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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九六九——一九七三

喜欢听人讲陌生的地方,近乎病态地喜欢。

有一段时间——十年前的事了——我不管三七二十一,逢人就问其生身故乡和成长期间住过的地方的事。那个时代似乎极端缺乏愿意听人讲话那一类型的人,所以无论哪一个都对我讲得十分投入。甚至有素不相识的人在哪里听说我这个嗜好而特意跑来一吐为快。

他们简直像往枯井里扔石子一样向我说各种各样——委实各种各样——的事,说罢全都心满意足地离去了。有的说得洋洋自得,有的则怒气冲冲,有的说得头头是道,有的则自始至终不知所云。而说的内容,有的枯燥无味,有的催人泪下,有的半开玩笑信口开河。但我都尽最大努力地洗耳恭听。

原因固然不得而知,反正看上去人人都想对一个人,或者对全世界拼命传达什么。这使我联想到被一个挨一个塞进纸壳箱里的猴群。我把这样的猴们一只只从箱里取出,小心拍去灰尘,“砰”一声拍打屁股放归草原。它们的去向我不知道,肯定在哪里嚼着橡实什么的,然后一只只死掉——命运是奈何不得的。

这的的确确是一桩事倍功半的活计。如今想来,假如那年举办“热心听他人讲话者世界大赛”,毫无疑问我将荣获冠军。作为奖品,大概至少能得到一盒炊用火柴。

我的交谈对象中有一个火星出生的和一个土星出生的。两人的话给我以极深的印象。最先讲的是土星。

“那里嘛……冷得不得了。”他呻吟似的说,“一想都发、发晕。”

他属于某个政治性团体,该团体占据了大学校园的九号楼。他的座右铭是“行动决定思想,反之则不可”。至于什么决定行动,却无人指教。可九号楼里有饮用水冷却器、电话和洗澡的热水,二楼甚至有蛮别致的音乐室,里边有两千张唱片和“剧院之声”A5音响系统,堪称天堂(较之有一股自行车赛场厕所那种味道的八号楼)。他们每天早上用热水齐刷刷地刮去胡须,下午兴之所至地一个接一个打长途电话,到了晚上聚在一起听唱片,以至秋天结束的时候他们个个成了西方古典音乐爱好者。

十一月间一个天晴气朗的午后,第三机动队冲进九号楼时,据说里边正用最大音量播放维瓦尔迪[1]《谐和的幻想》。真假弄不清楚,却是一九六九年的温馨传说之一。

我从堆得摇摇欲坠的用来作路障的长椅下面钻过时,正隐约传来海顿的G小调钢琴奏鸣曲。那撩人情怀的气氛,同爬上开满山茶花的山坡小路去女朋友家时一模一样。他劝我坐在最漂亮的一把椅子上,把温吞吞的啤酒倒进从理学院弄来的烧杯里。

“而且引力大得很。”他继续讲土星,“一个家伙踢在从口里吐出的香口胶残渣上,竟踢裂了脚背。地、地狱啊!”

“是够意思。”我隔了两秒附和道。那时候我早已学到了各式各样——不下三百种——附和方式。

“太、太阳小得很,小得就像从外场看放在本垒上的一个橘子,所以总是黑麻麻的。”他叹息一声。

“大家干吗不离开呢?”我问,“容易生活的星球另外也是有的嘛,何苦……”

“不明白。怕是因为生在那上面的吧——是、是这么回事。我大学毕业也回土星。建、建设一个美好的国家。搞、搞、搞革命。”

总之我喜欢听遥远地方的故事。我像冬眠前的熊一样贮存着好几个这样的地方。一闭上眼睛,眼前就浮起街衢,现出房舍,传来人语,甚至感觉得到人们那大约永远一成不变的、徐缓然而实实在在的生之潮流。

* * *

直子也跟我讲过好几次。我一字不差地记得她的话。

“不知道怎么称呼才好。”

