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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马背行走

独眼老狼被狼王选作杀手——第一攻手时三岁,正值风华正茂,这第一次对它一生都很重要,成败决定它在族群中的地位,迈出这一步,它可以获得很多的权力,可以去竞选狼王,可以获得女狼的倾心和爱慕。

那一回,狼群围住一峰携带幼驼的家骆驼。

独眼老狼面对高大的骆驼它有些胆怯,满耳是自己嘭嘭的心跳。

这是一峰饱经风霜的驮载驼,背负着沉重一生跋山涉水,经历过肆虐的风沙,也经历过凶恶的狼群。岁月使驼峰渐渐沉降下去了,两腮干瘪,下唇松弛而垂拖,老眼里透出惴栗,它明白自己的处境十分危险,幼仔可能遭到凶残野兽的伤害。

族群数道目光投向独眼老狼,它受到不是一种鼓舞而是一种刺激,动物的许多行为都是刺激所致,毒蛇攻击人,蜜蜂蛰人,甚至老鼠咬人都是受到强烈的刺激。

刺激使动物产生超常的勇敢,独眼老狼勇气起来的原动力是众狼审视目光的刺激。它朝骆驼走近一步,只一步便停下来,停滞不前并不是它害怕,骆驼的目光是那样的似曾相似,它想起母亲黑眼圈曾经有过这种眼光,那是面对苍鹰来袭击,情形与眼前骆驼母子惊人的相似。母亲黑眼圈奋力护儿子,与鹰搏斗。独眼老狼蜷缩在母亲的腹下,听见鹰的翅膀利剑一样割破空间,寒光闪闪……鹰最终没得逞,母亲面额受伤,鲜血直流。

呜!——

狼王尖嘴巴发出催促的声音,它不允许独眼老狼犹豫,逼它冲上去,完成杀手任务。

独眼老狼不能畏缩不前了,它走向对手前,还是用了下脑子,正面冲上去不成,食草动物的那张大嘴愤怒也相当可怕,骆驼一口咬断自己的脖子不成问题。

独眼老狼踽踽前行,左右周旋,与母驼近在咫尺,最佳攻击的机会终于来临了,只要它猛然一扑……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独眼老狼见到那峰小骆驼,竟然不知道危险,头一拱一拱地啯着奶,还滋滋味味的。

或许是这一情景,独眼老狼再次犹豫,自己曾经有过的并不遥远的经历迅速走过来:在母亲温暖的腹下拱胀鼓鼓的乳房,吮吸着香甜的奶汁。

独眼老狼迟疑不决贻误了战机,激怒了狼王尖嘴巴,它旋风般地扑向独眼老狼,利齿把它背部连皮带毛扯掉一块,痛得它嗷嗷直叫,母驼趁此机会护着幼仔冲出狼群,逃回村庄。

狼群一无所获,悻悻而去。

独眼老狼没有迈出这第一步,在族群中仍旧默默无闻没有地位。但是对它来说这次失败也有收获——明白了不服从狼王指挥,必遭到严厉惩罚。

食肉动物之所以志自强不息,是记住仇恨。独眼老狼深记尖嘴巴狼王的仇,发誓打败它,自己做狼王。

夕阳在独眼老狼渴盼中沉入地平线,夜色渐浓。流淌的小河洒满蓝色星光,刮了一天的风累啦歇了。

下露水前的大好时光里,昆虫开始鸣唱。顶卖力的是蟋蟀、蝼蛄,五音不全的声音,只能表明它们的一种心情罢啦,青蛙声调粗粝,更算不上什么音乐。

大角马鹿高兴这样恬静、浪漫的夜晚,凉爽的风揩去一天的困顿。它自认为已经摆脱了那只独眼老狼,索性在草地上躺卧下来,一侧的眼睛望着高远的天穹。一年四季中,这样的惬意时刻少得可怜,即使在群体里,也时时警惕狼的捕杀。

大角马鹿充满幻想,永远没有饥饿,永远没有狼群的追杀,坦然、安全、舒服地睡上一觉,兴许还能梦见恋人和失散的鹿群。

大角马鹿是在韩把头狩猎队追杀时掉队的,它几乎找遍了爱音格尔荒原,也没找到集体。更残酷的事实它还不知道,十四头老幼鹿组成的群体,已死在韩把头猎队的枪口下,它是唯一的幸存者。

