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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都教授

就这样,我听不到他对同事的好评或是微词,就像在他的课上,我很难看出他偏爱哪个小说家或诗人一样。他讲,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精彩,也都有自己的失败。作为教授,我能够告诉你的只是如何欣赏精彩,如何鉴别失败。一如你是喜欢苹果,还是喜欢香蕉,是你的权利,我不应该也不可能强加于你。

在美国上大学,可以在第二年才确定自己的专业,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发现自己的兴趣,寻找自己的比较优势。

但“更多的时间”也有一个限度。现在就快到了。

老爸曾建议我选择经济学。在他看来,经济学与其说是职业基础,不如说是方法学,无论我今后做什么,都有用武之地。

但是,对数学,我有着本能的恐惧,而经济学的教科书,似乎不是数学公式,就是数学模型。我上过两门经济课,学得愁眉不展。

我也曾考虑过国际关系、传媒之类的专业,但试着选修过相关课程后,也动摇了。至于一向为咱们中国学生青睐的理工类专业,更不是我的兴趣所在。

选什么呢?

考虑再三,我决定选英语专业的核心课程感受一下。

为了确定英语专业的试听课,我求助于教授评价网(www.ratemyprofessors.com)。这是个涵盖几千所大学的网站,每个学校的终身教授名下,都有学生匿名填写的评语,还有管理员打出的总评分数。

学生的评语中,负面评价明显多于正面评价。吃了苦头的,来骂教授,言之凿凿,掷地有声。尝到甜头的,夸起教授,却只是寥寥几笔,漫不经心,打个分了事。毕竟一节课上完,就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要不是有了切肤之痛,谁有闲心发帖子造福后人?

网站对MC英语系教授的评价,也是毁大于誉。因为管理员禁止使用攻击性语言,所以学生的骂评都比较拐弯抹角。

有教授被定义为“狂妄的中年人”,名下有“他比我们都聪明,也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这一点”。

而“严苛的年轻女士”,名下有“在她的统治下,我们穿越时空,回到了农奴时代”。

至于那个“讲课没条理的老头子”,则得到了“上哲学系的逻辑课”的建议。

只有菲利斯教授,则是鲜花缭绕,得到了惊爆的高分。同学们的赞美,虽说也是三言两语,但人数众多。唯一的负面评价,则是他的课“没有挑战性”。

这不正合我意吗?

菲利斯,脸相看似不大,但年纪应该不小。他个子很高,但身材并不匀称,卡其裤的皮带勒不住肚子,要靠宽松的夹克衫来遮掩。他穿着得体,经常是薄毛衣里露出挺括的衬衫领,皮鞋和皮包都亮得发光,但没有一样是新款、名牌。他的面孔,和卡通人物有几分神似,鼻子很长,面颊发红,嘴角弯弯。他的发卷得太小,修不出发型。

后来,我在他的自传中的开头看到了这么一段:

10岁的时候,我的头发从整齐的大波浪卷变成了细碎的小卷,丑得惊人。我开始用发胶、用夹子、用最大功率的吹风机,但都无力回天。我开始怀疑我从欧洲移民来美国的父母的血统中,没准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我偷偷地走遍了小镇上的黑人理发店。经常帮黑人把羊毛卷拉直的师傅们在我的金发上涂了多种独家药水,烧疼了头皮,却没有效果。不过,头发之谜让我从小立志,一定要把自己的身世背景搞清楚。

菲利斯是否搞清楚了自己的身世背景,自传里没有交代,但很明显,他从小就是外貌协会的成员。而光凭他的模样,实在是入不了会。他让人喜欢,靠的是风度。

他有一种我想学但学不会的步态,看似悠然自得,如闲庭信步,实则速度很快,不易追上。他把皮鞋踏地的咔咔声控制得十分得当,既有存在感,又不制造噪音。他写的板书,笔迹潇洒,但一点也不矫饰。

与大部分教授不同,他不会把作文放在讲台上或是办公室门口,让学生下课后领取,而是走到我们的座位前,一一发给我们。不论是“A”的作文还是“B”甚至“C-”的作文,他递给学生的时候,都是服务生般的殷切。转身的瞬间,又透着军人般的麻利。

我咋看得这么仔细呢?

