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九辩》云:“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憀栗兮,若在远行,登山临水兮送将归。”〔潘安仁《秋兴赋》引此语而曰:“送归怀慕徒之恋兮,远行有羁旅之愤;临川感流以叹逝兮,登山怀远而悼近;彼四感①之疚心兮,遭一途而②难忍。”安仁以登山、临水、远行、送归为四感。③予顷年较进士于上饶,有同官张扶云:“曾见人言:若在远、行、登山、临水、送、将、归是七件事。谓远也,行也,登山也,临水也,送也,将也,归也。〕④前辈诗中,惟王介甫有一联云:‘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下得〕⑤将、送二字与《楚辞》合。”予尝考《诗》之《燕燕篇》曰:“之子于归,远于将之;之子于归,远送于野”一篇,诗中亦用此送、将、归三字;然则《楚辞》之言,亦有所本也。安仁谓之四感⑥,盖略而言之。⑦(《丛话》后一、《诗林》三、《历代》十一)
①《文选》及《历代》“感”作“戚”。
②《历代》“而”作“其”。
③《历代》“感”作“戚”。
④《诗林》无“潘安仁”至此数语。
⑤《历代》有“下得”二字。
⑥《历代》“感”作“戚”。又此句下有“何也”二字。
⑦《历代》“之”下有“耳”字。
一〇、乌程酒
张景阳《七命》云:“乃有荆南乌程,豫北竹叶。”说者以荆南为荆州耳。然乌程县今在湖州,与荆州相去甚远。南五十步有箬溪,夹溪悉生箭箬。南岸曰上箬,北岸曰下箬,居人取下箬水酿酒,醇美,俗称箬下酒。刘梦得诗云:“骆驼桥畔蘋风起①,鹦鹉杯中箬下春”②,即此也。荆溪在县南六十里,以其水出荆山,因名之。张元之《山墟名》云:“昔汉荆王贾登此山,因以为名。”故所谓“荆南乌程”,即荆溪之南耳。若以为荆州,则乌程去荆州三千余里,封壤大不相接矣。(《丛话》后一)
案:胡仔曰:“余以《湖州图经》考之,乌程县以古有乌氏、程氏居此,能酿酒,因此名焉。其荆溪则在长兴县西南六十里,此溪出荆山。张协《七命》云:‘酒则荆南乌程’,荆南则此荆溪之南也。《艺苑雌黄》引‘长兴县南五十步箬溪水,酿酒醇美,称箬下酒’,以为乌程酒,反以梦得诗为证,皆误矣。”
①《全唐诗》十三“起”作“急”。
②案:此《洛中送韩七中丞之吴兴诗》。
一一、谢宣城诗“澄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