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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印刷所学徒

言归正传。我给父亲料理了两年生意,直至12岁。我哥哥约翰本来也从事这个行当,但此时他已成婚,于是就离开了父亲,在罗德岛自立门户。各种迹象均表明,我注定要接替父亲的位置,成为一个蜡烛肥皂商,但是我仍然不喜欢这一行。父亲担心若不为我谋个更喜欢的职业,我也会像他的另一个儿子约西亚一样离家出走,跑到海上去,惹他恼怒。他时常带我出去看木匠、砖匠、车床工和铜匠干活儿,希望能够发现我的兴趣,竭力让我在某个陆上行当中安顿下来。从那时起,我就喜欢观察工人们使用各种工具的情景,并且从中获得了诸多收获。找不到工人时,我自己也能为家里干点小活儿。若是脑海中闪现一些独特新奇、让人激动的想法,我还能做个实验,制造个小机械。我父亲最终决定让我从事刀剪行业。我伯父本杰明的儿子塞缪尔在伦敦学会了这门手艺,那时正要在波士顿开店。父亲就把我送去跟他当学徒,但是他想收我学费,父亲很不高兴,又把我带回了家。

我孩提时代就喜欢阅读,把所有零花钱都花在了买书上。我十分喜欢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很早就收集了他的作品,即一些单独发行的小册子。我后来卖了这些小册子,买了波顿的《历史文集》。这些书都是从小贩手中买来的,开本很小,非常便宜,总共有四五十册。父亲的小图书馆里收藏的主要是神学辩论书籍,我读了其中的大部分,可是我显然不会成为牧师。我当时那么渴求知识,却读不到更多合适的书籍。我现在仍然为此感到遗憾。小图书馆里有一本《希腊罗马名人传》,我读了几遍,收获颇丰。我还在那里读了笛福的《计划论》和马瑟牧师的《为善散文集》。这些书改变了我的思想,影响了我在一些人生大事上的抉择。

由于我喜欢读书,父亲最终决定让我学习印刷,尽管他的另一个儿子詹姆斯已经从事了这个职业。1717年,我哥哥詹姆斯从伦敦回来,带回了一台印刷机和一副铅字,准备在波士顿开业。与父亲的生意相比,我更喜欢印刷。不过尽管如此,我仍然向往航海。为了防止我对航海的向往带来什么忧心的后果,父亲迫不及待地把我送到了哥哥那里。我反抗了一段时间,最后还是被说服了,签下了契约,那时我只有12岁。我要在那里当学徒,直至21岁,只有最后一年才能领到熟练工人的薪酬。我很快就掌握了这项本领,成为哥哥的得力助手。现在,我能接触到一些更好的书籍。我认识了书商的学徒们,有时能借到小开本的书。我看书时小心翼翼,尽量保持书面整洁,快速看完后就立刻还回去。我晚间把书借来,第二天清早就要归还,以防人们发现书不见了或是需要这本书。为此,我常常坐在房里,熬夜阅读。

一段时间后,马修·亚当斯先生注意到了我。他是个不错的商人,常来我们印刷所。他家的图书馆里有大量藏书,他请我参观,还很慷慨地允许我挑选借阅。我此时迷上了诗歌,还写过几首小诗。我哥哥想这兴许能派上用场,于是就鼓励我即兴创作叙事歌谣。其中一首叙事歌谣题为《灯塔悲剧》,讲述了华斯雷克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淹死的故事,还有一首关于水手的诗歌,讲述抓获海盗里奇(又名“黑胡子”)的故事。这些歌谣追随了当时潦倒文人们的文风,质量不怎么样。歌谣印刷出来后,哥哥让我拿到街上去叫卖。第一首歌谣叙述的事情新近才发生,因而卖得很好。我写的歌谣轰动一时,我颇为得意。但是父亲却给我泼凉水,嘲弄我的诗作,还说作诗的人通常都沦落成了乞丐。我后来没有成为诗人,就算真做了诗人,恐怕也是个差劲的诗人。我终生受益于散文写作。散文写作是我取得进步的主要途径。我将告诉你,我在当时的情境下是如何掌握散文写作的些许技巧的。

镇里还有个人酷爱读书,名叫约翰·柯林斯,我们关系很密切。有时我们意见相左,便喜欢相互辩论,试图驳倒对方。顺便提一句,喜欢辩论很容易变成一种陋习。喜欢辩论的人必然会在现实中驳斥他人,难以与人和睦相处,不仅破坏交谈,还会让人心生厌恶,使自己在本可获得友谊的场合遭遇敌意。我阅读父亲的宗教辩论书籍时染上了这个陋习。我后来发现,除了律师、大学生或是在爱丁堡大学受过教育的各种人士以外,明白事理的人大都不喜欢辩论。