两天前它让独眼老狼盯上,开始没把那只风烛残年的老狼当一回,还怀着耍戏一下昔日叱咤风云的狼王的心里。一天的时间过去,老狼步步紧跟着,那样的穷追不舍。大角马鹿思考是不是自己轻敌了。

甩掉它!大角马鹿加快速度后,它为自己终于甩掉了老狼长长地舒口气。因此当晚的夜色它看得很美好,夜莺悠然地啼唱,显然不是发生悲剧的夜晚。

然而,死亡正一步步地逼近大角马鹿。

独眼老狼一寸一寸地爬向目标,那时大角马鹿还没睡,眼睛睁得大大的,借着残月的微光,瞧着一只绕头上方飞行的夜鸟,它猜不出鸟为何老是绕圈飞来飞去。

其实这是一只盲鸟,大角马鹿躺卧的地方有它的巢。

鸟转呀转,大角马鹿眼睛看酸,瞌睡过去。

独眼老狼抓住这个有利时机,猛扑过去,准确无误地咬住大角马鹿的脖子。

疼痛惊醒大角马鹿,一息尚存的它虎跃而起,芒利的犄角豁向敌手。咔嚓!独眼老狼的臀部被扎个大窟窿,草地溅满鲜血。

独眼老狼趔趄地冲上去,咬住大角马鹿的脖子,这一口比先前那一口狠,一条动脉被牙齿刺破,鲜血喷涌而出。

大角马鹿轰然倒塌下去,像一面墙。

大角马鹿死了,独眼老狼酸痛的牙齿费力地拔出,气喘嘘嘘,接着倒在毙命的马鹿旁。

捕杀大型猎物成功的兴奋风一样刮过去,臀部伤口的疼痛加剧,它努力扭过头去舔,但是够不到……还有一种疗伤止痛的办法,去找一种植物的叶子,它生长在靠近水边的地方,野狼沟有这止血止痛的草药。可是,野狼沟离这里太远啦。即便很近,独眼老狼也去不了。此时,它连站起身来的力气都没有。与大角马鹿厮杀差不多耗尽了全部气力,它也只有这么大的力气啦。

枕着在大角马鹿温乎的躯体,老狼独眼无比骄傲,毕竟是枕着战利品啊!诚然,独眼老狼也真该骄傲。单枪匹马的捕获到健壮的马鹿,同伴中没谁可以做到,何况自己已是暮年。

年轻的时候,确实取得过值得炫耀的战绩,譬如只身进村庄赶回来一头肥猪;从牤牛的利角下夺走牛犊。

当然,独眼老狼有过一次惨败,被苍鹰鵮瞎一只眼睛。

小松原走进病房前深呼一口气,舅舅生田教授的叮嘱,他迅速先想一遍。

“队长,您好点了吗?”小松原问候。

林田数马说:“看样子比昨天更坏。”

“那可怎么办呀?”

“换眼球。”林田数马说。

小松原知道队长已经和舅舅初步商定,置换眼球。根据林田数马眼伤的情况,手术必须尽快进行。

林田数马让小松原帮助弄到一只眼球,小松原没当即答应,从一个活人的脸上取下眼球,可不同从树上摘下一只苹果。破坏一张好端端的面容,那样的情景他不敢想象啊!

置换眼球的事定下来,林田数马就要加紧行动,敦促小松原痛下决心为自己去弄眼球。

“小松原,你到底肯不肯为我做事?”

“为队长的健康,我什么都原去做。”小松原表态。

“想好了?”

“是。”

“去弄眼球吧。”林田数马说。

“我去!”小松原答应。

“幺细!”林田数马高兴。

小松原爽快地答应给林田数马去弄活人的眼球,这件秘事只限三个人知道:生田教授、小松原和林田数马。

小松原乘上火车回亮子里,手里多一个暖瓶样子的铁罐子,这是一只高级的液氮铁罐,将鲜活的眼球速冻里边,二十几个小时没问题,然后送到满铁医院。

“小松原,你打算到哪里弄眼球?”林田数马问他。

“没想好,到亮子里再……”

“你不用想了,我看好一个人。”

小松原望着队长。

林田数马说出:“朴美玉。”

朴美玉?小松原心里啊了一声。

林田数马望着惊呆的小松原:“怎么?”

