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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行一:人生的头等大事

浙江余姚是一座江南的小城,一条穿城而过的河流将这座县城自然地分作南北两块。余姚当时隶属于绍兴府。明宪宗成化八年(1472年)九月,秋分刚刚过去。从季节意义上说,秋分正是秋天的中点,昼夜均而寒暑平,接下来就是寒露和霜降。农谚云:“寒露到霜降,种麦正当相。”在江南,这个时候的自然景色最为鲜活饱满。草木繁茂,山色花影,迷人眼目。

这一天,在北城龙泉山东北麓的一栋房子里,一声婴儿的啼哭划破仲秋温热的阳光,宣告着一个伟大生命的降临。

大凡帝王将相来到世上,总会出现一些异象,以此佐证此等人物是顶着天命神授的光环来到世间的。这婴孩儿好像并不急于来到这个世界,他在母亲的肚子里足足待了十四个月。有一天,他的祖母在床上午睡,迷迷糊糊就入了梦乡。

在梦中发生了一起灵异事件:房屋上空仙乐飘飘,如烟如雾。在旗幡招展处,一群仙人驾着七彩云霞,伴着仙乐飘飘踏空而来。在诸多的仙人中,有一头戴金盔、身穿金甲的天神,怀中抱着一个婴孩,从天而降,落于这户人家的院落。但见那天神轻推房门,亮出嗓门儿道:“贵人来也!”随即走进屋来,将怀中婴儿递到祖母的怀中。

天外来客执意要将孩子送于祖母,那祖母自然不肯接受,说自己已经有了孩子,还是将这个孩子给自己的儿媳妇吧。

仙人居然同意了,转身走出屋子,带着其他神仙腾云驾雾而去。那一夜的风很大,也很清冽,风中裹着一丝丝草木的气息,只有江南小镇才能分辨出来的气息。也就在这个夜晚,王阳明来到这个世界。这些带有浓厚神秘主义色彩的异梦、预言和占卜,被世人称之为神的谕告,或是上天的谕示。

鉴于梦中有祥云落于屋顶,王阳明就有了自己人生当中的第一个名字“王云”。

人世苍茫,千年也不过一瞬。与大自然的灵动相比,毫无创造性的人类一直在不知疲倦地重复着同样的故事,相同的冷暖爱恨。翻开王氏家谱,当时王阳明的家族能够攀附上的最大的一个名人,就是书法大家王羲之。

两百年前,蒙古铁骑进入中原,建国立号,汉人就此沦为三等公民,整个中华大地陷入千古未遇之奇灾剧变。曾经荣耀无限的士大夫阶层也从“四民之首”跌落至“九儒十丐”的悲惨世界,站在蒙元王朝汉族文人的立场上,我们可以想象那种末世来临前的绝望心态。而王阳明的六世祖王纲就是这些落魄文人中的一员。

中国人原本是世界上最骄傲的民族,他们也自认为是世界上最文明、最强大、最光荣的种群。宋儒陆九渊说:“圣人贵中国,贱夷狄,非私中国也。中国得天地中和之气,固礼仪之所在。贵中国者,非贵中国也,贵礼仪也。”中国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居天地之中,而其他国家居天地之偏,这是上天的有意安排。

然而,1276年,中国人的世界忽然颠倒了,汉人的王朝被掀翻,蒙古骑兵的铁蹄一直踏上了海南岛。所谓的夷狄,居然成了这个中央之国的统治者。旧有的纲纪、伦常、道德标准统统被砸得粉碎,金钱与物质主宰了这个世界。佛说,放过那些为欲望走入迷途的人吧,饶恕他们,也是宽容自己。因果定律,天命难违,草原民族从来不掩饰他们马刀所向的真正目的,在他们看来,汉人不过是猎物。

王纲常年甘居林壑,淡泊名利,宁愿在山水之间放逐自己的身心,也不愿成为体制内的良驹宝马,任人驾驭。有人说,他早年曾追随一个终南山隐士学习《周易》里的卜筮法和相面术。学成下山,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贵人——明朝开国元勋刘伯温。刘伯温见他谈吐不俗、气质非凡,认定眼前之人将来必定是一奇才,当即与之结交。而王纲则现学现用,端详了刘伯温半天,然后神秘地告诉他:“你将来肯定会飞黄腾达,但是我这个人习惯了隐居山林,不愿意落入尘网中,所以你到时候千万别来找我。”

让人想不到的是,年轻时放逐山林的王纲到了晚年却耐不住人生的寂寞,七十岁的他被举荐到兵部担任郎中(国防部司长,正五品)。没过多久,广东潮州地区有苗人叛乱,朝廷擢升其为广东参议,前往广东督兵粮。似乎预感到此行凶多吉少,王纲与家人诀别:“吾命尽兹行乎!”

