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有肖貌天地。
「有」,黄校:「衍。」范校:「铃木云:梅本『有』作『自』,校云:『曹改。』《梁书》『有』字、『自』字并无。」《义证》「元刻本、弘治本『夫』下有『有』字。」《札记》:「此数语本《汉书刑法志》。彼文曰:『夫人肖天地之貌,怀五常之性。』则此『有』字当作『人』字。」范注:「《汉书刑法志》:『夫人肖天地之貌,怀五常之性。』此彦和所本。『有』,是『人』之误。」《校释》:「此彦和用《汉书刑法志》。彼文曰:『夫人宵天地之貌,怀五常之性。』此文『有』字一作『自』,皆『肖』字之误而衍者。」《校证》:「『夫』下汪本、张之象本、两京本、梅本、黄注本、《读书引》有『有』字,谢云:『有宜作其。』梅云:『衍。』梅六次本,据曹改『有』为『自』,日本刊本从之。畲本、王惟俭本、《天中记》三七、《广文选》、《梁书》并无『有』字或『自』字,今据删。」《缀补》:「《天中记》三七、《经济类编》、《喻林》八六引此并无『有』字,《梁书》同。『有』盖肖字之误而衍者。」《补正》:「按《梁书》、畲本、训故本并无『有』字;《广文选》、《天中记》三七、《经济类编》、《喻林》八六、《广文选删》、《汉魏六朝正史文选》同。是也。文溯本剜去『有』字。《列子杨朱》篇:『杨朱曰:人肖天地之类(当作),怀五常之性,有生之最灵者也。』张注:『肖,似也。……性禀五行也。』《汉书刑法志》:『夫人宵天地之貌,怀五常之性。聪明精粹,有生之最灵者也。』颜注:『宵义与肖同,……,古貌字。五常,仁、义、礼、智、信。并足证今本『夫』下『有』字确为衍文。」《考异》:「按:《梁书》删是。」按《文选》卷五十四引梁任昉《为梁公请刊改律令表》曰:「夫肖貌天地,禀灵川岳。」亦无「有」字,此无「有」字是。从《校证》删。
禀性五行。
「行」,黄本作「才」,黄校:「一作『行』。」范校:「黄云:《梁书》作『才』。」《校证》:「案作『才』是,《程器》篇:『人禀五材。』《梁书》亦作『才』。」徐复《文心雕龙正字》:「按作『行』字是。《原道》篇云:『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语与此同。惟《程器》篇有『人禀五材』句,则作『才』亦通。」《校注》:「按『才』、『行』于此并通。然以《程器》篇『人禀五材』材与才通例之,作『才』是也。」《补正》:「按『行』字是。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畲本、张本、两京本、何本、胡本、王批本、梅本、凌本、合刻本、梁本、秘书本、谢钞本、汇编本、冈本、尚古本、王本、张松孙本、郑藏钞本、崇文本并作『行』。《荀子非十二子》篇:『按往旧造说,谓之五行。』杨注:『五行,五常:仁、义、礼、智、信是也。』是『五行』与『五常』义同。『肖貌天地,禀性五行』,意即『人肖天地之貌,怀五常之性』也。」《考异》:「按:《程器》篇:『人禀五材。』材同才,从『才』是。」《义证》:「『五才』元刻本、弘治本以下均作『五行』,黄注本改。按『五才』就是『五行』:金、木、水、火、土。《后汉书马融传》:『五才之用,无或可废。』」按《宋书律历志中》:「夫阴阳二气,陶育羣品,精象所寄,是为日月。羣生之性,章为五才,五才之灵,五星是也。」《文选》卷十二郭璞《江赋》:「咨五才之并用,寔水德之灵长。。」李善注:「左氏《传》,宋子罕曰:天生五材,人并用之,废一不可。杜预曰:金、木、水、火、土也。」此作「才」义长,从黄本改。
拟耳目于日月。
《补正》:「『拟』,两京本作『娱』。按『娱』字非是。拟,比也。《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赞》颜注。《灵枢经邪客》篇:『天有日月,人有两目。』《文子九守》篇:『耳目者,日月也。』《淮南子精神》篇:『是故耳目者,日月也。』《春秋繁露人副天数》篇:『耳目戾戾,象日月也。』以上二书范注曾引之。《论衡祀义》篇:『日月犹人之有目。』《孝经援神契》:『两目法日月。』(《开元占经》一一三引)」《义证》引《注订》云:「拟耳目于日月者,极其明也;方声气于风雷者,大其志也。」此作「拟」是。
