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家乡的打工妹们如同大雁一般一排排地往南方飞。正如《雁南飞》歌里唱的那样:“雁南飞,雁南飞,雁叫声声脆。不知今日去,还需何时归……”
19岁的王晓雁,17岁就从家乡出来闯世界,那时她初三还没毕业。用她的话说,“起初还有点儿害怕,不过出来闯荡后,才什么都知道了一点点儿。”晓雁常设想,如果家里知道她在外面的生活,会作出怎样的反映?简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晓雁很感慨,她指的“事情”是未婚同居。
晓雁和男友在厂外租了间约10平方米的小房子,为了了解有关性知识,她曾专门跑到附近的书店泡了一天。“开始担心怀孕,但每次她都主动使用安全套儿。”说起这些话,晓雁落落大方,尽管她的脸看起来有些稚嫩。——那种恋爱中的女孩特有的快乐神情。晓雁的男友姐姐既是同乡又是同事。尽管如此,晓雁对两个人最终能否在一起还是没有太多的信心,只要眼前在一起开心就好。
很多打工妹都称工厂为“安全岛”。因为工厂普遍是高墙院落,铁门紧闭,感觉安全一些。只是安全保证的同时,情感也遭遇封闭。和晓雁一起出来打工的冬梅今年26岁,吃住都在厂里。因为害怕厂外混乱的世界,很少出去闲逛。她工作的那条流水线是清一色的女同胞,每天除了机器,几乎不需要和人交流。下班直接回到宿舍,又是女儿国。如果不出去走走,甚至整天都见不到一个男性。她们厂里有一百多名工人,其中男孩子不到20人。这类阴盛阳衰的工厂比比皆是,有的工厂男女比例甚至达到1:9。
手里捧着言情小说的秀兰前两天刚吃过隔壁宿舍女孩发的喜糖。一旦发过喜糖就意味着向大家宣布恋人关系。或许对这个经常流动,生活不稳定的打工妹来说,发喜糖的事已经司空见惯了。今年已吃过6次喜糖的秀兰,每吃一次就觉得心里“酸”一次。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总会忍不住的想:如同有一个同乡男孩和我在一起打工,相距不太远,下了班两个人牵手散步;连走边聊,哪怕他长得不怎么样,挣钱也不多,我都乐意嫁给他!因为谈恋爱是大多数花季少女的心声,赶上公共保假期或者节日,她们渴望被关爱呵护的心情就更热切。所以,男工都被称作“宝贝”。通常是二三名女工同时喜欢一名男工。有了很大挑选余地的男孩们,下班聚集一起,讨论的就是哪个女孩最靓,最近又和谁恋上了。
来自辽宁的薛大伟20岁,颇为得意的向我透露,厂里就有两个女孩同时喜欢他,经常约他出去玩。大伟已经谈过三次恋爱,和女孩一起下饭馆,跳舞,从来没有付过一分钱。“这些女孩比我还大方,玩回来通常是夜里12点。女孩会毫不掩饰的说,薛哥,陪陪我嘛!”而前一年他刚进厂时认识一个18岁的女孩,趁他在宿舍睡觉时就直接闯进来吻他。这个长着一张娃娃脸的男孩一本正经的说道:“在工厂里经常会感觉到孤独、寂寞,很想找个女朋友,就是不知道谁是自己喜欢的。我还不懂生活,对爱情也很盲目,又不想付任何责任。”
结婚的人一般不住在厂宿舍,正处在恋中的男女也纷纷搬出了宿舍到厂外租房子。可经济上的窘迫,打工者经常是六七个人合租一套房。倘若不是亲眼所见,其布局是难以想象的。薛大伟就在外面租房子,为的是能自己做饭,改善一下伙食。他和五位女工合租,她们都来自家乡的乡下。房子很简陋,三室一厅,弥漫着一股霉味儿。所有的空间,能用的都尽可能利用。用木头塑料布,废弃的泡沫板搭建简易的房间,挂上门帘即是单间。当然租价也是便宜,一个月每个人摊40元。厨房里错落地分6个灶台,各自开伙。
在城里打工的刘伟过来看妻子,在这里已经住了几天。妻子和另外一名女工合租一个小房间,两张床距离1米,仅有薄薄的布帘相隔,私生活没有任何的隐秘性。面对我的诧异,刘伟不以为然,“出来做事,还讲究什么?以前我和她同在一个服装厂,每天看得到,却不能住在一起。当时心里非常气恼。可是没办法,只能控制自己。现在虽然租了房子,可不在一个镇,周末才能相聚,我在城里下班后没有事情做就打牌。我没有找过别的女人,因为怕传染病,否则就难说了。”他还告诉我,有位同村的老乡因为出来打工的时间长,在外面有了相好。而他的老婆在家乡找人帮着干家里的活,也有了外心,两个人办了离婚手续。转年,老乡的老婆从农村跑到城里,两个人又住在一起,谁也不嫌谁。刘伟的小姨子在服装厂打工,其丈夫则在家乡的砖厂烧砖,两个人结婚6年,几乎没在一起过,就像没有感情一样。这样分分合合的打工者多得是,老鸦落到猪身上,谁也别说谁长得黑。
