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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婆婆

自夏夏记事以来,她很少看见父亲和母亲,她几乎不能完整地回忆起他们的相貌。她的世界就是这石窟门老房子中的一隅,她生命中只有一个相依为命的人,婆婆。

她让夏夏叫她婆婆,她说,在成都,孩子们都这么叫大人。

婆婆这个称谓暧昧不明,因为婆婆自己也不能说清,她和夏夏到底应该相互怎么称呼,她是夏夏母亲一系的远房亲戚,辈分比夏夏的母亲高一辈。

当时,夏夏的父亲要去澳大利亚,母亲就央求婆婆来帮忙带孩子。婆婆从成都老远地过来,把夏夏抱在手里的时候,夏夏才三个多月大。

夏夏两岁的时候,传来了父亲在澳洲车祸身亡的消息,夏夏的母亲赶着过去操办后事,当地的留学生社团说,她可以作为遗孀获得照顾,留在那里打工。母亲觉得机会难得,从此一去不复返,后来渐渐音讯全无。

婆婆找到了里弄生产组的一份小小工作,每天在家里勾手套,她勾啊勾啊,夏夏也就一天天长大,和别的孩子一起念小学,上中学,像一棵小树一样渐渐丰盈茂盛,长成了一个清丽的女孩子,虽然有些瘦弱,功课却永远是班里最好的。

“乖囡,你回来了。”

每天放学回家,夏夏最爱听见的,是婆婆这么唤她,用老人低哑委婉的声音。

是的,回来了,在这高敞如露天般的堂屋里,奶奶坐在小竹椅上勾手套,她微笑的一脸皱纹,手上棉纸般松软的皮肤,好闻的发油香味,那便是一个孩子长大的全部了。

有时候,夏夏会帮着婆婆勾手套,天再冷,手指也不会僵硬。冬天屋角的煤球炉总是暖着,咕嘟咕嘟地熬着粥,扁扁的小铝锅蹲在炉子上,盖子一掀一掀的,冒着热气。遇到冷雨的天气,外面小雨也好,大雨也好,任水点拍打窗棂,更显出屋子里的温暖。

婆婆一边择着菜,一边跟夏夏絮叨着往事:

“当年啊,我第一次抱你,你刚刚出生一百零八天,你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我,对着我笑,你好像认识我呢。就这么一抱你,我就再也离不开你了。”

夏夏一直以为,婆婆是她唯一的,她也是婆婆唯一的,她们两个是天下最亲的至亲,如果她是一棵快乐挺拔的小树,那是因为长在婆婆盘根错节的根上,安宁而满足,不理会世间风雨。虽然,婆婆也跟她说起过,她在成都还有一个养女,总是问她什么时候回去。

夏夏一直相信,婆婆爱她,所以婆婆一定会留在她身边,永远。自己一个连母亲都不想要的孩子,婆婆却爱她。

“乖囡,你不可这么依赖我。”婆婆常半嗔半喜地告诫夏夏。

然后,婆婆真的走了,在十几年后的一个暗夜,没有跟夏夏说一声再见,没有关照夏夏应该如何生活下去,没有告诉夏夏她是否会回来。

夏夏不想哭,因为哭,是给爱自己的人看的,婆婆不在,为什么还需要哭?

人活着,就是不管遇见什么伤心事,总得生活下去,这是夏夏十六岁的清晨,就不得不明白的一个艰难的道理。

老钟指向了六点半,夏夏开始机械地收拾书包,套上棉衣,提着盒饭,走着去学校。冬天的早晨,呼出的热气是一团团的白烟,高低不平的人行道上,梧桐树向天空伸着一无所有的枝干。

冬天,为了保有四十几个孩子的体温给空气的温度,高一四班的教室门窗紧闭。所以当丝丝缕缕香蕉水的气味从教室后排传来,连坐在第一排的夏夏都闻到了。

夏夏知道,这是玫瑰坐在教室的最后排,低着头,专心致志地给每个指甲涂上珠光的粉红指甲油,伸着丰腴葱白的手指,等着它们次第干透。向明学校的座位是按分数排列的,所以玫瑰和夏夏之间,隔着整个教室的距离。

玫瑰是夏夏的朋友,当她们有一天开始手挽着手走在校园里时,所有的同学都惊讶万分,因为在这个市重点中学,好学生和差学生是从来不交朋友的,这是阶级的差别。每当这时,玫瑰总是得意万分,耀武扬威地把夏夏挽得更紧。夏夏则温暖地笑着,继续静静地听她说话,天南海北。

课间休息铃一响,玫瑰就扭摆着玲珑的腰肢,大模大样地向前排走去,宛若从一个阶层庄严地走向另一个阶层,前半教室的同学下意识地躲避开去。玫瑰走到夏夏的座位前,俯下身甜蜜地贴近她的脸庞,凑着她的耳畔问:

“宝贝儿,你也报了前进英语夜校吗?我可是在名单上看见你的名字了。”

“是啊。”夏夏浅笑着回答。

“晚上在校门口等我,我们一块儿去。”

当玫瑰低低地弯着腰,她高耸的胸脯几乎碰到了夏夏的铅笔盒,她是一个比同龄人成熟的女孩,有着和夏夏完全不同的丰满身材。她长长的睫毛底下单眼皮的小眼睛,眼波亮而游移,花瓣一样丰满的嘴唇时时变换着表情,这一分钟欢喜,那一分钟就赌气地撅起。她就像一只妖娆的小动物,能够准确地洞察时机,然后毫不胆怯地一击而中。

玫瑰回到自己的座位,夏夏还回头对她再笑笑,并且做了一个不见不散的手势。

玫瑰得意地对着旁人做了一个鬼脸。

待到夏夏出去上洗手间的时候,玫瑰尖声对大家宣布:

“明天,我一定会告诉大家一个最大新闻,你们等着瞧吧。”

