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容易气馁的人就开始互相问了:“我们怎么知道往前走不会再遇到大瀑布,怎么知道前面不会有河流挡住我们?”渐渐地,他们中间开始形成了一种观点:“我们会耗尽力量,最后却发现自己陷入急流中,无力前进也无力后退。我们应该现在就返回去,否则一切就都晚了。”
“我们要继续。”女主人下令,“那些想回去的人,可以回去。但是,没有船载送,也没有马拉运。他们要靠自己回去,我相信喜克索斯人会由衷地欢迎他们。”
她这么一说,就没有人再提回去的事了。相反,人们纷纷登上这些堵在路上的富饶小岛。
洪水期间急流飞溅到岛上的水沫,以及退潮时留在岛上的淤泥,将这里变成了郁郁葱葱的森林,跟两岸干燥的沙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本地这种高大的树我们谁都没见过,一排排长得旺盛茂密。
我们只能等尼罗河再次发洪水,等水面上涨,河水变深,舰船能航行时,才敢尝试穿过这些急流。
船上的农民上了岛,清出一片耕地,种上我们带来的种子。几天后种子发了芽,日照充足,植物长得很快,没几个月,就可以收割玉米了,蔬菜水果也成熟了,我们大口吞咽着这些久违的甜美水果和蔬菜,先前的抱怨没有了。
这些岛屿如此诱人,土壤又如此肥沃,于是,一些人开始商量着在此定居。阿蒙拉的祭司们选派代表,向王后提出在这里建造神庙。女主人回答道:“我们只是过路人。最后我们要回埃及的。这是我对我所有子民的承诺。所以我们不会造任何庙堂,不会建任何永久性住所。除非我们回到埃及,否则我们就得像贝都因人那样,住帐篷和棚屋。”
我们将岛上的树砍倒了一些,有了木材,我就可以按照我的意愿进行实验和探索了。
这里有一种刺槐树,木头既有韧性又有强度,我拿来做战车车轮的辐条,这是我做出的最好的辐条。我召集工匠、织工,一起重装我们随船带来的战车零件,并用岛上的木材和竹子建造新的战车。
大瀑布下左岸的土地非常平坦,有好几英里那么宽。很快,我们就可以在这片开阔平原上训练战车队了。车轮的辐条在驾驶强度过大时仍会崩裂,但不像以前那么频繁了。我终于又让塔努斯登上了战车的踏板,不过,若不是我驾车,他就不上车。
同时,我还制出了第一把成功的后弯弓。离开埃勒芬蒂尼后,我就一直在研制。这把弓所用的材料跟莱妮塔大弓一样,也是木材、象牙和牛角,不过形状不一样。不上弦的时候,弓的上下两端都向后弯,只有上弦的时候它才因为用力变成我们熟悉的弓形,这样,弓变短了,弦和支撑托的强度由此增加。
我态度温和,却再三坚持让塔努斯试试这把新弓,他终于同意了。我在东岸竖了一些靶子,他一连射了二十支箭,什么也没说,不过我能看出他对这把弓的射程和精准度非常吃惊。我太了解他了,他骨子里既保守又叛逆。莱妮塔是他最初的爱,他对人如此,对弓亦如此,要他抛开最初所爱去接受一把新弓,我知道对他来说会很痛苦,所以我不去发表意见,不去增加他的烦恼,我让他自己慢慢去发现。
这时候我们的侦察团来报,说沙漠里有一大群迁徙的羚羊。离开第一大瀑布后,我们曾见过成群漂亮的羚羊,它们经常在河边吃草,可是不等我们的船开到跟前,它们就惊慌逃往沙漠里去了。探子说这次的羚羊群规模很大,这么壮观的羊群很少见到。我以前也只见过一次。沙漠里大概二十年左右会奇怪地出现一次雷暴,之后会出现沙漠绿洲,湿地里会冒出无数的新鲜绿草,吸引离散的羚羊群从几百里外赶来。
许多小群羚羊都会向着大片的新鲜牧草地移去,它们慢慢地沿路合并成了一大群,穿行在沙漠里。这种难得一见的事情此刻就在眼皮底下,正是我们改善伙食的大好机会,也是我们练习战车的天赐良机。
第一次,塔努斯对我的战车真正起了兴趣,因为我们得靠它们来追逐羚羊。当他踏上我的车,站在踏板上时,我注意到他挂在旁边架子上的是那把新弓,而不再是他忠实的老朋友莱妮塔了。我什么都没说,只是拉了拉马,让它们朝着通向沙漠的山道驶去。
我们一队五十辆战车,后面跟着十二辆大车,装着够用五天的草料和水。我们分两队并驾小跑,各辆马车间距三个身长,这已经成为我们经典的行军队形了。
为了减轻重量,我们都只缠腰布,我们的士兵经过几个月的划船训练,都已练就了一副强健体格。他们全身的肌肉都刚刚涂过油,在阳光下泛着光泽,如同神的身体。每辆战车上都带着一根长鞭一样的竹竿,插着统一的鲜艳旗帜。我们勇敢地穿过山间的羊肠小道,我虽然不是士兵,可回头看着这阵势,心里也大受鼓舞。
我当时还没有注意到一个事实,那就是,正因为有了喜克索斯人的入侵,正因为我们被逼逃离埃及,才使得我们的民族中开始形成一种新的尚武精神。多少年来,我们的民族多有学者、商人、祭司,却少有勇士,可是现在,在洛斯特丽丝女王驱逐敌人的决心下,在塔努斯领主的率领下,我们正快速成长为一个尚武的民族。
一翻过山顶,大片的沙漠就呈现到了面前,这时,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岩石后面走了出来。
“吁!”我勒住缰绳。“你跑这么远在这儿干什么?”
