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1169000000009

第9章 少数派的胜利

1

现在想想,一切的起点,是一盒小小的橡皮泥。

他的性子从小就很安静。

跟其他男孩不一样,他不喜欢拿水枪、打水战,不喜欢爬树、抓蝈蝈,也不喜欢跑步、踢球。

当房子外面的男孩在闹腾的时候,他总是一个人,呆在房子里面,手里,捏着揉着一团团的橡皮泥。

最先用橡皮泥做出来的,是数字,拼音,然后是简单的叶子,花草,以及蓝天白云,渐渐地,便开始捏脑海里想出来的奇形怪状的事物,例如,有三个大头的太阳,有四只眼睛的海龟,层叠着摞了五个壳的蜗牛,厢顶上长着螺旋桨的汽车……

在满足了幻想出来的事物之后,他开始创造现实中的事物,比如说水果,比如说桌椅,比如说建筑。

初初外形掌握得不好,色彩也不擅长,捏出来的东西不仅歪歪扭扭地结构失真,用色还没有选得对的,但总归是做出来了,也像是二次元世界里的东西,慢慢地,他学会了在动手之前,先观察,先配色,渐渐地,捏橡皮泥的技术改进了,他做出来的东西,越来越像现实世界里存在的事物的微模型。

然而,这一才能却没让他得到大多数男孩子的尊敬,很多时候,他费劲力气做出来的东西,下场都是被他们摔在地上,踩成了一团。

“男子汉大丈夫,捏这些女孩子的玩意儿真不知羞。”

一开始他还哭,后来就不哭了。

他是被忙着工作的爸爸妈妈寄养在小镇上的奶奶家的,家里就只有奶奶,平时被人欺负,奶奶知道了,还会拿着扫把追着那些顽皮的孩子打骂两句,而在学校,老师总觉得这是小孩子不懂事,偶尔有打架骂人的现象很正常。

当不哭之后,再遇上这种事情,他就什么都不作声,即便他们仗着人数,拎起瘦小的他就揍,他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们。

那个时候他就知道,书上说的人类是群居性动物是骗人的。

许多人,离不开群居的社会性,是因为平庸,还有懦弱。

他们平庸。

当他们遇见与自己不一样,有特别才能的人时,他们看到了自己身上没有的光芒,所以成群结队,妄图变成黑云,用欺压,恐吓的手段,遮盖住让他们嫉妒的光芒。

因为平庸,所以无法忍受别人的出色。

他们懦弱。

他们害怕无法独自生活,没有一个人面对一切——比如说,来自大多数人的欺压,缺少一个人解决困顿的勇气,所以要加入到群体里狐假虎威。

因为懦弱,所以才要借助群体的力量。

而这个社会上,平庸跟懦弱的人,占了大多数,也就是说,真正强大以及真正有才干的人,是少数派。

这才是人类为什么会被定义成有群居的社会性的原因。

而他,属于少数派。

每个人都觉得,在远离爸爸妈妈的小镇上与奶奶相依为命,势单力薄的他总是被人欺负,所以很可怜。

但事实是,他很享受这种生活,即便他的脸上旧伤未去,又添新伤。

不用每次自己做点什么,总是有自以为是的家长来干涉,不喜欢干什么、不愿意干什么的时候,总是有自诩懂得更多的大人们来矫正他们觉得是错误的行为。

在他看来,小镇上的大人们,也就是一些平庸懦弱之辈,还没能把自己的生活过上80分,就总好为人师的瞎指点。

听从无法掌握自己人生的平庸之辈的建议,是愚蠢的决定。

他刚好能避免做这种愚蠢的决定。

他喜欢自由自在地浪费时间在自己乐意干的事情上,比如说,随心所欲地玩橡皮泥,爱捏什么,就捏什么。

如果爸爸妈妈此刻是与自己一起生活的,他们肯定会说,“那么大的人了,还玩这种小女孩玩的东西,不觉得丢脸吗?”

然后不让自己玩橡皮泥,甚至不给自己零花买橡皮泥。

而因为在小镇上,除了那些麻烦的平庸者们,他主宰了自己生活的一切。

2

当然,也有不觉得自己上初中的年纪了,还玩橡皮泥是丢脸的。

比如说,姚老师。

烫着波浪卷,嘴上涂着闪烁的亮粉的姚老师,是班上教音乐的老师,被许多男生在暗地里称做“美人姚”。

一则,姚老师特别标致,长得确实很美,,所以叫她“美人姚”;二则,“美人姚”读歪一点,就是“没人要”,因为她本人是老师,镇上许多有钱有势的男人,都非常热衷于娶这个行业的女人,但以姚老师的条件,嫁的人却是开士多店的男人,那男人很穷,人品也很差,据说喜欢酗酒,醉了就打她,如果不是“没人要”,她怎么会挑这么一个男人呢?

一开始他并没有特别注意姚老师,而是在放学后,他又一次被那群平庸者们围起来,威胁不交出他的橡皮泥制品就揍他的时候,凑巧被美人姚发现,于是替他解了围。

那些平庸者还是很卖美人姚面子的,很识趣地就散了。

美人姚捡起了掉到地面上没被收缴的橡皮泥制品——说来好笑,一开始,他做出来的东西被嘲笑,但在女同学中却相当受欢迎,而这个时节点,平庸者欺负他的目的,不再是嘲笑,而是掠夺他的那些东西——开始萌发愚蠢的名字叫“春”意识的少年们,从他处获得胜利品,去献纳给少女们,以讨欢心。

更让人觉得值得嘲笑的是,那些少女们明明知道那些橡皮泥制品是他做出来的,却不直接跟他开口请求,明明知道那些橡皮制品是从他手里抢走的,却依然毫不知耻地收下,她们之所以这样,当然因为她们也是平庸的,懦弱的——因为知道他是群体的放逐者,于是没有勇气违抗集团的力量,以及,可笑的虚荣感,觉得有少男为了自己而掠夺他人的东西,很有面子。

他从来没把这群性别不同的平庸者放在眼里,不鄙视,不接触。

平庸者与平庸者抱团,才是他们的生存之道。

而他,不需要。

“做得真好,你很有艺术天分呢,李高宏同学。”美人姚把那个一幢洋房模型递给了他。

他接过了模型的时候,看到美人姚的指甲涂着丹蔻色的指甲油。

“不要理会他们,他们不过是嫉妒你而已。”

美人姚竟然会说出跟自己想得一模一样的话,大概,她也是那种,被嫉妒的对象吧?

在少年平庸者群体中都已经传得沸沸扬扬的,在成人平庸这群体中应该被渲染得更加厉害。

美人姚很美,自己却得不到,于是中伤她,以此弥补得不到的遗憾。

李高宏制作的工艺品很美,自己却不会,于是欺负他,以此获得战利品。

这么看来,他们两人,都同样是天涯沦落人。

因了这样的亲切感,从那以后,他开始默默关注着美人姚,于是发现了更多的共同点:他跟她都是独来独往,他跟她都有一样有才华,他跟她都不时地出现伤痕。

他身上的伤痕,是被平庸者们欺负的。

美人姚的伤痕呢?成人平庸者向来提倡所谓的文明有礼,不可能公开像少年平庸者一般公然欺负她的,那那些伤是怎么来的?

他想起了传闻中,美人姚那个酗酒的男人。

传闻是真的?她是被她的男人打的?

他忽然有了想要弄清楚传闻是不是真的冲动。

这生出的兴趣,还是第一次,转移了他对橡皮泥的注意力。

于是他生平有机会,见到了美人姚的丈夫。

那个众人口里,没有前途,人品很差,还喜欢酗酒的男人。

出乎意料的是,美人姚其实跟她的丈夫很登对。

那男人相貌堂堂,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他有那些传闻中的缺点,而士多店的生意也不差。

或许,正因为他们登对,所以少年平庸者们以及成年平庸者们才在原本就嫉妒的层面上更加添油加醋地诋毁他们。

不过,平庸者们说得也不全错,那男人喜欢酗酒是真的,喜欢打人也是真的。

他亲眼看到过,美人姚在士多店帮忙的时候,那男人在顾客面前丝毫不避讳的推推搡搡,态度极为恶劣。

所以,美人姚身上总是出现伤痕原因确实是因为这个。

明白了这一点的他对美人姚生出了一股惋惜,甚至是同情。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离开这个男人呢?