直子坐在阳光明朗的学校休息室里,一只手支着脸颊不无厌烦地说着,笑了笑。我耐住性子等她继续下文。她说话总是慢悠悠的,总是字斟句酌。

我们面对面坐着。中间一张红色塑料桌,桌上放有一个满满装着烟头的纸杯。从高高的窗口如鲁本斯的画一般射下的阳光,在桌面正中间画出一条线,将明暗截然分开。我放在桌上的两手,右手在光照中,左手在阴影里。

一九六九年春天,我们都正二十岁。休息室给我们这些穿着新皮鞋、夹着新讲义、脑袋里灌满新脑浆的新生挤得再无插足之地,身旁始终有人因碰撞而互相埋怨,或互相道歉。

“那根本算不上城市。”她继续道,“有一条笔直笔直的铁路,有个车站。车站不成样子,下雨天司机恐怕都看不见。”

我点了下头。尔后两人一声不响地茫然看着在光照中摇曳不定的香烟烟雾,足足望了三十秒。

“车站月台上总有狗从这头走到那头。就这么个车站,明白?”

我点点头。

“出了站,有块小小的交通岛,有汽车站,有几家店铺……店铺都傻呆呆的,一直走过去就是公园。公园有一架滑梯、三座秋千。”

“沙坑呢?”

“沙坑?”她慢慢想了一会儿,然后确认似的点下头,“有的。”

我们再次陷入沉默。我把燃到头的香烟小心地碾灭在纸杯里。

“那座城市真个无聊透顶!建造那么无聊的城市到底出于什么目的呢?无法想象!”

“神是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出现的。”我试着说了一句。

直子摇摇头,一个人笑了起来。那是成绩单上清一色A的女大学生常有的笑法。笑得活像《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里边的柴郡猫。她消失后那笑也没消失,在我的心里留了很久,不可思议。

对了,无论如何我都想见见月台上跑来跑去的狗。

* * *

四年后,一九七三年五月,我一个人找到那座车站,为了看狗。为此我剃了胡须,扎上半年没扎的领带,换上科尔多瓦新皮鞋。

* * *

我从车上——从只有两节眼看就要生锈的凄凄惶惶的车厢的市郊电气列车上——下来,最先扑鼻而来的是令人怀念的青草气息,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郊游气息。五月的风一如往昔从时间的远方阵阵吹来。若扬起脸侧耳倾听,甚至可以听见云雀的鸣叫。

我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坐在车站长椅上,以很无奈的心情吸了支烟。清早走出宿舍时那兴冲冲的劲头已经荡然无存,似乎一切不过是同一事情的周而复始而已。永无休止的dé jà vu,[2]且重复一次恶化一次。

以前有一段时间,我曾跟几个朋友横七竖八地挤睡在一起。天亮时有人踩我的脑袋,道一声对不起,随即传来小便声。周而复始。

我松了松领带,嘴角仍叼着香烟,用尚未合脚的皮鞋底咔嚓咔嚓使劲地蹭水泥地面,目的是为了减轻脚痛。痛倒是没那么厉害了,却持续带给我一种乖戾感——就好像身体被另外分成了几部分。

狗没出现。

* * *

乖戾感……

时不时有这种乖戾感,感觉上就像硬要把拼片混在一起的两套拼图同时拼接起来似的。每当这时,我总是喝威士忌躺下。早上起来情形愈发不可收拾。周而复始。

睁眼醒来,两侧有双胞胎女孩。同女孩睡觉虽说以前经历过几次,但两侧睡有双胞胎女孩毕竟头一遭。两人把鼻尖触在我两肩,很惬意似的睡个不醒。一个十分晴朗的周日清晨。

一会儿,两人几乎同时睁开眼睛,毛手毛脚地穿上脱在床下的衬衫和蓝牛仔裤,不声不响地在厨房煮咖啡,烤面包片,从电冰箱里拿出奶油摆上餐桌。动作甚是训练有素。不知名的鸟儿落在窗外高尔夫球场的铁丝网上,机枪扫射般叫个不止。

“贵姓?”我问两人。醉意仍未消失,弄得我脑袋像要涨裂。

“不配有名有姓。”坐在右侧的说道。

“实际上也不是了不得的姓名。”左边的说,“明白?”

