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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雨季

我真正认识娜米是在去年。

去年秋天,雨季格外长。雨季里可以一周见不到太阳。如果是很早去上课,天是黑的,傍晚回来时天仍是黑的,会有一种时间的错乱。不用去上课的时候,我把小房间里的灯都打开,窗帘关上,非常安全。暖气开到最大,就可以赤脚并穿短裤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住在一栋维多利亚式的旧楼,有近一百年的历史。地板是老橡木。暖气是和小时候东北家里一样的:开很大的时候会听到哧哧地冒气。我喝各种茶,特别喜欢一种山楂茶,也喜欢柚子皮茶,并非只有中国茶才有趣。

因为准备去学计算,修了两门需要下功夫的课,算了好多线性代数题。上课的老师是Dan。他的样子是不戴眼镜的哈利·波特。他吸烟,并且不避讳。Dan背过来在黑板上写公式时我们都能看见他牛仔裤口袋里插着烟盒。班上只有八个学生,罕见地集合了三个高个子金发女生。我没有特别仔细地观察过原因,但大致的情况下,真正的金发并且高大的女生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她们总可以妆容精致地出现在你眼前,生活没有烦恼,没有弱点,不说有趣的话,也不接受别人的玩笑。她们当然有另外与我无关的世界,也许是伍迪·艾伦电影里又贪婪又绝望;也许就是天生乏味,因为有好的相貌就足够了。好像是王小波书里有句话: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类是我这样的人,另一种不是我这样的人。她们在课上飞快地做笔记,踊跃讨论问题,会有种美丽与智慧并存的错觉。因为工程院大多是头发乱,到处找免费午餐的男生。也有些性格参差不齐,很难总结特点的女生。有一次我们聚会,有个男生穿着很破的牛仔裤,顺着膝盖的洞破到脚踝。旁边的女生说:“已经秋天了,我借你缝纫机,你把它补上吧。”太意想不到的建议了。这三个金发女生中有个名字是Christin,正在筹备婚礼。我听了几次,很长见识。和电影里描述的差不多,新娘手里捧的花都要讲究,而且要提前八个月预定。

我非常不适应用英文讲数学,像不适应用中文讲化学一样。于是把听到的话再抽象在另一个投影空间里,按自己的逻辑做。但还是很喜欢上课,不仅可以看见金发女郎,还可以课后和Dan聊天。再早些时候在电影院邂逅了Dan。没有什么原因,就是都在排队等买电影票。我回头只是说:“其实《指环王》挺好看。”他说:“是啊,也没有什么更好的了。”很平常的话,便觉得可以相互理解似的。后来在课上见到了,就都直接说:“是你啊!”我好像很难把他当作老师,不是因为他年轻,而是他自己从没把自己定位成年轻有为的教授。有些可以是朋友就很自然地是朋友,有些开始不是就总不会是。所以课间他在楼外的楼梯上吸烟的时候,他会找我多说几句。他是英国来的美国人,话不多,但是句句是真的,必要的时候加两句浮皮潦草的美国化的赞许,而且他也让你知道他说那些赞许只是因为习惯和礼貌,所以彼此都不必尴尬。我好多年都学不会美国人打招呼的方式,也不强求自己了。比如Christin见到另外一个金发女:“It is great to see you!You are looking good!In fact,you are looking beautiful!”永远来不及说这样的话就擦肩而过。