出现在夜校门口的玫瑰,几乎是全副武装地打扮起来了。虽然气温冷得几乎要霜冻,玫瑰却换上了一件黑色低胸的羊毛连衣裙,微胖的身材裹在里面凹凸有致。她卷曲的长发放了下来,低垂的刘海下,灰色调的眼影更衬出眼波流转,上了珠光粉色的嘴唇丰盈欲滴。

前进英语夜校,租用的就是向明中学的校舍。一样的校园,一样的教室,现在,玫瑰终于志得意满地跟夏夏并肩坐在一起了。

夏夏有些不习惯玫瑰的亲昵,她总是凑得特别近地跟人说话,气息使夏夏耳边痒痒的。无来由的,她又会突然挽住夏夏的胳膊,半个身体挂在夏夏身上。第一堂课刚结束,玫瑰就如释重负地扭动着身子,央求般地对夏夏说:

“宝贝儿,我肚子饿了,陪我出去买点吃的吧。”

玫瑰柔软的肢体在冰冷的黑夜中,像猫一样轻巧地穿行,不一会儿就沿着瑞金路,走到了淮海路的大路口。她穿过马路,熟门熟路地来到了一个亮着灯的冷饮店门口。

“你要吗?”她问。

“不了,这太冷了。”夏夏第一次看见有人在隆冬时分吃冷饮。

玫瑰买了一支紫雪糕,含在嘴里。

“你不冷吗?”

“我还热呢。”玫瑰说着话,一手拿着雪糕,一手拿起柜台上的公用电话筒夹在耳边,熟练地拨了一个号码,“喂,翔子,陪我出来跳舞,快啊,别磨蹭,过去等你。”然后,她挂上电话,招呼夏夏,“走啊,跳舞去。”

“走啊,磨蹭什么,下一堂课早开始了,进去也是迟到。”玫瑰冰冷的手,一把抓住了夏夏的手。

夏夏扭头望去,身后的教学大楼,一排窗口的灯光齐整,此刻看上去变得遥远。面前黑暗的大路上,空气冷冽清甜,夜的翅膀张开了,是另一个世界,不知尽头。

夏夏不由自主地跟着玫瑰,在黑暗中奔跑起来。

一九八七年上海夜晚的街道,昏黄的路灯是主要的颜色。夏夏觉得,自己和玫瑰至少疾走了两站路,在寒风中冻得两颊通红,就听玫瑰欢跃地叫了起来,两人一脚踏进了斑斓的光影中,那是巨大的霓虹灯投下的颜色。

“德赛洛”三个大字,让夏夏觉得有点滑稽,她想起婆婆曾经说过的“德先生”、“赛先生”和“洛先生”,现在,他们变成了像围着跑马灯般闪烁着霓虹的招牌,旁边还佐以五线谱、酒杯、花朵等招徕的图案。

嘈杂的音乐从黑色的门洞里喷涌而出,门口停着几辆时髦的摩托车,还有几个男孩在聊天,他们看见玫瑰和夏夏,挤眉弄眼,吹起尖利的口哨。玫瑰装作害怕地把手臂伸进了夏夏的臂弯,表演着娇媚与亲热,好像夏夏是一个能保护她的男人。夏夏想象了一下自己的模样,齐耳短发,宽大的棉外套,苍白的脸,她是可以把玫瑰衬托得足够漂亮。

这时,忽然有人跟夏夏撞了个满怀,彩色的灯光下,夏夏看见那是一个高大的男孩,干净,温暖,有一双孩子气的眼睛,看上去有些面熟。他的眼睛在微笑,停留在夏夏脸上一会儿,然后,他说着“对不起”,目光却越过夏夏,落在玫瑰身上。

“你想死啊,这么晚才滚过来。”玫瑰显出恼怒的样子,佯装对那个男孩又踢又打。

男孩连连后退,笑着好脾气地说:

“我去买票,这就去,马上去,好吧?”

一张门票二十元,在那个年代是有些贵的。男孩买了票回来,玫瑰总算脸色好看了一点,草草地介绍说:“这是翔子,这是夏夏。”就急着三步两步钻进舞厅里去。

与寡淡的街道相比,德赛洛舞厅里完全是另一个世界。

幽暗的舞池里无数双男人的女人的脚,像鱼儿一样游动。激越的音乐配合着旋转的灯光,让人仿佛能听到血液哗哗流动的声音,所有舞动的人,陷落在浩大的漩涡中,欢笑,扭动,彼此相拥。

巨大的弧形吧台泛着蓝色的灯光,无数玻璃酒杯倒挂在那里,舞动得干渴的时候,把火热的身体移近那里,似乎就有甘冽的美酒,从那里流淌下来。

玫瑰像一个公主一样拨开人群向舞池走去,无数双手臂向她伸了过来,她高扬着圆润的下巴,斜睨地扫视了一下,草草地接过了一个男人的手,瞬间进入了欢舞的人群中。

翔子的脸上现出了极其尴尬的表情,他用手臂护着夏夏往吧台走去。两人在吧台前勉强站定。翔子的眼睛紧张地捕捉着玫瑰在人群中的身影,人头攒动的漩涡中,一张张表情各异的脸,定格般从不停掠过的灯光中浮现,玫瑰欢笑的面孔倏然一见,又很快消失。

夏夏看见翔子僵直着脖子,彩色的光点毫无遮挡地在他脸上扫来扫去。那是一张好看的脸,端端正正,阳光而天真的神情,嘴角带着热情的笑意。他挺拔宽阔,护着夏夏的时候,像一堵温热坚实的墙。夏夏喝着他递过来的可乐,默默地站在他身边。

