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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

我们不会像他们那样分离的,是吗?

是的,我们不会,一定不会的。

这个城里人人都认识我。

我这张描画精致的脸,带着各式各样的微笑,庄重的微笑、亲切的微笑、甜美的微笑,边上附着“电视台著名主持人邓夏”的字样,在大街小巷随处可见。

今天早上开车上班,刚上街,就看见路边新站了一排灯箱,上面的我微笑着举着右手,在宣教什么遵守交通规则,一脸的正义凛然。然后我仗着车窗前那块电视台的牌子,连闯两个红灯,给交通警察留下了一张戴着墨镜的漠然的脸。

一路上,我看见了无数张自己的脸。

广场大屏幕上正在循环播放宣传片,电视台新推出的《德赛洛梦想之舞》节目,我在一大堆特技花瓣中举手投足,孔雀般姿态灿烂。经过百货公司,外墙上海报上的我,穿着职业套装,裙裾飞扬,成功自信,这是去年给微微拉时装做的形象代言。驶过高架桥,又看见户外广告牌上巨大的头像,我正知心姐姐般地推荐学生文具。

这种局面刚开始的一两年里,我曾经非常害怕在公众场合看见自己。众目睽睽之下,总是看见自己的脸,用各种陌生的眼神看着你自己,那种感觉实在不好受。

有一回,和庄庸一起录完节目,出去找晚饭吃。可能是太累了,走过一张张自己的脸,只觉得头疼欲裂。好不容易找到餐厅填了肚子,出来正好经过一家电视机商店,忽然看见十几个屏幕里同时在播自己的节目,那个女人说笑得这么玲珑自如。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一下子就感到翻江倒海,趴在墙角里拼命地呕吐起来,一直到胆汁都吐尽了。

庄庸吓坏了,以为我得了什么急病,坚持要把我送到医院里。后来,据他说是出于诚挚的关心,一直陪到了我的公寓里,最后陪到了我的床上。这是我们共事以来,第一次关系的飞跃,他好像感慨万千的样子,赤着上身靠在床上抽烟,当然是很注意细节地把我半揽在怀里,让我舒服地靠在他的胸脯上,像所有电影里的恋人镜头。

他用电视人特有的标准普通话,说了一句文艺片里的陈词滥调:

邓夏,是不是你只有软弱的时候,才会需要我呢?

我没回答,装着温婉倾听的样子,事实上是这么一句文艺的话,需要用更文艺的话才能回答得巧妙,我一时酸不起来。在调动不起文艺情绪的时候,我就不得不站到一边,无聊地瞧着这对恋人。这个比我大出十几岁,兼而是我领导的中年男人,忽然一反严肃持重的模样,说着青春期男孩的傻话,这让我忍不住想发笑。

这个夜晚算是治好了我的呕吐症,至少,我总算不怕上街看见自己了。本来嘛,每个人都在各时各处做着让自己陌生的事情,如果随身带一面镜子照着自己,恐怕每个人都会看得人格分裂。好在我们大多数时间,是根本不用审视自己的。

庄庸是个英俊的男人,他有一张长而消瘦的脸,面色白皙,这是他常年在录影棚和剪片室里度过、缺乏日照的结果。他志得意满,却正在老去,除了他那双异常神采深邃的眼睛,顽固地抵御着时间的流逝,这让他眼角边皱纹的线条变得执拗。

这个男人一直以来的理想,就是要做一档自己最满意的节目。只不过六年过去了,我看着他从一个眼光独到、工作玩命的节目编导,成了制片人,继而升任现在独霸一方的文艺频道总监。但是,他仍然整天唉声叹气,说空间不够、资金不够不能让他专心做一档理想中的节目。

我却从来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我没有什么理想中的节目,我只耍些小聪明,把现有的工作做得漂亮一点,好多从领导这儿得到一些机会。这点现实的念头,也让我从一个非电视专业的大学生,成了现在三档节目的主持人兼制片人。马上新开播的“德赛洛梦想之舞”,就是我的第三块领地。

庄庸做任何事,用他的话来说,都“事倍功半”,而我呢,是“事半功倍”。所以,庄庸以前总喜欢拍拍我的脑袋,感慨万千地说:“到底年轻人,聪明啊!”