有一次,我和柯林斯不知怎么展开了一场辩论,辩论女性是否应该接受教育以及她们学习能力的问题。他认为女性不宜接受教育,觉得她们天生就无法胜任学习这项任务。我的观点却恰恰相反,这在某种程度上或许也是为了争辩的缘故。他向来比我善辩,出口成章。有时候我觉得我之所以败下阵来,并非是因为他论证有力,而是因为他口齿伶俐。这一次,我们直到分开也没辩出结果。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们见不着面,于是我就坐了下来,写下论据,又仔细誊写,寄给了他。他回信反驳,我又辩驳回去,就这样来来去去两人各寄了三四封信。父亲碰巧看到了我的信,就读了起来。父亲没有探讨我们辩论的内容,而是借机谈起了我的写作。父亲发现虽然我得益于印刷工作,在拼写和标点方面强于对方,但是在表达措辞、写作方法以及简明度方面远不如对方,为此,父亲还举了几个例子加以佐证。我觉得父亲的评价非常中肯,从此更加注重写作方法,下定决心努力提高。

大约就是在这时候,我偶然看到了一本《旁观者》。这是第三期,我此前从未见过任何一期。我买了下来,反复读了好几遍,非常喜欢。我觉得这些文章写得相当好,如果可能的话,希望加以模仿。于是,我就挑了几篇文章,归纳出每句话的主旨,搁置几天之后,不看原文,按照每句话的主旨,使用自己能够想出的措辞,重新组织句子,争取写得与原文一样饱满,最终写就整篇文章。然后,我将自己的文章与原文进行对比,找出错误,进行更正。我发现自己词语匮乏,需要用词时经常找不到合适的表达。我想,若是我坚持写诗的话,此时应该已经有了足够的词语储备。写诗时即使只是表达同样的含义,但为了配合诗歌的格律,也需要使用长度不等的单词。同样,为了配合诗歌的韵律,还需要使用发音不同的单词。如此一来,我就需要不断积累同义词汇,牢牢记住各种单词,最终做到各种单词信手拈来。于是,我选了一些故事改编成诗歌。一段时间后,我都快要忘记散文了,又重新将这些诗歌还原。有时候,我故意打乱所归纳的句子主旨的次序,几周后再努力进一步归纳,整理出最佳排序,然后才开始组织完整的句子,写成整篇文章。我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培养自己的条理性。我将自己的文章与原文进行对比,找出错误,一一更正。有时候,我高兴地发现在某些不太重要的细节上,自己甚至有幸改进了原文的条理或是语言。这使得我以为自己将来或许能成为一个不错的英语作家,当时我对此寄予了厚望。我只有在晚上下班之后、第二天早上上班之前,才有时间做这些练习或是阅读书籍,要么,就在星期天。一到星期天,我就想方设法尽可能不和大伙一起去做礼拜,而是独自待在印刷所里。父亲管教我时,总是要求我星期天必须去做礼拜。事实上,我当时也觉得这是应该履行的职责,只是我实在没有时间,无法履行。

我16岁时偶然读到泰伦先生写的一本书,书里倡导人们吃素食,我决定响应书里的号召。我哥哥那时还没成婚,也不做饭,他和徒弟们都在另外一户人家里搭伙。我拒绝吃荤,给大家带来了不少麻烦,常受责备。于是,我学习了泰伦先生介绍的一些烹饪方法,如煮土豆、做米饭、做速煮布丁等等。然后,我就向哥哥提议,若是他愿意每周把为我付的伙食费半数给我,我就自己解决吃饭问题,他立即同意了。我很快就发现我能把他给我的钱省下一半,这笔钱可以用来买书。这么做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哥哥和其他人都去吃饭了,我独自一人留在了印刷所。我草草地吃完饭,通常是一块面包、一把葡萄干或是从糕饼店里买来的一个果馅饼和一杯水。我可以在余下的时间里学习,直到他们回来。饮食节制常能使人头脑清醒、思维敏捷,也使我取得了更大的进步。

我上学时两次都没学会算术,又曾在某个场合因为不懂算术而颇为尴尬。于是,我找来了科克的《算术》,很轻松地从头到尾自学了一遍。我还读了塞勒和雪米关于航海的书籍,了解了其中涉及到的少量的几何学知识。不过我从未深入研究这门科学。大约也是在这时候,我读了洛克的《论人类悟性》以及波特洛亚尔派的先生们所著的《思维的艺术》。

