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咸阳县和咸阳市,以及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兵役局)每年在征兵工作中都对新入伍的青年进行人民军队的宗旨教育,从而使广大青年端正了入伍动机,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
(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1950年10月,毛泽东主席发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伟大号召,驻境部队组织广大官兵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官兵正确认识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的必要性和正义性。并要求广大官兵发扬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认清美帝国主义的侵略本质,从而使广大官兵克服了畏美、崇美思想,鼓舞了官兵的士气,激励了官兵的求战热情,不少解放军指战员踊跃赴朝参战。
1953年12月,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公布后,驻境团以上部队依据总政治部《关于在部队干部战士中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通知》、中宣部编写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宣传和学习提纲》和总政治部编写的《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读本,进行系统教育,从而使“一切为了社会主义,一切为了现代化、革命化军队建设”的思想深入人心,增强了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
1957年5~6月,咸阳县和咸阳市兵役机关及驻境部队学习了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开展了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整风运动。通过整风运动,使广大官兵进一步明辨了是非,增强了党的组织观念,坚定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
1959~1961年,在国民经济暂时发生严重困难时,不少官兵产生了悲观情绪,革命意志消沉,精神萎靡不振,咸阳市人武部及驻境部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两忆三查”(忆阶级苦、忆民族苦,查立场、查斗志、查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官兵正确认识和分析当时国内形势,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信党的领导,增强战胜困难的决心。
“文化大革命”期间,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及驻境部队的思想政治教育总体上贯彻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在这期间,各部队仍坚持进行了形势战备教育、加强军队组织纪律性教育、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等,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使部队在当时混乱的情况下,仍保持了高度稳定与集中统一,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及驻境部队仍坚持思想教育不放松,先后开展了“真理标准”大讨论和“十个应该不应该教育”(即应该不应该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应该不应该坚持无产阶级党性,反对资产阶级派性;应该不应该继承和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应该不应该整顿军队;应该不应该严格遵守革命纪律和规章制度;应该不应该按照接班人“五项条件”搞好老中青三结合;应该不应该强调军队要稳定;应该不应该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应该不应该坚持野战军、地方武装、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应该不应该搞好战备,准备打仗)为主题的学习、讨论,深刻领会毛泽东的建军思想和建军路线,澄清了部队建设中的思想政治是非,明确了部队的建设方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咸阳市(含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及驻境部队把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中心内容,先后开展了新时期总目标、总任务教育,真理标准问题教育,中共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精神教育,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农村改革和经济政策教育,等等。通过一系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坚定了广大官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增强了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
1999年以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及驻境部队先后开展了“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部队革命化、现代化和正规化建设。2000年,咸阳市秦都区人武部为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自己的实际,提出了“从思想上管住,从组织上管严,从机制上管活”的新举措,在实践中收到了明显效果,并在陕西省军区召开的管理教育经验座谈会上交流了经验。
武警咸阳市支队深入扎实地开展以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主题的专题教育,积极开展学英模活动和创建和谐警营活动,为维护咸阳地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三)革命传统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主席发出了“全国一切革命工作人员永远保持过去十余年间在延安和陕甘宁边区的工作人员中所具有的艰苦奋斗的作风”。随后,驻境部队开展了延安精神教育,采取座谈讨论、演出、参观、召开报告会等形式,盛赞延安精神,畅谈革命传统,从而使广大官兵继承和发扬了优良革命传统,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革命本色。
1959~1961年,国家经济遇到了暂时困难,咸阳市人武部及驻境部队结合官兵的思想实际,开展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官兵对照革命前辈,查思想,看社会主义信念坚定不坚定;查斗志,看艰苦奋斗精神强不强;查工作,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好不好的“三查三看”教育,使广大干部战士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延安精神教育,增强了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共渡难关、战胜暂时经济困难的信心和决心。
1975年以后,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及驻境部队遵照邓小平提出的“要把毛泽东同志树立的优良作风发扬起来”,特别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传统作风”的要求,把延安精神教育作为干部战士的必修课,坚持用延安精神教育干部战士。
