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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蒙埃司先生在都市饭店的营业处遇到了马丁。马丁永远弄不明白,他是碰巧到那儿去办其他事,还是专门在那儿等他,请他上他家吃饭。不过,他倾向于相信第二种假设。不管是哪种情况,露思的父亲,这位曾经禁止马丁再登他家门、解除他们婚约的蒙埃司先生,现在竟然邀请他去吃饭。

马丁并没有发火。他甚至连个架子也没摆。他原谅了蒙埃司先生,可心里一直在纳闷,不知这位先生是怎么咽下这只苦果的。他没有拒绝邀请。但是他说了些含糊的推托之词,还问候了他的家人,尤其问候了蒙埃司太太和露思。他说出她的名字时非常自然,毫不迟疑,可是他心里不免暗自吃惊,因为他一点儿也不激动,丝毫也没有过去那种心跳加快热血向头上涌的激情。

很多人请他去吃饭,有些他接受了。有些陌生人为了邀请他,还专门请人作介绍。他仍然想不通,为什么这桩小事会越变越大。帕勒坦·西杰勃特蒙也请他去吃饭。这可让他更想不通了。他记起被饥饿折磨得绝望不堪时,谁也不请他吃饭。那时他才需要吃饭呢,因为没有饭吃,饿得浑身虚弱,头晕眼花,连体重都减轻了。让他迷惑不解的正是这点。他需要吃饭的时候,谁也不请他吃,现在他有的是钱,买得起成千上万顿饭了,食欲也越来越差,人们却硬要请他没完没了地吃。这是为什么?这事没理可讲,也不是由于他的原因。他并没有改变。他写的那些东西当时都已经写完了。蒙埃司先生和蒙埃司太太把他说成个游手好闲的懒鬼,还通过露思逼他进一间办公室当个职员。另外,他们当时已经知道他写出许多作品。露思把他的一篇篇稿子拿给他们看过。使他的名字能够登在每份报纸上,正是由于同样的作品。可正因为他的名字登在每一份报纸上,他们才来请他吃饭。

有一桩事是肯定的:蒙埃司家人并不是由于他本人和他的作品而欢迎他。因此他们现在欢迎他,也不是因为他本人和他的作品,而是因为他的名声,因为他是个出人头地的名人。另外,他囊中有十万左右的财富呢,为什么不欢迎他?资产阶级就是这样衡量一个人的价值的,他又怎么能有别的期望呢?可是他有自尊心,藐视这种价值观。他渴望人们以他的人品,或者以他的作品来衡量他,他的作品毕竟是他自我的表现嘛。里奇就是这样评价他的。在她看来,他的作品都算不了什么。她看重的是他本人。铅匠杰莫和那批老朋友也是这样评价他的。过去,他跟他们一起厮混的时候,这一点已经得到过证明。那天在舍芒德公园发生的事也证实了这一点。让他的作品见鬼去吧。他们喜欢、并且愿意为他大打出手的只是马丁·伊德——他们一伙中的好伙计。

再说说露思吧。她无疑因为他本人的缘故曾经喜欢过她。但是,虽然她喜欢他,可她更喜欢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她反对过他的作品,照他的理解,主要是因为它们不能换钱。她对他的《爱情诗集》就是这种评价。而且,她也催他找个工作。不错,她用的是“职位”这个高雅字眼,可意义完全一样,在他脑子里还是那个老说法。他把自己的作品都读给她听过:诗歌、故事、论文——《维基—维基》、《太阳的耻辱》等等,全读给她听过。然而她始终劝他找个工作,去工作,天哪!他压缩睡眠时间、消耗自己的生命力,还不全是为了能配得上她,可似乎这一切并不是工作。

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这样越滚越大了。他身体健康,精神正常,饮食规律,睡眠充足,可就是这桩小事越来越让他感到困惑。“早已完成的作品”。这个说法死死缠在他的心头。有个星期天,他被帕勒坦·西杰勃特蒙请去,在他的零售店楼上吃一顿丰盛的晚餐,他拼命克制自己,才没有喊出来:

