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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转圈圈

转圈的时候,两个同学碰上,不熟悉的会相视一笑,熟悉的会互诉苦水:教授太没人性,留这么多论文,连他的垃圾筒都装不下,到了期末,全便宜收废纸的了。出了MC,一说我们是英语系的,别人还以为我们过得多滋润呢!谁能想到,我们一个个度日如年,苦大恨深,青春都奉献给转圈圈了。

图书馆四层,椅子最软的几个电脑桌,是MC英语系学生的据点。英语系的作业中,经常有20页以上的论文。写这样的文章,即使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不吃不喝,也要花上整整一天。而像我这样需要查阅大量参考书的,经常等于一周的辛苦。

英语系的学生,有写一阵子就出去转圈的习惯。四层转完了,围着图书馆转,图书馆转烦了,在校园的马路上转。我最郁闷的一次,是出了校园,暴走了两三公里。

转圈圈是英语系届届相传的秘籍。

思路阻塞时,转圈圈,转到某一个时点,灵感就有了。

腰酸背痛时,转圈圈,转到某一个地方,腰不酸,背不痛,腿不抽筋了。

心乱如麻、只想撕书时,转圈圈,会让自己平静下来。

有这样一个传说:某个学姐写222页的毕业论文,大功告成后,倒头就睡。结果,她的脑门压住了电脑的橡皮键,一下子擦光了200页。

于是,“谨防犯困,困了转圈”成了学姐给学妹们的第一忠告。

转圈的时候,两个同学碰上,不熟悉的会相视一笑,熟悉的会互诉苦水:教授太没人性,留这么多论文,连他的垃圾筒都装不下,到了期末,全便宜收废纸的了。出了MC,一说我们是英语系的,别人还以为我们过得多滋润呢!谁能想到,我们一个个度日如年,苦大恨深,青春都奉献给转圈圈了。

我也是祥林嫂一般,同样的话,不知和患难姐妹们说了多少遍。自从被魅力派的菲利斯教授引诱到英语系后,他消失了,我的好日子也不见了。因为,和菲利斯的亲善比起来,其他的教授只能算暴君了。

当然,其他的教授大都比菲利斯要认真,要负责。问题是,他们越是认真,越是负责,我们的生活就越是无聊、无用、无奈。

先说无聊。

读书,是英语系学生的第一要务。我们读的作品,从小说、诗歌、散文,到戏剧、评论,从1000年前的经典到刚刚出版的新品,无所不有。

我们读的作品,可以分为三类:名作、名家冷门和“被遗忘的经典”。而所谓被遗忘的经典,大都是很久以前的某个小人物所写,不为人知、濒临绝版,但深得教授个人的喜好。

大部分教授,都喜欢让我们读上述三类书中的后面两类。

比方说,有一个学期,我选了四门专业课,每门课,8本必读书。但在这总共32本必读书中,名著只有五六本。

又比方说,我上了一学期的福克纳专题,书单上却没有福克纳最有名的《喧哗与骚动》(TheSoundandtheFury㊣)。我学了一年的英国浪漫主义诗歌,教授连一篇拜伦的作品都没布置。而拜伦是浪漫主义三大家之一,应是人所尽知。

我对名著的理解很宽泛,不求家喻户晓,只求上Google,能查到维基百科的词条,上图书馆网,能找到十本以上的书评,就可以了。但教授让我们看的大多数作品,基本上是一本书评到顶,一句话的维基介绍充数。

也许是美国人对名著的理解和中国人不一样,也许是我戴着有色眼镜。但我总觉得,所谓名著,至少其价值应能超过名家冷门或是被遗忘的经典。就算是文学水平不够,也应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历史价值,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贬值。

大部分教授最嫌弃的,就是这类名著。

一本书好不好,似乎并不是几个教授说了就算数的。

究竟谁说了算呢?

