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聊着什么,感受着饭堂里飘过的一切,不经意间,又到了离别时。
送叶子到了宿舍楼下,我和小邹两人,度着步伐,慢慢走向车站。小邹要回到公司宿舍去,而我,告诉小邹,要去一朋友那里,其实并没有。我不敢告诉他,因为我如果告诉他的话,他一定会把他自己仅剩不多的生活费搬出来给我。我知道,他的家里,需要他,需要他工作后的大部分工资,他自己也就留下一点,够自己用。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或许因为和我走到一起,所以才染上我的开销习惯,只是他没钱的时候,他总不说,也不会向家里要。后来,一次谈心,我知道他家里的情况,他家,有份很重的债务。
望着车子远去,我挥了挥头,嘴角抖动着,“兄弟,要过得好。”
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叼上一支,点上,深深吸了一口,转身,坐在候车台上的椅子上,目光游离了起来。
周围人烟变得很少,公路上的车辆开过,远处夜宵档传来的吵杂,丝毫影响不到我,我在思考,我要怎么办。
“距离发稿费的时间,还有六天吧。”
说实话,所谓的稿费,也不过是全勤奖而已,没有上架的书,想要真正说到稿费,确实有些不切实际。摇着头,计算着,可怎么计算,也无法用这十一块人民币顶到六天后。看到不?在外边,处处要用到钱,搭公车便用掉了两块,眨眼间,去掉了我的大部分资金。
“咚咚…”我有些迷茫,不知所措时,手机响了起来,掏出之前自己用了三百八十八买来的便宜手机,突然想到,手机费似乎已经不多了。
“喂,三弟吗?”声音里边,投来的是,一股亲切。
“是我,东哥。”东哥,是我大哥。我妈有三姐妹,两兄弟,东哥是大姨母的儿子,在所以亲戚中排行老大,我们都叫他东哥,而我,排行第三,这当然是除去了表姐他们的计算法,我们几兄弟私底下自己定的,后来,叫习惯了,大人们也默认起来。像二舅,就经常喊我老三。
“现在在哪里?”
“刚和朋友回到学校,正想离开。”
“那你过来我这边吧,我要去医院照顾你嫂子,小萍一人在家我不放心。”东哥的声音,透出一股温柔,语气并不急切。
“嫂子怎么啦?没事吧。”
东哥一说,我心里咯噔了一下,平日里,我倒很少过去东哥家里,虽然同是在省城里。可听家里人说,嫂子向来很健康,怎么突然间?小萍,是东哥的女儿,今年三岁大了。东哥,最先来到省城,辛苦奋斗了七八年,前几年在这边买了套五十多万的房子,娶了老婆,算是在这边定家了。那时候听家里人说,还觉得东哥这么做很不明智。因为,去他家看的时候,他新家很小,要在我们乡村,五十多万估计又一高楼大厦。
“今天下午,摔了一下,有点脑震荡,已经没大事了,医生说要住两天观察看看。”听着东哥告诉我的事情,我才呼了一口气,这年头,什么流感都有,还真怕一个不经意怎么的。想想,突然觉得自己有些神经,拍着脑袋,大骂自己臭嘴。
答应下来,挂上电话,等了一会公车,便快速向东哥家而来。
小区楼下,东哥等了我很久了,一见我背着包来,还大骂我需要收拾什么,那么久之类的话,见他是着急要去医院照顾老婆,也就嘻嘻笑过,他给了我钥匙,叮嘱我小萍已经睡着了,还给了我一张红牛,说明天要我买菜,他明天中午会回来一趟,便匆匆的走了。
拿着手上的钥匙和钱,望着东哥的背影,突然间觉得,心里有个人挂牵着,还真是幸福。笑了笑,直往十八楼上来。
轻轻打开门,厅里开着一盏淡黄色的小灯,显得有些昏暗,家具齐全,看上去有些像那种有些年代了的照片般,离别全是过往。放下背包,来到小萍的房间,抱着小熊猫睡着的她,胖呼呼的小脸不时发出满足的声音,头发乌黑,浅浅的眉毛下,闭着眼睛,睫毛弯弯,很卡通的样子,特可爱。
“好久没见到,还会记得我吗?”深怕吵醒她,慢慢帮她盖好被子,小心奕奕在她额头亲吻了一下。
从房间出来,我没有很快去洗澡,而是来到阳台处。每次来东哥家,我最喜欢这里。这里可以望向远处,这里高得可以看到周围许多的建筑物,点点灯光,在都市中,书写着一篇篇繁华,只是何处灯光,是我的?
