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74200000030

第30章 合同的效力(15)

第五条第7款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XX公司应按照该项目投资方案的时间进度进行。项目分两期进行,每期投入不同资金、需要达到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如未及时开发造成该土地长期闲置,县政府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回该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

2005年3月22日,郑某、陈某作为XX公司的股东,与谢某、华某及鲁某签订《股权转让及借款协议》,约定郑某、陈某将全部股权、缴纳的资本以及借入资金部分,折价2000万元,转让给谢某、华某及鲁某。2005年4月14日经A县工商局核准,谢某、华某及鲁某登记为XX公司的股东。在A县工商局企业登记档案中,保存有《关于XX项目用地合同书》。2008年7月23日,谢某、华某及鲁某以《关于XX项目用地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对XX公司的权利义务具有重大影响,原公司股东郑某、陈某从未告知签订《关于XX项目用地合同书》事实,构成欺诈,致使他们三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股权转让及借款协议》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份《股权转让及借款协议》。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主张被告隐瞒合同重要事实,致使其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订立《股权转让及借款协议》的理由成立,原告具有对该协议的撤销权,但从2005年4月14日股东变更登记至2008年7月23日原告起诉,已经超过行使撤销权1年的除斥期间,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称,其直至2008年4月才知晓有关《关于XX项目用地合同书》的情况,并未超过1年的除斥期间,二审法院认为该理由不成立,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专家评析】

本案是一起很好的解释可撤销合同撤销权除斥期间的案例。根据《合同法》第55条第1项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这也是前文一直在强调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的认定。

而本案的争议焦点实际上涉及到,在实际生活中,如何认定法律规定的"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以本案为例,就是三原告在2005年4月14日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之时及之后的一年时间里是否应当知道《关于XX项目用地合同书》的存在。本案上诉人(原告)认为,法院推定其"应当之知道",必须是上诉人有法定义务知道,但有关法律规定及相关证据并不能推断出上诉人有法定义务知道该合同书的存在。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股权受让方在受让股权后有及时查阅企业工商登记档案资料的义务。一、二审法院均认可被告(被上诉人)在转让XX公司股权时,应当向原告(上诉人)披露有关《关于XX项目用地合同书》的信息,但没有证据证明被告(被上诉人)履行了该义务,故原告(上诉人)有撤销权,但至于"应当知道",并不需要以撤销权人有法定义务知道为前提,只要客观上存在着知道的条件和可能,即推定撤销权人"应当知道"。鉴于《关于XX项目用地合同书》已在工商部门备案,撤销权人完全有知道的条件和可能,故法院均未支持原告(上诉人)的诉求。

本文认为,虽然在签订《股权转让及借款协议》之前,股权出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与政府签订的《关于XX项目用地合同书》的存在,但作为股权受让方,在签订重大的股权转让协议之时,自身应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通常情况下,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应对目标公司进行基础的尽职调查,了解该公司的债权债务等情况,且《关于XX项目用地合同书》在工商部门就有备案,在签订《股权转让及借款协议》之前甚至在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之时,原告只要做到基本的注意义务,就会轻易的知道项目用地合同书的存在。退一步讲,即使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和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时均因一时疏忽未发现项目用地合同书的存在,那么在股权变更完成后,原告实际控制并经营公司的一年时间内,只要尽到作为股东的最低注意义务,依常理都应该能知道项目用地合作书的存在,故在签订《股权转让及借款协议》之日后的一年内,原告都"应该"知道《关于XX项目用地合同书》的存在,即撤销协议事由的存在,但原告并未在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55条第1项的规定,超过了除斥期间,撤销权消灭。

当然,在不同的案件中,判断撤销权人是否是"应当知道"会因为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实际考量时要结合合同磋商签订的过程,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地位,撤销事由的具体情况,合同当事人的实际控制程度等等因素具体考量。

此外,还要说明的是,关于撤销权消灭的事由,除了权利人在除斥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外,权利人也可以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如撤销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请求相对人实际履行,或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请求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等,这表明撤销权人不主张撤销合同,而是选择让合同有效,继续履行或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1月26日)

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四十四、合同部分内容无效会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吗?

