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进入了新阶段,进入了美妙或假定美妙的退休阶段,佛罗里达这些气候温暖的地方适于做梦。人们如果还未变得烦躁和扭曲,会重新赞美先前的生存方法。我们都清楚,这不可能。莫迪竭力想做个称职的美国人。一个称职的美国人,不论生存状况如何,都得为这种不得不为的生存状况吹嘘呐喊。在芝加哥,莫迪每天到市中心的俱乐部去游泳。他在那儿是个“人物”,给俱乐部成员讲了十多年的笑话,逗他们乐。他的笑话讲得很出色。我听父亲复述过其中的大部分笑话。要听懂这些笑话,大都需要具备故国知识——希伯来语课文、寓言、谚语。其内容大都古老,若你不了解小村里的东正教犹太人在干活时口哼赞美诗,你就得要人解释。莫迪希望成为,而且也称得上是优秀的、性格开朗的老头,他一生颇有成就,也许是全城最出色的面包师。他富有、大方,是个公认的正直人。但是,当年长的俱乐部成员相继去世以后,就没人与他交流这些东西。莫迪快九十了,可他仍然缠住别人讲有趣的故事。那是他的礼物。他不断重复。在俱乐部里锻炼的商品经纪人、政客、人身伤亡案律师、贿赂中间人及疏通人、销售员及推销员,对他感到不耐烦了。在更衣室里,他裹着被单,让人生厌。没人清楚他在说些什么,一派胡言乱语,俱乐部要求家人将他留在家里。
“他当了四十年的俱乐部成员。”莉瓦说。
“不错,但他的同代人死了,而现代人又不欣赏他。”
我一向觉得,莫迪没完没了的笑话是祈求别人的认同,为自己申辩。他在更衣室里想逗人取乐是在糟蹋自己的人格。他年轻时少言寡语。我幼年时与成年人同在俄国人的浴室里洗澡。我蹲在蒸汽里,羡慕过莫迪高大、强壮的身体。他赤身裸体时像个印第安勇士。鬈曲的头发从头中央往下长。他的威严来自于他的人格。现在他头顶中间已无头发。人萎缩了,脸变小了。在他快乐的年代,他参加游泳,满脸微笑,心中充满爱,见到我总是非常高兴。他说:“我已shmonim,”——八十岁了——“可我每天在游泳池里游二十个来回。”接着他会问:“你有没有听到过这个词?”
“肯定没有。”
“听着。有个犹太人走进一家饭店,以为不错,可很脏。”
“嗯。”
“那里没有菜单。你在桌布上点菜,桌布上满是斑斑点点的油污。你指着上面的一个斑点说:‘那是什么?tzimmes[48]?给我来一些。’”
“嗯。”
“招待没有开账单,客人直接到收款员那里付账。收款员拿起他的餐巾说:‘你吃了tzimmes。’这时客人打起嗝来,她又说:‘哦,你还吃了萝卜。’”
这不再是笑话,而是精神生活的源泉。当你听了无数遍后,它就成了神话,就如库里克传说里的雷文爬进他妻子的内部,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巨大的房间里一样。但是,所有的笑话现在都停止了。
在上楼前,莉瓦说:“我明白,凡是联邦调查局设格雷洛德圈套调查你所有活动的地方,都遭到不少起诉。”
莉瓦并没想伤害谁,只是开开玩笑,没有恶意,仅仅在发挥她的聪明才智。她喜欢逗我,明知我不当律师,不弹钢琴,没有从事任何一项我曾出过名的事(指家里出名)。她接着说:“我们不能让莫迪躺下,必须强迫他坐起来,否则他肺里的痰液会越积越多。医生指示我将他绑起来。”她说话时的调子依然不紧不慢。
“他不能接受这一点。”
“可怜的莫迪,他讨厌被绑。他逃了几次。我感到很不好受。我们都……”
莫迪被绑进一只扶手椅内。皮带扣在他的身后。我第一个冲动就是不管医生的指示放了他。医生延长人的生命,但是我们不知道莫迪对他们的强行规定有什么感受。看到我们进来,他略微示意了一下,动作微妙得连点头都称不上。然后他掉过头去。让人看到这个样子是一种羞辱。我突然想到,在给艾勒法官写信时,我脑中闪过这样一幕:坦基坐在高脚童椅里,不声不响地挣扎,非要从紧扣的皮带里挣脱出来不可。
