……”
“那还有其它的吗?我的意思是可以替您作证。”他继续追问道,因为他觉得微信作为证据有点勉强。
“还有啊……”她顿了顿,又说,“好像没有了哎。噢,对了!我回来的时候,和老刘唠了一会嗑。”
“好的。”
他继续问着:“葛女士,我可以冒犯地问您一个问题吗?”他没有等对方回答又自顾自地讲,“您是说您当时没有在家是吧?那您去了哪里了呢?”
“你们这样是冒犯别人的隐私吧?”
“不好意思,您有权不作回答。”陈警官自始至终都盯着她的眼睛,只见她那炯炯有神的眼睛也一直盯他,丝毫不显慌乱。他看不出任何破绽。
“嗯,谢谢你理解!反正,你们要相信我不是凶手。”
哪个凶手会说自己是凶手?凶手是不是你还由不得你判断,他想着。
“那当晚您是几点回到家的?”
“大概12点的时候。”
“您没有发现有任何异常情况吗?”
“和平时比起来没有不正常的现象,硬要说一件的话,那就说她的房间吧!”
“请问她的房间有什么不一样呢?”
“平时她都会玩手机玩到1、2点,可是在23号那天,她居然关了房间的灯。我就以为她终于玩累了,今天要早点休息。”
“在平日里,她玩手机的时候会开着房间的灯吗?她在房间的时候,会习惯性地关上门吗?”
“是的……”
“请问您的令郎康戎不是刚刚拍摄一部电视剧的吗?好像快准备发布了吧?听说正片还没出,光是预告片就已经备受关注了。”
“是的,怎么了吗?”
“噢,不不不!没有什么,我只是好奇为什么不离开贫民区,搬去好一点的地方?”
“我们原来打算等电视剧一上映就搬家的,而且我们最近一直都有在找各种中介啊。”
“噢……”
陈警官接着问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之后,便请张文华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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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她的陈词太多破绽:首先,她没有不在场证明,她只是说那天晚上她一直在外,只有一个与她很熟的店铺老板能为她证明,这有可能是事先约好的。这就说明她当时有可能在家行凶;第二,她说那天晚上是金夕璃自己做饭吃,在5点时金夕璃发短信给她说她饿了先自己煮饭吃。关于这点,完全也可以捏造:在犯案之前用某种方法获取儿妻手机刻意制造不在场证明,比如说在5点的时候骗取金夕璃的手机,发完消息之后,便删掉这几条聊天记录,不让她本人发现;第三,就算她不在家,返回后怎么会没注意到儿妻房间的异常——与往常相比过早熄灯。在这个时候,作为长辈的她应该会好奇,打开门,透过缝隙偷偷看一下她在干什么,是不是感冒了或者发生其他事情。
受害者在搬家前就被杀害,这有可能是凶手害怕密布在市中心的摄像头,故意趁地利时行凶。
至于金夕璃的丈夫当夜则没有回家,他最近在担任一部小众电视剧名为《家》的主角。各种迹象的证明将他犯罪的可能性降为零,如当晚,他正在拍摄电视剧的最后一集,摄影组以及所有的演员都为他作证。
犯罪现场的证据也将矛头指向葛文华:犯案凶器菜刀上的指纹以及散落在隐秘处的头发,这可解释为她来不及收拾。
可是为什么会来不及收拾呢?刀和头发是致命的突破点,她却故意留给警方?犯人绝不可能这么傻!陈警官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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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天里,发生一件奇怪的事情:康戎消失不见。
摄影现场。
“警官,他就是今天早上跑的。我当时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以为他就像平时一样出去晨跑而已……”导演说着。
另一个不知是担任什么职位的男人前来插嘴:“我知道!我告诉了他那则杀人案。他听说是他老婆死了之后,就发了疯似的到处乱跑乱叫,最后跑了出去。”
“难怪早上这么吵!”导演一边回忆着一边说。
“后来,我们就联系不到他了。我们去他家找过他,他的母亲说他没有回来过。我们也到处询问路人有没有在路上遇到他,他们都说没有……”
“妻子被杀,丈夫失踪了吗?既然不是丈夫杀的(已证实),那会是谁呢?他或她应该希望看到这一幕吧?”陈警官在回局的路上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