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政治工作
人民军队和地方武装从诞生之日起,一直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不断加强党团组织建设,大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官兵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积极做好干部工作、文体工作、“双拥”工作、瓦解国民党军等工作和开展“立功树模”活动,巩固和提高了部队战斗力,增强了军民关系。
一、党团组织建设
加强人民军队中共产党和共青团的组织建设,是部队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驻境部队各级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了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共青团组织的实击队作用,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证了部队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党的组织建设
1.渭北游击总队第五支队党的组织建设
1947年5月,咸阳支队被改编为渭北游击总队第五支队后,龚生满任支队长,中共咸阳县工委书记陈吾愚任政委,宁志学任指导员,负责支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949年5月,咸阳军分区将渭北游击总队第五支队改编为咸阳军分区第一支队,谢兴东任支队长,张为民任政委,负责支队党的工作。
2.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党的组织建设
1950年3月,咸阳县设立人民武装科,何洪涛任科长。1951年1月,咸阳县人民武装科撤销,成立了陕西省咸阳军分区咸阳县人民武装部,邓清辉任政委。1954年6月,咸阳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为咸阳县兵役局,杨沛瀛、印瑞祯、李流宇先后任政委。1958年10月,咸阳县兵役局改称为陕西省咸阳县人民武装部。
1952年12月,陕西省咸阳军分区咸阳市人民武装部成立,赵忠元任政委。1954年6月,咸阳市人民武装部改称为咸阳市兵役局(同时保留人武部称谓),赵忠元、王笃先后任政委。1958年10月,咸阳市兵役局改称为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武装部,王笃任政委。
1958年12月,陕西省咸阳县人民武装部并入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武装部,王笃兼任政委。1961年6月,中共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委员会正式成立,先后隶属中共咸阳市(县级)委、咸阳军分区党委领导。
中共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61年6月~1966年5月)1961年6月,中共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委员会成立。1961年9月先后隶属咸阳军分区党委和中共咸阳市委双重领导。
书记:许廷方(兼,1961.6~1962.8)
杨雨亭(兼,1962.9~1966.5)
副书记:许宝卿(1961.6~1963.9)
任献寿(1963.9~1966.5)
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66年5月~
1983年11月)1966年7月,咸阳市人民武装部改属西安军分区领导。1971年10月复归咸阳军分区领导。1966年11月,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武装部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武装部,部党委随之改称为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委员会,先后隶属西安军分区党委、咸阳军分区党委和中共咸阳市市委双重领导。
书记:杨雨亭(兼,1966.5~1967.1)
任献寿(1968.2~1969.3)
王锐(1969.7~1976.2)
齐东山(1976.7~1976.10)
副书记:任献寿(1966.5~1968.2)
宫万宝(1966.5~1969.7)
胡益民(1970.1~1976.10)
1979年12月以后,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有关指示精神,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由中共咸阳市委书记兼任,市人武部党委领导成员为:
第一书记:王毅然(兼,1979.12~1983.11)
书记:齐东山(1976.11~1981.3)
聂德全(1981.3~1983.6)
蔡正中(1983.6~1983.11)
副书记:胡益民(1976.10~1978.9)
刘鹏江(1978.9~1981.3)
蔡正中(1981.3~1983.6)
程玉宝(1983.6~1983.11)
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83年11月~1986年3月)
1983年11月,咸阳地区改为咸阳市,原咸阳市改为咸阳市秦都区。原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武装部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部党委改称为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隶属咸阳军分区党委和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委双重领导。
第一书记:王毅然(兼,1983.11~1984.1)
董翰林(兼,1984.1~1984.9)
马铁山(兼,1984.9~1986.3)
书记:蔡正中(1983.11~1986.3)
副书记:程玉宝(1983.11~1986.3)
中共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86年3月~1996年3月)
1986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更名为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部党委亦随之改称为中共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人武部党委取消第一书记称谓,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区委书记兼任人武部党委书记。
书记:马铁山(兼,1986.3~1987.3)
李维亚(兼,1987.5~1988.9)
黄燕京(兼,1988.9~1990.11)
赵德发(兼,1990.11~1993.12)
张立勇(兼,1993.12~1996.3)
副书记:程玉宝(1986.3~1987.5)
夏占荣(1987.10~1992.10)
王西明(1988.6~1996.3)
南洪(1994.4~1996.3)
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96年4月)
1996年4月,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部党委亦改称为中共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隶属关系未变。
第一书记:张立勇(兼,1996.4~2000.7)
徐新荣(兼,2000.7~2004.6)
李文化(兼,2004.6~2006.10)
严维佳(兼,2007.2~)
书记:苏存江(1996.6~1999.3)
贾必胜(1999.3~2006.3)
管小磊(2006.3~)
副书记:赵旭博(1996.4~2001.3)
赵福岐(2001.4~2003.12)
崔世荣(2004.3~)
3.中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总队咸阳市秦都区中队党的组织建设1991年6月,中共武警咸阳市秦都区中队支部委员会正式成立,历任书记为:李宏谋(1991.6~1995.5)、武志宽(1995.5~1996.3)、邸小文(1996.3~1998.5)。