“明白。”我说。

我们隔桌而坐,嚼烤面包片,喝咖啡。咖啡十分够味儿。

“没名字不方便?”一个问。

“方不方便呢?”

两人想了一阵子。

“无论如何都想要名字的话,你适当给取一个好了。”另一个提议。

“随你怎么叫。”

两人一唱一和,活像调试调频立体声广播。于是我脑袋愈发痛了。

“比如说?”我问。

“右和左。”一个说。

“竖和横。”另一个道。

“上和下。”

“表与里。”

“东和西。”

“进口与出口。”我也不甘落后,好歹加上一句。

两人相视而笑,一副满意的样子。

* * *

有进口必有出口,事物大多如此:邮筒、电动吸尘器、动物园、酱油壶。当然也不尽然,如捕鼠器。

* * *

我在宿舍洗涤槽下面放过捕鼠器,饵料用的是薄荷香口胶。找遍房间,大凡能称为食品的仅此一物,是从冬令大衣口袋里连同电影票根一起发现的。

第三天早上,一只小鼠撞上机关。鼠的颜色就像伦敦免税店里堆积的开司米羊毛衫,年龄还小,以人比之,也就十五六岁吧。多愁善感的年龄。一小截香口胶掉在脚下。

逮自是逮住了,可我不晓得如何处置。于是任凭夹子夹着它的后腿。鼠第四天早上死了。它那样子留给我一个教训:

事物必须兼具进口与出口,此外别无选择。

* * *

铁路沿着丘陵,就好像用格尺画好似的,一个劲儿笔直地伸延开去。遥远的前方那模模糊糊的绿色杂木林,小得像一团废纸。两条钢轨钝钝地反射着日光,紧挨紧靠地消失在绿色中。无论走去哪里,这光景恐怕都将无尽无休地持续下去。如此一想,便有些烦了,心想地铁倒强似许多。

吸罢烟,我伸个懒腰仰望天空。好久没望天空了,或者不如说慢慢观望什么这一行为本身,于我已经久违了。

天空无一丝云絮,然而整体上还是罩有一层春天特有的朦朦胧胧的不透明面纱,天空的湛蓝便力图透过这虚无缥缈的面纱一点点渗出。阳光如细微的尘埃悄无声息地从空中降下,不为任何人注意地积于地表。

温吞吞的风摇晃着光。空气恰似成群结队在树木间飞行的鸟一般缓缓流移。风掠过铁路线徐缓的绿色斜坡,越过钢轨,不经意地震颤树叶、穿过树林。杜鹃鸟的叫声成一直线横穿柔和的光照,消失在远处的山脊线。一座座山丘起伏着连成一排,如熟睡中的巨猫匍匐在时光的向阳坡面。

* * *

脚愈发痛了。

* * *

讲一下井。

十二岁的时候直子来到这个地方。以西历说,就是一九六一年,纳尔逊唱《哈啰,玛丽·露》那年。当时,这平和的绿色谷地里不存在任何引人注目的东西。几户农舍,一点点农田,一条全是小龙虾的河,单线市郊电车和催人打哈欠的小站,仅此而已。农户院子里大多有几棵柿树,院角搭着随时可能倒塌的任凭风吹雨淋的小棚棚。小棚棚面对铁路一侧的墙壁钉着花花绿绿的铁皮广告板,内容不是粗卫生纸就是香皂。便是这么一个地方。狗都没有的,直子说。

她迁来住下的房子是朝鲜战争期间建造的西式二层楼。大并不怎么大,但由于立柱粗实硕壮,加之其他木料选得考究各得其所,因此房子看上去甚是沉稳气派。外墙涂成深浅三个层次的绿色,分别给太阳和风雨褪色褪得恰到好处,同周围风景浑融一体。庭院宽大,院内有几块树林和一个不大的池塘。树林中有一间当画室使用的工致的小八角亭,凸窗上挂着全然看不出原来是何颜色的花边窗帘。池塘里水仙开得正盛,每天早晨都有小鸟聚在上面戏水。

