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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泪与笑

这些热泪只有青年才会有,它是同青春的幻梦同时消灭的;泪尽了,个个人心里都像苏东坡所说的“存亡惯见浑无泪”那样的冷淡了,坟墓的影已染着我们的残年。

泪与笑

匆匆过了二十多年,我自然是常常哭,也常常笑,别人的啼笑也看过无数回了。可是我生平不怕看见泪,自己的热泪也好,别人的呜咽也好;对于几种笑我却会惊心动魄,吓得连呼吸都不敢大声,这些怪异的笑声,有时还是我亲口发出的。当一位极亲密的朋友忽然说出一句冷酷无情冰一般的冷话来,而且他自己还不知道他说的会使人心寒,这时候我们只好哈哈哈莫名其妙地笑了,因为若使不笑,叫我们怎么样好呢?我们这个强笑或者是出于看到他真正的性格和我们先前所认为的他的性格的矛盾,或者是我们要勉强这么一笑来表示我们是不会被他的话所震动,我们自己另有一个超乎一切的生活,他的话是不能损坏我们于毫发的,或者……但是那时节我们只觉到不好不这么大笑一声,所以才笑,实在也没有闲暇去仔细分析自己了。

当我们心里有说不出的苦痛缠着,正要向人细诉,那时我们平时尊敬的人却用个极无聊的理由(甚至于最卑鄙的)来解释我们这穿过心灵的悲哀,看到这深深一层的隔膜,我们除开无聊赖地破涕为笑,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吗?有时候我们倒霉起来,整天从早到晚做的事没有一件不是失败的,到晚上疲累非常,懊恼万分,悔也不是,哭也不是,也只好咽下眼泪,空心地笑着。我们一生忙碌,把不可再得的光阴消磨在马蹄轮铁,以及无谓敷衍之间,整天打算,可是自己不晓得为什么这么费心机,为了要活着用尽苦心来延长这生命,却又不觉得活着到底有何好处,自己并没有享受生活过,总之黑漆一团活着,夜阑人静,回头一想,哪能够不吃吃地笑,笑里感到无限的生的悲哀?

就说我们淡于生死了,对于现世界的厌烦同人事的憎恶还会像毒蛇般蜿蜒走到面前,缠着身上,我们真可说倦于一切,可惜我们也没有爱恋上死神,觉得也不值得花那么大劲去求死,在此不生不死心境里,只见伤感重重来袭,偶然挣些力气,来叹几口气,叹完气免不了失笑,那笑是多么酸苦的。这几种笑声发自我们的口里,自己听到,心中生个不可言喻的恐怖,或者又引起另一个鬼似的狞笑。若使是由他人口里传出,只要我们探讨出它们的源泉,我们也会惺惺惜惺惺而心酸,同时害怕得全身打战。此外失望人的傻笑,挨了骂的下人对主子的赔笑,趾高气扬的热官对于贫贱故交的冷笑,老处女在他人结婚席上所呈的干笑,生离永别时节的苦笑——这些笑全是“自然”跟我们为难,把我们弄得没有办法,我们承认失败了的表现,是我们心灵的堡垒下面刺目的降幡。莎士比亚的妙句“对着悲哀微笑”(smiling at grief)说尽此中的苦况。拜伦在他的杰作《Don Juan》里有二句:

“Of all tales'tis the saddest ——and more sad, Because it makes us smile.”

这两句是我愁闷无聊时所喜欢反复吟诵的,因为真能传出“笑”的悲剧的情调。

泪却是肯定人生的表示。因为生活是可留恋的,过去的是春天的日子,所以才有伤逝的清泪。若使生活本身就不值得我们的一顾,我们哪里会有惋惜的情怀呢?当一个中年妇人死了丈夫的时候,她号啕地大哭,她想到她儿子这么早失去了父亲,没有人指导,免不了伤心流泪,可是她隐隐地对于这个儿子有无穷的慈爱和希望。她的儿子又死了,她或者会一声不响地料理丧事,或者发疯狂笑起来,因为她已厌倦于人生,她微弱的心已经麻木死了。我每回看到人们流泪,不管是失恋的刺痛,或者丧亲的悲哀,我总觉人世真是值得一活的。眼泪真是人生的甘露。当我是小孩的时候,常常觉得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故意去臆造些伤心事情,想到有味时候,有时会不觉流下泪来,那时就感到说不出的快乐。现在却再寻不到这种无根的泪痕了。

哪个有心人不爱看悲剧?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净化的确不错。我们精神所纠结郁积的悲痛随着台上的凄惨情节发出来,哭泣之后我们有形容不出的快感,好似精神上吸到新鲜空气一样,我们的心灵忽然间呈非常健康的状态。Gogol的著作人们都说是笑里有泪,实在正是因为后面有看不见的泪,所以他的小说会那么诙谐百出,对生活处处有回甘的快乐。中国的诗词说高兴赏心的事总不大感人,谈愁语恨却是易工,也由于那些怨词悲调是泪的结晶,有时会逗我们洒些同情的泪,所以亡国的李后主,感伤的李义山始终是我们爱读的作家。天下最爱哭的人莫过于怀春的少女和在情海中翻身的青年,可是他们的生活是最有力,色彩最浓,最不虚过的生活。人到老了,生活力渐渐消磨尽了,泪泉也枯了,剩下的只是无可无不可的那种行将就木的心境和好像慈祥实在是生的疲劳所产生的微笑——我所怕的微笑。

十八世纪初期浪漫诗人格雷在他的On a Distant Prospect of Eton College诗里说:

流下也就忘记了的泪珠,

那是照耀心胸的阳光。

The tear forget as soon as shed,

The sunshine of the breast.

这些热泪只有青年才会有,它是同青春的幻梦同时消灭的;泪尽了,个个人心里都像苏东坡所说的“存亡惯见浑无泪”那样的冷淡了,坟墓的影已染着我们的残年。

天真与经验

天真和经验好像是水火不相容的东西。我们常以为只有什么经验也没有的小孩子才会天真,他那位饱历沧桑的爸爸是得到经验,而失掉天真了。可是,天真和经验实在并没有这样子不共戴天,它们俩倒很常是聚首一堂。英国最伟大的神秘诗人勃来克著有两部诗集:《天真的歌》(Songs of Innocence)同《经验的歌》(Songs of Experience)。在天真的歌里,他无忧无虑地信口唱出晶莹甜蜜的诗句,他简直是天真的化身,好像不晓得世上是有龌龊的事情的。然而在经验的歌里,他把人情的深处用简单的辞句表现出来,真是找不出一个比他更有世故的人了,他将伦敦城里扫烟囱小孩子的穷苦,娼妓的厄运说得辛酸凄迷,可说是看尽人间世的烦恼。可是他始终仍然是那么天真,他还是常常亲眼看见天使;当他的工作没有做得满意时候,他就同他的妻子双双跪下,向上帝祈祷。

他快死的前几天,那时他结婚已经有四十五年了,一天他看着他的妻子,忽然拿起铅笔叫道:“别动!在我眼里你一向是一个天使;我要把你画下。”他就立刻画出她的相貌。这是多么天真的举动。尖酸刻毒的斯惠夫特写信给他那两位知心的女人时候,的确是十足的孩子气,谁去念The Journal to Stella这部书信集,也不会想到写这信的人就是Gullivers Travels的作者。斯蒂芬生在他的小品文集《贻青年少女》中(Virginibus Puerisque),说了许多世故老人的话,尤其是对于婚姻,讲有好些叫年青的爱人们听着会灰心的冷话。但是他却没有失丢了他的童心,他能够用小孩子的心情去叙述海盗的故事,他又能借小孩子的口气,著出一部《小孩的诗园》(A Child's Garden of Verses),里面充满着天真的空气,是一本儿童文学的杰作。可见确然吃了知识的果,还是可以在乐园里逍遥到老。我们大家并不是个个人都像亚当先生那么不幸。

也许有人会说,这班诗人们的天真是装出来的,最少总有点做作的痕迹,不能像小孩子的天真那么浑脱自然,毫无机心。但是,我觉得小孩子的天真是靠不住的,好像个很脆的东西,经不起现实的接触。并且当他们才发现出人情的险诈同世路的崎岖时候,他们会非常震惊,因此神经过敏地以为世上除开计较得失利害外是没有别的东西的,柔嫩的心或者就这么麻木下去,变成个所谓值得父兄赞美的少年老成人了。他们从前的天真是出于无知,值不得什么赞美的,更值不得我们欣羡。桌子是个一无所知的东西,它既不晓得骗人,更不会去骗人,为什么我们不去颂扬桌子的天真呢?小孩子的天真跟桌子的天真并没有多大的分别。至于那班已坠世网的人们的天真就大不同了。

