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诗文风格,借用俞平伯《〈北河沿畔〉跋》中的“清新俊逸”一语来表述,再贴切不过了。两册诗文“清新俊逸之气亦往往流露而不可掩。审其题材以写景抒情为多,论其风格则犹一翩翩浊世之佳公子也”(俞平伯:《杂拌儿》,开明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125页。)。读着册子里的诗文,清新之气扑面而来。最难得的是“俊逸”的情趣,并不是人人都具在的。而于O·M社的他们,“俊”和“逸”的两个传统则是并行不悖的。他们的精神深处感受着这两种意象,他们的文字在两种韵味里流动,在两种笔意里舒展。亦剑亦箫,刚柔相济的文化风格即在这里。
且先说“逸”,“逸”即隐逸也。O·M社同人为文的隐逸,是对现实社会不满与反抗的一种特殊形式。他们不直说,好用隐笔表现出一种愤激的思想。诚如周作人所说:“中国的隐逸都是社会或政治的,他有一肚子理想,却看得社会浑浊无可实施,便只安分去做个农工,不再来多管。”他们寄居于浙地,学着晋人的情趣和模样,“言咏属文”,俞平伯的《湖楼小撷》《西湖的六月十八夜》《芝田留梦记》等散文,便有这种隐逸之气。《湖楼小撷》记述作者在杭州西湖边小楼居住时的所见所感所思,描述了西湖春天之美,抒发了惜春的惆怅之情。该文第二部分《绯桃花下的轻阴》浓墨重彩,写了桃花与轻阴的“双美”。
结束时有一句议论:“春归一度,已少了一度。明年春阴挽着桃花姊妹们的赭红的手重来湖上,你们可不是今年的你们了,它们自然也不是今年的它们了。一切全都是新的。”作者在此把爱惜时光、珍重人生的思想,提高到关于自然、关于人类发展的一个革命性的哲学命题,焕发出五四新文化发展变革的精神光辉。应该说隐逸中透着峻急与深刻。从美学风格上说,峻急与阴逸,本来就可以互为映衬、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只顾一面(一种),只顾慷慨激昂,或只顾微吟低唱,都难免显得单调,并使人兴半截美人之感。正是缘于此,俞平伯写了《析爱》这篇批评长文,与《湖楼小撷》同期刊载。该文以“爱”为批评对象,先正名,后分类,通过这种类分辨析,对“爱”这一极平凡的字眼作了透彻的分析,个中或进行理性思辨,或接壤于社会习俗,有直有隐,有褒有贬,内蕴作者对社会的批评、对道德的谏议,理直述情暗寓。难怪乎钟敬文为“这类分析名理的文字,竟这样创制成绝妙的抒情妙品”而叫好。可见俞平伯为《我们》着力构建“俊逸”风格的基调,其隐逸的抒情文、峻急的批评文,两种文体之互用乃至合流,便是有力的例证。
这种文风的追求,对俞平伯来说,始于他的宁波与白马湖之旅。兴许是奉化江和白马湖的灵气陶冶了他,他忽然热衷于散文创作了,佳作从他的笔端涌出。这些作品充溢着俊逸的情趣,和他的老师周作人的文章一样。章锡琛选编的《周作人散文钞》云:“周岂明先生散文的美妙是有目共赏的;他那枝笔宛转曲折,什么意思都能达出,而又一点儿不啰唆不呆板,字字句句恰到好处。最难得的是他那种俊逸的情趣,那却不是人人可学的。”序文强调的“俊逸的情趣”移来用以品评俞平伯是完全适切的。这年底他的北上,就使“周作人小品一派”多了俞平伯的创作实践之功。
朱自清何尝不是这样,亦俊逸得很。《我们的七月》里的诗作《赠AS》,用了峻急的语词与语调,把作者心中难以泯灭的高远理想透露出来。作者本是沉静、淡泊之人,但心灵的大波使其选择了热烈的意象——火把,通红通红的辣椒与动态的意象——飞渡、狮子吼、飞沙走石的狂风。这显然是呼应其诗友邓中夏的。1924年,邓在《贡献于新诗人之前》中云,新诗应该是“惊醒人们使他们有革命的自觉,和鼓吹人们使他们有革命的勇气”的“最有效的工具”。《温州的踪迹》里的《月朦胧,鸟朦胧,帘卷海棠红》《绿》《白水漈》诸篇,“运用大写意的笔法,逸逸草草地妙造自然,因而得其玄淡、清远的神韵”。它“有一股逸与清的情致、氛围流溢于字里行间”(吴周文、张王飞、林道立:《朱自清散文艺术论》,江苏教育出版社1994年7月第1版,第214页、第209页。)。这种“美术文”,好像是一块光莹温润的美玉,它映射出光莹的特质,故其秀美,如有一个名叫赵瑞蕻的写了《梅雨潭的新绿》,说这天下第二泉的福地洞天的女儿绿让他一直醉至生命的晚秋,以至于请后人将其骨灰撒在仙岩梅雨潭。清逸,是文学作品表现人格美的品位,竟然如此刻骨铭心!在《我们》里,与《绿》写于同时的《生命的价值——七毛钱》,则又呈现着峻急的文风,抑郁而激愤,揭露和抨击吃人社会的黑暗,丝毫不留情面。至若《血歌——为五卅惨剧作》那样的阳刚之作,其峻急或曰激越的调子,更可见朱自清打击敌手,大有铁似的风姿。而《温州的踪迹》所表现的对自然美的礼赞与对丑陋现实的揭露的组篇,“铁与温雅”和谐地融合在一起。这些不正是《我们》的诗文的“俊逸”风貌吗!
