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商人们利用商场中鱼龙混杂的环境,从事各种投机活动,甚至是以身试法。不管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还是触犯刑律的,只要是有利润,他们就敢去尝试,从投机倒把、炒卖批文,到走私贩毒无所不包。由于当时政策的不健全,以至于对一部分私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并没有采取有效的限制措施,以至于很多人成立各种皮包公司从事非法经营。在中国近乎疯狂的恶性竞争之中,中国的经济市场上出现了做批发的多于做零售的,兼营商品的多余主营商品的一系列荒诞现象,就在这种虚假繁荣的诱导之下,市场需求被严重放大了,全国各地抢购风潮悄然兴起。
随着抢购之风盛行,一些劣质淘汰产品和积压滞销库存产品开始明目张胆地进入流通商品市场,抢占了大量的市场份额,从而导致了名牌优质产品出现销售不畅,严重阻碍着中国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进程。根据上海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1989年3月末,上海总共有1060户专营批发企业, 10040户批零企业,从而使得批发企业达到了11000余户,在这之中,单是静安区一个区内的批发企业占商业企业的比例就已经高达49%,已经远远超出了30%的警戒线,何况这一数据还不包括数量巨大的个体批发户。
4.经商性质出现私有化倾向
在当时的发展之中,由于过分地且并不恰当地提倡对国有财产进行所谓的私有化进程,以及此后对国营企业发展采取的抑制措施、鼓励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发展的策略,这些都为国家资产的私人化提供了便利。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之后,通过对国营大型综合企业实行股份、出租、承包,国营小商业实行拍卖和租赁等方式,从而使得经营活动逐步向个人转移,在这种情况之下,国有资产和集体商业的公有性质发生了变化。由于这些商人利用政策漏洞假公济私,他们所获得的所有利润全部被个人所占有,从而使得一夜暴富者不计其数,万元户、十万元户处处皆是,甚至连百万富豪也不足为奇,这一现象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分配不公。社会主义的经营方向和国营商业主渠道的地位陷入了危机。
就在这场全民性的经商过程之中,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已经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社会主义将走向何方,人们再一次将目光聚集到了人民政府的身上,经济改革呼之欲出。
注 释
[1].引自邓小平1992年南方讲话(原题“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纪要”)。
[2].引自邓小平1992年南方讲话(原题“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纪要”)。
第三节 笼子里的变革:国企改革如何破局
面对即将到来的经济改革,国企好像还沉浸在国家的“襁褓”之中,他们对于改革无动于衷。在对国企进行改革之时,首钢风波中的利益纠纷开始浮现在人们的眼前,面对责任制与经济改革,国企的改革依然是个老大难的问题。
也正是在这种环境之下,国企开始了它缓慢的改革进程,虽然缓慢,但总算是迈出了改革的步伐。随着改革的深入,国企终将成为一支国家决定性的力量,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经济基础。
“襁褓”中酣睡:变革之前的中国国企
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当中国进行如火如荼的改革时,中国的国企还在“襁褓”之中酣睡,它们并没有意识到改革风暴的到来。那么,当时的国有企业是怎样的一幅景象呢?