他们阅历尽人世间的纷扰,经过了许多得失哀乐,因为看穿了鸡虫得失的无谓,又知道在太阳底下是难逢笑口的,所以肯将一切利害的观念丢开,来任口说去,任性做去,任情去欣赏自然界的快乐。他们以为这样子痛快地活着才是值得的。他们把机心看做是无谓的虚耗,自然而然会走到忘机的境界了。他们的天真可说是被经验锻炼过了,仿佛像在八卦炉里蹲过,做成了火眼金睛的孙悟空。人世的波涛再也不能将他们的天真卷去,他们真是“世路如今已惯,此心到处悠然”,这种悠然的心境既然成为习惯,习惯又成天然,所以他们的天真也是浑脱一气,没有刀笔的痕迹的。这个建在理智上面的天真绝非无知的天真所可比拟的,从无知的天真走到这个超然物外的天真,这就全靠着个人的生活艺术了。

忽然记起我自己去年的生活了,那时我同G常作长夜之谈。有一晚电灯灭后,蜡烛上时,我们搓着睡眼,重新燃起一斗烟来,就谈着年青人所最爱谈的题目——理想的女人。我们不约而同地说道最可爱的女子是像卖解,女优,歌女等这班风尘人物里面的痴心人。她们流落半生,看透了一切世态,学会了万般敷衍的办法,跟人们好似是绝不会有情的,可是若使她们真真爱上了一个情人,她们的爱情比一般的女子是强万万倍的。她们不像没有跟男子接触过的女子那样盲目,口是心非的甜言蜜语骗不了她们,暗地皱眉的热烈接吻瞒不过她们的慧眼,她们一定要得到了个一往情深的爱人,才肯来永不移情地心心相托。

她们对于爱人所以会这么苛求,全因为她们自己是恳挚万分。至于那班没有经验的女子,她们常常只听到几句无聊的卿卿我我,就以为是了不得了,她们的爱情轻易地结下,将来也就轻易地勾销,这哪里可以算做生生死死的深情。不出闺门的女子只有无知,很难有颠扑不破的天真,同由世故的熔炉里铸炼出来的热情。数十年来我们把女子关在深闺里,不给她们一个得到经验的机会,既然没有经验来锻炼,她们当然不容易有个强毅的性格,我们又来怪她们的杨花水性,说了许多混话,这真是太冤枉了。我们把无知误解做天真,不晓得从经验里突围而出的天真才是可贵的,因此上造了这九州大错,这又要怪谁呢?

没有尝过穷苦的人们是不懂得安逸的好处的,没有感到人生的寂寞的人们是不能了解爱的价值的,同样地未曾有过经验的孺子是不知道天真之可贵的。小孩子一味天真,糊糊涂涂地过日,对于天真并未曾加以认识,所以不能做出天真的诗歌来,笨大的爸爸们尝遍了各种滋味,然后再洗涤俗虑,用锻炼过后的赤子之心来写诗歌,却做出最可喜的儿童文学,在这点上就可以看出人世的经验对于我们是最有益的东西了。老年人所以会和蔼可亲也是因为他们受过了经验的洗礼。必定要对于人世上万物万事全看淡了,然后对于一二件东西的留恋才会倍见真挚动人。宋诗里常有这种意境。欧阳永叔的“棋罢不知人换世,酒阑无奈客思家”同苏长公的“存亡惯见浑无泪,乡井难忘尚有心”全能够表现出这种依依的心情。虽然把人世存亡全置之度外,漠然不动于衷。但是对于客子的思家同自己的乡愁仍然是有些牵情。这种惘怅的情怀是多么清新可喜,我们读起来觉得比处处留情的才子们的滥情是高明得多,这全因为他们的情绪受过了一次蒸馏。从经验里出来的天真会那么带着诗情也是为着同样的缘故。

蔼里斯在他的杰作《性的心理的研究》第六卷里说道:“就说我们承认看着裸体会激动了热情,这个激动还是好的,因为它引起我们的一种良好习惯,自制。为着恐怕有些东西对于我们会有引诱的能力,就赶紧跑到沙漠去住,这也可说是一种可怜的道德了。我们应当知道在文化当中故意去创造出一个沙漠来包围自己,这种举动是比别的要更坏得多了。我们无法去丢热情,即使我们有这个决心;何尔巴哈说得好,理智是教人这样拣择正当的热情,教育是教人们怎样把正当的热情种植培养在人心里面。观看裸体有一个精神上的价值,那可以教我们学会去欣赏我们没有占有着的东西,这个教训是一切良好的社会生活的重要预备训练:小孩子应当学到看见花,而不想去采它;男人应当学到看见着一个女人的美,而不想占有她。”我们所说的天真常是躲在沙漠里,远隔人世的引诱这类的天真。经验陶冶后的天真是见花不采,看到美丽的女人,不动枕席之念的天真。

人世是这么百怪千奇,人命是这样他生未卜,这个千载一时的看世界机会实在不容错过,绝不可误解了天真意味,把好好的人儿囚禁起来,使他草草地过了一生,并没有尝到做人的意味,而且也不懂得天真的真意了。这种活埋的办法绝非上帝造人的本意,上帝是总有一天会跟这班刽子手算账的。我们还是别当刽子手好罢,何苦手上染着女人小孩子的血呢!

途中

今天是个潇洒的秋天,飘着零雨,我坐在电车里,看到沿途店里的伙计们差不多都是懒洋洋地在那里谈天,看报,喝茶——喝茶的尤其多,因为今天实在有点冷起来了。还有些只是倚着柜头,望望天色。总之纷纷扰扰的十里洋场顿然现出闲暇悠然的气概,高楼大厦的商店好像都化做三间两舍的隐庐,里面那班平常替老板挣钱,向主顾陪笑的伙计们也居然感到了生活余裕的乐处,正在拉闲扯散地过日,仿佛全是古之隐君子了。路上的行人也只是稀稀的几个,连坐在电车里面上银行去办事的洋鬼子们也燃着烟斗,无聊赖地看报上的广告,平时的燥气全消,这大概是那件雨衣的效力罢!到了北站,换上去西乡的公共汽车,雨中的秋之田野是别有一种风味的。外面的细雨是看不见的,看得见的只是车窗上不断地来临的小雨点,同河面上错杂得可喜的纤纤雨脚。此外还有粉般的小雨点从破了的玻璃窗进来,栖止在我的脸上。

我虽然有些寒战,但是受了雨水的洗礼,精神变成格外的清醒。已撄世网,醉生梦死久矣的我真不容易有这么清醒,这么气爽。再看外面的景色,既没有像春天那娇艳得使人们感到它的不能久留,也不像冬天那样树枯草死,好似世界是快毁灭了,却只是静默默地,一层轻轻的雨雾若隐若现地盖着,把大地美化了许多,我不禁微吟着乡前辈姜白石的诗句,真是“人生难得秋前雨”。忽然想到今天早上她皱着眉头说道:“这样凄风苦雨的天气,你也得跑那么远的路程,这真可厌呀!”我暗暗地微笑。她哪里晓得我正在凭窗赏玩沿途的风光呢?她或者以为我现在必定是哭丧着脸,像个到刑场的死囚,万不会想到我正流连着这叶尚未凋,草已添黄的秋景。同情是难得的,就是错误的同情也是无妨,所以我就让她老是这样可怜着我的仆仆风尘罢;并且有时我有什么逆意的事情,脸上露出不豫的颜色,可以借路中的辛苦来遮掩,免得她一再追究,最后说出真话,使她凭添了无数的愁绪。

其实我是个最喜欢在十丈红尘里奔走道路的人。我现在每天在路上的时间差不多总在两点钟以上,这是已经有好几月了,我却一点也不生厌,天天走上电车,老是好像开始蜜月旅行一样。电车上和道路上的人们彼此多半是不相识的,所以大家都不大拿出假面孔来,比不得讲堂里,宴会上,衙门里的人们那样彼此拼命地一味敷衍。公园,影戏院,游戏场,馆子里面的来客个个都是眉花眼笑的,最少也装出那么样子,墓地,法庭,医院,药店的主顾全是眉头皱了几十纹的,这两下都未免太单调了,使我们感到人世的平庸无味,车子里面和路上的人们却具有万般色相,你坐在车里,只要你睁大眼睛不停地观察了三十分钟,你差不多可以在所见的人们脸上看出人世一切的苦乐感觉同人心的种种情调。

你坐在位子上默默地鉴赏,同车的客人们老实地让你从他们的形色举止上去推测他们的生平同当下的心境,外面的行人一一现你眼前,你尽可恣意瞧着,他们并不会晓得,而且他们是这么不断地接连走过,你很可以拿他们来彼此比较,这种普通人的行列的确是比什么赛会都有趣得多,路上源源不绝的行人可说是上帝设计的赛会,当然胜过了我们佳节时红红绿绿的玩意儿了。并且在路途中我们的心境是最宜于静观的,最能吸收外界的刺激的。我们通常总是有事干,正经事也好,歪事也好,我们的注意免不了特别集中在一点上,只有路途中,尤其走熟了的长路,在未到目的地以前,我们的方寸是悠然的,不专注于一物,却是无所不留神的,在匆匆忙忙的一生里,我们此时才得好好地看一看人生的真况。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说起,途中是认识人生最方便的地方。