“那是早已完成的作品!现在你倒请我来吃饭啦,当时你却看着我挨饿,不准我登你的门,咒骂我,因为我不愿找个工作。可那些作品当时就写完了,全写完啦。现在我说话的时候,你隐藏起自己的思想,不论我说什么都表示出尊敬,仔细听取。我对你说,你那帮人全都龌龊不堪,尽是些骗子,你不但不发火,还唯唯诺诺点头称是,承认我说的话很有道理。可这是为什么?就因为我是个名人,就因为我有很多钱,而不是因为我是马丁·伊德,是个好人,并且不是个傻瓜。就算我说月亮是生乳酪做成的,你也会表示赞同,至少不会反驳这说法,因为我有钱,多得能堆成山。可这是早已完成的作品挣来的。告诉你吧,在你把我看得不如粪土,朝我吐唾沫的时候,那些作品早已完成啦。”

但是马丁并没有喊。他脸上露出微笑,尽量保持克制,可是这想法折磨着他的思想,让他感到苦恼。当他逐渐沉默下来时,帕勒坦·西杰勃特蒙就取代了他,开始大谈特谈。他自己也干得很成功,而且为此感到自豪。他是靠自己的力量起家的,他没有依靠任何人的帮助,也不欠任何人的情。他尽了自己作为一个公民的义务,还养活着一大家人。这家西杰勃特蒙杂货店就是他辛勤和能力的标志。他像有些人爱自己的妻子一样热爱这个西杰勃特蒙杂货店。他跟马丁推心置腹地谈起来,向他讲述了自己花费了多少心血,动了多少脑筋才把这爿店铺弄成现在的模样。而且他心里还有个规划,那是个雄心勃勃的打算。这个地区发展得很快,而这爿店实在太小了。假如他有更多地方,他就要增添二十多种省工省钱的设备。他能做到的。他正在竭尽一切力量奋斗,希望有一天能把店铺旁边的那块地基买下来,在那儿盖上座木结构的二层楼房。他可以把二层楼租出去,两座房子的一层全部是西杰勃特蒙杂货店。当他讲到要在两座房子的门面上从这一头到那一头挂上块长长的招牌时,眼睛闪着熠熠光辉。

马丁其实没有听他讲些什么。他的脑子给那句话死死缠住了:“早已完成的作品”,这声音大得压过了对方的唠叨,真能让他发疯,他竭力逃避着。

“你刚才说它需要多少钱?”他突然问道。

他的姐夫正在解释这个地区做生意的机会,话讲到一半停了下来。他并没有说过需要多少钱。但是他心里明白。他已经计算过几十遍了。

“照现在的木料价格,”他说,“有四千就行。”

“包括那块招牌?”

“我还没把它计算在内。可是房子有了,招牌就非挂上不可。”

“那地皮呢?”

“再加三千。”

他俯身向前,舌头舔着嘴唇,两手紧张得一会儿握紧,一会儿松开,望着马丁填写一张支票。支票递到他手里后,他朝那数目扫了一眼——七千美元。

“我……我至多付得起六厘利息。”他说话的时候声音都沙哑了。

马丁想笑,可他却开口说道:

“那是多少钱?”

“我算算看。百分之六乘以七千——四百二十。”

“那就是每个月三十五块钱,对不对?”

西杰勃特蒙点了点头。

“那好,如果你不反对,我们这样来安排。”马丁朝戈苔洛忒望了一眼。“假如你愿意拿这三十五块钱雇个人做饭、洗衣、擦地板,这本金就留给你。你要是能保证戈苔洛忒不再干这种苦活儿,我就把这七千美元送给你了。干不干?”

西杰勃特蒙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他的妻子不干家务活,可是完全违背他的节俭精神的。这份诱人的礼物其实是一粒裹了糖衣的苦药。要他妻子不干活!他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那好吧,”马丁说。“我来付每个月三十五美元,这笔……”

他伸出手去拿那张支票。但是帕勒坦·西杰勃特蒙抢先把支票抓到手,嚷道:

“我接受!我接受!”

