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从睡梦中醒来,窗外的阳光已经鲜活而明亮。
太阳温暖而坦白的光线,透过窗玻璃,铺满了我的写字台,毫无保留地展现了桌上一周以来积蓄的灰尘。
我稍微回味了一下刚刚散去的梦,心里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不是个美梦,也不是噩梦,就是一个平常的梦,而且大部分的细节也在我醒来的时候变得模糊,宛如我平常的生活一样。但是,心里就是有种空洞而虚幻的感觉。
对于一个即将步入大叔行列的26岁的男人来说,早晨醒来,看看旁边躺着的是空空的床铺,心里毕竟会有所失望。但更令我失望的是,耳边传来的那一连串的大力敲击键盘的“啪啪”声。那个本应躺在身旁,陪着我慢慢醒来的人,正坐在书房的电脑桌前起劲地玩着网游。
她叫余露,比我小三岁。
从跟她相识的这两个月里,我发现她唯一的爱好就是打游戏。不分昼夜的打,累了就睡觉,饿了就吃点东西,然后就全身心地扑到了那台台式电脑上。她很满意公司为我配备了手提电脑,于是她也就心安理得,并且责无旁贷地完全占用了我原本那台电脑。
怎样相识的,我已经忘的差不多了,大致应该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吧。她喝的烂醉,我打车的时候她不知为什么跟我上了车,我以为她顺路,于是就带了她。
但是到了我的公寓时,她也跟我一起下车了,晕头转向,边走边吐,溅了我一身,溅了她一身,并且毫不介意地把整个身体的重量全都交托给了我。
我从她嘴里问不出一句正常话,只好暂且带她回了我的公寓。
公寓位于二环以内的“杏花雅苑”小区,我住在十二楼,租的,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一个阳台。两个房间,一间我用来做卧室,一间用来做书房,电脑就放在书房里。
到了我的住处,我把余露放在客厅的沙发上,给她倒了一杯水漱漱口,我自己也喝了一杯清水醒了醒神——我也喝了不少酒,已经处在将醉未醉的边缘,如果不是跟了一个刚刚认识的女孩回来,我想我也不会如此勉强自己保持清醒镇定。
烧好水后,我让她去冲洗一下,如果可以,尽量早一点出去打车回家,我可以送她上车。
突然听到卫生间里“嘭”的一声,我叫余露,她不答。我又连叫了几声,她仍不答应。
无奈,我只好嘴里说着“我进来了”,就打开了卫生间的门。于是看见她赤身裸体地躺在地上,脸上似笑非笑,嘴巴微张,眼神迷离,看起来神志不清。水哗哗地往下淋,冒起腾腾的热气,浇在她的身体和地上,溅起无数细小的水滴。
我关掉淋浴,用浴巾包住她,把她抱了出来。然后又给她灌了一点热水喝,用冷毛巾给她敷了敷脸。
她渐渐清醒过来,睁开眼睛看着我。我问她是否好点了,她不说话。我问她要不要再喝点水,她也不说话。于是我让她先歇息一会儿,我起身离开。她忽用手环住了我的脖子,另一只手拽住了我的衣领,没奈何,我只得又蹲了下来,俯身在她的面前,问她需要些什么。
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我也不知道她是否已经恢复了神智,只是跟她说话,她就是不答。
忽然间,她抖落了身上的浴巾——其实先前她一直在动,浴巾早已经半盖半掩了——将身体贴了过来,伸开两只光光的胳膊搂住了我……
第二天,她就搬了过来。
而且从那以后,她就再没有出过门,仿佛失去了在户外行走的功能一般。
她的作息时间基本跟我相反。
白天我去上班的时候,她在睡觉;等我下班回来,她起床吃饭——我给她带的盒饭,然后开始打游戏;我晚上休息的时候,她打游戏打的正起劲,有时候半夜还弄点夜宵吃吃;当我早上醒来,洗漱之后去上班时,她也就准备准备去睡觉了。
如果我不主动跟她说话,她基本上也不会主动跟我说话。
至于我们的性行为,除了认识的第一天,那个喝醉酒的晚上,此后就没有再发生过,直至两个月后的今天,依然如此。
她不关心我的工作,不关心我的思想,不关心我的日常生活,不关心我的情感状况。可以说,所有女朋友会关心苛责的问题,她统统都不去理会,她只要我不在她打游戏的时候打扰她,并且每天按时给她带回来第二天足够吃的食物就可以了。
