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雨初收(5)
转眼时间到了五月。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感觉到阳光有了穿透前胸后背的热量。林安至才发现,古镇的游客越来越多,而街上的行人也越穿越少,丽江的夏天,越过了冬的肩膀穿过了春的间隙,已经悄悄到来。
来丽江不过一个月多的时间,林安至却觉得好像时间已经过了很久。她每天都穿着T恤和棉布裙子在五一街和司法局之间的那条路上晃晃悠悠地走,一开始别人还以为他们是游客,久而久之,也有人开始向他们问路了:“请问激沙沙客栈怎么走?”这时安至就会学着本地人的口音回答:“沿着这条巷子一直走,然后左转。”
然后她会转过身来大声欢喜地问南城和严旭:“我学得各像?”
“完了完了,我们都成本地人了!林安至,你更惨,你最像丽江本地妇女,高原红的妈妈!”严旭干脆一个劲地打击她。
“死严旭,你……”林安至追着严旭的脚步往前跑去,把欢笑声一路洒在古镇的青石板路上。
时间过去,严旭和林安至从最开始的手忙脚乱发展到后来的镇定自若,严旭游刃有余的穿梭在厨房和客人之间,一有空就和林安至拌嘴,林安至也很适应小老板娘这个称呼,每当她招呼客人笑得花枝乱颤的时候,严旭就会联想到《武林外传》里的那个佟湘玉,林安至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评价时喜不自胜:“那敢情我还是有几分姿色的!”
江南城也开始对外面的闪光灯见怪不怪,第一次见到厨房里闪白光,把江南城给吓坏了,他一边连声叫着“闪电了闪电了”一边冲出门去,结果碰上严旭和林安至大大的白眼:“你真土!那是人家在外面给谷雨拍照片!”然后严旭就会站在门口看着那些在谷雨门口摆各种造型的游客,一边笑着跟他们说多帮忙宣传一下,一边转过头来得意洋洋地对林安至和江南城说:“就说我是广告界的新秀吧?你看这块宣传板,上镜率多高啊!”
因为刚开业,谷雨的生意并不十分稳定,他们有时候忙得七荤八素,有时候闲得令人嫉妒。久而久之大家都合理的安排好了自己的闲暇时间,林安至看书,写日记,江南城钻研菜谱,要么和五一街的邻居斗地主。严旭则不是在睡觉就是在乐此不疲地数钱。林安至看着严旭拿着零碎的钞票一本虔诚的样子,老是笑话他:“你怎么不去把钱存到银行啊?你看你,每天守着一堆钱,整个一翻版的葛朗台!”
“我不放心啊!”严旭认真地说到:“再说了,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拿这么多钱在手里,感觉多踏实啊!”严旭一副无比神往的表情。
“那才几个钱啊?你也就这点出息!”林安至白了她一眼,不屑地撇了撇嘴,把头埋下去继续看书。
严旭把用来装钱的匡威鞋盒子小心翼翼地放到抽屉里面,拿笔记本盖住,然后把抽屉锁好,做完这些,他轻轻地舒了一口气。他看了看因为犯关节炎皱着眉头咒骂雨天的江南城和安静地坐在一边看书的林安至,两人并不多说话,只是偶尔会抬起头来对望,眼里眉间透露出十足的暖意。严旭看着两个人默契幸福的表情,忽然觉得这个场景像电视剧里的画面一样完美。
自从江南城来了以后,严旭就觉得自己活成了一个影子,虽然他是一个生动的影子,一个活泼的影子,但他同时也是一个孤单的影子。
严旭生怕打扰了这种安详静谧的气氛,他脚步很轻地走到二楼,然后把自己扔到沙发上,尸体一般地一动不动。窗外,是丽江的雨。
细密的雨丝轻柔地洒落在青石板路上,那雨水仿佛都带着忧愁,像春蚕吐司一般连绵不绝,铺天盖地地笼罩了这一条街道,笼罩着这个苍茫的高原小城。天气有些阴冷,有些潮湿,空气中氤氲着莫名的悲伤。严旭望着窗外三三两两走过的人群,有人在撑着伞在雨里慢慢地走着,有人提起裙角欢笑着跑过大街。严旭的心里,好像堵着一团被细雨慢慢浸润的棉花,不断的膨胀,扩大,让他的心变得沉甸甸湿嗒嗒的。
记忆是个很神奇的东西,它千丝万缕地缠绕在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里,让你听到一种声音,闻到一种味道,或者只是看到某个相似的场景,就会事无巨细地想起关于某件事某个人的每一个细节,不管时间过去多久,一切鲜亮如昨。
每到下雨天,他都会想起那个女子明亮的眼睛,那个最喜欢雨天却不爱撑伞的女子,她的笑声在他的回忆里像水花一样四处飞溅。
“严,下雨了哎!我最喜欢雨天了!”那是她愉快地在雨中奔跑,带着鲜亮的狼狈和掩饰不住的欢喜,回过头来给他一个明亮的笑容,旁边的洞庭湖在湖面上晕开一圈一圈的涟漪。
“你看你这么优秀,要是哪天被别人给抢走了怎么办啊?”那是在他们街舞表演散场后,她皱着眉头,假装很担心的样子问他。然后她拿出准备好的毛巾帮他擦汗,用很认真的语气说:“不过,只有我可以不要你,你永远都不可以不要我哦!”
