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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王绩——倚炉便得睡

一揭开大唐的盖子,冲鼻子的酒香。

还有么?比这个朝代更喜欢酒的朝代?长江、黄河是它腰间腋下的两个酒葫芦,转手就给挂在了青藏高原上,人人跷跷脚尖就可以够得到,随取随喝。

——人人都是酒徒,人人都是诗人。

而着唐诗先鞭的他则是酒徒里的酒徒,诗人里的诗人。他一门两代都很不俗呢:写下初唐第一篇传奇小说的王度,是他的亲哥哥,而那个少年天才王勃则是他的亲侄孙。

他的写作习惯很特别,总是事先并不作仔细思考,先磨墨数升,然后痛快地喝酒,喝醉后拉过一床被子蒙头大睡,等到醒来时,提起笔就可以写成一篇,而且不需要更改一个字,当时人称之为“腹稿”——现在也是。

就这样:酒,他一斗一斗地喝;诗歌,他一百篇一百篇地写。一路踉跄,从河东走来,从那个中国诗歌的发源地走来,从宫体诗的荆棘丛林中走来,疼痛而不出声,非难而不出格,乜斜着眼睛看小虫萌动苏醒,灰色的鸟盘旋着低低掠过,看身边走着粗壮的树木,上面的叶子轻轻地翻动、耳语,心里最敬佩的那位老诗人喜欢的野菊花满山满坡地开放,而自己任凭涎水荡漾,诗歌飘散,随蒲公英走到任何一个地方,落下,在春天里孕育美丽的汉语,冒出初唐的新泥。

也许诗歌对酒的紧紧的跟从竟是有些道理的:酒带七分醉后,血液开始像音乐奔流,心脏鼓一样敲动有力,小风也趁机掀起了他的白衫……于是,在旁边含羞贪看清俊帅哥的诗歌也就按捺不住了春情,红着脸儿扑给了大地——诗本子里的哪一首漂亮得妹妹似的诗歌不来自大地呢?而哪一个才子不是诗歌眼里的帅哥?

漂亮的妹妹喜欢的都是淳朴的哥哥——要帅,但更重要的是淳朴,要是新鲜如初的生命。从南朝的宋、齐、梁、陈一路捋下来,没有几个格外称心。好自然是好的,就像一个人的才华是大还是小,主要看是不是才大气粗,齐梁好在才足够了,不好在:气却欠着——那些足够帅的帅哥们打扮得都太奢靡艳丽了,绮错婉媚,还兰花指,还娘娘腔,还没有丹田气。初唐时分,春天第一把鲜韭菜一样的、初长成的诗歌小妹妹懂了一点人事后,是恶心他们的。虽然她手里的许多花朵是从他们手里传来相赠的,但这挡不住淳朴如他的魅力无敌——好像彻底败给了他,以及他酒后仙人一般的好风采。爱情哪讲什么道理?

我们谁又拗得过自己的心?就这样,她爱上他,一下子就难解难分了。

我们打开大唐的盖子的时候,讶异地发现:是一个超级“酒徒”开启了大唐诗歌的盖子。

我们会像爱护那种一个套一个的木头娃娃一样,一个接一个地把他们拿出来,一个一个擦干净,捧在手上,注意不磕碰着,含着泪,欣赏他们各自的、最美丽的细部。他们颜色有点黯淡了,很多已经有点干裂,个别的还掉漆了,斑斑驳驳,可就是挡不住他们的好看。

那是一个最适合喝酒的季节和片刻。诗歌倒是个副产品。

他以原乡般的赤诚表达着对酒的热爱,享受着那些陌生而淋漓的过程,也打发枯瘦的时光:他曾以原官待诏门下省。按照门下省例,日给良酒三升。他的弟弟王静问:“做待诏快乐吗?”这位兄长居然如此回答:“待诏俸禄低,又寂寞,只有良酒三升使人留恋啊。”待中陈叔达听说了,把给他的待遇由三升加到了一斗,时人因此开始用“斗酒学士”来戏谑地称呼他。其实,他的酒量又何止一斗呢?他号“五斗学士”,其实也就是个大约数,何况那样农家酿制的米酒、黄酒的,度数应该高不哪儿去。如果生在古代,说不定你我也会每天饭前喝上一小杯,也说不定可以比现时的我们更有些见识。

