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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认识林东之前,她谈过一个男朋友,淮河大学的学生,人长得很帅气,浓眉、国字脸、眼睛亮闪闪的,连嘴唇都线条分明。后来她也多次想过,为什么别人都觉得她们合适,可她自己就觉得不行,究其原因,大概是他不会。看电影不会拉着她的手,两个人在一起不会谈情说爱,让她觉得他爱的表现就是:她只要一说分手他就喝醉了,吐得一塌糊涂。交往快两年了,那个美好的嘴唇才颤颤巍巍凑上来,那时候林小麦早烦了。最终导致她决心离开他,其实就因为一句话。

那时候他已经分配到市政府工作,林小麦去找他玩,正碰上他顶头上司从外面回来。那人穿着一件浅咖色西装,非常有型,上司和他们打招呼之后就走了。上司走了之后她对大学生说:“这西服特别适合你。”大学生哼了一声,说:“咱能跟人家比吗?人家天天早晨吃馃子。”她一下兴趣索然,突然明白她为什么一直希望离开他。站在她眼前的男人是一只家鸡,他的羽毛再漂亮、形体再挺拔、叫声再悠扬都是家鸡,注定被豢养,永远贴着地皮生活,连一座墙头都飞不过去。而她内心藏着一只鸷鸟,她向往飞翔、天空和远方,她不可能和一只安分守己的家鸡留在眼皮下的窝里。

很快,她找了一个借口,离开了他。她是他的初恋,据说他受伤很重,不出两个月就和一个矮小的中学教师结婚了。多年之后她见到他同事,说起他的家庭,她妻子已经是特级教师,孩子上大学了,打麻将的时候,大学生会让着他的妻子。他同事这样告诉她的时候,她已经离婚多年,言外之意无非是让她后悔当初的选择,她当时心里也确实有一阵狭隘的不舒服,但很快她想通了——她和他结婚他也会处处让着她。他和任何人结婚都会处处让着,然而,这不是她要的生活,这个男人也不是她要的男人。即使她落魄至此,她也不会重新选择他,她无法爱他和他那样的生活。

她有时想,都是人,都只有一个脑袋两只手一双脚,看起来是一个种群,却又千差万别,迥然各异。这个世界就是因为差异而瑰丽绚烂,处处玄机。她和林东能走到一起,就是被这种差异所引诱。林东和她周围的人不一样,他长相个高,眼小,脑门突起,头发暗黄,在人群里立刻就被区别出来。他们是在那年春天那个众所周知的活动上认识的。她参加一个诗歌朗诵会,林东也去了,他看上了她。后来他跟她说,他找了几个哥们,商量怎么办,曹文河那时候还在中学教书,曹文河说:“我和她中学班主任是同学,我去给说。”林东说:“玩蛋去,你要去还有我的份?”

林东知道她爱好文学,就让曹文河约请了市里几位作家。先是一起吃饭,吃完饭当然他要送她,她坐在他自行车后架上,风吹过来,林东那件银灰色西服的衣角打在她脸上,她闻到了一种大学生身上没有的味道。她那时候已经写诗了,写诗又加上和大学生的情感生活不如意,就有些那个年龄的文艺女青年常有的忧郁,爱谈论死亡、萨特、查拉图示特拉之类。她的学校在城郊,能看见很多坟丘,林东就说:“你看见那些坟头了吗?在死亡面前,人是平等的。这是简爱说的。”她正写的论文就是《试论简爱的人格魅力》,她就很高兴,觉得自己结交了一帮高雅的朋友。

几天以后,林东又来找她,说那几位作家周末一起去泰山,让她也一起去。她倍感荣幸,好像被高高在上的文学圈接纳了一样。等到周末上了火车,才发现那几个作家一个都没去,只有孙高和老婆,再就是林东和她。她非常失望,但也没有说不去,她以为那几个作家真像林东说的,临时来不了,根本没想到这是林东刻意安排的。再说她不反感林东,对不着边际的生活也心存向往,就跟着他们去了泰山。

林东特意安排在小路下山,又累,靠在石头上休息的时候,林东就表白了。她记得非常清楚,她听完他的表白后其实一点感觉也没有,她只愿意和他做文学朋友,当丈夫是想也没想。可此情此景,她不能太冷酷,就说:“我有男朋友。”林东当时说:“我知道,你要是和你男朋友成了,咱就什么也别说了。你们要是不成,你什么时候散了,我什么时候找你。”她当时觉得应该为这句话感动,她也这么表示了,其实她心里什么也没有。也别说,那几年她的确轻狂,身边男生写血书的都有,这样的表白就显得浮泛了。

两年之后,她参加一个饭局,和林东偶遇。林东那时有女朋友,据说女朋友很爱他,经常给他买罐头吃。他听说她和大学生散了,愣了一会,说:“你还记得我当年说的话吗?”她嬉皮笑脸地问:“你说的话多了,我知道是哪一句啊?”林东就又重复了在泰山那句话。她并不当真。

第二天早晨,她刚到教室,宿舍管理员阿姨告诉她,有人找她,她一看,林东在宿舍楼下等着她。昨天刚见面,今天又来了,她觉得奇怪,直接问:“你怎么又来了?”

