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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世子更名隐长夜 白骨战场白骨城

阿牛说的“那里”是朱九和阿牛共同的秘密,只有他们两人知道。

“那里”是他们藏宝的地方,尸蝗们称之为“窟”。

尸蝗虽然只能搜捡一些大军清扫战场过后的遗漏,但这么大的战场,这么多的战斗,日积月累,遗漏也很可观。

尸蝗从不把所有的财物和宝贝都带在身上,一则容易引起觊觎,太危险,二则不方便,逃起命来碍手碍脚。

所以,大凡有经验的尸蝗都有不止一处的秘密藏宝地。

朱九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泥灰,肥大的粗布棉裤显得很臃肿,一团团灰白的棉絮在大风的裹挟中仿佛要从孔洞中冲出来似的。

这是朱九从死尸身上脱下来的,死尸是个偏将。

阿牛抽了抽鼻子,羡慕道:“再打仗,我也要去扒一条棉裤,冷!”

朱九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说道:“是啊,这几天更冷了!”

说完,向西南方走去,阿牛紧跟在他身后,不时左右张望。

两人向西南方向走了约五里路,穿过两个山坳,继而向西北方走去,阿牛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截灰白色的腿骨,一路走,一路拨弄着脚下的白沙,希冀有什么意外的发现。

两人拖着两行脚印,在大风中前进,大风吹起地上的白沙,很快掩盖住他们的足迹,仿佛从没有人走过一样。

又走了十几里,两人来到一处山岭后身,这里长着几株冥树,有几棵早就断裂,只剩下光秃秃的一截树桩子。

两人机警地绕着山岭转了两圈,确定没有其他人后,朱九站在一截树桩前,眼神中有几分激动,阿牛则走到十几丈外的高处放哨。

朱九数着步子,绕着树桩前后左右曲折行走,不一会,停在一处空地上,跪下身,开始挖起地上的白沙。

片刻后,白沙坑中露出一角黑布,朱九脸上顿时现出释然的表情,招手让阿牛过来。

阿牛兴冲冲的跑下山坡,带起一路白尘。

朱九从地下拉出一个黑色小包裹,阿牛喘着粗气,跪在朱九身边,双眼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似乎这包裹就是他的新媳妇儿一般。

朱九打开包裹,将里面细碎的物件摆好,里面有七八块儿碎银,一个玉镯,两个铜制腰牌,一把样式古朴的红木小剑,小剑只有巴掌大小,还有一个非金非玉的淡金色小石块,半透明,里面似乎有些云雾。

阿牛从怀里小心地取出金钗,放到黑布上,朱九从怀里掏出那块损坏的磨刀石,和两块碎银一起放到黑布上。

看着面前这么多宝贝,阿牛裂开大嘴,小声说道:“阿九,俺爹娘这一辈子肯定没见过这么多宝贝,俺值了!”

朱九听了阿牛的话,不知怎的,鼻头有些酸,笑骂道:“傻子,这些宝贝在那些达官贵人眼里就是垃圾,甚至连垃圾也算不上的”

阿牛兀自摩挲着面前的几块儿碎银,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说道:“阿九,咱们是不是该把这些宝贝分开些,前天老林头说大胡子刚刚缴了李山那闷罐的窟,李山还被打了一顿。”

听了这话,朱九悚然一惊,陷入沉思。

大胡子是这方圆几十里十几个尸蝗的头儿,在这埋骨地呆了有十多年了,据说他和齐国边军还有些往来,这才能平安这么久。

这一带所有的尸蝗都要按月缴纳“贡物”给大胡子,求得暂时的蔽护,朱九和阿牛也不例外。

虽然尸蝗们都会按月缴纳贡物,但满不满意完全看大胡子的心情,在这几十里内,大胡子就是土皇帝,生杀予夺,他有决定权。

“阿九?”看着发呆的朱九,阿牛不禁有些担心,轻轻喊了一声。

朱九回过神来,盯着包裹中的几件物事,取出玉镯放到怀里,然后将黑布包裹重新包好,埋回地下。

朱九掩埋好白沙,平整一下地面,站起身来,说道:“阿牛,走吧,我有件事和你商量。”

阿牛点了点头,疑惑地看着朱九,但没有问。

阿牛起身跟着朱九向山岭顶部走去,朱九开口道:“阿牛,你知道大胡子为什么缴了李山的窟?”

阿牛挠了挠后脑勺,说道:“为啥?缴了就是缴了,还能为啥?”

朱九意味深长地道:“因为李山肥了”

。。。。。。

阿牛回味着朱九的话,时而迷惑,时而恍然,一会又皱起眉头。。

“可能我们的窟,大胡子早就知道了。。”朱九淡淡地说道。

“什么?不可能!我们藏得这么好,这么靠西,他不可能知道的!”阿牛大惊失色,嚷嚷道。

“嘘!小声点儿”

阿牛憋红了脸,不再说话,挥动着手臂,意思说,我们藏得好,大胡子不可能知道。

朱九没有再说什么,看了看东方的天空,他又想家了。

两个人沉默了好一阵,朱九认真地看着阿牛,说道:“阿牛,我想回家了,你跟不跟我走?”