一曲终了,翔子显得蠢蠢欲动,接着另一曲的开始,他脸上的表情就变得更加失望。玫瑰从一个男人的臂弯,换到另一个男人的臂弯,笑着,扭动着,时而狂舞不止,时而又拥着别人,脚步凌乱,完全没有想要停下来的意思。

夏夏站得脚有些酸了,她偷偷望着翔子,只见翔子脸上的神情越来越激动,拿着可乐的手微微发抖。猛然间,翔子发狠地把可乐罐捏扁,弯折,一扯两半,深深地捏进了手掌中,殷红的血顺着他的拳头流了下来。

夏夏还来不及惊叫,他就用流血的手,推开人群,长驱直入,一把从另一个男人的怀里揽过玫瑰,玫瑰兀自陶醉地笑着,正与玫瑰共舞的男人并不放手,拉拉扯扯,人群遮挡了视线。夏夏正往那里挤过去,只听见一声尖叫,夏夏看见翔子一拳打在那个男人脸上,那个男人倒在地上,人群涌向了他们,吵嚷声中音乐戛然而止,舞厅的保安正在挤向人群中间,无数双脚踩在夏夏的脚上。一切只发生在刹那间。

夏夏在人群的冲撞中几乎窒息地想,这就是爱情吗?这么烈,这么伤人。

五分钟后,一个肤色黝黑的高个子男孩,一手揽着翔子,一手拉着玫瑰,从人群中走了过来。他问翔子:

“这就是你们一起来的朋友吗?”

翔子点头,呼吸还很急促,抱歉地看着夏夏。玫瑰的得意劲已经完全没了,一脸沮丧,头发凌乱,一味恶狠狠地瞪着翔子。

那个高个子男孩似乎颇有一套,他有条不紊地吩咐保安去恢复秩序,又叫来舞厅经理去安抚那个被打的男人。然后他亲热地拍了拍翔子的肩,对着他耳语了一番,把玫瑰的手交到他的手里,示意他们离开。

“我叫杰克,他们都这么叫我。你叫夏夏夏是吧?”男孩满不在乎地把手插在裤兜里,不怀好意地笑着问。

“我不是夏夏夏,我叫夏夏。”

邓夏看着面前这个人,他看上去像个流氓,穿着古古怪怪的T恤,和一条包臀的喇叭牛仔裤,脖子上挂着很粗的银链子,黝黑的脸上一双锋利的眼睛,皱着眉看人,脸颊上还有青春痘留下的坑坑洼洼。

他坏笑着上下打量夏夏,宣布说:

“翔子是我的好兄弟,玫瑰也跟我很熟,现在他们小夫妻俩去谈他们的事了,让我送你回去,走不走?”

这是一个无聊的夜晚,亏得有了打架这么回事。

杰克在德赛洛舞厅门口,发动他那辆自恃很酷的摩托车。每个女孩看见他这辆款式彪悍的巨大摩托车,都会很欢喜地尖叫起来,唯独这个女孩没有,杰克觉得有点泄气。不过也没关系,这个女孩实在相貌平平。

杰克本来想,可以中途带这个落单的女孩去吃一顿夜宵,尝尝最新最贵的新鲜大虾,或者生食的北极贝,摆一摆阔气,顺便吹嘘一下自己的生意。毕竟这个年月,像他这么做着生意,兜里有钱的人不多。

可惜,这个女孩除了指方向,什么都不多说,真的是把他当成司机了。

夏夏从未以这么快的速度疾驶在路上,一盏盏或明或暗的路灯贴着耳朵闪过去。刚才与玫瑰一起走过的来路,宽阔的淮海路、石门路,黑暗的教学大楼,回家的路,如时间飞快地倒带,德赛洛梦境似的一幕,转眼退回到了起点,她最现实的生活中。

杰克听见后背上,夏夏轻轻地说:

“谢谢,我到了。”

倒带戛然而止,夏夏一声不吭地下车,月光暗淡,马路上泛着冰冷的光。

“你就住在这里吗?大马路上?”

“我就住在这个弄堂里。”

“那我开进去啊,傻愣着干吗?再上来啊。”

“我自己走进去吧,你的车太响了,会把邻居吵醒的。”

“随便你。”

夏夏刚扭头要走,杰克又叫住了她:

“嘿,夏夏夏的,你等等。”

“我不是夏夏夏的,我叫夏夏。”

“好吧,夏夏,这黑洞洞的,你一个人进去不害怕啊?”

“不害怕。”

“嗬,小姑娘,真不简单嘛,这里面一个灯也没有,你这么走进去,有可能会有白毛鬼啊,黑毛鬼啊,长舌鬼啊,飘过来摸摸你的脸,地上还有洞啊,你一不小心掉下去,明天早上有人发现你的时候,你已经泡得肿肿的……”

夏夏的脚步停住了。

“好了好了,我好人做到底,送你到家门口,走不走?”

夏夏发现这个流氓人还不坏,他推着巨大的摩托车走在黑暗的弄堂里,地上的碎石头弄得他一脚深一脚浅,摩托车更是七扭八歪。倒是夏夏,既没有被白毛鬼摸,也没有踩到洞,好几次,还是她搀扶住了杰克。

穿过弄堂,一拐弯,终于有了路灯。杰克看到了一排齐齐整整的石窟门房子,高墙大门,还挺漂亮。夏夏又说:

“谢谢,我到了。”

“你这么晚回去,你家里人不会骂你吗?”

夏夏摇头。

“那我走啦,拜拜。”

杰克刚要发动摩托车,只见夏夏又折回来,举起一根食指,竖起在嘴唇上。

杰克苦笑着点头,表示明白了。

他看着这个女孩走进门去,黑色的大门在她纤细的身后合上,灯亮了,高墙的半面映出了她一个人走动的身影,很安静,没有人询问的声音。然后灯光灭了。杰克好奇地想,难道这个叫夏夏夏的女孩,是一个人住的吗?