林东一手扶着自行车,另一只手插到裤兜里,眼望远处说:“我已经和女朋友分手了。”

她依然有些冷淡。

但最终她还是跟了林东,究其原因,就是林东有一个“会”字。林东会在她寂寞的时候毫不犹豫地把她揽到肩上,林东会对追她的男孩子说:“那是我女朋友。”刚结婚没钱,时兴变速自行车,林东也会想办法给她买变速自行车,那辆自行车是蓝色的,在阳光下熠熠闪光,林东兴致勃勃地蹲在地上,帮她调速。有女人穿脚蹬裤了,林东迅速给她买一条,她穿上脚蹬裤,下班后从火车站过,一个出租车司机拉开车门,一直跟着她。林东笑一下,也不说什么。后来她想吃自己做的冰,就攒钱买了冰箱,冰箱嗡嗡响,林东就坐在冰箱前听着,好像看着自己得病的孩子。尽管在以后的岁月里,林东从来没有照顾过孩子一天,但他坐在冰箱前的样子深深铭刻在她心里。

是的,那时候没钱,林东从来不和她说没钱,但她要什么,林东会给她弄来什么,林东的“会”竟然也让她觉得自己什么都有,不自卑。

后来,绝大部分认识她们的人都说,她跟林东,是因为林东父亲是她们当地的高官,这种说法既是对她的侮辱,也是对林东的侮辱。当然对这件事用侮辱这个词,可能和当下大部分人的价值观有冲突,或许只有她们那代人,或者说她们这种人才把攀高附贵作为奇耻大辱。事实是,她和林东从认识一直到结婚,他都没有说过他父亲的事情,她甚至跟一帮朋友去他家玩,也没人告诉她那是一个市长之家——普普通通的六间平房,两位看起来阅历丰富又慈祥宽厚的老人,像大街上普通市民一样。

这也正是他不同流俗的地方。

因为自己从没有放弃努力,她后来在那个小城成了一个小文化名人,也有了一个足可以遮风挡雨的小位置,可以说,当地政界、文化界、甚至企业界所谓成功人士大部分都能接触到。林东后来买断工龄,自谋生路却又无路可走,一事无成,一无所有,但林东当年没有在她面前炫耀老子这一点,至今让她敬重。

当然,林东一度也怀疑她是为了他老子跟了他,这是一个轻狂幼稚的误会。这件事情和她最好的女友阿敏有关,阿敏也写诗,为了表明自己对友谊的忠贞,她写信给阿敏说:她跟林东是为了她。她这人大大咧咧,这封信就在桌子上摊着,林东看见了,毫无疑问,他当真了。

在和林东的生活中,林小麦其实已经不再考虑远方、飞翔之类东西,与其说她收敛了内心的翅膀,不如说她忘了,她忘了她心里蛰伏着一只鸟,随时准备冲天而上,飞向不可知的未来。她只安于眼前生活,希望林东能始终这样,给她一些别的女人领略不到的小情小调,浪漫、时尚,尽管林东长相一般,但这点点滴滴的技术性操作,让她们婚姻生活有那么一点唯美。仅此而已。然而,林东不是那个大学生,大学生的翅膀是一种生理性装饰,她能清楚地看到林东的翅膀是用来飞翔的,然而她没看透的是,长在林东身上的不是益鸟的羽毛,那是秃鹫的巨翅,坚硬、孤绝、不惧风雨、不惜一切。

发现这一切已经是她们结婚五年之后了,女儿刚两岁,还不太会说话。一切都已经无可挽回。

她那天还刻意打扮了一下,脸上从下往上涂了营养霜,又反方向抹了一层遮盖霜,这是听杨凌说的,杨凌说皮肤就像鱼鳞,营养霜逆着皮肤走,有利于皮肤吸收。遮盖霜是美白的,没有美容作用,顺着皮肤纹理,减少伤害。其实她对这些并不上心,也就是兴之所至才弄一下,她觉得没有理由这么折腾。她在统战部工作,算上她一共六个人,只有她和杨凌两个女人。说是和杨凌同事,其实她们根本不在一个楼层,杨凌和司机在二楼,她和副部长周川、办公室主任吴佳勋、部长吕家安在三楼。她那时算办公室副主任,其实就是副科级干部。一年到头就这几个人,没有晚宴没有聚会,折腾给谁看呀。杨凌说:“给自己看。”她就不以为然,绝大部分女人就是折腾给男人看的,怎么掩饰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她除了丈夫林东没有别的男人,只要林东不在乎,她就没有理由折腾。其实她知道林东也希望她漂亮,出差的时候经常给她买衣服口红什么的,意思她明白,可她还是懒得弄。她也审查过自己的内心,是不是觉得林东不值得她这样做,有时觉得是,有时又觉得不是。究其原因,她其实不愿意和杨凌她们那些女人一样,她也始终觉得自己和她们不一样,这种不一样才让她得意,因为这点得意,她对她们喜欢的脂粉提不起兴趣,觉得那些东西俗。