“喂,你在我家铺子面前鬼鬼祟祟做什么?”

背后传来的呼喝让他吓了一跳,转过身,看到一个壮实的少年站在自己身后,浓眉大眼。

后来,他才知道,这就是江则。

美人姚的儿子。

3

江则的年纪比他小,个头却比他大。

他上初中时,江则才上五年纪,是学校里我行我素的小霸王。

与他一样,江则也是被放逐的。

与他不一样的是,他是因为势单力薄成为平庸者群体欺凌的目标,江则是因为力量强大成为平庸者忌惮的对象——江则能打(他估计是受了美人姚喜欢打人的丈夫的影响),很强,却不合群(当然,他有这样的实力,可以选择不合群),即便几个人一起干翻了他一次,但平庸者群体只在限定时间才能够群体行动,个体生活才是人类的常态,谁敢保证,自己落单的时候,不被江则寻仇呢?

听说因为看不惯江则,那些平庸者向年纪更大的平庸者告状,于是这些自诩天不怕地不怕的平庸者,三个人纠结在一起,把江则揍趴了,但后来,每一个人,都遭了殃——一个在游戏机室的时候被打成了重伤,一个在上学路上被扔了书包,还有一个,在班上户外活动的时候,被江则从茅房揪出来,光着屁股扔到了全级师生的面前。

三个人都是初中生,却被个五年纪的小学生欺负了。

江则从此恶名远播,再也没有人轻易敢动江则一根汗毛。

这就是强者的力量。

他跟江则走得近,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那天他在课室门口,惯例被人围住了,威胁要他第二天带多少手工品,否则后果会怎么样的时候,江则恰好经过初中部,手里拿着的,一看就是他做出来的东西。

“这里是初二(3)班吧?谁是李高宏?”

围着他的人一下跳开了,其中一个用手指了指他。

“就是你啊,跟我走。”

江则丢下一句话转身就走,根本不担心他会不会跟着去。

他犹豫了一下,掂量自己除了那天去江家铺子被江则呵斥过,跟江则并没有过节,再看了一眼还虎视眈眈的同班同学,他乖乖地跟了上去。

他就那样跟在江则后头,一直跟进了美人姚家里。

原来是江则不小心打破了父亲的最珍视的佛像,怕父亲知道后挨揍,恰好知道学校初中部有这么一个人,可以用橡皮泥做出真家伙一般的东西,于是死马当活马医,找他试试,看能不能冒仿一个出来。

“做不好,揍你。”

江则丢下这句话就留他一个人在房间里,对着破碎成几片的陶瓷片。

他当时对这句话并不以为意,因为听到江则的命令后,激起了极大的兴趣。

他能用橡皮泥,做出一个以假乱真的佛像吗?

时间有限,他很快发现全部用橡皮泥做模是不行的,于是,他把陶瓷碎片凑成了原来的样子,再把橡皮泥披覆在上面,照着原来的样子,捏了出来,再按照记忆描绘出佛像原来的样子。

完了后,江则吃惊地接过表面是用橡皮泥修复的佛像,捶了他一下:“嗨,行啊,你真有两下子。”

他来不及离开江家,美人姚就回来了,她看到他很是吃惊:“你不是李高宏同学吗?阿则,你认识他?”

“妈,我当然认识他了。”江则讪笑。

似乎是江则从来不带同学回家,这次却带个高年纪的,还是自己学生的人回来,让美人姚纳闷了许久。

江则虽然在外面横,在家里却怕他父亲,孝敬母亲。

大概是美人姚知道儿子的德行,警告过江则不许找他麻烦,那以后,江则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找过他,而平庸者们,一开始海忌惮他跟江则的关系,时间久了,看两人是走不到一块儿的,欺负他的次数又多了起来。

江则再次找上他是在一个月后。

没人敢惹的小霸王显得有点气急败坏,直接就闯进奶奶家里来了:“喂,李高宏,你赶紧给我做个狗头。”

4

学校附近住着一个老头,脾气特别暴躁的一个老头,相反,他的老伴却是个非常和蔼的老奶奶,估计,跟他奶奶一般慈祥。

老头还养了一条狗,学校放学的时候,总能看到老头牵着狗跟老伴一块儿回来。

老头很凶,每次有淘气的孩子偷摘老奶奶种的玫瑰花,或者踢球打破了他家的玻璃,一定会拿着拐杖追着打,而某些时候,看到平庸者在校园外面欺负低年龄的孩子,他也爱多管闲事地出头。

他在学校外面被人欺负的时候,也被老头撞见过。

他不知道其他被保护过的孩子有没有去感谢老头,反正他没有去感谢过。

事情的起因是江则在学校外面训人的时候,被老头教训了。

于是江则闯进了老头家,打算也教训老头一番,却在门口首先被老头的狗咬趴下了。

江则能揍得过人,却揍不过一条狗。

江则受伤了,还被老头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伤好后,江则咽不下那口气,但直接找老头单挑是不可能的了——老头总是狗不离身的,于是,他想出了个恶心老头的办法——他要给老头送狗头。

原本他是要杀了那条狗的,可惜单纯以武力值来看,他比不过那条狗——他已经领教过那条狗的厉害了,于是,他想起了李高宏。

江则的要求很简单。

李高宏觉得这又是一个挑战自己能力的机会。

做出那个狗头花了他大约半个月的时间,完事后交给江则,他就没有关注后续了。

直到那天放学,看到老头孤零零的一个人牵着狗,神情哀伤。

回家才听奶奶说,不久前的夜晚,老头家的院子里被谁扔进了一个像真的一样的狗头,老奶奶晚上起来的时候看到狗头,以为谁把自家的狗砍了,吓出了病,送进医院后没多久就去世了。

“真是缺德,也不知道是哪个人干的。”奶奶说这话的时候,丝毫没有怀疑他跟这件事情有牵连。

那一刻,他心里涌出的,是喜悦。

自己做出来的艺术品,能以假乱真的喜悦。

“听说了吗?李高宏你还真有两下子,我原本还想把那个狗头捡回来摆在家里的,不过算了,报了仇了!”

江则再来找他那天,刚好是那个老奶奶出殡的时间。

听说老头在外地的女儿儿子都回来了,他放学的时候,看了老头一眼,看一身黑衣的他神情绷得死死的,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院子里,不知道他的视线里,看到了什么?

花。

是花。

玫瑰花。

他记得老奶奶平时喜欢种花,而老头,也最珍视这些玫瑰花。

现在不是花开的季节,没有花,但以后,没了老奶奶的照顾,这些玫瑰或许再也不复往日的灿烂。

“我说,你能再做一个给我吗?就是狗头?我要像猎人一样,把它挂到我的房间里。”

江则滔滔不绝地说着,他却充耳不闻,注意力全放在桌子上的橡皮泥上。

不同颜色的橡皮泥揉出了许多大小不一的橡皮泥团,他把桌子上的牙签筒拿了过来,倒出了许多根,拿起一根,取了最小的一小块红色的橡皮泥压扁,然后包裹在牙签上端。

“哎,你现在要做什么呢?”

他没有理会江则,拿起两个稍小的红色橡皮泥,按扁。

“你做这个那么厉害,有没有想过做一些更厉害的东西呢?比如说,牛头?虎头?嗯,人头?”