“喔,喔,没怎么队长。”小松原机灵,赶紧改口,“我是说,她行吗?”

“我喜欢她的眼睛。”林田数马毫不掩饰地说。

朴美玉的眼睛人人都喜欢,她是亮子里火车站职工朴成先的女儿,今年十六岁,她常来给父亲送饭,总是人未到歌子先飞过来。

朴成先实际是站外信号的操作者,火车进站是停是通过,进哪一条线路,都由值班员通知朴成先,他用手工让信号旗落下,火车司机按信号指令运行。

朴美玉爱唱歌,坐在站外闸楼前的一只木凳上唱歌,是小松原听不懂歌词的阿里郎,一首地道的情歌:

阿里郎,阿里郎,阿拉里哟,

翻过高高阿里郎山岗,

没扎上情郎送我的花头绳,

却见那媒人进屋,心发慌。

阿里郎,阿里郎,阿拉里哟,

翻过高高阿里郎山岗。

有情人虽有离和分。

哪有出嫁三天就守空房……(注:《中国民间情歌》第55页。)

小松原站岗的地堡离闸楼很近,天气晴朗的时候,他从地堡钻出来,坐在圆圆的水泥顶盖上,听朴美玉唱情歌,怀里抱着枪,刺刀在阳光里闪闪发光。

或许太专心致志,一只蝴蝶飞来落在刺刀尖上。

朴美玉唱歌很是投入,用心在唱,给她父亲听,给自己听,给荒荒大漠听。她没想到护路队的人也在听,这其中就有小松原。

“朴美玉有一双美丽的眼睛。”

“朴美玉的眼睛像露珠。”

守备队的人都这么说,林田数马也这么说。

喜欢的东西要拿过来,按在自己的身上,队长的行为令小松原吃惊。林田数马就是这样命令的,小松原就得去执行,不过他十分不情愿。

“得保住朴美玉的眼睛!”

小松原决心已下,他抱紧液氮罐,几天后要装一个鲜活的眼球送回奉天满铁医院。但不是朴美玉的,是……他的思绪琴弦一样绷断,司机见到远方信号鸣笛减速,火车即要进站。

小松原头探出车窗,蒸汽机车喷出的水气和细碎的煤渣打在的脸上,他全然不顾,等着闸楼出现。

闸楼的轮廓逐渐清晰起来,尖尖的黑铁皮的屋顶,整个闸楼像儿童玩的一块积木。带着大檐帽的朴成先站在黄颜色的积木前,手持两面颜色不同的旗子,迎接列车进站。

小松原身子努力向外探,经过南闸楼时他盼望见到的人并没出现。火车速度不快,但经过小小的闸楼也就短短几秒钟,很快进入站内。

几分钟后,小松原拎着液氮罐随着稀稀的几个乘客出站,直接回守备队。花膀子队烧了原守备队部,一所大车店被征用做新的守备队部。

遵照林田数马的命令,小松原被安排住单间,紧挨着队长室。火炕改成地龙(地炕),铺上榻榻米。他放下液氮罐,急急忙忙跑出去,第一个要去的就是亮子里火车站的南闸楼,找正当班的朴成先。

火车不是老从亮子里站经过,前一趟和后一趟间隔一段时间,没有火车经过很清静。闸楼窄小,只容纳下一个人。

“坐,太君。”朴成先恭恭敬敬地让座。

小松原在铁路员工面前,高高在上惯了,被恭敬过惯了。他毫不客气一屁股坐下。

“喝水。”

朴成先倒一碗水端过来,小松原用戴着雪白手套的手挡了一下,目光透过窄窄的闸楼门向外张望,落在那只空凳子上,平常朴美玉来了就坐在那个木凳子上唱歌。

现在木凳子上放着几枝晚秋的野花,小松原叫不出花名,他胡乱地命花名:石竹、矢车菊,干枝梅……他问:“你女儿呢?”

“噢,太君是问……”朴成先惴惴不安,日本兵打听女儿干什么?是福是祸呀?

亮子里镇已有几个姿色的姑娘被日本弄去劳军(当慰安妇),难道他们要……他越想越怕,冷汗沁出脑门。

“朴美玉呢?”小松原问。

“呵,去采花,到草甸子采花。”朴成先腿脚发抖,快要倒下去。

“什么时候回来?”