方声气于风雷。
「于」,黄本作「乎」。《校证》:「冯本、两京本『乎』作『于』。」《义证》:「元刻本、弘治本、两京本『乎』作『于』。」按二字均可。
形同草木之脆。
范校:「铃木云:《梁书》『同』作『甚』。」《校证》:「畲本、王惟俭本、《天中记》、《广文选》、《梁书》『同』作『甚』。」《校注》:「『同』,梅校云:『《梁书》作甚。』冯舒校同。徐校作『甚』。按畲本、训故本作『甚』;《广文选》、《天中记》、《经济类编》、《喻林》、《广文选删》、《汉魏六朝正史文选》同。下句云:『名踰金石之坚。』疑『甚』字是。」《汇校》:「按:『甚』与『踰』对,作『甚』较胜。」按作「同」通,毋须改。
岂好辨哉。
「辨」,黄本作「辩」。《校注》:「『辩』,元本、弘治本、汪本、张甲本、两京本、王批本、何本、胡本、训故本、合刻本、汇编本、尚古本、冈本、王本、郑藏钞本、崇文本作『辨』;《读书引》、《莒州志》同。按『辨』字非是。《孟子滕文公下》:『孟子曰: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即此文所本,原是『辩』字。《梁书》、元本、活字本、畲本、张乙本、梅本、凌本、秘书本、谢钞本、四库本、张松孙本,亦并作『辩』,《广文选》、《经济类编》、《广文选删》、《汉魏六朝正史文选》同,未误。」《义证》:「此处杨氏校语于元本两歧。按元刻本此字稍嫌模糊,但仍可确定为『辨』字。」按《论衡答佞》篇:「人主好辨。」黄晖《校释》:「(辨)通『辩』。」此处既本《孟子》,则作「辩」是。从黄本改。
余生七龄。
范校:「铃木云:梅本校云:《梁书》无『生七龄』以下十四字。」《校证》:「畲本、《广文选》、《梁书》无『予生七龄』以下十四字。」
则常梦执丹漆之礼器。
「则常梦」,黄本作「则尝夜梦」。范校:「铃木云:《梁书》无『则』字。」《校证》:「《梁书》无『则』字。(尝)汪本、张之象本、锺本、梁本、日本刊本、崇文本、《读书引》作『常』。汪本、张之象本无『夜』字。元本、冯本、汪本、张之象本、两京本无『执丹漆』至『观澜而』三百二十二字。徐云:『梦字下脱落三百余字,杨用修补。』器案:宋本此处亦当是脱一页,以今所见元本行款推之,当脱四百字,杨用修所补三百二十二字,乃据《梁书》耳,然此亦愈于阮华山辈之自我作故矣。」《义证》:「元本、弘治本、汪本、张之象本、两京本无『夜』字,『梦』字以下缺三百二十二字,下接『(观澜而)索源』。」《缀补》:「《梁书》、《南史刘勰传》并无『则』字,盖涉上文『则攀而采之』而衍。」《汇校》:「按『则』字实衍,从王叔珉(《缀补》)说据《梁书》、《南史》本传删;『常』乃『尝』之音误,从黄本改。『夜』字脱,据黄本增。『梦』字下脱落文字,据黄本补三百二十二字。」按从《汇校》改、补、删。
旦而寤,乃怡然而喜。
范校:「铃木云:《御览》无『且而』、『乃怡然』五字。」《校证》:「王惟俭本无『乃』字。纪本『也』误『哉』。《御览》六○一引《梁书》,此句上有『曰』字。」《缀补》:「案《御览》六百一引《梁书》、《南史》并作『寤而喜曰』。」《校注》:「《御览》六百一引《梁书》『喜』下有『曰』字。今《梁书》无。按《南史》勰传亦有『曰』字。寻绎文气,当以有『曰』字为胜。」按依杨说据《南史》勰本传补「曰」字。
大哉圣人之难见也。
「也」,黄本同,范注本作「哉」,范校:「铃木云:《梁书》、《御览》、嘉靖本、闵本、冈本『哉』作『也』。」《校注》:「按芸香堂本、翰墨园本『也』误作『哉』,非是。思贤讲舍本已改作『也』。」
乃小子之垂梦欤。
《校证》:「《广文选》、《读书引》、《梁书》『乃』作『乃』。王惟俭本『欤』作『与』。」
自生人以来。
「人」,范校:「铃木云:《御览》作『灵』。」《校释》:「鲍崇城刻《太平御览》六百一引《梁书》作『生灵』,今《梁书》作『人』,《南史》作『灵』,疑本作『民』,盖用《孟子公孙丑》篇『自生民以来,未有如夫子者也。』作『人』者,唐人避唐太宗李世民讳改。」《校证》:「『人』当作『民』,传钞者避唐讳改。《孟子公孙丑》篇:『自生民以来,未有夫子也。』此彦和所本。《南史》本传、《御览》引《梁书》作『灵』」《校注》:「『人』,《南史》作『灵』。按『灵』字非是。『人』当作『民』,盖唐避太宗讳而未校复者也。《孟子公孙丑上》:『子贡曰:……自生民以来,未有夫子也。』即此文之所自出。《原道》篇『晓生民之耳目矣』,亦作『生民』。」《汇校》:「按:杨说是,当据改。」按从《汇校》改。