当然自从他在床上感慨万千之后,他就不再像对一个孩子那样,拍我的脑袋了,这个离异多年的男人,开始用一个恋人的眼睛炯炯看我,看得我心里发毛。

有时候我感觉就是他的理想主义害了他,让他做什么都比别人累。他其实不用那么使劲,不管是爱一档节目,还是爱一个女人。电视节目本来就是给人消遣的,就像男女之爱,本来就是无常中的一些点缀,这么耗心耗力,倒是过犹不及了。

说起以前庄庸自己做节目的时候,那可真是焚香沐浴,就差拜关公了。做节目之前他要左思右想,在现场他会不断喊停,看着导播切割,他不住地比手划脚,恨不得亲自动手,后期领导还没审片,他先自我反省地改上三四遍。每次半夜我的上眼皮都粘着下眼皮了,他还精神百倍,痛苦思索更好的表现方法。

那时候我就发誓,等我独立做节目了,一定不能让他看见我的效率。我只用他三分之一的精力,就飞快地把节目做好了,而且收视率绝不比他做的低。

我的轻松,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这只是播一两遍就放进资料库的带子,我绝不会对一盘带子有额外的深刻感情,只需像外科医生一样冷眼旁观,果断下手,这反而让我游刃有余,发挥得更好了。生活本身也是如此。

不过,今天一切都变得反常。

我开车到台里,开始准备《德赛洛梦想之舞》的首录。我给自己化妆,一笔一笔,眉毛好像有些画歪了,我擦了再补,然后鼻子上的粉底开始出油了,至少我认为是这样。当我画唇线的时候,我觉得手有些僵直,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我端详镜子里的自己,第一次挑剔起自己的妆容来。

小黄编导送来了我的主持脚本,本来我只要粗粗扫视一遍,就成竹在胸,不行上去了发挥就是。可是,今天我看了足足三遍,我发现越多看,我就越担心漏行,越担心却越记不住顺序,我觉得自己现在特别像当年庄庸做节目的状态。

正式开机以后,我完完全全地失态了,我知道一切糟糕了。我居然像傻子一样站在演播现场,不住地忘词,需要小黄在下面比着口型,一句一句提醒。

以前不是没有过忘词的时候,我只要随便地插科打诨一下,就混过去了,每每还是一个精彩的发挥。但是这次不是记忆力的问题了,是我在不断地走神。

我老是觉得,三号机好像在移动时不够稳定,不知道这组镜头是不是能用。专业评委的评点好像太苛刻了,其他评委却没说到点子上。参加录制的选手在聚光灯下舞蹈,我怎么发现上次彩排的两组选手,在这次实录,竟然莫名其妙互换了成员。

还有,我总在审视自己,主持的节奏是不是太拖沓了,刚才的那句评点是不是说了错别字……天哪,我居然得了庄庸综合征,难道我把这档名叫“德赛洛”的节目,真的看成自己的理想了?

这么多年所有跟我合作的摄像、导播、编导,还有配合我的男主持刘伟,全都傻了,录影棚里炫目的大灯让我觉得晕眩。到了下午,庄庸都放下会议,亲自过来压阵。他这么紧张严峻地往那儿一坐,我倒是突然感到轻松了,说话也稍稍顺溜一些。

录制的进度被拖延,所有的人疲惫不堪,两箱晚餐的盒饭也被送来了,本来预计晚饭时间前可以录完的。一天吃两个盒饭,让跳舞选手的孩子们也一脸沮丧。收拾了盒饭的残局后,录完了最后一段选手表演和评委评点,我刚摆起笑容要说结束语,小黄冲上来打断了我。

“还有一段没录!”她叫道。

我的脑袋一片空白。

她说:“邓老师,您忘了吗?咱们讨论过,为了节目公众参与性的卖点,我们安排了主持人在第一集表演一段交谊舞。”

我强作镇定地告诉她:“刘伟说家里晚上有事,结束语反正我一个人的词,他就先走了。”

小黄顿时一副要崩溃的样子,今天实在够她受的。

她结结巴巴地说:“邓老师,这怎么办啊!要再登记这个录影棚,凑齐这么多人,不可能啊,节目就要播出了。”

“去掉这一段呢?”我问。

“都算好的,节目拉不出这么多长度。”

我灵机一动,建议道:“评委行吗?我跟评委跳个舞。”

我重新摆起聚光灯下的微笑,伸手邀请了评委台上的一个帅哥:

“德赛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章总,谢谢,这档节目就是他们公司和台里合作的。章总的节目创意非常棒,舞蹈是一件快乐的事,是每个人灵魂中天赋的节奏,所以,请每个人都来快乐地参与吧。下面就请章总跟我共舞一曲,音乐准备——我要那张古巴风格的鲁本·冈萨雷斯!”

