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的尸体在灵堂中的沙岩石板上一放好,大师傅就将长勺插进尸体的鼻孔里,挖出头颅里面凝固的脑浆,由于盐水的浸泡,脑浆已经变硬,成了干酪状。然后,他们仍把国王摆成胎儿的姿势,放进浴缸里,浸泡在强腐蚀性的纯碱溶液中,只把头部露在液体外面。等三十天后从浴缸里移出来时,尸体上所有的脂肪组织都已溶解,除了头部外,其他地方的皮肤外层都已经剥落。
他们再把国王放在斑驳的石板上,把全身各部位弄直,擦掉身上的液体,将尸体晾干,把浸有树脂和蜡的亚麻垫塞进空空的胃里,然后缝合。同时,他的内脏器官也都完全变干,逐一放进乳白色的雪花石膏礼葬瓷罐里,密封起来。再用四十天的时间将国王的尸体彻底风干。灵堂各扇门都是顺着干燥的暖风方向排列的,这样,风就可以直接吹向葬仪石板。七十天的仪式结束时,法老的身体已经干燥得像根柴火了。
指甲是在身体还未浸泡进纯碱溶液时就先去掉的,此时再重新安在手指和脚趾上,镶上漂亮的金丝线。然后拿纯白亚麻绷带将全身都缠上一层,只留出头部和颈部。这个过程非常精细、复杂,绷带需按照精心设计的图案样式缠成交叉式和十字形。绷带下面要放上用金子和宝石做成的符咒和护身符。然后绷带上浸入天然漆和树脂,干燥成石头那么硬。
接下来就是开口仪式了,按照传统,这项仪式应当由去世法老的继任子嗣来完成。迈穆农太小了,所以由他的摄政王代劳。
天刚蒙蒙亮,我和女主人就一起来到灵堂,在我们的注视下,国王身上盖着的亚麻床单被拉开,法老的头部保存得出奇的好,他闭着眼睛,脸上表情十分平静,尸体防腐工已为他化了妆,此刻他的样子比活着的时候要好看。
阿蒙拉的主祭祀和尸体防腐工行会的大师傅忙着准备仪式所需要的器具,我们这时则唱起《不会再死的咒语》。
他是影像不是镜子。他是音乐不是乐器。
他是石头不是雕刻石头的凿子。
他会永生长存。
他不会再死。
然后主祭祀把金勺递给我的女主人,拉着她的手领她到葬仪石板前。洛斯特丽丝王后弯下腰来,将生命之勺放到他的嘴唇上,唱起咒语:
我打开您的嘴唇您就能再次说话,
我打开您的鼻孔您就能再次呼吸。
然后她用金勺触摸着他的眼睑,唱道:
我打开您的眼睛您就能再次看到这个世上的荣耀,
从今往后您就要居住在神的地府。
她将勺放在防腐尸布缠着的胸部:
我唤醒您的心脏,这样您就能永生长存。
您不会再死。
您将永生长存!
然后我们就站在旁边,看着防腐工用整洁的绷带将法老的头包上,涂上树脂,将绷带弄湿,然后按照法老脸部形状压紧绑带,压出脸形。最后,他们为他戴上第一个葬仪面具。
这是以前那副纯金葬仪面具,我们亲眼看着雕刻师塑成的。那时法老还活着,雕刻师是看着他的样子做的,所以面具惊人地逼真。一双眼睛用无色水晶和黑曜石雕成,闪耀着光泽,带着仁慈凝视着我,就像他生前的眼睛一样。头饰圣蛇象的眼镜蛇蛇头从那高贵的眉毛边露出,象征着帝王和神秘。
然后,包好的木乃伊被放进金子做的内棺里,棺材密封严实后,放进另一个稍大一些的金棺里,盖子上饰有一张死人面具。然后把从英特夫领主处查获的财宝,拿了一半填进棺材里。
加上立在金橇车上的那具大石棺,一共有七具棺材。金橇车是用来将法老运送到山坡上他的陵墓的。不过,我的女主人拒绝下令送法老入陵。
“我曾立下神圣的誓言。我不能把我的丈夫送进一个随时都可能遭到喜克索斯野蛮人抢劫的陵墓里。”
“法老暂时先躺在这里,我要实现对他的承诺。我会找一处安全的墓地,这样他才能永生。我发过誓,不让任何人打扰他的休息。”