莫若注经。
《校证》:「梅本、王惟俭本、陈本、《广文选》『注』作『注』。」按《说文》无「注」字,《玉》篇:「注,解文意也。」《广雅释言》:「注,疏也。」乃后起字,通「注」。
弘之已精。
《校证》:「张松孙本、纪本、《读书引》『弘』作『宏』,避清讳。」《补正》:「『弘』,张松孙本、王本、芸香堂本、翰墨园本、思贤讲舍本作『宏』;《读书引》、《莒州志》同。按诸本作『宏』,避清讳也。四库本作,缺末笔。」
就有深解,未足立家。
范校:「铃木云:《御览》无此二句。」
实经典枝条。
《校证》:「《御览》引《梁书》,『枝条』作『之条枝』。」《校注》:「按今《梁书》、《南史》勰传并同今本,《御览》所引非是。《诸子》篇:『述道言治,枝条《五经》。』尤为切证。」按《诗大雅旱麓》:「莫莫葛藟,施于条枚。」郑笺:「葛也,藟也,延蔓于木之枚本而茂盛。」阮元《挍勘记》:「小字本、相台本『枚』作『枝』,闽本、明监本、毛本『本』误『木』。案『枝本』是也:枝,条也;本,枚也。」《楚辞九思守志》:「吐紫华兮布条。」原注:「桂华紫色,布敷条枝。」《老子指归》卷七《生也柔弱》篇:「草木之始生也,枝条润泽,华叶青青,丰茂畅美,柔弱以和。何则?阳气存也。其衰也。华叶黄悴,物色焦殃。及其死也,根茎枯槁,枝条坚刚。何则?阳气去之也。」「枝条」与「条枝」同。
五礼资之以成,六典因之致用。
范校:「铃木云:《御览》『成』下有『文』字;(之下)有『以』字。」《校证》:「《御览》引《梁书》,『成』下有『文』字。」又:「《御览》引《梁书》『之』下有『以』字。」《校释》:「『以成』,宋本《太平御览》五八五作『以成文』,下句『之』字下亦有『以』字,当据改。」《校注》:「按《御览》所引非是。《论语八佾》:『子语鲁太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易系辞上》:『备物致用。』是『以成』、『致用』皆有所本也。今《梁书》、《南史》勰传并同今本。」按杨说是。
莫非经典。
「非」,黄校:「一作『外』。」《校注》:「按以《宗经》篇『莫非宝也』,《诔碑》篇『莫非清允』,《体性》篇『莫非情性』例之,『外』字非是。」按《诗小雅北山》:「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国语周语下》:「莫非嘉绩,克厌帝心。」《史记张耳陈余列传》:「太史公曰:张耳﹑陈余,世传所称贤者;其宾客厮役,莫非天下俊桀。」杨说是。
辞训之异。
《校释》:「『异』疑『奥』误。《史记屈原列传》:『文质疏内兮,众不知予之异采。』集解引徐广曰:『异一作奥。』此异、奥形近易误之证。辞训二句,即总上『《周书》论辞,尼父陈训』四句之义而言之也。《周书毕命》:『辞尚体要,不惟好异。』恶异端即不好异,故此总说奥义,惟举体要耳。」按以上下文验之,此作「异」是。
于是搦笔和墨。
《缀补》:「案《御览》引《梁书》『于是』作『由是』。」《补正》:「『笔』,何本、凌本、合刻本、梁本、冈本、尚古本、王本、郑藏钞本、崇文本作『管』;《读书引》、《莒州志》同。按『笔』、『管』于此并通,然《梁书》、《南史》作『笔』,《御览》引《梁书》同,则『管』字或出后人臆改。畲本、张乙本、训故本、谢钞本等并作『笔』。《广文选》、《经济类编》等同。《庄子田子方》篇:『宋元君将画图,众史皆至,受揖而立,舐笔和墨。』」按《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东魏处士房周陀碑》:「于是搦笔衔哀,叙君盛德,冀幽魂有悟,知不爽言。」《类聚》卷三十引陈周弘让《答王裒书》曰:「清风朗月,但寄相思。搦管操觚。声泪俱咽。」卷五十八引梁刘之遴《与刘孝标书》曰:「是用周流坟素,详观图谍。搦管联册,纂兹英奇。」可证杨说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