拉丁舞曲带着古巴阳光的热力,敲打起每个人都忍不住想舞蹈的节奏。他躬身邀请,我高高地举起手臂,静默,忽然踏步扭动,莎莎的舞步汹涌绽放。

女人舞动着柔媚的身体,试图接近男人,男人欲擒故纵地避让,又暗含凶猛地不断控制着女人,当女人半推半就地挣脱时,他展示力量,让女人旋转、颠倒、情不自禁,像所有男女欲望丛生的纠缠。拉丁风格的舞蹈总是这个调调。

我们的共舞淋漓尽致,同时默契得惊人。

一曲终了,全场的人都看呆了,静止了几秒,随之是没有排练过的热烈掌声。小黄像是劫后重生一样,带着一点不夸张的惊喜,尖叫着跑上来问我们:

“你们事先真的没排练过吗?不可能啊!”

章总斯文地一笑。我在帅哥边上做了个鬼脸。

小黄还是不依不饶,缠着我问:

“邓老师,以前没看你跳过这种舞啊,你偷偷在什么地方练的吧?”

我拍拍小黄的肩膀,说了一句比较粗鲁的话:“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这一天太累了,我终于可以放下主持人的架子,开始胡说八道。

小小的胜利,让我没有注意到庄庸极其难看的脸色,就像所有的人都带着疲惫的亢奋,争先恐后地收拾器材,作鸟兽散,完全忘记了这位最高领导的在场。

一片逃难一样的混乱中,庄庸目标明确地穿过人群,招呼我说:

“邓夏,我看你今天身体有些问题,你不要自己开车了,不安全。我开车送你回去。”

然后,在旁人轻笑的低语和意味深长的目光中,他一把抓起我,撇下众人,往车库而去。

这个男人在生气,每当这个时候,他就眯缝起眼睛,眼角的皱纹深如刀刻,眼神冷硬,一副要与世界作对的样子。

他开着车,比平时更稳地控制着方向盘,好像是要显示他的控制力。车窗外,城市的灯火斑斓掠过,映得他的脸色更显青白。他显然已经后悔了当初同意开播《德赛洛梦想之舞》这档节目,但是他也知道,现在已经势成骑虎,不得不开播了。

“你介绍的德赛洛公司根本没有制作能力,当初你怎么就介绍他们来呢?”他的语气很强烈。

“朋友嘛。”我敷衍着,“民间制作公司一开始总是这样,大家都差不多,所以让他们制作跟台里合作,我先做着,他先把广告运营好。”

“你那个朋友实在不怎么样,不懂电视!”

“章总还行啊。”

“你跟他在恋爱?”矛头指向关键的方向。

“怎么可能,要恋爱也找你啊。”

“我看你们两个挺默契的,年龄也般配。”他在为那曲舞耿耿于怀。

“我对恋爱就是没兴趣,否则我也不会自己买房子了,我一个人过挺好的。”

“我看你挺在意他的,你第一次主持节目,都没今天这么紧张,你很失水准你知不知道?”庄庸紧追不舍。

“我只是在意这档节目。”

“喜欢这档节目?”庄庸偏过头扫了我一眼。

“只是喜欢这三个字,德赛洛。”

“喔?”他尖厉的眼睛又从路上分神,审视了我两秒。我想他一定是认为我说谎词穷了,其实这恐怕是我平时从没有过的、最诚恳的一句回答了。

但凡人说谎的时候,就会努力把话说得合乎常理,大家反而觉得可信,可是只要人一诚恳,多半会被人认为可疑。所以我已经很久没有说诚恳的话了,这次例外。

我们的吵架,因为我的诚恳陷入了僵局,他的脾气犟,开始不相信我之前所有的话。直到车子开到我的公寓门口,熄火,灭了车灯,他故作自然地问:

“不请我上去坐坐吗?”