在这次平乱中,王纲果然如自己所言,为朝廷尽忠殉职。

王纲死的时候,他的儿子王彦达还是一个十六岁的懵懂少年。父亲的死,让王彦达一夜之间告别了自己的少年时光。他千里奔波,用羊皮裹着父亲的尸体,将其背回了家。当地的乱民本想将其一并杀死,结果被领头之人劝阻,理由是“父忠而子孝,杀之不祥”。

王彦达本想学父亲,将一身的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可让这个年轻人想不到的是,这时候的朝廷好像并不买他的账。父亲虽然为国捐躯,但是朝廷对他们这些烈士家属却没做出任何形式的补偿。王彦达只能本着我命由天的心态过一天算一天,躬耕乡间,赡养老母,读书自娱。临终之际,他不忘告诫自己的儿子王与准:“希望你将来不要中断我王家书香世家的传统,更不希望你将来出仕为官!”

王与准牢牢地记下了父亲的话,转身闭门谢客,在乡间过起了耕读生活,并且拒绝参加科举考试,拒绝引荐,一心当他的隐士,悠然见南山。

人生要耐得住寂寞,这句话说起来轻松,可实现起来并不容易。世间总是有太多的繁华,撩拨我们本就不平和的心境。如果王与准就这样平平淡淡过一辈子倒也罢了,但是他和他的爷爷有着同样的兴趣爱好——喜欢给别人相面。相面之人只识得他人的面,却未必能够看破自己的命运。为了混口饭吃,当时在乡间相面算卦之人并不在少数,可算得准的却没有几个,王与准是其中名气最大的算卦者之一。

在这个世界有两种人最相信命运,做官的与有钱的,他们都希望命运能将这一世的富贵带进来生。而那些穷困潦倒的破落户,早就生无可恋,也懒得去向命运讨什么说法。王与准与其他相面之人不同,他并不嫌贫爱富。相完面后,兜里有钱就丢两枚,没钱就抬腿走人。就连地方知县也派人登门邀请,一心想要从王与准这里讨一个锦绣前程的彩头。王与准最讨厌的就是那些盘剥底层民众血脂血膏的县官,再加上这位县太爷在地方上向来不得人心,从来不肯摧眉折腰事权贵的王与准当着来者的面就将卦书烧了,然后一口回绝,没有半点儿商量的余地。

人生于天地,处处皆樊笼,躲得了一时,又怎能躲得了一世?正巧这时候,朝廷的钦差来到浙江“督有司访求遗逸”,招揽贤才。这位县令的政治敏锐性还是挺高的,他自认为抓住了机会,就跑到钦差面前告黑状。于是钦差大人一声令下,东厂、锦衣卫纷纷出动,先是扣押了王与准的三个儿子,紧接着又对四明山展开地毯式搜索。

遍体鳞伤的王与准就这样被带到钦差面前。钦差虽然愤怒,但还算是个称职的官员。经过暗访,从地方百姓口中得知,王与准并不是反朝廷、反社会的极端分子,相反,此人还是一个助人为乐、刻苦钻研的好青年,于是钦差便放了他们全家。听说王与准的二儿子王世杰很有出息,便道:“你们一家子都当隐士,有悖朝廷用人制度,不如让你的儿子出来为朝廷效力?”

王与准经此一难,思想上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于是,他的儿子王世杰也就破例有了秀才的身份,这年大考,王世杰去参加考试。按规定,每个考生必须散发脱衣接受检查,以免夹带作弊的东西。王世杰觉得这种做法是对自己人格的侮辱,于是连考场的门都没进就转身而去。

王世杰的母亲临终留下遗言:“尔贫日益甚,吾死,尔必仕。勿忘吾言!”母亲不想让儿子再过穷日子,就命他出仕为官。但终其一生,王世杰都没能实现母亲临终时的遗言。在这种情况下,历史只好将目光投向了他的儿子王伦,也就是王阳明的祖父。

王伦,字天叙,以字行。此人是个心胸坦荡之人,生得细目美髯,风度翩翩,与人交往亲切和蔼而又凛然不可侵犯。再加上他博学多才,与人为乐,由此成为远近闻名的博学大儒。由于父亲死得早,少年时的王天叙只能凡事靠自己。

王家一直是诗书传家,王天叙的父亲死后留给孩子的遗产,也不过是几大箱书籍。王天叙尤其喜欢读其中的《仪礼》《左氏传》《史记》等书,每当王天叙打开书籍,都会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是先人留下来的财富,作为后人如果不去珍惜,就会辜负了先人。”后来他将这些话又反复说给自己的儿子王华和孙子王阳明听。

