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做人要像张思德那样,做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如今喝水也要喝“纯净水”,这大概都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说到“纯粹哲学”,似乎就会引起某些怀疑,说的人,为避免误解,好像也要做一番解释,这是什么原因?我想,这个说法会引起质疑,是有很深的历史和理论的原因的。
那么,为什么还要提出“纯粹哲学”的问题?
现在来说“纯粹哲学”。说哲学的“纯粹性”,乃是针对一种现状,即现在有些号称“哲学”的书或论文,已经脱离了“哲学”这门学科的基本问题和基本要求,或者可以说,已经没有什么“哲学味”,但美其名曰“生活哲学”或者甚至“活的哲学”,而对于那些真正探讨哲学问题的作品,反倒觉得“艰深难懂”,甚至断为“脱离实际”。在这样的氛围下,几位年轻的有志于哲学研究的朋友提出“纯粹哲学”这个说法,以针砭时弊,我觉得对于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发展是有好处的,所以也觉得是可以支持的。
人们对于“纯粹哲学”的疑虑也是由来已久。
在哲学里,什么叫“纯粹”?按照西方哲学近代的传统,“纯粹”(rein,pure)就是“不杂经验”、“跟经验无关”,或者“不由经验总结、概括出来”这类的意思,总之是和“经验”相对立的意思。把这层意思说得清楚彻底的是康德。
康德为什么要强调“纯粹”?原来西方哲学有个传统观念,认为感觉经验是变幻不居的,因而不可靠,“科学知识”如果建立在这个基础上,那么也是得不到“可靠性”,这样就动摇了“科学”这样一座巍峨的“殿堂”。这种担心,近代从法国的笛卡尔就表现得很明显,而到了英国的休谟,简直快给“科学知识”“定了性”,原来人们信以为“真理”的“科学知识”竟只是一些“习惯”和“常识”,而这些“习俗”的“根据”仍然限于“经验”。
为了挽救这个似乎摇摇欲坠的“科学知识”大厦,康德指出,我们的知识虽然都来自感觉经验,但是感觉经验之所以能够成为“科学知识”,能够有普遍的可靠性,还要有“理性”的作用。康德说,“理性”并不是从“感觉经验”里“总结概括”出来的,它不依赖于经验,如果说,感觉经验是“杂多驳杂”的,理性就是“纯粹纯一”的。杂多是要“变”的,而纯一就是“恒”,是“常”,是“不变”的;“不变”才是“必然的”、“可靠的”。
那么,这个纯一的、有必然性的“理性”是什么?或者说,康德要人们如何理解这个(些)“纯粹理性”?我们体味康德的哲学著作,渐渐觉得,他的“纯粹理性”说到最后乃是一种形式性的东西,他叫“先天的”——以“先天的”译拉丁文apriori不很确切,无非是强调“不从经验来”的意思,而拉丁文原是“由前件推出后件”,有很强的逻辑的意味,所以国外有的学者干脆就称它作“逻辑的”,意思是说,后面的命题是由前面的命题“推断”出来的,不是由经验的积累“概括”出来的,因而不是经验的共同性,而是逻辑的必然性。
其实,这个意思并不是康德的创造,康德不过是沿用旧说;康德的创造性在于他认为旧的哲学“止于”此,就把科学知识架空了,旧的逻辑只是“形式逻辑”——“止于”形式逻辑,而科学知识是要有内容的。康德觉得,光讲形式,就是那么几条,从亚里士多德创建形式逻辑体系以来,到康德那个时代,并没有多大的进步,而科学的知识,日新月异,“知识”是靠经验“积累”的,逻辑的推演,后件已经包含在前件里面,推了出来,也并没有“增加”什么。所以,康德哲学在“知识论”的范围里,主要的任务是要“改造”旧逻辑,使得“逻辑的形式”和“经验的内容”结合起来,也就是像有的学者说的,把“逻辑的”和“非逻辑的”东西结合起来。
从这里,我们看到,即使在康德那里,“纯粹”的问题,也不是真的完全“脱离实际”的;恰恰相反,康德的哲学工作,正是要把哲学做得既有“内容”,而又是“纯粹”的。这是一件很困难的工作,康德做得很艰苦,的确也有“脱离实际”的毛病,后来受到很多的批评,但是就其初衷,倒并不是为了“钻进象牙之塔”的。
康德遇到了什么困难?