他似乎没听到,把按扁之后的橡皮泥,粘到刚才的牙签上。

“对吧?我觉得你可以试试看吧?你能捏出个人头来的话,我以后就能给仇家送人头了。”

他愣怔了一下,手里粘橡皮泥的动作慢了下来,随即很快又恢复了正常,用力压了压刚粘上去的橡皮泥片,固定好后,看了看位置,又从橡皮泥团中拿出了几团,重复动作。

江则看李高宏不理会自己,自讨没趣,于是灰溜溜地走了。

他继续捏着,粘着,直到揉出来的橡皮泥团全部用完。

他在做花。

橡皮泥玫瑰花。

几十朵色彩艳丽的橡皮泥玫瑰花。

他找了个陶瓶,把橡皮泥玫瑰花全插到了里面,然后用一边的礼品袋装得严严实实的。

那天下午,他小心翼翼地提着那个礼品袋出门,来到了老头的院子面前。

那个时间,老头家的人都出殡去了,家里没人,狗也不在。

他原本想把礼品袋扔进院子,但怕摔烂了里面的工艺制品,于是推了推院子铁门,打算翻门而过,却发现门压根儿没锁。

这样正好,他打开铁门,走了进去,把那瓶橡皮泥玫瑰花拿出来,摆在了老奶奶平时坐着的摇椅上,然后走了出去,掩上铁门。

第二天就听说老头的儿子要接他到大城市里住,连同那条狗。

当他放学的时候,路过老头家时,那里早已经人去楼空,只有老奶奶不得不放弃的那些绿色植物。

他瞥了一眼,然后愣了。

他看到他的那些玫瑰花,被踩在地上,成了沾满尘土的大泥团。

陶瓶,砸得粉碎。

5

他在小镇的生活,就到初中毕业为止。

高中的时候,他搬回花城,与父母住在一起。

他依然捏橡皮泥,同时也使用其他的粘土,水晶泥。

至于成品,也日渐成熟,而且,他开始学做人体模型——人类内部腔体最重要的器官以及血脉分布,人类外部表征的五官以及四肢,而在所有的橡皮泥,粘土甚至水晶泥铸造出整体后,能让一具人体看起来逼真最关键的一点,是看脸。

于是他开始重复练习用橡皮泥塑造人脸。

这是他的下一个挑战。

塑造真人面孔的橡皮泥制品,果然比制造任何其他事物都要来得困难,为此他不得不自学人体构造,头颅复原,以及肤色纹理,等等,等等。

不知情的父母以为他对医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鼓动他去考医学。

学医便可以用真人材料来做这种事情吗?

他很快查清楚了相关的事项,读大学选专业的时候,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医科,从此,为了将来有一天能在人体上动刀子,或者说,在脸上动刀子,暂时地放下了对橡皮泥的狂热。

再次回到小镇的那一天,是去参加奶奶的葬礼。

那个时候,他早已经上完了大学,在一家三甲医院工作,医生资格证以及医师执业证也拿到手了,离可以在平庸者脸上真刀实枪的干,还差一步。

在奶奶的葬礼上,他想起了那个老头,已经过了那么多年了,大概,再也见不到他了吧?

但他意外地见到了江则。

虽然过了那么多年,面容除了变得更分明一点,基本上,还是那个外形,不过右边胳膊上多了一条闪电形状的伤疤。

江则从是学校里不能惹的角色,变成了是小镇上不能惹的角色。

原本,两人是擦肩而过的,当时江则走得特别匆忙,他也无意叙旧,原本便没什么旧可叙,但走出几步,他便被走回来的江则抓住了。

“你是那个李高宏?”

“对。”

“太好了,听说你做了医生?我们还是哥们吧?”

哥们?他皱起了眉头,他们什么时候是哥们?

“是哥们就不能见死不救。”

是又惹事了?

被江则拉到江家后,他才知道事态不是一般的严重。

美人姚在与丈夫的争执中,失手打死了丈夫。

那个美人姚,依然如当年那般韵味十足,她看儿子带了个人回到丈夫的死亡现场,初时还吓了一跳:“你疯了,阿则?这个时候,你还,还带什么人回来?”

“妈,这是李高宏,还记得吗?你教过他的,他捏橡皮泥很厉害的那个。”

“那又怎么样?”

“他现在是医生,可以帮我们。”江则脸上出现了他从来没见过的痛苦,以及坚毅,“妈,你逃走吧?”

“怎么帮?”

江则的想法很异想天开,但却很对他的胃口。

对美人姚丈夫的死,他一点不在乎,甚至觉得现在美人姚才来杀死丈夫有点太迟了。

当听说,美人姚杀死丈夫的原因,不是因为再也忍受不了打骂虐待,而是因为丈夫在外头有了第二个女人的时候,之前对美人姚的知遇之情全消失了。

原来,都是自己的错觉,这个美人姚,其实也是个不依赖别人就无法生存的平庸者,还是说,女人都是无法独立的平庸者呢?

如果是,那女人真是这个世界上最奇怪的生物,而美人姚则是这其中最令人无法同情的平庸者。

但他还是对江则的提议,蠢蠢欲动。

“我说,我不能让我妈妈成为杀人凶手,你帮我妈换张脸吧?”

换脸?

在真人身上,实践一下?

“我听说了,你就是干整容这一行的,不管你怎么做,不管是什么样子,只要能让别人认不出我妈,你就帮我妈整个别的样子吧?”

他的心跳得飞快,摇头,嘴巴上却说:“不行,我没独立做过这种手术。”

“那你就独立一次。”

“没有做手术的工具,材料,还有场所。”

“你要什么样的场所,什么工具,材料,我都给你找回来,只是你动作要快一点,我爸爸死的事情,没办法一直隐瞒下去。”

在一家极简陋的私人美容院里,用来历不明的材料,以及将就的工具,他大胆地,为美人姚做了平生他第一个真人手术。

做完手术后的当天夜里他就离开了小镇,美人姚与江则后来如何,他一点也不想知道,也不会去打听。

第一次的手术,应该很成功吧?

谁也认不出来那就是美人姚的那张脸,勘称艺术品。

在回花城的车上,他看着自己的手,丧失了许多年的喜悦感,再度涌了出来。

他的手,能创造出艺术品的手,是比任何事物更重要的艺术品。

他走这条路,是正确的。

随后几年,他的技术大放异彩,名声显赫,在这个看脸的时代,不仅是演艺界的人,还有那些需要换脸的人,都纷纷找他主刀。

最近的,就是这个张一平。

他看着坐在自己对面,沉郁着那张脸的张一平,回想起不久前刚发生的那一幕。

冲过来的身影,明晃晃的刀子,尖锐的刹车声,一地鲜红的血,躺在地上的尸体,以及,那张脸。

想到那张脸,他的眼睛微微地眯了眯。

真是,可惜了那张脸了,明明,大有可为的。

6

桂姨使劲地擦着玻璃门,不时地看看做在客厅里的项维,再看看虚掩着门的张一平的房间,心理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纳闷了许久,当去清理项维面前的那张桌子的时候,终于忍不住了,压低声音问:“项维啊,我说,那个人,是不是有点不对劲?”

“哪里不对劲?”

“他以前可是……像公鸡,成天不可一世地打鸣,怎么最近他,好像变了个人似的,话不多了,还阴沉着脸,没发生什么事吧?”

“哪里,他是在背剧本台词呢!”

“什么?”

“你还不知道吧,一平他被徐导看中了,要做男主角。”项维瞟了一眼张一平的房间,“像他那么轻浮的人,一看他表现得深沉就知道是装的,挺像是吧?”

“哎,做男主角啊,那他,是不是,就能上大屏幕,变大明星了?”桂姨激动。

“想太早了,桂姨。”

“不早不早,万一他真红了呢?”桂姨停止了清洁,四处看,“纸呢?笔呢?项维借张纸跟笔给我。”

“怎么了?”

“找他要签名啊,他以后红了肯定很值钱。”

“桂姨,我说了为时尚早啊。”项维苦笑,“你看,戏都还没开拍呢,变数很大的。”

“以防万一嘛!”桂姨兴奋地畅想未来,“哎,如果一平真红了,我以后要是出一本回忆录,专门回忆你们的事情,会不会卖得很好呢?一个是大明星,一个是大侦探,应该会有很多想八卦你们的人会买吧?”

“不不,桂姨,我不希望你这么做。”

“行行,桂姨,不过先要征得我的同意,还有,版权费我得分成。”出来喝水的张一平听了,马上提醒。

项维翻了个白眼,“八字还没一撇呢,滚回去磨练演技。”

“对对,一平你可要好好加油,等你的戏上演了,桂姨一定去捧场,做你的第一号大粉丝。”桂姨给张一平打气。

“肯定的啊,我张一平是谁啊,这点小事情,不在话下。”张一平满脸堆笑,看了一眼项维,本想径直回房间去,想了想,还是坐到了项维对面,“小维?”

