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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了不起的盖茨比(1)

第一节

在我年纪尚轻、涉世未深时,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至今言犹在耳。

“当你想开口批评别人的时候,”父亲对我说,“你要想到,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人都像你一样,拥有那么多优越的条件。”

他没再多说——我们之间一向话不多,却能相互理解。从那以后,我就习惯于对所有的人保留自己的判断,这个习惯也使得很多性格古怪、爱发牢骚的人对我敞开了心扉。一个正常人表现出这样的品性,心理不正常的人往往会很快察觉并抓住不放。大学期间就有人指责我是政客,只因为我知道很多放荡不羁的无名小卒的小秘密和忧伤往事。其实绝大多数隐私都不是我刻意打听来的,实际情况是,每当我敏感地意识到又有人要对我倾诉衷肠时,我就表现得昏昏欲睡、若有所思、心不在焉,甚至是不屑一顾、充满敌意。因为我很清楚年轻人倾诉的所谓衷肠,至少他们倾诉时所用的语言大多是剽窃来的无病呻吟,有时候甚至词不达意,所以,不妄加评论或者沉默不语,是最明智的选择。直到今天,我仍然担心自己会一不小心就忘记了父亲的忠告——父亲曾以自命不凡的姿态暗示过的,我如今又以自命不凡的姿态重复的:人从出生的时候起,具备的道德观念就是参差不齐的。

在夸耀完我的宽容大度之后,我必须承认,我这种宽容是有限度的。人们的行为基础可能坚硬如岩石,也可能稀软如沼泽,可是一旦超越某种限度,我就不再关心它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去年秋天,从东部回来以后,我就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穿上军装,并且保持同样高度的道德水准。我再也不能参与什么荒唐的游乐,再也不想听别人倾诉衷肠、偶尔窥见别人的内心世界。但是有一个人例外,他就是本书书名中提到的那个人——盖茨比。盖茨比,我从内心里鄙视他所代表的一切。如果一个人的品格是由一系列的成功造就的,那么他的身上则笼罩着一种特殊的光彩,他能敏锐地捕捉到人生的每一个希望,就像一台精密的仪器,可以准确地感应到万里之外的每一次地震信息。这种敏感不同于所谓的“创造性气质”,而是一种永葆希望的激情,一种富于浪漫的感性,这是我在别人身上从未发现过的,我想大概以后也不会发现。当然,盖茨比本人这一生倒是无可非议的;让我对人生短暂的欢乐、痛苦和悲伤失去兴趣的,是那些伤害、亵渎盖茨比心灵的东西,是那在盖茨比的幻梦破灭以后随之而来的乌烟瘴气。

我们卡罗韦家,三代以来都是这个中西部城市里有头有脸的家族,并且绝对算得上名门望族。据家里传说,我们是苏格兰贵族巴克卢公爵的后裔,不过我们这一支真正的创建者是我祖父的哥哥。他一八五一年来到这里,花钱找人替他参加南北战争,自己则做起了五金批发生意,直到现在,我父亲还在经营这一买卖。

我从未见过这位开创家族辉煌的伯祖父,但据说我跟他长得非常像,挂在父亲办公室里那张板着面孔的画像就是最好的证明。一九一五年,我从纽黑文[2]毕业,距我父亲从此处毕业正好四分之一个世纪。紧接着,我参加了被称为世界大战的,延迟的条顿民族大迁徙[3]。在打完令人激动的反击战之后,我退伍回到家里,顿觉百无聊赖。中西部荒凉得像宇宙的边缘,与温暖的世界中心隔着千里万里。一番思索之后,我决定去东部,学做债券生意。我认识的人几乎个个都做债券生意,因此我觉得自己也能靠这个谋生。长我一辈的亲戚们像替我挑选私立高中[4]一样商量着,最终,他们表情严肃而犹疑地对我说:“好吧……就按你说的去做吧。”我亲爱的父亲也同意为我提供一年的费用。几经周折,我终于在一九二二年春天去了东部,自以为这下是一去不复返了。

离开了中西部宽阔的草地和茂盛的树木,我在东部的生活首先要从找一套房子居住开始。那时正值温暖的季节,因此一位同一办公室的年轻人提议去郊外合租一套房子的时候,我觉得这是个绝妙的主意。他找了一处近郊的平房。那是一座饱经风雨侵蚀的木板平房,每月租金八十美元。就在我们要搬去的最后一刻,公司把他调去了华盛顿,我只好一个人搬进了那座小木屋。陪我同去的有一条狗——虽然它跟了我几天就跑了,还有一辆旧的道奇汽车,一个芬兰女佣,她每天为我收拾房间、做早饭,早饭的香味伴着她不停咕哝着的芬兰谚语,一同弥漫在我的小木屋里。

最开始的几天我觉得很孤单,直到有一天早上,我在路上遇到一个向我问路的人。

“请问西卵镇怎么走啊?”他一脸无可奈何。

告诉他之后,我继续往前走,从那一刻开始我不再孤单了。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问路人,让我觉得自己仿佛是这里的原始居民,是这片土地的开拓者。给他指路,让我有一种荣誉市民的优越感。