我犹豫起来,让他上去,这显然是一个表白忠心的实际行动,不过这太冒险了。于是我还是像以前很多次那样,留着希望的尾巴,对他说:

“下次吧,都这么晚了,我都困了。”

熄火以后,车里的空气很快开始变得湿润暖热,那里面,也有两个人的体温,彼此掺杂。僵持也好,暧昧也好,在这个仲夏闷热的夜晚,显然维持不了太久。

“好吧,你下车。”庄庸的手越过我的身体,从里面为我打开了车门,一边重新发动车子。我下车刚刚站稳,车子立刻一个急转弯,飞速地扬长而去。

我很想庄庸陪我过夜,我发誓,这句话是诚恳的,而且可能我比他更想。

一个人睡觉是件糟糕的事情,躺在床上,睁眼看着一片黑暗发呆,四周连个活物也没有,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睡下去,醒过来,身边都是空空的,对一个已经二十九岁的女人来说,感觉尤其失败。

说起这些年追我的人,可以从我二十七楼的门口,一直排到小区大门外,但是我是一个没法跟人过夜的女人。

庄庸跟我缱绻的那一晚,好在他特别感慨,所以抽着烟,搂着我,跟我说了整晚的话,从自己的电视理想、失败的婚姻、被前妻带走的女儿,一直到自己的童年生活,自言自语一样。等到他发现窗帘外天色渐明,我们两个就起来收拾收拾,早早地赶到台里上班去了。这让我逃过了一劫,他没能知道我的秘密。

我不能在他面前睡着,一睡着,就露馅了。我的身体里有两个人,这是从我升入高三那年开始的。

一开始我只以为是自己做梦做得离奇,总是梦见自己变成另一个人,进入另一种生活,遇见那个空间的许多人。直到我上了大学,跟别的同学住在一个寝室里,我才知道,那个人是真的存在的,她常常在我睡着的时候,偷偷出来,使用我的身体。

那时候,有许多恐怖故事流传在女生宿舍,诸如洗漱间里自动滴水的龙头啊,四楼窗户外悬浮的脸啊,还有女鬼现身什么的。

讲完恐怖故事的当晚,据说我半夜从床上坐起身,叫着,婆婆,我醒了。我目光呆滞地下床,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然后打开寝室的门飞跑出去,口里喃喃叫着,婆婆,婆婆。过了一会儿,我手足无措地回到房间,在每张床上疯狂地翻检一遍。传说最可怕的是我的表情,那是一种极度的悲伤。每个人都被吵醒了,惊恐地看着我,不敢作声。

没过几天,又发生了一次。我起床,叠好被子,走到另一张床后面蹲下,然后我猛地跳起来,叫着,起火了,起火了,冲向我自己的床,把被子重新打散,拍了又拍。

同学们说,这是我被女鬼附体了。辅导员比较客观地用科学观点分析说,我有梦游症。不管怎样,在同样的事情频繁发生以后,辅导员很快找到了一间堆放行李的空寝室,而我也乐得一个人住一个房间,反正我从十六岁就开始一个人住,我很习惯。

在电视机商店前呕吐,只是一个小小的副产品,看见自己装腔作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我变成另一个人的时候,她的性格和我迥然不同,她的行为我完全不能理解。

所以我没法再次让庄庸上楼。

一旦男女之间有过这种事情,走进同一个房间,就意味着默许这件事再次发生。我很难想象我这样对待庄庸,在缠绵之后,我对他宣布说,时间不早了,我要睡觉了,你可以回去了——当然,你可以洗了澡再回去。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就是这么对一个男人说的。我从浴室出来,裹着浴巾,站在床前,他疲倦而笑吟吟地在床上望着我。我疯过了,又刚刚冲完热水澡,困得要命,但是我的床被他占领了,我恨不得当时就把他从床上提起来,一把扔出去。

我对他说,你可以回去了。

他的表情变得极其古怪,转而愤怒,他立时下床,没有接受我让他先洗个澡的美意,他气得穿内裤的时候,甚至穿反了,他骂骂咧咧地脱下来再穿,凌乱着一身衣服,像一个被玩弄的少女一样,跌跌撞撞地出门。

后来他在酒会什么的地方再遇见我,就像立时见到鬼一样,立刻避走。他是一个品牌的公关经理,“海龟派”。我还以为留洋回来的人,会比较拿得起放得下。

另一次的纠缠更长一些,因为我洗澡出来的时候,那个男人已经体力不支地睡着了。我摇醒他,要他离开。他也很吃惊,不过他太困了,哼哼唧唧地问,为什么?