项维微微有点错愕,抬头看着张一平,而后明白:“你在拿我当陪练?”

“哈。”张一平搔了搔头,“那个,就是你上次说的事情,莫老大他们查得怎么样了?”

“你是说李高宏的事?”

“对。”

“据说已经布控了,莫老大不仅仅希望抓住李高宏,抓住那个江先生,还有捣毁他们的地下据点,一并查获国外的那个团伙,简单地说,就是要一锅端,所以抓捕行动要策划得滴水不漏,到有十足的把握了,再慢慢收网。”

“那我可不是跟他一伙的。”

“我可没这么说。”项维怔了,“为什么这么说?”

“我……因为拍戏的事情,我最近跟李高宏不是走得很近吗?我怕你误会。”

“你拍戏跟他一个整容医生有什么关系?”项维开始皱眉。

“总之,是徐导的意思,你知道,他那人就喜欢吹毛求疵的,想让我微调一下。”张一平苦笑。

项维笑了:“八哥,你不是自诩你的脸最完美的吗?”

“啊,很多人都这么称赞你哥我,不过徐导不这么看,我也没办法,不是我长得不好,是徐导他的审美太奇葩。”

“你的情况,我会跟莫老大说一声的,不过,一平,你小心点。”

“放心吧,我没事。”

“不,我是说真的,李高宏那家伙连林志都杀,万一他知道你是沾警察边的人,我怕他会对你不利,总之,你自己注意。”

张一平愣了愣,点头。

林志的尸体被发现后,项维就参与进了这件案子的调查当中。根据林志留下的讯息,他当时是在实施潜入计划,因此确定最后见到林志的人是李高宏,项维最终确定案发现场——就是李高宏所在医院的地下停车场。

在那里,他们发现了大量血迹被清洗过的痕迹,经过检验科警员的核实是属于林志的,就此确定了第一案发现场。

林志的尸体虽然是在江里面发现的,但死因并未溺毙,尸检发现致命伤是头部受撞击,头骨凹陷破裂,内出血而死,除此之外,胸腔也有承受碰撞导致骨裂的现象,在确定了第一现场后,推断林志应该是在停车场被李高宏撞死,然后再搬运到江边抛尸的。

可惜的是,他们并没有找到林志遇害的时间段停车场的CCTV录像。

停车场保安室的解释是,保安监控室一直都有人值班,一切正常,在项维他去取证之前,都没意识到那天早上的录像已经被剪了,至于录像是怎么被人删除的,他们也不清楚。

估计是李高宏干的。至于他怎么做到的,还在调查当中,但幸亏他们还是找到了目击证人。

“目击证人?”张一平心里一紧。

由于医院的停车场供内外使用,在寻找林志遇害那段时间的线索时,也曾排查当时使用停车场的车主,但可惜的是,当时医院里用车的人均表现没有发现异常现场,而那段时间泊过车的病人,因为人数多,且是流动性的,一开始也没有发现,直到最近,他们找到了一位车主,这位车主告诉了他们一个重要的线索。

在一周前——刚好在林志遇害时间段,她去医院拿药后到停车场拿车的时候,曾经见到过穿着风衣的男人,根据她的描述,确认了这个男人就是林志,而且当时在停车场还有一位车主,那位车主之所以会引起她的注意,是因为在她到达停车场之前,他就已经在车里了,到她开车离开的时候,他还没有离开的意思,似乎是在等什么人的样子,或许,他等的人就是林志。

张一平的心吊了起来,咽了咽口水滋润干得发疼的喉咙,“她记得那个人的样子吗?”

“可惜当时停车场太暗,她看到的也只是侧面。我们估计她看到的那个人,就是李高宏。李高宏发现了林志,恶从胆生,在我们的目击证人开车离开后,就撞死了林志。”项维叹了口气,“也是我们操之过急了,想要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打入犯罪集团内部,却没考虑到,这群人是丧心病狂之徒,毫不顾忌地草菅人命,林志,可惜了。”

张一平没有做声。

“迟些时候,这位目击证人会来指认李高宏,到缉拿他归案之后,一定要给林志讨个说法。”

7

“有目击者,这,我倒是没有料到。”李高宏摇了摇头。

“那,我该怎么办?”

“你急什么?项维不是说,那个目击者不过是看到了你的侧面吗?她根本无法凭这一点指认你吧?”

“你当然不急。”张一平无法告诉李高宏,项维以为目击者看到的人不是自己,而是李高宏,项维想抓的人是李高宏,但他却不知道,目击者看到的人,是他张一平,“要知道她见到的人是我,像我辨识度这么高的人,即便只是剪影,都会被人认出来,更别说现在,她认得出的是侧影。”

“别自乱阵脚,我不以为事情会走到那一步。就算你被认出来了,你来过医院找我,在那个时间段会出现在地下停车场,是很正常的事情,你可以实话告诉项维,你跟项维是朋友,他不可能怀疑你的。”

“你别天真了。绝对不能告诉项维的,只要有一点点疑心,他就会查到底的,绝对不会因为我是他朋友,就徇私的,那家伙脑子里对人压根儿没有亲疏的分别。”

李高宏默然,回想起那天在博物馆项维与张一平出现的情景。

大名鼎鼎的项维,本人却如此平凡,普通得毫不起眼,让他感到有点意外,然而,很快,他就意识到,这恰恰是项维的长处。

因为存在感不强,如果不知道项维的身份,没有人会在意他,而他,也能毫无负担地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观察任何他需要得到的信息。如果,他长得不普通,比如说像张一平如此扎眼,那么,众人的注意力或多或少地会被吸引过去,那他就不得不在获取有效信息的时候,避免引起这些被吸引者的反感或者其他任何抵触或意料之外的举动。而至于嫌疑人,更不会在意如此普通的一个人,因为没有预料到这是要缉拿自己的天敌,即便是面对他的时候,因为他的平凡而低估他的能耐之余,警惕性便会降低,露出的破绽便会更多了。

可以说,不起眼,是项维的保护色,让他在任何时候,都能溶入背景。但又不仅仅是溶入背景,如果说,案件全貌是沙雕的话,那么,项维就是那些沙子,如果说,犯罪事实是橡皮泥捏出来的真相,那项维就是橡皮泥本身。

因为容易掌握信息,于是洞悉了大部分的事实,而成为最接近真相的人,却也是,最令人忽略的人,他那微妙的存在感,让人在得知真相时,忽略了这个侦破者,却没意识到,沙雕失去了沙,会崩溃,橡皮泥本身若不存在,就没有真相。

对于创造了艺术品这么多年的李高宏来说,他非常清楚,很多时候,那些犯罪事实最容易被人辨认之处,是在于事实本身有悖于正常的社会秩序,只有足够冷静,客观的人,才最容易识别出这些特点,进而获知真相。

那些自诩为了学习犯罪心理,而把情感过于投射到罪犯身上,发展到最后模仿犯罪心理的调查者,其一根本无法百分百与犯罪者发展出同样的思路,其二更不可能产生与犯罪相同的感观而预知案件发展。而至于心理缺陷的人,比如受过重大打击的幸存者,或抑郁症者,在无法用正常的普通人观察问题,思考问题的情况下,怎么可能看得到犯罪事实与社会秩序相悖的地方呢?

你首先必须是个正常人,所以才能辨认出与社会普遍制约的不同之处。

这些不同之处就是异常,即是破绽。

若调查者本身都已经混淆了自己的观点,如何能辨认出哪些属于社会秩序之内,哪些属于社会秩序之外呢?

像项维这种保持着大部分客观的正常人——因为拥有正常人的喜怒哀乐,从而轻易地辨认出事实的哪部分不是正常人所会做出来的事情。

但拥有这种高度的敏感,项维也一定,看出过太多的破绽,见识过太多的不寻常之处吧?

但是,仅仅从外表,并看不出来这一点,在经历了那么多案件的调查后,那张脸,依然还是平淡寡然的。

深水静流。

李高宏头脑中忽然冒出了这么一个词。

如果,真是如此,那会不会自己在什么时候也放松了警惕?

而项维,有因此而看出自己的破绽吗?