“太君,饶了我的女儿吧!”朴成先突然跪在小松原面前。

“饶?”小松原一愣:“你这是干什么?”

“太君,”朴成先哭腔道:“美玉打三岁起就死了娘,我屎一把尿一把将她养大,我答应她娘一定把女儿养大成人……”

“莫名其妙!”小松原说了一句。

朴成先可怜兮兮的:“她还是一个孩子呀……”

小松原终于明了,说:“你误解了,我是来帮助你女儿的。”

“帮助?”朴成先迷惑。

“日本人会主动帮助我们?”朴成先将信将疑,长长一大串问号:平白无故的日本人主动上门来帮助?他们又帮助什么?眼前乳嗅干的日本兵他到底怀着什么目的?打女儿的主意吗?

“十月枫红未归乡……”歌声飘过来。

小松原挺下身子使眼睛抬高,瞻望远处的朴美玉。

朴美玉抱着一捆野花,脸庞给鲜花簇拥着,正在小松原面前,只剩下一双忽扇忽扇的大眼睛,那双眼睛在笑。

“美玉!”朴成先眼瞪女儿,让她收敛笑脸。

父亲今天是怎么啦?最喜欢看到自己笑的父亲,怎么突然……朴美玉无法理解父亲。她一向听父亲的,既然他不喜欢笑,那就不笑。鲜花后面眯眯的笑眼,变幻成肃穆圆睁,一束燃烧的火苗被浇灭。

小松原始终看着朴美玉的眼睛。

朴美玉没躲避小松原的目光,第一次凝望日本鬼子的眼睛。

一只野兔作为诱饵吴双把它拴好,一张捕鹰的网便支好了。

“弄好了,很牢靠。”吴双走到山顶,钻进傍树而建的三角马架,对躺在靰鞡草铺上的韩把头说。

“这回别让它再逃啦。”老把头说。

上午,一只落入陷阱的鹰,落网后又逃脱了,闯破网逃飞的。

“海东青飞啦。”韩把头很是惋惜。

海东青是雕的一种,当地人称统为鹰。《辞海》载:“‘雕出辽东,最俊者谓之海东青’,产于黑龙江下游及附近海岛。驯服后可成珍贵的狩猎工具。辽代,以海东青捕天鹅为皇帝春猎重要项目。”

韩把头来捕海东青,可不是上贡什么皇帝,为今冬的狩猎用,也不是捕天鹅,而是为捕狼。

在山顶上守了几天几夜也没捕获到海东青,韩把头他们的目标是两只,有两只鹰才够用。

海东青不是抓来就可以用它打猎,要经过驯服,不是谁都能驯服桀傲不训的海东青,狩猎队里只有韩把头和吴双两人胜任。第一步,要抓到野鹰,又不是什么鹰都可用的,要挑选,这方面他们俩都很有经验。

捕海东青用网,一种粘网,那样才不至于伤着它们,按韩把头的话说,伤一根羽毛都不成,必须全翎全尾,这样不仅美观,韩把头说:“鹰自尊心很强,丝毫伤不得啊!”

两天前的早晨他们就捕到一只海东青。

“来啦!”吴双的手掌遮着阳光,向东边眺望。

韩把头看到一只海东青在天际盘旋,翅膀割碎晨阳,矫健的身影令他们兴奋。

草地上的诱饵野兔还没发觉天空中情况,自顾挣扎着,还想逃走。它的活跃吸引住那只海东青,它朝陷阱飞来。

“有门!”吴双雀跃地。

“准备好笼子。”韩把头说。

海东青被网束缚住,的确是一只很难得的鹰。

“放飞它吧。”韩把头说。

吴双放飞了捕获到手的海东青。他知道韩把头为什么放飞它,翅膀的两根羽翎碰掉了。

“真的就……”吴双问。

“我训过一只鹰,不小心弄掉了几根羽翼,你猜怎么样?它竟然拔掉了自己身上的羽毛,成了光腚子秃鹰。”韩把头讲了亲身经历的事。

“噢。”吴双点头,他佩服韩把头对鹰的知识掌握比自己多,去年他由于不信韩把头的话,使一只鹰死去。

“你应该放它飞回去,增加它的野性,不然它就应了那句老话,落泊的凤凰不如鸡……最后,鸡也能把鹰鵮死。”韩把头说。

“我不太信。”吴双说,“要不就叫我的鹰和你的鸡斗一场,看看到底是鹰厉害还是鸡厉害。”

韩把头有一只斗鸡,他眼珠似地看待它。参加过几次比賽,虽说没拿什么名次,但是它仍然是一只凶猛的斗鸡。狩猎队休闲的时候,总要找点乐儿,韩把头就让他的斗鸡给大家表演。

“你舍得呀?”吴双问,口气充满挑战,“我的鹰它可曾经鵮瞎一只狼眼睛呢!能把狼打败,还斗不过你的鸡?”