莫迪不讲话,他还不能说,因此,什么也没说。于是我们站着探望了一下。我还要莫迪怎么样呢?而且我为何要从大环商业区来这里打扰他?他的脸比我上次见到时还小——神和形[49]的最后面貌,其组成部分即将消失。他现在全然是一副自然状态,他直接考虑的事是死亡。来观望这些,并没有多少善意。
在我最初的印象里,尤妮斯站着咬大拇指,个子矮小。现在,尤妮斯高了,而莉瓦矮了。莉瓦外表萎缩,无法看出她的心思。电视没有开。外凸的玻璃像是某个入侵者的额头,这个入侵者退回到他罪恶的神秘中,进入他光滑的屏幕中那易碎的灰细胞组织里。窗帘拉拢着,外面是北里士满街。与所有其他漂亮的住宅区的街道一样,它一片静谧,空空荡荡,人们对它们的兴趣都被更为强大的力量以及国家行为带走。任何没有参与国家行为的行为会枯竭,会被死亡吞噬。莫迪在他的公司破产清账后,成为年高德劭的家长和会说笑话的人物,而现在没有他继续生存下去的角色。
最后总该说些什么,于是尤妮斯鼓足勇气说了较为科学和可取的话,而且,她似乎是在喜剧直觉的鼓动下说出来的。她说:“你得给莫迪舅舅的手进行理疗,否则会没用的。真让我吃惊,这一点竟会疏忽了。”
莉瓦听了快气炸了。她早已为这起事故自责不已,大家曾劝她不要开车。还有绑带椅子也让她自责,但她不允许尤妮斯批评。“我以为,照顾我丈夫这件事上我是称职的。”她说着离开了这间房子。尤妮斯尾随出去,我听到她坚持向这个“外行”作详尽的解释。五十年前,她治好了结巴的毛病,从此她始终不渝地相信专家治疗。“看最好的医生”成了她的口号。
我将莉瓦的书和杂志推向一边,坐到床上。我想起她曾喜欢埃德娜·费伯[50]、范妮·赫斯特[51]以及玛丽·罗伯茨·莱因哈特[52]。一次在伊利诺伊州苏黎士湖畔,她给我读《环形楼梯》[53]。想到这些,具体的细节都涌现出来,无须触及便生情。有一年夏天,全家驾了三辆车外出。在出城的路上,莫迪舅舅在密尔沃基大街一家五金店停下,买了晾衣绳索,将野餐食物篮子固定在道奇车上。他一会儿站到保险杠上,一会儿站到踏板上,将那些篮子用绳索四面来回系紧。
苏黎士湖,如洗彩笔的水盆,呈黄绿色,软泥很深,芦苇茂密,空气闷热,周围的树林散发出的不是大自然的气息,而是三明治及香蕉味道。由莉瓦的母亲主持的野餐,桌上摆开了扑克牌。她拉下大帽子上的纱巾,罩在脸上,挡蚊子,也许也是掩护偷看别人的牌。坦基当时大约两岁,光着膀子,从他母亲身边逃开,她在后面追他,要他吃土豆泥。沙娜的兄弟,莫迪和希曼,在野餐地四周散步,谈论烤面包方面的事。希曼的背上隆着小山似的肉,是经常用力导致的,不是天生的驼背。衣袖里露出两只巨手。他身上穿着漂亮绉条纹薄外套,可他并不太在乎。他买来了,拥有了,但穿在身上便糟蹋了它。这成了某种反美玩笑。他强有力的脚步踏死了地上的植物。他绝对机敏,小孩子的秘密经他蓝眼睛否定的目光一瞪,便化为灰烬。希曼不喜欢我。这与真实生活不符。莫迪舅舅为我抱不平。我不能说他说得全在理。沙娜常这样评论我:“那孩子脑袋开窍得很。”她指的是我读书很轻松。就他们的争论而言,希曼的直觉更正确。在苏黎士湖岸边时,我应该与别的孩子一同到软泥里去呼叫闹腾,而不是捧着玛丽·罗伯茨·莱因哈特写的愚蠢书(书的封面装着凹凸的棕色单色面)。我当时不愿将自己的灵魂奉献给“真实的现象”,而那种现象现在联邦调查局已给予揭露(腐败现象的揭露不会太深入,恶贯满盈的坏蛋们没什么可担心的)。
沙娜所说的话是离题的。那是形而上学的哲理。事情并不在于脑袋开不开窍,而在于别的东西。我们在没有预知的情况下来到这个世界,先有存在,然后才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有一个本我存在,或许你喜欢说有一个本原灵魂的存在。或许正如歌德所暗示的,灵魂是本性表演的剧场,且是本性表演的唯一剧场。当你满怀激情观察——如观察你的堂兄弟们——并试图说明所见现象时,就会明白这一点。如果你的观察只限于通常意义上的观察,那有什么价值?但如果你的观察是“人如此,见如此;如此眼,力无比”,情况就不一样了。当我在奥黑尔邂逅坦基和他的狐朋狗友时,我想,游离肉体的威廉·布莱克式的眼睛,在我们上方会见到什么。我当时乞求自己的内在存在保佑。这个内在存在能忍受平庸视觉的扭曲,却一贯是将本原的我或本原灵魂的观察视为真正有价值的观察。
