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防”教育
民国三十一年(1942)1月,陕西省国民政府防空司令部为防止日本侵略军投撒毒气,教育民众开展防毒工作,印制了《防毒常识》小册子,下发各县。《防毒常识》主要介绍了如何准备防毒用品、防毒方法,以及防毒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国民党咸阳县政府即派员携带《防毒常识》小册子,深入全县农村,向民众宣传防毒的基本知识。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为防止日本侵略军使用细菌、原子武器残杀人民,咸阳县在各城镇普遍进行了防原子武器、防化学武器和防生物武器的“三防”知识教育,使广大民众懂得“三防”的重要性和“三防”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三防”教育工作。1965年,咸阳市结合民兵整组工作,组织卫生人员向广大民兵进行了“三防”知识教育,并组建了“三防”专业队伍,培训了“三防”骨干。1966年10月,咸阳市人民防空委员办公室、市卫生局、市人民武装部按照陕西省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和陕西省军区司令部联合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三防”教育工作。通过印发资料、举办展览、课堂教育、放映电影、组织演练和培训骨干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开展“三防”知识教育。1984~2000年,咸阳市秦都区按照咸阳市(地级)人民防空委员会的要求,在进行全民“三防”教育的同时,以学校为重点,又多次开展了“三防”知识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师生对“三防”工作政策和常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整体推进了全区人民的“三防”教育工作。
三、人防工事建设
咸阳市秦都区境内的人民防空工事建设是从民国二十八年(1939)10月开始的。民国二十八年(1939)10月,为防止日本侵略军飞机轰炸咸阳,陕西省防空协会咸阳县支会要求咸阳县城居民要在街道两旁挖防空坑、防空壕,在城墙处构筑防空地下室和防空洞,郊区在原边修筑窑洞等。据民国三十年(1940)5月9日统计,咸阳县城内共挖防空洞292个,防空沟21条,单人井60个,共约2100平方米,可容纳4101人。据1966年清查,可继续使用的地下室19处共2358平方米,可容纳4716人。
民国时期所构筑的防空工事类型主要有:土洞,埋深5米,面积小,一般仅能容纳6人左右,多数是群众自发开挖的;窑洞,系沿原开挖的洞,大多长6米左右,宽3米,高3米,多为土窑洞,少数为砖、石砌拱,一般为居民住房;防空壕,一般开挖在郊外树林里、墙脚下,深1.5米,宽0.7米左右,长150米左右,中间每隔20米左右挖一个掩体;防空坑,多数设在居民区附近,一般深1~2米,是群众的临时防空设施;城墙防空洞洞高1.5米,宽1~3米,由居民自行掘筑,多用木柱支撑,重点砌砖,洞口置木门;防空地下室(含地道工事),深小于3米,抗力薄弱,除用木柱支撑以加强抗力外,上面还用砂包堆筑,以减少炸弹爆炸时的破坏作用;楼内地下室,多为砖结构,强度相对较高一些,对保护生命安全能起到一定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咸阳市人民防空部门曾多次对民国时期所筑防空工事进行了普查,但由于当时是为应付日军飞机轰炸而临时修筑的,加之民国时期经济拮据,材料短缺,技术水平差等原因,导致防空工事多为窄、矮、小、渗漏水严重,多数已不能使用,有的甚至已完全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咸阳市秦都区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逐步走上了稳步健康发展的道路,工程规模由窄、矮、小到大、洋、新,工程结构由土、砖到石、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投资由单位、地方到单位、地方、个人多元化,工程建设由人民防空部门独立建设到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人防工程使用由单位纯抓战备效益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一齐抓的轨道。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防空工事建设始于1964年。1964年11月,陕西省人民防空委员会召开了全省人民防空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充分发动群众,利用现有工事,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挖一些小型的、以藏为主的简易工事,先解决群众的隐蔽问题。随之,咸阳市人民防空委员会按照会议要求,组织发动群众,迅速行动,挖掘人民防空工事。截至1966年4月,咸阳市共新建防空洞894个,可隐蔽2万余人;修建防空地下室21处,可隐蔽3483人;清理民国时期防空工事19处,可隐蔽4716人;可利用旧窑洞1837孔,可隐蔽2万余人。
1969年,中苏边境形势紧张,毛泽东主席发出“要准备打仗”的号召,咸阳市革命委员会战备领导小组(人民防空指挥部)动员全市人民,以临战的姿态和“只争朝夕”的精神,大搞人民战争,加强防空工事建设,要求各单位、工厂、街道、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防空洞互相连通搞活,建成“能打、能藏、能生产、能生活、能机动”的地下“长城”。在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咸阳市新挖地道46298米,并修建了从市区通往市郊的主干道,基本形成了地下通道网。
1971年7月,国家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人民防空工作会议,咸阳市被列为全国人民防空重点城镇。从1972~1979年,咸阳市修建了市区北原主干道、乐育路疏散支干道、新兴路疏散支干道,以及地下医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连片工程等公用工程,初步形成了“能藏、能打、能生活、能生产、能机动”的地下防空网络,并狠抓了人防工程配套设施建设。
1980~1982年,咸阳市重点抓了“801”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建设。此工程被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列为全省重点人防工程。“801”工程于1980年10月动工修建,1984年9月竣工。工程总建筑面积1517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878.05平方米,两个出入口面积118平方米;开挖基宽37米,深13米,移动土方19354.7立方米,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与此同时,还将乐育路疏散支干道工程与“801”工程连通,并将其一段拓宽至4米,沟通了地下防空通道,增强了战备能力。截至1986年,咸阳市秦都区共有102个设防单位,人防工事面积11.26万平方米,其中单位工事面积7.87万平方米,公共工事面积3.38万平方米。