车中,船上同人行道可说是人生博览会的三张入场券,可惜许多人把它们当作废纸,空走了一生的路。我们有一句古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所谓行万里路自然是指走遍名山大川,通都大邑,但是我觉换一个解释也是可以。一条的路你来往走了几万遍,凑成了万里这个数目,只要你真用了你的眼睛,你就可以算是懂得人生的人了。俗语说道:“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我们不幸未得入泮,只好多走些路,来见见世面罢!对于人生有了清澈的观照,世上的荣辱祸福不足以扰乱内心的恬静,我们的心灵因此可以获到永久的自由,可见个个的路都是到自由的路,并不限于罗素先生所钦定的:所怕的就是面壁参禅,目不窥路的人们,他们自甘沦落,不肯上路,的确是无法可办。读书是间接地去了解人生,走路是直接地去了解人生,一落言诠,便非真谛,所以我觉得万卷书可以搁开不念,万里路非放步走去不可。

了解自然,便是非走路不可。但是我觉得有意的旅行倒不如通常的走路那样能与自然更见亲密。旅行的人们心中只惦着他的目的地,精神是紧张的,实在不宜于裕然地接受自然的美景。并且天下的风光是活的,并不拘于一谷一溪,一洞一岩,旅行的人们所看的却多半是这些名闻四海的死景,人人莫名其妙地照例赞美的胜地。旅行的人们也只得依样葫芦一番,做了万古不移的传统的奴隶。这又何苦呢?并且只有自己发现出的美景对着我们才会有贴心的亲切感觉,才会感动了整个心灵,而这些好景却大抵是得之偶然的,绝不能强求。所以有时因公外出,在火车中所瞥见的田舍风光会深印在我们的心坎里,而花了盘川,告了病假去赏玩的名胜倒只是如烟如雾地浮动在记忆的海里。今年的春天同秋天,我都去了一趟杭州,每天不是坐在划子里听着舟子的调度,就是跑山,恭敬地聆着车夫的命令,一本薄薄的指南隐隐地含有无上的威权,等到把所谓胜景一一领略过了,重上火车,我的心好似去了重担。当我再继续过着我通常的机械生活,天天自由地东瞧西看,再也不怕受了舟子,车夫,游侣的责备,再也没有什么应该非看不可的东西,我真快乐得几乎发狂。

西泠的景色自然是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迹,可惜消失得太慢,起先还做了我几个噩梦的背境。当我梦到无私的车夫,带我走着崎岖难行的宝石山或者光滑不能住足的往龙井的石路,不管我怎样求免,总是要迫我去看烟霞洞的烟霞同龙井的龙角。谢谢上帝,西湖已经不再浮现在我的梦中了。而我生平所最赏心的许多美景是从到西乡的公共汽车的玻璃窗得来的。我坐在车里,任它一上一下,一左一右地跳荡,看着老看不完的十八世纪长篇小说,有时闭着书随便望一望外面天气,忽然觉得青翠迎人,遍地散着香花,晴天现出不可描摹的蓝色。

我顿然感到春天已到大地,这时我真是神魂飞在九霄云外了。再去细看一下,好景早已过去,剩下的是闸北污秽的街道,明天再走到原地,一切虽然仍旧,总觉得有所不足,与昨天是不同的,于是乎那天的景色永留在我的心里。甜蜜的东西看得太久了也会厌烦,真真的好景都该这样一瞬即逝,永不重来。婚姻制度的最大毛病也就是在于日夕聚首:将一切好处都因为太熟而化成坏处了。此外在热狂的夏天,风雪载途的冬季我也常常出乎意料地获到不可名言的妙境,滋润着我的心田。会心不远,真是陆放翁所谓的“何处楼台无月明”。自己培养有一个易感的心境,那么走路的确是了解自然的捷径。

“行”不单是可以使我们清澈地了解人生同自然,它自身又是带有诗意的,最浪漫不过的。雨雪霏霏,杨柳依依,这些境界只有行人才有福享受的。许多奇情逸事也都是靠着几个人的漫游而产生的。《西游记》,《镜花缘》,《老残游记》,Cervantes(塞万提斯,西班牙小说家)的《吉诃德先生》(Don Quixote),Swift(斯威夫特,英国文学家)的《海外轩渠录》(Gullivers Travels)Bunyan(班扬,英国作家)的《天路历程》(Pilgrim's Progress),Cowper(科伯,英国诗人)的《痴汉骑马歌》(John Gilpin),Dickens(狄更斯)的《Pickwick Papers》,Byron(拜伦,英国诗人)的《Childe Harold's Pilgrimage》,Fielding(菲尔丁,英国小说家)的《Joseph Andrews》,Gogols(果戈里)的《Dead Souls》等不可一世的杰作没有一个不是以“行”为骨子的,所说的全是途中的一切,我觉得文学的浪漫题材在爱情以外,就要数到“行”了。陆放翁是个豪爽不羁的诗人,而他最出色的杰作却是那些纪行的七言。我们随便抄下两首,来代我们说出“行”的浪漫性罢!

剑门道中遇微雨

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销魂,

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

南定楼遇急雨

行遍梁州到益州,今年又作度泸游,

江山重复争供眼,风雨纵横乱入楼,

人语朱离逢峒獠,棹歌欸乃下吴州,

天涯住稳归心懒,登览茫然却欲愁。

因为“行”是这么会勾起含有诗意的情绪的,所以我们从“行”可以得到极愉快的精神快乐,因此“行”是解闷销愁的最好法子,将濒自杀的失恋人常常能够从漫游得到安慰,我们有时心境染了凄迷的色调,散步一下,也可以解去不少的忧愁。Howthorne(霍桑,美国作家)同Edgar Allen Poe(艾伦·坡,美国作家)最爱描状一个心里感到空虚的悲哀的人不停地在城里的各条街道上回复地走了又走,以冀对于心灵的饥饿能够暂时忘却。Dostoievsky(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里面的Raskolnikov犯了杀人罪之后,也是无目的到处乱走,仿佛走了一下,会减轻了他心中的重压。甚至于有些人对于“行”具有绝大的趣味,把别的趣味一齐压下了,Stevenson(斯蒂文森,英国小说家)的《流浪汉之歌》就表现出这样的一个人物,他在最后一段里说道:“财富我不要,希望,爱情,知己的朋友,我也不要;我所要的只是上面的青天同脚下的道路。”

Wealth I ask not, hope nor love,

Nor a friend to know me;

All I ask, the heaven above

And the road below me.

Walt Whitman(惠特曼,美国诗人)也是一个歌颂行路的诗人,他的《大路之歌》真是“行”的绝妙赞美诗,我就引他开头的雄浑诗句来做这段的结束罢!

Afoot and light-hearted to the open road,

Healthy, free, the world before me,

The long brown path before me leading wherever I choose.

我们从摇篮到坟墓也不过是一条道路,当我们正寝以前,我们可说是老在途中。途中自然有许多的苦辛,然而四围的风光和同路的旅人都是极有趣的,值得我们跋涉这程路来细细鉴赏。除开这条悠长的道路外,我们并没有别的目的地,走完了这段征程,我们也走出了这个世界,重回到起点的地方了。科学家说我们就归于毁灭了,再也不能重走上这段路途,主张灵魂不灭的人们以为来日方长,这条路我们还能够一再重走了几千万遍。将来的事,谁去管它,也许这条路有一天也归于毁灭。我们还是今天有路今天走罢,最要紧的是不要闭着眼睛,朦胧一生,始终没有看到了世界。

十八年十一月五日

论知识贩卖所的伙计

“每门学问的天生仇敌是那门的教授。”

——威廉·詹姆士

知识贩卖所的伙计大约可分三种:第一种是著书立说,多半不大甘心于老在这个没有多大出息的店里混饭,想到衙门中显显身手的大学教授;第二种是安分守己,一声不则,随缘消岁月的中学教员;第三种是整天在店里当苦工,每月十几块工钱有时还要给教育厅长先挪去,用做招待星期讲演的学者(那就是比他们高两级的著书立说的教授)的小学教员。他们的苦乐虽也各各不同,他们却带有个共同的色彩。好像钱庄里的伙计总是现出一副势利面孔,旅馆里的茶房没有一个不是带有不道德的神气,理发匠老是爱修饰,做了下流社会里的花花公子,以及个个汽车夫都使我们感到他们家里必定有个姘头。同样地,教书匠具有一种独有的色彩,那正同杀手脸上的横肉一样,做了他们终身的烙印。