很多年后,王阳明还记得第一次被祖父带进书房翻看那些书籍时的情景。当祖父说起“先人财富”的话语,他的内心很受震动。只觉得血一股一股地往头上涌,浑身筛糠般地颤抖。那种朦胧而强烈的感情冲击着,他也无法给予确切的说明。

王天叙是一个有着魏晋遗风的可爱老头儿,因为“性爱竹,所居轩外环植之,日啸咏其间”,时人称他为竹轩公。在王阳明的记忆里,他对这个世界的第一认知,就是风拂动竹林发出的蚕噬桑叶一般的沙沙声响。很多时候,他闭上眼睛,心里都能够感觉到阳光透过竹叶映照在身上,留下漾动斑驳的光晕。

祖父王天叙志趣高雅而生性淡泊,日子过得有些清苦,倒也悠然自得充满诗意。他当了一辈子的乡村塾师,虽然没有在功名之路上有所进取,但并不妨碍他以民间精英的身份在地方过着快乐而逍遥的生活。

每当风清月朗之时,老人家都会像所谓的圣贤大儒们那样焚香抚琴,月下吟诗。在小阳明看来,祖父真是一个神仙般的人物,尤其是在他读书的时候,握书的一只手拢在胸前,另一只手背在身后,吟诵到得意之处,那只手就移到前面,然后轻轻地捻动着胸前漂亮的胡须。每当此时,王阳明都会觉得,祖父会瞬间离地三尺,成了一个神仙。

在王阳明幼小的记忆里,最温暖的记忆莫过于祖父和那些地方的士子们在一起。他们总是在有月亮的夜晚,围坐在一起。像是举行重大仪式,祖父先是慎重地燃起一炷香,当熏笼里细细袅袅的香烟开始飘散,琴声就会铮然而起。弹完琴,士子们长身而立,向着明月大声地吟诵自己的诗文。这一幕,成了王阳明一生难以抹去的记忆,也影响了他的一生。

王天叙做文章走的也是古朴简素的路子,不喜欢华美浮躁的文风,不拘泥于章法,他曾著有《竹轩稿》《江湖杂稿》等书。这时候的王阳明虽然不知道祖父那抑扬顿挫的调子里有着怎样的风雅韵致,可他喜欢听那风中飘荡着的每一个长句、短句,喜欢祖父那张欣悦和平静如水的面庞,让他觉得闹哄哄的世界,一下子变得安静起来。

王天叙给许多豪门望族当过家庭教师,也给很多勋贵子弟取过名字,但是在给自己孙子取名这件事上,他却犯下了一个低级错误。王云,云者,说也,世间万千事端,怎可轻言说破。或许是王阳明在娘肚子待了太久的缘故,脑子被捂出了毛病。总之,被王云附体的王阳明从出生到五岁,居然没开口说过一句话。

不爱说话的小孩并不少见,如果不是智障或者天生聋哑,那就是百年一遇的天才儿童,这些人外表看起来呆若木鸡,其实大脑正一刻不停地处于高速运转状态。也就是说,人家根本没工夫搭理我们这些凡尘俗子,所以才懒得开口说话。

事实上,王家人也一直用后一种可能来安慰自己。王家人经常会发现,小阳明经常一个人在家中的园子里走丢,可最后总是能在竹林里找到。他们不明白,这个沉默的孩子躲在那里大半天在忙活些什么。是在看蚂蚁上树,看各种各样的昆虫飞来飞去,还是盯着竹叶上的雨滴长久地发呆。尽管这竹园也是方寸之地,可在小阳明的眼里,小小的竹园却是运行着日月星辰的大世界。

五岁之前,王阳明被祖母和母亲牵着走遍了这座小城方圆数十里大大小小的寺庙。她们虔诚地礼佛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能在大小菩萨面前磕几个头,许几个愿,忏悔前世的罪孽,祈愿小阳明能够早日开口说话。祖父王天叙根本不相信自己的孙儿将来是个哑巴,不就是说话晚了两年吗?他对自己的孙儿有着足够的信任,因为从王阳明听自己读书时的专注,和他眼神里流转的灵动之气,说明这孩子的内心是一个活泼泼的世界。

就在王阳明五岁那年的一天傍晚,他和小朋友们在田野间玩得正欢,恰巧这时候,一个慈眉善目的和尚朝他们走来。和尚谁也不理,径直朝王阳明走去。走到近前,老和尚盯着王阳明上上下下端详了好一会儿,然后向眼前的孩子稽首一拜,而这一幕被王阳明的母亲看见,她赶紧拦住游方和尚问个究竟。

