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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小人物(1)

1.回首往事,不过是虚惊一场

华景春的父亲是抗美援朝的一个军官,战争结束后落下一身的病,家中的体力活干不了,一切都靠老婆打点。他们一共生了六个孩子,三男又三女,作为长子的华景春理应分担一部分母亲的职责。他被朋友们称之为华老大,这听上去颇有点江湖侠气儿女情长的意思。

然而,事实上这是个沉默寡言的老实人,几乎没有度过多少童年时光,便早早下地开荒,照顾弟弟妹妹,迅速成长为一名能扛大事的少年,生活赋予他的本朴与稳重的气质。“是个值得信赖的人”,他时常得到这样的评价。与此同时,他确实也有点侠肝义胆的味道,容不得朋友跟家人受委屈,人缘出乎意料的好,只要向他开口,他就几乎倾尽全力相助。

他在酒厂上过班,干过苦力,修过路,盖过楼,并且掘得一口好井,他自我研究出的一套人工挖掘技术,在同行里很是风光了一阵。

后来,他娶到了村里的村花,一个逢人便笑的大辫子姑娘。姑娘个子不高,温柔善良,在所有化妆品只是一小瓶雪花膏的年代,依旧美得不可方物。当然,在华景春眼里,姑娘即使蓬头垢面也不掩国色。

1983年,农村超生风盛行,不少人当了“游击队队长”。乡计生委不得不将村口那排“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的标语重新粉刷了一遍。华景春的家就在村路口的旁边,他每天出门都得读上一遍。

这一切对他来说并没太大的意义,他的第一个儿子已经出生了,老婆告诉他,无论如何,只要这一个孩子,好好带大,砸锅卖铁供他念书。这是一个朴实的愿望,很适合华景春的自我定位,他跟老婆一拍即合,工作起来更加卖力。

“好好供孩子念书”成为了这对夫妻最原始的理想。待到孩子长到读书的年纪时,他们便为了儿子的教育问题开始不断搬家,孟母不过三迁,他们却前前后后搬过九次家,从农村到县里再到城市,最后成为靠出卖劳动力赚钱的务工农民。

从卖雪糕、烤串,到收废品、养猪,以及承包玉米地、种水稻,几乎所有农村人来城里的生存技能他们通通都尝试了一遍。大辫子姑娘早已剪掉自己的头发,为了劳作方便换成干净利落的短发。这在华景春眼里,依旧不掩国色。

与此同时,儿子也很是争气,辗转几所学校,几乎都在班里名列前茅。夫妻俩对“知识改变命运”之类的老生常谈并没有太大的感触,他们仅仅是最本能地认为“既然孩子这么能读,那就给他创造最好的条件”。换的学校,一所比一所优秀,他们的劳作也一次比一次艰难。

终于,儿子上中学,华景春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出门做生意。一向沉默寡言的华老大在临走时对儿子说:就你这智商,我们老华家百年不遇,好好读书,爹会把你读博士后的钱都挣回来。那天,乌云滚滚,雷声阵阵,是暴雨将至的迹象。

那场雨直到儿子上初三的时候才彻底降落,如同瓢泼。

盛夏的某个暴雨夜,华老大从侧门一闪而入,被风吹歪的伞靠在墙角,雨水流了一地,华老大的肩膀也被淋湿。他沮丧地坐在床边,仿佛老了一个世纪的光景。

生意失败了,欠了十几万的债务。华老大是个老实人,整场生意几乎就是一个骗局。

儿子从门缝里窥视父母低声交谈的样子,他们全都低着头,看不到脸上的表情。这一切对20世纪90年代的农村家庭几乎是毁灭性的。于是,他转身将刚领到的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书扔进垃圾桶。

房子被抵押出去了,好在家还在。华老大率领着大辫子姑娘与儿子,在长春地震局的一小片空地上搭起了只有三面墙壁的临时住所,如同一个等腰三角形。

好在当时并无城管介入,华老大一家才得以在等腰三角形内重新开始。

按照传统路线,接下来的剧情发展本应是华老大颓废度日,大辫子以泪洗面,儿子外出打工还债。

然而什么也没发生,一家三口各安其职。

儿子自动选择了中专,让夫妻俩觉得已是极限,还没等孩子开口,便打消了他勤工俭学的想法。华老大在院子附近开垦出一小片土地,就着年轻时代的一身本事,教儿子翻新播种收菜杀虫,一家的口粮就指望着这片“自留地”。大辫子虽然早已没了辫子,但笑容依旧。“现在已经是最坏的时期了,以后只会越来越好。”她时常这样告诉儿子。