头一天晚上我就没看到王子,不过我以为他跟女佣在一起。没想到此刻竟然在沙漠边上遇见他,我又震惊又气愤,他这时候还不满六岁,他把玩具弓背在肩上,脸上坚定的表情简直跟他父亲在处理难题时一个样。
“我要跟你们一起去打猎。”迈穆农说。
“你不能去。”我告诫他,“我会马上把你送回到你妈妈那里。看她怎么处置不告诉大人就偷偷溜走的小孩。”
“我是埃及的加冕王子,”迈穆农一本正经地说,不过这沉甸甸的话让他的嘴唇不住地发抖,“没有人敢阻止我。我有权力在需要的时候领导我的人民,这是我神圣的职责。”
现在麻烦大了。王子已经知道他的权力和责任。这些话都是我平时教给他的。不过,实话说,我断然想不到他会这么快就练习使用这种权威语言。一下子,这件事情成了王室的决定,王命难违,我很难也不可能再跟他争了,我只好找个台阶下。
“你为什么不先跟我说?”我只是在寻找时机。
“因为你会去告诉我妈妈,”他很诚实,“而她会支持你不让我去,她总是这样。”
“我现在还是会告诉王后。”我吓唬他,可是他回头看看河谷,船远得只有玩具那么大,然后他朝我咧着嘴笑。他也知道我不可能下令便整个车队再原路返回。
“泰塔,求你让我去吧。”他换了语调。这个小坏蛋软硬兼施,是在全面进攻我啊。我不可能拒绝他了。这时我突然有了灵感,说道:“哈莱布领主是这次行动的指挥,你得问他。”
他们两个的关系很奇怪。只有三个人——那对父母和我自己——知道迈穆农的真实父亲是谁。王子自己只知道塔努斯是自己的老师,是军队的指挥官。虽然他也喜欢塔努斯,不过还是对他相当敬畏。塔努斯不是那种能让小孩子——哪怕是王子——敢跟他随便开玩笑的人。
现在,这两个人互相对望着。我知道迈穆农正在思索怎么开口好,我也能感觉到塔努斯正努力克制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哈莱布领主,”迈穆农决定以正式的方式提出请求,“我希望能跟您去。我想这会是一堂很让我受益的课,毕竟有一天我要领导军队。”我教过他说话要有逻辑、要能辨证,他真是个让人骄傲的好学生。
“迈穆农王子,您这是在给我下命令吗?”塔努斯克制住了自己的笑,摆出一副可怕的怒容,我看到泪水开始在王子的眼眶里打转。
他可怜地摇着头,“不是,将军。”他毕竟还是个小孩,“但是我非常想跟你们来打猎,求您了。”
“王后会让人杀了我的。”塔努斯说,“不过,跳上来吧,你这个小无赖。”王子喜欢听塔努斯叫自己无赖。塔努斯经常这么叫他的蓝鳄团老部下,迈穆农觉得自己也成了蓝鳄团的一员。他高兴地叫了一声,急忙跳上车来,差点被自己绊倒,塔努斯跳下去抓住他,把他拽上车,稳稳当当放在我俩之间的踏板上。
“嘿,驾!”迈穆农朝佩兴斯和布雷德喊道,我们驱车跑进无垠的沙漠。不过我先派了一名信使回去告诉王后王子很安全,我的女主人保护儿子的时候,比母狮子保护幼崽都拼命。
我们找到了羚羊迁徙的踪迹,有几百码那么宽。羚羊的蹄子很宽大,张开来盖在软软的沙子上。它们留在路上的痕迹很明显,像喜克索斯人矛枪枪头的形状。看来有上万只大羚羊走过这条路。
“什么时候?”塔努斯问道,我下车仔细检查它们的踪迹。我把迈穆农也带了下来,我从不错过任何一个教导他的机会。
“它们是昨天黄昏时经过这儿的。”我发表我的看法,王子也跟着附和。“但是它们走得很慢,幸运的话我们中午前就能追上。”
我们等后面的货车赶过来,饮了马,然后沿着羚羊踩过的路继续追赶。
很快我们就看到一些羚羊的尸体,都是比较孱弱的,那些最小的和最老的。这会儿乌鸦和兀鹫正争食着死羚羊,一群红色的小豺狼溜在边上,想伺机叼上一口。
我们继续沿路追赶,终于,看到南边地平线上扬起一层薄薄的尘土,于是我们加快了步伐。我们驾车上了一排高低不平的斜坡,就看到下面的羚羊群了。这里就是几周前出现雷暴的地方,前方不远处的沙漠已经变成了一片芳草花园。