8

张一平看着镜子里胡渣满茬的脸出神了许久,这才拿起了一边的须膏,随便在下巴抹了抹,这才拿起了剃须刀,才剃了几下,就刮伤了自己的皮肤。

他啧了一声,看了看下巴上的那条伤疤,看着细微的血点渗进须膏泡,那点点红色似乎很快地扩大,蔓延成一片血海。

他眨了眨眼睛,使劲提醒自己冷静。

他已经好几天没睡好觉了,自从撞死了林志后。

每天稍微入睡,就会梦见当时发生的那一幕。

一开始是自己撞死了林志,到后来,确实林志撞死了自己,在惊觉自己躺在血泊中动也不能动后,每一次,都是满头虚汗的醒来。

如果项维知道了,一定会说,这是因为自己的负罪感导致的,在潜意识里,自己该死吧?

混账。

当时自己怎么就那么鲁莽呢?为什么偏偏要那么有良心地要去救他呢?

李高宏跟害死小娜的人是一伙的,他要被林志捅死了,也是活该,更何况,那林志根本没想真杀他,林志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

项维也有责任,如果他早点告诉自己,林志是被派去接近李高宏的卧底,自己就不可能这么冲动了。

张一平把擦过下巴的毛巾扔到了一边。

今天是那个目击证人到警察局认人的日子,项维也去看结果了,那么,现在怎么样了?

张一平打开盥洗间的门,吓了一跳。

原来项维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此刻正靠在盥洗间对面的墙上,一副等着自己的神态,他一出去,项维便定定地盯着他,似乎要把自己看个彻底。

张一平心里一个格楞。

“项维?”

“那个目击证人,没有确认她当时看到的人是李高宏。”

“是吗?”

“莫老大给她安排了画像师,根据她的描述,得出了嫌疑人的画像。”

项维的语气很轻,却如重锤一般落到张一平的心上。

“一平,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我怎么可能会瞒着你……”

“你知道你的辨识度有多高吧?”

张一平愣了。

项维叹了口气,“即便只是侧面,但我,还有莫老大跟钟克之,都认出来了,那个案发前在停车场出现过的人,被目击者看到的人,是你。”

张一平觉得自己的呼吸都乱了。

“不可能,一定是她弄错了。”

“一平?”

张一平避开了项维的视线。

“林志死那一天,你就在那家医院的地下停车场?”

“我不清楚,但我确实有去过找李高宏几次,而且,也确实在那个停车场停过车,但我不知道林志是哪一天死的,也不清楚自己到底那一天到底有没有去过见李高宏。”

“但那个目击证人确实在停车场先后见到了你还有林志。”

“你怀疑我吗?”

项维一怔。

“首先,你说目击证人先后见到了我还有林志,但你也说过了,林志是故意去骚扰李高宏主动成为他们的目标的,如果是这样,林志不止一次出现在停车场也有可能吧?那目击证人同时见到我们的那天,就是林志遇害的那一天吗?还有,即便她见到我的那一天是林志遇害的 那一天,她离开的时候我还没离开,或许我是在等金可海一起离开呢?她走了以后,金可海下来了,然后我载着金可海走了,而林志遇害是在我们离开之后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为什么不说?”

“我怎么不说了?让我去接触李高宏一开始还是你的主意,我出入那个医院的停车场你不是也应该一早意识到的吗?在你发现林志遇害现场是那里的时候,你也没问我啊!”

“一平。”

“什么?”

“如果真有什么事情,我希望你别瞒着我。”

“我什么时候瞒着你了?你是‘大侦探’,鼻子比狗还灵敏,如果真有什么事情,我想瞒也瞒不住吧?”

是的,瞒不了了。

项维知道我常用的车子,他既然怀疑我跟林志的死有关,案发地点又在停车场,他一定会叫莫老大他们去检查我的车子的。

一检查,他们肯定会发现我车上的情况,撞过人的痕迹,车后座上留下的血迹。

“我跟莫老大也觉得事情跟你无关,毕竟,你没有杀林志的动机,为了洗清嫌疑,我能检查一下你那辆车吗?”

果然。

“我最近都不大出门,所以拿去检修了。”

“在哪儿?老地方吗?”

张一平犹豫了一下。

“一平?”

“不,是朋友介绍的一家新开的修车场。”

“名字?”

张一平硬着头皮说了出来。

完了。

9

金可海家的对视电话响了起来。

金可海一下扑了过去:“喂?”

原来是门卫,说是楼下有快递,让她下去拿上来。

“好的,等一下,马上下去。”

金可海穿上外套,换了鞋子,连忙跑到了楼下。

住宅楼前是一个穿着一身快递公司的制服的快递员,非常魁梧,抱着箱子的手臂上有道闪电形的伤疤,一看冲下来的女人,就问,“你是金可海?”

“对。”

“麻烦签收。”金可海在签收单上刷刷写了几笔签上大名。

“帮我看看这人是不是住这的?看那地址,是你邻居吧?”

金可海瞥了一眼快递单上的名字:“是的,是我邻居。”

“我找不到人,你跟他关系熟吗?要熟帮忙签收一下交给他?”快递员说。

“好。”金可海爽快地签了名,低头去抱那箱子东西的时候,才感到相当的不方面。

哎,要是林志在就好了,一下就帮我搬上去了。

10

林志的死并没有大张旗鼓地被新闻报纸报道,在江边发现尸体的消息,也还是一个小小的角落,提了这么一两句。

但从张一平撞死人之后,到尸体被发现,李高宏便一直关注着报纸上相关的报道,看看警方侦破到了哪一步,以及,项维的行动。

其实,现在想想,当时自己并没必要慌张的,撞死人的是张一平,即便调查,自己也能摘清关系,为什么就突然鬼迷心窍地,说要帮张一平处理现场隐瞒事实呢?

跟在美术馆那一次一样,主动报警不就好了吗?

李高宏觉得失策,脸上却没半点懊悔的意思。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脑海里,隐隐约约地浮现了一张模糊的脸。

已经记不清楚五官的一张老人的脸。

“我是为了你才这么做的。”

张一平当时说的那句话,无意中被他记住了。

大概,是因为这么一句话吧!

手机响了,李高宏接了起来。

电话,是江则打过来的。

“你的东西,我按你的要求送出去了,你想怎么样?”

李高宏刚要说什么,看到电视上正在报道半个月前的江边抛尸案有了最新的进展,已经找到肇事车主的车子,正在缉拿潜逃的嫌疑车主,而车主,赫然是一张熟悉的脸。

是张一平。

李高宏心里闪过了一丝惊讶。

“李高宏,你还要不要给我下达命令?你他妈的原本怎么选定身份替换目标就是我说了算的,你现在要来插一脚是什么意思?你还让不让我干了?”

“干,一切计划照旧。”

李高宏看着电视上张一平的那张脸,问:“江则?”

“还有什么事?”江则显得有点不耐烦。

“你找不到客人的话,我手头上倒是有个人选。”

“谁?”

“江边抛尸案的主谋。”

“他找你了?”

“他是我的其中一个客人。”

“他有钱吗?”

“有。”

“多少?”

“至少二百万。”

“哈哈,说吧,什么条件?”

“他想去美国。”

“没问题,我马上去安排后路。李高宏啊,我最近缺钱呢,你可是帮了我的大忙了。”

也算是,帮我自己一个忙吧,江则。

“不用客气。”

11

在自己家门口见到张一平的时候,李高宏并不意外,他已经知道张一平已经无路可去了,而且,以他对张一平的了解,他知道,他一定会来找自己的,因为,他是为了他才沦落至此的。

“李高宏,你知道吗?我是为了你才变成这样的。”张一平一脸绝望。

“所以,你是想让我干什么?”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张一平木然,“项维找到目击证人那一天,他就怀疑上我了,他熟悉我的套路,还有莫老大,钟克之,他们都认识我,他们把我可能去的地方都派了人过去,没有人可以帮我,也没有地方可以收留我。”

“你以为我能帮到你吗?”

“我也不知道,可是……”

“可是,你是为了我才变成这样的,对吧?”李高宏问。

“对,我是为了你才变成这样的,我就不该认识你的,那样就不会有林志这档子事情了,那我就不会撞死他。”张一平喃喃,“项维也是,项维当初就不应该让我找你的……”

“而你更不应该找金可海来见我的。”

“对,没错。但归根究底,我是因为你才变成杀人凶手的,所以你,你,你必须,必须……”

“必须帮你?”