【宣讲要点】

本文前面已经介绍了许多合同效力被否定的情况,但在现实交易中,很少会出现合同整体效力被否定,一般是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不仅如此,合同中交易双方还常常会约定争议解决条款和责任承担条款,这些条款可能涉及合同无效时的处理,那么,在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情况下,这些条款是不是也随之无效呢?并不尽然。

合同中《合同法》第56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可见,无效合同可分部分无效的合同和全部无效的合同。部分无效的合同就是指有些合同条款虽然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合同。如某一买卖合同标的物超过了国家限制性的规定,则超过的部分无效,但整个合同效力继续存在。

合同的部分无效可以是量上的部分无效,也可以是质上的部分无效。所谓量上的部分无效是指合同有一部分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的,可以将范围之外的部分确认为无效。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数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数量,则超过部分无效,在法律范围内的部分仍然有效。所谓合同质上的部分无效是指合同的内容是由各种不同的条款组成的,而可以将其中的一个条款或者数个条款确认为无效。如当事人约定的法律适用条款违反了中国法律的规定,那么该法律适用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包含了以下两层意思:

1.如果认定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效,该部分内容与合同的其他内容相比较,应是相对独立的,该部分与合同的其他部分具有可分性,那么合同的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如果部分无效的条款与其他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者当事人约定某合同条款为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条款,那么该合同的部分无效就会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而不能确认该部分无效时,另一部分合同内容又保持其效力。

2.如果合同的目的是违法的,或者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剩余部分的合同内容的效力对当事人已没有任何意义或者不公平合理的,合同应全部确认为无效。

【典型案例】

2001年2月28日,XX公司与青岛市A区B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该协议约定,B街道办事处将其处150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XX公司。合同签订后,XX公司分别于2001年4月20日和9月5日,向A区国土资源分局的派出机构-土管所缴纳土地出让定金180万元和50万元,土管所为其开具收款收据。2001年8月25日,XX公司给付一张258万元支票,土管所向其开具收款收据一份。该款项后于2003年3月27日划转至土管所。之后,XX公司使用建设用地的相关项目经过了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获得了项目立项、规划、环保等审批手续。

2003年1月16日,A区国土资源分局(甲方)与XX公司(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1.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面积为14638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出让金总额为1800万元。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受让人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若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自逾期之日起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3.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山东省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2003年2月18日,双方共同申请对上述合同办理了公证。此后,XX公司未缴纳剩余土地出让金。上述合同涉及的出让土地中,至诉讼时仅84亩土地经省政府相关文件批准转为建设用地。

2005年6月6日,A区国土资源分局以XX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如期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作出《关于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决定》并送达XX公司,并要求XX公司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该合同原件到该局办理解除合同相关事宜,已交款项(488万元的土地出让金)的退还事宜到相关部门办理。对于A区国土资源分局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XX公司认为其违反了合同约定,给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故起诉请求判令A区国土资源分局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XX公司交付合同项下的全部土地。

一审判决涉案合同部分有效,且不支持故不支持被告主张解除合同的抗辩理由。被告不服,上诉请求认定涉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诉求解除涉案合同。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涉案合同部分有效,但判决上诉人有权依约解除合同。

【专家评析】

本案中,A区国土资源分局的理由是,涉案土地为不可分物,不适用部分有效,部分无效。而根据合同约定,本合同自山东省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由于本案项下的土地还没有完全办理农转用手续,不具备拟定出让方案报政府批准的条件,故出让合同还不具有法律效力。关于此种情况,最高院的既往判例认为,合同约定以一方内部因素(如一方当事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作为合同生效条件的,负有促使协议生效义务的一方未履行约定义务,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损害他人利益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成立,且已部分履行的前提下,应当认定合同已经生效。具体到本案,涉案合同约定合同须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方可生效,但在合同签订前,合同项下的84亩土地已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而且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且已经过公证,应认定已经成立。就该部分土地A区国土资源分局完全可以申请政府批准,但其并未履行该义务,因此涉及84亩土地的合同部分应认定已经生效。《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据此认定本案中未经政府批准农转用土地的部分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部分合同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就本案情况看,认定部分合同无效,不会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鉴于涉案合同项下转让的土地是可分物,可以适用量上的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因此,应当认定合同中经过政府批准的84亩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效,未经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无效,其他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上述案例虽然在合同约定上冗长复杂,但法律关系经分析后会发现并不难理清,关键在于,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部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合同其他部分(已经被批准的84亩土地)是否仍然有效。

