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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四个签名:追踪

我把摩斯坦小姐送回了家。

她是个坚强而又博爱的姑娘,她以少有的镇定和温情陪着老管家。是的,她能用慈爱对待弱者。

上了车之后,她终于支撑不住,几乎晕了过去,不自觉地低声哭泣起来。

我怀着极大的怜悯和羞怯的爱情陪伴着她……

但我不敢表白,不敢与她倾诉衷肠。由于我怕有乘人之危的嫌疑,当然也担心她成为拥有巨资的大款。

深夜两点。

我们到了西色尔·弗里斯特夫人家。是夫人亲自开的门,仆人们已经睡了;夫人十分关心,一直坐在灯下等候消息。

夫人非常友好地请我进客厅坐坐,可我推辞了,由于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

夫人和小姐站在台阶上和我道别,我心中摹然生出一种惘然。

坐在马车里,我的大脑里十分杂乱:摩斯坦上尉的死,珠宝,广告,约会,那张看不懂的图,少校的遗嘱,樱沼别墅,凶器,脚印……许许多多的东西都交织在一起,让人理不清头绪!

好在有福尔摩斯这位侦探奇才,否则这些冤案冤情只有石沉大海了。

莱姆贝斯区的尽头是品琴里。

两层的楼房,很小很窄很不起眼。我在第三个门前叫了好半天,里边才有人答应。又等了一会儿,百叶窗上出现了烛光,楼窗里伸出一个脑袋。

“滚开!酒鬼!没出息的东西,你要再叫,我就放出四十三只狗一块咬死你!”

“你就放出一只来吧,我就要一只。”

他又骂道:

“少废话!我这有把锤子,你不滚我就砸下去!”

我又强调:

“我不要锤子,我要一只狗!”

谢尔曼气急败坏地嚷道:

“少跟我犯贫!快滚!我数一二三了,数完就砸你!”

我看只有实话实说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让……”

没等我说完,他就缩回了头,不到一分钟,他就下来给我开门了。

只见谢尔曼老头又瘦又高,只是有点驼背,脖子上的青筋十分突出,鼻子上架着蓝光眼镜。

他和悦地解释:

“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快进来,快坐,哦,小心那只獾,它可真咬人。”

他又亲切地对那个笼子里的鼬鼠说:

“小坏蛋,可别抓这位先生。”

转过身来,他又安慰我:

“先生别介意,这有蛇蜥蜴,它没有毒牙,我是让它吃甲虫的。哦,我刚才有点失礼,别怪罪我。唉,总有些淘气的孩子来这儿捣乱。哦,福尔摩斯要什么?”

“一只狗。”

“准是特比。”

“对,特比。”

“特比住在左边第七栏里。来,跟我来。”谢尔曼领着我往前走,穿过这个奇异的动物世界,上下左右全都闪烁着怪可怕的眼睛。

特比是只混种狗,毛长耳垂,外形挺丑,身上是黄白两色,走起路来慢腾腾的。

谢尔曼拿了块糖让我喂它,我喂了它。因此,它对我产生了友谊的信任,这样才肯跟着我上车。

凌晨三点。

我带着特比回到了樱沼别墅。

那个拳击手麦克默多被当作重要嫌疑犯和秃子一起被带走了。

看大门的是两个警察。他们拦住了我,我说出琼斯的名字之后,他们才允许我和特比进来。

福尔摩斯叼着烟斗站在台阶上。

“啊,来了!把这宝贝儿带来啦!琼斯早走了。他跟我吵了起来,他把管家、仆人、看门的全都逮走了。除了楼上有个警长之外这院子里没别人了。先把狗留在这,咱们俩上楼去。”

我把狗拴在桌子腿上。

来到楼上,发现死者身上蒙了一块床单,警长在那打着瞌睡。

福尔摩斯说:

“哎,警长,借用一下你的牛眼灯。把这纸板替我系在脖子上,好让它挂在胸前。谢谢,再脱下靴子、袜子——华生,把靴袜拿到楼下去,我现在要试试攀登。把这条毛巾蘸点木馏油,对,跟我来顶室里。”

我们爬了上去。

福尔摩斯照着脚印说:“怎么样?什么人的脚印?”

我顺嘴就答:“孩子的,或者是矮个儿女人的。”

“别光看大小。”

“看不出别的来。”

“你看,这是右脚印,对吧?我再给你印个右脚印,你看!”