就在这个时候,深黑的天空忽然淅淅沥沥地下起冷雨来,而且越来越大。杰克骂了一声,赶紧推动他死重的摩托车,往另一个方向疾走,拐弯。他住的地方,就在夏夏这排房子的背后。

当雨越下越大的时候,翔子正一个人站在玫瑰的楼下,一声又一声喊着玫瑰的名字。没有人回应,只有几个窗户间或打开,有人在骂:

“神经病,半夜里叫魂啊!”

雨点落到他仰起的脸上,沿着他的发际流下来,沁入脖颈,冷得刺骨。衣袖也开始滴水,手心的伤钻心地疼。湿透的衣服紧贴在身上,仅存的热气正在散去。

天是黑的,玫瑰的阳台是黑的,他徒劳地仰着头,一声一声绝望地嘶喊,没有体温,没有视力,没有知觉。

玫瑰不见了,在拉扯中,他受伤的手抓不住她的挣扎,她柔软灵巧的黑色身影几个拐弯就消失在他的视野里。他走过了一个转弯,又一个转弯,折回来,又设想从另一条路走下去,他奔跑起来,在粗重的喘息中,每一条空空如也的马路似乎都在嘲弄地冷眼看着他。

世界空旷,每一个角落都是空的,他用开始结痂的两只手捂住脸,疯狂地想念着玫瑰的一怒一笑,想念她柔软的卷发,火烫的身体,抑止不住在喉咙间发出低沉的呜咽。他愿意拿自己全部的好运,来换得玫瑰此刻忽然站在他的面前。全世界,他只要她一个人。

雨开始下,他站在玫瑰楼下,他不走,他要等到玫瑰出现。

他想到,家里的父亲母亲肯定等急了,那也没办法,没法跟他们解释。

父亲永远端着一副架子教育他,母亲永远事无巨细地照顾他,并委婉地附和着父亲的意见。每个来他家的大人都说,这孩子真优秀。每个同学都说,你父亲母亲真有样子。那又怎么样?没有人了解他。

他几乎从来没有受过委屈,每个逢迎他父亲的人,都会捎带夸奖他,买最时髦的东西给他,在各方面给他提供方便。他分数也不错,还是篮球运动员,老师说,他将来肯定可以上重点大学。那又怎么样?

他觉得他一直生活得很懵懂,像一个被摆布的漂亮娃娃,直到有一天,他认识了玫瑰,所有最强烈的快乐和烦恼扑面而来,他觉得自己真正的人生忽然开始了。

她明媚起来,像阳光一样耀眼;发怒起来,又像一只无端抓人一脸血印子的小猫。她的变化多端,让他的心就像惊涛骇浪里一叶颠簸的小舟,起落不定。她毫无顾忌地在他的心里踩来踩去,这是从来没有人到过的地方。

可是此刻,他浑身湿透地站在黑暗里,呼喊着玫瑰的名字,没有一个人能够了解,他心里铺天盖地的悲哀。

这一夜,夏夏也没有睡。她庆幸去德赛洛舞厅走了这一遭,否则,她的夜会更长。

冬雨疏疏密密地下着,水痕在整排格子门的玻璃上蜿蜒而下,映着院子高墙外的微弱夜光,令屋子里的昏暗变得游移不定。

五斗橱上的老钟缓慢地走着,这是屋里唯一的声音。床上,婆婆天天晚上盖的缎面被,还整齐地叠着,夏夏不由得摸了摸,光滑的缎面留给她一手的冰凉。

以前,夏夏最喜欢下雨的时候,就这么窝在家里,听婆婆悠悠地讲她过去的故事。

婆婆是有丈夫的,奶奶让夏夏叫他外公。

婆婆说,她年轻的时候,原本是一家大户人家的闺秀,他们家有很大的宅子,许许多多的祖先牌位,香烟缭绕,她每天早上都会被带去给祖先磕头。她已经不记得那些牌位上写着什么,只记得用整块玉雕成的香炉非常漂亮。

她十六岁那年,有一回去镇上游玩,遇见了留洋回来的外公。外公穿着西装,高大英挺,有一张孩子般生机勃勃的脸,婆婆第一眼看见他,就爱上他了。婆婆决意要跟着外公走,不顾家里的阻拦,在一个夜里,翻墙,坐船,乘火车,坐汽车,和外公两个人一路私奔下去,无穷无尽崭新的世界在他们面前展开。

外公家境也很好,不过他自己做水泥生意,不靠家里的财产。他们在武汉、上海、成都几处都有房子,因着生意,婆婆跟着他到处走。外公给婆婆买绫罗绸缎,珠宝首饰,带着她坐船在江上旅行,请摄影师给她拍了很多照片,把她呵护得像个公主。

外公总是跟婆婆说起“德先生”、“赛先生”和“洛先生”,说这是病弱的中国最需要的。他和许多年轻的朋友一样,躲在房间里谈国事,慷慨激昂。每次婆婆给他们沏茶,他们就会停下来,等婆婆出去了,再继续他们的讨论。他们好像是冒了很大的危险,悄悄为革命运送货物,外公还总是拿出做生意赚来的大笔钱,去支持革命的人。

战乱里,他们还领养了一个生病的孤儿,一个小女孩,就是婆婆的养女天慧。为了照顾这个病弱的女孩,加上终年的奔波,婆婆没来得及生自己的孩子。等到她想生的时候,外公却生病去世了。

婆婆说,当年从成都来得匆忙,只随身带了一张照片,还有很多在成都,将来给夏夏看。

那张唯一的照片,贴身放在婆婆的小袄中,十几年。

照片上,婆婆穿着暗花的旗袍端坐,娴静地笑着,精致的卷发,弯弯的眉毛,水一样的眼睛。外公一身马球装束,站在婆婆身后,很随意地把一只手插在裤兜里,一只手温柔地揽着婆婆的肩。那真的是一个好看的男人,他有宽阔的肩膀,像树一样挺拔,他笑得亲切而快乐,眉眼间有一种难以言表的纯真。