糖饼店里的伙计必定不喜欢食糖饼,布店的伙计穿的常是那价廉物不美的料子,“卖扇婆婆手遮日”是世界里最普通的事情,所以知识贩卖所的伙计是最不喜欢知识,失掉了求知欲望的人们。这也难怪他们,整天弄着那些东西,靠着那些东西来自己吃饭,养活妻子,不管你高兴不高兴,每天总得把这些东西照例说了几十分钟或者几点钟,今年教书复明年,春恨秋愁无暇管,他们怎么不会讨厌知识呢?就说是个绝代佳人,这样子天天在一块,一连十几年老是同你卿卿我我,也会使你觉得腻了。所以对于知识,他们失丢了孩童都具有的那种好奇心。他们向来是不大买书的,充其量不过把图书馆的大本书籍搬十几本回家,搁在书架上,让灰尘蠹鱼同蜘蛛来尝味,他们自己也忘却曾经借了图书馆的书,有时甚至于把这些书籍的名字开在黑板上,说这是他们班上学生必须参考的书,害得老实的学生们到图书馆找书找不到,还急得要死;不过等到他们自己高据在讲台之上的时节,也早忘却了当年情事,同样慷慨地腾出家里的书架替学校书库省些地方了。

他们天天把这些知识排在摊上,在他们眼里这些知识好像是当混沌初开,乾坤始定之时,就已存在人间了,他们简直没有想到这些知识是古时富有好奇心的学者不借万千艰苦,虎穴探子般从“自然”里夺来的。他们既看不到古昔学者的热狂,对于知识本身又因为太熟悉了生出厌倦的心情,所以他们老觉得知识是冷冰冰的,绝不会自己还想去探求这些冻手的东西了。学生的好奇心也是他们所不能了解的,所以在求真理这出的捉迷藏戏里他们不能做学生们的真正领袖,带着他们狂欢地瞎跑,有时还免不了浇些冷水,截住了青年们的兴头,愿上帝赦着他们罢,阿门。然而他们一度也做过学生,也怀过热烈的梦想,许身于文艺或者科学之神,曾几何时,热血沸腾的心儿停着不动,换来了这个二目无光的冷淡脸孔,隐在白垩后面,并且不能原谅年青人的狂热,可见新自经验是天下里最没用的事,不然人们也不会一代一代老兜同一的愚蠢圈子了。

他们最喜欢那些把笔记写得整整齐齐,伏贴贴地听讲的学生,最恨的是信口胡问的后生小子,他们立刻露出不豫的颜色,仿佛这有违乎敬师之道。法郎士在《伊壁鸠鲁斯园》里有一段讥笑学者的文字,可以说是这班伙计们的最好写真。他说:“跟学者们稍稍接触一下就够使我们看到他们是人类里最没有好奇心的。前几年偶然在欧洲某大城里,我去参观那里的博物馆,在一个保管的学者领导之下,他把里面所搜集的化石很骄傲地,很愉快他讲述给我听。他给我许多很有价值的知识,一直讲到鲜新世的岩层。但是我们走到那个发现了人类最初遗痕的地层的陈列柜旁边,他的头忽然转向别的地方去了;对于我的问题他答道这是在他所管的陈列柜之外。我知道鲁莽了。谁也不该向一个学者问到不在他所管的陈列柜之内的宇宙秘密。他对于它们没有感到兴趣。”叫他们去鼓舞起学生求知的兴趣,真是等于找个失恋过的人去向年青人说出恋爱的福音,那的确是再滑稽也没有的事。不过我们忽略过去,没有下一个仔细的观察,否则我们用不着看陆克,贾波林的片子,只须走到学校里去,想一想他们干的实在是怎么一回事,再看一看他们那种慎重其事的样子,我们必定要笑得肚子痛起来了。

他们不只不肯自备斧斤去求知识,你们若使把什么新知识呈献他们面前,他们是连睬也不睬的,这还算好呢,也许还要恶骂你们一阵,说是不懂得天高地厚,信口胡谈。原来他们对于任何一门知识都组织有一个四平八稳的系统,整天在那里按章分段,提纲挚领地多大大小小的系统来。你看他们的教科书,那是他们的圣经,是前有总论,后有结论的。他们费尽苦心把前人所发现的知识编成这样一个天罗地网,炼就了这个法宝,预备他们终身之用,子孙百世之业。若使你点破了这法宝,使他们变成为无棒可弄的猴子,那不是窘极的事吗?从前人们嘲笑烦琐学派的学者说道:当他们看到自然界里有一种现象同亚里士多德书中所说的相反,他们宁可相信自己的眼看错了,却不肯说亚里士多德所讲的话是不对的。知识贩卖所的伙计对于他们的系统所取的盲从同固执的态度也是一样的。听说美国某大学有一位经济思想史的教授,他所教的经济思潮是截至一八九〇年为止的,此后所发表的经济学说他是毫不置问的,仿佛一八九〇年后宇宙已经毁灭了,这是因为他是在那年升做教授了,他也是在那年把他的思想铸成了一篇只字不能移的讲义了。

记得从前在北平时候,有一位同乡在一个专门学校电气科读书,他常对我说他先生所定的教科书都是在外国已经绝版了的,这是因为当这几位教授十几年前在美国过青灯黄卷生涯时是用这几本书,他们不敢忘本,所以仍然捧着这本书走上十几年后中国的大学讲台。前年我听到我这位同乡毕业后也在一个专门学校教书,我暗想这本教科书恐怕要三代同堂了。这一半是惯性使然。

在这贩卖所里跑走几年之后,多半已经暮气沉沉,更哪里找得到一股精力,翻个斛斗,将所知道的知识拿来受过新陈代谢的洗礼呢!一半是由于自卫本能,他们觉得他们这一套的知识是他们的惟一壁垒,若使有一方树起降幡,欢迎新知识进来,他们只怕将来喧宾夺主,他们所懂的东西要全军覆没了,那么甚至于影响到他们在店里的地位。人们一碰到有切身利害的事情时,多半是只瞧利害,不顾是非的,这已变成为一种不自觉的习惯。学术界的权威者对于新学说总是不厌极端诋毁,他们有时还是不自知有什么卑下的动机,只觉得对于新的东西有一种说不出的厌恶,也是因为这是不自觉的。惟其是不自觉的,所以是更可怕的。总之,他们已经同知识的活气告别了,只抱个死沉沉的空架子,他们对于新发现是麻木不仁了,只知道倚老卖老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白垩使他们的血管变硬了,这又哪里是他们自己的罪过呢?

笛卡尔哲学的出发点是“我怀疑所以我存在”,知识贩卖所的伙计们的哲学的出发点是“我肯定,所以我存在”。他们是以肯定为生的,从走上讲台一直到铃声响时,他们所说的全是十二分肯定的话,学生以为他们该是无所不知的,他们亦以全知全能自豪。“人之患在好为人师”。所谓好为人师就是喜欢摆出我是什么都懂得的神气,对着别人说出十三分肯定的话。这种虚荣的根性是谁也有的,这班伙计们却天天都有机会来发挥这个低能的习气,难怪他们都染上了夸大狂,不可一世地以正统正宗自命,觉得普天之下只有一条道理,那又是在他掌握之中的。这个色彩差不多是自三家村教读先生以至于教思想史的教授所共有的。

怀疑的精神早已风流云散,月去星移了,剩下来的是一片惨淡无光,阴气森森的真理。Schiller说过:“只有错误才是活的,知识却是死的。”那么难怪知识贩卖所里的伙计是这么死沉沉的。他们以贩卖知识这块招牌到处招摇,却先将知识的源泉——怀疑的精神——一笔勾销,这是看见母鸡生了金鸡子,就把母鸡杀死的办法。他们不止自乞这么武断一切,并且把学生心中一些存疑的神圣火焰也弄熄了,这简直是屠杀婴儿。人们天天嚷道天才没有出世,其实是有许多天才遭了这班伙计们的毒箭。我不相信学了文学概论,小说作法等课的人们还能够写出好小说来。英国一位诗人说道,我们一生的光阴常消磨在两件事情上面,第一是在学校里学到许多无谓的东西,第二是走出校门后把这些东西一一设法弃掉。最可惜的就是许多人刚把这些垃圾弃尽,还我海阔天空时候,却寿终正寝了。

因此,我所最敬重的是那班常常告假,不大到店里来的伙计们。他们的害处大概比较会少点罢!