最初的主人——亦是此座房子的设计者——是一位上了年纪的油画家,在直子搬来的前一年冬季患肺病死了。一九六〇年。鲍比唱《皮球》那年。冬季雨水多得出奇。这个地方雪倒是几乎不下,而代之以下雨,极冷极冷的雨。雨渗入土地,整个地面潮乎乎凉津津的。地下则充满带甜味的地下水。

沿铁路走五分钟,有一户以掘井为生的人家。那里位于河边湿漉漉的洼地,一到夏天,房子便给蚊子和青蛙围得严严实实。井匠五十光景,脾气古怪,落落寡合,但在掘井方面却是不折不扣的天才。每次有人求他掘井,他都先在那户人家的房前屋后转上好几天,一边嘴里嘟嘟囔囔地说着什么,一边捧起泥土嗅来嗅去。一旦找到自己认可的掘井点,便叫来几个要好的同行笔直地挖将下去。

这么着,这一带的住户得以畅饮上好的井水。水又清又凉,连拿杯子的手都好像透明起来。人们说是富士山的雪水。笑话!距离上不可能。

直子十七岁那年秋天,井匠被电车轧死了。倾盆大雨,加上又喝了冷酒又耳朵不灵的缘故。整个人被轧成万千肉片飞溅到四下的荒野,用铁桶回收了五桶。那时间里七个警察不得不用顶端带钩的长竿驱赶饿狗群,但还是有大约一桶分量的肉片落进河中冲入池塘,成为鱼食。

井匠有两个儿子,两个都未继承父业,离开了此地。剩下的房子谁也不靠近,成了空房,经过漫长的岁月化为废墟。自那以来,这一带出好水的井就变得宝贵了。

我喜欢井。一见井就往里投石子。再没有比石子打在深井水面时的那一声令我心怀释然了。

* * *

一九六一年直子一家迁来此地,完全是她父亲的主意,一来她父亲和死去的画家是好友,二来当然也是因为他中意这个地方。

他在他那个领域大约是个小有名气的法国文学专家。不料直子上小学时他突然辞去了大学里的工作,开始兴之所至地翻译莫名其妙的古书,过起无拘无束的日子来。所译之书俱是堕落天使、破戒僧、驱恶魔、吸血鬼方面的。详情不得而知,只在杂志上看过一次他的照片。据直子讲,他年轻时候人生打发得还是蛮有滋味的。那气氛从照片上的风貌中多少窥得出:头戴鸭舌帽,架一副黑边眼镜,紧紧盯视照相机镜头往上一米左右的位置。想必发现了什么。

* * *

直子一家迁来的当时,此地还聚集着此类神神经经的文化人,差不多形成了一个文人部落,正如沙俄时代思想犯集中的西伯利亚流放地。

关于流放地,读托洛茨基传记时多少读到一些。不知何故,里边的蟑螂和驯鹿至今仍记得一清二楚。也罢,就谈谈驯鹿……

托洛茨基趁着夜色偷得驯鹿拉的雪橇,逃离流放地。冰封雪冻的白茫茫的荒野上,四头驯鹿奔跑不止。它们呼出的气变成白团,蹄子刨起处女雪。两天后跑到火车站时,驯鹿们累倒了,再未爬起。托洛茨基抱起驯鹿,泪流满面地对天发誓:我一定给这个国家带来正义带来理想带来革命!红场上现在仍矗立着四头驯鹿的铜像。一头向东,一头向北,一头向西,一头向南。甚至斯大林都未能毁掉驯鹿们。去莫斯科的人周六早上到红场看一眼就知道了。应该能看见脸颊红扑扑的中学生吐着白气用拖布清扫驯鹿的赏心悦目的场景。

……回头说一下文人部落。

他们避开距车站近的交通便利的平地,特意选在山半腰建起了风格各异的房舍。每座房的院子都大得异乎寻常,杂木林、池塘、小山包就依原样留在院子里。有的人家庭院内甚至有小溪淙淙流淌,河里游动着原生鲇鱼。