家乡的打工妹都愿意回家乡找对象,她们说外面的感情不牢靠,连对方是否结过婚都不知道。每年春节过后,是家乡打工妹大规模流动的一个坎儿:有的不能忍耐外面的艰苦生活,返乡后不再出来;有的通过熟人关系,跳槽别的厂子打工了;也有的回家得以和家乡恋人团聚,等生完孩子交给父母抚养,自己再出来。日前,在家乡发生了一件稀罕的事。一个打工妹的丈夫屡屡遭到丈母娘的性侵犯,最后忍无可忍,向有关执法部门救助,却遭到无法可依的尴尬。打工妹的丈夫控告丈母娘强奸自己时,不但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反而被弄得里外不是人。
打工妹的母亲今年45岁。5年前丧偶,一直未再婚,母女两相依为命。打工妹结婚时,夫妻俩和丈母娘住在一起。打工妹年年外出打工,剩下女婿丈母娘独住一室。时间一长,寂寞难耐的丈母娘对女婿便有了好感,有意无意的对女婿进行挑逗。她经常在洗澡时让女婿拿这拿那。有时甚至当着女婿的面播放“毛片”,弄得女婿很难堪。终于有一天难以启齿的事情发生了。一天晚上,打工妹的丈夫喝了丈母娘给的一杯牛奶后,昏睡在沙发上。等他一觉醒来,却发现丈母娘和自己躺在一起。打工妹的丈夫意识到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
打工妹的丈夫生性腼腆,事后一直不敢对人说这事。丈母娘的胆子从此大了起来,女婿成了她泄欲的对象。打工妹的丈夫倍感痛苦之后,终于等打工妹回来和盘托出事情的经过。谁知打工妹不仅不谅解丈夫,而且还让丈夫立下“协议”,让丈夫满足母亲的生理需求。无奈之下,打工妹的丈夫跑到派出所报了案,状告岳母强奸自己。但这种稀罕事让民警难以相信。此后,打工妹的丈夫处境更加艰难,无路可走之际,她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了状告丈母娘的法律知识,得到的解答令他十分失望,这是一无法可依的奇特案件。
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强奸犯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而不是女性。如果男性对女性实施侵犯的过程中有女性协助实施时,这个女性可以作为犯罪的主体来论处。强奸犯的侵犯对象法定是女性,而非男性。家乡法院的法官也感到为难。民事庭的一位庭长说:“性骚扰的案子自己曾经处理过,但男性状告女性的强奸自己的案件还是第一次听说。他认为,强奸行为属于刑事案件范畴。如果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控告丈母娘强奸自己,法院也难以受理。因为在我国《刑法》对强奸罪是这样规定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提到有男人被强奸一说。
昨天,在家乡的法庭上又发生了一起一名男子不同意与妻子离婚,竟然组织人员到法庭上“抢亲”,结果落了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据了解,26岁的冬梅几年前嫁给了同村的张广禄。近年来冬梅常与丈夫吵嘴,一赌气外出打工。为此丈夫令有新欢。冬梅打工回乡后听说丈夫寻花问柳之事,向丈夫提出了离婚的想法,可丈夫坚决不同意。无奈之下,冬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当天,冬梅的丈夫按时出庭,同时带了十多名新人到庭旁听。当法官宣布休庭的时候,被告张广禄的侄子张大虎在张广禄的授意下,伙同亲属强行将冬梅拖出了法庭,劫持到事先准备好的汽车上,避免了事态的发展。由于被告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法院做出将其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此时,张广禄追悔莫及,声泪俱下地说:“如果当初我不放她外出打工,哪能有今天?”旁听的人们有的随声附和,有的摇头叹息:“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才受穷。同样生活在一起的两口子,差距咋那么大呀?”家乡的打工妹哟,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