我们说过,如果“理性”的工作,只是把感觉经验得来的材料加工酿造,提炼出概括性的规律来,像早年英国的培根说的那样“归纳”出来的,那么,一来就不容易“保证”“概括”出来的东西一定有普遍必然性,二来这时候,“理性”只是“围着经验转”,也不大容易保持“自己”,这样理解的“理性”,就不会是“纯粹”的。康德说,他的哲学要来一个“哥白尼式的大革命”,就是说,过去是“理性”围着“经验”转,到了我康德这里,就要让“经验”围着“理性”转,不是让“纯粹”的东西围着“不纯”的东西转受到“污染”,而是让“不纯”的东西围着“纯粹”的东西转得到“净化”。这就是康德说的不让“主体”围着“客体”转,而让“客体”围着“主体”转的意义所在。
我们看到,不管谁围着谁转,感觉经验还是不可或缺的,康德主观上并不想当“脱离实际”的“形式主义者”;康德的立意,还是要改造旧逻辑,克服它的“形式主义”的。当然,康德的工作也只是一种探索,有许多值得商讨的地方。
说实在的,在感觉经验和理性形式两个方面,要想叫谁围着谁转都不很容易,简单地说一句“让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当然并不解决问题。
康德的办法是提出一个“先验的”概念来统摄感觉经验和先天理性这两个方面,并使经验围着理性转,以保证知识的“纯粹性”。
康德的“先验的”原文为transcendental,和传统的transcendent不同,后者就是“超出经验之外”的意思,而前者为“虽然不依赖经验但还是在经验之内”的意思。
康德为什么要把问题弄得如此的复杂?
原来康德要坚持住哲学知识论的纯粹性而又具有经验的内容,要有两个方面的思想准备。一方面“理性”要妥善地引进经验的内容,另一方面要防止那本不是经验的东西“混进来”。按照近年的康德研究的说法,“理性”好像一个王国,对于它自己的王国拥有“立法权”,凡进入这个王国的都要服从理性为它们制定的法律。康德认为,就科学知识来说,只有那些感觉经验的东西,应被允许进入这个知识的王国,成为它的臣民;而那些根本不是感觉经验的东西,亦即不能成为经验对象的东西,譬如“神上帝”,乃是一个“观念理念”,在感觉经验世界不存在相应的对象,所以它不能是知识王国的臣民,它要是进来了,就会不服从理性为知识制定的法律,在这个王国里,就会闹矛盾,而科学知识是要克服矛盾的,如果出现不可避免的矛盾,知识王国科学的大厦,就要土崩瓦解了。所以康德在他的第一批判——《纯粹理性批判》里,一方面要仔细研究理性的立法作用;另一方面要仔细厘定理性的职权范围,防止越出经验的范围之外,越过了自己的权限——防止理性的僭越,管了那本不是它的臣民的事。所以康德的“批判”,有“分析”、“辨析”、“划界限”的意思。
界限划在哪里?正是划在“感觉经验”与“非感觉经验理性”上。对于那些不可能进入感觉经验领域的东西,理性在知识王国里,管不了它们,它们不是这个王国的臣民。
康德划这一界限还是很有意义的,这样一来,举凡宗教信仰以及想涵盖信仰问题的旧形而上学,都被拒绝在“科学知识”的大门以外了,因为它们所涉及的“神上帝”、“无限”、“世界作为一个大全”等等,就只是一些“观念”(ideas),而并没有相应的感觉经验的“对象”。这样,康德就给“科学”和“宗教”划了一条严格的界限,而传统的旧形而上学,就被断定为“理性”的“僭越”;而且理性在知识范围里一“僭越”,就会产生不可克服的矛盾,这就是他的有名的“二律背反”。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看到,在知识论方面,康德恰恰是十分重视感觉经验的,也是十分重视“形式”和“内容”的结合的。所以批评康德知识论是“形式主义”,猜想他是不会服气的,他会说,他在《纯粹理性批判》里的主要工作就是论证“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既然是“综合”的,就不是“形式”的,在这方面,他是有理由拒绝“形式主义”的帽子的;他的问题出在那些不能进入感觉经验的东西上。他说,既然我们所认知的是事物能够进入感觉经验的一面,那么,那不能进入感觉经验的另一面,就是我们科学知识不能达到的地方,我们在科学上则是一无所知;而通过我们的感官进得来的,只是一些印象(impression)、表象(appearance),我们的理性在知识上,只能对这些东西根据自己立的法律加以“管理”,使之成为科学的、具有必然真理性的知识体系,所以我们的科学知识“止于”“现象”(phenomena),而“物自身”(Dinge ansich)、“本体”(noumena)则是“不可知”的。
原来,在康德那里,这种既保持哲学的纯粹性,又融入经验世界的“知识论”是受到“限制”的,康德自己说,他“限制”“知识”,是为“信仰”留有余地。那么,就我们的论题来说,康德所理解的“信仰”是不是只是“形式”的?应该说,也不完全是。
我们知道,康德通过“道德”引向“宗教信仰”。“知识”是“必然”的,所以它是“科学”;“道德”是“自由”的,所以它归根结蒂不能形成一门“必然”的“科学知识”。此话怎讲?