“试试看吧。”韩把头自负地笑笑,他对自己的鸡信心百倍。

吴双对自己的鹰感到骄傲,因为它的身世不凡——

去年这个时候,吴双追踪一只白色的大狼,他不知道这是狼王。白色的大狼闪闪发亮的皮毛,刺激和抓住了他的眼球。

“整(弄)住它!”

吴双跟踪白色的大狼时发现这只海东青的。

湛蓝的苍穹大红的太阳把仅有的几片闲云镀上一层血色,在这样的色彩的景衬下,任何悲壮的事情都可能发生。

苍鹰在吴双的上空盘旋,跟随他的坐骑飞,目的是追赶苍狼,寻找时机俯冲下来捕杀白色的大狼。

坐骑跳跃一条壕沟,系鞍子的牛皮带突然间断了,吴双脱镫滑下马背,掉进泥浆里,挣扎着爬出泥沟,已与白色的大狼拉开了距离。

蓦地,一团褐色的流线,霹雳一样从天而降,鹰稳稳地落在奔跑的白色的大狼背上,疾迅地琢出狼的眼珠……失去一只眼珠的白色的大狼在地上翻滚,哀叫着。

吴双被惊呆了,他有过几年的狩猎的经历,见过无数惊险的场面,人与兽的,兽与兽的搏杀,用脚甚至于用牙齿与垂死的狼虫虎豹短兵相接,但都无法和眼前这惊心动魄的场面相比。

鹰捕杀黄羊的场面吴双亲眼目睹过:它鵮出黄羊的眼珠后吞掉,利喙啄开胸膛,拔丝一样叨出肠子,一停一顿地悠然地吞吃,黄羊一阵痉挛,很快身体归于僵直。

这个场面在白色的大狼身上并没有出现,瞎了一只眼的白色的大狼,猛然起身扑向等着饱餐狼肉的鹰,那只鹰反应迅速,霍然飞起直插云霄。

“逮住这只鹰!”吴双嘟囔一句。

吴双见鹰鵮出白色的大狼眼珠起,萌生了这样的念头。

数日后,那只鵮瞎狼眼的苍鹰已在吴双的屋子里,他驯服了这只苍鹰,并同主人打了一冬的猎。

“放飞它吧!”冬猎结束后,韩把头说。

“不,我养着它,今年冬天使它打猎。”吴双说,他多是舍不得。

“你再养下去,它非但不能捉兔赶狼,恐怕连只家鸡都不如。”韩把头说,“磨灭了它的野性,鹰就不是鹰啦。”

吴双最终还是留下了那只鹰,闲着没事到鸡棚子看韩把头伺候斗鸡。

韩把头专门设计一处带有寝室和运动场的住所,那只雄壮的鸡终日稳稳地站在木墩儿上,昂着头颅,一副盛气凌人的神态。大鸡昂然来,小鸡竦而待……韩把头常常回想起壮烈的斗鸡场面。

“老把头,鹰斗鸡的事,是不是取消……”吴双吞吞吐吐地说。

“斗,咋不斗。”韩把头说,“得按斗鸡的规矩办。”

