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饥饿,整个村子只剩下花花一条狗。这是一条毛色黑白相间的大公狗,它有三次在人的垂涎下死里逃生的经历。第一次,就在地主杨启仁绾好套索,就要紧套的那一刻,杨启仁的儿子杨发娃手起刀落,割断了那根拇指粗的龙须草索命绳,花花得以在绝望中灵魂附体,一个箭步冲入黑暗,没入苍茫山林。杨启仁挽着断了的绳头呆呆地望着儿子,没有一声责怪。第二天清晨,杨启仁的父亲——老地主杨高贵命归黄泉。这一夜,要是花花上了绞架,烹为肉羹,老地主杨高贵可能不会成为村里第一个饿殍的。第二次,花花被屠夫余老二夹在了裆里,余老二口里叼着他惯用的索命长刀,双手扭着花花漆黑高贵、削竹般耸立的双耳,妄想腾出一只手来宰了花花。花花顾不得耳朵钻心的疼痛,趁余老二换手的机会,猛一摆头,将两颗犬齿深深地扎进余老二的小腿肚,在余老二的惊叫声中没入野外。余老二的腿伤流了一个月的黄脓。他下不得地干不成活挣不了工分,只能每天挎着篮子拄着拐去野地里挖野菜。老婆气坏了,一个月不准他上身。这年头没猪羊可宰,而半辈子过惯了荤腥日子的余老二实在受不了整日里野菜糊糊的日子,妄图杀了花花痛快享受一顿狗肉大餐。花花的肉他没享受到,倒是让花花尝到了他的肉味。第三次,也是最危险的一次。村治安主任兼民兵连长李天保举枪瞄准,花花被逼在他家后檐下的死旮旯里,进退不得,逃跑无路,花花那双清澈天真的灰色眼睛里满是惊慌和绝望。它本能地夹紧尾巴,呜呜低吼,将身子蜷在角落,恨不能缩成一只蚂蚁钻进石缝中去。它太了解李天保手中的铁东西了。它好多次跟着他撵野羊,箭一般在林子里穿梭的野羊,只要他的枪响,那野羊十有八九会一个跟头摔出去好远。花花不止一次地享受过野羊的血腥!就在花花闭上眼睛绝望地等待那惊天动地的夺命惊雷的时刻,那轰隆巨响终未来临,李天保终没忍心扣动扳机。他的一群儿女一个个饿得坐不住凳子全溜到了地上,像被人抽取了脊梁骨。他实在找不到能让孩子们填饱肚子的东西了。老婆是解放时庙里的小尼姑,虽然做了他治安主任兼民兵连长的夫人,也终是放不下早已习惯了的朝香晚佛。当饥饿的阴影无法挥去的时候,她只会入定般地在黑屋的蒲团上念经。当然这一切在这个伟大的时代里是不被允许的,只不过治安主任夫人念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而已。她生儿育女二十多年,依然无法像一般农村妇女那样会挖空心思去山上找吃的。男人欲杀了公狗花花,她在黑屋里是知道的,她只求佛祖开眼,救可怜的花花一命。花花是村里劳苦功高的一条狗,吃它的肉人是要短命的!果然,她突然感到脑子里金光一片。男人一脚踹开门,把那乌黑漆亮的钢枪沉沉地摔在地上。她听见花花迅疾地踏着房后林子里的积叶绝尘而去。那种慌乱的声音,是真正的死里逃生。
全村的狗都被人们勒死吃尽了,只剩下了花花,它是村庄里一条没主的狗。山区种地,多遭野兽糟害。每个生产队规定,猎一只兔给五十分工,猎一只松鼠给十分工,猎一只獾鹿野羊给三十分工。一个全劳力一天十分工。由此可见当地庄稼被糟害之严重。而如果将花花一年捉的野兔和獾折合成工分,该在一千开外。给人的工分折算成工值,那是要付钱的。花花咬死了野兽不但不需要付工分,人们还从中受益——全村大多数人都享受过花花的猎物。试想,若把花花一年因杀死野兽而保护的粮食和野兽的肉算起来,能让多少人少挨饿?不仅如此,村子里谁赶夜路害怕了,只要你放开喉咙叫几声“花花”,它就会不知不觉地出现在你面前,做你的忠实警卫。而它几乎是吃不到人类恩赐的食物的。人类尚且填不饱肚子,哪有多余食物喂它?但花花依旧长得膘肥体壮,虎虎生气。它完全是靠捕猎维持生命的。治安主任李天保不忍心杀它,是因为它对全村有恩,劳苦功高。地主崽子杨发娃坐视爷爷饿死也要救它,是因为花花对他个人有恩。余屠夫是恨它的,恨得牙痒痒,花花心知肚明。离他远远的,惹不起的,该躲得起。李天保拿枪欲毙它之后,见背枪的,它也早早开溜。保不住哪天,又有人要下手!即使贵为人类,当被饥饿逼急了,也是不讲情分的。人类的任何情感都要建立在生存之上,超越了生存的底线,人性就会趋向兽性。
这一年的春荒,是太平村史上最严重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