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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肖斯科姆别墅(1)

歇洛克·福尔摩斯已弯着腰在一个低倍显微镜上面观察了许久,现在他直起身来,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看着我。

“华生,这是胶,”他说,“我确信是胶。你来看看旁边的这些东西!”我俯身到目镜前调好焦距。“那些纤维是花呢上衣的。那些各种形状的灰色团块是灰尘。左边还有上皮鳞层。中间这些褐色的粘团肯定是胶。”“好吧,”我笑着说,“我同意你的看法。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吗?”“这是个力证,”他答道,“你能想起圣潘克莱斯案中被害的警察旁边发现的那顶帽子吧。嫌疑人否认那是他的,但他是一个经常用胶的画框商。”

“是你办的案子吗?”“不是,是我帮我的朋友——警场的梅里维尔办的一个案子。我在被告的袖缝中找到锌和铜屑,因此推断他是伪币制造者以后,他们就意识到显微镜的重要性了。”他不耐烦地看了看表,“我有个新主顾要来,已过了预约时间。对了,华生,你懂赛马吗?”“应该说懂一点,我的负伤抚恤金有半数浪费在这上面了。”

“那你就暂时充当我的‘赛马指南’。你听说过罗伯特·诺伯顿吗?记得这个名字吗?”“当然。他住在肖斯科姆别墅,我对那儿了如指掌,因为我曾在那里住过一个夏天。有一次诺伯顿差一点进入你的业务范围。”“怎么回事?”“他在纽马克特用马鞭几乎把萨姆·布鲁尔打死,此人是科尔曾街的一个放债人。”“嘿,他真有意思!他常那么干吗?”“是的,他可是有名的危险人物。据说他是英国最胆大妄为的骑手了——几年前是利物浦障碍赛马的第二名。他与自己生活的时代格格不入。如果在摄政时期,他一定是个公子哥儿——拳击家、运动家、拼命的骑手、花花公子,并且一时走了下坡路就再也不会回头了。”

“了不起,华生!你的介绍简明扼要,就像见到真人一样。你能告诉我一些肖斯科姆别墅的情况吗?”“我只知道它位于肖斯科姆公园的中央,著名的肖斯科姆种马饲养场和训练场也在那儿。”“教练官是约翰·马森。”福尔摩斯说,“别惊讶,华生,我刚看的这封信就是他寄来的。咱们还是再谈谈肖斯科姆吧。我像是遇上了丰富诱人的矿藏。”“那儿有肖斯科姆长毛垂耳狗,”我说,“在所有的狗市上它们都是声名显赫的。这是英国一流的狗。肖斯科姆的女主人以此为荣。”

“女主人是罗伯特·诺伯顿爵士的妻子喽?”“罗伯特爵士没有结婚。这对于他的将来也是件好事。他和他丧偶的姐姐比特丽斯·福尔德夫人住在一起。”“你是说他姐姐住在他家里?”“不,不。这个宅子其实属她的前夫詹姆斯所有。罗伯顿先生在这儿没有任何产权。在夫人有生之年,产业的利钱归她,在她死后房产则归还她的小叔子。她只是每年收租钱。”“估计这些租钱就由罗伯特花了吧?”“差不多。他是一个随心所欲、不计后果的家伙,一定使她过得不舒心,可是我听说她对他非常好。那么,肖斯科姆出了什么乱子呢?”“啊,这正是我想知道的。我想能为我们解释此事的人来了。”门被打开,走进来一个整洁、高大的人,他那种坚定、严肃的表情表明他很适合去管教马或男孩子之类的,马森先生也确实如此,他身兼双职,而且同样胜任。他镇定自若地鞠了个躬,在福尔摩斯指给他的椅子上坐下。“福尔摩斯先生,我的信接到了?”“是的,可是你的信里没有什么解释。”

“这件事十分敏感,而且也相当复杂,不好一一写在纸上。我只能和你面谈。”“好吧,你说吧。”

“首先,福尔摩斯先生,我觉得我的主人疯了。”福尔摩斯扬起眉毛,“这是很严肃的事情,”他说,“你这样说有根据吗!”“先生,一个人做一二件古怪的事情尚可理解,但是如果他做的每件事都那么不同寻常,稀奇古怪,那你就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怀疑的。我觉得肖斯科姆王子和赛马大会把他给弄得神经失常了。”

“肖斯科姆王子?是你驯的一头小马吗?”“是全英国最好的马,福尔摩斯先生,这一点我绝对有把握。现在我可以坦诚相告,因为我知道你是一位正直的绅士,此事不会外传。在这次赛马比赛中,罗伯特爵士只能取胜。他已经铤而走险了,他把他能弄来的所有的钱都押在这匹马上了,而且赌注的比值很悬殊。一比四十已经足够了,但他押的是近于一比一百。”“如果马果真如此棒,他为什么要这样呢?”“但是别人不知道,罗伯特爵士可没轻视那些马探子。他把王子的同父异母兄弟拉出去兜风,谁也辨别不清它们。可一驰骋起来,跑上二百米它们之间就会出现距离。他心里装的全是马和赛马的事,这是他的生命。他目前尚可应付高利贷主,但是王子一旦失败,他也就破产了。”