倒不是我为菲利斯倾倒了,而是因为他的文学基础课,是我上过的课中气氛最轻松、目标最清晰的。我从不担心自己会跟不上他的思路,或是听不懂他的讲授。因为轻松,听他的课,就像看表演,既会关注他的动作,也会玩味他的台词,学习他的戏路。

其他教授的课和菲利斯的大不一样。

有的课太安静,每逢冷场的时候,教授会用期待的眼神扫射全班,责备我们不够用功。

而在菲利斯的课堂上,若是他问了个导致冷场的问题,他会有节奏地左右手开弓,拍一拍桌子。在“啪啪啪啪、啪啪、啪”之后,“我来讲吧”就会响起来。

有的课太热闹。美国同学太积极,让我总是担心自己的发言数量不够多、质量不够好,被教授彻底忘掉。

而在菲利斯的课堂上,他不会因为有谁语惊四座,就大加赞扬。猜中他心思的发言,只是为他顺着这个思路深入下去开了个头。他也不会因为有人沉默寡言,就低看一等。他总是喜气洋洋,对着全班人,眼睛眯得太小,看不出他的目光落在谁身上。

第一节课上,他就说:“我为什么没有作文占30%、考试占20%、发言占20%之类的评分标准?因为内向不是错,你若是写得好,就不必红着脸,逼自己发言。而你若是无法用文章复制发言中的传奇,我也争取不打击你。演讲大师中,也有从未出过书的。”

但菲利斯也讲规矩。我的两个老毛病,就是因他的几句话而改掉的。

我上课爱迟到。小学时是因为贪睡。中学时就是喜欢犯点小错,才能危机感和满足感并存,更能耐下性子听课。上了大学,赶上MC的大雪封门或是疾风骤雨,迟到则是常态。偶尔有教授点名,我嘴上道歉,心里却不以为然。因为,赶上真正重要的事,我并没有耽误过。

菲利斯的第二节课,我又是开课几分钟后,才火急火燎地赶过来。我拿出笔记本电脑时,碰翻了桌子上的杯子,哗啦啦洒了一大片咖啡。正难堪中,余光瞥见还有来得更晚的同学,稍感宽慰。

菲利斯“Ohno”地直呻吟:“电脑没进水吧?”

下课前,他专门留出了1分钟,告诉我们一个“提议”:如果他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我们就不用等他了,可以直接回家。

我猜出了下文。不过,他的措辞很是和气:“如果你们有谁跑到了教室门口,发现已经迟到5分钟了,也可以扭头回去寻欢作乐了。公平不?”

一句“迟到者不准入内”的禁令,被他说得这么艺术。谁还敢再迟到呢?

我的另一个毛病,是发言蚊子声。高中时,大部分发言是被迫为之,或没有底气,或没有兴趣。到了美国,再怎么练嘴皮子,也比不上美国人,所以就更是细声细语,以遮掩口音。

此后不久的一次课上,菲利斯提问我:为什么法国作家西蒙·韦尔的书评《论伊利亚特》引得非议声一片?

我说:“因为韦尔过于理想主义。按照她的表述,《伊利亚特》的主题是讲战争如何让人性异化,和平又如何让人性升华,因此,应尽最大努力追求和平,避免战争。韦尔的观点正确,但不合时宜。她写书评时,法国正面临德国***的进攻,战争迫在眉睫,正忙着保家卫国的法国人,看到韦尔的作品,会觉得她要么是不谙世事,要么是投降派。”

菲利斯点了点头,然后说:“未兹,你不介意我当你的广播喇叭吧?”

他声音洪亮,向全班复述了一遍我之前所讲,几乎是一字不差。

教室里有人鼓掌。不管是起哄,还是欣赏,都让我难堪。

菲利斯本可以让我自己转过身去,给全班再讲一遍。但他不愿用言语劝我,只想用行为打动我。

他也可以用一两句话概括我的观点。但他要我知道,他重视我说的话,希望我对自己的表达有信心。

菲利斯也可以夸我一番,最后再来一句“下次大声点”,有三个教授都这样做过,收效甚微。

而他广播了一次,我就没有第二次了。

菲利斯布置的阅读作业,有繁有简。简者如小学生都能读的《爱丽丝漫游仙境》,繁者如莎翁的戏剧、希腊的史诗。他的课程安排肥瘦相间,在学期伊始,阅读任务比较重。而在期中期末的关头,当别的教授加料加码时,只有他布置的阅读材料,不仅内容上轻松,而且篇幅也控制在一周100页之内。就像是填鸭大餐之后,让我们来一口消食的甘泉。