“我说过我要减肥啊,你看给我买这么多肉!”那是在学校食堂里,她假装抱怨着,有些撒娇地把碗里的肉都夹到他的碗里,其实她瘦弱的身体根本就用不着节食,她只是想让他长得更壮实一点。“这样我才会有安全感啊!”她摇头晃脑地说,笑意盈盈地望着他。
记忆如同沙漏一样缓缓经过他的心房,他清楚分明地感觉到了它在流逝,但是伸出手,却抓不住任何痕迹。
他想起他们曾经一起在图书馆从午后一直坐到夜晚,两个人面对面的坐着也不说话,但是偶尔抬起头看见对方专注的神情,就会觉得很安心。他想起他们曾经一起去骑单车,她坐在单车后面伸开双手,对着天空大叫着永恒的样子,他想起他曾偷偷地摘下学校里盛放的桂花,两个人带着忐忑和不安大叫着奔跑了好久然后停下来大口喘气,彼此笑话对方满头大汗的样子。他想起他们穿着情侣衫招摇过市,她幸福而骄傲地挽着他的样子。学校的许愿墙上,也许到现在都在留着他们的名字,严旭,许梓筱,永远在一起。也许很天真,也许很幼稚,但我们真的那样爱过。
只有在那样简单的青春里,才会有那样纯粹的爱。爱,在实际的生活里必会被壮大,大到会妥协,大到不自私,大到足以让我们明白,有时候放弃,才是爱最好的解释。
圣经里说的,爱是恩慈,永不止息。
此刻严旭的耳机里,是光良的《右手边》,一遍一遍不知疲惫地循环:
静静的坐在你的身边
还会有多少这样的时间
我要迎着这窗外的光线
牢牢的记住你微笑的侧脸
我说了离别不会伤悲
这是我对你唯一的欺骗
因为我最喜欢你的双眼
那么美不适合掉眼泪
你要好好的去飞不需要对我想念
我会默默的留下右手边的座位
有一天当你看过世界再决定你降落的地点
而我也会继续地奔驰在这长长的街
左手边是我的心右手边没有谁
为了你再寂寞我都可以成全
因为我相信说过了再见一定会再见
他就在这样悲伤的旋律里默默地想念着那个陪伴了他三年的女子。她在父母为她安排的道路上走得还顺遂吗?当她走在喧嚣的城市里,看到某个似曾相似的背影,会寂寞而惆怅地想念起远在千里之外的他吗?而未来漫长的日子里,他们还会再见吗?
严旭沉浸在自己的往事和回忆里,丝毫没注意到站在自己面前的林安至。林安至愤怒地一把扯下他的耳机:“死严旭,你挺尸啊!叫你半天也不回答!”严旭有些迷茫地抬起头来看着面前这个满脸怒气的女子,忽然觉得她跟梓筱很像,他心里一直热爱的,也是这一种女子。你不知道她前世是不是精灵,她总有那么多新奇有趣的想法,让你觉得这个世界变得有声有色,她总是那么多办法让你跟着她笑跟着她哭,为她担心为她难过,也始终牵挂着她的幸福。
只是梓筱到底和林安至是不同的,林安至是自由随性的女子,总是可以那么勇敢地去追逐去承担,所以她能够冲破一切阻挡和严旭来到丽江。但是梓筱是不一样的,出生在城市的她也许注定和他们不会是同一类人。她不会知道他们那种背叛故乡的疼痛和坚定,只为着远方有梦。也不了解他们那种“顷刻一声锣鼓歇,反认他乡是故乡”的悲伤和混乱,不懂得他们这些无法在出生地扎根也无法在陌生城市驻足的飘零者,内心的艰辛和失望。
所以,即使再见,他们也并无法获得和解。那么,再见不如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