观火

独自坐在火炉旁边,静静地凝视面前瞬息万变的火焰,细听炉里呼呼的声音,心中是不专注在任何事物上面的,只是痴痴地望着炉火,说是怀一种惘怅的情绪,固然可以,说是感到了所有的希望全已幻灭,因而反现出恬然自安的心境,亦无不可。但是既未曾达到身如槁木,心如死灰的地步,免不了有许多零碎的思想来往心中,那些又都是和“火”有关的,所以把它们集在“观火”这个题目底下。

火的确是最可爱的东西。它是单身汉的最好伴侣。寂寞的小房里面,什么东西都是这么寂静的,无生气的,现出呆板板的神气,惟一有活气的东西就是这个无聊赖地走来走去的自己。虽然是个甘于寂寞的人,可是也总觉得有点儿怪难过。这时若使有一炉活火,壁炉也好,站着有如庙里菩萨的铁炉也好,红泥小火炉也好,你就会感到宇宙并不是那么荒凉了。火焰的万千形态正好和你心中古怪的想象携手同舞,倘然你心中是枯干到生不出什么黄金幻梦,那么体态轻盈的火焰可以给你许多暗示,使你自然而然地想入非非。她好像但丁《神曲》里的引路神,拉着你的手,带你去进荒诞的国土。人们只怕不会做梦,光剩下一颗枯焦的心儿,一片片逐渐剥落。倘然还具有梦想的学力,不管做的是狰狞凶狠的噩梦,还是融融春光的甜梦,那么这些梦好比会化雨的云儿,迟早总能滋润你的心田。

看书会使你做起梦来,听你的密友细诉衷曲也会使你做梦,晨晴、雨声月光、舞影、鸟鸣、波纹、桨声、山色、暮蔼……都能勾起你的轻梦,但是我觉得火是最易点着轻梦的东西。我只要一走到火旁,立刻感到现实世界的重压一一消失,自己浸在梦的空气之中了。有许多回我拿着一本心爱的书到火旁慢读,不一会儿,把书搁在一边,却不转睛地尽望着火。那时我觉得心爱的书还不如火这么可喜。它是一部活书。对着它真好像看着一位大作家一字字地写下他的杰作,我们站在一旁跟着读去。火是一部无始无终,百读不厌的书,你哪回看到两个形状相同的火焰呢!拜伦说:“看到海而不发出赞美词的人必定是个傻子。”我是个沧海曾经的人,对于海却总是漠然地,这或者是因为我会晕船的缘故罢!我总不愿自认为傻子。但是我每回看到火,心中常想唱出赞美歌来。若使我们真有个来生,那么我只愿下世能够做一个波斯人,他们是真真的智者,他们晓得拜火。

记得希腊有一位哲学家——大概是Zeno罢——跳到火山的口里去,这种死法真是痛快,在希腊神话里,火神(Hephaestus or Vulcan)是个跛子,他又是一个大艺术家。天上的宫殿同盔甲都是他一手包办的。当我靠在炉旁时候,我常常期望有一个黑脸的跛子从烟里冲出,而且我相信这位艺术家是没有留了长头发同打一个大领结的。在《现代丛书》(Modern Library)的广告里,我常碰到一个很奇妙的书名,那是唐南遮(D'Annunzio)的长篇小说《生命的火焰》(The Flame of Life)。唐南遮的著作我一字都未曾读过,这本书也是从来没有看过的,可是我极喜欢这个书名,《生命的火焰》这个名字是多么含有诗意,真是简洁地说出人生的真相。生命的确是像一朵火焰,来去无踪,无时不是动着,忽然扬焰高飞,忽然销沉将熄,最后烟消火灭,留下一点残灰,这一朵火焰就再也燃不起来了。我们的生活也该像火焰这样无拘无束,顺着自己的意志狂奔,才会有生气,有趣味。

我们的精神真该如火焰一般的飘忽莫定,只受里面的热力的指挥,冲倒习俗、成见、道德种种的藩篱,一直恣意干去,任情飞舞,才会迸出火花,幻出五色的焰。否则阴沉沉地,若存若亡地草草一世,也辜负了创世主叫我们投生的一番好意了。我们生活内一切值得宝贵的东西又都可以用火来打比。热情如沸的恋爱,创造艺术的灵悟,虔诚的信仰,求知的欲望,都可以拿火来做象征。Heracleitus真是绝等聪明的哲学家,他主张火是宇宙万物之源。难怪得二千多年后的柏格森诸人对着他仍然是推崇备至。火是这么可以做人生的象征的,所以许多民间的传说都把人的灵魂当作一团火。爱尔兰人相信一妇人若使梦见一点火花落在她口里或者怀中,那么她一定会怀孕,因为这是小孩的灵魂。希腊神话里,Prometheus做好了人后,亲身到天上去偷些火下来,也是这种的意思。有些诗人心中有满腔的热情,灵魂之火太大了,倒把他自己燃烧成灰烬,短命的济慈就是一个好例子。可惜我们心里的火都太小了,有时甚至于使我们心灵感到寒战,怎么好呢?

我家乡有一句土谚:“火烧屋好看,难为东家。”火烧屋的确是天下一个奇观。无数的火舌越梁穿瓦,沿窗冲天地飞翔,弄得满天通红了,仿佛地球被掷到熔炉里去了,所以没有人看了心中不会起种奇特的感觉,据说尼罗王因为要看大火,故意把一个大城全烧了,他可说是知道享福的人,比我们那班做酒池肉林的暴君高明得多。我每次听到美国那里的大森林着火了,燃烧得一两个月,我就怨自己命坏,没有在哥伦比亚大学当学生。不然一定要告个病假,去观光一下。

许多人没有烟瘾,抽了烟也不觉得什么特别的舒服,却很喜观抽烟,违了父母兄弟的劝告,常常抽烟,就是身上只剩一角小洋了,还要拿去买一盒烟抽,他们大概也是因为爱同火接近的缘故罢!最少,我自己是这样的。所以我爱抽烟斗,因为一斗的火是比纸烟头一点儿的火有味得多。有时没有钱买烟,那么拿一匣的洋火,一根根擦燃,也很可以解这火瘾。

离开北方已经快两年了,在南边虽然冬天里也生起火来,但是不像北方那样一冬没有熄过地烧着,所以我现在同火也没有像在北方时那么亲热了。回想到从前在北平时一块儿烤火的几位朋友,不免引起惆怅的心情,这篇文字就算做寄给他们的一封信罢!

十九年元旦试笔

破晓

今天破晓酒醒时候,我忽然忆起前晚上他向我提过“空持罗带,回首恨依依”这两句词。仿佛前宵酒后曾有许多感触。宿酒尚未全醒的我,就闭着眼睛暗暗地追踪那时思想的痕迹。底下所写下来的就是还逗留在心中的一些零碎。也许有人会拿心理分析的眼光含讥地来解剖这些杂感,认为是变态的,甚至于低能的,心理的表现;可是我总是十分喜欢它们。因为我爱自己,爱这个自己厌恶着的自己,所以我爱我自己心里流出,笔下写出的文字,尤其爱自己醒时流泪醉时歌这两种情怀凑合成的东西。而且以善于写信给学生家长,而荣膺大学校长的许多美国大学校长,和单知道立身处世,势利是图的佛兰克林式的人物,虽然都是神经健全,最合于常态心理的人们,却难免得使甘于堕落的有志之士恶心。

“空持罗带,回首恨依依”,这真是我们这一班人天天尝着的滋味。无数黄金的希望失掉了,只剩下希望的影子,做此刻惘怅的资料,此刻又弄出许多幻梦,几乎是明知道不能实现的幻梦,那又是将来回首时许多感慨之所系。于是乎,天天在心里建起七宝楼台,天天又看到前天架起的灿烂的建筑物消失在云雾里,化作命运的狞笑,仿佛《亚俪丝异乡游记》里所说的空中里一个猫的笑脸。可是我们心里又晓得命运是自己,某一位文豪早已说过,“性格是命运”了!不管我们怎样似乎坦白地向朋友们,向自己痛骂自己的无能和懦弱,可是对于这个几十年来寸步不离,形影相依的自己怎能说没有怜惜?所以只好抓着空气,捏成一个莫名其妙的命运,把天下地上的一切可杀不可留的事情全归诿在他(照希腊神话说,应当称为她们)的身上,自己清风朗月般在旁学泼妇的骂街。屠格涅夫在他的某一篇小说里不是说过:Destiny makes everyman, and everyman makes his own destiny.(命运定了一切人,然而一切人能够定他自己的命运。)

屠格涅夫,这位旅居巴黎,后来害了谁也不知道的病死去的老文人,从前我对他很赞美,后来却有些失恋了。他是一个意志薄弱的人,他最爱用微酸的笔调来描绘意志薄弱的人,我却也是个意志薄弱的人,也常在玩弄或者吐唾自己这种心性,所以我对于他的小说深有同感,然而太相近了,书上的字,自己心里的意思,颠来倒去无非意志薄弱这个概念,也未免太单调,所以我已经和他久违了。