和尚说:“此儿将来虽然杀人无算,但终成圣人。”

母亲哭笑不得,说道:“师父,您这不是拿我们孩子穷开心吗?他都五岁了,连一句话都不会说,还指望他将来成什么圣人。”

和尚摇摇头,说:“好个孩儿,可惜道破!”说完就转身离去。

众人不解其中深意,但又觉得这件事必有蹊跷,便说与王天叙。王天叙捋了捋胡须,皱着眉头琢磨起来。突然,他眼前一亮:云者,说也,好一个道破了天机,难道我这个孙儿果非凡人!心念及此,王天叙激动地跳了起来:“快给云儿改名字!”

从天边的一朵云彩到地上的一个仁者,前者缥缈悠远,后者道之所至。家人将其取名“云”字,也是意有所指。王阳明曾经听祖母说过这样一句话:“今生,必须是最后一世。再来时,脚踏莲花。”说这句话的人是谁已无从得知,但可以看出其道心坚定,誓与尘寰断绝往来。

如今因为这从天而降的和尚,将王阳明从云端打落尘埃,也是源于爱之深切。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无论如何,王阳明拥有了一个自己还算满意的名字。按照人之常情,长辈给孩子取名是为了寄托自己的某种情怀和理想。祖父将其取名为“守仁”,也是希望他将来能够成为一个仁德兼备的谦谦君子。

不管怎么说,王阳明开口说话是在见过那个游方和尚之后,没人能说清楚两者之间到底有没有因果联系。虽然说世间万事万物皆有因果,但在这事上,巧合的因素要远远大于上天的安排。

少时的王阳明聪慧而好学,奇书、杂书、圣贤书无不涉猎,塞进脑袋里的奇思妙想也异于常人。他在五岁开口说话之前,就把爷爷王天叙经常诵读的书籍默记于心。等到语言功能开启之后,他把憋在自己心底的问题一股脑儿地吐了出来,常常问得爷爷王天叙哑口无言。

王天叙很是欣赏心性跳脱的孙子,开明的老人家认为,少年人有天马行空的思想并不是一件坏事。可是在王阳明的父亲王华看来,这个孩子太过好动,不光思想活跃,难以把握,就连读书作文也不循常规。更让他忧心的是,这个孩子喜欢舞枪弄棒,兵书战策是他的至好。整天沉迷于这些顽劣之徒的伎俩,长此以往将会违背圣人教诲。

七八岁时,王阳明迷上了用中国象棋排兵布阵,每日沉浸于其中,犹如横刀立马置身于没有硝烟的战场。有一次,他在河岸与棋友对弈,忘记了回家吃饭,母亲喊破了嗓子也没觉察。在中国,十有六七的人识得棋理,随便于何时何地,只要偷得一闲,就人列对方,汉楚分界,相士守城保帅,车马冲锋陷阵,小小棋盘之上,人皆成为符号,一场厮杀在所难免。其实我们每个人又何尝不是一个寂寞的棋手,以为守住棋子,就能够握住世事命运。从小到大,王阳明都有一个金戈铁马的英雄梦。

虽然那个闷头读圣贤书的父亲从来没将母亲放在平等的位置上,但是母亲对自己的男人却无比崇敬。她希望自己的儿子将来也成为那样的男人,不然就年华虚度了。她曾经不止一次地对王阳明说,依你天分之高,应该像你父亲那样成为一个状元郎。可是你看看你,像个疯子一样,成天不着家。

父亲不在身边,性情温婉的母亲像是受了某种启示,突然变得严厉起来。这一年里,她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我若不好好管教你,如何向你父亲交代。她见王阳明成天沉溺于象棋之中,一气之下将其平日里最喜欢的象棋扔进了河中。看着一个个棋子沉没水中,王阳明心痛不已,还借此吟出一首巧嵌棋子名的妙诗:“象棋在手乐悠悠,苦被严亲一旦丢。兵卒坠河皆不救,将军溺水一齐休。马行千里随波去,士入三川逐浪流。炮响一声天地震,象若心头为人揪。”

王阳明在性格上更像他的祖父王天叙,有着落拓不羁的天性和敏捷的才智。王天叙虽然年岁渐老,脾气越来越好,变得宽容许多,可是在平和的背后,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刚毅,让人觉得不怒自威。

王阳明从小跟着祖父长大,父亲于他,就像是一个灰扑扑的影子,模糊不清。王阳明从未走进父亲的书房,那里是他的禁地。当然在父亲读书的时候,不光是王阳明,就连母亲也不敢近前打扰。有一次,王阳明亲眼看见母亲蹑手蹑脚地进去递茶,结果惹来父亲的一顿咆哮。这个叫王华的男人,于孩童时期的王阳明而言,透着一股神秘阴暗的气息。