叶圣陶可谓俊逸互动之典范,他的刊在《我们的六月》里的“暝想”小品《暮》与“五卅”檄文《五月卅一日急雨中》即为佐证。即便是其基本面为“逸”的《没有秋虫的地方》,亦貌似冲淡的文风中隐含着激淡,借影于秋虫,托物言志。至于《两法师》则俊逸互交、双管齐下。诚如夏志清所评:叶绍钧文笔的长处在于观察力……在他的仔细观察之下,后者(弘一)是个真正谦卑的人,而前者(印光)则是个道学家,甚至是个欺世盗名之徒,不能超脱于傲慢与气焰以外。(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5月第1版,第78页。)
朱自清主编的《我们的六月》,较之《我们的七月》,似增添了具有思想力度之作。《血歌——为五卅惨剧作》便是佐证。由此可窥见朱自清力图使刊物与时代相呼应所做的努力,同时亦折射出朱自清标榜文学研究会宁波分会创作宗旨的《我们对于文学的态度》之内蕴的精神:文学的使命,改造社会,赋予时代要求与理想。
《血歌》无疑是一首政治抒情诗。诗人把“五卅”这一特定的表示时间概念的词语借代为“血歌”,说它是用血谱写而成的,这就艺术地表现了“五卅”惨案的血腥气味,使表述时间的词语获得了形象可感的效果。在整篇作品中,诗人以“血”字为轴心,展开抒情,宛如声讨帝国主义侵略者的战斗檄文,酷似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动员令,那种激情澎湃、热血奔涌的呼号,具有强烈的艺术冲击力和感召力。
朱自清此时激情澎湃,思绪万千。他又写了一首《给死者》,刊在《文学周刊》第179期上:
你们的血染红了马路,
你们的血染红了人心!
日月将为你们而躲存!
云雾将为你们而弥漫!
风必不息地狂吹,
雨必不息地降下!
黄浦江将永远地掀腾!
电线杆将永远地抖颤!
上海市将为你们而地震!
……
这首诗的语言全是口语化的短语,如战鼓,铿锵有力,节奏感特强,具有一种强烈的情感律动的内在美和振聋发聩、催人奋起的力量。
6月19日,朱自清又写下了《白种人——上帝的骄子!》,抒发了被压迫民族的愤懑之感。如果说《血歌》抒写的是向帝国主义讨还血债的民族仇恨情绪,那么《白种人——上帝的骄子!》则有着对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沉静思考。至此,构成了朱自清五卅诗文的“三部曲”。有文学史家认为,文学革命的初级阶段到此为止。而现在开始,就是“革命文学”的新纪元了(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5月第1版,第13页。)。如是看来,朱自清五卅诗文即“革命文学”新纪元的扛鼎之作。
朱自清的“五卅”诗文是五卅运动中最愤怒的吼声!它与叶圣陶的《五月三十日》《五月卅一日急雨中》和郑振铎的《墙角的创痕》《街血洗去后》一样,直抒胸臆,激越高亢,以其江河决口、火山爆发的奔突情绪,写出了时代的最强音,鼓舞千百万民众呼啸前行。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殊不知朱自清此时还在宁波省立四中指导其学生写诗文为五卅运动鼓呼呐喊。1925年6月30日《四月之半月》上揭载的刘沧海的《洒泪吟——并慰沪上惨死的同胞》一诗,便是在朱自清指导下刊出的。该诗与朱氏的发表在《文学周刊》第179期上的《给死者》(1925年6月28日出版)洵可谓前后脚面世,诗风如出一辙。
朱自清在白马湖和宁波期间,实是文学研究会宁波分会的主持人。他以宁波省立四中与春晖中学为营垒,分会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有些活动拓展到分会的外围组织,诸如奉化的剡社等。据朱自清日记载,朱自清、冯三昧曾为剡社作过讲演,时在1924年10月10日。奉化剡社社刊《锦溪》由王任叔任主编,刊物经常刊载宁波分会会员研讨新文学的文章。如王以仁的《心理分析与文学》《青年的恋爱问题》,王任叔的《论独幕剧》《小说论》《写景与小说》等。他们请朱自清来《锦溪》作客,请他演讲,并向他请教,与他探讨。剡社《锦溪》每半月举行一次演讲会,现有资料可证的有:王以仁讲过《读书法》,董子兴讲过《谈诗》,邬介屏讲过《中国韵文之变迁》,特别是石愈白讲的《五卅惨案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与王任叔讲的《五卅与赤化》,是为宁波分会投入五卅运动的强有力例证。王任叔说:“‘五卅’惨案的发生,我在上海是亲眼看到的。”“这是一课严肃的教课,是血和泪、悲凉与愤怒写成的教课。我再也不愿留在这杀人的地狱了。”王任叔回宁波后即成立五卅惨案后援会,组织演剧队,演出话剧《沪上血案记》;组织演讲队,进行《五卅与赤化》的演讲:“以中国人之血,任彼帝国主义者的吸吮,以‘赤化’吾中国的地皮;而吾国之不肖子孙,犹甘为虎作伥,千方掩护其丑态,为之卖力效劳,无端以‘赤化’罪名,搜罗赤化之主犯,而不知主犯固在其后也,能不悲哉,能不悲哉!”整个演讲以气骋辞,酣畅淋漓,自有一股不可驳诘的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