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三天,两个人天天穿着同样的衣服在同一间教室上课。谁也不肯先换衣服,谁也不跟谁说话,但彼此知道,她们是较上劲了。
第四天仍旧有大课,仍旧是乐章先到。乐章挺不住了,换了衣服。虽是秋天了,穿了三天的衣服肯定也是再不能穿了。如果那个白胖丫头愿意坚持,让她坚持好了。乐章是宁可干净不要面子了。
结果呢,那天葛红也换了衣服。看来两个人的心理极限也非常相似。不打不成交。那天下课她们第一次打招呼说话,从此竟然成为朋友。一起去商场买衣服,故意撞衫,有时候还约好了一起穿,不熟悉她们的以为是双胞胎。有人根据她们性格的不同分别给起了外号,葛红叫唐诗,乐章叫宋词。葛红和乐章被人起了外号并不生气,都是国宝啊,没什么不好。
大学毕业,葛红跟男朋友钱程去了北连。北连是小地方,虽然濒临海边,毕竟城市规模小,也不繁华,谁都没想到葛红会跟钱程去。葛红本来可以留在省城,钱程分回北连,她竟然追随而去,让很多没看好他们恋爱的人大跌眼镜。大学里谈恋爱,毕业分配时劳燕分飞很正常。葛红这种条件,跟钱程谈恋爱本来大家都不看好,就是分了手,也在情理之中,葛红却随钱程到北连的师范学院当了个老师。岁月荏苒,社会一天天在变,后来同学就慢慢改变看法了,从一开始认为葛红傻,到现在呢,开始有人认为葛红眼光长远,因为实践证明钱程非常值得葛红为他做出的牺牲,工作以后他很快离开组织上分配的单位,去一家官办的公司,成了一个戴红帽子的生意人,而且,是一个成功的生意人,葛红成了花钱不打锛儿的董事长夫人。这个时代,发财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美事,葛红有远见,能在钱程还没成气候的时候就把他变成自己的老公,并且这么多年恩爱有加,是那一届历史系女生中最幸福的一个,这种评价一点不为过。
就因为她的这种幸福,这几年,乐章感觉自己跟她越来越疏远了。一晃,至少半年她们连电话都没打过。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好像葛红主动联系她的时候也少了。也许,年纪大了,又不在一个城市里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要忙吧,疏于联系也没有什么不正常。
没打电话不能隔断她们的友谊。见面第一个动作,不是握手,而是狠狠地拥抱在一起!葛红还是那么丰满、白皙,身上一股淡淡的夏奈尔五号的香水味,淡黄色的羊绒衫罩在她身上,干净、清爽。她还是那么偏爱黄色。她的肤色和气质也配得上黄色。乐章现在不怎么穿浅颜色衣服了,人在机关,穿着要庄重,花里胡哨的衣服在机关里不招人待见,何况乐章还是个副处长,经常跟着处长、分管的局长出去开会,花大姐似的跟在领导后面,你把自己当花瓶招摇啊?乐章现在穿灰的、黑的,最亮堂的是米色。以前她还把家里和单位分开,不上班时穿些带花色的衣服,时间长了,没有耐心讲究了,家里单位一个样,全是深色、素色,好搭配,省心。所以,看见葛红身上的鲜亮,她心里一动,马上又想:毕竟在小地方生活,就算有钱,穿衣服的品位却很难提高了。社交场合、办公场合最高贵的颜色是黑色,颜色越深越讲究,葛红知道吗?
拥抱完毕,乐章把自己扔到葛红对面的另一张单人床上,问道:“开什么会呀?怎么选了这么个鬼地方?!”
金星宾馆原来是部队的招待所,装修有些过时,房间里的壁纸已经能看见有打卷的地方,暖气也不很热,屋子里冷飕飕的,唯一的好处是离商业街近,逛街买东西方便。
“开什么会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来了。”
“想吃什么?你们会议晚上自由行动吧?”
“没人管。吃什么无所谓,咱俩能说话就行。我请你吧。”
“别恶心我,请你吃饭还请得起。”
“老实说,不知道想吃什么。我现在好像吃什么都行,又吃什么都不香。真想念书那会儿,生花生米放嘴里都是香的。人老是不是从胃口开始的?”
“你不是老,是富贵病。饿你几天试试,什么都爱吃了。”
乐章嘴上揶揄葛红,心里却又是一动:她自己何尝没有这种感觉呢?吃什么都无所谓,吃什么都不香。难道真像葛红说的那样,是胃口先老了吗?以前她没往这方面想,以为自己是单身过日子、没有家庭的缘故,原来有个幸福家庭的人也跟她一样。这让她心里又有些安慰。
讨论了半个小时,最后决定去市府广场旁边的天天渔港吃自助海鲜。自助餐这种形式比较自在,想吃什么各自随便,而且海鲜不胖人,最主要的一个理由是,卓展购物中心就在市府广场旁边,她们决定吃完饭一起去逛卓展。已经好几年没在一起逛商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