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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喜结良缘只道是,良辰美景奈何天

爱是一种约定,爱是一份牵挂,这将维系一生。我们能在一生的时间里遇到多少人,又与多少人有这样的牵手之约,能够执手相看风景的人只有一个,只要遇到便要义无反顾的抓住,让你们一起相遇今朝,相约今生,关于现世安稳的誓言,将在枝头绽放,直至地老天荒的那一刻。

出嫁: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

——穿越《周南·桃夭》的画廊

在古代,怕再没有比结婚热闹的事了。胡兰成在文章中曾说自己小时候最喜欢看人家结婚。结婚人家中,大红的“喜喜”字贴满了门头与桌案,红锦缎堆放在床上,点的红蜡烛也特好看。每当有人家结婚,小孩子们总是在喜庆中到处乱跑,撒播欢喜。虽然人家结婚,与大多数人毫不相干,但看了这样的场面,难免心旌摇曳,对婚姻满怀憧憬,而弥满内心的怕也是对新人的祝福。

一如《诗经·周南·桃夭》之中的意境与美妙: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世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诗经里的爱情诗很多,三百篇里大约占了四分之一的数量。可旧说《毛序》说《桃夭》是“后妃之所至。”又说到后妃君王的身上,把活生生一位美丽的女子说成木乃伊。我们宁可相信《桃夭》本来就是一篇寻常女子出嫁的贺诗,而读这首诗时候,不自主地捂起耳朵,因为门外早已经响起了鞭炮声和小孩子们的欢呼声……

“一梳梳到尾,二梳举案齐眉,二梳儿孙满堂……”孩子们的歌声不时响起,落在院子里桃花树下,花儿正鲜艳,它们也快乐地为婚礼增添喜庆。屋内呢,新娘子正好在擦拭着桃花胭脂,心儿如一活蹦乱跳的小鹿。红头巾盖上了,轿子准备好了,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夭夭”一般来说是“美丽”的意思,其实就是专门形容桃花的。“夭夭”二字在形象就像几瓣桃花绽放开来,使得如今,我们在说女人如花的时候那么自然。没有人形容男人如花,要是说男人如花怕是挑战人们承受的极限,周星驰电影中的如花就是生动的例证。而女人确实如花,有的女人热情似火,恰似四月奔放的杜鹃;有的女人温馨安谧,一如静静绽放的百合;有的女人知性温婉,需要静心细嗅才能品出梅花般芳香……

英国作家王尔德说:“第一个把花比作美人的是天才”。那么我们的先民无疑是天才,当面对一个将要出嫁的幸福女人的时候,他们想到了花,想到了粉红绽放的桃花,于是,他们献上了美好的祝愿,希望她家庭和睦、早生贵子。

在春天复苏的时候,桃花开了,美得灼人眼眸,四溢芳香,花蕊之中,深藏着未来的桃儿,在春意黯然的时光里,这是何种诱惑?无法阻挡。桃其实就是一个女子,豆蔻年花,秀发被撩起来挽于头顶,婀娜的身影,又了诱人的魅力,她嫩白的脸颊也闪耀起冻人的光泽。——桃花鲜艳,桃儿诱人。这一份“灼灼”,由不得男人不爱,他沉醉在这美丽的诱惑里,在一种神秘的力量的牵引下,无所畏惧心甘情愿地去为此担起所有的风霜,成为真正的男人。

许多爱情诗歌都充满惘然惆怅,薄命红颜一般,但是《桃夭》的欢快喜庆却让人不由自主地受到感染。也许很多人对婚姻都有种恐惧心理,然而爱情最后的目的的确是要步入婚礼的殿堂,不如此,便是凋落的花,飘摇的舟,没有依靠与安全感。相信每一个女子都憧憬着自己成为新娘子的那一刻,在桃花盛开的季节里,在浪漫无比的情景下,和最深爱的人享受一生的美满幸福,携子之手,与子偕老。