翻开《爱丽丝漫游仙境》,他抬头看了看为了其他科目而点灯熬油,此刻正托着下巴打盹儿的同学,说:“你们有没有发现这本书的前言有30页?多好啊。刚翻开书就读到31页了。”

他知道我们一忙起来,就不读前言和后记。但他要告诉我们,前言和后记,有时比全书能教给我们的还多:不但有总结概括,还有提炼升华。

讲爱丽丝的整节课,他着眼于这本书的时代背景和幻想背后的寓意。他解读了一些看似荒诞的段落,讲作者如何借荒诞来讽刺维多利亚时代的风俗,批评当时的教育思潮,揭示社会心理。他讲这位疑似恋童癖的作者的奇闻逸事,讲他的攻击者和支持者的各执一词。

期中之后,没多久就是期末。不过,菲利斯的那节《爱丽丝漫游仙境》课,让我之后的复习考试好过了不少。菲利斯指出了书中的一个双关语“reeling and writhing”(扭来扭去),其谐音是“reading and writing”(读和写)。而面对着读不完的书、写不完的文章,我禁不住要在图书馆的转椅上扭一扭。很减压。

菲利斯能把简单的书讲得深刻,更能把复杂的书讲得通俗。莎翁的《一报还一报》,大家刚接触的时候,有点无所适从。而他一句点拨就让人豁然开朗:“这书,主要就五个主题:官员腐败,人都怕死,美女不愁嫁,宽容是美德,小人物要伺机办大事。”他从几个主要人物的不同命运入手,一一分析这些主题。而在快下课的时候,他说,“在莎翁面前,我只是个小学生而已。希望你们将来能当高中生。”

那个假期,我把《一报还一报》又读了一遍。本来,在莎翁灿若星辰的作品中,《一报还一报》我并不是很喜欢,因为其文字有时华美高贵如阳春白雪,有时粗言鄙语如贩夫走卒,情色辱人如老鸨王八。但再读之后,则是和以前完全不一样的感觉,尤其是书中形形色色的冲突,很是耐看。

其中,有一个冲突是关于罪与罚的。克劳狄奥搞大了一个女子的肚子,被判死刑。

克劳狄奥的朋友向摄政安哲鲁求情,理由是:“我知道您在道德方面是一丝不苟的,可是您要想想,您也有感情用事的时候。万一时间凑合着地点,地点凑合着您的心愿,或是您自己任性的行为,可以达到某种目的,您自己也很可能在您一生中的某一时刻,犯下您现在给他判罪的错误,从而堕入法网。”

安哲鲁回答:“法律所追究的只是公开的事实,审判盗贼的人自己是不是盗贼,却是法律所不问的。你不能因为我也犯过同样的过失而企图减轻他的罪名;倒是应该这样告诫我:现在我既然判他的罪,有朝一日我若蹈他的覆辙,也有可能被判同样的刑罚。”

安哲鲁信誓旦旦,一副正人君子之态。可没过多久,当克劳狄奥的妹妹又来找他,为哥哥求情时,他却打上了清纯少女的主意。幸亏老公爵回来,及时将他赶下台,阴谋才没有得逞。

这一对话让我想起《圣经》里的一个故事。

耶稣传道期间,有人将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带到耶稣面前,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在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砸死。您说,该把她怎么样?”