公众的鉴赏力有限,所以,不能因为一本书名不见经传,就断定它不好。而学术圈的争议太多,一致好评的情况很少,所以,也不能因为一本书的褒贬不一,就弃之如敝屣。况且,不少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获奖前虽非默默无闻,但大都不是名满天下。

如此,我现在读的这个冷门,说不定明天会因为作者获奖而扬名立万。

姑且听教授的吧。

但天天读冷门的结果,就是我开始怀疑,教授是不是把名著看腻味了,才教教小作解解乏,拿我们寻开心?或者是教授们已经形成了愤世嫉俗的习惯,觉得所谓的经典,都是愚民的误判。

这些怀疑,没有依据。能够确定的是,我在这样一群教授的教导下,整天读得曲高和寡,却读不到写作技巧。模仿冷门作品的语言,写不好议论文、写不好求职信、写不好邮件、写不好新闻稿、写不好演讲。连我自己写故事,也借鉴不了。除非,我也想呕心沥血写一本书,却不指望卖出几本。

更倒霉的是,我上学时天天手不释卷,放了学,却还如白丁一般。每次和美国人闲谈,我都能发现,自己又错过了一本刚刚出版的热门。想赶紧补补课,却是冷门读不完,书评写不完。睡觉时间都不够,哪还有其他的精力。

和美国人讲讲自己读的书,还能听几句客套话。回了国,见到买齐亚马逊年度十大畅销书的同学,问起我都读了些什么时,只能自黑说:“净瞎玩了。”

那就等着教授讲名著时,好好学吧。

可一到名著课,就更无聊了。

喜欢独辟蹊径讲冷门的教授,还能一丝不苟,有条有理。讲名著的教授,一般只讲自己感兴趣的小细节。

教授讲,这么众人皆知的名著,你们应该都懂得差不多了,那我就讲讲你们不知道的吧。

这个主角的原型人物是谁?

于是,我听了一堂课的野史。

另一个教授讲,这本书,你想知道情节梗概,或是主题思想,网上的资料太多了。那我就讲讲网上没有的吧。

于是,教授朗读起他最钟爱的段落。主人公伤感时局变化,物是人非,自惭形秽,发出一句很经典的叹息,"Me.Andmenow."教授读完,又挑出书中的其他感叹句,读得饱含深情。一节课就这么过去了。

如果上课就是为了听朗诵,那还用教授么?

想起孔夫子的名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小学老师告诉我们,孔夫子的意思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智慧啊。

但就在教授“Me.Andmenow”的叹息中,我有了一种猜测。孔夫子的意思,没准是:该知道的就知道,不该知道的,就算知道,也要装作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智慧啊。

尽管接下来的还是无聊,我心里毕竟好受了一点,因为,可以装作不知道嘛。

光是读书无聊,也就罢了。教授讲无聊的书,我们可以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教授把名著讲得无聊,我们可以自己读。但我们除了读,还要写呀。

我们要写的,大部分是书评。有时是关于一个作品的细节评论,诸如“奥康纳(弗兰纳里·奥康纳(Mary FlanneryO'Connor),美国小说家和评论家,美国文学的重要代言人。)短篇《人造黑人》结尾处的小雕塑有什么象征意义?”有时是关于多本书的宏观评论,比如,“为什么哈雷姆运动中的很多黑人作家都有社会主义倾向?”

有的评论不需要查阅太多的资料,因为,教授关注的就是作品本身。但更多的评论,则需要查阅作品以外的背景资料,如历史、社会方面的背景资料。这时候,教授考察的重点不是作品,而是作品之所以成为作品的外部力量。

MC的才女同学们,查资料总是目标明确。从小到现在,她们早已读书破万卷了,看看题目就知道从哪里入手。但对于我,查资料则需要投入不少的时间,因为美国同学破万卷的时候,我还在背唐诗宋词。

书评不是读后感,让教授知道你确实读了书即可。书评,也不是回答阅读理解题,要求言简意赅,点到为止。书评,要对书有深入的理解,而且要力求新颖。得A的文和A-文的区别,就是A文不能有老生常谈。

什么是新颖呢?

看了名著,我确实是心潮澎湃,思绪起伏。可几代评论家的智慧结晶中,早已包括我想说的或能说的。我绞尽脑汁地想,磕磕绊绊地写,最后交上去的,即使是自以为得意的发现,也肯定是“重新”发现。博览群书的教授们,说不定还因此给我戴一顶抄袭的帽子。

而看了冷门书,我经常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无从欣赏。读都没读懂,评论何从谈起,新颖何从谈起?