也许是因为性格,或是称之为情商,Dan的工作也没那么顺利。他用数学方法模拟细胞代谢,好像是出于个人乐趣一样。那是他拿到教授职位的第四年,可仍旧没有足够的资金得到终身教授职位,就意味着他两年内要重新申请新职位。Dan说起数学,想起我是中国来的,就一定要讲起工程院里的钱刚。钱刚的父亲叔父三人都是早年在美国学数学,四十年代加入吉林大学数学系,但最终又都回美国了。非常有数学基因的一家人,而且全部长相上乘。我和Dan一同去找过钱刚喝咖啡,他大约有四十岁上下,方脸,头发厚密。虽然一直在美国受教育并工作,但保持东北人爱穿高领毛衣的特点。Dan有点崇拜钱刚,因为同样不世故不交际也有些天真,钱刚却可以事业一帆风顺。天真而且成功的多半是因为才华太出众,压抑不住,运气一定好。Dan怂恿我去做钱刚的学生,仿佛否则我就是放弃自己。我惯于在我喜欢的人面前配合,不愿让他们天真的想法落空。不仅是我懒惰,是因为多年过分的焦虑,已经忘记我喜欢做什么了。出国以后就运气太好,总是遇见珍惜我的人。

也认得一些留学生朋友,他们都非常有明确具体的目标。因为我的散漫,很快就没话题了。我学不会融入,长久以来。渐渐地觉得这样更好。小时候总在转学,每一次我都害怕遇见新的同学。刚刚不太皱着眉头上学,就要再转一次学。六岁回长春的时候,第一个地方是清华路小学。我爸单位电视大学就在小学院里租的房子,所以我可以搭单位的面包车上学。秋天入学,天很快越来越短。冬天的早晨上学的时候天还是黑的。教室的灯映在窗外,雪地黄亮亮的。教室里生了炉子,粘了雪的湿手套都挂在炉筒子上。我同桌是个小个子男生,有礼貌,用温和的眼睛看人,不像别的男生陌生生的。我六岁,在清华路小学只上了半年就又转学了。到高中三年级,隔着我同桌的那个男同学,一直觉得像是见过,又记不太清楚。因为他平淡,也很难关注。一直到快毕业了,有一天暖水瓶炸了,热水喷出来。我就坐在暖水瓶旁边,他立刻绕过来问我,你受伤了吗。我想,他就是那个温和的小同桌。记忆像是从深黑的隧道里浮出来。我读过四个小学,中学分班过五次,遇见过很多人,但我都没办法扮演集体成员的角色。小时候是胆怯,长大后总意识到自己在表演,又不能接受表演,所以只好放弃。待到上大学,更是淹没在人群里,一切都不必要了。

娜米是研究生第一年修大分子物理课的助教。她第一次走进教室就相当惊艳:及地的蓝黑格大摆裙子,一块蓝布包住膨胀的卷发。她一转脸,漆黑的眼睛。我马上和旁边的男生说:好漂亮。那男生故作镇静说:“你搞错了吧。”我知道她经常和我们班的瑞典小伙子调笑,总说他的小胡子帅。我们系每年招待新生的都要展示一下研究生的独特风采。娜米是西雅图攀岩精英团的。每年都可以看到她的攀岩录像。她精瘦,四肢有力,每一条肌肉都是细长的。她的棕色的有些绒毛的卷发编成几十条细长的辫子。她一手悬吊然后跳起来,整个身体都让人心动。瑞典小伙子有一次在我们学生中炫耀他知道娜米还曾经是封面女郎。她的确配得上。可是我也明白地听出他炫耀只是因为她是受大家关注的人物,并不是他倾心于她。是不是没有人真的曾倾心于她?

那天从Dan课出来回医学院。突然从午餐室跳出一个人。“你的裤子好特别,在哪里买的?”是卷头发的娜米。她说:两年前我就认识你!我告诉她:“我也是,而且一直注意你,因为你很动人。”她马上表演个做作的妩媚的表情给我。我又很无耻地问:“是因为裤子吗?”那一段时间我的确很肤浅地在收集各类牛仔裤。娜米幸好也没回答。

那样简单的一个人。我们像相识了很久的朋友,坐下来,看着对方。她的额头半球一样圆,眉骨高,眉毛斜斜地上去。脸上看不到脂肪。健康的牙齿整齐地排列在笑容里。有一句歌走过来:此刻的你我虽然一眼就看懂,但我也好奇你最初和你曾经。