《诗经》之中安排一个女人在她最美的时候出嫁,让要娶她的男子不惜翻山越岭,不惧迢迢前路,把自己的命运同她的栓在一起,是一份对美的交代,还是对美的一种颂扬呢?也许是二者都有吧。于是,两个年轻得只能用青春来形容的生命,在一番吹吹打打之中踏入了人生一个全新的也是未知的阶段,这一刻,没有恐惧,没有犹疑,相互期待,相亲相爱。两个似绽放桃花的生命从此纠缠、繁衍,然后慢慢老去。当岁月流失年老之时回眸,生命依然如桃花般艳美,因为他们的后代延续着他们的青春。

不过,古代的嫁女并非简单,《诗经》中《采蘋》篇说明过,一个女子即将出嫁了,她的心里充满了期待和憧憬,但是还要按照风俗完成很多礼仪,据《礼记婚义》记载:古代女子出嫁前三个月,须在宗室进行一次教育:“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之祭,牲用鱼,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妇顺也。”之后选择日子,使女子出嫁,日子自然是在桃花盛开的季节,那摇曳多姿的桃枝之上,桃花似新娘的脸,鲜嫩、青春、妖娆,甚至闭上眼睛,依稀可见见“绿叶成荫子满枝”的幸福日子。

我们的先民葛布粗裳,手心皴裂如沙砾,却创造出最朴素最简单的美好,桃花自此便与女人纠葛在了一起,走进后世的文人骚人的文字里,真可谓源远流长。

远的有刘晨、阮肇入天台山采药,在桃溪遇到仙女,被仙女留了下来。还有书生崔护因口渴推开一扇门,门内,三两株桃花盛开,路遇女子,一次错失,而旧地重游之时,“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近的有孔尚任剧中的李香君的桃花扇,点点鲜血被纤手妙思幻成了桃花的模样。还有曹雪芹笔下那伤情的黛玉手持花锄,泪雨纷飞,“桃花帘外开仍旧,帘中人比桃花瘦。花解怜人花也愁,隔帘消息风吹透。”不过,他们都没有最初《桃夭》中吉祥幸福。

桃花盛开了,女人要出嫁了,她不一定有倾国倾城色,但这一刻一定是她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刻,也只有枝头鲜艳的桃花堪比。当这桩美满的婚姻瓜落蒂熟之后。祝福吧,女子带着着美好的祝福开始新的生活。从此以后,她将成为贤妻,成为慈母。

《孟子·滕文公》中有言,“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三千年前的婚姻的确是一道最亮丽的风景,看上去如图画一般美好。

三月的桃树茂盛美如画,花儿朵朵正鲜美。

这位花一样的女子药出嫁,祝福你建立一个和美的家!

三月的桃树茂盛美如画,果实累累结满枝。

这位花一样的女子药出嫁,祝福你建立一个和美的家!

三月的桃树茂盛美如画,绿叶茂盛展光华。

这位花一样的女子药出嫁,祝福你建立一个和美的家!

终于可以出嫁了

——《召南·采蘋》品读

哪里可以采摘到绿萍?就在南边山麓溪水滨。

哪里可以采摘到绿藻?就在清水塘那的浅水沟。

用什么来装绿萍藻?有那圆篓和方筐。

用什么煮鲜萍藻?有那锅儿和那釜。

何处安放这些祭品呢?祠堂那边窗户低。

这次谁来敬神祭祖呢?待嫁季女恭敬又虔诚。

浮萍作为一种植物,在中国历史中具有深远的意味,因为无根,最容易让人想起漂泊,所以在历来诗人的笔下,被称为飘萍。可是很少人知道,在先秦最清澈的水中,它是那么碧绿可喜。宋代学者王质在他的专著《诗总闻》中说蘋藻:脱根于水,至洁。

也的确如此,浮萍生于水中,长于水中,连根都在水中浸泡,依次被当作最干净最纯洁的,远离不洁净的土壤,以至于我们的先祖都愿意拿它们当作祭品祭奠先人。不能不说这是一种纯净的心思。