阳光明媚起来,树木争着长叶,就像电影里的植物快速生长,转眼间就郁郁葱葱。我的信念又回来了——生命随着夏天的来临,翻开了新的篇章。

郊外清新宜人的空气让我神清气爽,我也需要多读一点书来充实自己的头脑。为此,我买了十多本银行业、信贷和投资理财方面的书,它们有着红色烫金的封皮,一本本整齐地立在书架上,仿佛铸币厂新造的金币,将为我揭示米达斯[5]、摩根[6]和弥赛纳斯[7]的致富秘诀。除了这些以外,我还想读一些别的书。我上大学的时候颇有文才,曾经给《耶鲁新闻报》写过一系列虽平淡无奇但绝对严肃的社论。现在,我想重拾自己的文学兴趣,让自己成为“多才多艺的人”,也就是说,成为那种最浅薄的“专家”。别以为这只是一句俏皮的警语——仅从一个窗口去观察,人生毕竟要显得成功得多。

纽约市正东方向有个形状奇特的细长小岛,上面有北美最离奇的小镇,纯属偶然,我租的房子就位于这个小岛上。那里除了其他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观外,还有两处不同寻常的地形。离城大约二十英里,有一对硕大的鸡蛋形状的半岛,二者外形几乎一模一样,一直延伸到长岛海峡,一条小湾从中间把它们隔开了。虽然它们并不是标准的椭圆形,而是像哥伦布故事里所讲的鸡蛋那样,在碰过的那头都呈压碎的扁平状,但是如此相似的外貌,哪怕是从此地飞过的海鸥,也会惊讶不已。人类虽然没有翅膀,却能发现更多有意思的现象:这两个“鸡蛋”除了外形极其相似外,其他方面则截然不同。

我住在西卵镇,两个“鸡蛋”中不算时髦的那个。其实用“时髦”这样的词,真不足以表达两个地方之间各种诡异的不同。我租的房子恰好位于鸡蛋的顶端,离海湾只有五十码的距离,左右两边是每季租金在一万二到一万五的豪华别墅。右边那一栋,无论用什么标准衡量,都算得上一个庞然大物,而且简直就是诺曼底某市政厅的翻版——一边矗立着一座崭新的塔楼,上面爬着稀疏的常春藤,还有一座用大理石砌成的游泳池,偌大的草坪和花园足足有四十多英亩——这就是盖茨比的公馆。准确一点说,这是一位姓盖茨比的有钱人住的公馆,因为我现在根本不知道盖茨比是何方神圣。相比之下,我的小木屋实在太简陋了,我有点庆幸它那么小,那么不引人注意,这样我才可以自在地欣赏海景,欣赏盖茨比公馆一望无际的草坪。并且,与这样一位百万富翁做邻居,我感到欣慰,而这一切只需要我每月拿出八十美元。

小湾的对岸就是东卵。东卵有一片豪华的住宅区,洁白的、宫殿似的豪宅在水边熠熠生辉。故事就在我开车去东卵的汤姆·布坎南夫妇家吃饭的那个晚上拉开了序幕。汤姆是我大学时就认识的,他的夫人黛西是我的远房表妹。大战刚刚结束的时候,我和他们在芝加哥待过两天。

我表妹的丈夫汤姆擅长各种运动,曾是纽黑文有史以来最出色、最伟大的橄榄球运动员之一,可以说全国闻名。像这种二十一岁就在某一领域登峰造极的人,想要超越自己就变得很困难,此后的人生也仿佛走了下坡路。他家财万贯,早在大学时代就因挥霍无度而遭人非议,这次从芝加哥搬到东卵来,那排场更叫人咋舌,用“叹为观止”来形容也毫不夸张。举个例子来说吧,为了打马球,他竟然从森林湖运来一大群马。在我辈人中,竟有人如此阔绰,干这种“烧钱”的事,若非亲眼所见,我是万万没法相信的。

至于汤姆夫妻俩为什么搬到东卵来,我不知道。或许根本没什么特别的理由。他们曾经在法国待过一年,后来一直居无定所,东飘西荡。他们去过的地方有两个共同点,就是周围都是有钱人,这些有钱人都喜欢打马球。我表妹黛西在电话里跟我说过,他们这次来东卵就算是定居了。对此我很难相信,我表妹的心思我向来是看不透的,至于她的丈夫汤姆,我觉得会因为迷恋而追逐每一场不可测的马球比赛,从而继续这样东飘西荡下去。