“哦,你的脚印五趾并拢,他的叉开了。”

“对,区别就在这里。你再去吊窗前闻闻窗户框。我就站在这儿,我手里拿着这条毛巾。”

我走过去,闻到浓烈的木馏油味。

“这是他走的时候踩过的地方。你能闻得见,特比就更是不在话下了。你下楼,放开特比,等我下去。”

我来到楼下。

福尔摩斯爬到了屋顶上。他胸前挂着灯,在慢慢挪动着步子,远远地看上去像个大萤火虫。

过了一会儿,看不见他的萤火了,可能是在大烟筒后边,又过了一会儿,他又绕到另一边去了。

我也转了过去,看见他坐在那里。

“哎,华生!”他喊道。

我应着:“在这儿呢!”

“这儿就是他上下的地方,你看那个黑东西是什么?”

“水桶。”

“有盖吗?”

“有。”

“两旁有梯子没有?”

“没有。”

“这家伙!他怎么选了这么个危险的地方?豁出去了,他敢下,我就敢下。看来这水管还吃得住劲,我下去了。”

他果真就往下退着爬。这个侦探,真是技高胆大呀。结果他真就落在水桶上,而后跳到了地面上。

他一边穿鞋袜一边说:

“他的路线找到了,他把瓦都踩松了,而且他丢下了点东西,用你的医生的说法,我的诊断无误。”

他把那个小东西拿给我看。

这是一个小口袋,有烟盒那么大,是用有颜色的草编成的,袋子外面还缀了几颗廉价的小珠子,袋子里面装着六根黑荆刺,跟死者头上的一模一样。

福尔摩斯长出了一口气:

“小心啊,别扎了手,捡到这东西,我也就放心了。也就是说,他身上没有凶器了,咱们可以免除被刺伤的危险了。好!华生,你跟我再跑六里路怎么样?”

“行!”

“真行?”

“真行!”

福尔摩斯把蘸着木馏油的毛巾放在特比的鼻子上:

“好特比,闻闻,特比,闻闻!”

特比站了起来,又机敏地翘着鼻子,如同专家在品佳酿一样。

福尔摩斯扔掉毛巾,在狗的脖子上系了一根特别结实的绳子,然后把特比牵到木桶旁边。

果不其然,这只灵敏的狗立马就发出警觉的狂吠声,它找到了地上的气味,扬起尾巴,飞快地往前冲去。

我们拽着绳子,紧随其后。

已是东方欲晓的时刻了,天色渐渐发白,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黑夜就要过去了,恐怖也即将结束。

特比把我俩带到了围墙之下。

可以发现,那处墙砖被磨蹭过了。无疑,这就是凶手进出的地方。

福尔摩斯翻身跃墙,然后把狗接了过去。我跟着也爬过了围墙。

他提示我:

“墙上有那个木腿人的手印,你看那血迹;好在没下大雨,二十八小时,气味还能闻到。”

我们追到了车水马龙的街心马路上。那么多的车辆,那么多的脚印,会不会影响特比的判断力呢?但是,看看特比的那副神态,我就放心了。

特比坚定地往前走着,真仿佛有种无形的东西在牵引着它。

福尔摩斯则跟我说起另一个话题:

“你别以为我就认准了那个木馏油瓶子,其实我还有别的方法,也能找到凶手。真的,咱们今天走的只是个捷径,太简单了!显示不出大侦探的高明。”

我真诚地说:

“看你,又谦虚了,这还简单?够让人眼花缭乱的了!哎,我说,你怎么就张口说出了那个一条腿的人的名字呢?”

“这是显而易见的。两个军官听到一个藏宝的秘密,一个叫琼斯赞·斯茂的英国人给了他俩一张藏宝图,这个名字在摩斯坦上尉的图上。记得不?”

“他自己签了名,还代他的同伙签了名。这不就是‘四个签名’吗?后来,这两个军官按图索骥找到了宝箱,当然,也许是他俩中的一个人找到的。可是他们没有按约定的规矩去办。”

“很显然,琼斯赞·斯茂是个死回,他无法分到宝物;他们那个同谋也是囚徒,出不来呗。”

我不能信以为真:“你又在推断了!”

“不,不是推断,是假设。故且按假设往后看——舒尔托少校携宝回国,过了几年,突然接到了一封印度来信,他怕得要命,为什么呢?”

“肯定是那两个囚犯出狱了!”