更何况在这首《召南·采蘋》中采集这种最纯净的萍藻来做祭品的是位待嫁的少女,她的名字叫季女,或者是对一个女子的美称,其实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待嫁的少女的美与纯洁,那种懵懂的感觉。草木溪石,五谷农桑,春夏交替,一切都清新无比,世事在她的眼中还有待进展,她似一副还未绣出的画,期待一切。

于以采蘋?南涧之滨。

于以采藻?于彼行潦。

于以盛之?维筐及筥。

于以湘之?维锜及釜。

于以奠之?宗室牖下。

谁其尸之?有齐季女。

这种纯洁感觉,我们的先民们觉得也只有水中那“至洁”的萍藻才能够与之媲美,就诞生了这首优美的诗歌。

这种感觉美国现代小说的先驱和代表作家西奥多·德莱塞在他的第二部影响小说《珍妮姑娘》中也有过,他在盛赞珍妮姑娘 “至洁”时他写到:“是由地上和空中的一切着魔的事物吸取来的,它来自一个半世纪以来吹过青麦的南风,来自那些摇曳在垂甸甸的金花菜和欢笑的威灵仙上头而藏匿山雀驱逐蜜蜂的渐长的草的香气,来自蔷薇罗布的篱笆,金银花、以及青杉荫下转黄麦茎从中天蓝色的矢车菊,虹彩留住日光所在的一切曲涧的甜蜜,一切荒林的蓄美,一切广山所载的茴香和自由——并须经过三个百年的累积。”

洋洋洒洒一段,但觉得还是我们的先民们用简简单单的一个萍藻就表示了“至洁”的概念,还显得更让人心动,有种清澈的感觉。

《采蘋》里的季女,即将出嫁了,她的心里充满了期待和憧憬,在古代女子出嫁前,必须在宗室进行一次教育:“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之祭,牲用鱼,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妇顺也。”俗话说得好:上供神吃,心到佛知。这些她采集来的普通的祭品和繁琐的礼仪,都蕴含着当时人们的寄托和希冀,因而围绕着祭祀的一切活动都无比虔诚、圣洁、庄重。

所以,这个将要结婚的女子背着箩筐,不怕路远,忘记辛劳,跑到很远的山麓溪水滨和浅水畔,采集萍藻,在远古清新的空气中,在当时清澈的水中,萍藻想必并不是到处都是,它们应该是诗意地分散,当风吹起来的时候,美丽的季女弯腰采集,妖娆的青春荡开了水的涟漪。她采了那么多的水草,喜悦与欢愉在她的眉梢眼角展现的淋漓尽致,她又脚步轻盈地找来锅与釜,然后开始更加辛苦的过程:把采到的萍藻锅蒸釜煮。这个过程也是把一颗怦怦悸动的芳心慢慢熏蒸去的过程,之后只剩下沉稳,好在嫁出去之后能够做一个笃定万方的新妇。她做得精心有加,虔诚的态度,小心翼翼的姿势,生怕自己的一丝疏忽会酿成事故,会触动万能的神灵。她在用自己少女全部的细致和虔诚做一次祷告。

当祭品被调制好了,她开始小心地做真正的祷告,眼睑合上,手心相抵,默默地向神灵和祖先祭祷,当然是对自己以后幸福生活的祈祷,希望可以在静默的神灵与祖先这里找到一丝神秘的精神慰藉,她至洁的心灵得到有了踏实的回应,才能获得出嫁的勇气,她对自己的未来的信心也在那一刻暗暗地滋生,慢慢地生长。

采蘋、盛之、湘之、奠之、尸之,这一系列程序,一个至洁的待嫁少女完成了她生命中这次最重要过程,在这之后,证实她终于一切都准备完毕,可以出嫁了,此刻她成为这个季节中最耀眼的花,等待着被采摘。

