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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世间美好,莫过于与您一起度过(1)

最开始是姥姥病了

忽然一天,姥姥病了,住进医院。

从那时起,一家人围着她转。姥爷每天在医院陪着她,照顾她;妈妈时常往医院跑,为姥姥忙前忙后。

生病就是这样,就在你和你家人按原定轨道生活着的时候,它无情地打破了你曾安定无忧的生活,打破了你家人原本该有的生活轨迹。

但那时,对于只有11岁的我来说,我以为,姥姥或许只是一场感冒。

直到一天,我嚷嚷着要妈妈陪我,妈妈说什么都不肯,她说得去陪姥姥。于是我就抱怨:为什么要去陪姥姥,不陪我?

我的抱怨,理直气壮。

妈妈的一声呵斥,怔住了我。

妈妈说:你知不知道,现在陪姥姥一天就少一天了!你知不知道,你随时都有可能会失去她!你知不知道,姥姥得的是癌症,癌症!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有一种病,叫癌症。可怕的是,这种病,会在一瞬间,让你失去你最爱的人。

此后的十几年时间里,从姥姥到妈妈,从妈妈到我,癌症,算是与我“结缘”了。

但姥姥,似乎并不像是那个会瞬间离开我们的人。患癌之后,她照样“欺负”姥爷,照样爱漂亮,每次化放疗之后照样一副傲娇姿态。大概她从来没想过,自己和死亡有联系。她说,生病就像是房间脏了。手术,就是要把脏乱的房间打扫干净。医生把房间打扫干净了,病就好了。尽管很多人对癌症的理解就是:患癌,就一定会死。

姥姥患的是乳腺癌。

一场手术,切除了那个要人命的恶性肿瘤,随之切除的,还有她那半边乳房。乳房,作为女性的一个标志物,让一个女人充满自信和美丽。失去乳房,意味着你要失去你作为女性的主要特征。这对于爱漂亮的姥姥而言,尤是如此。

切除乳房后,姥姥变得不愿意出门,不愿意让别人给她洗澡。穿上衣服后,这种一边有胸一边没胸的外表,让她觉得很羞愧。为此,妈妈买了很多棉花,用旧衣服和内衣做了一个假的乳房,让她戴上。这样一来,外人便看不出来有什么异样。

后来,姥姥一直戴着那个内衣,走出门,那副傲娇姿态又回来了。那一年,姥姥近六十岁。

再后来,姥姥就像个没事儿人一样,这么幸运地过了三年生存期,又很幸运地过了五年生存期,幸运地过了八年生存期。

八年生存期,意味着八年之后,癌症复发的几率微乎其微。但姥姥脖子后面的一个小东西,改变了这八年生存期的预言。

某天,姥姥在家不停地摸着自己的脖子,问妈妈:艳艳,你看我这里是不是有个小东西啊。检查发现,这是淋巴癌。八年之后,癌症竟悄然转移到了淋巴。远程转移,就等于是癌症晚期。

妈妈立即把姥姥送去湖北省肿瘤医院,年近七十岁的姥姥,已经无法承受手术,只能进行化放疗。化放疗后,在姥姥的脖子上,赫然盖有一个紫色的烙印,姥姥说,那是化放疗留下的。因为要做放射线,在那个位置会留下一个烙印。

古人犯罪后,会在其身上烙上深印,告诉所有人他曾犯过罪;

猪肉检验后,会在猪肉上盖上印章,告诉人们这猪肉是合格的;

而姥姥身上这烙印,这紫色的烙印,似乎就是要告诉所有人,她患癌症了!

这是每个癌症病人在化放疗后都会有的烙印。深深的烙印,无异于让癌症病人在承受癌症之痛时,还要赤裸裸地告诉外界,他是癌症病人。

姥姥似乎并不把这个当回事,病房里,跟其他病人说话,仍然嘻嘻哈哈。她觉得可惜的是,以后不能再吃鱼虾蟹了。

但在肿瘤医院,我看到太多带有这种烙印的人,年轻的、年老的,男人、女人。他们当中,有的不久后会离开人世,有的苟延残喘,极少能安然存活下来。

姥姥,便是那极少人中的一个。

直到今天,姥姥仍然活着,带着糖尿病、带着高血压、带着心脏病在活着,她每天吃的药,跟饭一样多。但她仍然像个没事儿人一样,按时吃药,按时做身体检查。如果你要给她糖吃,她会坚决拒绝你:“我不吃糖、不喝饮料,少吃水果。”这大概能解释为什么她能在两次患癌、带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之后,仍然能安然地活着吧。

我的单亲妈妈

当我成为单亲孩子后,我的妈妈,一个单亲妈妈,带着我一同成长。这些年里,妈妈教给我什么是亲情,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努力。她给那个单亲家庭长大的女孩儿一段美好的生活,像坚强的花朵般,不惧风雨,只管骄傲。

我以为爸爸出差了,像往常一样。直到一天别人跑过来跟我说:你没有爸爸了,你爸爸走了。

我跑回去问妈妈:爸爸去哪儿了?