四、警报设施
咸阳市秦都区的防空警报设施从民国时期就开始建立起来。民国二十九年(1940)8月16日,咸阳县防护团规定以警钟、警报旗为防空警报装置。
民国三十一年(1942)1月又使用警报灯球为辅助警报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发展,咸阳市开始装设的手摇式警报器逐步被淘汰,安装了能集中控制的有线电音响电动警报器。
1969年,咸阳市先后在市区内的东方红百货大楼、电影院什字服务楼、国营西北第七棉纺织厂什字标语塔、国营西北第二棉纺织厂自来水塔及陕棉八厂、国营七九五厂等六处安装了警报器。1971年,咸阳市已基本建成了市区地下电缆网,完成了7公里干线,设60门总机1处,可与市区西部的16个单位通话。截至1980年,咸阳市区共有40千瓦警报器2台、4千瓦警报器4台。并利用邮电部门地下电缆15.5公里,新建警报线路0.6公里。
1999年10月10日,咸阳市(地级)人民防空办公室投资2万余元,在市区的长庆油田石油助剂厂、陕西省建六公司、西北轻工业学院、西北火电三公司、西北国棉二厂安装了5台4千瓦防空电动警报器。同年11月12日,咸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验的通告》。11月26日,警报试验工作取得了宣传人防、锻炼队伍、检验设备、教育群众的良好效果。
五、防空专业队伍建设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七”卢沟桥事变后,日本侵略军多次轰炸咸阳县城。8月17日,咸阳县组建了防护团。团员以市民、壮丁为主,征集店员、工人参加,负责消防、救护收容、警报警备、避难、灯火交通管制等任务。民国二十八年(1939)9月,咸阳县又建立了防空步枪高射组,县城三个防空步枪高射组分别部署在县城东、西、北三个城门楼上,东门由城关联保负责,西门由警2团负责,北门由县保安大队负责。民国二十九年(1940)10月23日,咸阳县政府要求各乡镇组建了防护团分团,各乡镇镇长兼任防护团分团团长,并配备了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防空专业队伍是群众性对敌空袭进行斗争的主要力量,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抢险、抢修、抢运、消防、防化、通信、治安等工作。咸阳市秦都区按照平战结合、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指挥的原则,组建了防空专业队伍。防空专业队伍坚持平时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参加抢险救灾;战时负责抢救人员和物资,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稳定,并配合城市防卫和地面防空作战。其成员一般为基干民兵,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
其建制与行政、生产组织相适应,便于组织领导和进行训练,更好地做到平战结合。
1965年,为防御帝国主义的突然袭击,咸阳市根据1964年5月中央工作会议和中共陕西省委转发陕西省军区党委《关于反空袭战役集训和今后反空袭斗争问题的报告》精神,又由有关部门的人员组建了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灭火等三个人民防空专业队。
1987年,咸阳市(地级)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委员会《关于城市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的规定》精神,重新组建了市区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通信、运输、治安等七个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编为一个团,并经1988年10月咸阳市第一次人民防空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任命了人民防空专业队团以下各级领导干部。后经过多次调整、重组,咸阳的人民防空专业队伍逐步走上规范化、专业化的轨道。
六、防空袭预案
城市防空袭预案,是平时进行人民防空战备建设,战时进行城市防空袭斗争的基本依据和总体规划。城市防空袭预案及其内容和名称的确立,是1983年10月由国家人民防空委员会提出的,是在通过原来工作规划基础上的不断实践、不断总结逐步形成确立的。
1965年,当美国飞机轰炸越南时,咸阳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就制定了《咸阳市人民防空战备方案》,其内容包括战时指挥、治安纠察、灯火管制、通信警报、交通运输、人口疏散、就地隐蔽、对空射击、专业队伍、工程建设和物资供应等。市区各单位也根据实际,制定了防护抢修方案。
1969年,中共中央发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指示》。1970年,全国人民防空领导小组下达了《人民防空工作指示》,再次要求搞好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指挥通信建设,强调人口疏散是城市防空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有条不紊地进行。咸阳市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制订了计划,组织、整顿了各种防空专业队伍,并加强了防空专业队伍的训练工作。
1973年,咸阳市又制定了《咸阳市防空袭作战预案》,其内容包括城市防卫和兵力部署、任务划分和反空袭作战的主要手段,以及防空的各种保障措施,包括人防工程修建、人口疏散地域、人员隐蔽路线及出入口、人防专业队伍的组成、消除空袭后果、灯火管制、信号规定及通信联络等。
1979年中越边境战争期间,咸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调整落实了人员、物资疏散方案,调整了人民防空专业队伍。
1987年,咸阳市(地级)将《咸阳市防空袭预案》呈报陕西省人民政府和陕西省军区审批。1996年9月,根据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要求,又对《咸阳市防空袭预案》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同年12月2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军区批准了《咸阳市防空袭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