1979年,一位到内地游玩的香港客人曾经在无意之中看到这样的一些细节:在他入住的国营酒店之中,两个工作人员每天都在一块几百平方米大小的地面上清扫树叶,这便是她们每天的全部工作;同时,墙上的一个小洞修补起来就需要三个人,在这之中,一个人端着一盘灰泥,另一个人则将灰泥向洞里面涂抹,第三个人则是负责在一旁指着那个洞口;这家酒店的早餐供应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但在过了半小时之后,便已经没有人再去工作了,那些年轻的服务员们大都聚集在餐厅的一旁开始闲聊。
可以说这便是国企改革前的工作状态,正是由于在国企内部“人人都是主人,人人却不负责”这一情况,使得效率低下成为一直困扰中国国有企业发展的难题。在计划经济一统天下的那个时代,这些国有企业被安置在了政府的“襁褓”之中,他们并不用为自己的生计所担心,所有的物资生产资料的生产和分配都是由国家来进行直接的调控,产品的价格由国家来制定,可以形象地说,此时的国有企业充其量只能算是计划经济体系下的一个加工车间,而这家企业的领导人便是名副其实的“车间主任”。当改革开放来临的时候,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这些还在被呵护之中的国有企业显然是无法适应这一残酷局面的。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体系完善的国有企业还支撑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它的生死存亡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的安定。对于人事关系极其复杂、生产效益急剧下滑的大型国有企业来说,改革的难度可想而知。
面对着这样一种非改不可的局面,早一天完成改革就会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早一天有利,为了能够早一天激活树大根深的国有企业,人们最先想到的“药方”便是扩大企业的生产自主权。于是,1979年5月,国务院宣布,首先对首都钢铁公司、天津自行车厂、上海柴油机厂等八家大型国有企业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验改革。1979年7月,《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关于开征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税的暂行规定》、《关于提高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方法的暂行规定》、《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的暂行规定》等五个文件同时发布。这些国家政策文件的发布表明,一场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战即将打响,推动国有企业振兴的漫漫征途已经开始。
在改革的初期,襁褓之中的中国国有企业开始从效率低下的困局之中逐步的改革,为了这场事关中国命运的改革,许多著名的经济学家为此奋斗终生,直到在多年之后,他们终于认识到“产权问题”是一切问题的关键所在,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在此后的30多年时间里,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崛起,处于垄断地位的大型国有企业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春天,带领着中国的经济走进了一个辉煌的新时代。
首钢风波:利益争斗问题重重
1979年5月,国家开始对国企进行改革,在众多的企业中,首都钢铁公司成为第一批试点。在这场变革中,首钢等企业的改革举措成为一个举国关注的焦点。
首钢成为“试点”后,厂长周冠五迅速地提出了一套全新的管理法——“三个百分百”制度。这位军人出身的厂长要求每个职工都必须百分之百地执行规章制度;出现违规违制,都要百分之百地登记上报;不管是否造成损失,对违制者要百分之百地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在当时那种纪律涣散、动力全无的中国国有企业之中,这个管理法就像一块石头掉进了平静的水面上,一时激起了千层波浪。
自此之后,首钢的生产秩序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工人的积极性也被全部激发了出来。于是在此后的数年时间里,首钢的产能不断上涨,改革似乎在一夜之间便宣告成功了。在改革之后的三年时间里,首钢的年均利润净额增长了45%,每年上缴给国家的利润年均增长34%,即使到了1989年,首钢实现利润年均增长依然保持在13.5%,是当时全球钢铁公司年均利润增长率的2.4倍。当时的主要问题是企业自主权的严重不足和混乱无序内部管理机制,只要将这两个问题解决好了,国有企业是完全可以在不变革产权的前提下完成现代化改革的。此后,这种幻觉还持续了很多年。
企业自主权的不断下放,意味着首钢与上级管理部门之间的职权关系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此时的首钢厂长已经不再是一个虽然表面上管理着20万人,而实际只有改造一个厕所权力的厂长,他已经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了。由此一来便直接触及到国企管理者与资产所有者之间的一次权力的调整,这也成为之后许多年中国的国有企业进行变革的重要命题之一。而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可以说从改革的第一天开始,这种权力关系的调整便是在一种无法言明的社会大背景之下持续着的,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它将缠绵永续,无始无终。首钢成为了它的第一个实践者。