这张男人的脸,成了夏夏脑海中的另一个亲人,仅次于婆婆的亲人,一张发黄的黑白照片上已经渐渐模糊的影像。

想起外公,夏夏突然意识到,难怪自己刚才第一眼看见翔子,就觉得特别眼熟,原来,翔子的样子竟与外公有几分相似呢。

在外公去世后,婆婆其实孤独地生活了很多年,但是婆婆每次回顾往事,似乎只能记住那与他相处的短短几年。说到他,婆婆的眼神还是水一样的,满脸的皱纹线条变得异常柔软。

“乖囡,要记住,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就是要找到一个爱你的男人,女人的一生一世也就托付了。”婆婆端详着夏夏渐渐长大的脸,一遍遍地告诉她。

“乖囡,你一定要幸福,这样婆婆才欣慰啊。”婆婆总是这么说。

当婆婆在这里,这石窟门的房子丰富得就像一座宫殿,有欢笑,有故事,有温馨的当下,还有幽深的过去,和对未来幸福无穷无尽的向往。

现在,这个家像被施了魔法,一切荡然无存。

夏夏像一只小兽一样,躲在这个仅存的阴冷洞穴里,听着一窗之隔的风雨,裹着棉被,在床上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第二天中午午休的时候,夏夏趴在课桌上打盹,听到同学们嘻嘻哈哈地在叫她:

“夏夏,外面有人找。”

夏夏猛地醒过来,本能地一阵惊喜,是婆婆回来了,她一定是回家看见夏夏不在,就到学校来找她,急着想看看她。

叫她的几个同学神秘兮兮地指着走廊,夏夏三步并作两步走出教室,在走廊里四下寻找,这里,那里,都是三三两两的学生在说话,走动,婆婆在哪里?

“夏夏,是我找你。”

翔子不知从什么地方出现,站在夏夏的面前。他看见夏夏的神情,差点给吓住了,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让这个女孩的眼睛里竟然流露出这么深的失望。她面白如纸,站在走廊雪白的粉墙前,虚弱得几乎像是嵌在白墙上了。

“你没事吧,夏夏?你不舒服吗?”翔子伸出手扶住她消瘦的两肩,弯下腰看着她的脸,夏夏一下子被看得不好意思了,苍白的脸上起了一抹红晕。这种关切的审视,让她几乎要落下泪来。

“我没事我没事。”她想把翔子的手拿开,却摸到了厚厚的纱布,她惊觉,“你的手,昨晚,现在怎么样了?”

“回家包扎了,一点点小伤。”

“你找我?”

“嗯,”这下轮到翔子局促不安起来,“是这样的,夏夏,玫瑰她不见了,失踪了。”

“啊,怎么会这样?昨晚不是你送她回家的吗?”

翔子开始讲他昨晚的经历,他讲得结结巴巴,他很不习惯在一个刚认识一天的女孩面前,讲那些只属于他自己的糟糕心情,那些甚至连玫瑰也不知道的,他的焦急和伤心。

雨下了一夜,翔子在楼下站了一夜。到天蒙蒙亮时,他上楼敲门,敲了很久,门总算开了一条缝,玫瑰的母亲一头塑料发卷,穿着睡衣堵在门口。她干干脆脆地向翔子宣布:“玫瑰不在,一晚上都没回来。”说完,就把门关上了。

翔子回家换了一身干衣服,也没去自己学校上课,就又四处找玫瑰去了,去遍了她所有可能去的地方,可是玫瑰还是影踪全无。

“难怪了,玫瑰今天也没来上课。”夏夏自言自语地说。

“她会不会出了什么意外啊?半夜在路上遇到了坏人?不小心被车撞了?天哪,这都是我不好,昨天晚上不应该惹她生气。我、我……”

看着这个大男孩手足无措的样子,夏夏觉得玫瑰有些可恶。

玫瑰的家,就在出了校门一拐弯的长乐路上,蜿蜒的小路边,零零星星的小店,在这个冬天阴郁的下午,抖抖嗦嗦地半开半掩。

这些两层的老房子,原本应该是很美丽的,如果不是门面房子的底层,都被一一改装了,抬头看二楼,还是能看出昔日的韵致,尤其是在冬季梧桐落尽的时候,那暗红的墙面,别致的青瓦屋顶,阳台上美丽的铸铁栏杆,统统一览无余。玫瑰的家,就住在二层。

“玫瑰,玫瑰,你在家吗?”

“谁啊?”一个中年妇女干涩的声音。

“我是玫瑰的同学,夏夏。”

“啊呀,是夏夏啊,我在呀,等一下哦。”玫瑰甜腻腻的声音尖声响起。二楼一个阳台上的两扇长门打开了,玫瑰一边擦着湿漉漉的长发,一边扶着弯腰向下看。

她显然刚洗完头,湿发上还冒着丝丝缕缕的热气,卷曲的几缕落在她花一般红润的面颊上,眩惑得诱人。身上还是昨晚的那条羊毛裙,当她俯下身子的时候,露出刚刚洗完头而潮湿温润的半个上身,就像是冰冷弯曲的栏杆上,攀爬着的一朵粉红色的花朵。

玫瑰家的楼梯非常窄小,开始腐坏的木头咯吱咯吱地响,穿过暗而长的走道,打开遮着花布帘的门,是一间正对阳台的大屋子,陈旧的细长条地板,漆已经磨淡了。靠墙摆着一个大衣柜,一张大床,一个带着圆弧镶边镜子的梳妆台,都是旧旧的琥珀色。整个屋子散发着一种黯淡的香气。

玫瑰的母亲迎了上来,拉着夏夏就说个没完:

“啊呀,你就是他们班上的好学生是吗?我一直听玫瑰讲的呀,班主任也在我们面前夸奖过你,我记得的,成绩榜上还有你的名字呢。我们家玫瑰啊,就是应该和你这样的好学生多交朋友,不要老是跟一些乱七八糟的人混在一起,我最看不惯了……”

“妈——”玫瑰尖叫着,把母亲数落她的手指从额头上拨开,支开她说,“你还不去倒茶给人家。”

“你这个小姑娘,你讲不得啊。”玫瑰的母亲愤愤地到里屋去倒茶。这个中年女人有一张颧骨高耸,布满黄褐斑的长脸,她在这不可避免的衰败的容颜上,精致地化了妆,还做着高耸的卷发。走路的时候,臃肿的臀部还一扭一摆的。

玫瑰挽着夏夏的手,在靠阳台的一张桌前的方凳上坐下,眼睛咕噜噜地转着,狡猾地看着夏夏,也不说话,就等她开口。

夏夏一开口,用自己都有些惊讶的责备的口吻说:“玫瑰,你在干什么呀?你吓人也要有点分寸的。”

“什么啊?”玫瑰假装不懂,对着桌上的一面小镜子,专心致志地摆弄起自己的头发来。

“你知不知道你快把翔子吓死了?他在你楼下站了一整夜,今天还找了你一整天。”

“那是他自己喜欢!”

“你昨天晚上就回来了是不是?你干吗骗他说你不在家?”

“我喜欢啊。”

玫瑰的母亲端着两杯茶又进来了,郑重其事地放在邓夏和玫瑰面前。这是两个六角形的玻璃杯,和夏夏家里的一模一样,一杯水满,一杯水浅,茶叶的量放多了,水却不够热,茶叶都浮在上面。这个女人显然不擅做家事,也不常好好待客,这一回,是真的把夏夏当贵客了,才笨手笨脚地隆重着。

放下茶杯后,玫瑰的母亲干脆也拉个凳子坐下了,接着絮絮叨叨她对玫瑰的抱怨:

“她这个小姑娘啊,总是不知轻重。书么也不好好念,分数一塌糊涂。这也不要紧,女人嘛,总要嫁人的,总算她出落得还漂亮,那么好好找个男人呀。你不知道追她那个男孩子有多好,爸爸是管外贸的副局长,多少人巴结着,要是能嫁到他们家去,以后就什么也不愁啦……”

“你喜欢他,你嫁给他好了!”玫瑰再次凶狠地打断了母亲。

“你这小姑娘,怎么这么说话的啦,这是对妈妈的态度吗?你问问人家夏夏?”玫瑰的母亲暴怒起来,尖厉的声音震得邓夏的耳朵嗡嗡作响。

“好了好了。”玫瑰急忙往外推母亲,唯恐她继续发作,“你的麻将搭子呢?她们在那里等急了,快点去吧。”

里屋也传来了不耐烦的招呼声,吵吵嚷嚷的:

“你来不来啊,三缺一,等你这么长时间啦,再等天黑了!”

玫瑰的母亲忽蒙神谕般,兴冲冲地往里屋走,不一会儿,里屋就传来了响亮的洗牌声。

玫瑰看了一眼夏夏,夏夏看了一眼玫瑰,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松了一口气。

夏夏再次旧事重提:

“玫瑰,你跟翔子和好吧,别这么作弄他了。”

玫瑰忽然饶有趣味地端详着夏夏,反问她:

“我们两个人的事情,你这么紧张干什么啊?”

夏夏脸一沉,玫瑰连忙亲亲热热地搂住她的手臂,温言软语地讨饶说:

“好啦好啦,宝贝儿,我开玩笑的啦,别生气哦。我听你的,我保证跟他和好,好吧?”

“你说话算数的?”

“嗯,当然啦,咱们还是好朋友不是?亲爱的?”

“是的。”夏夏肯定地回答。

玫瑰甜蜜地挽着夏夏,把她送下楼。站在门口,夏夏再次问:

“你刚才说的话,算数的吧?”

玫瑰咯咯一笑:

“当然算数啦宝贝儿,你老太婆啊,怎么这么唠叨的啦?”

夏夏望向马路对面,玫瑰也沿着她的视线望了过去,只见荒凉的梧桐树干下,翔子正站在那儿,俊朗的脸上写着紧张与无辜。

他看见玫瑰,眼神温柔地微笑起来,大踏步地奔跑过去,紧紧地把玫瑰拥抱在怀里。

婆婆你抱抱我。

夏夏每次这么一撒娇,婆婆就伸开胳膊,把夏夏搂在怀里。婆婆的棉衣软软的,大大的塑料扣子蹭着夏夏的脸。婆婆的身体也是软软的,老人特有的松弛温热的身体,她的手也布满了皱纹,因为常年勾手套和做家事,变得粗糙,手背上散布着褐色的斑点。

夏夏见到婆婆的时候,她就已经是个老人了,但是她很美,笑得轻轻的,走路慢慢的,一举一动都那么温柔。

她的齐耳短发一点点变得灰白,她早早起床,用刨花油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再用一个黑色的塑料发箍,把前额的发都往后拢住,露出干干净净的额头。不管她们的生活怎么贫苦,婆婆永远把自己和夏夏打理得整洁周正,好像外公在上面天天能看见她们似的。

偶尔里弄生产组多发了一些薪酬,婆婆就会带着夏夏去红房子西餐厅。洁白的桌布上,一个白色的小小瓷瓶里插着一朵塑料红玫瑰。婆婆总是只点一份罗宋汤,一份土豆色拉,多要一套餐具,分给夏夏一半。

在这里,夏夏还能看见残破的壁炉,和墙上隐约的雕花,服务员大踏步地进进出出,像饮食店一样吆喝着上菜。婆婆说,这里以前有烛光,有音乐,有打领结的侍者。有一次,夏夏听到真的放音乐了,好像是《魂断蓝桥》的主题曲《过去的好时光》。