我说,我不习惯跟人一起睡。

他说,那我睡你的客房总可以吧。

我说,不行,我不习惯有人在一套房子里,我睡不着。

他说,你怎么卸磨杀驴啊?

他是一个写小说的,比较有词汇天赋。我还以为搞艺术的,会豁达一些呢!

我狠狠地把他扫地出门,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心里一阵轻松。那一刻我疯狂地想念庄庸,想到我没有可能在他的臂弯里安睡到天明,我对所有的男人都反了胃。

我讨厌庄庸,因为我有时候感觉这样需要他,我对自己解释说,这是因为我没有办法完全得到他。我很早之前就懂得,我要尽可能地让别人需要我,但是我绝不能感觉需要别人,否则,我就会变得软弱。

今天一切都很邪,这一定是因为“德赛洛”这三个字,这是我生命中的一个暗语。我预感到,那个人又要在我身体里出现了。但是,我总不能不睡啊。

周围十分安静,空调在静静地运转,窗帘紧合,床头的荧光闹钟已经指向三点半。

软木地板很凉快,我披着丝绸睡衣,赤脚走出卧室,来到客厅,从电视柜下面一个隐蔽的柜门里拿出一瓶黑莓的果味伏特加,倒了一杯,在冰箱找了几块冰放进去。我啜着酸甜的伏特加。落地窗外,是二十七楼俯瞰众生的视野,小半个上海正在半明半暗中等待黎明,居高临下的高级公寓,让我感觉自己像一个女王。

无意中,我看见了落地窗上自己的影子,卸妆以后的我。那是一张陌生的脸,素白,眉眼极淡,像一个不喑世事的羞怯的孩子,已经骨肉婷匀的身材裹在宽大的睡衣里,看上去像当年一样瘦弱。这让我心头一惊。

我讨厌看见自己这个样子,这像梦中的另一个我,一个瘦小、纯真、内心温暖的孩子,一个又傻又没用的孩子。

我三口两口喝完了伏特加,烈酒在身体内升腾,借着酒力,我沉沉睡去。

然后,我再次醒来,感到周身寒冷,我听到了啁啾的鸟鸣,一声,又是三两声,好像有翅膀的轻拍声,扑棱,就在不远处。它们应该就扑腾在狭小的院子里,在石窟门老房子斑驳的高墙边,或者是那扇巨大的黑漆木门闲置的门闩上。

我看见清晨的阳光,从八扇一排的格子门外一无遮挡地照进来,在灰色的水泥地上留下斜长的方块。漆面的五斗橱上,老钟指向六点。

我又变成了另一个我,那个孩子,夏夏。

床头的八仙桌上,一碗粥,一叠肉松,是婆婆每天给夏夏准备的早餐。一个用细绳仔细扎好的铁皮饭盒,是婆婆给她准备带去学校的午饭。

夏夏叫:“婆婆。”没有回音。

夏夏翻身下床,缎面棉被从身上滑落。

“婆婆,我醒了。”夏夏一边叫着,一边穿上毛衣、牛仔裤,套上球鞋。

“婆婆,婆婆,你在哪儿啊?”夏夏发现屋里空荡荡的,角落里的煤球炉熄着。她推开格子门,院子里的小鸟扑棱飞去。她推开黑漆大门,弄堂里人们安闲地进进出出,没有婆婆熟悉的身影。

“陆阿姨,看见我婆婆了吗?”

“一早就没看见,也没见她去买菜啊。”

“张伯,早上见我婆婆了吗?”

“没有啊,我一早起来生煤炉,就没看见她。”

夏夏跑回屋里,环顾四周,就这么一间屋子,她有些犯傻地看了看高高的天花板,那水渍留下的莫名其妙的图案并不能告诉她什么,她甚至看了木板床的底下。她拉开每一扇门,碗橱的、五斗橱的、衣柜的,婆婆的衣服全部不见了,只剩下她常用的那把圆蒲扇,还安闲地躺在衣柜底下。

床上,婆婆的那床被子整整齐齐地叠好着,被子底下压了一个手绢包,打开,里面有三百元钱。

夏夏意识到,婆婆走了,竟然走了。也许是趁她熟睡的时候,就这么轻手轻脚地,拿起包裹,推开黑漆的大门,然后再轻轻合上,走入了将明未明的天色中,不再回头。

那个早上,夏夏十六岁,高一,一九八七年的隆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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