每天早晨他们给斑鸠的鸣声叫醒,咔嚓咔嚓踩着山毛榉树籽巡视院落,不时停下来仰视树叶间泻落的阳光。

星移斗转,由城中心急速扩展开来的住宅现代化浪潮多少波及了这里。时值东京奥林匹克运动会前后。从山上俯视,俨然无边大海的桑田被推土机推得人仰马翻,以火车站为中心的平板板的街道渐次成形。

新居民基本是公司里的中坚职员,早上五点刚过就飞身爬起,三两把洗罢脸,挤上电车,夜里很晚才像死了一般返回。

所以,他们能慢慢观望街道和自家住宅的时间仅限于周日下午,而且他们竟像有约在先似的家家养狗。狗们一次接一次交配,小狗成了野狗。过去狗都没有——直子说的便是这个意思。

* * *

等了一个多小时,狗仍未出现。我点燃十多支香烟,又抬脚踩灭。我走到月台中间,对着自来水龙头喝了如利刃割手一般凉的很好喝的水。狗还是没露面。

车站旁边有个很大的湖。湖又弯又细,形状如截流的河段。四周水草丰茂,不时有鱼跃出湖面。岸边有几个男人等距离坐着,闷头把钓线垂向浑浊的水面。钓线竟如扎进水面的银针一般纹丝不动。懒洋洋的春日阳光下,估计是垂钓客领来的大白狗乐此不疲地来回嗅着三叶草的气味儿。

狗来到离我十来米远时,我从栅栏上探出上身招呼它。狗抬起脸,以颜色浅得令人伤感的褐色眼珠看我,摇了两三下尾巴。我打个响指,狗马上跑来,从栅栏缝里挤过鼻头,伸长舌头舔我的手。

“过来呀!”我后退几步招呼道。

狗犹豫不决似的回头看看,不知所措地摇尾不止。

“过里边来嘛!等得我好苦。”

我从衣袋掏出香口胶,剥下包装纸给狗看。狗目不转睛看了片刻,终于下定决心,钻过栅栏。我摸了几下狗的脑袋,而后用手心团起香口胶,用力往月台尽头掷去。狗径直跑去。

我心满意足地扭头回家。

* * *

在回家的电车中,我好几次自言自语:全部结束了,忘掉好了!不是为这个才到这里来的么?然而我根本忘不掉,包括对直子的爱,包括她的死。因为,归根结底,什么都未结束。

* * *

金星是一颗云层笼罩的炎热的星。由于热由于潮气,居民大半短命。活上三十年就成传说了。唯其如此,他们富于爱心,全体金星人爱全体金星人。他们不怨恨他人,亦不羡慕,不蔑视,不说坏话,不争斗不杀人。有的只是爱和关心。

“就算今天有谁死了,我们也不悲伤。”一个金星出生的文静的男子这样说道,“我们在活着的时候已尽量爱了,以免后来懊悔。”

“就是说要先爱喽?”

“不大懂你们的语言啊!”他摇头。

“真能顺利做到?”我试着问。

“若不那样,”他说,“金星将被悲哀淹没。”

* * *

返回宿舍,双胞胎活像罐头里橄榄油炸的沙丁鱼一般并排钻在被窝里,正哧哧对笑。

“您回来了?”一个说。

“去哪儿了?”另一个说。

“车站。”说着,我解开领带,钻到双胞胎中间,闭上眼睛。困得要死。

“哪里的车站?”

“干什么去了?”

“很远的。看狗去了。”

“什么样的狗?”

“喜欢狗?”

“大大的白色的狗。不过对狗倒不怎么喜欢。”

我点燃一支烟。两人保持沉默,直到我吸完。

“伤心?”一个问。

我默默点头。

“睡吧。”另一个说。

我睡了。

* * *

这既是“我”的故事,又是被称为“鼠”的那个人的故事。那个秋天,“我”们住在相距七百公里的两个地方。

一九七三年九月,这部小说始于那里。那是进口。若有出口就好了,我想。倘没有,写文章便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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