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调查:
检查人员进入该厂进行财务检查时,发现该厂“委托加工物资”有红字余额,同时,注意到下半年转出数中半成品单价上升较为明显。另外从总体上看,企业下半年利润明显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但销售收入与数量相对稳定,几种主要产品售价还较上年有所上升。通过分析,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生产成本提升较快。通过成本要素分析,很快发现半成品中委托加工支出超过上年3倍左右。查账人员认为,在总体产量与销售均比较稳定的情况下,委托加工费用增长过猛是不正常的。联系前述发现“委托加工物资”的红字余额,更感到应重点审查其明细账户的具体核算内容及会计凭证。经抽查两笔金额较大的会计凭证后,发现了对应科目均为“自制半成品”的记账凭证,但是却未见应附后的收回加工材料的入库单据(委托加工收料单或委托加工入库单),又无加工费账单及银行转账凭证等必备的原始单据。
由此断定此笔业务是虚假的。经向企业财会人员询问了解,对方承认了违纪错误,并主动列明了全部虚列的明细项目及合计金额,经查账人员复核属实。同时财会人员主动说明之所以先期列入“委托加工物资”,是为了日后核减企业一项难以结平的专项工程项目,届时将以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专项工程支出”处理。不过企业实际还未来得及做上述错误处理。
75.业务招待费计入成本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其审查主要包括:
(1)是否严格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比例计算列支业务招待费,有无多列支的情况,如有超过,应查明原因,并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调整计算。
(2)企业当期所列的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和范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所列支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否与企业业务经营有关,若发现存在与业务经营无关的支出,应查明其用途,并作出处理。
(4)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以及有无预提的现象,若有,应予以冲回。
(5)企业全年正常的业务招待支出总额,是否超过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
【例】查账人员在审阅管理费用明细账时,发现该单位2005年1~6月份业务招待费用开支2.5万元,正好符合列支标准。6月份以后,管理费用账中没有一笔业务招待费列支。此引起查账人员的怀疑:可能把业务招待费列入制造费用项目中。
审计调查:
查账人员审阅了制造费用明细账,发现共有4笔,账页的摘要栏中写着“车间产品质量鉴定会”的字样。调原始凭证,付款凭证中附有发票和转账支票的存根各一张,发票抬头开具的是××单位(被查单位),经进一步查询,证明是业务招待费。这四笔费用是属于期间费用开支的费用,却列入了成本费用,是有意逃税的行径。
该企业为了少缴所得税,故意将业务招待费记入成本。查账人员把问题向被查单位财务负责人严正指出,被查单位供认不讳。
76.为减少福利开支,福利费用列入制造费用
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
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主要应用于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医药费、职工工伤赴外地就医路费以及企业福利部门的各项开支等。福利部门主要包括:医务室、托儿所、幼儿园。
紧扣“企业用于职工个人的福利”主题。不包括职工集体福利设施购建支出(比如建盖医务室、托儿所、幼儿园的支出,这项支出列在“盈余公积”账户);有一些政策性的福利,如烤火费、某些岗位的劳动保护费等以及“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金”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一道计入“管理费用”。
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因此,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保费,不能计入“福利费”,即使计入“福利费”,在年底汇算清缴时,应当纳税调整。
【例】在企业生产正常的情况下,车间人员出差的可能性小。查账人员在审阅“制造费用”明细账时,发现生产车间本月的制造费用明细账中差旅费数额比较大,比本年以往月份的差旅费之和还要多。这一点引起了查账人员的怀疑。
审计调查:
查账人员将本月所有的制造费用的差旅费的原始凭证调出,通过对上述凭证的审查,又到医务室进行核查,得知基本生产车间本月有3位工人因任务过量出了工伤,因伤势较重,本地医疗条件不够,需到外地就医,3人差旅费列入了制造费用。
按财务有关制度规定,工伤人员到外地就医的往返路费应列入福利费,不应列入制造费用,被查单位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加大产品的制造成本,少计利润。
查账人员将查证的有关材料及存在的问题向被查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指出。他们讲:一是福利费紧张,二是福利费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尽量能不列入福利费就不列入福利费,减少福利费开支,承认所提出的问题。
年终,将应列入福利费支出的费用而没有列入的,相加总计。
经查账假设为1万元,只修正错误处理造成的最终影响,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1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利润增加1万元,因此应补交所得税10000×25%=2500(元),提盈余公积金(10000-2500)×10%=75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32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00
盈余公积750
77.为保盈隐亏,运输费挂在其他账户内
对运输费进行审查时,其审查要点包括:
(1)开支范围的合规性,金额的真实、准确性。
(2)对发生额较大和接近年终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审查明细账及会计凭证,查明受益的产品当年度是否已实现销售;有无将未实现销售的产品发生的这些费用,提前计入当年损益等。
【例】某企业预测全年将发生亏损80万元,就于年终做账时少转运输费100万元。具体违规手段是:该企业实行汽车运输内部独立核算,年度中间按计划价格与各受益对象进行结算,年终调整为实际成本,全年汽车运输的实际成本高于计划成本,其中销售产品运输费应调增100万元。但企业为了保盈隐亏,就将“销售费用”账户应调增的100万元运输费用不作调整,仍挂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内。
审计调查:
在审查过程中,审计人员首先审阅“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的汽车运输明细账及有关账册凭证,看其费用的归集和运输收入的结算是否真实、正确。如发现问题,应进行追踪审查,特别是对汽车运输实行内部独立核算的企业,应着重查清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差异是否作了正确调整。
78.转移利息,调节当年利润
利息是财务费用的一部分,对其进行审查时要点包括:
(1)企业当年列支的利息支出是否确实属于当年损益应负担的利息支出,有无将应由上年度或基建项目承担的利息支出列入当年损益。
(2)利息支出列支范围是否合规。注意审查各种不同性质的利息支出的处理是否正确。一般而言,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计入清算损益;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其竣工之前的,计入购建资产价值;企业的罚息、违约金则列入营业外支出。
(3)审查存款利息收入是否抵减了利息支出,计算是否正确,特别应注意升降幅度较大的月份,分析其原因。
【例】某国有企业,为增加设备,向银行借款50万元,年息为8%,该项目于2009年年底完工办理竣工决算,并已交付使用,但该单位为调节利润,将该借款利息4万元计入当年损益。
本案采取的违规手段是转移工程借款利息,调节当年损益。借款利息不按规定核算,导致的结果一是冲减固定资产成本,增加财务费用;二是减少当期利润。企业为了调节当年利润,将应计入在建固定资产造价的费用,即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工程借款利息,记入当年“财务费用”账户。
在该例中,检查人员通过审阅长期借款和在建工程等明细账及有关凭证,发现该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用于购买生产设备,年利率为8%,期限为5年,每年计息一次。该设备安装工程预计两年内建成投产,每年付利息为4万元,都未计入在建工程设备安装成本。经进一步核对有关账户,发现支付的借款利息4万元,记入了“财务费用”账户,再经核实在建工程确系年终办理竣工决算交付使用。
对上述违反会计核算规定的违规行为,应作如下账务调整:
借:固定资产4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0000
上年利润调增后,应补缴所得税,补提盈余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