王阳明偶尔会藏身于窗外的竹林,偷偷向书房里张望。父亲在书房里总是伏在书案上不停地写着什么,有时写着写着就揉成一团扔进纸篓里。有时又会将纸团捡起来,皱皱眉头,好像很无奈很焦躁的样子。在他的记忆里,书房在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总是昏暗的,如同一片孤立于外面世界的湖水,深不见底。

成化十七年(1481年),这个一心苦读的男人终于高中,而且中的是状元。王阳明在他前脚迈出书房,离开余姚的第一时间,偷偷溜进了他的书房。

考中状元后,身为状元郎的父亲被任命为翰林院修撰,当时王阳明只有十岁。儿子成了状元郎,最高兴的人莫过于王天叙。在那段时间里,王天叙的文朋诗友络绎不绝,踏破了王家的门槛。王阳明从未见到祖父如此兴奋,像个得到心爱玩具的孩子。迎来送往的话还没说上两句就要当场赋诗,诗里诗外透着家族的荣耀与自傲。

明朝翰林院内的职务有好几类,修撰只是其中之一。这一职务相当于皇帝身边的顾问或秘书,不直接参与政治。只有状元才有资格被授予这一要职。可以说父亲王华能够获得这一职位的确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凭借这一点,他于王氏一门,也算是做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我们曾经立于人生的十字路口,每一种选择都将载我们去往不同的风景彼岸,朝着各自不可预见的未来,义无反顾地奔赴。无论你我以何种方式活着,或为自己,或为他人,都做了被岁月摆布的棋子。寒窗苦读的父亲成全了一个读书人的终极梦想,王阳明看见他骑在披红挂彩的高头大马上,像是戏台子上将要入洞房的新郎官,显得兴奋而又紧张。

在茫茫世海里颠簸,寻找所谓的前程,其实人又何曾有真正的前程,不过是从故乡出发,换一个地方暂将身寄。到了最后,也无法多看一场春日芳菲,多饮一杯消愁烈酒。父亲走了三百四十天,于王阳明而言,就像是上一世的事了。在这期间,祖父总共收到父亲从京城发来的五封信。那个在乡间忙于读书,根本无暇尽孝道的男人终于尝到了思乡之苦。这山长水远的人间世,总会让我们在某一个渡口品尝到离散的滋味。身处京城要地的王华非常挂念余姚的亲人,尤其是儿子王阳明和父亲王天叙。

王阳明的天马行空让王华忧心不已,隔着千山万水,他也要反复叮嘱父亲,千万不可宠溺此子,不然就是害了他。王天叙虽然私下抱怨儿子,对孙子王阳明的管教过于严苛,但他还是听从了儿子的意见。

在王阳明的教育问题上,父子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分歧。状元郎出身的父亲,受到体制的禁锢和熏陶,在他看来,本朝开国以来,但凡有政治志向的男人都不会参与武事,也从来没有哪位圣贤一天到晚喊打喊杀的。而自己的儿子却是如此顽劣。

王华希望儿子将来能够走他的阳关道,就算不能像他那样考个状元,最起码也能通过科举走向仕途之路。可是王阳明的现实表现让他很是头疼,这孩子就像是患了多动症,没有一刻能让自己的身体和脑子安静下来。不要说静不下来读一本圣贤书,就是让他停下喘口气,都觉得是在浪费大好时光。即使手里捧一本书,捧的也是兵书战策,而非圣贤之书。

翌年,在王华的接连催促之下,王天叙带着十一岁的孙子王阳明踏上了前往京城的道路。从内心来说,王阳明是不情愿离开余姚的。对于千里之外的京城,他虽然充满了好奇,但是一想到父亲那张不怒自威的面庞,他的好奇也随之消遁于无形。父亲安排他跟着爷爷一道进京,一来是为了让他见见世面,二来也好亲自调教。

人不过是断了翅膀的候鸟,随着气候迁徙,随着心情放逐,这一切也早有定宿。既然是过客,凡尘来往,你去我留,不过如此。在王阳明有限的认识世界里,那个叫北京的地方并不比余姚好到哪里去,空气干燥,风沙漫天,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那里规矩森严,让人不得自由。父亲到京城是为了实现自己“学而优则仕”的人生理想,而他去只有一种下场,就是早早地结束自己快乐无忧的童年时光,完成父亲给自己写好的人生剧本。虽然王阳明极不情愿,但是谁又会在乎一个十岁孩童的想法,来去由不得自己。