1980年以后,咸阳市(含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及驻境部队根据江泽民关于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各级部署,在机关和部队中普遍开展了以艰苦奋斗、爱国奉献为主要内容的革命人生观教育。在教育中,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目标,以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干部为重点,以《邓小平文选》和陕西省军区政治部编印的《写好当兵史,走好人生路》为基本教材,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官兵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正确对待金钱、名利、苦乐等问题;划清是与非、荣与辱、美与丑的界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抵制政治上的自由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和“灯红酒绿”的影响;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科学文化教育
科学文化教育是加强部队建设的重要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驻境部队为提高广大官兵的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现代化部队建设的需要,曾多次掀起了科学文化学习高潮。
(一)普及中小学教育
20世纪50年代初,驻境部队战士、干部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文盲、半文盲占80%左右。针对这一状况,驻境部队按照中央人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关于在军队中实施文化教育的指示》和陕西军区第一次文教工作会议发出的“向文化进军的指示”,认真抓了文化学习及扫盲工作。经过一年多的文化教育,基本消灭了文盲。1951年12月,中央军委决定从1952年6月至1953年5月开展一次以扫盲为重点的文化学习运动,要求将初小毕业或高小毕业干部、战士的文化程度提高到高小毕业或初中一年级的程度。为此,驻境部队纷纷开办了干部文化补习夜校或速成识字班,组织干部、战士参加学习。经过两年的突击学习,广大指战员的文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基本达到了高小毕业或初中一年级的文化水平。
(二)普及高中教育
1978年12月,人民解放军三总部发出了《关于部队开展科学文化教育几项落实措施的通知》,要求把科学文化教育作为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教育训练计划。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及驻境部队加强了领导,制订了教学计划,落实了具体措施,建立了学习制度,组织官兵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经过多年的努力,40岁以下的干部、战士基本上达到了高中毕业的文化程度。
1997年10月,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还组织了63名专职武装干部,开展了高科技知识学习活动。学习中,采取“三比一看”(比组织领导、比完成时限、比答题质量,看谁榜上有名)的学习方法,开展了竞赛活动。
通过高科技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专职武装干部的专业文化水平。
四、干部工作干部工作是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干部选拔与推荐、考核与调配、转业与复员、退休与离休、军衔与授勋等工作。
(一)选拔、推荐后备干部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颁布后,从士兵中直接提拔干部的工作曾一度基本停止。1959年又重新恢复。据不完全统计,驻境陕西省军区独立第1团1976~1979年从优秀士兵中提拔干部97人。1980年以后,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驻境部队停止了从士兵中直接提干,采取了挑选优秀士兵入军事院校培训后提拔为干部的方法。
1965年,咸阳市人民武装部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推荐、上报了一些军政一把手接班人名单。1984年以后,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主要是向上级负责推荐后备干部的工作。
(二)考核、调配
调整配备干部是干部工作的重点。长期以来,驻境部队在调整配备干部中坚持了以工农干部为骨干,同时选配适当比例知识分子干部和工农知识分子与知识分子兼配和新老兼配、老中青结合、梯次配备的原则。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干部调整配备中坚持按“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调整配备干部。
1986年3月,为贯彻部队精简整编、裁军100万的精神,各级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按照配齐配强的原则和编制方案,协助各基层人民武装部配备了专职武装干部,同时按照量才用人、知人善任的原则,充分发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如原在空军某部担任机械技师的周万军调区人武部后先安排在军事科工作,根据其本人特长,区人武部及时调整其到办公室主管军械工作。工作调整后,周万军积极肯干,经常对库存武器进行擦拭保养和修理,使民兵武器始终处于良好状况,当年“七一”前夕,周万军被咸阳军分区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1996年3月,各级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时,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武装部对区属20个单位48名专职武装干部进行了考察了解,提出了调整使用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安排到相关单位、部门工作,从而使干部的考核、调整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三)转业、复员
转业,即部队干部退出现役后,转由地方政府安排适当的工作,保留其干部身份。1958年1月,中央军委作出了《关于动员十万专业干部参加生产的指示》,驻境部队纷纷响应,一批连排干部相继被转业到地方工作,参加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人民解放军“裁军百万”。为贯彻这一精神,驻境部队先后转业了一批团、营、连、排干部,由地方政府妥善安排工作。1998~2005年,驻境部队每年都安排了一批转业干部到地方工作。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或者地方安置干部存在较大困难的实际,对军队退出现役的军官,也曾执行复员安置、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政策。1955年,驻境部队有一批干部被安排复员。1963年,新修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根据国家需要和军官本人的条件,由政府分配或复员回乡从事劳动生产”,当年境内又有一批干部被安排复员,除少数由政府分配在工厂或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外,大多数回乡参加了农业生产。1969~1975年,驻境部队对退出现役的连、排干部一律作了复员安置。1980年,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规定,各地政府将这期间复员的连、排干部均改为转业安置。1981~1990年,除个别干部本人要求,经组织批准或不宜保留干部身份者外,对军队干部一般不作复员安置。复员干部离队时,按规定发给一次性的复员费、安家费。对患有慢性病的,视病情发给一定数量的医疗、生活补助费,自愿回农村的发给一定数量的回乡生产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