“对。”

“怎么帮?”

“我……,你……,不知道,可是……”张一平似乎慌得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思了。

“张一平,我能帮你。”

“什么?”

“我说,我能帮你,但前提是,你舍得你这张脸,还有,舍得那二百万。”

“什么?”张一平一下摸住了自己的脸,心口疼,“你还要我的钱?”

“对的,只要你舍得你这张脸,还有那二百万酬劳,我就替你换另一张脸,送你去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重新活下去。”

“可是,我的脸……”

“要么保住你的脸,要么保住你的生活,你自己选。”

张一平想了想,一咬牙,“你真有办法帮我逃出去吗?”

“真有办法,都到这个地步了,你就别怀疑我了,不过……”李高宏淡淡地看了张一平一眼,“不过,你逃出去之后,我就再也不欠你什么了?”

“可以。”张一平连忙点头。

12

李高宏任由水冲着自己的双手,好一会儿,他才关了水,用毛巾把手上的水珠擦去,而后,才走进了那个艺术作坊。

想必,自己以后会很怀念这个艺术作坊的。

被李高宏称作的艺术作坊,其实是四十平方米左右的空间,地方虽然没有正规医院做标准手术的大,但却一应俱全。

这个地方,白天,是一家私人美容院,晚上,则成为了他的艺术作坊。

这是,在很久以前,大概多久呢?算算,应该是从给美人姚换了脸后的第二年,他就开始使用这里了。

在那之后的第二年,他在花城重遇了江则,确切地说,是江则找上了他。

“你这医院还真不好找啊!”

他那个时候已经是主刀医生,看着这位不速之客,没有半点感情地问:“你找这医院干什么?”

“找你啊!”

“找我?”

“对。”江则嬉皮笑脸,“老朋友,我们聚一聚吧?”

“没什么好聚的。”李高宏转身就走。

“你知道吗?我妈死了。”

美人姚死了?

他停下了脚步。

“是你给她做手术的半年后死的,我带我妈去医院看过,他们说,是在脸上动刀子的医生用了来历不明的药物,消毒跟保护措施也没做好,感染了,还交复引发了多重并发症。”江则伤感地说,“你知道,我妈妈最后那张脸变成了什么模样吗?化脓,腐烂,忒难看。我妈妈最后忍受不了那种样子,病没好就自杀了。”

“所以?”

“我妈死了,我剩下一个人了,所以,就来城里看看你呗!”江则不好意思地搔了搔头,而后恶狠狠地看着他,“你得陪我喝酒,不然,我把我妈的事说出去,让你名誉扫地,看你在这还怎么混下去。”

他早知道来者不善,所以应从了。

就在喝酒间,由美人姚换脸后逃脱罪责受到启发,江则提出了以他的技术,由他寻找客源——那些急于隐名埋姓逃逸的反社会分子,重金换取改换身份潜逃保命的机会。

“是吧,这是一个很好的生财之道吧?”

“你不怕我做过手术的人,都落得像你妈一样的下场吗?”

“不怕,我打听过了,你技术过关,是那些材料的问题,我策划好久了,已经给你找好地方了,那些提供给客人做换脸手术的东西,你别担心,我也找好了可靠的供应货源,你只管做你的手术,其他的,你别操心。”

他沉默了半晌。

换脸?

给一个人,换上另一个人的脸?

这是一个更大的挑战,他能做到吗?

他瞟了一眼江则,“你要知道,通过整容变成另一个人,首先面向骨骼就不能相差太大,否则冒名顶替的时候容易露馅。”

“这点我也考虑过了,不过我的打算……”

江则的打算是在将人换脸后,通过他的渠道送出国外,只要远离真货的国度,冒牌货就不会被人识破,至于一些棘手的海关渠道的事,江则也做了万全的安排。

于是,从那时候起,他就开始了艺术作坊的创造之旅。

不久,江先生的名字在黑道上传开了,一些逃出国外的冒牌货,大概将江先生的事情说了出去,某些早年潜逃在外,以及在海外犯事的反社会分子,也想办法联系上了江先生,希望他提供这项服务,让他们可以光明正大地回国。

于是,第二个艺术作坊在海外也建立了起来,而那个艺术作坊的主刀医生,据说,也是个技术高超的美籍华人。

这些年,江则依靠这两个艺术作坊,已经赚了不少了。

他以后,一定会怀念在这个地方度过的所有时光的,尤其是现在。

李高宏看着手术床上躺着的那个客人,眼睛里的一丝神采格外生动。

这应该是,他最完美的艺术品了。

托了项维的福,他终于可以完成最完美的一件艺术品,甚至应该可以,超越项维。

他看着他的最后一位客人,视线落到了放在一边的风衣上,而后落到了装着钱的手提箱,一边拿出打火机,点燃了手术台上的酒精灯,把一把小巧的手术刀搁在了火苗上面,一边掏出了手机:“喂?江则吗?我已经完事了,你过来处理一下那个被替换者。”

——

“钱吗?在我手里,我知道,老规矩,我已经跟他说过了,一手交钱,一手拿护照机票。”

——

“明白,我就在老地方,你过来吧。”

13

张一平的脚步显得有点沉重。

前面,就是他去见李高宏的地方,他说了,会安排自己逃出国外的,所以,今天晚上,他应该也可以见到传说中的那个“江先生”,李高宏说了,他收到了钱,会帮他引荐江先生的。

江先生本名江则,会在手术完成后,安排他的出逃路线。

不会有事的,绝对不会有事的。

终于走到了那家私人美容院后门,里面亮着灯。

是李高宏与江则在等着自己?

张一平的手稍微有点颤抖,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脸,然后鼓足勇气敲了敲门。

门一下就开了,他看到了一张陌生的脸。

“江则?”

江则一下把他揪了进去。

“你……想干什么?干什么?”张一平一下尖叫起来。

“闭嘴。”

张一平这时看清楚了,地上有个打开的手提箱,里面装的钱全洒了出来,有个人倒在了一边,看那张脸,不是李高宏是谁?

“你……杀人啦!”张一平不顾一切地叫了起来。

登时,美容院附近一直静静停靠的几辆车都亮起了车灯,几条人影迅速地从车里冲出来,直扑美容院。

“警察,不许动。”

在莫老大冲进去之前,张一平早跟江则纠缠起来,两人厮斗间,将手术台上的东西尽数扫落在地,连同烤着手术刀的用酒精灯,嘶地一声,有什么烧了起来,火苗很快蔓延到了倒在地上的李高宏的尸体上。

“快叫人救火。”

莫老大看火势越来越大,再看看张一平依然与江则纠缠在一起,赶紧过去帮忙,他跟钟克之以及其他几个警员好不容易把江则制服,而那火也在造成更大损失之前,被扑灭了,美容院里充斥着一股烧焦的味道。

是李高宏的尸体,靠近起火的地方,头发烧了,脸也被烧坏了,脖子以及衣服也有损伤,不过,还算是留了全尸。

“啧。”江则看了一眼尸体,啐了一口唾沫。

14

时间,回到在美术馆遇见李高宏之前,莫老大与钟克之找上了门。

他们在项维提供线索之后,便去调查了李高宏,在李高宏生活过的小镇,很快查到了李高宏与一个叫江则的人的过往。

此江则是彼江先生吗?

鉴于李高宏敏感的职业身份——整容医生,正是犯罪团伙的关键人物,而如此凑巧地,又与姓江的江则认识,于是初步确定了江则就是那位“江先生”,而李高宏也是犯罪团伙的一份子。

但仅有怀疑是不够的,他们不仅需要确认李高宏就是那个整容医生,还要把隐藏在他背后的江则揪出来,于是他们制定了一个引蛇出洞的计划,却需要假借项维与张一平之力。

“我可跟你们说,我呢,助手是助手,但我是绝对不会做那种违背自己良心,明明察觉到破绽还要装白痴,说自己不知道的那种配角来衬托项维的神计妙算的,你们看看,我这人一看就知道长得有主角气质,比项维更衬得起主角光环。”

“行,行,我们没打算让你做配角,这一次啊,就是打算让你做男主角来着。”

“真的?”