他在年青时候曾跟一个农奴的女儿发生一段爱情,好像还产有一位千金,后来却各自西东了,他小说里也常写这一类飞鸿踏雪泥式的恋爱,我不幸得很或者幸得很却未曾有过这么一回事,所以有时倒觉得这个题材很可喜,这也是我近来又翻翻几本破旧尘封的他的小说集的动机。这几天偷闲读屠格涅夫,无意中却有个大发现,我对于他的敬慕也重新燃起来了。屠格涅夫所深恶的人是那班成功的人,他觉得他们都是很无味的庸人,而那班从娘胎里带来一种一事无成的性格的人们却多少总带些诗的情调。他在小说里凡是说到得意的人们时,常现出藐视的微笑和嘲侃的口吻。这真是他独到的地方,他用歌颂英雄的心情来歌颂弱者,使弱者变为他书里惟一的英雄,我觉得他这种态度是比单描写弱者性格,和同情于弱者的作家是更别致,更有趣得多。实在说起来,值得我们可怜的绝不是一败涂地的,却是事事马到功成的所谓幸运人们。

人们做事情怎么会成功呢?他必定先要暂时跟人世间一切别的事物绝缘,专心致志去干目前的勾当。那么,他进行得愈顺利,他对于其他千奇百怪的东西越离得远,渐渐对于这许多有意思的玩意儿感觉迟钝了,最后逃不了个完全麻木。若使当他干事情时,他还是那样子处处关心,事事牵情,一曝十寒地做去,他当然不能够有什么大成就,可是他保存了他的趣味,他没有变成个只能对于一个刺激生出反应的残缺的人。有一位批评家说第一流诗人是不做诗的,这是极有道理的话。他们从一切目前的东西和心里的想象得到无限诗料,自己完全浸在诗的空气里,鉴赏之不暇,哪里还有找韵脚和配轻重音的时间呢?人们在刺心的悲哀里时是不会做悲歌的,Tennyson的In Memoriam是在他朋友死后三年才动笔的。一生都沉醉于诗情中的绝代诗人自然不能写出一句的诗来。感觉钝迟是成功的代价,许多扬名显亲的大人物所以常是体广身胖,头肥脑满,也是出于心灵的空虚,无忧无虑麻木地过日。归根说起来,他们就是那么一堆肉而已。

人们对于自己的功绩常是带上一重放大镜。他不单是只看到这个东西,瞧不见春天的花草和街上的美女,他简直是攒到他的对象里面去了。也可说他太走近他的对象,冷不防地给他的对象一口吞下。近代人是成功的科学家,可是我们此刻个个都做了机械的奴隶,这件事聪明的Samuel Butler六十年前已经屈指算出,在他的杰作《虚无乡》(Ere whon)里慨然言之矣。崇拜偶像的上古人自己做出偶像来跟自己打麻烦,我们这班聪明的,知道科学的人们都觉得那班老实人真可笑,然而我们费尽心机发明出机械,此刻它们反脸无情,踏着铁轮来蹂躏我们了。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真不知道将来的人们对于我们的机械会作何感想,这是假设机械没有将人类弄得覆灭,人生这幕喜剧的悲剧还继续演着的话。总之,人生是多方面的,成功的人将自己的十分之九杀死,为的是要让那一方面尽量发展,结果是尾大不掉,虽生犹死,失掉了人性,变做世上一两件极微小的事物的祭品了。

世界里什么事一达到圆满的地位就是死刑的宣告。人们一切的痴望也是如此,心愿当真实现时一定不如蕴在心头时那么可喜。一件美的东西的告成就是一个幻觉的破灭,一场好梦的勾销。若使我们在世上无往而不如意,恐怕我们会烦闷得自杀了。逍遥自在的神仙的确是比监狱中终身监禁的犯人还苦得多。闭在黑暗房里的囚犯还能做些梦消遣,神仙们什么事一想立刻就成功,简直没有做梦的可能了。所以失败是幻梦的保守者,惘怅是梦的结晶,是最愉快的,洒下甘露的情绪。我们做人无非为着多做些依依的心怀,才能逃开现实的压迫,剩些青春的想头,来滋润这将干枯的心灵。成功的人们劳碌一生最后的收获是一个空虚,一种极无聊赖的感觉,厌倦于一切的胸怀,在这本无目的的人生里,若使我们一定要找一个目的来磨折自己,那么最好的目的是制做“空持罗带,回首恨依依”的心境。

救火夫

三年前一个夏天的晚上,我正坐在院子里乘凉,忽然听到接连不断的警钟声音,跟着响三下警炮,我们都知道城里什么地方的屋子又着火了。我的父亲跑到街上去打听,我也奔出去瞧热闹。远远来了一阵嘈杂的呼喊,不久就有四五个赤膊工人个个手里提一只灯笼,拼命喊道,“救”,“救”,……从我们面前飞也似地过去,后面有六七个工人拖一辆很大的铁水龙同样快地跑着,当然也是赤膊的。

他们只在腰间系一条短裤,此外棕黑色的皮肤下面处处有蓝色的浮筋跳动着,他们小腿的肉的颤动和灯笼里闪烁欲灭的烛光有一种极相协的和谐,他们的足掌打起无数的尘土,可是他们越跑越带劲,好像他们每回举步时,从脚下的“地”都得到一些新力量。水龙隆隆的声音杂着他们尽情的呐喊,他们在满面汗珠之下现出同情和快乐的脸色。那一架庞大的铁水龙我从前在救火会曾经看见过,总以为最少也要十七八个人用两根杠子才抬得走,万想不到六七个人居然能够牵着它飞奔。他们只顾到口里喊“救”,那么不在乎地拖着这笨重的家伙望前直奔,他们的脚步和水龙的轮子那么一致飞动,真好像铁面无情的水龙也被他们的狂热所传染,自己用力跟着跑了。一霎眼他们都过去了,一会儿只剩些隐约的喊声。我的心却充满了惊异,愁闷的心境顿然化为晴朗,真可说拨云雾而见天日了。那时的情景就不灭地印在我的心中。

从那时起,我这三年来老抱一种自己知道绝不会实现的宏愿,我想当一个救火夫。他们真是世上最快乐的人们,当他们心中只惦着赶快去救人这个念头,其他万虑皆空,一面善用他们活泼泼的躯干,跑过十里长街,像救自己的妻子一样去救素来不识面的人们,他们的生命是多么有目的,多么矫健生姿。我相信生命是一块顽铁,除非在同情的熔炉里烧得通红的,用人间世的灾难做锤子来使他迸出火花来,他总是那么冷冰冰,死沉沉地,惘怅地徘徊于人生路上的我们天天都是在极剧烈的麻木里过去——一种甚至于不能得自己同情的苦痛。

可是我们的迟疑不前成了天性,几乎将我们活动的能力一笔勾销,我们的惯性把我们弄成残废的人们了。不敢上人生的舞场和同伴们狂欢地跳舞,却躲在帘子后面呜咽,这正是我们这般弱者的态度。在席卷一切的大火中奔走,在快陷下的屋梁上攀缘,不顾死生,争为先登的救火夫们安得不打动我们的心弦。他们具有坚定不拔的目的,他们一心一意想营救难中的人们,凡是难中人们的命运他们都视如自己地亲切地感到,他们尝到无数人心中的哀乐,那般人们的生命同他们的生命息息相关,他们忘记了自己,将一切火热里的人们都算做他们自己,凡是带有人的脸孔全可以算做他们自己,这样子他们生活的内容丰富到极点,又非常澄净清明,他们才是真真活着的人们。

他们无条件地同一切人们联合起来,为着人类,向残酷的自然反抗。这虽然是个个人应当做的事,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然而一看到普通人们那样子任自然力蹂躏同类,甚至于认贼作父,利用自然力来残杀人类,我们就不能不觉得那是一种义举了。他们以微小之躯,为着爱的力量的缘故,胆敢和自然中最可畏的东西肉搏,站在最前面的战线,这时候我们看见宇宙里最悲壮雄伟的戏剧在我们面前开演了:人和自然的斗争,也就是希腊史诗所歌咏的人神之争(因为在希腊神话里,神都是自然的化身)。我每次走过上海静安寺路救火会门口,看见门上刻有We Fight Fire三字,我总觉得凛然起敬。

我爱狂风暴浪中把着舵神色不变的舟子,我对于始终住在霍乱流行极盛的城里,履行他的职务的约翰·勃朗医生(Dr.John Brown)怀一种虔敬的心情,(虽然他那和蔼可亲的散文使我觉得他是个脾气最好的人,)然而专以杀微弱的人类为务的英雄却勾不起我丝毫的欣羡,有时简直还有些鄙视。发现细菌的巴斯德(Pasteur),发明矿中安全灯的某一位科学家,(他的名字我不幸忘记了)以及许多为人类服务的人们,像林肯,威尔逊之流,他们现在天天受我们的讴歌,实际上他们和救火夫具有同样的精神,也可说救火夫和他们是同样的伟大,最少在动机方面是一样的,然而我却很少听到人们赞美救火夫,可是救火夫并不是一眼瞧着受难的人类,一眼顾到自己身前身后的那般伟人,所以他们虽然没有人们献上甜蜜蜜的媚辞,却很泰然地干他们冒火打救的伟业,这也正是他们的胜过大人物们的地方。