她们就在白色的桌布上,小口小口地把东西吃完。婆婆悠悠地笑着,仿佛外公还像四十多年前一样,与她一起坐在这里。

夏夏想,玫瑰真的很幸运,她也是在十六岁,就遇到了一个爱她的男人,按婆婆的说法,作为女人的一生一世,已经可以托付了。

玫瑰一来学校上课,她允诺的大新闻就飞快地散播出去了。

所有的同学都在窃窃私语:

“知道吗?夏夏去过舞厅了。”

“我们班的第一名好学生,也到舞厅去跳舞交男朋友了,老师知道了非吐血不可。”

“玫瑰你真行,居然能把她带到舞厅去。”

“看她这个样子也不像啊,一本正经的,她去舞厅有人请她跳舞吗?”

“一定是壁花,哈哈。”

玫瑰顿时成了中心人物,隔三岔五有人跟她窃窃私语,打听内幕消息,玫瑰挤眉弄眼地编排着,这几乎成为教室后半区最振奋人心的话题了。

下午上课前,夏夏被叫到了教导主任刘老师的办公室。刘老师正在跟另一个老师说话,看见夏夏来了,简单地又交代了两句,就让那个老师离开了,办公室里就只剩下夏夏和她两个人。

“唉,邓夏啊,你先坐下。”刘老师似乎要和夏夏进行一场私密的长谈。

刘老师是一个面目严肃的中年女人,戴着一副黑线框的眼镜,每天一早站在校门口,目光锐利地检查学生有没有佩戴校徽,毫不留情地让迟到的学生罚站,虽然这并不是她的职责。学校里,没有一个同学不怕她。即使这样,夏夏想,如果自己的母亲是这样,每天在自己身边严厉地训斥自己,那也很好。

“夏夏啊,你真的让老师很失望,你知不知道?”办公室非常安静,只听见刘老师凌厉的声音,“你真的和玫瑰一起去过舞厅了?”

“是的。”夏夏诚实地答道。

“什么舞厅?在什么地方?”

“一个叫德赛洛的地方,就在淮海路上。”

“你为什么要跟她去?为了好玩?寻求刺激?交男朋友?”

“她让我陪她去。”

“她让你陪,你就去了?她就是硬拉你,你也可以不去啊。你知不知道,她去没关系,因为她已经没希望了,你却是一个优秀学生,老师都很看重的好学生,将来你考进名牌大学,有多好的前途在等着你,你知道吗?”

“刘老师。”

“什么事?”

“玫瑰是我的朋友。”夏夏说。

“她故意带你去舞厅,现在还故意到处告诉别人,闹得其他班级都知道了,老师也知道了,你还跟她做朋友?”刘老师怒火升腾,用手指关节敲着桌子,仿佛在和一个聋子辩理。

“可是,玫瑰说的也是事实啊。”

刘老师叹了一口气,目光忽然变得柔和。她看着夏夏,摇着头说:

“孩子,你要懂得保护自己,你这个样子,让老师真替你担心。也是的,你妈妈不在身边,你婆婆平时不教你的吗?你真的不要再和这些差学生交朋友了,他们的心思,你比不上的。”

下午的上课时间快到了,刘老师一边拿备课本,一边自言自语地说嘟哝着:

“这些孩子,也不知道把老师当成什么,阶级敌人啊,这样了还护着同学。”

夏夏笑了,她轻声说:“谢谢你,刘老师。”

“你说什么?”刘老师没留意,吃了一惊。然后,她刻板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意,示意夏夏和她一起出门,回头锁上了办公室。

当夏夏走进教室,每个同学都好奇地看着她,试图在她脸上搜寻到被教导主任训斥过的迹象。夏夏神色平静地在第一排坐下,坐好后,还没忘记扭头对后排的玫瑰笑了笑。

玫瑰不甘示弱地也回报了一个笑容,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

婆婆不辞而别以后,每天晚上,夏夏都是抱着被子坐在床上,睁着眼睛到天明。有一个晚上,她太累了,于是侧身躺下,很快睡熟过去。

等她在鸟声啁啾中醒来,漆面五斗橱上的老钟指向六点,惯常的生物钟。床头的八仙桌上摆着一碗粥和一碟肉松,这是婆婆每天为夏夏准备的早饭。

一时间,夏夏有些恍惚,几乎又要开口唤婆婆。但是,她蓦然清醒过来。那碗粥,那碟肉松,是婆婆离开的那一天,亲手留下的最后一顿早餐,夏夏一直没有舍得去动,就这样一天天,一直留在桌上。

清晨明媚的光线下,夏夏清楚地看见,那碗粥的表面,已经凝结裂开了,还长出了细细的茸毛,那碟肉松,早已被屋里的穿堂风吹散了,只剩一丝两丝还留在碟子底上。夏夏蓦然觉得胃痛得厉害,好像是被人重重地打了一拳,一下子痛得蹲在了地上。

夏夏现在一天只吃一顿饭,每天下课以后,三四点的样子,她背着书包走回家,就在家门口菜场拐角的小饮食店吃一碗面。

这家饮食店叫“屋里香”,就在大沽路口,以前婆婆偶尔带她来吃。婆婆有时会想念成都,就带夏夏到这里,买一碗辣酱面自己吃,买一碗大排面或者鳝丝面给夏夏吃。婆婆说,辣酱面太辣了,夏夏吃不惯。

吃着辣酱面,婆婆就会提起她的养女天慧,第一次见她,七岁了,却只有四五岁孩子的个头,瘦得皮包骨头。因为长了一头虱子,怎么洗也洗不完,头皮上还有疮疤,不得已,婆婆就只能把她的头发剃光了。

“她像个小男孩,光着头,特别招人喜欢,外公买了一身海军服给她穿,可神气了。”

每当婆婆这么说,夏夏会觉得有些嫉妒。夏夏说,以后我陪婆婆去成都生活吧,等我长大了,我去成都工作,养婆婆一辈子。

屋里香饮食店只有一个单扇的门面,简陋的玻璃门,里面几张方桌,几条长凳,买东西吃要先到柜台买筹码,柜台上方挂着手写的价目表。

夏夏走到门口的时候,发现小小的门口停了一辆彪悍的摩托车,个头有一般摩托车的两倍大,黑色的底色上柠檬黄的花纹,好像在哪里见过。

走进去,夏夏买了一碗辣酱面的筹码,刚要坐下,就听到有人在背后叫她:

“嘿,那个叫夏夏夏的!”