如《桃夭》一节说的一样,女人一生中最美的时刻应该是出嫁时候,使得爱有了依偎之处,心有了停靠的港湾,女人简单的快乐写满脸庞,看来,如此单纯而透明。

当“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的喜气之声传完,红妆薄粉的女孩在完成生命的蜕变,幸福的种子在春天播下,迎着夏的雨露悄然开花,在秋结蕾,在冬蕴藏。而后的岁月逐渐平淡,平淡成为生活,亲爱夫君、伺奉长辈、教育子女,在先秦的时光中,会觉得这样的快乐,其乐融融。这应该是当时所有女子的向往,也是宿命。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从河畔之州到关关雎鸠,有多少人在这江南润湿的空气中缓缓走出,躲不过的是反复无常的情感纠结,悠悠的千年中,花开又花落,到底惹人心尘的情为何物,只怕是最叫人摇曳心思。

让故去的她住在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读《邶风·绿衣》感怀

“生同衾死同穴”是古代男女长久的生活理想,即使不能同处,死也要同眠,而爱人先去之后,男人看着眼前妻子缝制的衣服,衣服整整齐齐摆放着,虽然有一些年头了,但看起来和新的差不多。用手抚摸它们每一处针脚、每一个纽扣,似乎往事就要呼啸而出,这件件都似珍宝,因为这些是世界上最懂他的人亲手做的,还因为这个人已经离他远去,并且,永远不会再回来。

这就是《邶风·绿衣》讲述的故事。

绿兮衣兮,绿衣黄裹。心之忧矣,曷维其已!

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

绿兮丝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兮!

絺兮绤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

在这首诗中,抛开那些历史、政治等历代的争执,会看到抒发自灵魂深处的声音——

“绿兮衣兮”,只说了“绿衣”一物,用了两个“兮”字断开,似是哽咽,绿衣裳啊绿衣裳,绿色的面子绿色的里子。心忧伤啊心忧伤,什么时候才能止住我不忧伤!绿丝线啊绿丝线,是你亲手来缝制。我思念亡故的贤妻,使我平时少过失。细葛布啊细葛布,夏天的衣裳在秋天穿上,自然觉得冷。我思念我的亡妻,实在体贴我的心。

“我们都是红尘中人,一定承受着尘世之苦。”

19世纪法国伟大作家巴尔扎克说过这样的话,大概就是岁月在任何人脸上都会留下年轮,相濡以沫;感情在无论什么东西上面都留下痕迹,穿越空间。

在《绿衣》中,一个刚刚从深深的悲痛中摆脱出来的男人,看到故去之人所制作的东西,便又唤起刚刚处于抑制状态的兴奋点,重新陷入悲痛之中。是啊,衣在如新,人却不知何处去了,怎么能不悲怆啜泣。

很多的时候,爱人要是离去之后并没有留下什么东西,或许时间就会了治好曾经的伤痛。但我们都知道,感情丰富的人们却偏偏不肯放手,只要是爱人曾经用过的东西,都珍藏如生命。即使有意去舍弃,但最终还是珍存下来不少旧物,因为里边有太多美好的记忆存在了。

失去所爱,再没有一点怀念之物,哪人生还有什么可想的?而睹物使人伤感,悼亡更令人悲痛欲绝。谁都明白私人不可复生,正如死亡本身是人生无法超越的大限一样。然而,死者生前留下的一切,在活着的人心里是那么地清晰,那么深刻,那么刻骨铭心,以至于让人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已经阴阳相隔的事实。事实让活着的人捶胸顿足,痛心疾首。

女人的面对失去丈夫感性居多,孟姜女失去丈夫,她的眼泪都能够摧毁长城,白娘子与许仙分离,可以发下誓言让雷峰塔倒西湖水干,《诗经》中还有一首《唐风·葛生》说的就是女子哭悼亡夫的诗: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

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生蒙棘,蔹蔓于域。

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

予美亡此。谁与?独旦!

夏之日,冬之夜。

百岁之后,归於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

百岁之后,归於其室!

这是女子内心的独白,听起来十分沉重,在荒凉的墓地,她悲恸的悼念亡夫,茫茫大地上野葛遮盖了一层又一层,那野草下面隐藏着的,是一个多么让人伤痛的现实啊!