“是越狱!由于舒尔托少校知道他们是死回,这是出乎他意料的。所以他胆战心惊,生怕人家来找他报仇,见到一条腿的人更是如临大敌。”

“一条腿的那个人肯定是白人;记得不?他曾误伤一个小商贩。图上的名字,只有这一个像白人的,其余的是印度人或伊斯兰信仰者。所以我断定一条腿的人是琼斯赞·斯茂。”

“有道理。”

“咱们再看这个一条腿。他回英无外乎两个目的:一是分宝贝,二是报仇!找到少校的住处,有可能买通了一个仆人,拉尔·拉奥,咱们没见过,博恩斯通太太说他人品极差。”

“一条腿没找到宝箱,除了少校和那个死了的仆人之外没人知道这宝箱藏在了哪儿。少校临死时,斯茂来了,他知道这是个最后的机会,可少校的儿子在场,他不得靠近。”

“他当晚又潜入少校的卧室,翻箱倒柜,什么也没找到,最后又留下那张写着‘四个签名’的纸。这是个标志,表明他是正义的。如果是他亲手杀了少校,他也会这样做。”

“你说得对。”

“斯茂只好暗暗察访了,不能轻举妄动。当宝箱被发现时,他立刻就知道了,无疑,他有内线。斯茂爬下樱沼别墅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带了一个神秘的帮手。这个帮手稍不留神,踏碎了木馏油的瓶子,害得你跟着跑了六里多路。”

“由此看来,是那个帮手杀了人,不是斯茂本人?”

“对。斯茂在房间里跺过脚,可见他反对杀死人;当然,他和巴索洛谬又没有仇,不能父债子还哪?顶多把他捆起来塞上嘴就行了,可没成想,那个帮手一时冲动却用毒刺杀了他。谁能起死回生啊?”

“斯茂留下纸条带走了宝箱,这是我能推断出来的。至于他的长相、年龄,也能推断出来,安达曼群岛炎热无比,人肯定被晒黑了。他在监狱里被关了多年,差不多到五十岁了吧。”

“至于他的身材高低,可以从步子上计算出来。他脸上胡须很多,这是秃头兄弟俩都曾在窗子上见过的。别的,就没什么了吧?”

“那个帮手,杀人的帮手呢?”

“过会你就知道了。嗨,早上的空气真好!你看那云多好看像红鹤羽毛。哦,世界多大呀,人是渺小的!你读过约翰·保罗的书没有?”

“读过一点,我最爱读的是卡莱尔的。”

“他有句话——‘一个人的伟大在于他能意识到自己的渺小’多么精辟呀。还有瑞奇特的书也很好。哎,你带着手杖没有?”

“带着呢。”

“咱们用得着武器。过会我把斯茂交给你,那个帮手,我来对付,我有枪。”说着他掏出左轮手枪,装了两粒子弹,又放在大衣的右衣袋里。

特比带着我们穿过伦敦的市区,来到了郊区地带。这里居住的大都是工人,房屋都很矮。女人们正在打扫门前的垃圾,男人们刚刚起床。有的汉子刚从酒馆里出来,用袖子抹着胡子上的酒水。一些野狗抬头望着我们,但特比却目不斜视,对它的同类不理不睬。

我们跟着特比一直往前走。

经过了斯特莱塞姆区、布瑞克斯吞区、坎伯韦尔区,穿过了一条又一条小巷,走过奥弗尔区,来到了肯宁顿路,我们几乎马不停蹄。

这两个杀人盗宝的家伙似乎是专拣偏僻的小路,弯弯曲曲,拐来拐去的。

从肯宁顿路的尽头,他们向左转,过了证券街,来到麦尔斯路骑士街。

特比徘徊起来了,它竖着一只耳朵,耷拉着另一只耳朵,仿佛拿不定主意了。紧接着,它又转了几个圈,站在那里,看着我们。福尔摩斯有点生气:“这狗怎么了?难道这两个家伙坐车了?难道他们乘上气球了?”

我另有看法:“他们在这停过一阵。”

“也许吧。哦,特比走了。”

这只灵敏而忠诚的狗又找到了踪迹,以快捷的速度朝前冲去,绳子几乎都拉不住它。

福尔摩斯又高兴起来了,是的,一切都要看见了,他的眼光又亮起来了。

特比直奔白鹰酒店附近的大木场,它仿佛格外卖劲,真如同大功就要告成的样子。

木场里,有许多锯木工人,他们很早就上工了。木场中到处都是锯末、刨花和碎木条。

特比穿进了木材堆放的小道,跑了一会儿,就兴奋地跳到一个大木桶上去——木桶在一辆手推车上。只见它伸出舌头,眼睛盯住我们,仿佛要听表扬似的,也真难为它了。

我们当下就发现:木桶边上和手推车的轮子上都是黑色的油渍,不用多看,这肯定是木馏油了。

唉,让人哭笑不得。

我戏谑地朝福尔摩斯说:“你倍加赞赏的狗确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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