马丁登上电车时,觉得又心烦又疲惫。他抬头望望那块店铺招牌。

“这头蠢猪,”他一再低声哼着骂道。“这头蠢猪,这头蠢猪。”

《麦金托什杂志》刊出了《手相术士》,诗的周围还饰有伯蒂埃所作的图案和韦恩画的两幅插图。哈尔莫·冯·施米特竟然忘记自己曾把这诗说成是下流的。他公开宣布说,这诗的灵感是由他妻子激发出来的,还特意把消息传到一个记者的耳朵里,后来接受了一家报馆的作家、摄影师和一个画师的采访。其结果是在星期天增刊上登出了整整一版照片、曼琳艾美化了的画像,以及有关马丁·伊德家庭的不少私事,得到《麦金托什杂志》的特别允许,《手相术士》用大号字体转载刊印出来。这篇采访在附近引起了轰动,周围的家庭主妇们为认识这位大作家的妹妹感到自豪,那些不认识的就连忙跟她套近乎。哈尔莫·冯·施米特在他的小铺子里暗自发笑,决定去定购一台新车床。“比登广告还好,”他对曼琳艾说,“并且一个子儿也不用花。”

“我们最好请他来吃晚饭。”她提议道。

马丁来吃晚饭了。他对肥胖的肉类批发商和肥胖的批发商太太表示友好,他们是些重要人物,对哈尔莫·冯·施米特这样正在走运的青年可能有用吧。但是,正是由于他这个了不起的大舅子,他们才上了钩的。坐在饭桌旁的另一位上钩者是阿萨自行车厂太平洋沿岸经销处的总负责人。冯·施米特竭力讨好他,因为他想从他那里取得这种自行车在奥克兰的经销权。因此哈尔莫·冯·施米特觉得自己有这样一位大舅子,无异于掌握了一笔财产,但是,在他内心深处,他实在弄不明白。在寂静的深夜,当妻子已经入睡,他吃力地阅读着马丁的书和诗歌,认为世人一定都是傻瓜,竟然花钱买这种东西。

在马丁的内心深处,他对这一切了解得十分清楚。他靠在椅背上,幸灾乐祸地望着冯·施米特的脑袋,想像着朝这颗脑瓜上雨点般狠狠打上一顿拳头,险些把它打得搬了家,这个木头脑袋的荷兰佬!不过,有一点还是让他喜欢。虽然哈尔莫家境贫穷,而且还一心想往上爬,可他还是雇了个仆人,不用曼琳艾亲自干繁重的家务活儿。马丁跟那个阿萨经销处的总负责人交谈着,饭后,把总负责人跟哈尔莫拉到一边,说自己愿意出资为他在奥克兰办一家设备齐全的自行车商店。后来,他跟哈尔莫私下交谈时,要他留心物色一家带有修车间的汽车经销处,谁能说他同时经营这两样不会成功呢。

分手时,曼琳艾眼睛噙着泪水,搂着他的脖子对他说,她多爱他,还说,她始终爱着他。她讲到一半说不下去了,眼睛里淌出了眼泪,不住地亲吻他,想掩饰过去,按照马丁的推想,她这是在为过去一再劝他找工作表示道歉。

“他肯定攒不住钱,毫无疑问。”哈尔莫·冯·施米特后来对妻子这么说道。“我一提到利息,他就气得发疯,还说,见那笔本金的鬼,要是我再提起这事,他就让我这颗荷兰脑袋搬家。他就是这么说的,我的荷兰脑袋!虽然他不是个生意人,可这家伙还不赖。他给了我个机会,他这人实在不赖。”