我努力提高自己的语言水平,当时,我看过一本英语语法书,书的作者大概是格林伍德吧。这本书的末尾简要介绍了修辞学和逻辑学。作者在介绍逻辑学临近结尾时,举了一个用苏格拉底问答法辩论的例子。不久,我又读到了色诺芬写的《回忆苏格拉底》,书中列举了许多运用这种问答法的例子。我迷上了苏格拉底问答法,并开始加以运用。我不再像以往那样生硬地反驳、进行正面论证了,而是貌似谦逊地进行询问和质疑。我就是在那时读了沙夫茨伯里和科林斯的文章,对许多宗教教义产生了怀疑,成为一个真正的怀疑论者。我发现苏格拉底问答法既可以让自己毫无破绽,又能令对手陷入尴尬的境地。因此,我很乐意运用这种方法。我不断练习,越发擅长巧妙、老练地将人们甚至那些知识渊博的人引入陷阱,让他们无法脱身,不得不做出出乎意料的让步。最终,我甚至能够取得胜利,取得单凭我自己或是单凭论据不足以取得的胜利。之后的几年我一直沿用这一方法,不过再后来就逐渐丢弃了它,仅仅保留了温和保守的表达习惯。我提出任何可能存在争议的事情时,从不使用“肯定”、“无疑”等确凿的字眼,而是说“我认为是这样”、“我这么理解”、“在我看来”、“由于……原因,我这么认为”、“我想是这样”或者“如果我没弄错的话,就是如此”。当我有机会向人们灌输自己的观点,劝说人们接受某些我倡导的举措时,这个习惯让我获益匪浅。通知或是被通知、请求或是说服的交流方式往往是终结谈话的罪魁祸首。我希望善良明智的人们不要让武断的说话方式削弱了自己做好事的力量。武断的说话方式总是让人厌烦,激起反对的情绪,无法达到演讲本应达到的目的——传播智慧、发送或是接收信息、给予或是接受欢乐。如果你武断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可能会激起矛盾,使得人们无法真诚坦率地关注你。如果你既想通过向别人学习来提高自己,同时又武断地表达自己当前的见解,那么那些十分谦逊、通晓事理、不喜辩论的人很可能就不会打扰你,让你继续固守自己的错误。以这种方式,你很难得到听众的欢迎,很难给他们带来欢乐,也很少能够说服那些你想要与之合作的人。亚历山大·蒲柏曾说:“不要以教训的方式教导别人。若是他人有什么不懂的知识,你仅仅把它当作是被他们遗忘的东西提出来。”他还建议我们,“说话时,即使十分肯定,也应表现得谦虚谨慎。”蒲柏的另一句话可以与上文相匹配,尽管这句话原不属于这里,但是我认为放在这里更为合适:“因为傲慢即为不明事理。”你可能会问,放在原处为何不如放在这里恰当?所以我必须重复原文:“出言不逊无法加以辩护,因为傲慢即为不明事理。”如果果真有人如此不幸,愚蠢而又不明事理,难道不明事理不是出言不逊的理由吗?以下修改是否更为恰当?“出言不逊只能如此辩解,傲慢缘于不明事理。”然而,如此更改是否更为恰当,还需交由智慧之士进行评判。

忘了是在1720年还是1721年,哥哥开始印刷报纸。这是美洲的第二份报纸,叫《新英格兰报》,此前,在美洲发行的唯一一份报纸是《波士顿新闻通讯》。我记得当时他的不少朋友都劝他不要办报,觉得美洲有一份报纸就已足够了,再办一份报纸不大可能取得成功。然而现在,也就是1771年,在美洲发行的报纸至少达到了25份。尽管哥哥受到了朋友们的劝阻,但他还是继续积极地办报。那时我排完版印刷好后,就将报纸送到镇上用户手里。

哥哥有些颇有才气的朋友,他们写些短文发在报上作为消遣,这为报纸赢得了名气,报纸更受欢迎了。这些绅士经常拜访我们。我听到他们高谈阔论,听到他们讲述人们对作品的赞美之词,我情不自禁地跃跃欲试。但我还是个孩子,我猜想哥哥若是知道文章是我写的,他绝不会把文章发到报上。于是我就设法改变字迹,匿名写了一篇文章,晚上放在印刷所的门下。第二天哥哥发现了这篇文章,待那些写文章的朋友们像平时一样来访时,哥哥与他们讨论起了这篇文章。我听见他们朗读、评论,还赞美了这篇文章。他们不停地猜度作者是谁,提到的都是当地聪明博学的知名人士。这一切都让我欣喜若狂。现在想想,我真是十分幸运,文章得到了这些人的认可,尽管现在看来,他们或许并没有我当初以为的那么才华横溢。