时间一长,也就麻木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要察言观色,对付教授还是有办法的。

有些教授喜欢的新颖,其实就是他自己的观点,尚未成为体系,只是一团感情。仔细听他上课时的腔调,就能清楚,他的意见与主流论调相左。

好办。下课好好和他谈谈这个,听他慷慨陈词一番,然后自己组织语言,总结出来。

有些教授正相反,最喜欢看学生写他没有想到过的。

也好办。应付这样的教授,就要写他一窍不通的问题。就算没多少证据,只要论证过程合理就行。教授没有时间去找反面证据,就不能说我的新颖站不住脚。

还有的教授,喜欢讨论些无人涉足的边角问题。讨论时,并不透露他自己对这个问题的想法。这更好办:猜猜你的同学会怎么想,然后逆着大多数人的思路写就行。

米勒尔教授布置过关于《德伯家的苔丝》的评论。有关苔丝的评论,真可谓汗牛充栋,蔚为大观,但大都是围着几点转:农民破产、新贵欺压平民、妇女地位低下、宗教害人、宿命论。

米勒尔教授也讲了这些要点,但在讲的时候,提过几次19世纪末城市里的“新女性运动”。每次提起,都会两眼放光。

于是,我把苔丝写成了一个农村来的“新女性”。她起点很低,弱点不少,但追求独立、自主,虽然最终走上绝路,让人叹惋,但却不失为一个乡下新女性的先驱。

米勒尔很满意。但苔丝的作者哈代若是活着,肯定会把我一竿子打死。苔丝那么温驯的一个女孩子,怎么成了女权主义先驱了?

奎恩教授曾布置过关于乔伊斯《都柏林人》思想体系的评论。有学生用弗洛伊德心理学解读它,有学生用天主教义解读它,还有学生谈英国殖民史对爱尔兰的影响。奎恩对这样的解读都会挑出一堆毛病:要么是乔伊斯一生都讨厌弗洛伊德,要么是乔伊斯的宗教观没那么简单。

我想不出别的,就说《都柏林人》是乔伊斯在社会主义思想影响下写的。

奎恩挑不出毛病。我的正面论据不多,但他的反面论据更少。何况,他很欣赏我的新颖。

后来,对于批判现实的好几个作家,我都高举社会主义大旗,而且是屡战屡胜。

伯恩斯教授留过一个关于福克纳的题目:福克纳的小说《去吧,摩西》(GoDown,Moses㊣)中,主人公艾萨克·麦卡斯琳放弃了自己的继承权,把祖传的田庄让渡给了自己的堂兄。他是在做好事么?

当然是好事。麦卡斯琳反对奴隶制,不愿意继承这座充满人性悲剧的田产。他勤勉耕作,自食其力,不雇用一个黑人。他深居简出,一心想洗清祖上的罪行。这都不算好人,还有什么人是好人?

而我偏偏不说他做好事,而说麦卡斯琳只悔过,不行动,没有尽力去改变黑人的生活。他的堂兄荒淫无度,田庄里黑人们的生活举步维艰。而麦卡斯琳,本来是有机会改变黑人们的境遇的。他的初衷善良,但他的所作所为并非善举。

伯恩斯教授也说我新颖。

问题是,这样的新颖又有什么意义?为新颖而新颖,除了耗费时间,还有什么用?

教授布置的论文,有的要求二十多页,有的不过两三页。

长篇评论或涉及作品的主旨、架构、人物、修辞,或涉及作品的时代背景、社会变迁甚至作者的心路历程,需要我们得心应手地驾驭资料,并从资料中提炼并发展观点。

而若是赶上简短的十四行诗,教授却让我们写一篇十几页纸的评论,这时候,难点不在如何挖掘一两个像样的观点,而在如何灌水,让几页纸“水”成十几页纸。

长有长的难处,短有短的麻烦。

短篇评论因为篇幅上的限制,不能天马行空、目指气使,而只能戴着镣铐跳舞。长篇评论,即使有几个自然段甚至一两页都写得比较水,也无伤大雅。而短篇评论,哪怕只是几句话无关主旨或失之偏颇,都会黯然失色。

