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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来源:《时代文学·上半月》2015年第03期

栏目:中短篇选萃

王小马初中毕业,原本想要考高中,但因为根基不稳,努力程度不到,到底没能获得成功。有人问他为什么不直接考职业中专,说那个容易,毕业了还能有个直接去处。起码不用待业在家。王小马说不知道,家里有人安排。

有些事情他是不知道。做爹的王老五一手遮天,叫他考高中他就得考高中,不得商量。王老五的意思是考上高中进重点,再考大学,再考研究生,把左边邻居老赵家给彻底比下去,把自家比成凤凰街第一,把王老五改成王老大,牛遍安城一回。结果下来了,而王老五又只长了一个大嘴巴,除了喝酒吹牛,别的能耐一概没有。

王小马回家,喃喃地问他爹下一步该咋办?王老五一抬醉眼,反问他啥个咋办,王小马说,我得有份工作。王老五问他你会什么?王小马想了想说,什么也不会。王老五大笑,把酒盅一蹾,说,这不就成了嘛。屁也不会放,还想工作?王小马脸红了,小声说,屁我会放……

他寻思王老五听不见哩。哪知喝多了酒,王老五的耳朵格外灵敏,他咯地一笑,说,小子会放不是?你这就放个给哥们听听。王小马说,不是哥们咱们。王老五说,放出水平来了,放好了,放体面了,咱就升格。直接哥们儿。

结果王小马紧紧夹着两片瘦瘦的屁股,脚步蹒跚,逃之夭夭。王老五在后面鸭子样嘎嘎笑,操你娘的,还想跟老子平起平坐。也不想想,跟老子平起平坐了,你娘难道是你姐了?王小马再回家,王老五就拉着老婆,让他叫她姐。王老五的老婆是王小马的亲娘,王小马生气,手脚直哆嗦,真想一刀把王老五给捅个透顶。

可王老五是他爹,也是亲爹。

王老五有个闺女。叫王小嫚,已经嫁出去好几年了。她十二岁那年有的王小马。隐隐约约听别人说王小嫚不是他爹亲生的,是娘带了她嫁给的王老五。那年王小嫚七岁,刚刚上学。又过了好几年才有他这个弟弟。王老五说,就他娘的让这小子像匹小马一样在大地上飞奔吧!这是王小马名字的来历,也是王老五一生中说出来的最有诗意的话。只是王小马并没能完成王老五的宿愿,成为一匹真正能够飞奔的马。他飞奔的道路也充斥着曲折和波澜,甚至死穴。

王小马毕业那年才十七岁。其实认真计算并没有达到,十六点几岁吧。当时城里平常的工作也并非难以寻找,而且你还可以做别的。比如贩卖鲜鱼,就赚钱。若能真正动起来,鲜鱼从安城往内地里贩,赚的钱会更多。但王小马身体素质有点差,非但不身强力壮,反而有点弱不禁风。显然过于体力的工作他胜任不了。

这也怪王老五。他跟王小马的娘结婚时,自己四十二岁,王小马的娘三十一,相差十一岁。等王小马出生,王老五已经四十七岁了。那时候一个男人的种子明显不如二十来岁的饱满结实,生育出来的苗也自然无法与二十年前相比拟。有人就拿这个来笑话王老五。王老五把一盅酒仰脖灌进肚子,呵呵大笑,说,人生一世,在智不在力。我家小马,岂能费力?

这话说得很拽,听懂的没几个。甚至连王老五自己听懂了没有也不知道。但可以理解为,他家的儿子,将来是要靠脑袋瓜子吃饭的,用不着有多大力气。然而王小马实在是不争气,连高中这个门槛都没能跨过去,后面的路就完全不是原先想要的了。

王小马初中毕业才一年,王老五就把酒喝得过高,然后卧床睡觉,鼾声四起。睡到半夜,说是想喝水。王小马的娘起身倒了一杯,王老五喝了说还要。一连喝了五杯,才不说还要了,埋头继续睡觉。天亮时分,王小马的娘无意中摸了一把,王老五已经如冰一样地凉了。

原先看上去,王小马就很像是个没了父亲的孤儿。现在真没了父亲,就更像个弃儿。开始那几天,他也哭王老五来着,但哭着哭着,就想起他的种种坏处,尤其是对姐姐王小嫚的坏处,他就不哭了。娘也是,才哭了半天就收起眼泪,搂着王小马说,儿啊,咱们日后可得好好过日子,不能再让邻居笑话啊。王小嫚虽说回来了,但她一声也没哭。没哭是没哭,泪水还是流出来很多。王小马的外甥,五岁的男孩孙思凡,倒是对姥爷很感兴趣的样子,一直都伸手想要抓扯他下巴上的那一绺胡子。

刚刚十八岁的王小马决定出去找工作。过去父亲还有一份退休金,虽然并不多,但在娘的悉心操持下,饭还能吃得上,衣服也穿得暖。连父亲王老五的酒瓶也空不下。现在,什么也没有了,若是他王小马再不承担起养家的义务,娘儿俩只怕是要饿肚子了。

王小马在安城跑了好几天,也没有找到自己能胜任的工作。人事局那边设了个人才市场,隔些日子开一回。王小马只有初中毕业证书,显然不可能是个人才。他只去瞅了一眼,就满面羞愧地跑掉了,然后就是在劳动力市场转悠。可是,瞅瞅自己的身体,鼓鼓自己的肌肉,甚至比照比照自己的身高体重,王小马自己都气馁。这些方面他都是弱项。那么强项呢?王小马认真思索了好几天,也没能找出来。

这期间,王小马批发了一些一次性的打火机,夜色下来后出去在街头巷尾推销。结果要的人不少,但付款的不多。而且还有城管四处追赶他们。钱没赚着,倒让城管拎起来,往地上反复摔打了好几次,差点把腰都摔扭了。

王小马对自己的弱点有了一点点认识。他回家找了个布袋,里面装上从海边弄的沙子,把口子一扎,往空中一挂,晚上就用拳头一下一下捶打。打了十几天,拳头都肿了破了,布袋却半点变化也没有,晃动起来也是懒洋洋的,根本不肯跟随王小马拳头的节奏。

这年冬天来到不久,王小马搂着肚子在大街上跳。也不是有目的,就是一到冬天他就喜欢学袋鼠。尤其下雪的时候。他真的喜欢下雪哎。仿佛一下雪,他就有了诗意。想写诗。这是因为做体力劳动者难,王小马就想改行,做脑力劳动者。既然脑力,那就要会写诗。什么春眠不觉晓啊,什么床前明月光啊,什么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啊,都得会背诵。另外还要会写别人不知道的诗。比如王小马就写过欲穷万里目,更上十层楼的句子。还写过大雪啊,你真他妈的白啊,我恨不得你是白面装回家啊。

他跳的主要原因是身上冷。衣服单薄,鞋子也是单的。如果跳得好,冷暖相互就抵消了。不过他也不喜欢穿着过于暖和。那样的人容易失去斗志。如果是诗人,就不会想到要写诗,想的可能会是哪一个漂亮的女孩。

王小马心里有女孩吗?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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