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谁就可以扔石头砸她。”

拿人的和围观的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地离开了,只剩下耶稣和那个妇人。

《一报还一报》的起点,很像《圣经》中的那句话:“你们用什么量器量别人,也必用什么量器被量。”(见《圣经·马太福音》第七章。)

但菲利斯并没有给我们灌输这些。他的那句白话总结“官员腐败,人都怕死,美女不愁嫁,宽容是美德,小人物要伺机办大事”,肯定会让老学究们摇头,但对我们,却是激发兴趣的钥匙。

800多页的《伊利亚特》,我是读下章,忘上章。菲利斯梳理了一下情节后,就将重点放在全书几个最经典的比喻句上。他告诉我们这些比喻句是如何影射人物的性格,又是如何表达作者的思想,既迅速点出了荷马的语言特点,又让我们不费太多的心力,就能够在露珠中感悟荷马的世界。

菲利斯的讲课方式,对我后来的读书习惯影响很大。简单轻松的书,有时间可以细细读,不然会错过很多精彩。艰深费解的书,只要把握主线和其中的某些重要段落就可以了。否则,读得痛苦,而落实在脑子里的也不一定多。

菲利斯很懒。回复我的邮件,他常常是一句话了事,结尾没有落款,开头没有称呼。他对我作文的评语,是我所有的教授中最短的,最省事的一次,只是画了一个大笑脸。我的语法错误,他不改正,有时连条红线都懒得画。

菲利斯布置给学生的阅读量和作业量,在所有教文学课的教授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少,而留给自己的工作量,也是如此。而且,多少年来,同样的课,他用同样的书,布置几乎同样的阅读材料。

但菲利斯回复我邮件,时效性最强,几乎没有出过两个小时。显然,很多时候,他是在用手机写邮件。这样的效率,即使在MC这样强调师生沟通的学校,也属罕见。简直达到了大律所和大公司老板对小职员的要求。

菲利斯虽然吝惜写评语,但是我每次拿着作文,去他办公室请教,他稍作回看,就能很详细地告诉我怎样修改。他记得哪个地方出彩,哪个地方有问题。他对我文章脉络的把握,有时比我自己还清楚。

这让我不得不佩服他的识人、他的巧妙。不认真的学生,纵使花大力气点评,咬文嚼字地注意保护学生的情感,学生也不一定领情。中等的学生,得了高分就会满足,而得了低分也不会去找教授。只有认真之人,无论拿到什么成绩,都会去讨教。而菲利斯想把时间留给第三种学生。

但菲利斯也很公平,不会因为谁常去讨教,就网开一面,降低标准。他给分的原则,要看学生有没有真正的进步。有进步的,分数就不会太差;没有进步的,分数就不会太高;如果你有进步而且相对水平比较高,高分绝无问题,即使你从未与他交流过。

大部分教授在讲同样的课时,会用不同的书。没有经年累月的重复,就能让学生保持一种神秘感。而菲利斯的阅读材料,只要问问他过去的学生,基本上八九不离十,哪里还有什么信息距离?

但菲利斯不靠信息距离树立威严,他的威严在课堂上,在他对作品的信手拈来,对作者的独特理解。他不靠换书来防止自己无聊,而是让你沉浸在他的表演中。当然,他自己也沉浸在演出中。

在MC主页的报道中,菲利斯的出现频率是最高的。

今天,他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一篇影评。明天,他在《华盛顿邮报》上,给一位刚过世的哈佛教授写纪念文。后天,他在《新共和》评论时政。再过几天,他出书了——诗人艾米莉·狄金森的新传。

他出过几十本书。从他当教授起,几乎一年一本,政治、历史、文学、心理学,无不涉猎。

写书是他的事业,教书只是他维持稳定收入的职业。他在用尽可能少的时间,满足尽可能多的人,既对得起别人,也对得起自己。

菲利斯的课,是我上的第一门英语专业核心课。也是因为这门课,我动了主修英语的念头。我在学校的课程网上发现,他一共教过7个专题,如果我能跟他上三四门课,英语专业要求的核心课程,就能完成小一半了。

我去问他愿不愿意当我的专业指导老师。

他压低了声音:“不要外传啊。明年副校长的位置要空缺了,校长想让我顶上去。”

见我无言,他调侃道:“干吗不祝贺我升官?”

我知道,那是份并不清闲的差事,对于喜欢写书而且擅长写书的他,绝对不是首选。

我也知道,这两年,MC似乎出了点状况,不然,学校的排名怎么老是往下掉?