就这样,在一个微风徐徐的温暖的晚上,我开车去东卵拜访这两个我并不了解的老朋友。他们的房子比我想象的还要豪华气派——一座乔治王殖民时代风格的豪宅,以红白为主色调,光彩耀目地矗立在长岛湾畔。还有四分之一英里长的草坪从海滩起步,一路穿过日晷、砖径和红火的花园,直到豪宅跟前,然后仿佛又借着势头爬上墙,变成了绿油油的常春藤。房子正面一溜儿法国式落地窗迎着黄昏的暖风敞开,并在夕阳的映照下反射着灼目的光芒。前门廊下,汤姆·布坎南身穿骑装,叉开双腿站着。

跟纽黑文时代比,他的样子变了很多。如今三十岁的他,头发呈稻草色,嘴角略带狠样,看上去体格健壮,举止高傲。两只炯炯有神而傲慢的眼睛引人注目,给人一种盛气凌人的印象。优雅得近乎女气的骑装也难以掩饰他身躯的强壮——他仿佛填满了那双雪亮的皮靴,连皮靴的每根带子都撑得紧绷绷的;当他转动肩膀的时候,你可以看到他薄薄的上衣下一大块移动的肌肉。这是一个力大无比的、残忍的身躯。

他说话的声音粗鲁而沙哑,反映出性情的暴戾。他说起话来爱带一种长辈教训人的口气,哪怕对喜欢的人也是这样,因此在纽黑文时代就有不少人对他恨之入骨。

他的样子像是在说:“虽然我力气比你大,但我比你更有男子汉气概,你可别以为这些问题都是我说了算。”当年我们参加过同一个高年级学生联谊会,但是并没有发展起多么亲密的关系。我觉得他是很看重我的,而且带着他特有的野蛮、粗横的神气,希望我也看重、喜欢他。

在阳光照耀的门廊上,我们聊了一会儿。

“我这里很不错。”他一边四处张望,一边跟我说。

他用一只胳膊将我转过来,大手对着眼前的景物一挥——这些景物包括一座下沉式的意大利风格的园林,半英亩浓郁的玫瑰园,一艘在岸边随浪潮起伏的翘鼻子的汽艇。

“这里原来属于石油大王德梅因。”他又将我转了回去,客气但不容分说,“去里面看看吧。”

于是我们穿过一道很高的走廊,来到一间玫瑰色的、宽敞明亮的客厅,两头的落地窗把它巧妙地嵌在这座房子当中。半敞着的窗子晶莹闪亮,映衬出一片外面的草坪,宛若那绿油油的草一直长到了屋子里。微风吹过,两头的窗帘一边往里摆,一边向外扬,就像是一面面白旗卷曲着扑上有着结婚蛋糕似的装饰图案的天花板,然后落下来,有如风吹海面般拂过绛色的地毯,留下一阵阴影。

整间屋子里唯一完全静止的东西要算那张庞大的沙发椅了,上面两个年轻的女人就像浮在一个固定的大气球上。两个人都穿着白衣,衣裙在微风中飘荡,好像她们刚绕房子飞行了一圈似的。我肯定是站了好一会儿,我听见风吹过窗帘的噼啪声和掀动墙上壁画的嘎吱声。突然“砰”的一声,汤姆·布坎南把后面的落地窗关上了,室内的余风渐渐平息,窗帘、地毯和那两个年轻女人也终于缓缓地降落到地面上。

两个女人中比较年轻的那个,我不认识。她在长沙发的一头平躺着,身子纹丝不动,下巴稍稍向上仰,好像在极力平衡着生怕掉下来的什么东西。也许她用眼角看到了我,但她没做任何表示;这反而让我觉得自己的到来惊扰了她,差点张口跟她道歉。

另外那个女人,我的表妹黛西,表情真诚,身体微微前倾,好像要站起身来。突然,她轻轻地扑哧一笑,滑稽又可爱。我跟着她笑了,随即走上前去。

“我高兴得瘫……瘫掉了。”

她好像觉得自己说了一句俏皮话,又笑了一下。她拉住我的手,仰起脸看着我,好像这世界上她最想见的人就是我了。这是她特有的表情,她低声地告诉我那个仰着下巴搞平衡的姑娘姓贝克(听说黛西这样喃喃低语只是为了让人更靠近她,不过这不相干的闲话丝毫无损她那巨大的魅力)。

不管怎么样,贝克小姐总算微微动了一下嘴唇,几乎察觉不出地冲我点了点头,接着又赶紧恢复到原来的姿势——好像她一直在保持平衡的东西歪了一下,吓了她一跳。我又一次忍不住要道歉了。她这种我行我素的神态真让我大开眼界、佩服得很。

我转过头看我的表妹,她开始用她那低低的让人激动的声音向我提问。这是种让你不得不侧耳倾听的声音,好像她的每句话都是一串不会重新演奏的音符。她的脸庞忧郁而美丽,蕴含着丰富的内容;她有明媚的眼睛,热情的嘴,飞扬的神采。她的声音里含着一种让人激动的特质,是那些为她倾倒的男人难以忘怀的:那声音抑扬顿挫,有喃喃低语,有种种暗示,有丝丝魅力,她用它讲述刚刚做过的开心事,就好像很快还有更开心的事发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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