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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翻译的硬伤(2)

点评:在一段评论李斯特的艺术成就的文字中,突然冒出这样一句,简直是疯话。怀疑译者没有理解英语中一个惯用俗语——have ones cake and eat it too。意思大概相当于中文中的“鱼与熊掌均可兼得”。这是说李斯特才分高,什么事情都做,而且都做得好——而不是说李斯特做蛋糕,吃蛋糕。

原文:the exceptional figure who could have his cake and eat it.

第225页,第三段最后:

译文:门德尔松的音乐大体上是全音阶的。

点评:全音阶直到德彪西才真正成为音乐的常规语言,门德尔松与全音阶毫无关系。可能译者混淆了“自然音阶”与“全音阶”。门德尔松的音乐基本上属于自然音性,较少半音化的东西。

原文:Mendelssohns music is largely diatonic.

第240页,第二段,第三行以后:

译文:鲁比尼尤以在《清教徒》演出时在高音C上插入F调而闻名于世……点评:乐理上不通。

原文:Rubini was especially famous for his interpolated F above high C in I Puritani…随后第五行以后:

译文:……鲁比尼在多尼采蒂的《恶魔罗勃》的演唱时“甚至跳跃到G调音高”。

点评:除了乐理上不通之外,还有错误——《恶魔罗勃》是迈耶贝尔的歌剧,不是多尼采蒂的作品。

原文:…in Donizettis Roberto Devereux,“leap even to G…”

试译:鲁比尼尤以在《清教徒》中能够唱出高音C之上的F音而闻名于世……在多尼采蒂的《罗伯特·德弗罗》时“甚至唱到高音G”。

第248页,第二行:

译文:它(迈耶贝尔的音乐)的全音阶和弦与缺乏变音酷似格鲁克的音乐。

点评:“全音阶”的问题类似上面所举的“门德尔松”的错误。这里的原意应该指的是“自然音性的”(diatonic)。我在核对该词时发现,电脑上一般常用的“金山词霸”中正是将diatonic一词解释为“全音阶的”。看来本书译者是受了“金山词霸”的误导。真是害人不浅!

第255页,第二段,第四行:

译文:(凯鲁比尼)的任何一个总谱……都展示了一个十分保守的和声框架基础上的严格而准确的主旋律。如果他要变调时,那肯定调节到一个没有风险的、和声上有密切关系的音调。

点评:音乐家读了这段话,简直会牙疼。别扭之极!

原文:A glance at any of his scores… shows severe and correct melodies over a very conservative harmonic framework. When he modulates it is to a safe, closely related key.

试译:观察他的任何一部总谱都会发现,严厉而正确的旋律线被置于非常保守的和声框架上。如果他要转调,肯定是转到一个非常安全的近关系调。

第266页,第三段,第三行:

译文:不再有深受德国人喜爱的吉他伴奏的管弦乐。

点评:这里说的是威尔第中期以后的音乐风格。肯定有误。众所周知,德国人(以瓦格纳为代表)往往嘲笑意大利人的乐队写作水平太低,简直是“吉他伴奏”,怎么会“喜爱”?

原文:No longer was there the “guitar” accompaniment of the orchestra that so amused Germans.

试译:让德国人感到好笑的“吉他式”的乐队伴奏不再出现。

同页,倒数最后一行:

译文:(威尔第)一直在胡乱修补着这部歌剧(《唐·卡洛斯》)。

点评:怎么能说是“胡乱修补”?前后总共写了五稿之多,呕心沥血,费尽心机。看来是译者将原文的语气色彩搞错。

原文:Verdi tinkered with this opera for years.

试译:威尔第多年来为这部歌剧煞费苦心。

第285页,第一段,倒数第四行:

译文:人们开始提到瓦格纳的歌剧为“没完没了的旋律”。

点评:所谓“没完没了的旋律”,现在已有确当的通译——“无终旋律”。

第289页,倒数第六行:

译文:它们(《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中的开头和弦)到底是四度音还是七度音?

点评:乐理上不通。

原文:Are they fourths or sevenths?

试译:它们是四度音程还是七度音程?