他看着我,会意地笑笑。

“以后有问题,照样来找我。”

但是,副校长办公室不是那么好进的。行政楼里有秘书,即使他愿意见我,秘书也不一定会给我安排。校长嘛,就该干校长的事。

交了他的期末论文,我抓住最后的机会,去问问学习方法。我也顺势请教他,下学期,哪门课不要错过,哪门可以避开。

他闪开了矛盾,而是动情地讲起了他对和服的研究,讲鹅肝酱和鱼子酱,讲他们小镇的一次爆炸案,讲他刚过世的老爸。

老爷子从四十多岁起,就有早衰性老年痴呆症。

“您那时还很小吧?”

“可不。我是他的老儿子。我最怕的,是他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睡着了,醒过来,突然抓着我的手叫‘萨拉呢’?萨拉是他在犹太人集中营里死掉的前妻。”

见我捂住了嘴,他说:“噢,有时候不那么悲惨。上次我去医院看他。他满心期待地说,你知道么?今天菲利斯要来看我!我说,爸爸,我就是。他说,你都这么老了?”

就这样,我听不到他对同事的好评或是微词,就像在他的课上,我很难看出他偏爱哪个小说家或诗人一样。他讲,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精彩,也都有自己的失败。作为教授,我能够告诉你的只是如何欣赏精彩,如何鉴别失败。一如你是喜欢苹果,还是喜欢香蕉,是你的权利,我不应该也不可能强加于你。

学期的最后一天,是填教授评价表的日子。他把表一一发到我们手中,就出门回避了。这种表,是给学校做记录用的,和教授评价网作用不同。我看着问题,发着呆,想起教授评价网上寥寥几笔的正面评价,也明白了它难写的原因。写正评时怀有的感情,比负评要更复杂,更难以言表。

身旁,即将毕业的学姐揉着眼睛,说后悔自己没有选英语专业。

工作人员收走了表格,菲利斯回到教室。全班的女生,排队跟他合影。于是,我也有了一张粉丝傍明星的照片。

他真的当了副校长。我也没再见过他。

于是,每当有人问起我,为什么要选英语专业,我都气不打一处来。都怪菲利斯,把我拐卖了。从他以后,我再也没有遇上那么好的教授。

这个“好”,当然是片面之说。MC盛行的教授评价标准,分为四等:第一等,让学生既享受学习,又能收获颇丰的;第二等,让学生享受学习但收获平平的;第三等,学得痛苦但有所收获的;第四等,无谓的辛劳。

按照这个标准,菲利斯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等。而我的大部分教授,不是第三等,就是第四等。

这样讲,很容易得罪人,也很对不起我的恩师们。但我对MC课堂最纯粹的美好回忆,主要都来自菲利斯。

菲利斯不是最负责任的人,但他会很负责地对待每一个想学习的学生。

菲利斯不是多愁善感之人,但他很注意保护每一个学生的情感。

菲利斯不是较真儿之人,但他对学生的事却很认真,无论重要与否。

菲利斯不是简单的乐天派,但在他的课堂上,我们感受到的是愉悦,收获的是潜移默化。

他在哈佛从本科读到博士,却选择了我们这个小学院。他把名利看得很轻,却一点也不消极。他以出世的精神做着入世的事情,但必要的时候,也能为了大的坚守而放弃自我的坚守。想起诸葛亮“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教导,再看看菲利斯的做派,心里净是感慨。

别的教授没有想到的,菲利斯想到了。别的教授奋力去做的,他似乎很轻松。不少全心全意的教授,在教授评价网上落得一片骂名,但自由自在搞副业的他,却是好评如云。

夏天回北京,和高中同学聊天。

她们问我,看过《来自星星的你》吗?知道都教授是如何的英俊帅气、如何的学识渊博、如何的包容温情,而且能为爱改变、为爱牺牲吗?可惜,这样的教授只能出现在电视里,出现在小说里。

我说,这样的教授,我就见过。

其实,在我遇见菲利斯之前,我也不认为有都教授,只有对无穷无尽的作业和考试深感厌倦。等待着放假,等待着升学,等待着看不到头的下一步。

其实,我就生活在教授的圈子里,我的姥爷、姥姥、母亲都是老师,但他们的生活都很辛苦,甚至比他们的学生更辛苦。所以,在姥姥建议我考虑教师职业时,我说,像你们这样子,只有辛苦,没有生活。

但现在,我常常在想,要是能成为菲利斯那样的教授,也就别无他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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