她那时候也算漂亮,眉眼嬉笑,长发飘垂,豆绿色一步裙配白色短袖小衫,细腰细腿,结婚三年多了还有人追着来给介绍男朋友。等到林东到单位找她,大家都愣了,林东个子倒是够高,可是秃顶,眼睛小得几乎看不见。林东走了之后,副部长周川忍不住说:“这就算鲜花插到牛粪上了。”她抄起墨水瓶子就砸了过去。她和周川就这样成了死敌。

她打扮好了准备出门的时候,听见敲门声,打开门一看,是几个警察。在这之前她经历的最大风暴就是父母吵架,母亲顺手把锅碗瓢盆甩出去,噼啪一阵乱响,她就做噩梦,恨不能母亲死了才好。警察也就在路上见过,被警察找上门来,做梦也想不到。她愣怔之后就故作镇定了,毕竟是受过教育的人,又在机关工作,装也要装得有觉悟,就问:“你们有什么事吗?”其中一个长相白净的警察问:“林东在家吗?”

她说:“没有。”然后吸了一口气,像电影上那些大义灭亲的人一样说:“他要犯了什么事,我一定让他自首。”警察大概以为她会受到刺激,就说:“他有点事,不过不影响家庭。”警察这样说的时候,她其实像演员还没进入状态。她甚至一点异样的情绪也没有。一直到多年之后,她也不能理解警察那句“不影响家庭”是什么意思。丈夫被警察找到家门了,怎么能不影响家庭?

警察看林东不在,就说你想办法找到他,让他下午四点之前到小赵庄派出所。她急忙说:“放心吧,找到他我一定让他去。”

警察走了,她还是很平静,像往常一样出门上班,见到邻居微笑着打招呼。等到了单位,她才醒过味来,堂堂一个机关干部,被警察找上门来,于情于理于面子她都不能忍受,况且一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林东到底犯了什么法?为什么被警察找。又联想起和林东的种种不如意,不禁悲从中来。她不愿意让同事看见自己流泪,就进了厕所,在厕所哭了一阵,出来洗脸的时候,杨凌看见了。杨凌问:你怎么了?她急忙连说几个“没事”躲开了。

那时候电话还要总机转,她就到总机房,给林东的哥们打电话。林东最好的朋友就是孙高,孙高在交通局,只是个司机,个子矮不说,还胖,老婆却是报社资深编辑,美女。据她所知,孙高的老婆和她一样,年轻时身边追求的男人很多,都没有得逞。她曾经深想过,孙高的老婆为什么跟了孙高,她又为什么跟了林东,估计原因都差不多,摆不到桌面上,但又实实在在存在。那就是一个字“会”。会什么呢,会吃,会玩,会谈恋爱,会勾引女人。这当然属于价值观不高尚,说不出口,但女人大多迷恋这些,她和那些自作聪明自以为是自命清高的女人一样,把这些谈情说爱的小把戏,当成了纯真爱情的最高形式,盲人摸象一样,挂一漏万。后来她有了些人生阅历,发现女人但凡迷恋这些,大多际遇坎坷。

林东遇到麻烦了,这样的事林东不会和她说,就像从来不会和她说没钱一样。

她找到孙高,孙高说没和林东在一起,但是几分钟后,林东回电话了,说没事,现在就在刑警大队。她有些意外,就说:“小赵庄派出所的警察让你下午四点前去报道,你怎么到刑警大队了。”

林东说:“那边没事了,你别管了。”

她不知道刑警大队是干什么的,就问:“你到底出了什么事?”林东就说:“我说话你还不相信吗?什么事也没有,就一个误会。别的朋友出事了,把我带出来了。我能出卖朋友吗?扛着呗。”这话就让她觉得是爷们了,爷们出事了,为朋友两肋插刀了,当老婆的也不能袖手旁观。她一下午的焦灼很快化为激情,她决定义无反顾地站在丈夫身边。于是就和吕家安告假,说有事提前下班。吕家安认真看了她一会,问:“林东出事了?”

她张口结舌,没想到吕家安会这么问,就吞吞吐吐地说:“可能有事,他妈妈让我早点回去。”

吕家安沉吟了一下说:“需要单位出面就说话。”

她有些感动,说:“谢谢。”吕家安点了一下头,又说:“让司机送你去吧。”说着就拿起电话,她急忙阻止,说:“不用不用,我自己骑车就行,谢谢。”说完她赶快出来。考虑林东在刑警大队可能连水也喝不上,她特意把保温杯灌满开水,准备带给林东。这保温杯是结婚第二年林东从上海给她买回来的,粉红色杯体,点缀着几朵杏花,也可能是梅花,或者是梨花、樱花,这几种花她至今也分不清。杯子腰部凹下去,要是刚斟满热水,雾霭缭绕,颇有风情。

林东说:“我和这个杯子一见钟情,跟第一次见到你时一样。”那个杯子花了她半个月薪水,她心疼银子,却也因此对这个杯子格外钟爱。当时她把这个杯子拿到单位,大家很是议论了一阵,连周川都过来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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