“道德”作为一门学科,讨论“意志”、“动机”、“效果”、“善恶”、“德性”、“幸福”等问题。如果作为科学知识来说,它们应有必然的关系,才是可以知道、可以预测的;但是,道德里的事,却没有那种科学的必然性,因而也没有那种“可预测性”。在道德领域里,一定的动机其结果却不是“一定”的;“德性”和“幸福”就更不是可以“推论”出来的。世上有德性的得不到幸福,比比皆是;而缺德的人往往是高官得做、骏马得骑。有那碰巧了,既有些德性,也有些幸福的,也就算是老天爷开恩了。于是,我们看到,在经验世界里,“德性”和“幸福”的统一,是偶尔有之,是偶然的,不是必然的。我们看到一个人很幸福,不能必然地推断他一定就有德性,反之亦然。在这个意义上,这种关系,是不可知的。
所谓“不可知”,并不是说我们没有这方面的感觉经验的材料,对于人世的“不公”,我们深有“所感”;而是说,这些感觉材料,不受理性为知识提供的先天法则的管束,形不成必然的推理,“不可知”乃是指的这层意思。
“动机”和“效果”也是这种关系,我们不能从“动机”必然地“推论”出“效果”,反之亦然。也就是说,我们没有足够的理由说一个人干了一件“好事”,就“推断”他的“动机”就一定也是“好”的;也没有足够的理由说一个人既然动机是好的,就一定会做出好的事情来。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乃是因为“道德”的问题概出于意志的“自由”,而“自由”和“必然”是相对立的。
要讲“纯粹”,康德这个“自由”是最“纯粹”不过的了。“自由”不但不能受“感觉经验感性欲求”一点点的影响,而且根本不能进入这个感觉经验的世界,就是说,“自由”不可能进入感性世界成为“必然”。这就是为什么康德把他的《实践理性批判》的主要任务定为防止“理性”在实践道德领域的“降格”:理性把原本是超越的事当做感觉经验的事来管理了。
那么,康德这个“自由”岂不是非常的“形式”了?的确如此。康德的“自由”是理性的“纯粹形式”,它就问一个“应该”,向有限的理智者发出一道“绝对命令”,至于真的该做“什么”,那是一个实际问题,是一个经验问题,实践理性并不给出“教导”。所以康德的伦理学,不是经验的道德规范学,而是道德哲学。
那么,康德的“纯粹理性”到了“实践道德”领域,反倒更加“形式”了?如果康德学说止于“伦理学”,止于“自由”,则的确会产生这个问题;但是我们知道,康德的伦理道德乃是通向宗教信仰的桥梁,它不止于此。康德的哲学“止于至善”。
康德解释所谓“至善”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单纯意志方面的,是最高的道德的善;一是更进一层为“完满”的意思。这后一层的意义,就引向了宗教。
在“完满”意义上的“至善”,就是我们人类最高的追求目标:“天国”。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人类要不断地修善,“超越”“人自身”——已经孕育着尼采的“超人”,而争取进入“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