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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格林维格绅士最后夸下了这一句海口,他每次提出一种建议,几乎都要用这句话作为后盾。以他的具体状况而言,这一点就更难以想像了,因此即使是为了作出这种论证,承认科学上可能出现的种种进步已经到了一位绅士能够在本人有这种意愿时吃下自己的脑袋的程度,但格林维格绅士的头硕大无比,就是世间最自信的人也不敢指望一顿把它吃下去——姑且完全不考虑上边还抹着厚厚的一层发粉。

“我可以把脑袋吃下去,绅士,”格林维格绅士重复了一句,一边用手杖打了打地板。“嗳,这是什么。”他打量着奥立弗,向后退了两步。

“这就是小奥立弗·退斯特,我们前次谈到的就是他。”布朗罗绅士说。

奥立弗鞠了一躬。“你该不是说他就是那个患热症的小男孩吧?”格林维格绅士说着退了几步。“慢着。别吭声。停——”格林维格绅士继续讲道。猝然间,他又有了新发现,不禁得意起来,对热症的满腹疑惧顿时化为乌有。“他就是吃橘子的那个孩子。如果不是这个孩子吃了橘子,又把这一片橘子皮扔在楼梯上的话,老兄,我可以把我的脑袋和他的一道吃下去。”

“不,不,他没吃过橘子。”布朗罗绅士大笑,“行了。摘下帽子,同我的年轻朋友谈一谈。”

“我对这个疑问深有感慨,绅士,”这位容易上火动怒的老绅士一边把手套脱下来,一边说,“我们这条街人行道上老是多多少少有几块橘子皮什么的,我知道,是拐角上那个外科大夫的儿子扔在那儿的。昨晚上有一位年轻妇女就在上边滑了一跤,撞在我家花园的围栏上。她一爬起来,我看见她一个劲地往他那盏该死的红灯瞅,那整个就是马戏团的灯光广告。‘你别到他那儿去,’我从窗户里往外喊,‘他是凶手。专门坑人。’事实也是这样。假若他不是——”说到这里,暴躁的老绅士又用手杖使劲在地上顿了一下,朋友们从来就明白这个动作的意思,每当话不达意的时候,这句口头禅就会被他搬出来。于是他依旧握着手杖,坐下来,打开一副用黑色的宽带子挂在身上的眼镜,看了看奥立弗,奥立弗见自己成了审查对象,脸唰地红了,又鞠了一躬。“他就是那个孩子。对吗?”格林维格绅士终于问道。“是那个孩子。”布朗罗绅士答复。“孩子,你好吗?”格林维格绅士说。“好多了,绅士,谢谢你。”奥立弗说道。布朗罗绅士仿佛意识到了,这位脾气古怪的朋友就要说出一点不中听的话来,便打发奥立弗下楼去告诉贝德温太太,他们准备用茶点。奥立弗一点也不喜欢客人的风度,便高高兴兴地下楼去了。

“这孩子很漂亮,是不是?”布朗罗绅士问道。“我不清楚。”格林维格绅士没好气地说。“不清楚?”“是啊,我不清楚。我从来看不出小毛孩子有什么两样的。我只知道有两类孩子。一类是粉脸,一类是肉脸。”

“奥立弗是哪一类的呢?”“粉脸。我认识一位朋友,他儿子就属于肉脸,他们还管他叫好孩子——圆圆的脑袋,脸蛋红扑扑的,一双眼睛也挺亮,可根本儿就是一个可恶透顶的孩子,身体和手脚四肢像是快把他一身蓝衣裳的线缝都撑破了,嗓子跟领港员差不多,还有一副狼的胃。我认识他。这个坏蛋。”

“行了,”布朗罗绅士说,“小奥立弗·退斯特可不像那样,不会激起你的火气来啊。”“是不像那个模样,”格林维格绅士答复,“没准还要坏。”

谈到这里,布朗罗绅士有点不耐烦地咳嗽起来,格林维格绅士看来却感到有说不出的欣慰。

“没准还要坏呢。”格林维格绅士重复了一遍。“他姓什么叫什么?打哪儿来?是干什么的?他得过热症,那又怎么样?热症不是只有好人才会生,不对吗?坏人偶尔也会染上热症,对不对,啊?我认识一个人,他在牙买加由于谋杀主人给绞死了,他就患过六次热症,并没有因此得到宽恕。呸。那是胡说八道。”

当时的状况是,从内心深处说,格林维格绅士很想承认奥立弗的仪表举止都很讨人欢喜,不过,他生来喜爱抬杠,这一次由于拾到那块橘子皮,就更要抬抬杠了。他暗自打定算盘,谁也别想对自己发号施令,说什么一个小孩漂亮还是不漂亮,打一开始他就决心跟自己的朋友过过招。布朗罗绅士承认,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疑问他能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他已经把考察奥立弗以往经历的事搁到一边,等到他认定那孩子经受得住的时刻再说。此刻,格林维格绅士冷冷一笑,不无嘲讽地问,管家有没有晚间清点餐具的规矩,因此,只要她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没发现有一两只银汤匙不翼而飞的话,嗨,他甘愿——云云。

即使布朗罗绅士本人也是一位急性子绅士,可他深知朋友的怪脾气,对这一切他还是带着少有的好兴致照单全收。喝茶时候,格林维格绅士满面春风,对松饼大加赞许。气氛很融洽。奥立弗也在座,他逐渐感到自己不像刚见到这位凶巴巴的老绅士时那样紧张了。

