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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和颜悦色,态度却很坚决,让我觉得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子,她看艾略特的眼神有些顽皮,但也透着一丝精明,从她的眼神不难判断,她对艾略特并不迷信。我禁不住想,不知道她是怎么看待格雷戈里·布拉巴宗的。我留意到他刚进来,就用职业的眼光扫了一眼整个房间,还不自觉地扬了扬他那浓密的眉毛。这房子确实令人吃惊,墙纸、印花棉窗帘布,以及家具上的软垫都是同样的花饰。墙上的油画用金色的大框镶嵌,显然是布拉德利一家从罗马买回来的。拉斐尔风格和圭多·雷尼[12]风格的圣母像,祖卡雷利[13]风格的风景画和帕尼尼[14]风格的古迹。他们在北京居住时的纪念品,雕刻得十分烦琐的红木桌子,巨大的景泰蓝花瓶,还有他们在秘鲁和智利购买的纪念品,硬石刻的胖人儿和陶瓷花瓶,齐本德尔式写字台和镶嵌细工的玻璃橱窗。灯罩是用白色的绸子做的,不知哪个鲁莽的画家在上面画了身着华多式服装的牧童和牧羊女。房子设计得真是难看,但不知怎的,我却又觉得很讨喜。它透着一股居家过日子的温馨,让你觉得杂乱不堪的布置中也有特定的意义。所有的物品虽然很不协调,却能融为一体,因为那些东西都是布拉德利太太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我们刚喝完鸡尾酒,门忽然被推开了,一个女孩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一个男孩。

“我们来晚了吗?”她问,“我把拉里带回来了,有他吃的东西没有?”

“这是我女儿伊莎贝尔,”布拉德利太太转身对我说,“这是劳伦斯·达雷尔。”

伊莎贝尔匆匆跟我握了一下手,蓦地转向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您是布拉巴宗先生吗?我早就盼着能见见您了。我很喜欢您给克莱门汀·多默装修的房子。您也觉得这房子很难看吧?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说服妈妈好好拾掇拾掇,既然您现在在芝加哥,我们总算逮到机会了。您跟我说实话,这房子怎么样?”

我知道布拉巴宗怎么也不会说。他很快瞥了一眼布拉德利太太,但她表情淡然,什么也看不出来。他拿定主意,伊莎贝尔才能指望得上,便哈哈大笑起来。

“我觉得这房子特别舒服,的确是这样的,”他说,“但是如果你真要我说实话,我确实觉得这房子的布局很糟糕。”

伊莎贝尔个子高挑,长着一张瓜子脸,高挺的鼻梁,生得眉清目秀,圆润的嘴唇显然是他们这个家族的特征。她长得很标致,不过有点儿胖,我觉得是年龄的关系,等长大一点儿就会苗条了。她那双强健有力的手十分好看,不过也有那么一点点胖,她短裙下露出的腿也略微粗了点儿。她的皮肤不错,带着红润的血色,想必是经常锻炼的结果,当然,跟刚才坐敞篷车回家也有很大的关系。整个人看起来神采奕奕,活力十足。浑身上下散发着的健康因子,喜欢玩乐的快活,对生活的喜爱,以及发自内心的幸福感,让人看了精神为之一振。她是那样自然,尽管艾略特也是极尽文雅之风,但跟她相比,难免过于庸俗。她是那样朝气蓬勃,相形之下,布拉德利太太那张布满皱纹的煞白脸庞是那么疲惫、苍老。

我们下楼去吃午饭的时候,格雷戈里·布拉巴宗一看到餐厅,不由得眨了眨眼睛。餐厅的墙上糊的是暗红色的仿呢纸,挂着一些面色阴郁、一脸苦相的男女画像,而且画得十分糟糕,都是布拉德利先生的直系祖先。布拉德利先生的画像也在上面,他留着浓密的胡子,身子僵直,穿着双排扣长礼服,戴着浆洗过的白色领子。布拉德利太太的画出自法国一位十九世纪的画家之手,挂在壁炉上方,画中的她穿着一件淡蓝色缎子晚礼服,脖子上戴着白色的珍珠项链,头发上别着星形钻石,一只戴满珠宝的手拿着一条蕾丝围巾,画得极为细致,上面的针脚都一一数得清,另一只手则心不在焉地拿着一把鸵鸟羽扇。屋子里的家具都是黑橡木做的,显得十分笨重。

“您怎么看?”大伙坐定后,伊莎贝尔问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我敢说钱肯定花了不少。”他答道。