有一位愤世的朋友每次听到我赞美救火夫时,总是怒气汹汹地说道,这个胡涂的世界早就该烧个干干净净,山穷水尽,现在偶然天公做美,放下一些火来,再用些风来助火势,想在这片龌龊的地上锄出一小块洁白的土来。偏有那不知趣的,好事的救火夫焦头烂额地来浇下冷水,这真未免于太杀风景了,而且人们的悲哀已经是达到饱和度了,烧了屋子和救了屋子对于人们实在并没有多大关系,这是指那般有知觉的人而说。至于那般天赋与铜心铁肝,毫不知苦痛是何滋味的人们,他们既然麻木了,多烧几间房子又何妨呢!总之,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足下的歌功颂德更是庸人之尤所干的事情了。这真是“人生一世浪自苦,盛衰桃杏开落间。”

我这位朋友是最富于同情心的人,但是顶喜欢说冷酷的话,这里面恐怕要用些心理分析的工夫罢!然而,不管我们对于个个的人有多少的厌恶,人类全体合起来总是我们爱恋的对象。这是当代一位没有忘却现实的哲学家Gocrge Santayana讲的话。

这话是极有道理的,人们受了遗传和环境的影响,染上了许多坏习气,所以个个人都具些讨厌的性质,但是当我们抽象地想到人类时,我们忘记了各人特有的弱点,只注目在人们真美善的地方,想用最完美的法子使人性向着健全壮丽的方面发展,于是彩虹般的好梦现在当前,我们怎能不爱人类哩!英国十九世纪末叶诗人Frederich Locker-Lampson在他的《自传》(My Confidences)说道:“一个思想灵活的人最善于发现他身边的人们的潜伏的良好气质,他是更容易感到满足的,想象力不发达的人们是最快就觉得旁人的可厌,的确是最喜欢埋怨他们朋友的知识上同别方面的短处。”

总之,当救火夫在烟雾里冲锋突围的时候,他们只晓得天下有应当受他们的援救的人类,绝没有想到着火的屋里住有个杀千刀,杀万刀的该死狗才。天下最大的快乐无过于无顾忌地尽量使用己身隐藏的力量,这个意思亚里士多德在二千年前已经娓娓长谈过了。救火夫一时激于舍身救人的意气,举重若轻地拖着水龙疾驰,履险若夷地攀登危楼,他们忘记了困难危险,因此危险困难就失丢了它们一大半的力量,也不能同他们捣乱了。他们慈爱的精神同活泼的肉体真得到尽量的发展,他们奔走于惨淡的大街时,他们脚下踏的是天堂的乐土,难怪他们能够越跑越有力,能够使旁观的我得到一付清心剂。就说他们所救的人们是不值得救的,他们这派的气概总是可敬佩的。天下有无数女人捧着极纯净的爱情,送给极卑鄙的男子,可是那雪白的热情不会沾了尘污,永远是我们所欣羡不置的。

救火夫不单是从他们这神圣的工作得到无限的快乐,他们从同拖水龙,同提灯笼的伴侣又获到强度的喜悦。他们那时把肯牺牲自己,去营救别人的人们都认为比兄弟还要亲密的同志。不管村俏老少,无论贤愚智不肖,凡是努力于扑灭烈火的人们,他们都看做生平的知己,因为是他们最得意事的伙计们。他们有时在火场上初次相见,就可以相视而笑,莫逆于心,“乐莫乐兮新相知”,他们的生活是多有趣呀!个个人雪亮的心儿在这一场野火里互相认识,这是多么值得干的事情。懦怯无能的我在高楼上玩物丧志地读着无谓的书的时候,偶然听到警钟,望见远处一片漫天的火光,我是多么神往于随着火舌狂跳的壮士,回看自己枯瘦的影子,我是多么心痛,痛惜我虚度了青春同壮年。

我们都是上帝所派定的救火夫,因为凡是生到人世来都具有救人的责任,我们现在时时刻刻听着不断的警钟,有时还看见人们呐喊着望前奔,然而我们有的正忙于挣钱积钱,想做面团团,心硬硬,人蠢蠢的富家翁,有的正阴谋权位,有的正搂着女人欢娱,有的正缘着河岸,自鸣清高地在那儿伤春悲秋,都是失职的救火夫。有些神经灵敏的人听到警钟,也都还觉得难过,可是又顾惜着自己的皮肤,只好拿些棉花塞在耳里,闭起门来,过象牙塔里的生活。若使我们城里的救火夫这样懒惰,拿公事来做儿戏,那么我们会多么愤激地辱骂他们,可是我们这个大规模的失职却几乎变成当然的事情了。天下事总是如是莫测其高深的,宇宙总是这么颠倒地安排着,难怪波斯诗人喊起“打倒这胡涂世界”的口号。

她走了

她走了,走出这古城,也许就这样子永远走出我的生命了。她本是我生命源泉的中心里的一朵小花,她的根总是种在我生命的深处,然而此后我也许再也见不到那隐有说不出的哀怨的脸容了。这也可说我的生命的大部分已经从我生命里消逝了。

两年前我的懦怯使我将这朵花从心上轻轻摘下,(世上一切残酷大胆的事情总是懦怯弄出来的,许多自杀的弱者,都是因为起先不顾惜生命了,生命果然是安稳地保存着,但是自己又不得不把它扔掉。弱者只怕失败,终免不了一个失败,天天兜着这个圈子,兜的回数愈多,也愈离不开这圈子了!)——两年前我的懦怯使我将这朵小花从心上摘下,花叶上沾着几滴我的心血,它的根当还在我心里,我的血就天天从这折断处涌出,化成脓了。所以这两年来我的心里的贫血症是一年深一年了。今天这朵小花,上面还濡染着我的血,却要随着江水——清流乎?浊流乎?天知道!——流去,我就这么无能为力地站在岸上,这么心里狂涌出鲜红的血。

“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但是我凄惨地相信西来的弱水绝不是东去的逝波。否则,我愿意立刻化作牛矢满面的石板在溪旁等候那万万年后的某一天。

她走之前,我向她扯了多少瞒天的大谎呀!但是我的鲜血都把它们染成为真实了。还没有涌上心头时是个谎话,一经心血的洗礼,却变做真实的真实了。我现在认为这是我心血惟一的用处。若使她知道个个谎都是从我心房里榨出,不像那信口开河的真话,她一定不让我这样不断地扯谎着。我将我生命的精华搜集在一起,全放在这些谎话里面,掷在她的脚旁,于是乎我现在剩下来的只是这堆渣滓,这个永远是渣滓的自己。我好比一根火柴,跟着她已经擦出一朵神奇的火花了,此后的岁月只消磨于躺在地板上做根腐朽的木屑罢了!人们践踏又何妨呢?“推枰犹恋全输局”,我已经把我的一生推在一旁了,而且丝毫也不留恋着。

她劝我此后还是少抽烟,少喝酒,早些睡觉,我听着我心里欢喜得正如破晓的枝头弄舌的黄雀,我不是高兴她这么挂念着我,那是用不着证明的,也是言语所不能证明的,我狂欢的理由是我看出她以为我生命还未全行枯萎,尚有留恋自己生命的可能,所以她进言的时期还没有完全过去;否则,她还用得着说这些话吗?我捧着这血迹模糊的心求上帝,希望她永久保留有这个幻觉。我此后不敢多喝酒,多抽烟,迟些睡觉,表示我的生命力尚未全尽,还有心情来扮个颓丧者,因此使她的幻觉不全是幻觉。虽然我也许不能再见她的倩影了,但是我却有些迷信,只怕她靠着直觉能够看到数千里外的我的生活情形。

她走之前,她老是默默地听我的忏情的话,她怎能说什么呢?我怎能不说呢?但是她的含意难伸的形容向我诉出这十几年来她辛酸的经验,悲哀已爬到她的眉梢同她的眼睛里去了,她不用得着言语吗?她那轻脆的笑声是她沉痛心弦上弹出的绝调,她那欲泪的神情传尽人世间的苦痛,她使我凛然起敬,我觉得无限的惭愧,只好滤些清净的心血,凝成几句的谎言。天使般的你呀!我深深地明白你会原宥,我从你的原宥我得到我这个人惟一的价值。你对我说:“女子多半都是心地极偏狭的,顶不会容人的,我却是心地最宽大的。”你这句自白做了我黑暗的心灵的闪光。

我真的认识得你吗?真走到你心窝的隐处吗?我绝不这样自问着,我知道在我不敢讲的那个字的立场里,那个字就是惟一的认识。心心相契的人们哪里用得着知道彼此的姓名和家世。

你走了,我生命的弦戛然一声全断了,你听见了没有?

(写这篇东西时,开头是用“她”字,但是有几次总误写做“你”字,后来就任情地写“你”字了。仿佛这些话迟早免不了被你瞧见,命运的手支配着我的手来写这篇文字,我又有什么办法哩!)