有时候下班回来,看到家里有这样一个人,始终保持同一个姿势坐在电脑桌前,仿佛大脑跟电脑连线了一般,不跟我打招呼,不打扫屋子,不收拾衣物餐具,我突然间也会觉得很奇怪,不知道我这是在过着怎样一种奇特的生活。
今天是星期天,不用上班,但是我也不能待在家里。
余露是不会愿意跟我一起出去散步的。以前的星期天,她很怕我喊她一块出门,现在她基本上已经忽略了星期几的存在,不知道是不是也忽略了我的存在。
自从她住进来之后,我已经习惯了让家里始终都有吃的。我有时候也会想,我跟她之间唯一的联系,恐怕就是食物了。
晚上要去参加刘佳佳跟黄尚德的婚礼,他们都是我的高中同学,同在H市生活。刘佳佳是幼师,黄尚德以前是做销售的,现在好像辞了职,计划开一个饭馆。
虽然大学念了四年,高中只读了三年,但是回想起来,现在多半有联系的还是高中同学。
丁杰喊我一块去“战略高手”网吧dota,说反正婚礼是在晚上举行,不会耽误时间的。丁杰也是我的高中同学,晚上同去参加婚礼。
打游戏的时候,我总有种心不在焉,不能倾尽全力对战的感觉,心里有一个地方总是隐隐颤动,像是被小孩子的手挠着一般,撩拨着我的心绪。
打了三场,输了两场,丁杰斗志正酣,我就跟他说了一声,先退了出来,去附近的公园走走。
我点燃了一支烟,想缓和一下心境。
四月的风柔和而清新,欢快地催促着万物新生。风过处,几乎能看见嫩嫩的绿叶瞬间伸长了一截。阳光像活泼的小女孩,在枝叶间跳动,随着春风散出阵阵暖意,热意。
我想,我大概也算是思春吧。
我想到了她。
那天,黄尚德打电话来请我去喝喜酒的时候,我脑海里倏然闪现出一个多年未见的面孔。我试着用极平常的语气问了问其他高中同学的情况,其实我知道,我是以无意的姿态有意打听的,我只是想知道她会不会去。
黄尚德大致罗列了一些受到邀请的高中同学的名单,第一个就是她的名字。当然,当初在高中的时候,她是很受大家欢迎的女孩儿,所以,她如果会去,绝对不会被遗漏掉的吧。
于是,当我听到了黄尚德说出“肖晴青”的名字时,我就再没有其他要问的了,只是说我一定准时参加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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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着焦躁和期待,终于等到了下午五点。
我给丁杰打了个电话,他说他这一局结束就走,让我稍等一小会儿。
我想我也不应该表现的太有主人翁精神,毕竟,今天结婚的另有其人,我只不过是怀着另有所图的心情去参加婚礼的客人罢了。不过,谁又能肯定其他人不是呢?
婚宴是在一个酒楼里举行的,来了很多客人,有新郎家里的亲戚,新娘家里的亲戚,新郎新娘各自的同学同事等等,一楼大厅里摆了几十桌。
我们高中的同学都自发地坐到了一张桌位。
一个圆桌十二张位子,等我和丁杰赶到的时候,只剩下三张空位了。
我平时跟同学朋友联系的不多,仅限于过年过节互发信息问候的程度。现在看来,同在H市的高中同学,尽然远比我预料的要多。
“还有几个人没来啊,只剩下一张空位了。”丁杰不无自豪地说。
“哪还有空位啊,都来齐了——那张位子是肖晴青的,刚才人还在呢,这会儿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有人答道。
原来她来了。
刚刚一进来的时候,我们忙着跟大家打招呼叙旧情,我还没仔细看过在座的都有谁。只不过,一看到高中同学的面孔,我就不由自主地激动起来,激动到不敢去寻找是否有她的身影。直到坐下来为止,我的心里依然还有些惶惶。
酒楼里面闹哄哄的,大家都热烈地说着话,每张桌子都是一个完美的空间,各种各样的话题相互碰撞,时不时爆发出阵阵笑声。
典礼八点开始,现在正在慢慢上菜。
“肖晴青!”
坐在我身旁的女同学朝楼梯口喊了一声,又招了招手。
“快点,已经开始上菜啦,再不来我们就开吃了。”
恍惚间,我感觉自己像被定住了一般,不敢回头,也不敢乱动。那种心虚的感觉,仿佛只要有什么举动,就表示我是想故意引起人注意似的。
我只觉得,心脏的加速跳动使得血管里的血液也加速涌动起来。我想,此刻的我的脸,一定是通红通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