阿牛似乎没有预料到朱九会说这个话,瞪大眼睛,盯着朱九看了好一会,发现朱九不是在开玩笑后,随即点了点头,严肃地有些可笑的说道:“我的命是你的,你说啥就是啥!”

听到阿牛的回答,朱九松了一口气,神情也放松了不少,抬头看向茫茫的远方,那里灰白的天空似乎和灰白的地面融为了一体,大风刮起的骨沙弥漫在这灰白的空间内,就像一个牢笼。

“尸蝗的命本来就很贱,在这里更贱,很少有活过五年的,我想回家了,就算死,我也要回家。”

朱九像是在和阿牛说话,又像是喃喃自语,他继续说道:“早晚也逃不过一死,如果我是李山,早就逃走了,我不会等死。”

“可大胡子能放过咱们吗?别的尸蝗的地盘能让我们过去吗?我听老林头说,就算穿过埋骨地,守在东边的边军可比尸蝗还要狠,咱们就算过去了,也还是要死的!”阿牛嗫嚅道。

“不,我们往西走,绕道大蟒山脉,穿越卫国,然后回到齐国!”

不知怎的,阿牛听了朱九的话却大惊失色,下意识地握紧了拳头,脸上写满恐惧,结巴道:“往西,往西,——他们说西边有很多鬼啊!!咱们不是去送死吗?”

朱九轻眯双眼,两道微光一闪而逝,冷冷说道:“鬼——,有时候比人好”

阿牛听不懂朱九在说什么,但是阿牛在心底,听朱九的话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因为他的命是朱九救的,爹娘告诉他:“救命恩人,要用命来报答。”

阿牛是个孝顺孩子,他听爹娘的话,他也听朱九的话。

“阿九,你说去哪儿,我就跟你去哪儿,就算,就算往西边去送命,我,我也跟你去!”阿牛哆嗦这嘴唇,终于克服了对鬼的恐惧,下定了决心。

朱九看着阿牛害怕又坚定的样子,心中涌起一股暖流,信任,在埋骨地比金子还要珍贵无数倍。

朱九心里很清楚,他是救了阿牛,但自己这半年多没有被抢过,阿牛功不可没,阿牛依赖他,他也一样依赖阿牛。

朱九拍了拍阿牛的肩膀,认真说道:“阿牛,往东走必死,不要说大胡子肯不肯放过我们,就是其他尸蝗的地盘,和专门盯着我们的边军,都能轻易地捏死我们,只有向西走,绕开齐国边境,进入大蟒山脉,才有一线生机,如果这样还是一死,那我们也认了!”

朱九说完,向着来路走去。

阿牛默默地跟在朱九身后,眼神中总闪烁着几分忐忑不安。他听说,西边有专门吸人精魄的恶鬼,很吓人。

朱九和阿牛商议妥当,为了不引起注意,有充足的时间逃离这里,他们要等到后天缴纳完这个月的贡物后再行动。

行动的日子就定在后天晚上,神不知鬼不觉。

为此,他们特意准备好了几个水袋,把这几日搜来的肉干和干粮放到一起,以备路上食用。

从决定西行开始,阿牛这两天看起来总有点魂不守舍,晚上总是翻来覆去也睡不着觉,眼里布满了血丝,朱九看在眼里,却是毫无办法。

终于挨到了第三天,这一天,朱九和阿牛,都早早起来,看着彼此,眼中都有难以抑制的激动和兴奋,日复一日重复单调的埋骨地的日子就要结束了,怎么能不兴奋?怎么能不激动?

虽然此去很可能是去送死,但一成不变的日子久了,变化本身就足以让人激动和兴奋。

以大胡子为首的这十几个尸蝗,聚集在多山岭的这一带,距离经常发生战事的战场有一定的距离,可以免于波及,而且东洲西洲双方军队对于尸蝗的存在保持默许的态度,有意无意地也避开他们的所在,只要他们定期上缴所得,就可以相安无事。

这就是尸蝗们的生态,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地位还不如真正的尸蝗虫,他们永远不会有真正的自由。

看着在两棵冥木之间搭建的枝叶草棚,两人都有一种难以言明的情绪,不是留恋,也不是厌憎,而是有些自伤,老天,是不是有些不公?

带着这种难言的情绪,两人一路沉默,向东南方走去,大胡子就在那个方向。

他们身后的足迹在大风中随现随掩,就像两人带着的一条短短的尾巴。

大胡子以前是个老兵油子,因为触犯了军法,才逃到埋骨地,他的脸上在军营里被烙过字,所以留起了大胡子。

来到埋骨地后,很快他就杀了几个颇有实力的尸蝗,成了人人不敢招惹的“血口”,然后,顺理成章地,他成了这一带的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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