“行!”吴双心想,鹰打败鸡是天经地义。

斗鸡是有些规矩的,上场前割掉鸡冠,爪子安上锐利的铁爪,以免受到攻击和加强杀伤力,还要在鸡毛上抹点芥末,以刺激对手的眼睛等等。

绿色的草坪上,狩猎队的人都来围观一场别开生面的鹰斗鸡,死生决斗。

鹰很不习惯将它置在地上而和一只鸡斗,它的眼里鸡永远是鸡,再伟岸也是鸡,在自己家族的成员里还没有谁败在鸡的手下。

临阵,鹰望着主人吴双,必须在他发出攻击命令的情况下,才能发起进攻,在狩猎队里,它已习惯听从命令。

然而,鹰的对手那只斗鸡就没有那么多的清规戒律约束,见鹰就猛扑过去,琢米似的琢个不停,喙已染满鲜血,铁爪撕开鹰的嗉子……

“看样子,海东青听到什么了,不肯飞来……我们还要在此呆几天。”韩把头说。

“不捉到海东青,不能回去。”吴双说。

卢辛进了哈尔滨,一头扎进“欢乐堂”。

“亲爱的,你非要听?”娜娜头枕在卢辛的生满黑毛的胸前,和枕着一个动物一样。

“听,我要听你讲。”卢辛说。

“我说出实情,你就再陪我两周。”娜娜提出条件。

“好,两周两周。”

娜娜开始讲从花膀子队驮走她的那个男人,也可以说是卢辛放走的那个情敌——阿辽沙。

草甸子深处那个屯落中的那干打垒土大院内,长着青草的墙壁透出浓浓碱土味,一种荒原特有气味。

阿辽沙一次随花膀子队攻打响窑(有枪的大户人家)时受了伤,部位叫人羞涩——挨近阳物的小腹处叫土洋炮炸掉块鸡蛋大小块肉,从马上掉下来后就晕过去。

胡匪受了伤一般都不敢公开到医院治疗,怕被官府发觉。养伤要到活窑(与胡匪勾结、暗中来往的大户人家)。胡匪把阿辽沙抬到牧主全虎家,请乡医扎痼(治疗)。

阿辽沙养伤的日子从春天开始,那个瘦猴般的乡医叫他感到不快,天天用他细长、干硬的手把脉,他就想狠狠揍他一顿。

干打垒土屋一扇花格窗正对着厢房的较大窗户。白衬衫下裸出肩膀的那女人出现,准确说他发现她,正是某日黄昏,玫瑰色夕阳把她托衬得妩媚。她大约二十五六岁年纪,乌黑的眼睛,白皙皙的皮肤,素花裙子在胸前变了形,被圆鼓的东西凸起。

“真漂亮!”阿辽沙咽口唾沫。他发现娜娜时娜娜也发现了他。隔窗相望的日子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没人去记它。

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发生了一件天助人意的事:雷公的利剑齐刷刷地削掉马圈栅栏门的木桩,炸群后的马四下逃散,全虎家的男性公民除不能骑马的孩子外,都外出找马。

独居一屋的阿辽沙通过院内的嘈杂声判定发生了什么事,基本复原伤口的他完全可以加入找马的行列,他没有去的原因就是闪电中看见窗户前伫立个熟悉的婷婷玉立的身影。

近日来,他发现在苍茫时刻出现的娜娜,衣服越穿越小,起先是裸露肩胛,渐渐衣服下移,颈部、大面积胸脯、肥肥的乳根。

竟有一天,娜娜微闭双眼,挠痒般地抚摸自己光滑的肩膀,沉浸在受人爱抚的幸福之中,她的手指移动,他感到有条小虫子爬过心头,痒得裆里躁动。

“今晚……今晚……”阿辽沙心猿意马。

当全虎率人离开大院不久,一股奶香味陡然飘进来。阿辽沙像见到一匹心爱的骏马,虎跃扑倒,骑到上面去,女人开口道:“别急,我还没准备好。”

“准备?”阿辽沙诧异,“脱件衣服费这么大事?”

娜娜脱掉衣服,并没立刻躲在炕上,而是伸胳膊扬腿地折腾,呼呼哧哧一阵后,拉弓射箭似地将坐在炕上的阿辽沙撞倒,熟透杏了般的肚皮一个劲地磨擦他。

顷刻,他被磨擦得神魂颠倒,从脚心到头顶一阵麻酥,啥也没办就结束了。他感到脖子被胳膊有力地搂着,呼吸都有些困难,他大叫道:“勒死我啦,松点。”

胳膊是松开了,可他重重挨了一记耳光。

娜娜怨恨地说:“我以为你干这个一定比全虎老家伙强,可是,你同他一样的没用。”说罢抱起衣服,赤条条推门跑出去。

这场失败的艳遇随着天起晴朗而过去,他已不在黄昏时分瞧那扇窗户,认为她肯定生自己的气,不会出现在窗前。其实他错了,她仍然像从前那样,抚摸着自己的肩膀,慵懒的身子斜靠在窗前,微笑着。他在想得到她的遐想中猜测她:“她叫什么名字?怎么做了牧主全虎的姨太太?他比她至少大十几岁。”