“真是一场孤注一掷的赌博,可是你凭什么认为他疯了呢?”“首先,是他憔悴的面孔。没人相信他晚上睡过觉,他整天呆在马圈里。他两眼发直,神经绷得快断了。还有他对比特丽斯夫人的行为!”“什么行为?”“他们感情一直很好。他们兴趣相同,她也像他一样爱马。她每天准时坐车来看她最宠爱的王子。一听到石路上的车轮声,王子就立起耳朵,小跑到车前去吃那块糖,可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为什么?”“她对马似乎已经完全失去了兴趣。一个星期以来她虽然每天驱车路过马圈,对王子却毫无表示!”“你认为他们吵架了?”“而且吵得很厉害,互相仇视。否则,他绝不会把她当儿子一样宠爱的狗送人的。几天前他把狗送给了老巴恩斯,他是三英里外克伦达尔青龙旅店的主人。”“很奇怪。”“她心脏不好,又浮肿,当然不能总出去,他一直每天晚上到她屋里坐上两个小时。他现在仍可以那样,因为她是他寥寥可数的好朋友之一。可现在这一切都不存在了,他再也不亲近她了。因此她很伤心,心情变得郁闷,开始酗酒,福尔摩斯先生。”

“在俩人疏远以前她喝酒吗?”“也喝一杯,但现在她一晚就能喝一瓶,太吓人了。这是管家斯蒂芬斯告诉我的。突然间一切都变了样,福尔摩斯先生,简直莫名其妙,主人为什么深夜去老教堂的地穴?谁在等他?”福尔摩斯的神情更加专注。“讲下去,马森先生,你的话越来越有趣了。”

“管家看见他半夜十二点冒着大雨去了那里。于是,第二天晚上我也去了住宅。他果然又出去了。我和斯蒂芬斯万分小心地跟着他,心里紧张得要命,如果被他发现,我们的日子肯定不好过。如果惹怒了他,他的双拳绝不饶人,他无论对谁都一样。所以我们不敢跟得太紧,但我们的目光一直盯着他。他去的是那个常闹鬼的地穴,那儿还有人在等他。”

“这个地穴在什么地方?”“先生,在花园里有一个教堂的废墟,既古老又破旧,根本无人知晓它的年代。它下面有一个地穴,是本地有名的闹鬼地方。白天那地穴就很阴森恐怖,晚上更没有几个人敢走近它。但我们的主人胆子很大。他一辈子什么都不怕,问题是他夜晚到那儿去干什么呢?”“等一下!”福尔摩斯说,“你说那儿有人在等他,那一定是你们那儿的马夫或家里的什么人!你一定认识他,和他说话了吧?”“我不认识。”“你怎么知道?”“因为我们照面了,福尔摩斯先生。那是在第二个晚上,罗伯特爵士从地穴那儿回来经过我们身边,我和斯蒂芬斯则像一对兔子似的在灌木丛中紧张地发抖,因为那天晚上有一点月光,我们怕他发现我们。可是我们听见后面传来一个人的脚步声,我们根本就不怕他。所以,等罗伯特先生过去后我们就直起身来,假装散步不经意地碰见他,我问他:‘你好,伙计,你是谁?’他很可能是没听见我们走近的脚步声,所以看见我们时,就像是看见了地狱里的恶鬼。他大叫一声,撒腿就跑。他跑得可真快,眨眼间就踪影全无了,他是谁,是什么人我们都不知道。”

“月光下,你看清他的脸了吗?”“是的,是张黄脸——是个下等人。他能和罗伯特爵士有什么关系呢?”福尔摩斯沉默起来。“谁陪伴比特丽斯·福尔德夫人?”他终于问道。“她的侍女卡里·埃文斯。五年来她一直跟随夫人。”“一定忠心耿耿啦?”马森先生神情不安起来。“她是忠心不贰,”他终于说,“但我不能说她对谁更忠心。”“哦!”福尔摩斯颇感奇怪。“我不应该谈论别人隐私。”“我非常理解,马森先生。当然情况已经很明显了。从华生医生对罗伯特爵士的描述中,我已经晓得,他天生是女人的克星。你不认为这可能是他们兄妹为此而争吵吗?”“他跟女仆的关系早已传得沸沸扬扬了。”

“我们可以假设她过去并不知道,现在突然发现了。她想辞退她的侍女,但她弟弟不同意。这个弱者由于身体不好,又不能走动,没法实现自己的意愿。她怀恨的侍女仍打发不走。于是她对任何人都不说话,独自生闷气,借酒浇愁。罗伯特爵士一气之下送走了她宠爱的小狗。这些不是都能联系起来吗?”