这里距上次下雨可能都有一百多年了,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沙漠里的风暴和烈日摧毁了植物,可是种子却留了下来,多年来就一直躺在地里,等待着雨水再次到来。谁要是怀疑神的存在,这些奇迹就是证明,谁要是怀疑生命的永恒性,这里的花草就践行了永生的诺言。如果花儿都可以这样生存下来,人的灵魂必然也能,人比花儿更奇妙更宝贵,必然也将永生不死。
我们面前就像是一幅美丽的风景画,青草铺地,是一片嫩嫩的绿,小山四周则是浓郁的绿,把山脉轮廓勾画得清晰分明。这样的背景衬托出彩虹的奇妙,美丽的彩虹映射着大地,地面上花儿成簇,开在水旁开在泥中,每一簇都是不同的种类,似乎是刻意寻找过自己的同类,像成群的羚羊和鸟儿一样。黄色的雏菊簇拥着长在水池和湖边,那些白色的花瓣则铺满山坡,还有大片大片蓝色的剑兰,红色的百合,黄色的石南。
即使长在山峡的那些细长的植物,原本干枯得如同陈放千年的木乃伊,现在也重新换上了绿袍,原来枯萎的枝头如今盛开着黄花,似乎是带上了黄色的花环。可是,无论此刻多么美妙,我知道,这都是昙花一现,一个月后,依然会败给沙漠,花儿会枯萎,草儿会变成尘土,被风吹走。这般的光彩壮丽全都将荡然无存,只有种子,小如沙子的种子,凭着巨大的耐心,等着创造下一次的生命奇迹。
“这样的美景真应该跟心爱的人一起分享的。”塔努斯带着敬畏轻声说,“要是王后现在跟我在一起就好了!”
连塔努斯都被这奇迹深深打动了。他是军人,是猎人,但这一次,他没有一点猎取的念头,只是凝视着这奇异的景观,带着一脸的虔诚和敬畏。
身后一辆战车上,克拉塔斯高喊一声,把我们从这番美景中唤醒:“呸,塞特的臭气!那边一定有上万只。”
长角羚羊成群聚在远处绿油油的山坡上。有些老羊远离羊群,独自为伍,但其他的都是十只百只一群,还有几群多得不计其数。远看只觉得是巨大的棕黄色斑点,像投在平原上的云影。我感觉似乎非洲所有的羚羊都聚集到这里来了。
开始狩猎之前我们又饮了马。我趁机走向前面去看这一大群生灵。当然,我把迈穆农也带在身边,但是,我伸手想牵他的小手时,他却从我的手中挣了出去。他一本正经地对我说:“泰塔,不要在这些人面前牵我的手,他们会以为我还是个小孩。”
我们走近了,站在地平线上,这时近处几只动物抬起头来,略带好奇地看着我们。我突然想到它们可能从来没见过人,但似乎并没发觉我们的出现会给它们带来危险。
长角羚羊是一种高大的动物,站着时有一匹马高,也有与马一样长满浓毛、光滑垂地的尾巴。它们面部呈浅沙黄色,带有复杂的黑色条纹和螺旋纹。棕毛坚硬,呈深色,沿脖颈垂下,所以外形很像马。但它们长有角,这是神创造的其他动物都没有的。这些角细而直挺,略有倾斜,像我腰带上的匕首。可以说,只要这些动物长得高,那它们的角将是很难对付的武器。其他羚羊类都很温顺,无攻击性,在遇到攻击时喜欢逃跑,而长角羚羊则会反抗,即使攻击者是头狮子,它们也会勇敢反抗,保护自己。
我告诉迈穆农它们很勇敢,很有忍耐力,并向他解释,这种羚羊从来不到池塘或河流里饮水却能生存的原因。“它们饮露水,或者用蹄子从土中挖出沙漠植物的根和块茎,来获取水分。”
他听得很专心,他的父亲本身就是个猎人,而他的身上也流淌着这种猎者的血液,不过,我也教导过他,要尊重一切野外的生灵。
“真正的猎手理解他所追逐的鸟兽,并尊重它们。”我告诉他,他郑重地点点头。
“我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猎手和战士,就像塔努斯领主那样。”
“人不是生来就有这样的天赋的。他必须学习,就像你必须学习,才能做一位伟大而公正的国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