“没错,”布拉德利太太说,“这是布拉德利先生的父亲送给我们的结婚礼物。我们带着这些东西跑遍了全世界,里斯本、北京、基多[15]和罗马,亲爱的玛格丽特王后羡慕得要死。”

“如果这些东西是您的,您会怎么处理呢?”伊莎贝尔问。

布拉巴宗还没来得及回答,艾略特替他答了。

“一把火烧了。”他说。

他们三个开始讨论如何装饰这间屋子。艾略特主张用路易十五的风格,伊莎贝尔则想要一张长餐桌和意大利式的椅子。布拉巴宗则觉得齐本德尔式的家具更符合布拉德利太太的性格。

“我总觉得这事挺重要的,”他说,“我是说人的性格,”他转头看着艾略特,“想必你一定认识奥利芬特公爵夫人吧?”

“你说玛丽吗?跟我特别熟。”

“之前她要我装饰餐厅,我一见到她本人,就说用乔治二世的风格。”

“眼光不错。上次吃饭的时候我就留意过她家的餐厅,很有品位。”

谈话继续,布拉德利太太在一旁听着,但谁也猜不出她的心思。我也极少说话,伊莎贝尔带来的那个年轻人拉里,对了,我忘记他姓什么了,一句话也没说。他坐在桌对面的布拉巴宗和艾略特之间,我时不时往他那边瞥一眼。他看上去很年轻,跟艾略特差不多高,约有六英尺,挺瘦的,四肢柔软灵活。看起来挺招人喜欢,长得不算英俊,但也不丑,相当腼腆,丝毫没有出众的地方。虽然自打他进入房间后,几乎没说过几句话,但我觉得这个人挺有意思的,他没有丝毫的局促,虽然没有说话,却表现得非常好奇,就像也在参与他们的谈话一样。我注意到他的手非常修长,但相对于他的身材,不算大,手很漂亮,但又非常强健。我想画家一准会乐意画这样的手。他稍微有点儿瘦,但并非弱不禁风。我反而觉得他长得挺结实的,给人一种百折不挠的感觉。他平静的脸透着一丝严肃,本来白皙的脸晒成了褐色。他五官端正,却并不出众。颧骨很高,太阳穴凹陷下去。黑褐色的头发稍微有些卷曲。眼睛看起来比实际要大,因为深陷在眼眶中,睫毛又浓又长。他的眼睛很特别,不是伊莎贝尔和她母亲以及她舅舅那种深栗色,他眼睛的颜色很深,看起来像是虹膜跟瞳孔的颜色没什么区别了,这让他的眼睛色泽度格外饱满。他举止中带着一份引人注目的自然优雅,难怪伊莎贝尔会被他迷住。她的目光不时在他身上逡巡,我似乎察觉得出,这种举止并非仅仅出于爱,而是款款深情。他们眼神交错时,他的眼底透着一股美丽的柔情。没什么比见证年轻人的爱更让人感动的事了,虽然我已人到中年,却对他们艳羡不已。不过,不知怎的,我又为他们难过。这样的想法够蠢的,因为在我看来,没有什么能妨碍他们的幸福,两人家境殷实,他们完全可以共结连理,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

伊莎贝尔、艾略特和布拉巴宗仍在继续谈论重新装修房子的事,都想让布拉德利太太至少发表一下意见,说房子可以动工,但她的脸上依旧荡漾着盈盈笑意。

“你们就别逼我了。我得花时间好好想想,”她转头看着男孩道,“你怎么看,拉里?”

他的眼底透着一抹笑,环顾了一下桌旁落座的人。

“我觉得装不装修都无所谓。”他说。

“你这个蠢货,”伊莎贝尔大声叫道,“我之前还特地吩咐过了,叫你支持我们的。”

“如果伯母自己觉得很满意,为什么还要改变呢?”