“是的,这些好像还能联系起来。”“对极了!但他去地穴去干什么呢?这还无法解释。”“确实不能,先生,而且还有别的情况我也不明白。罗伯特爵士为什么要去挖一具死尸呢?”福尔摩斯霍地站了起来。“给你写信后我们发现了这样一件事。昨天罗伯特爵士到伦敦去了,所以我和斯蒂芬斯下了地穴想看看,一切都是原样,只是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小堆人的尸骨。”“你报告警察了吗?”他冷冷地一笑。“先生,他们不会在意的,只不过极可能是一具千年古尸的头和几根骨头。但它原先不在那儿,这我和斯蒂芬斯都可以发誓,它堆在一角用木板盖着,那个角落以前是空无一物的。”“你们怎么办了?”“我们什么也没做。”

“这样做是明智的。你说罗伯特爵士出去了,现在回来了吗?”

“今天应该回来。”“罗伯特爵士是什么时候把他姐姐的狗送人的?”“一星期前的这个时候。小狗在老库房外汪汪直叫,而那天早晨罗伯特爵士心情正坏得很,他就把狗抓了起来。我本以为他要把它杀了——但他把狗交给了骑师桑迪·贝恩,叫他去送给青龙旅店的老巴恩斯,他讨厌这条狗。”福尔摩斯沉思地坐了许久,然后点燃了他那个最老、烟油最多的烟斗。“直到现在我还不清楚你需要我做些什么,马森先生。”他最后说,“还有什么奇怪之处吗?”“你看看这个,福尔摩斯先生。”客人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包,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一根烧焦的碎骨头。福尔摩斯兴味很浓地查看起来。“你从哪儿弄来的?”“在比特丽斯夫人房间底下的地下室里有一个暖气锅炉,已经很长时间没用了,罗伯特爵士抱怨说天冷,让仆人开始烧暖气。哈维负责烧锅炉——他是我的好朋友。今天早晨他突然拿着这个来找我,说是在掏锅炉灰时发现的。他对炉子里有骨头感到大事不妙。”

“我也这样认为,”福尔摩斯说,“你能辨别一下吗,华生?”虽然骨头已经烧成黑色的焦块,但行家还能通过解剖学分辨出来。

“这是人大腿的上髁。”我回答说。“不错!”福尔摩斯的神情立即变得非常严肃。“那个仆人通常什么时候去烧炉子?”“他每天晚上烧起来后就走。”“就是说晚上那里没有别人了?”“是的,先生。”“从外面能进到那里去吗?”“外面只有一个门,里边还有一个门顺着楼梯可与比特丽斯夫人房间的过道相通。”“这个案子非同寻常,马森先生,而且有浓浓的血腥味。你说昨晚罗伯特爵士不在家?”“不在,先生。”“那么烧骨头的不是他,而是另有其人?”“不错,先生。”“你刚才说的那个旅店叫什么?”“青龙旅店。”“旅店那一带是不是有个不错的钓鱼的地方?”

这位诚实的驯马师露出不知所措的神情,仿佛他在叹息他不幸的一生中又碰到了一个怪物。“我听说在那里能钓到鳟鱼和狗鱼。”

“那太好了。华生和我非常爱好钓鱼——对不对,华生?你先给青龙旅店送个信儿,就说我们今晚就过去。你有事也不能去那儿找我,写个纸条就行了。如果需要的话,我去找你。待我们进一步调查后,我会给你一个答案。”

于是,在一个爽朗的五月之夜,我和福尔摩斯单独坐在一等车厢里,向小站肖斯科姆驶去。我们头上的行李架堆满了钓鱼竿。鱼线和鱼筐之类,非常显眼。到了站台后又坐了一会儿马车,来到了青龙旅店,一个旧式的小旅店。热情好客的店主乔赛亚·巴恩斯热情地询问我们钓鱼的美好计划。

“在霍尔湖能钓到狗鱼吗?”福尔摩斯问。店主的脸一沉。“别打那个主意,先生。鱼没钓到,你就会先到水里了。”

“为什么?”“因为罗伯特爵士非常不喜欢别人动他的鳟鱼。你们两位陌生人要是走近他的训练场,他决不会轻饶你们,他做事从来不马虎的!”“听说他有一匹马参加比赛,是吗?”

“是的,一匹非常好的马。我们大家和罗伯特先生一样,把钱都押在它身上了。对了,”他怀疑地望着我们,“你们不是马探子吧?”“看你说的!我们只不过是两个身心疲惫、渴望伯克郡新鲜空气的伦敦人。”

“那你们可找对地方了,这儿新鲜空气有的是。但是,请记住我说的有关罗伯特爵士的话。他可不是好惹的,你们离公园远些为妙。”“我们当然会的,你放心。对了,大厅里叫唤的那只狗长得可真不赖。”“是的,那是真正的肖斯科姆种,全英国最漂亮的啦。”“我也是个养狗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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