这是王阳明第一次出远门,又加上和祖父一道上路,兴奋不已。祖父一路上也是诗不停歌不断,老夫聊发少年狂,毕竟是去京城看自己儿子如何风光。赴京途中,王阳明跟着祖父顺便游览了江苏镇江的金山寺。镇江位于长江南岸,和扬州隔江相望,自古以来就是观景览胜之佳所。

这一天,祖父带着他在金山寺赴友人之邀,参加一场赏月之宴。文人最中意的两样东西,是天上明月和杯中美酒。而将这两样东西视为信仰的,莫过于诗仙李白。爷爷也喜欢饮酒,但是他最欣赏的饮者不是李白,而是魏晋的风流名士阮籍。阮大才子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他的宝贝酒壶,身后还跟随着一个扛铁锄的仆人,出门前他叮嘱仆人:“死便埋我。”喝酒到了这样不要命的地步,也算应了李白的那句话诗:“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中国文人与酒朝夕相伴,可是真正拥有酒神精神的人并不多。对现实的过分执着妨碍了他们精神的自由飞扬,强大的理性传统又阻挡了他们直面人世悲剧的勇气。将李白和阮籍放在这样的文化传统里,委实有些扎眼。或是许久未见的缘故,王天叙与他的那些文朋诗友们在觥筹交错间,不知不觉中已经喝醉了。会喝酒的人都知道,喝酒最讲究的就是气氛。最好是天时、地利、人和。喝酒不仅是喝酒,还喝环境、喝心情、喝交情。王阳明见祖父已有三分醉意,就想找个机会打断一下他们喝酒的节奏,不然凭祖父的豪爽性情,不喝得烂醉如泥怕是收不了场。

恰巧此时,祖父唤他近前。或许是烈酒焚心让他诗兴大发,可一时之间又无应景的佳句。他说,孙儿,还能记得爷爷教你的那些吟风颂月的诗词吗?替爷爷吟诵两首,以助酒兴。

王阳明赶紧趋步向前,夺下他手中的酒杯,然后大大咧咧地说:“祖父,借你的笔用用。”

满座的宾朋好友大为惊讶,赶紧言道:“难道你一个小孩子也想当场赋诗吗?”

秋水般明净的风,轻轻拂过沿街高挂的一盏盏红灯笼,像是天边流动的红云。清凉的院落围坐着欢聚的人群,临着高楼,他们唱起了满月的歌,一轮清澈,一轮明朗,徐徐地向幽蓝的天幕舒展。酒兴正浓,诗兴渐起,他从爷爷手中接过笔一挥而就:“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扬水底天。醉倚妙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

少年人的狂放是可以被原谅的,王阳明的这一举动引得众人啧啧称奇。或许是不相信十一岁的孩子能写出这样的诗,有人又以“蔽月山房”为题,让王阳明再当场吟诗一首。如果不是为了阻止爷爷喝酒,他才不会像个猴子似的让他们围观。为了满足围观者的好奇心,王阳明略加沉吟,又随口诵道:“山近月远觉月小,便道此山大于月。若人有眼大如天,当见山高月更阔。”

或许在诗词行家看来,王阳明写的这两首诗过于显山露水,缺乏中国诗歌的古意,尤其要达到诗中有画的境界,更要讲究一个“藏”字。不过当时没人会在意这些,也不会拿那些成名诗人的佳作来与之比较。在他们看来,像王阳明这样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能在这种场合即兴写出这样一首工整的诗,已实属不易。

王阳明回头看着祖父,老人家脸上写着得意之色,这个孙子从来就是他的骄傲。很多年后,王阳明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那丝丝缕缕的记忆,如同江南夏日夜晚的荷花,在月光下轻浅地浮动,散发着淡淡的幽香。这一轮明月,经朝历代,圆了又缺,缺了又圆,而属于王阳明的明月正从海上升起,如诗如画。

世人总是习惯用自己的想象来成就一段传奇,不管出于怎样的理由,总是显得形迹可疑。而后世之人也通过解读王阳明十一岁写出的诗,为他贴上他们自以为是的标签。比如,他们甚至认为这两首诗是其祖父王天叙代笔,然后让王阳明拿出来人前卖弄。

如果说,第一首诗让他们把握不准自己的判断,也让他们的眼睛产生了怀疑。那么第二首诗所表现的意境更为精妙,他们据此推断,如果这两首诗真的出于王阳明之手,那么这孩子将来绝非世间凡品。读书人矫情起来比任何人都矫情,他们为此大呼小叫,为王天叙有这样的孙子而欢呼不已。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山和月因为观赏者心境的不同而呈现出大小之别,诗歌的境界也超越了世俗,达到悟道之人的水平,充满禅诗的意趣。