洛斯特丽丝王后决定暂缓下葬,三个晚上之后,就证明了她的决定是多么的明智。喜克索斯人加强兵力强行过河,塔努斯险些无法击退他们。敌人是在伊斯那北部两英里处发兵过河的,那个地方我们没有设防,他们先让马成群游过河面,然后士兵乘小船过河,为了掩饰渡河企图,他们提前走陆路将小船从底比斯带到那里。
塔努斯匆忙集结舰队,赶到那里时,敌人已经成功地在西岸沙滩登陆,但是还没来得及将战车从船上卸下套上战马,塔努斯趁机将敌船全部毁掉,使得三千名喜克索斯士兵站在我们的岸上进退两难。然后塔努斯率军发动第一次进攻,敌军的战马吓得四散而逃,消失在黑夜之中。
没有战车的帮助,喜克索斯的陆军只能和我们平等对决,不过他们无意逃跑,战斗的意志非常坚定。从人数上看,双方势均力敌,因为塔努斯只能调集一个整团的兵力,其他士兵还需要部署在西岸沿河守卫。这场战斗充满了血腥和残忍,黑夜加大了作战的难度,双方只能靠沙滩上塔努斯纵火点燃的敌船来照明。
绝对是最意外的巧合,或者是冥冥中有神灵的暗示,那晚我和辉正好带着我们的五十辆战车和刚学会驾车的车夫、勇士在伊斯那训练。伊斯那在底比斯城南部二十英里处,实际上,我们跑到这里来训练,主要是为了躲开塔努斯的反感和干涉。
伊斯那的荷鲁斯神庙旁有一片神圣的罗望子树林,我们就在那里扎营。经过一整天的疾驰和驾驶,我累得筋疲力尽。回到营地后,辉拿出来了一瓶味道极好的酒,我有些放纵,贪喝不少。然后就睡得跟死猪一样,后来辉摇摇摆摆地走进我的帐篷,用力把我摇醒。
“下游河岸上有火,”他告诉我,“还有,风吹来的时候,能听到喊叫声,刚才我还觉得听到了许多声音在唱蓝鳄团的战歌。我想那边是在打仗。”
因为贪杯,我俩一样都脚下摇晃,也一样鲁莽不计后果,我竟然让他叫醒车夫和马车战士,套上马具。我们全都是新手,等我们把马拉来套好马车后,天都快亮了。在寒冷的雾气中,在黎明前阴沉的寒意中,我们排成两队,驾车往北跑去。我在前面驾车领路,辉在后面指挥。经过头一天的训练,我们的五十辆战车已经减少到了三十辆,因为我设计的辐条车轮还没有得到合理的改进,车速快时辐条很容易散开爆裂。
风吹在我赤裸的胸脯上,吹散了我借着酒劲生起的勇敢,我接着一阵发抖。我开始希望是辉弄错了,可这时前面远处却传来了声音,有喊杀声、唱歌声、兵器相互碰撞的叮当声,这回绝对错不了了,这些声音只能意味着一件事——战争,这种声音只要听过一次,就绝对忘不掉,绝对不会弄错。我们沿河走,这条路向左有个转弯,等我们走到头沿路一转弯,就看到了战场。太阳刚刚露出地平线,把河面照成一张被锤薄的铜片,晨光在水中摇曳,晃得人眼睛疼。塔努斯军队的船只就停在离岸不远的地方,船队都挤在岸边,甲板上的弓箭手时刻准备着,只要有喜克索斯人撤过来想过河逃跑,就乱箭射过去,切断敌人的退路。
进退两难的喜克索斯士兵站在齐膝的玉米地中间,他们面朝外、肩并肩围成一个圈,一手拿盾一张接一张连在一起,一手持矛枪向前刺。我们赶到时,正看到塔努斯率军想冲破敌人的圆圈却被敌人又一次击退,于是敌人的外围四散着一些受伤和战死的埃及士兵,塔努斯只得后退重组兵力。
虽然我写过几卷指挥作战的书,可我根本就不是个战士。我是接受了皇家马队总指挥的职位,可这是女主人硬要我做的,我心里是一百个不情愿。我只是想改进我的战车,训练第一支车队,然后就把它交给辉或者是其他更适合打仗作战的人。
我身子发冷,仍然处于半醉状态,迷糊中我听到自己下令让车队摆成箭头阵形。这是我们头一天刚刚演练过的阵式,所以跟在我后面的两辆战车立即熟练地在我两侧向外排开。我清楚地听到马蹄踏在软土上的声音,战车的咯吱声,车轮绕轴转动时的摩擦声,还有战车上的勇士从箭囊里拽出标枪的嘎嘎声。我左右看看,检查一下队形,以我的战车为头构成箭头形,这阵式是我从喜克索斯人那里学来的。我深吸一口气。
“全队准备前进!”我尖声叫道,声音里带着恐惧,“疾驰,前进!”