我受此激励,又写了好几篇文章,以同样的方式投递。这些文章都受到了好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后来,我再也禁不住了,就告诉了大家。哥哥的朋友们开始稍加重视我,哥哥对此却不大乐意。当然,他有自己的理由,他觉得这会让我变得自负。那段时间我和哥哥之间产生了不少分歧,或许,这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尽管他是我哥哥,但他却自认为是我的主人,而我只是他的学徒。因此,他期待我像其他学徒那样供他差遣,可是我觉得,他的有些要求简直太贬低我了,我希望,他作为兄长能够稍稍纵容我。我们发生了分歧,常常闹到父亲那里。或是因为我通常有理可依,或是因为我更擅长辩论,总之父亲常常倾斜到我这一边。哥哥性格暴躁,经常打我,令我十分不满。我觉得学徒生涯冗长乏味,一直希望能有机会缩短学徒期限,后来机会出乎意料地降临了。

我们印刷的报纸上有篇文章的政治观点冒犯了当局,现在我已忘了是什么观点。当局签发了逮捕令,逮捕了哥哥,严加审查,在监狱里关了一个月。我想,这或许是因为哥哥不愿透露那篇文章的作者是谁。当局把我也抓了起来,加以审查。他们没得到什么有用信息,警告我一番之后,就把我放了。他们或许觉得我是个学徒,必然要为师父保守秘密。

尽管我和哥哥私下不和,但是他们把哥哥监禁了起来,还是令我愤愤不平。那段时间我管理着报纸,在报纸上大胆地批评当局。哥哥对此很高兴,其他人却并不看好我,觉得我虽然是个有些才气的年轻人,但是将来恐怕会成为一个喜欢诽谤他人的怪人。当局后来释放了哥哥,同时还发布了一条奇怪的命令:“禁止詹姆斯·富兰克林继续出版《新英格兰报》。”

哥哥与朋友们在印刷所商讨此事。有人提议更改刊名,以此避开当局的禁令,但是哥哥觉得这样太麻烦,最终选择了一个更好的方法——以我的名义出版报纸。可是如果由哥哥的徒弟继续发行该报纸,当局还是有可能对哥哥进行审查。为了避免发生这种情况,哥哥决定在原来的学徒契约背面写上彻底解除契约的声明,并将解除后的契约还给我,以备不时之需。不过他为了继续差遣我,又让我签了份适用余下学徒期的新契约。至于这份新契约,则不予公开。尽管这个计划并不周密,但还是立即实行了。报纸以我的名义继续发行了几个月。

后来,我和哥哥之间又产生了新的分歧。我料想他不敢拿出新契约,于是就决定擅自离开,去追求自由,当然,我当时不该趁机钻这个空子。我后来觉得,这是我人生所犯的第一个错误,不过我当时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我怨恨他打我,他虽然不发脾气、心地不坏,可是发脾气时经常狠狠揍我。

他发现我想要离开他,就招呼镇上其他印刷所的老板不要雇用我,这些老板果然都不愿聘用我。于是,我就想到了去纽约,纽约是离这里最近的有印刷店的地方了。我那时迫切想要离开波士顿。我发现由于哥哥的案子,当局有些憎恨我,议会可以就这个案子提起任意诉讼,如果我继续留下来,可能很快就会受到牵连。此外,我还就宗教问题发表了一些轻率的言论,这使得虔诚的宗教人士对我指指点点,觉得我是个恐怖的异教徒,要不就是个无神论者。我决定离开,父亲却和哥哥站在了同一条战线上。我意识到,如果我公然离开,他们肯定会想方设法阻拦我,于是,我让我的朋友柯林斯帮我。他与一艘单桅帆船的船长讲好,让我搭乘那艘船去纽约。他说我是他的一个年轻朋友,让一个不正经的女人怀了孕,那女人的朋友们逼着我娶她,我无法公开露面或是公然离开。于是,我卖了一些书,凑了点钱,偷偷登上了那艘船。帆船顺风而行,三天之后就到了纽约。就这样,我这个年仅17岁的男孩,孤身来到了离家300英里的地方,既没有推荐信,也不认识任何人,而且口袋里仅仅只有一点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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