他一语中的,而且通情达理,我兀自笑了。他看了我一眼,也笑了笑。

“别以为你刚才说了句蠢话就可以咧嘴傻笑了。”伊莎贝尔嗔怪道。

但他仍然笑呵呵地咧着嘴,我发现他两排小牙又白又整齐。他瞥了一眼伊莎贝尔,不知怎的,她的脸忽地一下红了,一时忘了呼吸。要是我没猜错的话,她一定疯狂地爱上了他,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想,她的情爱中尚有一丝母爱的成分。在这样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身上还真是有些意外。跟着,她的嘴角扬起一丝浅浅的笑,再次求助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不要理他。这人蠢得很,又没什么文化,除了飞行这档子事,他什么都不懂。”

“飞行?”我问。

“他在战争期间当过飞行员。”

“我还以为他年纪这么小,不会去打仗。”

“他本来就小,实在太小了。不过这小子坏得很,逃学后居然跑到加拿大。扯了一大堆谎话,让人误以为他真的有十八岁,就这样混进了空军。停战的时候,他还在法国打仗呢。”

“你这样说只会让妈妈的客人厌烦的,伊莎贝尔。”拉里说。

“我打小就认识他,上次他回来的时候穿着一身神气的军装,上衣戴着漂亮的绶带,我只管坐在他门前的台阶上,可以这么说,直到他答应跟我结婚,才有了片刻安静。当时的竞争可激烈啦。”

“的确如此,伊莎贝尔。”她母亲说。

拉里朝我俯身过来。

“一个字也别信她的。伊莎贝尔虽然不是什么坏女孩,就是喜欢撒谎。”

午餐过后,我和艾略特很快告辞了。之前,我跟他说想去博物馆看画,他说带我去,其实我不大喜欢有人跟我一起去画廊,但也不能挑明说自己想一个人去,所以,我只得答应让他作陪。去博物馆的路上,我们聊到了伊莎贝尔和拉里。

“看到两个年轻人这么相爱真好。”

“他们太小了,不能结婚。”

“为什么?就是要趁年轻的时候相爱、结婚,这样才有意思。”

“别扯了。她才十九岁,他也只有二十岁。再说了,他连份工作都没有,收入微薄,路易莎告诉我他一年才三千美元。而且路易莎自己也没什么钱,所有的收入只够自己花销的。”

“这样,他可以找份工作啊。”

“问题就在这里。他压根儿就不想去找,好像就喜欢这样游手好闲。”

“要我说,他准是在战争中吃了不少苦头。可能需要休息休息。”

“他都休息一年了,时间已经够长了。”

“我觉得这孩子不错。”

“噢,我也不是针对他。他出身不错,其他方面也都可以。他父亲是巴尔的摩人,以前是耶鲁大学罗曼语助理教授,反正差不多就是这样的职务吧。他母亲以前是费城老教友派的信徒。”

“你口口声声都说以前什么的,他们过世了吗?”

“是的,他母亲是分娩的时候去世的,父亲死了大约十二年了。他是他父亲在大学里的一个旧友带大的,那人在马文当医生,路易莎和伊莎贝尔就是这样认识他的。”

“马文在什么地方?”

“布拉德利的庄园就在那里,夏天路易莎会去那里,她很同情那个孩子。尼尔森医生是个单身汉,哪里会带孩子。路易莎坚持说要把他送到圣保罗教堂去,每逢圣诞节的时候,她会把孩子接出来。”艾略特像法国人一样耸耸肩,“我想现在的结果她当年就该预见了。”

说话间我们已经到了博物馆,我们的注意力转到了画上。艾略特在画作方面的渊博知识和品位再次令我叹服。他领着我在画廊里转悠,像是把我当成游客,讲解画的时候,任何一个美术教授都没他厉害。我觉得将来独自来一趟,到时候随便怎么逛都行,反而玩得开心,这次就随便他了。过了一会儿,他看了看手表。

“走吧,”他说,“我参观画廊从来不超过一个小时。一个人的艺术鉴赏力只能维持这么久,我们改天再把它看完。”

分手时,我热情地向他道谢,但我自己一个人看画也许能多学点东西,他这样的行为确实挺让人窝火的。

跟布拉德利太太道别的时候,她告诉我转天伊莎贝尔要邀请她几位年轻的朋友来家里吃饭,吃完饭后还会跳舞,如果我愿意来的话,等他们走后,我和艾略特还可以聊一聊。

“你算是帮他的忙,”她又说,“他在国外待得太久了,回国后很不习惯,似乎找不到跟他有共同爱好的人。”

我接受了她的邀请,在博物馆门前的台阶上分手时,艾略特告诉我,说我答应去那里他很高兴。

“在这么一个偌大的城市里,我如同一个孤独的灵魂,”他说,“我先前还答应路易莎要跟她待六个礼拜呢。自从一九一二年后我们就没见过了。现在我是掰着指头算什么时候再回巴黎。那座城市是文明人唯一住得下去的地方。我亲爱的朋友,你知道这里的人是怎么看我的吗?他们把我当成怪胎。他们才是野蛮人呢。”

我笑了笑,随即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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