在企业的自主权落实之后,首钢的厂长一直从事的工作便是如何处理好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首先,周冠五提出了承包制,他提出的要求是“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包全留,欠收自负”,这成为之后国企进行改革的标准。在1979年前后的几年时间里,这个标准的先进性毋庸置疑,但是它的“欠收自负”这一标准却成了无法解决的难题。虽然这个问题在当时商品短缺的时代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况,但它却是犹如一个险恶的陷阱被安排在了国企改革的前路前方,虽然不动声色但是无比致命。
在那个商品极为短缺的年代,作为一家垄断性的重工业行业,面对着日渐旺盛的需求,首钢的经济效益出现了快速增长的局面。由此造成的结果就是,首钢越来越有钱,而需要上缴的利润也越来越多:首钢的上缴利润承包基数一开始为5%,后来上升至6.2%,再后来又上升到了7%。
随着上缴利润的不断提高,首钢与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出现了日渐扩大化的倾向。随着企业自主权的不断落实,本来压抑已久的生产积极性在非常短的时间之内便瞬间被激发出来,产量随之飞速增长,与此同时,计划经济体制与企业之间的内在矛盾也开始尖锐起来。在这种利益的博弈与拉锯战之中,双方的矛盾不断积累着,最终在1986年彻底激化了。
1986年12月,北京市财政局下达了首钢必须补缴1.0899亿元利润的通知。对这样一个通知,周冠五拒不执行,于是财政局便通过银行从首钢的账户上强行扣掉了2500万元资金。面对这样的情况,此时已经是全国改革人物的周冠五立刻向国务院反映情况,在信内称,“如果让我们缴出1亿元,正在施工的技术改造工程、住宅和福利设施工程只能立即停止下来,职工按原包干和挂钩办法已拿到的工作奖金一部分要退回来,而且12月份职工的工资也无法支付。”其行文至此,要挟之意溢于言表。一个月后,上级领导批示下来:“首钢的承包办法一切不变”,一场首钢风波随之消弭。
就实质而言,首钢出现的这次风波其实是国有资本集团内部两个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矛盾的总爆发,当然在几乎所有的国有企业之中这样的争斗都曾经出现过。不过之后人们很快便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尽管在国有企业之中实行承包制确实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如果没有在利益分配上进行明确的规定,那么即便是国有企业的生产积极性被释放了出来,他们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也是无法有效缓解的。与此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预算约束力,国有企业在投资方面的冲动会盲目地膨胀,以至于出现基础设施建设和计划外的项目建设大到难以控制的地步,并且没有人会对投资的后果负责。可以说周冠五通过直接上书中央的方式虽然暂时解决了首钢风波,但也留下巨大的后遗症,造成首钢与其直属上级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为他日后下台埋下隐患。
面对利益分配问题上的巨大分歧,为了改变当时的局面,中央政府决定从税制方面入手进行改革。由此一来,“利改税”成了国有企业向现代公司治理制度改革的第一个重要步骤。它把企业从国家的襁褓之中解放了出来,尽管这个“解放”才刚刚开始。从日后的执行情况看,“利改税”在客观上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逐步缓解了企业与主管部门的紧张关系。
在这场由首钢风波引起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争论之中,有人提出了“笼子与鸟”的理论。其意思是说,企业就像是一只鸟,要想让它自由地飞,不能老绑着它的翅膀,但是,国有经济体系是一个大笼子,鸟再怎么飞,也不应该飞出这个笼子。在此之后,这一观点占据了上风,国有企业的改革也因此成为了一场“笼子里的变革”。
国有企业改革进退两难的局面,还将一直持续到1998年前后,在将近20年的时间里面,由于一直不敢面对敏感的产权变革问题,国有企业的活力始终没有办法被真正唤醒。
第四节 改革春风:中国民营企业开始崛起
在国企改革的同时,中国的民营企业也开始了新的发展,这一时期,随着国家对民营企业扶持力度的加大,一批新的民营企业开始了重新崛起。
在城市,一批新的企业家带着自己的梦想开始了艰难的创业之路,而在农村,原来的一批乡镇企业也重新焕发出活力,这一时期农村的代表就是有“北大南华”之称的天津大邱庄和江苏华西村,它们以自身的发展引领中国农村的发展方向。
就在人们进行经济建设之时,中国经济由于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出现波动,不法商人也开始兴风作浪,于是,一次全面的经济整顿迫在眉睫。
从制度到环境:中国民营企业的复苏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