自己一生唯一爱着的丈夫,就长眠在野草之下。往后的日子是多么地难熬,自己将与悲伤同行,只有等到百年之后,同眠地下,才是最后的归宿于解脱。

但愿每天都是夏天,但愿每夜都是冬夜,这样才能尽快熬到百年的尽头,尽早和地下的丈夫聚首。

这是女性的悼亡怀念作品,凄凄低语,作为女人们无可厚非,而男性创作的悼亡诗更叫人印象深刻。也许正因为男人给世人的印象是一贯坚强的,当真正的悲伤流露之时,无法把控,一发不可收拾让大家惊叹。这种真真切切的情意,更加加重了份量。

《绿衣》中的男人正是如此。先秦之时的社会就是男尊女卑的社会,女人卑微依附,而男子则是顶天立地,可是在《绿衣》中,一位深情的男子就这样出人意料地暴露对亡妻的怀念。抱着旧衣服痛哭,也许他也想过自己这样会惹人耻笑,但是压抑着自己的真实情感不是他想要的,他也做不到。妻子的离去,他觉得他的人生已不再完整。

人们常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有知己的人生才是完整的。而如今懂自己的妻子已经故去,怀念有什么不可以?伤心痛苦也无可厚非。

纳兰容若在怀念亡妻卢氏的《浣溪沙》是这样写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深秋的意境,萧萧残风中,一起走过岁月的那个人离去,以为是暂时的离开,而当酒醒之时,曾经的幸福真的被如今的残酷替代。当年以为的寻常之事,到了真正的时刻谁都会受不了,都会马不停蹄的思念,道破了怀念的本质。

无论是藤蔓缠绕树枝,还是野草覆满大地,但凡爱人离去,便是再好的月色,也是无人能赏。

有情人不能相伴到老,人生过半,痛失爱侣,这种巨大的哀痛宋代大家苏轼也经历过,他在《江城子》中发出“十年生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的心灵写照伤不伤感?

明代散文家归有光也经历过,他在《项脊轩志》中写下“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怀着怎样的心情?昨日夫妻举案齐眉,今天上天拆散,生死离别,往后的日子怎么度过。

所以革命志士林觉民的《与妻书》有这样的感慨: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吾而死。吾之意盖谓以汝之弱,必不能禁失吾之悲,吾先死留苦与汝,吾心不忍,故宁请汝先死,吾担悲也。

一样的都是死别,还有死别之后的不能相忘,背后都有着无法言说的痛。都是继承着《诗经》中《绿衣》而来,因为它触动了古今所有男人内心深处的脆弱一环。《绿衣》这首男子手捧亡妻亲手缝制的衣服吟出的歌谣,带着潘岳的“帏屏无仿佛,翰默有馀迹;流芳未及歇,遗挂犹在壁”、元稹的“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一起陷入悲痛之中,他们都饱含着自己深深的怀念悼念之情,诉说着不能言传的痛楚。如果亡妻们能听到这样的诗句,相信一定会幸福得泪流满面。

故去的爱人居住在内心最富饶的地方,居住在内心最柔软痛的地方,睹物思人,诗人写下这首诗,也许是想让痛苦得到暂时的释放。一人的夜里,外面又下着雨,怎能不想她?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邶风·击鼓》感想

《诗经》满载着远古民众的质朴与纯真,生动地上演在我们的面前,不过很多诗歌在流传的过程中被披上了政治的外衣或者学术的腔调,失去了原有的天然气息。尽管如此,《邶风·击鼓》这首诗却奇迹般地从未被染指,依然是一首爱情的誓约——一个被迫参战戎边的士兵含泪对远方妻子唱出的爱情誓约,穿越了几千年的时光依然击中后人内心深处柔软的地方。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意犹未尽,其中“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两句太过有名,以至于整个诗歌的光华几乎被掩盖掉。传说雕塑家尤尔赫斯雕刻留名后世的维纳斯之时,因为双手太过美妙,致使维纳斯的完整性被严重破坏,尤尔赫斯不得不忍痛砍下为了维纳斯的动人双臂。

