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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星期天(2)

“早上好,埃米尔……”

酒吧里面,男人端着白葡萄酒,女人饮着咖啡,埃米尔一进门就感觉像是炸开了锅,所有人都在七嘴八舌地讲话。有来菜市场买东西的人,有在市场上卖东西的人,这些人已经站了一整个上午。厕所门前川流不息,人们一个接一个地走了进去。

“天气真好!”

“是的,天气真好。”

他和其他人一样,是这群人中的一员。这一点无人质疑。只有阿达知道他为什么来这里,或许阿达也误解了他的动机。

阿达在巴斯蒂德旅馆工作之前,别人都觉得她是地方上与众不同的一个人。他们觉得,她即便不是有点神经不正常,至少也头脑迟钝。

他估摸着,难道是因为她太沉默寡言,害怕陌生人?

总之,她看起来不怎么正常。她的言行举止也不像同龄女孩儿,而且她也从来不去找女孩儿玩,从来不出去约会男孩子。

“她就是一个野孩子。”

她的父母也是这样,仿佛异族人,和整个乡镇的人都不相往来。

说到她父亲帕斯卡利,还住在莫昂—萨图城时,他头上就有了白丝,布满皱纹的脸颊被太阳烤成古铜色,嘴里说着一口别人听不大懂的半法语半意大利语。

他还算是一个不错的工匠,所以总能找到工作,尤其是装修方面的活儿,但他总是独来独往,没什么朋友。

有时候他会一连消失几个星期,然后又突然出现,重新工作。

有一次消失回来之后,他带来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看起来像是茨冈人,还牵着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别人问她话,她从不回答。

那时候埃米尔刚满二十五岁,刚来到当时还经营着巴斯蒂德旅馆、后来成为他岳父岳母的哈尔瑙夫妇家。

他记得阿达是一个非常瘦弱的女孩,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海岸地带很少见到这样的女孩。她总是穿着一身黑色衣服,衣服的样式非常奇怪,裙子不像裙子罩衫不像罩衫,挂在身上完全体现不出她的身形。

人们经常在路边转角处,或者大马路旁边的林子里见到她。人们常说:

“那是帕斯卡利和茨冈女人生的女儿。”

但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帕斯卡利带回来的女人是茨冈人。实际上,人们什么也不知道,并且帕斯卡利也从没有解释过。难道警察早就调查过?但也不大可能,因为他们很久之后才来找他谈话。

弗朗切斯卡很少和其他女人往来,出门也只是走出帕斯卡利刚刚建成的、位于两栋楼之间的一栋房子。这栋房子非常独特,和其他任何一栋都不一样。

他仿佛将所有他会建造的建筑物样式,各种石头各种材质的建筑样板都集中在了这栋房子上。

人们猜想是他不允许妻子出门,他将妻子软禁起来,甚至有时候还会殴打她。

弗朗切斯卡脸上有两道疤痕,所以看起来很丑,大家都说是帕斯卡利妒忌她的美貌。有些人还说可能是他想断掉风流男子勾引他妻子的念头,故意而为之。

然而,一天他把女儿——阿达——带到巴斯蒂德旅馆。那时候埃米尔结婚有一段时间了。他岳父已经过世,岳母也回旺代地区的老家了。

帕斯卡利用意大利人自己都听不懂的方言来商讨阿达的薪酬和工作条件,让人感觉他像是在卖女儿。

他并没有为她争取休息日,也没有说必须提供多少天年假。她也不需要假期。她几乎从没有回过父母家,虽然只有两公里的路程,而帕斯卡利也只是偶尔过来一次,带着浑身石灰,坐在厨房里,端着一杯红酒,看着女儿。

这算是他们之间的开始吗?或许还得追溯到更早的时候?

对面卡尔顿酒店、马耶斯提酒店和米拉马尔酒店的海滩上,已经有人在海里游泳,不少女人坐在太阳伞下面,有几个被孩子围着,往身上涂防晒油,准备享受日光浴。

在露天集市上,埃米尔遇到很多在城里或者城郊开餐馆的同行。他们开着车,有的从埃斯特雷尔酒店出来,有的从尼斯过来,准备到意大利去。

所有的人都在计划要如何度过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日,就像是在考虑如何精心布置餐馆的陈设并以此为乐:桌子上的餐具该如何摆放,中间装饰用的花瓶要如何安放。花市的生意也是如日中天。埃米尔买了点花。小卡车慢慢装满了,时钟的指针也一点一点地移动,越来越接近他该行动的时刻。

他们有过几次关系,其中一次就是某个下午在阁楼发生的。

阿达在巴斯蒂德旅馆工作快两年了,她应该已经满十八岁。而他呢,还不到三十岁。他从没对阿达感兴趣过,仅仅有些时候会皱着眉头盯着她,边看边思忖,她在想什么呢?