何况,短篇要求思想缜密、论据清晰、文字干练,不然,很可能篇幅用完了,要表达的内容还没有表达清楚,或讲了半天,却没有进入主题。

刚开始的时候,每次写短文,就像是便秘;写长文,则像是难产。但写得多了,也就有心得了。这就是,写短文,观点很重要,该亮剑的时候就亮剑;写长文,灌水很重要,该胡诌的时候就胡诌。

长此以往,免不了质疑自己的选择。

亚隆(欧文·亚隆(IrvinYalom),当今世界上最著名、著作流传最广、最有影响力的心理学治疗学家。)讲过的一个故事:有一群傻子,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把一堆砖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然后再从那个地方搬回到原处。他们这样做,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不知到什么时候为止。但是,有一天,在他们搬砖的时候,他们中的一个发话了:为什么我们要这样做,把砖搬过来又搬过去,难道我们是傻子吗?

想到这个故事,我茫无头绪。自己每天写的是同样的无用,重复的是同样的圈圈,而时间就在这样的无谓循环中一点一点地流失了。

英语系,读的书大多无聊,写的论文基本无用,而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无奈。

英语系的这种教法,也是无可奈何。

英语系每学期开20多门专业课,其中,写小说、写诗歌的课,也就三四门。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大家都认为,作家不是靠课堂教出来的。能成功的,靠天赋者多,靠后天培养者少。就算能培养,也不是一般教授能教的。专职教创作的,只有研究生院的MFA项目,而MFA项目的教授,几乎是大牌作家的代称。就是这样,MFA项目的学生,大部分是毕业即失业。

本科英语系以教创作为辅,就得以教评论为主。况且读书破万卷,著作等身,但又不是作家的,就是评论家了。评论家当教师,自然也只能教评论。

至于怎么教,也是个左右为难的事。

大学水平的课,教授如果还以梳理情节、理解人物为主,肯定会显得太肤浅。为了拔高,他们要么挖掘细节,要么深究立意,这就是所谓的解读。

但美国学生最讨厌填鸭式教法,所以,多数教授不怎么愿意宣扬自己的观点,哪怕言之不详,模棱两可,也不想落得个将观点强加于学生的名声。

于是,新颖的解读,就得靠学生自己挖掘了。教授也知道,名著已经被解读得太多太久了。即使他们,也不见得有什么新见解,何况学生呢?如此,冷门作品和“被遗忘的经典”就成了最好的选择。教授讲起来,可以无拘无束,挥洒自如;学生写起来,可以见仁见智,自说自话,还充分发挥想象力和表现力。

但英语系的学生,想当评论家的可能并不多。他们中,有人怀着渺茫的作家梦,但更多的,只是想读读有趣的书,练就一番出口成章、下笔成文的本事。

结果,都成了图书馆的转圈族了。

眼下转圈不要紧,转圈之后呢?

相对其他专业而言,就业前景是英语专业学生最大的痛。

学计算机的是MC的上流,也是中国学生的首选。只要成绩不错,就是市场上的香饽饽,关键是进不进得了微软、谷歌、苹果。

学数学、统计的紧追其后,进金融机构、咨询公司当分析师不难,而进保险公司当精算师,也是一条路。

学生物、化学的也凑合。就算找不到专业完全对口的工作,一般公司也愿意录用理科思维好的,至少能读读报表,写写报告。

学经济的比较苦。金融危机,就业市场缩水,投几十份简历,也不见得有回复。

幸运的能拿到电话面试,然后是Skype视频面试,最后是卡脖子的实地面试。学姐媛媛的最后一个学年,基本上是空中飞人,一会儿是芝加哥、达拉斯,一会儿是洛杉矶、旧金山、盐湖城。飞了一年,终于进了高盛。

文科专业,出路就更差了。

心理系的某位高人,毕业5年后,上了校报。校报说,她五年来做了多少个小时的义工,帮助了多少孤独症患儿,拿了多少国家级奖金,但最希望的,还是回到MC,为母校做点事。

我看来看去,总觉得这应该是优秀毕业生5年找不到正式工作,只好恳请母校惠予帮助。

而英语系最惨。上一届成绩很棒的两个学姐,一个在尼日利亚教小学,一个在家管妹妹。问起未来的打算,两位倒都很乐观,说是目前在体验生活而已,明年打算申请英语博士。她们的毕业论文都曾拿到荣誉奖,但写论文却耽误了她们找工作、申请学校。

我的处境也是半斤八两:我在写挣不到稿费,而且只有教授一个读者的小说时,理科生同学也可能在写文章,但人家写的是5000美元研究经费的申请。我在为论文纠结,或是在校园里转圈的时候,毕业班的同胞也在赶路,但人家是在赶往面试的写字楼。

如此,出路何在?