“真的。”

“你先听听我们的计划。”

于是,就有了参与徐导的新戏,以及带金可海去看李高宏,引出金可海粉丝威胁李高宏,张一平救下李高宏取得信任的一幕又一幕。

张一平听到最后,如果事情顺利,自己要先独自去见李高宏与江则,吓了一跳:“这,就我一个人去他们的地下黑店?不太好吧?”

“放心吧,只要一知道地址,我们就在附近设好埋伏,你不是一个人,我们绝对会保护好你的。”莫老大保证。

“只要你演技过关,演到最后应该没有问题的,还是,你对自己的演技没有信心?”项维道。

“笑话,我张一平谁啊?未来影视圈一哥,我演技会不好?行,我做。”张一平点头,“项维,你先帮我把剧本大纲给我写写。”

“我写,但真到了那个时候,你得见机行事。”

“行,还有,我要提个条件。”

“你说。”

“为了让我入戏更深,你们得配合我,演得像真的一样,就算在家也是,该把我当嫌疑人的时候对待我就如嫌疑人,态度呢,最好像秋风扫落叶那般冷酷,那样我好揣摩男主心境,磨练演技,在李高宏面前才演得逼真啊。”

“放心,绝对配合,我们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你,就不怕你演不好、会脱戏。”

15

项维看着莫老大从扑灭火的美容院里把张一平救出来,松了一口气,随后看到钟克之把一个没见过的男人,估计是江先生揪了出来,却没见到李高宏。

“李高宏呢?”

“死了,分赃不均,被江则打死了。”张一平摸了摸自己全身上下,“啧,那小子真舍得下狠手,项维,帮我看看,我脸没挂花吧?”

“没事没事,还是一样帅得连镜子都不用照。”项维看到了里面躺在地上的李高宏,勘察小组的警员正在尸身前后忙活,心里有点小小的遗憾。

如果一并活捉了他该多好。

“我说,我演得好吧?”

“某些时候演得好,某些时候演得假。”

“什么时候演得假了?”

“比如,桂姨说要出书的时候,你马上就破坏了作为一个撞死过人的肇事司机应有的罪恶感,跳出来要分版权费。”

“我是照着我性格演的,我为了在你面前掩饰自己确实是在背台词,装无辜,那就得按我原来的本性说话,才不会被你提早怀疑。”

“你揣摩肇事司机的愧疚心理不够深度,根本没演出那种又担心害怕又后悔不迭的心理。”

“怎么不够了?我还演了他的内心戏了啊。”

“什么时候?”

“就在我刮脸的时候,我揣摩得太认真了,还把自己刮伤了,下巴还有一条伤痕,现在还没好呢,你看看。”张一平显得有点委屈,“这可是我第一次在脸上留伤痕呢,我从来不在自己重视的脸上留伤口,这次可是入戏百分百,连脸都不要了。”

“是是。”

“我觉得我演得已经很好的了,如果你觉得还不够好,那一定是因为剧本写得太肤浅了。”

“什么?”

“不是吗?不是因为写我的人赶稿的缘故,压根儿没把我的表现跟心理活动往深处写,只是浮光掠影,就是因为写我的人功力不够,文笔不行,所以才把我的演技写得那么肤浅的,如果是让我本人自由发挥,以我三维四维的立体性格,肯定能把这个罪犯张一平演得入木三分的。”

“是是,那我演得怎么样?”

“你?演你需要演技吗?只要保持着一张寡淡的脸,适时地哈哈哈,大不了再皱个眉毛就行了,谁都能演。”

“哈哈哈。”项维苦笑。

“看,是吧?我没说错吧?所以说,你推理案情的时候,别太跳脱,应该多点表情,比如说‘似乎领悟到了’,‘嘴角微微扬起来笑了笑’,‘眼睛里闪过一丝清明’之类的,暗示一下这里是破绽,那里是线索,那样读者一看就明了了,不要老是让人家亲自动手在字里行间找线索嘛,很费神的知道不知道?”

“是是。”项维走到了车子面前,停下来了。

“怎么忽然停……,花?”张一平也有点诧异。

车盖上面放着一盆用玻璃装着的鲜艳的玫瑰花。

“这是,真花?”张一平伸手把花捧了起来,摸了摸,“啊,不是真花啊,好像是什么做的?项维,你看看,是谁送花给你了?不对,这花应该是送给我的吧?”

“这是……”项维摸了摸,道,“橡皮泥花。”

“橡皮泥花?”

16

事情,应该已经都结束了吧?

那样,我们就两不相欠了。

为了帮你,我还特意留下了大量的线索跟资料,助你一臂之力捣毁那个反社会份子团伙,算是,对我能借力摆脱江则的一点回报吧!

这个时候,张一平自以为任务成功,还在吹嘘他的演技吧!

真是蹩脚。

一看就是没演过戏的人,到最后威胁我要给他换脸的时候,连借口都说不出来了,是忘词了吧?

要不是我主动地提出帮忙,单靠他那浮夸的演技根本难以继续把戏演下去。

不过,也多亏他们,所以我才认识了一个面相骨骼与我如此相近的人,所以才能完成我最得意的杰作。

为了找到这个替代者,我已经找了很久了。

一开始以为他死了,还很惋惜,谁料到,到我怀疑项维在给我下套,叫江则假装快递员接触金可海后调查过后,发现原来是个幌子。

能让江则找到林志并抓了起来真是太好了。

江则一定没想到,他最后准备的身份替换者,是为我准备的吧?

以他的头脑,肯定也想不透,为什么,“我”会死在了美容院?

他会以为,是在张一平到达之前,便有人为了抢劫那箱子钱,将我打死了吧?

火灾,应该也有如我预料般发生了吧?

现场那么多目击证人,即便烧毁了脸,也一定不会有人怀疑,那个躺在地上的人,不是我吧?

刚好可以掩饰刚刚换过脸的痕迹。

很好,金蝉脱壳很顺利。

江则,你这个平庸者,一定不会知道,我很乐意接受你带给我的挑战。

但,艺术创造的生涯,我比较喜欢随心所欲。

我可不是那种,被你能控制的人,也不是那种因此就自暴自弃,破罐破摔的人,更不是走另一个极端的懦弱者,会违背本性地幡然醒悟,束手就擒。

我见到了机会,我抓住了,所以,我又自由了。

只是可惜,项维,如此完美的一出剧,你却无法洞悉真相,看来,你不过尔尔。

或许某一天,你会意识到你犯下的错误,那我们还有再度较量的机会。

到那个时候,我们再一较生死吧!

至于现在,别了,项维。

李高宏看了看江那边的小蛮腰,江风一过,让人觉得有点冷,他紧了紧身上的风衣,钻进了候在一边的出租车里,很快溶入到车流当中去。

17

抓捕江则一个月后。

莫老大拨通了项维的电话。

“项维?最近忙吗?”

“什么事?”

“林志失踪了,不知道这小子发生什么事了,我们这边也在找他的下落,你也帮我个忙,帮我留意这方面的消息,找到他的下落。”

林志?

项维心里莫名地有股寒意升了起来,觉得事情哪里不对,却一时察觉不到哪里出错了。

“项维?”