杰克坐在她背后,穿一件满是银环的紧身夹克,拧着两道浓密的眉毛,黝黑而坑坑洼洼的脸上双眸如星,一脸坏笑地瞪着她。

“我不是夏夏夏的,我叫夏夏。”

“你点了什么?”杰克拿起她手里的筹码看,“哦,辣酱面啊,我也在吃辣酱面,我还加了一块大排。”然后,杰克自说自话地对着厨房叫:

“老板娘,给这个小姑娘加块大排。”

辣酱面送上来,上面果然加了一块大排。

“我把钱给你。”夏夏说。

“不用啦,我请你,就一块大排嘛。喂,你怎么来这儿吃饭?家里人没给你做饭啊?”杰克乐得找到了一个机会,探听这个女孩子家里的情况。

“是啊。”夏夏回答得太简单,这让杰克有点郁闷。

“嘿,你知道吗?翔子发烧了,整整一个礼拜,两只手肿得很大,结果你们玫瑰愣是没有去看过他。”杰克没话找话地搭讪。

“天哪,翔子不要紧吧?”

杰克看见这个女孩子忽然一脸紧张,一双眼睛亮晶晶地死盯着他。杰克倒是意外了,连忙摆手说:

“早好了早好了,这会儿应该已经能去德赛洛跳舞了。”

这个钟点,夏夏是下课来吃饭,杰克则是刚刚起床在吃早饭。

屋里香好像杰克的食堂,他在后弄堂的房子里一觉睡醒,就到这里来填肚子,然后驾着摩托车去几家百货商店的柜台,巡视他的服装生意。

杰克早就知道,他总有一天会在屋里香,遇见夏夏。因为她既然是一个人住,就不可能不光顾饮食店。而住在附近的人,唯一可来的,也就是这家屋里香了。

杰克对这个独居的女孩特别好奇。今天,在日光下看见她,他还发现这个不起眼的女孩其实很美丽。她不是玫瑰这样艳丽的女孩子,她是属于白天的,近乎透明的纯真,五官文秀,表情羞怯,眼神柔软。

不知为什么,她看上去恹恹的,一定是遇到了不开心的事情。杰克心中升起了一种愿望,特别希望让这个孩子快乐起来。

他说:“夏夏,吃完了没?待会儿我带你去看看我的生意好吗?还带着你在街上兜风,呼呼呼的,不过开得没有晚上快哦。”

杰克知道,夏夏多半会跟他去的。这个女孩不懂得拒绝人。

“你的摩托车,很神气啊。”夏夏上车的时候,总算夸了一句。杰克嘿嘿笑着,心想,她总算把那天晚上的夸奖补回来了。

摩托一路轰鸣着飞驰,掠过人来人往的南京路。杰克捏着夏夏纤细的手腕,在一家家百货商店里穿梭。

“看这里,是我的羊毛衫柜台。”在市百一店里,杰克让夏夏看一排排出样的毛衣。

“小姑娘,我觉得这件鹅黄的衣裳很适合你啊,来,比一比。”杰克拿了一件毛衣在夏夏身上比来比去。

“送给你好不好?你穿着一定漂亮。”

夏夏局促不安地摇头。

杰克又拉着夏夏到华联商厦,参观他羊绒衫的柜台。

“陈姐,今天生意好吗?”

“不错的,刚刚又做了四千多,你看看账簿。”营业员拿出本子,恭维地送到杰克面前。

“我送你一件大衣好不好?你的棉衣太重了,这大衣又轻又保暖。”杰克瞧着怏怏不乐的夏夏,夏夏又摇头。

天色很快黑了下来,夏夏坐在杰克的背后,继续在夜色中逡巡,都市万点灯火一片片在眼前掠过,宛若飞行在彩色的星空中。再次停下来,夏夏惊讶地看见,自己又来到了德赛洛舞厅的门口。

“这就是我每天要看管的最后一项生意了。”杰克坏笑的时候,总是左边的嘴角高高扯起,在左侧的鼻翼边留下一道笑纹,像是斜着写了个“T”字。

“这舞厅也是你的吗?”

“没错,是我和胖子合伙的,半个老板。”

杰克揽着夏夏往里走,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再次把一切淹没。工作人员自然地给杰克让出一条路来,这让被杰克臂膀保护着的夏夏,像个公主一样走在舞厅里。

杰克凑着夏夏的耳朵大声说:

“你可以每天来这儿跳舞,我不收你门票!”

夏夏也凑着杰克的耳朵大声说:

“我不会跳舞!”

杰克领着夏夏在吧台前坐下,自己叫了一杯啤酒,给夏夏一罐可乐。夏夏看见吧台的水池里,堆满了没来得及洗的杯子。

杰克又在夏夏的耳边喊:

“你不会跳舞,也可以常常来玩!”

夏夏也在杰克耳边喊:

“我不会跳舞,不过我会洗杯子!我可以来你这儿工作吗?”

“为什么?”

“因为我很快就没有饭钱了!”

夏夏用尽力气喊完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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