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一个人寂寞的时候,就喜欢听歌。人生中写作的第一部小说,与歌分不开。那个唱歌的女人,叫王菲。我被她的声音蛊惑,更深入地,是因一个叫林夕的男人的词而沦陷。她的歌与他的词,成为我的精神鸦片。
“看见的,熄灭了。消失的,记住了。”
彼岸花。我想起女人的脸,与男人的手。脸的轮廓,长出了最哀艳的水仙,被一个男人轻轻执起。我看见他掌心的痣,再一次想起了那个叫林夕的男人。
那一年,我十八岁,想去香港。为此,没日没夜地读书。因为我知道,除了考到那里,别无他法。我没有钱,流着泪,夜里静静地听一首歌。有一个人要离开我,我不舍得,却终究留不住他。就像《玻璃之城》里的港生与韵文,明明相爱的两个人,最终却逃不出命运的戏弄。那一晚,我一个人听一首歌至天亮,那首歌叫《彼岸花》。
爱是一场幻觉,让我在麻木中深痛。两个人的烟火,一个人的香烟,寂寞深处,只有歌声相伴。淡忘如风,那些遥远的过去在歌声中变得模糊,我总是能够从别人的歌声中捕捉到自己的影子,却不知如何相对。
也许,我一直是一个寂寞的女人。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离开过寂寞。
歌声如影随形,唱着一个人缠绵的心事。一个男人用他纤细优雅的手,写出最讳莫如深的爱。爱一个人是一件羞耻的事情吗?为什么你要让我有这种感觉?一个人曾经这样问过我。彼时,我无言以对。当我听到这个男人的歌时,才有了依稀感触。他写下的,他唱出的,心中早已知晓。
“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
原来我的所有不快乐都是因为你,可是一旦想起你,那些不快乐便烟消云散。原来我的人生因为你,那些不快乐都成了快乐。
飞机如鸟一般掠过天空。我没有落地,俯视梦中的“玻璃之城”,它被层层云雾遮挡,英式旧楼、启德机场……那些传说中的地方我没有看见。阴雨绵绵的天气,我闭上眼,去描摹电影中的画面。耳机里持续播放着一首歌,暧昧的、缠绵的、隐约的、沉默的、冰冷的、安静的……它在春光之中静静地唱着关于一座城、两个人的爱。
“愈是期待愈是美丽,来让这夜春光代替。难道要等青春全枯萎,至得到一切。”
越期待,越美丽。待到全部的美丽都枯萎时,期待成了落空的碎片。
写歌的人其实写的不是歌,而是写的思念。思念是一个人的歌,所有的爱都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不会太早,也不会太晚。我们都在这场名为“爱情”的有声默片中,懂得了相思之苦、成全之难。但我们却如此不顾一切地执著着我们的执著,相信着我们的相信。我们会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上一座城;会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上思念他的所有岁月。
于是,我知道我要写下这本书。
这是一场独属于一个人的心灵旅行,没有飞机带我起飞,我却看到了遥远的天空。就算天空再深,我也要去触摸,如同抚摸一个人的脸。我从一个人的歌声中轻嗅爱的味道,往事如烟,烟雾颓靡之中,我听到了来自心间的声音。消失的,记住了。于是,我轻轻地唱出一些歌,慢慢地选择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