贞观之初,太乐署有位焦革很善于酿酒,就因为这个,他自求任太乐丞,跟焦革做同事。后来因焦氏夫妇相继去世,再没有人能供他喝到好酒,于是他竟然为这么简单的原因打算弃官还乡。当然,也有政治上的原因——哪一个想归隐的人没有政治上的原因呢?他叹息着说:“到处是罗网,还是回家安心。”于是,他真的辗转回到家乡了,种田十六顷,雇几个农人,他和家人种粮食酿酒,还养家畜、采草药,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那期间有个叫于光的,也是个隐士,没有妻子,在北渚造了一座房屋,一住就是三十年,自力更生,不依赖别人。王绩喜欢他的澹泊和质朴,竟把家搬过去,和他住在了一起。于光是个哑巴,不会交谈,他们在一起对酌时,一直默默无言,但双方的心情都十分愉快。跟你我一样,有时知音不在相拥——离开三尺,你坐着就是,听我的琴,当听水声。

回到东皋后,他还凭借记忆把焦革制酒的方法撰成了一卷《酒经》,又收集杜康、仪狄等善于酿酒者的经验,写成了《酒谱》。之后,因为自己的出生地东皋的住所东南面有块磐石,他就动脑筋用石块建立了杜康祠,早晚拜祭,尊为老师,并把馈赠过美酒的焦革也供进庙中,也尊为老师,亲自撰写刻印了《祭杜康新庙文》……他写那些爱酒的先贤:“阮籍生涯懒,嵇康意气疏。相逢一醉饱,独坐数行书……”

(《田家三首》之一)“阮籍醒时少,陶潜醉日多。百年何足度,乘兴且长歌。”(《醉后》)“旦逐刘伶去,宵随毕卓眠。不应长卖卜,须得杖头钱。”(《戏题卜铺壁》)羡慕阮籍、嵇康和刘伶的自由疏狂的野老样子;也写醉酒之好:《尝春酒》诗里还说“但令千日醉,何惜两三春。”说阮籍能醉六十日,他可以醉上千日,很可爱的小吹牛——或许是酒话呢,也未可知。

他爱酒爱得口无遮拦。有人请酒喝,他不分贵贱,都去赴席,并常常在人家的墙上信手援笔,一座皆惊:“此日长昏饮,非关养性灵。

眼看人尽醉,何忍独为醒。”……现在我们可以见到他标题指明为题壁诗的就有七首之多;他喝酒也喝得理直气壮。当时有个刺史叫杜之松,是他的老朋友了,有一次请他去讲礼法。他直接谢绝说:我不能在尊府里谈糟粕而放弃醇醪啊!——喏,他把礼法视为“糟粕”,把酒奉作了圭臬……酒是他一生最盛大的诗篇,最好的妻子,最乖的女儿和最爱惜的家传宝物。酒是他的私藏。

是啊,醉是很好的,可以忘记许多事情:大欢喜、大忧愁,而人最好的状态不过是:一如往常。还是他在某次大醉后写醉酒的感觉写得好:“醉之乡,去中国不知其几千里也。其土旷然无涯,无邱陵阪险;其气和平一揆,无晦明寒暑……”醉乡是离开这个风吹着浮尘的人世间唯一可以遁逃的地方,好像苍老的妈妈和最初女友微微煦暖的窄怀抱。凡醉处,皆故乡。