我刚刚举起握着缰绳的左手,佩兴斯和布雷德就一跃而起,向前奔去,我脚下不稳,往后一摔,差点飞出去,好在我用另一只手抓住了挡板。我们驾车径直冲向喜克索斯人的圈形阵列。
战车在犁耕过的地里颠簸前行,我透过马蹄的间隙看到喜克索斯人用盾牌围成的防护墙,那墙严严实实难以刺穿,盾牌在早晨的阳光下闪着光芒,离我的车越来越近。
在我两边,我的士兵狂喊着“冲啊”“杀啊”的口号,以此来掩盖心中的恐惧,我也跟他们一起吼叫,像只对着圆月狂吠的流浪狗。马儿呼哧呼哧喷着鼻息,发出阵阵嘶鸣,突然佩兴斯抬起它尾巴上的长毛,随着奔跑的节奏,放了几个屁,逗得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于是我恐惧的喊杀声变成了尖声大笑。辉借给我的头盔太大了,从我的头上弹了出去,风把我的头发猛吹到身后。
佩兴斯和布雷德是车队中最快的两匹马,很快我的战车就远远冲到了最前面,我想拉拉缰绳减慢一下冲锋的速度,可是佩兴斯根本不理会,它跟我们一样激动,伸直了脖子带着我往前跑。
我们先是冲过了埃及步兵的队列,他们四散开来给我们让路,呆子一样吃惊地看着我们。
“来吧!”我笑着吼道,“我们给你们开路!”于是他们转过来跟在我们后面,跑着冲向敌人。我听到身后响起冲锋的号角,号声像是对战马的鞭策。在我的右边,我看到塔努斯的战旗舞动,认出了他,他头上带有羽毛的头盔,显得比周围其他人的都要高。
“你现在觉得我这些该死的牲畜怎么样啊?”我边飞奔边朝着他喊,佩兴斯又放屁了,惹得我又一阵神经兮兮地大笑。
我左边的马车几乎和我并驾齐驱,这时,它左侧的轮子由于重压而破裂,飞了出去,把车上士兵抛了起来,马惊叫着跌倒。剩下的战车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疾驰。
现在战车已经接近了敌人的前排士兵,我看到他们从盾牌顶端露出眼睛,瞪大了盯着我,我清楚地看到敌人高大的金属头盔上刻着怪兽恶魔的图案,看到汗珠子顺着他们的胡子往下滴,听到喊杀声和箭从我耳边飞过的嗖嗖声,然后我的战车就冲进了敌人的队列。
两匹战马同时跃起,跳过盾牌,那盾立刻碎裂了,我看到一个敌人被马踢中了头部,听到他的骨头发出烧火一样的噼啪声。我身后的踏板上,标枪手正在实战练习,准确无误将标枪掷出,我曾选他为所有新兵中最优秀的标枪手,我果然没看走眼,只见他临阵不慌,牢牢站定,将一支支标枪猛砸向敌人。
后面的战车跟着冲进我闯开的敌军缺口,我们冲出敌军圈队,然后三辆马车一组折转调头,继续猛冲敌人,我们只顾奔跑作战,没法检查战车。
塔努斯抓住时机,率领步兵团冲进我们打开的突破口。喜克索斯敌人阵形大乱,他们只能三五成群孤立奋战,军队一下子崩溃,喜克索斯人惊慌逃窜,跑向河边,而他们一到射程之内,我方甲板上的弓箭手立即放箭,箭像云一样密密麻麻,飞向敌人。
我前面还有一群喜克索斯士兵,虽被孤立,却仍然背靠背顽强抵抗,拖延战时。我调转战车,驱车全速朝他们冲去。还没有到他们跟前,右车轮突然裂成碎片,战车车壳弹了出去,把我高高地抛上了天空,然后突然跌落到地上,摔得我五脏翻滚。我的头先撞向地面,眼睛里立刻冒着大堆金星,而后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我醒来时是在塔努斯战船甲板上的遮蓬下,我发现自己躺在羊皮床垫上,塔努斯正斜着身子看着我,一见我有了意识,便摆出一副担心忧虑的样子,脸上肌肉都扭在了一起。
“你这个疯狂的老傻瓜。”他朝我挤出一点笑容,“以荷鲁斯的名义,你那会儿到底在笑什么?”
我想站起来,但是头疼得厉害,我呻吟了一声,抓住他的胳膊问道:“塔努斯,敌人的马昨晚是不是过河来了?我必须要得到这些马。”
“你就别操心了,脑袋都摔坏了。我已经派辉去找马了。”他让我放心,“如果我要用五百辆你设计的那些玩意儿组建一支战车队,就得需要一千匹那该死的畜生拉车。不过,你那些新式的轮子比喜克索斯的整个团都要危险。除非你改进一下,否则我是绝不会再跟你一起驾车的。”
我头疼得厉害,起初并没有听明白他这番话,而后我一下子回过神来,意识到这表示塔努斯已经放下了他的骄傲,向我让步了。我孤苦伶仃的战车队终于可以成为常规部队了,他会给我金子并派来人手,让我造500辆战车,甚至以后还会更多,要是我能把车轮固定好的话,他甚至还会跟我一起踏上马车呢!
但是真正最让我高兴的,还是他终于原谅我了,我们又成了朋友。
战车在伊斯那取得的胜利恢复了我们的信心,可这信心只持续了很短一段时间。我暗自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就是敌人的大规模袭击,塞利提斯和英特夫领主原本早就该发起主攻了。我知道,早在攻打下王国的时候,塞利提斯就占领了叛军的许多舰船。这些船都弃在尼罗河三角洲地带的孟菲斯和塔尼斯的船坞里。红色叛军的舰队中肯定会有一些人叛变投靠了塞利提斯,即使海军舰队中没有人叛变,塞利提斯也能从吉萨、约帕等东海岸沿岸港口召集到许多叙利亚水手,这些人唯利是图,很容易就投靠敌人,然后分配到几百艘敌军战船上负责水上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