在阿辽沙伤痊愈,花膀子队派人来接他回绺子的前一夜,她再次钻进他的屋子,这次她学关东婆娘做爱的木头样子,驯服地听阿辽沙摆布,如果上次她像干劈柴柈子在燃烧,这次倒像熟透的李子,即软又甜的肉透。

拴在棚子里的一匹儿马(公马)突然叫了,整个圈里的马都跟着嘶叫起来。

马的一片叫声中,一件浪漫的事发生着。

娜娜向阿辽沙讲了她的身世——赌博的父亲把她卖到妓院去还赌债,逛窑子的牧主全虎赎她出来做小老婆……

“拿着它。”阿辽沙递她一把刀。

“干什么?”与刀刃一样白的胴体在颤抖。

“把你的名字刻在我这。”他指着自己的阳物下面,“我好记着你。”

锋利的尖刀的那个部位刻下她名字的第一个俄文字母。

后来,全虎让另一绺子土匪绑了票,卢辛解救他出来,为感谢救命恩人,全虎把娜娜拱手送给了卢辛做情人……

“噢,原来如此!”卢辛才知道还有这么一段插曲。

“我们在马肚子下……阿辽沙偷看。”娜娜说,“为了让他听见,我像马嘶鸣那样叫床。”

“你这是折磨阿辽沙。”卢辛说。

“不,我让他和你决斗。”

“那是不可能的,我是大当家的,他怎么敢?”

“可你们都是男人啊!”

卢辛高傲地笑,说:“在马队里,只我一个男人,一个!”

娜娜在匪队里呆过,了解其中内幕。在花膀子队里,在男欢女爱上只卢辛一个人可以为所欲为,其他人绝对不允许。

“有一个问题我总想问你,”卢辛问:“你怎么知道我会放你和阿辽沙走,不会杀了你们?”

“我从你的眼神里看出你爱我……”娜娜说。

一个土匪头子的爱,充满了传奇色彩。卢辛有很多女人,对她们只能说是喜欢,谈不上爱;对娜娜情有独钟。爱得粗糙、粗粝,世上许多事情,有时粗糙粗粝点更有趣,更让人舒服。

“我有两匹快马两杆枪。”辛卢自豪地说。

“可我见你只有一匹金鬃马,一把德国造的七星手枪啊。”娜娜说。

“你不就是一匹马?”

“我是一匹马?”

“在草原上我骑着金鬃马,在夜晚就骑……你是我的一匹马。”卢辛说,“当胡子,有了这两样就行。”

娜娜听后不知是没听明白,还是明知故问:“没见到你有第二支枪,是长枪,短枪?”

“它在裆里!”卢辛比划,形象那杆枪,说。

娜娜嘿嘿地笑,说:“你裤裆里有杆枪,有杆枪!”

“枪如果走了,枪套也要跟着,枪是不能离开套对吧?亲爱的娜娜,我带你回爱音格尔荒原去”卢辛说出他的打算。

“我是你的马,又是你的枪套……可我不能和你走。”

“为什么呀?”

“‘欢乐堂’还要开下去,我答应了阿辽沙,一定开好。”娜娜说。

卢辛是个粗心的家伙,观察女人却很心细,他知道她的心在想什么。阿辽沙和她共建了这所妓院,死去的阿辽沙魂灵没散,始终在“欢乐堂”飘荡,娜娜离不开那个魂灵,要与它幽会。

“你不能留下吗?帮助我经营‘欢乐堂’。”

“弟兄们都在荒原上,我不能撇下他们啊。你不愿意跟我走,我自己回去。”

娜娜抱紧他,生怕他立即飞走。

卢辛顿时感到温柔的缠绕,是一双硕长手臂的挽留,或是一颗心的包裹,他觉得自己正慢慢地融化。

女人融化一个男人,也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恰到好处的肢体语言,轻而易举就能让他融化。

“如果不是……”他说着不得不走的理由。

“唉,也不知你有没有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日子啊?”娜娜悠长地叹了一口气,足有一个世纪那么长。

卢辛没吭声,躯体融化变软似乎没有说话的力气。

另一个物体融化别人的同时,自己也被融化,最后他们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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