第364页,第二段,第三行以后:

译文:因为他(瓦格纳)从未汲取过德国民乐的遗产。即使一位作曲家曾在某支乐曲中运用过一些民乐的元素……点评:“民乐”一词,在中文环境中有特殊含义。原文当然指的是“民间音乐”。在中文世界的音乐圈中,“民乐”不是“民间音乐”的简略语。但圈外人可能不一定清楚。

第409页,第二段最后:

译文:亚纳切克的自然的音乐是对在巴托克乐谱中如此之多的“夜晚乐曲”的回应。

点评:巴托克的“night music”应该译为“夜乐”,是这位作曲家最独特的创造之一。

第410页,第六行:

译文:亚纳切克的作曲体系常常使其深陷于像C大调这样“不合逻辑”的调性之中……点评:虽然文法上说得通,但从音乐角度看不懂。

原文:Janaceks system of composition was always getting him into such “impossible” keys as C flat…试译:亚纳切克的作曲体系常常使他滑入诸如降C大调这样“不合逻辑”的调性中……第419页,第三段最后:

译文:甚至在他(西贝柳斯)的《第五交响曲》中,音乐中的多调性的碰撞毫无疑问显示出其下属的调性。

点评:从音乐上看,基本上属于一派胡言。

原文:Even in the Fifth Symphony, with its polytonal clashes, there is never any doubt about the underlying tonality.

试译:甚至在《第五交响曲》中,尽管存在多调性碰撞,但其中处于支撑地位的调性并不含糊。

第421页,第二段,第三行:

译文:如果马勒风格突然流行起来的话,那是因为序列音乐家决定在马勒音乐的每一乐章都种下种子。

点评:同样,基本上属于音乐胡话。

原文:If Mahler was suddenly popular, it was because the serialists decided that in Mahler lay the seeds of the serial movement.

试译:如果马勒突然变得风行,那是因为序列音乐家认为,马勒中有序列音乐的种子。

第425页,倒数第二行以后:

译文:早在1842年,弗朗克就在自己的《钢琴三重奏》中引入了组歌形式。

点评:显然,这里的“组歌形式”是一般所谓的“循环曲式”(cyclic form)的误译。

原文:As one of the pioneers in cyclic form—he had introduced it in his piano trios as early as 1842…第426页,第一段,第一行:

译文:李斯特以他的主题转化的音乐理念……点评:“主题转化”(thematic transformation)一般译为“主题变形”。

同页,第一段,倒数第三行以后:

译文:昂布鲁瓦·托马不明白弗朗克为什么把这首交响曲称为d小调,实际上这首乐曲在很短时间内跨越了许多音调。

点评:最后的“音调”可能应该是“调性”。

原文:…it passed through so many keys in so short a time.

第442页,第三段,第六行:

译文:1896年的《艺术家的生涯》和1924年的《蝴蝶夫人》几乎没有什么不同……点评:普契尼的《蝴蝶夫人》首演于1904年。1924年首演的是他最后一部歌剧《图兰朵》。

原文:There is surprisingly little essential difference between La Boheme of 1896 and Turandot of 1924…同上,倒数第六行:

译文:这部精彩的歌剧(《贾尼·斯基基》)如同威尔第的《法尔斯塔夫》一样,是部乐曲不多的喜剧……点评:歌剧中“乐曲不多”是什么意思?怀疑是“独立的唱段不多”?

原文:a comic opera with very few set pieces…第603页,第二段,第六行以后:

译文:这是一部拥有赞美诗旋律的交响曲(艾夫斯的《第三交响曲》),也是一部甜美流畅的作品,拥有刻板和谐的独立性。

点评:一部作品“甜美流畅”,同时又被形容为具有“刻板和谐的独立性”,岂非自相矛盾?而且,什么是“刻板和谐的独立性”?

原文:and it too is a sweet, flowing score written with spiky harmonic independence.

试译:它的总谱同样甜美流畅,但在和声上又具有坚硬的独立性。

第604页,第二段,第二行:

译文:莫扎特或贝多芬可能是世界上最后一位拒绝10000美金委托作品的人。

点评:这里在说,艾夫斯在艺术上很独立(因为他很有钱),鄙视商业行为。但说“莫扎特或贝多芬可能是世界上最后一位拒绝10000美金委托作品的人”又是什么意思?看来,是译者搞错了原文。这里的句子估计应该是“…would be the last ones to refuse…”,那么原文的意思应该是,如果说艾夫斯会拒绝一万美元的创作委约费,莫扎特或贝多芬才不会拒绝呢(最后一个拒绝,就是根本不会拒绝)!意思刚好被译颠倒了。

原文:Mozart and Beethoven would have been the last men in the world to turn down $10,000 commissions.