“你什么时候才能原原本本详详细细听到关于奥立弗·退斯特的生活遭遇的故事呢?”吃过茶点,格林维格绅士斜着眼睛盯住奥立弗,这件事被重新提起了。

“明天上午,”布朗罗绅士答复,“到时刻我期望就他一个人在我这儿。明天上午十点钟到我这里来,亲爱的。”

“好的,绅士。”奥立弗说道。由于格林维格绅士老是盯着自己,眼光又是那样冷峻,他有点心神不定,答复起来难免有些犹豫。

“我跟你说句话,”格林维格绅士低声对布朗罗绅士讲道,“明天上午他不会来找你的,我看他还没打定算盘,他在骗你呢,我的好朋友。”

“我可以起誓他不会的。”布朗罗绅士温和地说道。“假若不是的话,我甘愿——”格林维格绅士的手杖又打了一下。“我敢拿我的生命担保,这孩子很诚实。”布朗罗绅士说着,敲了下桌子。“我敢拿我的脑袋担保他会说谎。”格林维格绅士应声讲道,也打了一下桌子。“走着看好了。”布朗罗绅士强压住腾起的怒气讲道。“我们会看到的,”格林维格绅士带着一种气人的笑脸答复,“我们会看到的。”真仿佛是命中注定一样,就在这会儿,贝德温太太送进来一小包书,这是布朗罗绅士当天早晨从那位已经在这部传记中露过面的书摊掌柜那里买的,她把书放在桌子上,便准备离开房间。

“叫那送书的孩子等一下,贝德温太太。”布朗罗绅士说,“有东西让他带回去。”

“他已经走了,绅士。”贝德温太太说道。“把他叫回来,”布朗罗绅士说,“这人本身就不富裕,也真是的,他这些书都还没付钱呢。送回去这几本书。”大门打开了,奥立弗和女仆分两路追了出去,贝德温太太站在台阶上,高声呼唤着送书来的孩子,然而连人影也没见到一个。奥立弗和女仆气喘吁吁地回来了,回报说不清楚他跑到哪儿去了。“啧啧,太遗憾了,”布朗罗绅士多有感慨,“这些书今天晚上能送回去就行了。”“叫奥立弗去送,”格林维格绅士脸上挂着讽刺的笑脸,讲道,“你心中有数,他会平安送到的。”“是啊,绅士,要是您同意的话,就让我去吧,”奥立弗请求道,“绅士,我一路跑着去。”

布朗罗绅士正要开口,说奥立弗在这种情形下不管怎么样是不宜外出的,格林维格绅士发出一声饱含恶意的咳嗽,迫使他决定让奥立弗跑一趟,由他迅速办完这档子事,自己就可以向格林维格绅士证明,他的种种猜疑是不公正的——最低限度在这一点上——并且是马上证明。

“你应该去,我亲爱的,”老绅士讲道,“书在我桌子旁边的一把椅子上,去拿下来。”

奥立弗见自己能派上用场,感到很高兴。他胳臂下夹着几本书急忙走下楼来,帽子拿在手里,听候嘱咐。“你就说,”布朗罗绅士目不转睛地盯着格林维格绅士,“你是来还这些书的,并且把我欠他的四镑十先令交给他。这是一张五镑的钞票,你得把找的十个先令带回来。”

“要不了一刻钟我就回来,绅士。”奥立弗急不可待地说,他把那张钞票放进夹克口袋,扣上扣子,很小心地把那几本书夹在胳膊下边,恭恭敬敬鞠了一躬,离开房间。贝德温太太随着他走到大门口,给了他不少嘱咐,最近的路怎么走啦,书摊老板的姓名啦,马路名称啦,奥立弗说他一切都清楚了。老太太又添上了很多训诫,路上要当心,别着凉,这才准许他离去。

“看在他漂亮小脸蛋的分上,可别出事啊。”老太太目送他走到门外。“不管怎么说,我真不放心让他走到我看不见的地方去。”此刻,奥立弗高高兴兴地扭头看了一眼,转过街角之前他点了点头,笑吟吟地老太太还了个礼,便关上大门,自己回房间去了。

“我看,最多二十分钟他就会回来,”布朗罗绅士一边说,一边把表掏出来,放在桌子上。“到那个时刻,天也快黑了。”

“噢,你真以为他会回来,是不是?”格林维格绅士问。

“你不这样看?”布朗罗绅士笑着反问道。存心闹别扭的劲头在格林维格绅士的胸中本来就难以按捺,看到朋友那副蛮有把握的笑脸,他更来劲了。“是的,”他用拳头捶了一下桌子,讲道,“我不这样看,这孩子穿了一身新衣服,胳膊下边夹了一摞值钱的书,兜里又装着一张五镑的钞票。他会去投奔他那班盗贼老朋友的,反过来笑话你。绅士,如果那孩子回到这房子里来了,我就把自己脑袋吃下去。”说罢这番话,他把椅子往桌旁拉了拉。坐在那里,两个朋友一言不发,各自怀着心事,表放在他俩之间。为了举例说明我们对自身作出的判断有多么看重,作出一点极为鲁莽轻率的结论时又是多么自负,有些很值得小心,那就是,即使格林维格绅士绝非心术不正的坏蛋,看着自己尊敬的朋友上当受骗,他会真心诚意地感到难过,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却由衷而强烈地期望奥立弗不要回来。

天色已经很暗,连表上的数字也几乎辨认不出来了。两位老绅士始终默不作声地坐在那儿,表放在他俩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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