别人叫她做任何事她都不会反抗。她做事总是慢吞吞的,并且也不细致,但是没有人能够左右她,因为当别人对她提出不满,又或者贝尔特对她发火时,她从不还嘴,杵在那儿像一堵墙。

他还记得有几次,贝尔特被她激怒,非常生气,最后差不多是歇斯底里地对她吼:

“我对你讲话时你要看着我。”

于是阿达看着她,但是眼睛却空洞无神,一脸无所谓。

“你在听我讲话吗?”

她不吭声,动都不动一下。

“说:是,夫人。”

她麻木地重复贝尔特的话:

“是,夫人。”

“你就不能对我礼貌点儿?”

埃米尔几乎认为,他妻子这么容易就被阿达惹火,其实是因为她没办法把阿达弄哭,所以觉得很失败。

“再这样我把你赶出去!”

阿达还是像堵墙一样毫无反应。

“我要去告诉你父亲……”

埃米尔对阿达却相当习惯,就像习惯了家里的一条狗一样。因为狗从来不说话,有时候也不做主人叫它做的事。

一天下午,贝尔特不在,他上到阁楼来找阿达,仅仅是去找她,并无其他想法,因为他叫了阿达,但是她没有回答。他下楼时,不知道对刚才发生的一切该感到害怕还是高兴。

总之,他对她了解得还并不多,或者说根本就不了解她。

他只记得在她眼里见到过从未在其他女人眼睛中见到的眼神:有点像牲畜靠近人时流露出来的神情。

三年过去了,他能说自己更加了解她了吗?他们之间的关系算得上是爱情了吗?

如果真的有所谓开始,那也只是无数个开始中的一个。

但是,对贝尔特来说,他们两人之间“爱情”的开始还是在两年之后,在一次午休时,那天是六月十五日。埃米尔还清楚地记得日期,记得时间,记得每一个细节。

这还重要吗?这一切不都已经过去了吗?十一个月来,他从没忘记过这事,但是却从没烦心过。

就算是现在,他也根本没为这事伤神。他既没什么感触,也一点不后悔,甚至没有丝毫惧怕。

当然,他还是有一丝焦急的,所以在贾斯廷的酒吧里,咖啡还滚烫着他就直接喝下去了。像早上在厨房时一样,手指仍然不停地哆嗦,胸口一阵翻涌。但是这种反应,他在布朗绍钓鱼,鱼线钩上一条大鱼时也出现过。

这种缥缈的感觉让他觉得很亲切。就像一大清早来到海边,一艘两头尖渔船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一枝独秀,随着海水均匀的节奏波荡起伏,人们站在船上,感觉自己已经不完全是自己,这片蓝色的海洋,这份自然的平静与彻底的静谧,反倒会引起人的一丝焦虑不安。

福尔城集市上,今天和以往的周日一样,熟悉的面孔,同样的叫卖声,同样的气味。然而,这不正好让人觉得看这个场面有点像是透过一面镜子看到的影子吗?

有一段时间,他觉得自己不属于这个群体。但是到了晚上,到了明天,他又重新回到其中,感觉又和其他人差不多。尽管不完全一样。

他不需要再过多思考。一旦决定了一件事,就不应该再反悔。

他之前对阿达说过,只是没有说得很详细:

“下个星期天……”

星期天已经到了。一切准备就绪。再去阻止事情的发展已经来不及了。

“给我一包高卢牌香烟。”

他点燃一根烟,悠闲地吐着烟雾。现在他只需要回到肉店去取他经过时放在老板那儿的包裹就行了。

这个时间点,贝尔特应该还在卧室里忙着梳妆打扮,房间的百叶窗已经打开。旅馆的两位住客贝斯小姐和德尔库夫人——两个人都是金黄色的头发,身体丰腴,手臂圆润且红润娇嫩——应该正一前一后在外面的一条小路上散步,边走边摘路边的野花儿,不久前她们还问埃米尔那些花儿叫什么名字。

有时候还能听到她们少女般清纯的笑声。贝斯小姐继承了一份饼店的生意,而她的朋友是个寡妇,已经死掉的丈夫是个卖猪肉的。

到了蓝色海岸地带,她们就像是回到了童年,如果没有足够的时间悠闲散步,她们就写明信片。

他从肉店老板那儿取回包裹,放进卡车,关上后门,坐进驾驶座,看了一下车后面,确保有足够的空间倒车。

再过三个小时,一切就结束了。

【第二章】

他第一次知道蓝色海岸的存在是十五年前,那一年他刚好初中毕业,虽然“蓝色海岸”对他而言仅仅是一个名词,但至少比永河畔拉罗什火车站的旅游宣传海报真实多了。

那时候,他没想过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至于为什么要陪爸爸去吕松县,他自己也想不起来了。他只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四,因为如果是其他时候,他会骑自行车去城里上学。