他也许提前开悟了生命的悲欣交集?要不,为什么自己早早写下了墓志铭,在那种对生死还存在着大迷惑(现在当然也是)、神秘主义盛行的时代?“……王绩者,有父母,无朋友……不读书,自达理,不知荣辱,不计利害……若顽若愚,似骄似激……”天子不知,公卿不识,卖卜占星,勉强吃饱;行路好像没有目标,坐下好像没有依靠,每天都觉得生存好比附赘悬疣,死去溃痈才算烂完毕;抬眼看,他所居住的乡下的院子里皱皱巴巴萎缩着三条泥巴小路,堂屋也只存有四面墙壁,何况并没有亲戚可以走动,更没有一个人能够了解和疼惜他……在唐朝这个江湖混到最后,这样的一个人,除了骑着牛四处游荡,遇到酒店,逗留数天喝到大睡三天,还能做什么呢?似乎就剩下大醉大睡之后填几首诗和窝在家里读几本书了——他把《周易》、《老子》、《庄子》等有数的几本放在床头随时读,其他的书却很少翻。他很有智慧,也很前瞻,高情胜气在众人之上,我们如今对他的见识依旧怀着极大的敬意。我们甚至没有什么进步,因为和他有着差不多的读书喜好而有点窃喜。就这样,回头摸索,时时触着珍珠,而此时夜浓如墨。

他说“无朋友”,也说“相顾无相识”,看起来是孤独的。倒也不是没有知己,董恒、薛收、仲长子光都是,可……他们三个都早早地逝去了。这使他很早就成了一个言语很少的人,一个从酒里找伴侣和灵感的人。

言语少是好的,而从酒里找伴侣和灵感更好——觉得比而今的诗人们动辄从女人里找灵感好些(哦,还有官人、商人们,动辄从女人身上找灵感的人多起来了)。不害人,只害自己的胃。基于这一点,读他的酒诗时间久了,有时也想伸手过去,拍拍他的背,让他吐一吐,好舒服些,并劝慰他,少喝一点吧。可是……你知道,无论哪一个,生命总伴随着一种无可言说的命运在朝着人生的终极行进着,没有谁知道明天将有什么,而过去了的,都仿佛梦境。我们无法把握生命的走向,我们的,和猪的,和树的,随便谁的人生,都统统随时可能陷入前所未有的被选择和被戕害的状态之中,伴随着一丝似有若无的虚无感和荒诞感,伴随着长大的危险和老迈的到来,而并不是每一个生物的每一个时间段都清晰、强大和勇敢……这比奔着忘记忧愁和寻找灵感之类的目的而去还要让人迷惘得多。因此,酒的意义在这里也重要得多了。

读着他,写着他,常让我想起魏晋时的竹林七贤,这也是其中着名的酒徒阮咸弄一大盆酒开开心心热热闹闹和猪做伴、用手捧着大口共饮的原因所在呢。你觉得你比它高级呀?它觉得它比你高级。从某一个层面来说,人就是猪。

因此,不如大家都坐下来,包括猪,遵循AA制原则,凑钱来喝点小酒,跟他一样,先弹弹琴,再抿下几斗热热的花雕,闭上眼,把耳朵摘下来码在桌下,请百无聊赖的蚂蚁研究、游戏,不看不听不说,就那么呼呼地倚炉便得睡……

[原作欣赏]

田家三首(之一)

阮籍生涯懒,嵇康意气疏。

相逢一醉饱,独坐数行书。

小池聊养鹤,闲田且牧猪。

草生元亮径,花暗子云居。

倚床看妇织,登垄课儿锄。

回头寻仙事,并是一空虚。

[诗人小传]

王绩(585-644),唐朝诗人,字无功,号东皋子,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唐朝名医王通之弟。王绩一生郁郁不得志,在隋唐之际,曾三仕三隐。心念仕途,却又自知难以显达,故归隐山林田园,以琴酒诗歌自娱。曾在隋代任秘书省正字,初唐时,以原官待召门下省,后弃官隐居于故乡东皋村,专心以医药济人。

王绩好弹琴,曾“加减旧弄”,改编琴曲《山水操》,为世人所赏。

又精于占卜算卦,兼长射覆,但他最大的成就在于诗歌,有《王无功文集》五卷本行世,被后世公认为是五言律诗的奠基人,扭转齐梁余风,为开创唐诗做出重要贡献,在中国诗歌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王绩性情旷达,嗜酒如命。其《醉乡记》、《五斗先生传》、《酒赋》、《独酌》、《醉后》等诗文均被太史令李淳风誉为“酒家之南董”。

《全唐诗》存五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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