所谓时光飞逝白驹过隙,这对华老大一家而言,也是度日如年的岁月。

冬天,地基下沉,北面的墙有裂缝,寒风刺骨,躺在床上就能看到满天的星星。儿子就此悟出了“我在逼仄的空间里能看到无穷的世界”之类的哲学问题。

春天,房子阴冷潮湿,需要夜不闭户才能挥发掉部分湿气,这是一个小偷来了都无法落脚的房间。

这一切如同某种行为艺术。

华老大与大辫子再次外出务工,交学费,还债,以及基本生活开支……日子始终是过出来的。道地的乡下人即便挨过锤后,依旧生猛。

某个冬天,大辫子在饲养场上班,跟猪睡隔壁,就在一个大棚内。落脚之处依旧是个等腰三角形的地儿。周末儿子过来跟着母亲一起照顾小猪,为猪接生。大辫子留着饲养场为饲养员准备的面条,给儿子煮面。她切了很多肉丁进去,待到吃饭的时候,儿子却将接近一半的肉丁拨进她的碗里,然后一溜烟地转进值班室看电视剧,容不得她提出抗议。她偷偷望向儿子,儿子如同一只乖巧的猫咪一般盯着闪烁的屏幕发呆。

那年冬天的电视连续剧是《天龙八部》。

华老大一家如同隐形人一般蜗居在这个城市的角落,像一株生命力旺盛的野草。

“你知道‘加拿大一枝黄花’吗?”教儿子为“自留地”除草的时候,华老大像突然想起似的对儿子说道,“你小的时候时常看到的,现在估计都没有了。”

“那种草30年代被带进国内,生命力顽强,繁殖力超群,焚烧、喷药,都无法根除,除非将它连根拔起,堆起来烧,可如果一不小心让种子飘走,那它们便立刻长得漫山遍野都是。它是野草里战斗力最强悍的生物,长得比人还高,根也特别深……只要有土壤的地方几乎都能生存……”

儿子努力回忆小时候的情景,却始终想不起来这草的样子。直到多年以后,在互联网上搜索才清楚地看到加拿大一枝黄花的样子。

那是一株不太起眼的野草,杂乱的外表非常不讨喜,却透露出一种怪力乱神的味道。

加拿大一枝黄花成为了儿子的精神寄托,即便是一切艰难岁月烟消云散之后,他也时常在午夜梦回之时想到这株拥有古怪学名的野草。

全家搬出“等腰三角形”的那一年春节,华老大再次率领大辫子跟儿子回了一趟老家。一路上,他依旧沉默不多语,但整个人轻松多了。他抽着烟告诉儿子那些早已耳熟能详的华家老规矩,不论多大年纪,过年了都要给长辈磕头,大年三十不要让女人干活,女人辛苦了一年了,过节的时候理应让她们休息……

这些习惯跟传统,华老大一家一直坚持到现在。

很多年过去了,华老大始终如一地沉默寡言,别人提到他时依旧会说,“是个值得信赖的人”。近几年来,他的日子早已轻松,儿子开始工作,老婆也一直待在身边,偶尔会约几个哥们儿打打小麻将,喝喝小酒。

尽管华老大不爱说话,我却喜欢找他聊天。每次回家,都会第一时间找到他,然后拍拍他的肩膀:“老爸,最近日子过得顺吗?还缺钱不?”每到这时,他都会答非所问地说道:“儿子,怎么还没交女朋友啊,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结婚?男人还是要先成家后立业的。”

回首往事,不过是虚惊一场。

2.一个百度都找不出来的地方

龙头山子是个百度都找不出来的地名,她位于吉林长春的一个郊县,平原地区,拥有大片的盐碱地。尽管名字看上去霸气外露,听起来也像是某种旅游胜地,但我至今也不太清楚各大类型的卫星定位系统上有无更新这里的地理位置。

1983年8月,我在此出生,乡下的新鲜空气赋予了我积极的人生态度,以至于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能活过2083年。

当年计划生育还不够严格,村里多数人家都是两个以上的孩子,只有我享受着独根独苗的待遇。从小备受呵护与关照,成为全家重点培养对象。农村民风朴实邻里温良,作为独子,我并不孤独,拥有各种惊呆了的小伙伴,以及漫山遍野的脚印。

乡下的童年生活赋予了我某种情怀。这里四季分明,我站在春天开满野菊花的山坡上,将狗尾巴草编织成一条金鱼;或者在秋天砍下芦苇,做成一把手枪;还有夏天的蝌蚪以及冬天的雪人……那个时候,各家还没有普及电视。我有足够的、真正自由的时间。

村子的南面有一条河,乡下人通常称之为南河套。那是一片圣地。一到夏天,便会出现各种光溜溜的小孩在此嬉戏。

伟伟跟张二是我的固定玩伴,他们一个负责在河里捞鱼,一个负责将捉来的巨大蚂蚱捆在枯草上吓唬路过的胆小女生。我则负责帮捞鱼的伟伟打下手以及指着被张二吓哭的女生哈哈大笑。

伟伟捞鱼很有一手。他先在河里摸出一大把的螺蛳,再将其砸碎,放入从家里偷来的簸箕内,簸箕四角牵着长线,四条线最后缠在一起,一头拴在长杆上,如同钓鱼竿。捞鱼的时候先朝河里鱼多的地方撒些馒头屑,引鱼过来,再手握杆子,悄悄将放了石头跟螺蛳肉的簸箕没入其中。鱼儿闻到螺蛳肉的腥味纷纷游入簸箕内,待到时机成熟时,再一抬手,所有的鱼儿纷纷上当,无一漏网。