《击鼓》中的这两句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妙,尽管没有华丽的语言与铺张的修饰,只此两句就足以震撼每一个人。看似简单的誓言,表达出多少恋爱中人们的心愿啊?千古以来真正做到的人又有几个?时间飞逝,青春老去,身边却有一双可以握住的手,这也许是人生最大的幸福。爱情有很多种,要是让女人来选择的话,所有的女人也许都会选择这种——我要和你手牵手,一起老去。

此言一出,一下子把其他的爱情言语比了下去,《关雎》中的“君子好逑”显得有了轻浮,汉武帝的金屋藏娇显得有了世俗,《上邪》中的“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显得有了不切实际,只有诗中的主人公——一个小兵与他深爱的妻子表现得如此纯净,真诚得没有一丝的渣滓,后人多少诗句演绎多少小说表现,却永远难以超越,因为它已经达到了誓言的极致。

达到极致还因为主人公没有兑现他的誓言,残缺的美才让人遗憾惦念,形成悲剧,鲁迅说,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战乱年代,尽管这个士兵不断的期盼着兑现自己的诺言:“随军征战,在一天终于可以安营扎寨了,庆幸自己在上一场战役中没有死去啊!我还可以在这残酷得没有明天的征途上想念你,你成为我唯一的牵挂啊!也是我唯一活下去的勇气。我的战马去哪里了,我地赶紧找到它啊!要是没有了它,要我怎么回家与你相见啊!所幸的是,我一抬头看见它就在远处的树林下啊!”

也许,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心有灵犀的现象,与此同时,在家的爱人也在等待相见,时刻想念,这才加重了悲剧的程度。桃花谢了又红了,那个人面桃花的妻子,等待了一年又一年,红颜易老,花瓣落在她渐白的发丝上,美的让人心碎,她遥望远方,等待着那个迟迟未归的人,守候着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如果没有这场陈宋之间的战争,他们可能会在一个个夏天,看山前的白鹭,听林中的蝉鸣,在流畅的江水边,打渔耕田;在一个个冬天,守着红泥小炉,在燃着的烛光里,或举杯,或亲昵。现实却让人伤心。

在战鼓擂擂的沙场上,战士们踊跃的操练着刀枪,丈夫此刻虽然也身在其中,但却怀揣重重忧心。追随着军队来到南方,跟随着将军孙子仲平定他国,但是这漫长的战争什么时候才能完结?那匹失而复得的马更令他感慨生离死别的痛苦,想起当日对妻子的海誓山盟,他就声声叹息,只是这叹息声因为太过遥远的阻隔,而无法抵达故乡。

张爱玲在自己的散文中也曾说到爱情要“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并且在现实的爱情里也按这个誓言爱着胡兰成,也许华美的誓言终究抵不过岁月的流失,一句不爱了,所有的誓言都将随风而逝,最后她只能以留白的方式,结束了跟他纠缠不清的爱情,可在她内心深处依然是深爱着胡,她写到:“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

就好像《击鼓》中的男女,明知道海誓山盟也抵挡不过时间和岁月的践踏,但他们偏偏还是要相信,有朝一日的誓言,终会兑现。

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轰轰烈烈、惊天动地也许只是爱情的开始,平淡的相处才是最终的归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看似简单,能按这句话做到的,实在很少。太多人追求一见钟情,要求所谓的轰轰烈烈与花前月下。很少人像那个小兵一样希望在自己的家乡,牵着自己喜欢的女子的手,跟她平安到老。

殊不知,红尘万丈的繁华里,我们要的幸福就是在所有的苦难和彷徨里,能有一个人,会一直在身边,两个人依靠着活下去。就像《最浪漫的事》中唱的: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两句话十六个字,依旧是人生最有份量的情话。滚滚红尘中,尽管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但总该有一种感情可以天长地久,风雨闪电,雪霜灾难,贫穷饥饿等等都不能将我们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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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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