评论家总是喜欢那些大而无当的话语,以显示自己拥有唬人的技能和精明的头脑。当时十一岁的王阳明未必能有如此深刻的认识,但他们却可以据此推断出王阳明在少时就具备了洞察万物的慧根。山月相照,大小对比,少年时代的他似乎已参透了《庄子·齐物论》中的理论。万物都有其对立的一面,也有其统一的一面;万物都在变化之中,而且都在向它自身对立的那一面转化。

围观者也是惊叹不已,他们对爷爷说:“令孙小小年纪能有如此不凡的文采,想他日定当以文章名天下。”

王阳明听了这句话,并没表现出少年人的骄傲之色,他说:“文章小事,何足成名?”

十一岁的王阳明口出狂言,让前辈们在惊叹之余,也让人不免为他的未来担心。

十二岁时,王阳明曾经与自己的私塾先生就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展开争论,这个问题就是:何为人生第一等事。

私塾先生给出的答案是读书登第。这个回答并无出格之处,在读书人看来,读书做官永远是第一位的人生目标。就像今天,如果你问那些读书的孩子和他们的家长,读书,上个好大学,将来再找个好工作,端个金饭碗才是生命中的第一等事。

当然,这个第一等事的答案让小小年纪的王阳明感觉到失望,他心中的答案——登第恐怕不是第一等事,读书做圣贤才是第一等事。

看着一本正经的王阳明,再联想起他平日里的顽劣行径,私塾先生的内心也是将少年人的狂妄之语视为无稽之谈。他问王阳明,你小小年纪,知道什么是圣贤?什么样的人才能成为圣贤?

先生的言下之意是,你一个小屁孩,连圣贤都不知道是吃哪碗饭的,就要成为圣贤,真是让人笑掉大牙的虚妄之言。

小阳明却在这时候摇头晃脑地说出了孔子、老子,甚至还说出了朱熹。或许为了在先生面前显摆一下自己,小阳明甚至背诵出了北宋大儒张载的那句名言,他说:“圣人就是那些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人。”

有人说,王阳明的这一回答是他精神世界绽放的第一缕曙光。也有人认为,对于一个只有十二岁的孩子来说,能够说出这样一番话的可能性不大,完全是后世之人的杜撰。我们要知道,王阳明的父亲王华一年前刚高中状元,身处父亲严加管教的巨大阴影之下,受到的压力一定使小小年纪的他非常烦恼。尚处于人生懵懂阶段的王阳明很清楚,无论自己多么努力,要想在科场上超越父亲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另辟蹊径,而立志做圣贤就是要达到超过父亲社会成功的目标。

王阳明将做圣贤置于登第之上,这也正好契合了当时读书人的精神需求。在王阳明心学诞生之前,读书人要想有所作为,唯有入仕一途,也就是活得要像范仲淹、朱熹、吕祖谦等人一样,先考取功名,拥有实现政治理想的条件,然后再通过向君主劝谏,提出全盘化的改革方案,正所谓“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

当然王阳明将来要去做圣贤的想法也不是虚妄之言,因为宋代以后的一些学者,他们做学问已经不再单纯为了科举考试,成为圣贤才是一些高级知识分子的终极理想。现实非自己所能掌控,成为圣贤才是属于自己的孤独之旅。既然不能左右现实,那就只有点燃自己的精神能量,博一个百世之名。

自汉至唐,儒生士子们做学问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科举考试,为了加官晋爵,光耀门楣。但是历史的钟摆晃荡到宋代,这个世界的风气骤变。孔子曾经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做学问“为人”也就是将学问作为装点门面的工具,是做给别人看的;为己就是自己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能活在世俗制定的所谓成功者的标准里。那样的话,你就不是为自己活,而是为别人活。为己并不等于自私自利,更不等于自我封闭,而是要活出真实的、有意义的自我。我们要活得好,也要让别人活得好,我们要活在属于自己的幸福里,但同时也要让别人感到幸福,这是我们发自内心的愿望,这叫为己,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到了宋代,出现了一些读书人,例如程颢等人,他们决然地想要从过去的弊病中解脱出来,提出做学问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应付科举考试,成为圣人才是真正的学问之道。其实,这才是孔孟之教的根本,是至高无上的精神。

汉代以来,人们似乎忘却了这一根本,将科举考试、加官晋爵视为自己做学问的终极目标。王阳明的塾师也是这么想的,并且将这一错误的看法传导给了自己的学生。王阳明当时虽然年少,却一语道出了圣学的真谛。但此时的王阳明并不清楚这句话会给他以后的人生带来多大的影响!