妈妈没直接回答。她说:你爸爸是我见过长得最好看的男人,多才多艺,弹得一手好吉他,吹口琴会吹和弦,会写一手好文章。

我一脸疑惑,问:爸爸这么好!但你还没回答我,爸爸去哪儿了?他是不是离开我们了?为什么?

妈妈回答:是,爸爸离开我们了,因为爸爸和妈妈不再相爱了,就像你们班成绩最好的学生,未必是你最好的朋友,你未必会喜欢他。我似懂非懂的,也不再问了。

那一年,我4岁。

◎万能手妈妈

从此,不再有爸爸妈妈睡两旁,我睡中间的情景;妈妈抱着我,爸爸给我拍照的时刻已不复。伴我入睡的只有妈妈,还有那个穿着油绿色灯丝绒衣服的“玛妹”。

玛妹,是我记忆里的第一个娃娃,名字是我取的。我得到它非常不容易。

我是在街上的一家橱窗里看到它的,那时爸爸妈妈还没分开,我对它一见钟情。每天经过那橱窗,久久不愿离去,我只想能跟它待得久些、久些,再久些。爸妈见状,也不问,我也不说。一回到家,我便把沙发垫子一扯到地,跪着。我在无声地渴求。

几天后,我在家中见到它了,紧紧抱着不愿松手。从此,它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我每天要给它讲故事、唱儿歌,我把老师教给我的拼音,一个一个再告诉它。

爸爸走后,我更离不开玛妹。每天放学后的第一件事,是要回家抱它。一天放学回家后,我看到玛妹坐在我的写字桌上。在它身上,竟然穿着一件油绿色的灯丝绒新衣服,在衣服边沿,一圈金光闪闪的金丝边点缀着。

这简直是这世界上最好看的娃娃。

原来,妈妈知道我很喜欢玛妹,一针一线地亲手给玛妹做了一件新衣服。

邻居家一个熊孩子,一个非常熊的小孩,趁我不在家时,想要给玛妹“剪指甲”。一刀剪下去,玛妹一只手掌被剪断。再一刀,另一只手掌,落在地上。

失去了两手的玛妹,被妈妈藏了起来。

我放学回家,问妈妈:“玛妹去哪儿了。”

妈妈说:“它受伤了。”

“我要见到它。”

“我明天给你,好吗?”

“好。”

我在没有玛妹陪伴的夜晚,独自睡着。床旁,借着微弱的灯光,妈妈拿起针线,一针一线,把玛妹的手掌缝上。

第二天,被缝好的玛妹,躺在我身旁。她的双手,从此多了一对儿手环。

慢慢地,我发现妈妈是个“专业裁缝师”。我小时候的衣服基本都有她缝过的痕迹,毛衣、裙子、裤子,无一不会缝补。经她缝补的衣服,更加时髦洋气。裤子短了,她不急着丢,拿起裤子来便改造。一条裙子由此诞生。在这条裙子上,还镶嵌了几粒小珠子。天冷了,妈妈织一条围巾,戴在身上,再冷的天也暖和。

妈妈,似乎长着一双万能手。

◎为我拼命的妈妈

湖北的冬天很冷,尤其在我所住的那座小县城,下起雪来遍野苍茫。冬天一到,我们家少不了煤球,取暖做饭,总得用上。我们家的煤球,是妈妈亲手制作的。将一堆煤灰做成煤泥之后,再做成一个个煤球。我的冬天,全凭这燃烧的煤球度过。

家中,一切该由男人完成的事情,都由妈妈一个人完成。家里灯泡烧了、门窗坏了,妈妈一人搞定。

但有一次意外,我觉得我险些要失去妈妈。

那天,妈妈要把墙上的钉子拔下来,换另一颗钉子。就在拔钉子时,钉子不慎从墙孔弹出,一弹,直插入妈妈胸口,鲜血喷涌而出。我站在一旁,直直看着钉子插入妈妈胸口。我被吓哭了,不停地抽泣,我很怕因此失去妈妈。然而,胸口一直血流不止的妈妈,反而出奇地冷静。

她很淡定,“你先走开,我必须把钉子弄出来。”

一拔,钉子出来,上面全是铁锈,妈妈赶紧拿酒精消毒,消毒之后带着我一块儿跑去医院。全程,妈妈一滴眼泪没流。

那时,我觉得全世界最勇敢的人,就是我的妈妈了。

我要送妈妈去火车站。在熙熙攘攘的街道,形形色色的路人中,我的手机被抢了。一个瘦高的男子,一把抓住我胸前挂着的手机,用力一扯,头也不回地往前跑。我还没回过神儿。

妈妈一个箭步,直往前冲,穷追不舍。男子一跃,跨过跨栏,跑到了对面的道路上,瞬间消失在人群中。妈妈紧随着也一个跳跃,跨过那约莫一米多高的跨栏。

妈妈的双眼在人群中搜索,一眼看到了那个佯装淡定的男子。她上前一把抓住男子的手,呵斥一声:把手机拿出来!