我相信,沉默中的莫迪正在向“本原个体”咨询。扭曲的人可以无憾而终,也许早已死亡。
裂缝已打开,枷锁已崩溃,原本脆弱的存在解放了你,使你返回本我。于是,你可自由地在现代观念的废墟下寻找真实的存在,而无论你仍神志恍惚,或清醒,这种清醒与已被认同的知识形态的清醒不能同日而语。
就在这时,莫迪舅舅用头向我示意。他有话要说。少得可怜,等于没说。我企盼听到的话,他只字不提,我想,他不会叫我给他松开皮带扣。我向他弯下身子,一只手扶在他的肩上,我觉得他希望我这样。我敢肯定是这样,而且也许用他的母语与他讲话更好,就如塞克尔在牛轭湖与那个族里最后一个印第安语传人讲话一样。莫迪现在用的词不可能是“Shalom”[54]。他为何要用传统的问候语呢?见我神情茫然,他便极专注地看我——眼睛很大。他又试了一次。
我只好问莉瓦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她解释说:“哦,他说的是‘Scholem’[55],他一遍遍地提醒我,我们一直在为你代收肖勒姆·斯塔维斯的邮件……”
“是堂哥Scholem?……而不是Shalom。”
“他一定没有你的地址。”
“我的地址未编入册。再说,我们已有三十年未见面了。你们本可以告诉他我的地址。”
“亲爱的,我一直很忙。但愿你将这些东西全部拿走,我食品间里有整整一抽屉,而且成了莫迪未了的心事。你拿走了,他就会感到舒坦了。”
当她说到“将这些东西全部拿走”时,目光重重地落到尤妮斯身上。其真正的意思是“将这个杂种从这里带走”。她叹了口气,带我到了厨房。
肖勒姆·斯塔维斯,娘家姓布罗德斯基,与希曼和塞克尔一样,也长着一双蓝眼睛。当坦基在奥黑尔机场那难忘的一刻提到家族的天才——“我家有两三个”,他指的其中一个就是肖勒姆,拿我与他取笑,而他的真正用意是:“你们这么出色,怎么会没有钱的?”与“教皇拥有多少个师”[56]如出一辙。老式的移民家族曾迫不及待地挖掘天才,孩子当然竭力满足他们的愿望。坦基嘲笑这种愿望的落空,谁能责备他?
我与肖勒姆一同长大,住相邻街道,上同一所学校,经常交换书籍。由于肖勒姆没杂七杂八的爱好,总是康德和席勒,还有达尔文、尼采、陀思妥耶夫斯基。高中毕业班时读的是奥斯瓦尔德·施本格勒[57]的《西方的没落》,用了整整一年时间。肖勒姆在信(莉瓦给我一只金奶岛购物袋装信)中提到了我们以上这些共同的兴趣。让我钦佩的是,他的信文笔古派,有点像康斯坦斯·加尼特[58]翻译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的笔调。他称我“布罗德斯基”。我仍然喜欢加尼特的翻译,好像不说“正是,波尔菲利·彼得罗夫斯基”,或者不用“丹娘令我五体投地”,就读的不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我自己对事没有这么持之以恒。我嗜好现代速度,甚至达到亵渎的程度。可以用奥登关于里尔克[59]的评价作为例子。他说里尔克是“萨福[60]以来最伟大的同性恋诗人”,只是为了强调我们不能忘记枷锁的崩溃和消亡(1806年在耶拿说的话)。肖勒姆将陀思妥耶夫斯基和贝多芬视为巨擘,我当然不会为他们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争论。肖勒姆曾经是而且还是个崇尚巨擘者。从莉瓦食品间里拿回家的材料使得我一直到了次日凌晨四点还没睡觉。那天我根本没有上床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