我们谈的不过是研究生生活多么意想不到的可憎。她又突然说:“每个人都期待我特别,可是我不能;就算成功都会被认为是有别样的原因。”我明白她在讲什么,因为可以看出她至少有四分之一的非洲血统。所有的教育机构给非洲血统几乎最高的优先权。真的永远没法超脱?我拍她一下说:我还是从中国大陆来的呢。“你不懂,那只是个简单的标签,其实与你没太有关。但是我,Once I am a mix,I am always a mix.”和她讲话,经常有种讲不下去的状态,但也无妨!她竟然想到立即去城里吃午饭。她的车前窗被石头碰过,有一个像星星一样的小洞,并向斜上角蔓延过去。在小小的泰国餐厅,她举杯说:“我们庆祝相识。”只有她可以说那样的话而不尴尬。那天傍晚我回到家,打开收音机,找了一会儿,都是乡村音乐台,都觉得不对。想着把她安放在哪儿,心里有种神秘的亲密感。

接下来的感恩节,我去了娜米和Jake的家。穿过520桥接下来是很长的山路。Jake在山里有一座完整的木屋。我到的时候,Jake在屋前练咏春。他瘦,不是非常高,但很灵活。头发和皮肤的颜色都非常浅,就简单地戴一副眼镜。他很自然地说:“我的梦想是李小龙。”我也不意外。娜米笑着对Jake说:可是东云她只喜欢星战的阿纳金。我们绕到屋后,有鸡舍,味道很重。娜米指着一个和她一样皮肤微黑的男人说:那是我弟弟,我唯一体面的弟弟,Brooks。Brooks正在把大的树干劈成能放进壁炉的小块。他放下斧子,过来握手。一样的漆黑的眼睛,一样的随时进攻的眼神。

Jake准备了素食的感恩节晚餐,就是用淀粉做的火鸡。娜米特别宣布:因为我们都是素食主义。她分明不是,可也无妨!Jake是个聪明而且愉快的人,他每次想说点抽象的或理想的话题,一定会被娜米打断,他也就笑笑罢了。最后我们围绕着中医方法治疗骨伤说了一会儿。Jake的想法是自制朱砂药酒。我有点心虚,对中国传统文化,武术,医药都一知半解。Brooks说了两句橄榄球赛,就放弃话题了。我看不出他在想什么。他把娜米举过头顶在空中转了几圈。两个漂亮的人。Jake看我一眼,我猜想他要说:你看,他们多像,的确是亲兄妹。娜米马上跳下来,倚着壁炉说:Jake在读《庄子》。我也不奇怪。可突然想到,她是在讨好Jake。因为我和娜米单独的时候,她像都意识不到我和中国的关系。现在她在干什么?怎么可以不自信?他也许很爱她。

我要回家。娜米一边放碟子一边说:你应该留下来和Brooks在一起。我一阵恶心,但迅速决定装听不懂。每一次我不讲话,她就只好屈服。一抬头,看见Jake正望着我,他也许想说:我们都可以容忍她,是吗?我说:一定要回家。Jake只好说他可以送我回家。最后娜米送我回家。在车上,我郑重其事:“不是所有的你的一定是我的。”她依旧不以为然:“随便你,我知道你的意思。”过一会儿,她问我是不是可以留在我家过夜。真是无缘无故!我说当然不行,我要一个人,你走。每次我把她推开,她总能换一条路回来找我。她点一支烟,顿一下,一笑:“我和Jake合得来,你看出来了?我们在一起的那晚,做了五次,你信吗?”我想不如表示对这个话题感兴趣:“为什么不信呢?”话一出口我就感到厌恶而疲倦。可她只是吐了口烟。她知道我不介意了。可我眼前看见了瘦的,腼腆的,很亮的安静的眼睛,又不时地要做出兴致很高的样子的Jake。