“明白。”

同类推荐
  • 家鸭与野鸭的投币式寄物柜

    家鸭与野鸭的投币式寄物柜

    大一新生椎名哼着鲍勃·迪伦的歌搬入独居公寓,和帅气邻居河崎初次见面就被邀请深夜一起去抢劫书店!为了一本《广辞苑》去抢书店?有没有搞错?!椎名深知此事荒唐,却又莫名其妙地被这份荒唐所吸引,恍惚地参与其中。河崎口中的荒唐事还不只这一件,单纯的椎名有些应接不暇,他想知道很多事的真相。椎名去跟踪、追问,寻找相关人士打探,最终他发现,所有的答案早就呈现在眼前。正如鲍勃·迪伦早就唱过的,Blowing inThe Wind。
  • 疑云鬼影

    疑云鬼影

    太平镇镇子不大,也就四五十户人家,左临平安县,右接清谷县,前望福平县,属于一马三疆之地,其实也就是一个三不管的地界。由于一地接三县,也算是商贾往来必经的枢纽,所以这里也还生意兴隆。刚到晌午,镇上的酒楼便已经是宾客盈门。可唯独镇子正中的醉仙居,空空荡荡,不见一个人影。两匹马,一前一后,来到了醉仙居,两个人甩镫下马。前面是个中年汉子,身材魁梧,满脸虬须,一脸英气;后面是个年轻人,面如朗月,斯斯文文,满身富贵之相。店主杨福善急忙满脸带笑迎了上来:“两位客官,实在抱歉,醉仙居今天已经被人包下了,还请两位移步到下一家用餐。”
  • 红狐

    红狐

    血、鲜红的血、点点滴滴、若断若续地在凝着薄霜的草丛中蜿蜒曲折而去,地哑屏息蹑足循着血迹一路跟踪而行。其时林中还不甚明晰,丝丝晨雾梦幻般在阔叶株树林间萦绕。地哑因兴奋而颤抖的大脚把覆地的腐叶碾出一阵的春寒,喉管有些发痒却不敢咳。地哑不想让恐慌逃命的猎物再受惊吓。捕兽夹是昨日傍晚下的,下夹子时那种期待的喜悦一直延续了整晚的梦境。地哑却始终没有料到运气比做梦还要令人惊喜:夹住的绝不是只野兔。钉夹子的竹桩很深,野兔是没有这么大的力气拔起的,只有像狗獾子一类的小兽才有拖走兽夹的体魄,何况还是在被狠狠夹咬了之后。
  • 恋歌:蒂斯代尔情诗集

    恋歌:蒂斯代尔情诗集

    萨拉·蒂斯代尔是美国当代杰出的浪漫派女诗人,她的诗歌颇受读者喜爱。内容多以女人对美丽、爱情和死亡不断变化的视点为中心,许多诗描绘了她自身生活的发展经历:从圣路易斯一个受到呵护的姑娘,到纽约市一名成功但日益不安的作家,再到沮丧幻灭并于1933年自杀的女人。虽然后来的一些评论家并不把蒂斯代尔视为一名大诗人,但是她一生都受到大众和评论家的欢迎。
  • 锦屏四部:煮豆歌

    锦屏四部:煮豆歌

    本书以锦屏县“县城-洼峪镇-马蹄庄”地理环境为轴线展开叙事,通过对上世纪70年代以来锦屏县几代人生活经历的描写,广阔地展现锦屏县半个世纪丰富的历史内容。包括《少年书》、《韶华记》、《情事录》、《煮豆歌》四卷,计约80万字。
热门推荐
  • 铮铮铁骨之蜕变

    铮铮铁骨之蜕变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当顶天立地。可豪情万丈,可柔情似水。为国家甘洒热血,为爱人冲冠一怒。一身傲骨,一世情缘,写一章华彩!
  • 繁花锁之魔君在侧

    繁花锁之魔君在侧

    这一生的前两千年,她在天境过得顺风顺水,每日吃吃睡睡养养羊,玩玩逛逛聊聊天,日子过得颇为滋润直到遇见了他第一次见面,她错认他为天境谪仙,险些被拧断了脖子第二次见面,他丢出一颗桃核来取她性命,杀人杀得很不走心第三次见面,他使出了焚极术,焚损了她的三观五识第四次见面,他的白光罩子把她挤成臭虫又挤成蚂蚁第五次见面,她被制成了他的药引子,命不久矣坎坷如她,终于明白了在极方之境的生存法则:珍爱身命,远离魔君魔君说,药引子若离得太远便失了功效,于是她搬到了魔君寝居隔壁魔君说,近日越发气力不济,需些猛药调补,于是她又担起了为魔君渡气的差事魔君还说,调补了这么些时日还不见好,大概需要寻个女身冲冲喜她本想着能有杯喜酒喝喝也是美事,怎知魔君寻了一圈竟寻到她身上魔君猖狂如斯,定是不知,她不反抗的时候似个死人,反抗起来那便是要吓死个人几般腥风血雨之后,她方知晓,魔君竟还有一个她连翻一百八十个跟头也触不到衣角的身份成了他的死仇,此番怕是要十死无生了…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虞小姐,你娶我呗

    虞小姐,你娶我呗

    多年前少年说“你不要跟着我。”多年后少女说,“你不要跟着我!”男人笑了笑,走了过去低声在她耳边说,“年少时你跟着我,今生让我跟着你。”
  • 风尘王妃:朱门深庭斗芳华

    风尘王妃:朱门深庭斗芳华

    苏浅月原是御史府千金,因父亲被人诬陷而落难,成为烟花巷落红坊卖艺不卖身的头牌舞姬,因惊鸿舞跳得好,被称为“凌波仙子”,与救过自己的萧天逸互有好感,但并未表明心意。荣王府二公子容煕倾心于苏浅月,与哥哥容瑾商量对策,想迎娶苏浅月,不料后来容瑾却对苏浅月一见钟情,以权势逼迫容煕退让,费尽周折迎娶了苏浅月。苏浅月入府后,容瑾处处体贴宠爱,苏浅月渐渐爱上了容瑾,却因府中争斗受尽委屈,屡次被陷害,还失去了孩子。容瑾因为诸多顾忌不肯为孩子报仇,又因与容煕的感情纠葛被容瑾怀疑,让苏浅月性情大变。后来又得知一直以来对自己帮助良多的萧天逸竟是敌国奸细……苏浅月只觉得生无可恋,漫天飞雪,身着大红舞衣跳舞辞别以往岁月,翩然离去,后来容瑾知道自己错了,辞去官职,遍寻苏浅月……
  • 嫡女扬帆起

    嫡女扬帆起

    灵魂穿越到一个废柴女身上,还是一个花痴死皮赖脸的丑女废柴!穆巧觉得老天就是故意为难她,可尊敬她的奴仆、灵兽的拥护、以及被人呵护着的感觉,又让她得到了不一样的感觉!至此,丑女崛起,一念涅槃惊天下!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生气不如争气

    生气不如争气

    人生有顺境也有逆境,有巅峰也有谷底。因为顺境或巅峰而趾高气扬,因为逆境或低谷而垂头丧气,都是浅薄的人生。真正的人生需要磨炼。面对挫折,如果只是一味地抱怨、生气,是一种消极的表现,最终受伤害的也只有你自己。人最重要的是把握好你自己的心态。以积...
  • 影子先生在隔壁

    影子先生在隔壁

    初次来到华夏,佐忆就被一位怪阿姨给劫走了,家里还住着一位大冰块,一言不合就甩脸色,行行行,你是老大你说了算,后来大冰块一改前非,整天怼天怼地宠媳妇,一言不合就耍赖皮。#“厉程……”谁能告诉他,这货在干什么呢?“一一,怎么了?”“你在干什么?”“暖床呀,怎么,没看见吗?”“……”“一一~”“……”厉大少爷一脸郁闷,被媳妇嫌弃了,怎么破?“一一,你是不是不爱我了,你是不是有外遇了,嘤嘤嘤~”“……”说好的高冷呢?!这傻比谁呀!佐忆将自己埋入被中,躺尸。#欢迎入坑
  • 神殿其上

    神殿其上

    “神啊……我后悔了。”有人问起过祭司,为何最大的神殿有一面墙是暗金色的,还不规则,越是向上,越是浓郁。那祭司以平静的语调向他传教,那是犯了罪过的神,被惩罚钉在神殿顶端赎罪,留下的神圣血迹。这是血迹没错,不过,并非什么犯了罪过的神。他笑,托着腮坐在神殿顶上,这曾是他作为神的眷属,充当大祭司的神殿。他见证了他的神遭受重创,见证神因为他被牢牢钉在神殿这面墙上,那时的他还是个凡人,神在那抬头看不真切的高度,每一钉钉入他体内,都伴随着他的闷哼与暗金鲜血。如今这里,他是主人了。百年,千年,一直如此。凡人称呼他为神。没有人记得曾有一位大祭司爱过神明的事情,更不知道现在的大祭司也爱着现在的神明。他们只是天真的信仰着神。可是每日清晨,那个卑微亲吻神像足尖的大祭司,深刻烙印在了这位火神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