转圈一年后,我终于有了两个决定:

一是小圈转得没劲,要转,就转个大圈。而大圈,就是早点修够学分,早点离开学校。

二是把英语当作工具,而不是职业。于是,我又回到了起点,必须重新为自己找一个专业。

毕业一个月后,英语系在网上做了个匿名调查。95%的毕业生参加了调查,结果,综合满意度4分。

4分,在众口难调的英语系,应说是一个很不错的评价。

那么,当年牢骚满天的转圈族,都跑哪去了?

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说好听的,但知道自己作为转圈族的一员,讲好话却是心甘情愿。

这是因为,痛定思痛,会发现过去的痛,也没有什么。

英语系教不出几个评论家,也教不出几个作家,但这并不是英语系的问题。文科专业的毕业生中,将来能从事与专业对口的职业的,绝对是少数。历史系能出多少个历史学家?哲学系能出多少个哲学家?但尽管如此,每一个专业,都必须用专业的标准来要求学生,就是干不了本职,也必须经受专业的训练。

而这种训练,体现在专业能力上,更体现在综合素养上。当不上评论家的英语生,苦练了四年,虽然不见得满腹经纶、博学多才,但一定不是胸无点墨,身无长技。

我读的书中,不乏无聊的书。读的时候,有过不耐烦,读完了也是该忘就忘,但积淀下来的,是读书的速度。若是只挑自己喜欢的书,免不了细嚼慢咽、咬文嚼字,阅读速度很难有大的提高。但几年的磨炼,不知不觉中,已经练就了一目十行、瞬间提取重要信息的能力。

与速度比肩的是读书的习惯。四年下来,手中没有英语书的时候,总会感觉少了点什么。读书成了习惯,便不再是负担,而是享受。这种享受,就是自由地穿越时空与古往今来的人物对话,受到感染、得到激励或者抚慰;就是随意步入五彩斑斓的思想丛林,体验足不出户而尽知天下事的幸福和快乐。

天天游走于历史、传记、小说、诗歌、散文、评论之间,见识了各种各样的或显赫或卑微的人物,经历了难以计数的或著名或隐秘的事件,感受了许许多多的或深信或怀疑的观念,自觉多了一些世故,也多了一些宽容。知晓了心怀天下、悲悯苍生的难能可贵,也知晓了淡泊名利、乐观豁达的逍遥自在。清楚了见善如渴的愉悦,也清楚了闻恶如聋的伤感……而这些,都铭刻在脑海里,融化在血液中。

我们写的文章,其中不少是无用之文。写的时候天天转圈,写完了也是直接进垃圾筒。但几年下来,不知不觉中,居然写了几百篇观点各异的文章。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现自己虽然还谈不上信手拈来,但无论对于什么话题都无所畏惧。也就在这个时候,自己才明白,写作这条路没有侥幸,更没什么灵感从天上掉下来的事,唯一的路径就是写,经常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写。

英语系的文章,很少有顺顺当当过关的。无论是得A的论文,还是得B的论文,都会被教授们挑出一堆毛病。受过这样的训练,再写文章的时候,即使给出了200%的付出,而收到的只有20%的回报,也不会怨天尤人。即使被贬得一无是处,也能安之若素。因为,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学会忍受各种各样的不完美,即使这样的不完美是别人强加的。何况慢慢地,自己已经感悟到,写作,也不尽是无奈或者无助,至少还有倾诉的快乐,还有思考的印记,还有自己这个读者。

英语系的毕业生,干什么的都有。有的成了教师、记者、图书管理员、公务员,有的进了商学院、法学院,还有的嫁入豪门专职写作。但无论是走向职场,还是留在学校,都离不开读书写字。何况,经典的书,糟糕的书,我们都曾经读过;深刻的评论,练手的小说,我们都曾经写过;体贴的上司,黑心的老大,我们都在书中见识过。

如此,谁能说我们不名一钱,身无长物?

如此,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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