或许他是想去看一个同学?或许他就是想坐一下有篷马车?这也不是不可能,外面狂风暴雨,雨点砸在车顶棚上,噼里啪啦响个不停。马背上披着一块挡雨布,雨水汇成一股股,洪流一样从马腿上滚下去。

他和父亲几乎不怎么交流。从香槟县到吕松县的八公里路上,他们一直沉默着,这一段路平坦得像是一片茫茫的沼泽地,偶尔看得到凹地。海水涨潮就能淹没的地方,矗立着几栋颇具地方特色的房子,或者小旅社。

在那段路上,真正的景色是那片天空,那里的天空比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开阔,天边一座齿状样子的钟塔突出来,让圆滑的地平线变得有些突兀,但从远处看还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天空,如此之延绵无绝,以至于地面上的房子、道路、汽车都显得微不足道,更不用说是人了,在此情景下,人显得是那么渺小。

那片天有时候是厚厚的云层,黑压压地盖在头顶上,有时候又相反,雪白的云朵,透着阳光,驻足在天上,有时候甚至是轻飘飘的棉花团聚在一起,在夕阳映照下呈粉红色。

雨似乎已经下了一整天,但在这地方这一点也不足为怪。如果不是赶集的日子,香槟县或者周围其他县也没有集市,除非是在忙季,否则这儿就会是空荡荡的,近乎荒无人烟。

他的曾祖父在这里开了一家肉店,命名为“冠冕之牛”,商店招牌可以追溯到一个世纪以前,招牌上写着几个金色大字,旁边还有他曾祖父的头像。店子里的天花板很低,颜色有些泛黄,快要成为棕黄色,和墙壁、护壁板,还有桌子的颜色融为一体,每到周日,镇上的人都喜欢去那儿,胳膊肘放在桌子上,喝上几瓶麝香味白葡萄酒,几个人一起玩扑克牌或者多米诺牌。

他们父子都穿着黑色西服,和去做弥撒时一样。平时其实也是一样,他们几乎总是穿着一身黑色,因为他们的衣服全是用专门做周日弥撒服的很老的布料做的。

整个屋子里面弥漫着一股酒糟、乙醇,还有冷藏的烟草的气味,房间里面还飘散出一股臭味,却又不是什么东西发霉了的令人恶心的气味。在埃米尔看来,发霉的气味反倒才是真正的乡村味道。这种霉味一般是从床上散发出来,因为床板上铺着塞满马鬃毛的床垫,常年潮湿。也许这气味来自后面牧场上那堆麦草垛?因为他父亲有一小块地,还养了两头奶牛。

他总是在附近一带转悠,北只到永河畔拉罗什和莱萨布—勒多洛讷[1],南只达拉罗谢勒,东不过尼奥尔,除此便没去过更远的地方。

所以他见到的人也只是地方上的乡亲、旅行推销员、赶集的流动商贩,偶尔一个当官的来这儿的小客栈吃顿饭,而夏天有不少匆匆而过的游客。

他记不清和父亲是否有过真正意义上的谈话。至于他母亲,总是一副怨天尤人的样子,怨恨他是在哥哥姐姐出生六年之后来到人世,而她本来是没打算再要一个孩子。

他是最小的一个,在家里没有说话的权利,就连肚子痛这样的事他都不敢告诉母亲,因为母亲会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他,像是在告诉他:你别想糊弄我。

“你假装肚子痛,因为你作业还没做,你不想去学校。”

这让他很震惊。母亲总是用自己的推理去解释所有事情。他真的是肚子痛,还是对课文一窍不通,他自己也很长时间都没搞清。

但最后他发现其实他是真的肚子痛,所以他并不是假装。他并非不懂课文,也不是害怕上课。

而他父亲呢,很少关注这些芝麻小事。他生活在大人的世界里,大人们喝酒,一瓶瓶红酒不停地灌,小杯小杯的白酒也照样饮,谈论他们的牧场、牧草、牲畜,或者地方出台的政策。

那一天埃米尔陪着父亲一起去,可能是因为那天雨从早上一直下个不停,他在家无聊至极。这个家里没有属于他自己的空间。他姐姐奥迪勒,二十二岁,有自己的房间。而他,只能和哥哥亨利睡在一起,而且和阿达一样,也是那种阁楼,但是他和亨利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亨利那年才二十岁,已经酷似父亲了,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亨利跟着一个牲畜商工作,以后应该也会成为一个牲畜商,但这丝毫不妨碍他接管“冠冕之牛”。两项事业可以同时经营。

奥迪勒不久会和一个金黄色头发的高个子结婚,对方也在吕松县工作。

至于埃米尔,他自由自在,生活可逍遥了。

这也就是他会到今天这个地步的原因。他比家里其他人都矮小一些,其他人都干瘦如柴,只有他长得圆润丰满,为此他还觉得特别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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