我并不是不能以平常心对待与性有关的玩笑。有时会突然觉得很累,怀疑表演过度,不愿回应。但更年轻的时候的确不能够,经常自欺欺人,迷惑甚至恐惧。我知道自己非常可笑。九岁那年暑假被送回大遐。在那儿认识了邻居家的小恒。她比我大一岁,住在我家的老房子里。临离开长春时我包里放了很多我爸订的杂志。那时候除了一定要订《半月谈》,我们家还有《诗刊》,底下有艾青的题名;有《当代》,《收获》和《十月》。我自作主张地定了《布谷鸟》,被我姐笑话了好多年。那年夏天我在老家的院子里读了《城南旧事》和池莉的《你是一条河》(应该是《十月》上的)。读《你是一条河》时,我坐在院子的树荫底下,心缩成一团,困惑又恐惧。小恒黑瘦地走过来,拖着一条大人的裙子,又用腰带束着,她悄悄地告诉我她自己的裙子染了血。还有一对双胞胎,和小恒更合得来。她们一起缠毛线发卡。双胞胎羡慕城里生活,悄悄地问我知不知道姜黎黎跳摇摆舞时是不是光着的。我像被抛进龙卷风。暑假回城。整个秋天,不时地,小说里那个奇怪的念头就跳出来。正是小学四年级,和唐霖同桌。唐霖在小学里是“小流氓”身份,眼睛有些灰绿色的光。很多大一点早熟的女孩子都喜欢被他逗得笑,而且蹲下来捧着肩笑。我非常厌恶他用牙签剔牙然后抹在我的笔记本上。有一天,其中一个早熟女生赵爽把我叫到操场上,非常认真地说:“唐霖喜欢你,你不能喜欢他,要不然你会怀孕的。”惊雷一般。我小心翼翼地,上课时胳膊肘不敢碰到他胳膊肘。就那样过了一整年直到换了座位。是不敢问我爸妈的,总觉是耻辱的事。接下来的冬天,从图书馆借了《冰心文集》。读了《陶奇日记》,讲的全是小女孩想要听的:做冰淇淋,买小玻璃兔子,改校服裙子。因为害怕一端,就躲在另一个极端。冰心也害了我很多年。

感恩节后的第二天清早,门铃声。又是娜米。她像一块口香糖,不时就奇怪地被吹出泡泡。“嗨,不是说好了去中国城吗?”去中国城是去给Jake买朱砂做药酒。我可以接受这样的荒唐,但不喜欢中国城,就因为它总是不整洁。为什么一定要不整洁才算是中国城?六岁那年刚回长春时,我们住在自由大路。屋子小,窗外的天总是染了煤灰。我家的小屋里就只有炉子和炉筒子。屋门口摆了一个缝纫机,罩着绿塑料泡沫套。我在上面写作业,没有垫板,铅笔一戳,纸就破了。我妈就抢过田字格本,飞快地把作业替我写好了。二楼走廊里有个排水孔,一个铁管子支到外面。邻居家的小二黑就在那上厕所。那年冬天,有个又丑又小又绿的苹果卡在排水孔上冻住了。他就把它抠出来吃了。我那年六岁,觉得脏,想忘掉。更早的时候在老家后院的大杨树下有水沟,夏天猪就躺里面,觉得脏,再也不去后院。有洁癖真是好久了。

雨下得很大,天很阴。中药铺的灯光又昏暗。卖朱砂的广东人指甲没有光泽,也不用药勺,直接用指甲撮进一个小袋子。雨不停。我们都没有伞,只是穿了很厚的防水外套,我的是墨绿色,她的是红色。她搂着我肩快跑起来。

回家的路上,我告诉她,我要转专业了,新的导师是。荣树。她的车突然就刹住,滑到高速路的路沿上。她大声说:这个流氓。我匆忙地跑上八楼,带着一个秘密却非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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