第610页,第一段,第四行:

译文:勋伯格表现出突破主调音乐而进入音乐创作的全新体系中……点评:突破“主调音乐”,显然是突破“调性音乐”之误译。此书在这以后多处将“调性音乐”错译为“主调音乐”,在此不一一举例。

原文:Schoenberg represents the break from tonality into an entirely new philosophy of musical composition…第611页,第二段,第十行:

译文:他(巴托克)接触的是原始的素材和乌尔民间音乐(Urfolk)。

点评:译者给出了原文,暴露了错误。什么是“乌尔民间音乐”?“Ur”是德语中“根本、原宗”的意思,因而这里是说,巴托克接触的是最原始、最本真的民间音乐,而不是什么“乌尔民间音乐”。

第627页,最后:

译文:长笛(用短笛加倍)、单簧管(用低音单簧管加倍)、小提琴(用中提琴加倍)……点评:在配器中,什么叫“加倍”?看来是译者弄错了“double”的意思。在此,指的是“重叠”,即用短笛重叠长笛,用低音单簧管重叠单簧管,等等。

第646页,第二段,第二行:

译文:梅西安是位相当与众不同的作曲家,一个对德彪西深感愧疚、对大自然拥有特殊的神秘情趣,坚持天主教的信条,喜欢鸟的歌唱和亚洲音乐的作曲家。

点评:奇怪!梅西安为什么要对德彪西“深感愧疚”?前者十岁时,后者就已经离世,“愧疚”从何谈起?又是翻译出了问题。估计是误解了原文中的“was deeply indebted to”的句式。原文的意思应该是,梅西安深深受到德彪西的影响,从后者那里受益匪浅。

原文:a composer with a debt to Debussy…除上述明显错误外,尚有一些其他的小问题或小疑问,或是文法不通,或是提法不妥,或是印刷错误,在此略去不提。

发生错误的原因很明显,首先是因为译者没有受过音乐方面的专业训练,缺乏音乐基础理论和音乐历史的基本常识;其次是因为译者的中外文功底还不够到家。令人惊讶的倒不是这些“门外”译者出了这些错误,而是他们没有音乐的专门知识居然还是能够翻译音乐书——而且,必须指出,大多数文字翻译得并不坏。我甚至感到,与其说要挑这些译者的毛病,还不如说应对他(她)们表示某种敬意。其实,避免这些错误并不很难。如果译者方面再谨慎一些,出版社方面把关再严一点(特别是如北京三联这样在国内人文、思想和知识界享有盛誉的名牌出版社),有疑问或不懂的地方,找一些懂行的音乐人或翻译者咨询一下,很多错误就完全可能避免。毕竟,这本书主要集中于作曲家的生平事迹,作品的评论并不太深,涉及音乐的技术知识因而也并不很多——此书本来的读者对象就是音乐行外的乐迷,而不是音乐行内的专家。

但是,从这本书的翻译错误中,我们却感到了国内专业音乐(理论)界的缺席和缺位。由于专业音乐(理论)界没能及时给广大乐迷朋友提供具有针对性的知识补充和智力给养,他们只能自己动手——我们已经看到,北京三联出版社组织的这套“音乐生活丛书”,译者似乎大都是音乐圈外人士。可以想见,由于这些圈外人士的音乐知识有限,译本中可能会有不少问题。那么,具备专业知识和中外文能力的音乐人,又到哪里去了?他们是否存在?人数是否足够?或者,面对这些如饥似渴的,也确有相当能力的业余乐迷,专业音乐人应该提供什么样的帮助?看来,专业音乐(理论)界在乐迷的挑战和期待中,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现在似乎已经到了应该反思的时候了。

巴赫的每部作品都是一个完整的宇宙,这里没有那种悬而未决的戏剧性与危机感,给你的是对和谐世界的坚定信仰与对声音组织的完美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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