同类推荐
  • 比较法视野下的慈善信托

    比较法视野下的慈善信托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3月出台后,慈善信托作为新型的慈善方式成为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整体来看,慈善信托目前尚处于萌芽阶段,仍需要一段时间的尝试和探索。本书从比较法的进路出发,综合运用社会学、伦理学等跨学科方法,关注慈善信托的各个环节,以对大量国内外典型立法和案例的分析为基础,力图反映出我国慈善信托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路径,旨在促进我国慈善信托的体系建构和制度建设。
  • 听律师讲故事

    听律师讲故事

    本书与一般的法律知识读物相比有三个显著特点:贴近生活实际,具有极强的实用性:本书内容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合同、房屋买卖、侵权以及行政诉讼等等方面,可以说基本上覆盖了老百姓的吃、穿、住、行为的方方面面,一些日常遇到的法律疑问都可以在本书中找到满意的答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书以典型案例的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通俗易懂,即便是没有任保法律基础的普通百姓,也能很容易的读懂。故事性强,趣味性强,有很强的可读性:为了避免枯燥的法律说理,本书选择的都是一些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例,既注重全面涵盖法律知识,更注重故事情节的引人入胜,使读者在读故事的同时也受到了法律的熏陶,真是一举两得,以逸待劳。
  • 朱子家训·增广贤文(中国古典文学荟萃)

    朱子家训·增广贤文(中国古典文学荟萃)

    中国古典文学是中国文学史上闪烁着灿烂光辉的经典性作品或优秀作品,它是世界文学宝库中令人瞩目的瑰宝。几千年来,中国传统文化养育了中国古典文学,中国古典文学又大大丰富了中国传统文化,使传统文化更具有深刻的影响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新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新修正本)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
  •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对于刑事辩护典型案例的深入评析,无论是对于司法实务操作还是对于刑法理论研究,乃至对于推动立法改革而言,目前都具有重大意义。
热门推荐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中国百科全书(5)

    中国百科全书(5)

    倩倩一个人坐在操场边上等着老师来。大黑狗在她脚边懒懒地摇晃尾巴。天真蓝,蓝得掺不进一点儿别的颜色,只有最远处的山头上飘着一小朵白亮亮的云,像只迷路的羊羔。倩倩最喜欢看云。云上像有另外一个世界,大地上有的、没有的,都能在那个世界里找到。山里的云最多变。安静的时候像一群仙女,旁若无人地舞动纱裙,舞着舞着,便一步一步沿着山坳走下来了。云来时,远远近近灰蒙蒙一片,看不见对面山头。细小的水点子直往人衣服里钻,不一会儿又凝成雨珠噼里啪啦掉下来。黑压压的云像狂暴的兽群在天上厮杀,云里裹着电闪雷鸣。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满城遗爱

    满城遗爱

    这是一个非常凄美,感伤的都市爱情故事。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伤城,深圳,纸迷灯醉,爱情,总是让人充满了希望,繁华落尽,青春散场,留下的都是些回忆的伤,那些曾经为爱流过了泪,流在了记忆的花园,开出了玫瑰,惊艳而怒放着的红玫瑰……在这个物质横流的城市里,我曾经过着颓废且糜烂的生活,但我一直相信爱情,一次偶然的公交邂逅,让我遇到了我生命里的天使王晓芸,从而引发出一场催人泪下的倾城之恋,其中穿插了我与王莉,阿燕,还有高管同学陈丽娟之间的感情纠葛,上演了一出爱情与背叛,现实与童话,人性与道德,社会与潜规则的角逐交锋。一次次诠释着爱情的真谛,最终故事在患得患失中惨淡收场,结束在西藏这块神秘的土地上,并与高原精灵藏羚羊的传说联系在一起,赋予了爱情更深的含义,遗失的爱情,仿佛就在昨天,爱从一个微笑开始,在热吻中得以延伸,却随眼泪而逝去……
  • 顾先生你失宠了