以成圣为第一等事,自然也包含对天下事的关心。后来,王阳明批评那些一天到晚只想着应考做官的人。他说:“不知就自己心地良知良能上体认扩充,却去求知其所不知,求能其所不能,一味只是希高慕大;不知自己是桀纣心地,动辄要做尧舜事业,如何做得?”

成年后的王阳明认为学问功夫应该首先是自己的事情,是要扩充自己的良知、良能,不要盲目地追求不着边际的事。如果一个人不修自己的内心,最终连人生的目的都会搞不明白,更不要说有所成就了。当然小小年纪的王阳明抛出人生的终极价值,难免会遭到成人世界的嘲讽。我们可以想象,那个私塾先生听闻之后,先是目瞪口呆,然后放声大笑。好一个做圣贤,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娃娃。

他那个做了状元郎的父亲在听了先生的叙述后,也是暗自发笑。这个从来不让自己省心的顽劣儿子,天天就知道和一帮同学玩骑马打仗的游戏,哪里懂得什么叫圣贤?将来不辱没王氏家风就算不幸中的万幸。

对于一个人来说,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最重要的标志是做出两个决定。这两个重要决定将会深深改变他的一生:一是准备干什么。在今天,我们可以选择的职业早已不是三百六十行。二是你靠怎样的方式获得成功,也就是解决怎么干的问题。对大部分人来说,这两个重大的决定就像是一场赌博,而每个人都会以他所经历的日子作为赌注。

王阳明生来豪放,无拘无束的言行让父亲王华头疼不已。父子之间曾经也就“天下第一等事”和“天下第一等人”有过探讨。

王华说:“我们王家历来以诗书传家,取得功名。我不希望你将来坏了家风。”

王阳明问:“读书有什么用处?”

王华说:“读书可以做大官,像我这样中状元、得功名,都是因为读书。”

王阳明问:“父亲中状元,我能成为状元吗?我的子孙后代还是状元吗?”

王华笑着说:“这当然不可以,只有我一人是状元。你如果要中状元,就要去勤奋读书。”

王阳明笑道:“既然只有父亲一人是状元,对于我王家而言,这个状元也并不是稀罕之物。”

王阳明的话语让父亲大为震怒,自然免不了家法伺候。

随着北方的荒凉景色的迎面而来,王阳明的童年时代戛然而止。其实王阳明并不喜欢北京城里的这个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里只是翰林院修撰王华的家。王阳明无比怀念那个烟雨迷蒙的江南小城,想念祖父的竹园和姚江水的清冽甘甜。

不光王阳明这么想,他的爷爷王天叙更是不适应京城的生活。他在京城住了没多久,因为不习惯北方的气候和饮食就回到南方陪伴祖母去了。离开爷爷,让王阳明暂时失去了精神凭依,也让他一夜之间长大了许多。

一日散学后,百无聊赖的王阳明与他的小伙伴们在街市上游荡。这时,他突然看到有人在卖一种通人性的鸟儿,好奇心驱使着他围拢上去。王阳明看着很是喜欢,可身上又没带钱,就想要直接讨要一只。卖鸟人很是不屑,就说了几句奚落的话语。就在这时,有一个道士打扮的人路过此处。

道士看到王阳明的面相之后非常惊讶,对那卖鸟人说:“你这卖鸟人莫要欺负少年穷,更不可小看了你眼前这位少年。这孩子他日必成大贵之人,当建非常功名。”

卖鸟人自然不会将道士的话放在心上,他觉得这个道士疯疯癫癫不可信。可那道士说完话,并不急于离开,而是取出身上的零钱买下了王阳明想要的那只鸟,然后递给了王阳明。做好这一切,道士抚摩着小阳明的脸说:“孩子,我为你相面,你可要记住我所说的话:当你的胡子长到衣服领子上时,你就入了圣境;胡子长到心口窝时,你就结了圣胎;胡子长到肚脐时,你就圣果圆满了。”

王阳明一脸狐疑地看着眼前的道士,他虽然不完全明白对方话里的玄机,但也清楚这句话是好话。道士接着说道:“你要好好读书,懂得爱人爱己,我所说的话将来一定会得到应验。”

在外人听来,这无疑是一句疯言疯语,但这句话却像一株树苗长在了王阳明的心头。

或许正是这位道士的话使少时的王阳明坚定了成为圣贤的念头,而成圣是他毕生的精神动力,虽然他此时并不清楚相士所说的是哪家的圣人。自此,王阳明就与道教结下了缘分,在其一生的许多重要时刻,都有道教人士的身影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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