抽着烟时,我把阳台处的玻璃门关上。还记得第一次来这里,我在阳台抽烟,没有关门,被东哥骂得半死。东哥很多交际,可他依旧不抽烟,他说,为了身体,为了老婆,为了孩子。其实我觉得,他压根就怕老婆。
那时候,小萍还没出生,而现在,都三岁了。时间总不留人,似乎不给思考的机会,它已经在跑道上奔出很远的距离,我想,如果它参加奥运的话,估计全世界的人,全都会快速变老。
站了很久,感叹了很长时间,其间,东哥来了通电话,问我家里情况,而我,则问了关于嫂子的情况。感叹之余,我对我这段时间的一切做了一个简单的总结,对自己接下来该如何走,进行了分析。我需要,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好好珍惜我的青春时代。
洗完澡,拿出我的笔记本,插上网线,把今天需要更新的章节更新完,和一些夜猫子书友交流一下,便睡觉去了,梦中,我不断的书写着。
第二天老早,还在睡梦中的我,感觉到有人正在捏着我的鼻子,下意识忘记自己还在东哥家里,睁开眼便见到一头发散乱的小女孩,直给吓了一跳。小萍去在一旁哈哈大笑,回过神的我,突然觉得我的鼻子很好用。
她还记得我,许多人说过,小孩子能记得对他好的人,这话还真不假,我都有半年多没有见过她了,可她对我那种熟悉感,让我感觉很亲切。或许,血缘,无法断绝。
逗着她,带着她去买早餐,陪着她在小区楼下玩耍,顺着她的意思给她买了一些小玩具。这时候,我超级感谢东哥,特感谢他昨晚给我的红牛。
楼下商场,带着小萍,买了一些肉和菜,回到家中,洗米煮饭,洗菜切肉。这才发现,很多东西,竟然都生疏了,想起以前在家里的时候,老妈总会教我,该怎么做,该注意什么,偶尔听了之后忘了,还要在头上拍打几下,美其名曰加深记忆。
会煮饭做菜,那是老妈的功劳,可老妈和我说过,她能做得怎么好吃,是老爸教的。顿时我就蒙了,还以为老妈在骗我,可有一次,我不得不相信,那是我奶奶的话,“这菜,要是你老爸来做,比我炒的还好吃。”奶奶和我聊起老爸以前的事情,那是我爸单枪匹马闯福建的事儿。
据说,很冷的冬天,我爸在我爷爷要求下,在福建开了一间书店。自己生活,要懂得照顾自己,显然我爸便是这样的人,奶奶还说,过了段时间后去看他,他已经能炒一手好菜了,后来时间长,越炒便是越好吃,他那时才相当高中生的年纪。
打了一通电话给东哥,他说已经在路上了,而且,医生早上检查下,确定了嫂子能提前出院,他正和嫂子一起回来。听到这般,我便下楼买了些排骨,准备煲汤。记得在家的时候,老妈常说,排骨煲出来的汤,很补。
东哥和嫂子回来的时候,我已经把饭菜都准备好了,排骨煲的汤,我用来煮粥,加上一些香菜,一些瘦肉,豆腐干,倒让嫂子很是好评。
嫂子瘦了,我发现,为了这个,我还特意报怨了东哥。
可东哥和我说,嫂子执意要工作,给一家她朋友亲戚开的公司写东西,据说是一家出版杂志的公司。
嫂子平时文笔不错,这我是知道,以前我还和嫂子讨论过人物描写,这点我很是佩服她,她要真写,我心里还真替她高兴。其实,这对我来说还很好,亲戚间多了一志同道合之人。
昨天,嫂子就为了想稿子,太过入神,不小心在小区楼下的一小段楼梯处给摔的。
听着东哥的报怨,嫂子极力反驳着,说什么这是文学,你懂什么?可东哥一点都不在乎,“咱是粗人,不懂文学,可有个文学老婆。”这话倒把嫂子和我逗乐了。
吃完饭,嫂子在我的请求下,把要写的东西,拿给我看,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帮她写写。看她一脸疲倦,我劝着她去休息,我答应写,当不保证一定能写好,嫂子呵呵一笑,说无所谓,她相信我。
东哥见我忙着,安静的坐在沙发处,也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看了一两个钟头的要求,想了很久,这才开始在我的笔记本上,新建了文档,然后悠悠写着,这题目,我定为:“流浪者的明天”。
按要求,字数需要有一万字以上,这对于我来说,很快就可以搞定,这些年来,练下来的打字速度,连我自己都觉得可怕。先把思路理清楚来,然后简单的写了个提纲,大概范围给定了下来,便开始写下正文来。
也不知道过去多久,东哥醒来之后,告诉我要出去一下,便离开了。直到很累的嫂子从房间里走出来,我也只是简单的打了声招呼,继续埋头苦干,我一向如此,嫂子也没有见怪,只是告诉我,不用太急,慢慢来。
我笑了笑,心里却不这么想,因为,下一步,我不知道会到哪,不可能在这里,东哥家,住多久的。所以,我想快点帮嫂子把它写好,受伤又要照顾小萍,她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