谁知,男子用力挣脱双手,再一次跑了。在汹涌的人群中,跑得飞快。妈妈又再一次,跟着追了上去了。

男子在前面跑,妈妈在后面追,围观的群众看着。此时此刻的我,也加入了这场围堵之中,越来越多的路人看到我们母女在穷追不舍,也加入进来。

终于,男子被捕。妈妈一把夺回手机,放到我手上。夺回之后,我心有余悸。不是怕别的,万一劫匪抽出一把锋利的小刀,万一劫匪还潜藏着同伙……

我问妈妈:“你为什么拼了命地要把手机夺回来?”

妈妈说:“如果是我的手机,我可能就不会追回来了。但是你的,我一定要追。”

◎骨折

人在跌倒时,第一反应是什么?

或许,是第一时间保护好自己。

妈妈这辈子发生过三次尾节骨骨折。一次是因为年少时学戏曲练基本功,一次是因为我,一次是因为峻叔。

我三年级那年,我们终于搬进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有独立洗手间。在那之前,我是在公共澡堂洗澡的。

搬到新家后,妈妈每天都会帮我洗澡。一次妈妈帮我洗澡时,地上太滑,我一个踉跄就要往下摔。眼见我就要摔倒,只听“吧唧”一声,妈妈重重摔在地上,我被她双手托着,毫发未损。妈妈坐在地上,许久不能起来。我要去扶她,她不让,让我别动别扶。我在一旁,又哭了。过了很久,妈妈才能在疼痛中爬起来,医院一检查,尾节骨骨折。

第三次骨折,是在峻叔一岁时。

峻叔一岁时,爱玩,但步子走得不稳,妈妈得时刻照看。峻叔在二楼玩得激动时,一个不小心,就要从二楼楼梯摔下来。妈妈见状,来不及拦住峻叔,一把抱住他,一同滚了下去。整整十多级楼梯,妈妈抱着峻叔,就这样从二楼,顺着阶梯,滚到一楼。峻叔也是毫发未损,妈妈的尾节骨,再次骨折。

◎妈妈为我建造的“完美世界”

这是一座四周环山的小县城。连接县城和市区的,是一条条蜿蜒曲折的盘山公路。100多公里路,要走上6个小时。到了冬天,大雪封山时,连接外界的唯一通道被阻塞。外面所有流行的事物,要过上好几个月,才在小县城里流行起来。

但我的妈妈,总能变着法子,让我成为小县城里的潮流引领者。正如当年,她永远引领县城的潮流一样。

妈妈带回来一个橡皮擦,带着香味的小香珠橡皮擦,我拿到班上炫耀,同学纷纷过来围观,左看右看,拿起来闻闻。他们从未见过这种橡皮擦,惊讶我怎么会有这种橡皮擦。

妈妈带回来一本笔记本,一本硬皮的、紫色外壳的笔记本,好看极了。那时,在我们县城里,所见过的笔记本,除了田字格本,就是拼音本。我拿着这本紫色的笔记本,久久不舍得在上面写字。我希望它永远这么崭新地放在我的书包里。

妈妈带回来一个文具盒,一个有按钮的文具盒。按下这个按钮,橡皮擦跳出来;按下那个,卷笔刀跳出来。我第一次见到如此多功能的文具盒,欣喜若狂。不停地按下按钮,成为了班上同学的一种乐趣。而我,因此成为班上第一个使用有按钮的文具盒的人。

我7岁那年,妈妈给我带回来一套书。1988年版的《世界童话名著》,整整8本。妈妈为了买下这套书,花了她一个多月的工资,30多块钱。

我捧着它们,徜徉在童话世界中。第一次认识了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物,小王子、人鱼公主、白雪公主、海的女儿、龙子太郎。我开始爱上他们。

他们,陪伴了我的童年。

因为多次搬家,这些陪伴我成长的童话书,失散了不少。直到后来,我在网上再次遇见,并买下它们。如今在我家中的书架上,摆放着这套曾经获得过“中国图书奖”的童话书。峻叔想要看,我说,那你要先洗好手。

曾经年幼的我,对爱的理解、对勇敢的理解、对美好的理解、对温暖的理解、对诚实的理解,尽从此书中学来。我多么希望,它们曾经教给我的这些东西,能得以传承。

很多年之后,当他们的名字再次出现时,是在电影上。我曾经看过的一个个童话故事,在多年之后,被拍成了一个个大电影。曾经的莴苣公主,如今他们称她为长发公主。曾经的《纳尼亚传奇》,也被搬上了大荧幕。《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原来如此美、如此奇妙,工厂主人被德普演绎得如此生动。

电影上的那一幕幕,如此熟悉。

我仿佛回到了童年。那时,我为了人鱼公主而落泪。我痛苦于人鱼公主的结局,不解于她为何为了一个不曾爱她的王子化为泡沫。

多年以后,当我真正懂得爱情时,我才知道,为了我爱的人,我可以奋不顾身。

童话世界里,荆棘遍布,总会有巫婆和恶毒的王后,她们面目狡黠,心狠手辣。现实世界中,依然有困难险阻,我们遍体鳞伤,心灰意冷。

现实生活告诉我们,童话结局未必是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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