4.驻境部队党的组织建设
1981年3月,咸阳军分区党委批准成立了咸阳市区吴家堡干休所临时党委。1983年6月,吴家堡干休所党委正式成立。与此同时,86882部队、兰后物资供应站等团以上部队也都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的规定,先后建立了党的各级组织,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1955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出了《关于军队成立监察委员会的通知》,规定全军团以上单位成立党的监察委员会,以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党的监察工作由党委负责。1961年6月,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党委成立,党的监察工作由部党委负责。1964年7月,根据咸阳军分区监察委员会的通知,咸阳市人武部党委指定了一名党委委员兼管监察工作。1969年6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规定,各级撤销了党的监察委员会。1979年,中央军委作出了《关于团以上各级党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党委明确了一名主要领导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并采取以会代训和举办学习班的方式,对纪检干部进行了培训,提高了纪检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纪检工作能力,使其充分发挥监督职能。1986年,咸阳市秦都区人武部党委制定了“十不”廉政措施,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行贿受贿、不准贪污公款、不准搞“人情”兵、不准说假话、不准搞宗派、不准公款吃喝、不准滥开滥支、不准参与经商、不准破坏群众纪律。
1996年4月,根据陕西省军区政治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置问题的通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成立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并认真管理党纪案件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使纪律检查工作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三)青年团组织建设
1949年4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成立。7月15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布了《关于在部队建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定》,开始在部队基层建立团小组和支部委员会。1950年10月,驻境各部队党组织建立了青年工作部门。1951~1952年,各部队先后建立了青年团组织。各级团组织建立后,一方面积极发展先进青年,壮大团的队伍,另一方面狠抓骨干培训,组织青工干部、团支委、团小组长学习团的基本知识,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了团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能力。与此同时,各级团组织还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抢抓机遇,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在1950~1953年部队开展的以普及小学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学习运动中,各级团组织发动团员青年“向文化进军”,并通过各种形式的帮学和竞赛活动,推动了文化学习运动的深入发展。1956年2月,驻境部队团组织又开展了“优等射手、技术能手”竞赛活动,有效地推动了军事训练,提高了训练质量。
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驻境部队中的各级青年团组织亦同时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各级共青团组织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部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连队支部工作条例》的规定精神,紧紧围绕部队的中心工作,根据团员青年的特点,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使广大团员和青年在完成各项任务和部队建设中充分发挥了突击队作用。1958年4月,出席全国青年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军队代表向全军发出了开展创“五好”(即努力学习好、爱护武器装备和一切公物好、消灭事故好、生产节约好、锻炼身体好)活动的倡议,驻境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此项活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有力地促进了部队的各项工作。1963年,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发出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驻境部队各级共青团组织热烈响应,纷纷组织团员青年阅读《雷锋日记》等,争做“雷锋式”的好战士蔚然成风,“雷锋式”的人物层出不穷,促进了部队的全面建设。1981年,解放军总政治部提出在全军青年中开展“四有、三讲、两不怕”(即有理想、有纪律、有道德、有文化,讲军容、讲礼貌、讲卫生,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活动,驻境部队各级共青团组织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中共党史和人民解放军军史,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广泛开展学雷锋、学英模活动,并开展各种有益活动,促进了部队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1982年4月,根据总政治部的规定,驻境部队的团(旅)设共青团工作委员会,营设团总支部,连设团支部。1991年1月,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的规定,驻境各部队旅、团级的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均改为共青团委员会。共青团组织的建立,充分发挥了共青团员和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有力地促进了部队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部队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驻境部队十分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人,以正确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精神塑造人,以科学知识培养人,全面提高广大官兵的思想理论水平,为未来反侵略战争培养高素质的合格人才。
(一)人民军队宗旨教育
1947年5月,渭北游击总队第五支队建立后,中共咸阳县工作委员会首先对游击队队员进行了为谁当兵、为谁打仗的教育,使游击队队员认清了红军游击队的性质和任务,提高了为广大劳苦群众翻身求解放而打仗的思想觉悟。每当游击支队行军宿营时,支队都强调红军游击队的任务和群众纪律,教育队员不扰民、不违纪,自觉为群众办好事。每当新队员补入时,县工委都要向队员介绍红军游击队的性质和任务,教育队员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