    顾先生你失宠了

    沈晚闪婚了,没错闪婚,而且还是和南城赫赫有名的男人闪了婚婚后男人的各种宠让沈晚有些受不了,受不了怎么办那就发脾气,发脾气了怎么办那就只能哄着片段一:“顾亦琛能不能有点出息,能不能和你的兄弟们出去喝个酒蹦个迪别老在家守着我。”“好的,老婆。”男人乖乖答应,开着车把某个发火的女人带上车,“老婆你在身边看着我如果有女人靠近我你就帮我挡着。”片段二:“老公,我想吃冰淇淋。”某女眨巴眨巴眼,可怜兮兮的看着某个吃独食的男人。“不可以,怀孕期间禁止吃这些。”“那行吧晚上生理需求别找我。”“去买一箱冰淇淋放在冰箱给夫人屯着。”片段三:“麻麻麻麻,粑粑怎么睡在沙发上。”小可爱咬着手指天真道。“你爹失宠了。”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乔少诱妻套路深

    乔少诱妻套路深

    婚礼现场,只有新娘没有新郎,让她彻底成为榕城的笑话。“当年说走就走的人是你,现在不择手段嫁给我的也是你,顾青柠,你怎么这么恬不知耻?”男人捏着她的下巴,语气阴冷嘲讽。“我需要的只是乔太太的位置。”女人笑颜如花。男人眼底一片猩红和狰狞……
  • 娘子驯夫

    娘子驯夫

    有没有搞错?她怎么摊上那么一个爹,喜欢赌博就喜欢赌博吧?为虾米要替她输个丈夫回来?自己不肯嫁,老爹还一哭二闹三上吊?好吧,她认栽,谁叫自己就这么一个爹爹呢?嫁就嫁吧?等嫁过去后,再逼那男人给自己写封休书不就得了!什么?自己才嫁过去第一天,还没等自己主动开口要休书,那死男人就要休了自己?有没有搞错?你不愿意娶我,我还不愿意嫁你呢?就算老娘要喜欢,那也是喜欢那种英勇神武的大男人,才不是你这种长的跟妖孽一样的死娘娘腔。想休我?没门?才嫁过来第一天就被你休,那我多没面子,再说了,就算要休也是老娘休你!什么,你又不肯休了?好,既然你愿意玩,那我就奉陪到底,看我不把你家搞个天翻地覆才怪?他爹也太狠了,跟人家赌博居然给自己赢了个娘子回来。好吧,你赢就赢吧,你好歹给我赢一个温柔贤惠的娘子回来啊?为啥要给我赢一个刁嘴难缠,武功高强,还没有一点女人样的恶魔回来呢?自己这是倒了哪辈子的霉运。新婚之夜居然被一个自己想休了的女人狠狠的踹翻在地!此仇不报非君子,你不是很想我休你吗?我改变主意了,我决定不休你了,我要陪你慢慢的玩,看谁玩得过谁!可是等一下,为什么这个女子不仅好酒贪杯,嗜财如命,还举止轻浮,而且她居然当着自己的面跟自己最好的朋友抛媚眼。他到底娶的是个什么怪物啊?为什么女子身上该有的东西,在他新婚妻子身上一点都看不到呢?片段一:“女人,难道你不知道什么叫三从,什么叫四德吗?”某男人铁青着脸道。“那是个什么东东?”某女子疑惑的挠了挠头道。“三从就是:一在家从父,二出嫁从夫,三夫死从子。四德就是:一品德要端正,二相貌要端庄,三语言不轻浮,四:持家有道!你既然已嫁我为妻,就必须要遵守女子该有的三从四德。”某男子一脸严肃的解释道。“不好意思,我一直都以为三从就是第一从妻,第二从妻,第三还是从妻!四德就是,娘子说话要听得,娘子发火要哄得,娘子出门要跟德,娘子花钱要舍得!”某女子高昂着头道。片段二:“对不起少爷,少夫人说了,要想进她房门,必须要提前三天预约”丫鬟小翠畏缩的看了眼某男子道。“我三天前已经预约过了”某男子皱眉道。“对不起少爷,夫人说了,就算三天前预约过了,见门前还要交一千两谈话费。”丫鬟小翠颤抖了下身子道。“这里是一万两,我把后面的几次一并付了”某男子脸色阴沉的道。
  • 重生清朝当奸臣

    重生清朝当奸臣

    陷害忠良,是我作为一个奸臣的存在的意义。
  • 快穿之拯救黑化boss男主

    快穿之拯救黑化boss男主

    为了重获新生命,沈木白踏上了拯救男主于水深火热的大道中。唐僧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而她沈木白却把自己整个人都给坑了进去。沈木白:…男主都是这么变态的吗?谢谢,我要投诉。系统:他变态怪我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