请马丁吃饭的请柬源源而来,来得越多,他就越觉得迷惑不解。他作为上宾出席了阿登俱乐部的一次宴会,在座的都是名流,有些他听说过,有些是他从报纸上读到过的。他们告诉他说,当他们在《横贯大陆月刊》上一看到他的《钟声》,在《大黄蜂》上读到《仙女与珍珠》,就准知道他会一举成名。他自忖道:我的天哪,当时我正挨着饿,穿着破衣服呢!那时你们干吗不请我吃晚饭?那时才雪中送炭呢。我的作品那时已经完成了。既然你们是为我的作品请我吃饭,当时我需要为什么不请?《钟声》和《仙女与珍珠》后来一个字也没改动过。不!你们不是为了我完成的作品请我吃饭。你们请我吃饭是因为别人请我,而且请我是一种荣誉。你们请我吃饭,因为你们是一帮群居的动物。因为你们是群众中的一份子。是因为在这个时期,群众头脑里只有一个盲目而机械的念头:请我吃饭。他悲哀地想道,这一切跟马丁·伊德和马丁·伊德的作品有什么相干?可是,他接着就站起身来,机敏诙谐地答谢大家机敏诙谐的祝酒辞。

事情就这样继续着。不论他在哪里——不论是在记者俱乐部,在红木俱乐部,在名流的茶会上,还是在文学聚会上,人们总是提到最早刊出的《钟声》和《仙女与珍珠》。马丁总是在心中提出质问:你们当时为什么不请我吃饭?那是早已完成的作品呀。《钟声》和《仙女与珍珠》丝毫也没有改动呀。它们在当时与现在具有同样的艺术价值。可是你们现在请我吃饭,并不是因为这两篇作品,也不是因为我的其他作品。而是因为请我吃饭是当今的时髦,是因为大家都着了魔似的请马丁·伊德吃饭。

在这种场合,他常常忽然产生一种幻觉,看到人群里走来一个无精打采的年轻流氓,身穿方摆上衣,头戴史特逊硬边帽。一天下午,他在奥克兰加利纳协会又产生了这种幻觉。马丁从座位上站起身,穿过舞台朝讲台走去时,就看见这个穿着方摆上衣,头戴硬边帽的流氓大摇大摆走进大厅后部敞开的门子。五百位穿着入时的女宾都转过头去,想看看马丁这么目不转睛地盯着看什么。但她们看到的仅仅是空荡荡的过道。他却看见这个年轻人跌跌撞撞沿着过道走来,不知道他懂不懂该脱掉那顶硬边帽,他直到现在还没见他脱过那帽子呢。只见那小伙子沿着过道一直走来,登上讲台。马丁想到这个年轻人后来的种种经历,不禁想痛哭一场。这个年轻人大摇大摆走过舞台,一直向马丁走来,消失在马丁的感觉中。五百位女士戴着手套轻轻鼓掌,鼓励这位羞怯的伟大来宾讲话。马丁摆脱了脑海中的幻觉,笑了笑,开始演讲。

那位老好人学校总监在马路上拦住马丁,向他问好,还谈起马丁因为打架被开除时,在办公室里的情景。

“以前,我在杂志上读了你的《钟声》,”他说,“写得跟爱伦·坡的作品一样出色,当时我就说,真是了不起!”

“在那以后,我在路上遇见你两次,可你并没有认出我,”马丁几乎大声说出来。“每次都是我饿着肚子到当铺去。但是这可是早已完成的作品。你怎么现在才来跟我相认?”

“前几天我还跟妻子谈起过,”这人说道,“要是能请你在某天来家里吃饭多好啊。她完全同意我的意见。她完全同意。”

“吃饭?”马丁的声音尖刻得简直像是一声嚎叫。

“对啊,对,吃饭,你知道,只是一顿便饭,跟你过去的学监一起吃,你这个捣蛋鬼。”他口气不安地说,还小心翼翼地戳了他一下,想用打趣表示亲热。

马丁神情恍惚地沿街走去。他在街角停下脚步,目光茫然地朝四下望望。

“哦,真是活见鬼!”他最后咕哝道。“这个老家伙现在怕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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