然而,通常在最关键的时刻,总有些令人深恶痛绝的小孩跑来捣乱,伟伟刚准备收杆子,他们便“咚”的一声跳入水中,挣扎在簸箕内抢食的鱼群受到惊吓,立刻做鸟兽散状。我与伟伟顿时气急败坏地破口大骂,我扔下手中的馒头屑便去追。无奈,玩过水的小孩全身滑溜溜的,怎么抓也抓不住。在一旁忙着吓唬过路女生的张二,便在这个时候显示出应有的智慧,他立马跑向村头那个孩子的家里,告诉他的父母,“你家谁谁谁在河里玩水呢”。于是,长辈出动,没有抓不了的调皮小孩,只见他爸将手朝沙地上一摸,自制防滑功能,一逮一个准,不到一支烟的工夫便提溜着儿子的耳朵回去了。

我们捞鱼最多的一次是每人提溜五条回家,每条都比大人的巴掌还大,可谓是满载而归。

到了冬天,南河套依旧热闹。大年三十晚上,我们怀揣着从家里偷来的炮仗在河边放,有人拿来家里自制的灯笼围在河边相互追赶。众人在一旁点燃篝火,把寒冷的隆冬照得通亮。

还有值得一提的事。

有一年的夏天,我破天荒没去南河套,而是爬上村里的那棵老树。

它枝叶茂盛,树丫错综复杂,是攀爬的好材料。

“找到了吗?”我听见小良朝我叫。

小良是我另一个颇为传奇的伙伴。尽管没有电视,但我们都听说过神笔马良的故事。于是,所有人都叫他神笔。神笔跟马良不同,他既不会画画,也没有神笔,但他拥有其他的魔法。他比我们大不了几岁,但总能找到更好玩的事,狗尾巴金鱼跟芦苇手枪就是他教我做的。他告诉我们哪棵大树上有鸟蛋,在竹竿上缠蜘蛛网可以用来沾知了,山上的哪些野菜可以凉拌着吃,掏马蜂窝的各种技巧,以及伟伟的捞鱼技术也是他传授的……他是当之无愧的神笔,颇为风光了一段时间。

跟他待在一起,仿佛永远都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那天,神笔小良告诉我,他藏了个宝贝在老树上的鸟巢里,叫我帮忙取下来。

“你干吗不自己去?”

“我才新换的裤子,蹭脏了,我妈会说我。你去。”

我望了一眼自己身上穿了一个礼拜的裤子,想想神笔的宝贝,不再讨价还价,转身爬上老树。

鸟巢位于老树的三分之二处,要靠近它需要一定的技术含量。当时的我还没蹿个儿,身材矮小,手短脚短,颇费了一番周折。等我上气不接下气地来到鸟窝旁,正想冲着树下狂叫不止的神笔抱怨几句时,我看到了人生中第一次能称之为漂亮的东西。

这天烈日当空,老树茂密的叶子也没能挡住,阳光从叶缝里倾泻而出,照进鸟巢内,里面五光十色。

我顺着老树疙疙瘩瘩的树干滑落下来。落地后,神笔赶忙跑向我,“拿到了吗?”

我摊开右手,几颗色彩斑斓的玻璃球安静地躺在手心上。

“这是什么。”我问。

“这是宝石。”

那时候还不懂玩玻璃弹珠的方法,小良也不会。我们如同珠宝鉴定商一般,坐在老树下,对着太阳,看了一个下午的彩色玻璃球。直到吃晚饭时,母亲叫我的名字。

后来,小良搞到了更多的玻璃珠,开始研究玩法。他的身后一如既往地跟着一大帮叫他神笔的小伙伴。

小良的风光岁月在村西口老刘一家买了电视机后逐渐陷入萧条。面对屈指可数的儿童节目和动画片,我的小伙伴们还是真正惊呆了。晚饭后,不再有人出来疯跑,也没人再去找小良。大家都聚在老刘家看上海电影制片厂制作的真正的《神笔马良》。我在村子里也再难看到小良的身影,电视机出现后,他的魔法也消失了。

前年春节我回老家过年,老树依然健在,只是装载着玻璃球的鸟窝早已不知去向,南河套也不再清澈,沉默得如同从未孕育过生命一般。捞鱼能手变成了一名木匠,蚱蜢狂人也成了一名大厨。

只有神笔马良,消失得那么彻底,如同一个神话人物一般,仿佛一开始就未存在过。

3.原来有些东西,没有就是没有

第一次搬家是到长春市郊一个叫董家屯的地方,坐落在如今著名的旅游区净月潭里。当时那里还是个小山坳,村里只有几十户人家。

我家迅速落脚于此,拥有三间土坯房,以及房前的各种蔬菜园地。屋后有山,是片风光大好的原生态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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