六月十日午夜一时

苦笑

你走了,我却没有送你。我那天不是对你说过,我不去送你吗?送你只添了你的伤心,我的伤心,不送许倒可以使你在匆忙之中暂时遗忘了你所永不能遗忘的我,也可以使我存了一点儿濒于绝望的希望,那时你也许还没有离开这古城。我现在一走出家门,就尽我的眼力望着来往街上远远近近的女子,看一看里面有没有你。

在我眼里,天下女子可分两大类,一是“你”,一是“非你”。一切的女子,不管村俏老少,对于我都失掉了意义,她们唯一的特征就在于“不是你”这一点,此外我看不出她们有什么分别。在Fichte(费希特,德国哲学家)的哲学里,世界是分做ego和non-ego两部分;在我的宇宙里,只有you和non-you两部分。我憎恶一切人,我憎恶自己,因为这一切都不是你,都是我所不愿意碰到的,所以,我虽然睁着眼睛,我却是个盲人,我甚么也不能看见,因为凡是“不是你”的东西,都是我所不肯瞧的。

我现在极喜欢在街上流荡,因为心里老想着也许会遇到你的影子,我现在觉得再有一瞥,我就可在回忆里度过一生了。在我最后见到你以前,我已经觉得一瞥就可以做成我的永生了,但是见了你之后,我仍然觉得还差了一瞥,仍然深信再一瞥就够了。你总是这么可爱,这么像孙悟空用绳子拿着银角大王的心肝一样,抓着我的心儿。我对于你,只有无穷的刻刻的愿望,我早已失掉我的理性了。

你走之后,我变得和气得多了,我对于人生总是这么嘻嘻哈哈敷衍着,对于知己的朋友总是这么露骨地乱谈着,我的心已随你的衣缘飘到南方去了,剩下来的空壳怎么会不空心地笑着呢?然而,狂笑乱谈后心灵的沉寂,随和凑趣后的凄凉,这只有你知道呀!我深信你是饱受过人世间苦辛的人,你已具有看透人生的眼力了。所以你对于人生取这么通俗的态度,这么用客套来敷衍我。你是深于忧患的,你知道客套是一切灵魂相接触的缓冲地,所以你拿这许多客套来应酬我,希冀我能够因此忘记我的悲哀,和我们以前的种种。你的装成无情,正是你的多情;你的冷酷,正是你的仁爱;你真是客套得使我太感到你的热情了。

今晚我醉了,醉得几乎不知道我自己的姓名,但是一杯一杯的酒使我从不大和我相干的事情里逃出来,使我认识了有许多东西实在不属于我的。比如我的衣服,那是如是容易破烂的,此如我的脸孔,那是如是容易变得更消瘦,换一个样子,但是在每杯斟到杯缘的酒杯底我一再见到你的笑容,你的苦笑,那好像一个人站在悬崖边际,将跳下前一刹那的微笑。一杯一杯干下去,你的苦笑一下一下沉到我心里。我也现出苦笑的脸孔了,也参到你的人生妙诀了。做人就是这样子苦笑地站着,随着地球向太空无目的地狂奔,此外无别的意义。你从生活里得到这么一个教训,你还它以暗淡的冷笑,我现在也是这样了。

你的心死了,死得跟通常所谓成功的人的心一样的麻木;我的心死了,死得恍惚世界已返于原始的黑暗了。两个死的心再连在一起有什么意义呢?苦痛使我们灰心,这真是“哀莫大于心死”。所以我们是已失掉了生的意志和爱的能力了,“希望”早葬在坟墓之中了,就说将来会实现也不过是僵尸而已矣。年纪总算青青,就这么万劫不复地结束,彼此也难免觉得惆怅吧!这么人不知鬼不觉地从生命的行列退出,当个若有若无的人,脸上还涌着红潮的你怎能甘心呢?因此你有时还发出挣扎的呻吟,那是已坠陷阱的走兽最后的呼声。我却只有望着烟斗的烟雾凝想,想到以前可能,此刻绝难办到的事情。

今晚有一只虫,惭愧得很我不知道它叫做什么,在我耳边细吟,也许你也听到这类虫的声音罢!此刻我们居在地上听着,几百年后我们在地下听着,那有什么碍事呢?虫声总是这么可喜的。也许你此时还听不到虫声,却望着白浪滔天的大海微叹,你看见海上的波涛没有?来时多么雄壮,一会儿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你我的事情也不过大海里的微波罢,也许上帝正凭栏远眺水平线上的苍茫山色,没有注意到我们的一起一伏,那时我们又何必如此夜郎自大,狂诉自个的悲哀呢?

你走后,我夜夜真是睡得太熟了,夜里绝不醒来,而且未曾梦见过你一次,岂单是没有梦见你,简直什么梦都没有了。看看钟,已经快十点了,就擦一擦眼睛,躺在床上,立刻睡着,死尸一样地睡了九个钟头,这是我每夜的情形。你才走后,我偶然还涉遐思,但是渺茫地忆念一会儿,我立刻喝住自己,叫自己不要胡用心力,因为“想你”是罪过,可说是对你犯一种罪。不该想而想,想我所不配想的人,这样行为在中古时代叫作“渎神”,在有皇冕的国家叫作“大不敬”。

从前读Bury的《思想自由史》对于他开章那几句话已经很有些怀疑,他说思想总是自由的,所以我们普通所谓思想自由实在是指言论自由。其实思想何曾自由呢!天下个个人都有许多念头是自己不许自己去想的,我的不敢想你也是如此。然而,“不想你”也是罪过,对于自己的罪过。叫我自己不想你,去拿别的东西来敷衍自己的方寸,那真是等于命令自己将心儿从身里抓出,掷到垃圾堆中。所以为着面面俱圆起见,我只好什么也不想,让世上事物的浮光掠影随便出入我的灵台,我的心就这么毫不自动地凄冷地呆着。失掉了生活力的心怎能够弄出幻梦呢,因此我夜夜都尝了死的意味,过个未寿终先入土的生活,那是爱伦·坡所喜欢的题材,那个有人说死在街头的爱伦·坡呀!那脸容是悲剧的结晶的爱伦·坡呀!

可是,我心里却也不是空无一物,里面有一座小坟。“小影心头葬”,你的影子已深埋在我心里的隐处了。上面当然也盖一座石坟,两旁的石头照例刻上“春秋多佳日,山水有清音”这付对联,坟上免不了栽几棵松柏。这是我现在的“心境”,的的确确的心境,并不是境由心造的。负上莫名其妙的重担,拖个微弱的身躯,蹒珊地在这沙漠上走着,这是世人共同的状态;但是心里还有一座石坟镇压得血脉不流,这可是我的专利。天天过坟墓中人的生活,心里却又有一座坟墓,正如广东人雕的象牙球,球里有球,多么玲珑呀!吾友沉海说过:“诉自己的悲哀,求人们给以同情,是等于叫花子露出胸前的创伤,请过路人施舍。”旨哉斯言!但是我对于我心里这个新家颇有沾沾自喜的意思,认为这是我生命换来的艺术品,所以像Coleridge(柯勒律治,英国诗人)诗里的古舟子那样牵着过路人,硬对他们说自己凄苦的心曲,甚至于不管他们是赴结婚喜宴的客人。

石坟上松柏的阴森影子遮住我一切年少的心情,“春秋多佳日,山水有清音”,这二句诗冷嘲地守在那儿。十年前第一次到乡下扫墓,见到这两句对于死人嘲侃的话,我模糊地感到后死者对于泉下同胞的残酷。自然是这么可爱,人生是这么好玩,良辰美景,红袖青衫,枕石漱流,逍遥山水,这哪里是安慰那不能动弹的骷髅的话,简直是无缘无故的侮辱。现在我这座小坟上撒旦刻了这十个字,那是十朵有尖刺的蔷薇,这般娇艳,这般刻毒地刺人。所以我觉得这一座坟是很美的,因为天下美的东西都是使人们看着心酸的。

我没有那种欣欢的情绪,去“长歌当哭”,更不会轻盈地捧着含些朝露的花儿自觉忧愁得很动人怜爱地由人群走向坟前,我也用不着拿扇子去扇干那湿土,当然也不是一个背个铁锄,想去偷坟的解剖学教授,我只是一个默默无言的守坟苍头而已。

猫狗

惭愧得很,我不单是怕狗,而且怕猫,其实我对于六合之内一切的动物都有些害怕。

怕狗这个情绪是许多人所能了解的,生出同情的。我的怕狗几乎可说是出自天性。记得从前到初等小学上课时候,就常因为恶狗当道,立刻退却,兜个大圈子,走了许多平时不敢走的僻路,结果是迟到同半天的心跳。十几年来踽踽地踯躅于这荒凉的世界上。童心差不多完全消失了,而怕狗的心情仍然如旧,这不知道是不是可庆的事。

怕狗,当然是怕它咬,尤其怕被疯狗咬。但是既会无端地咬起人来,那条狗当然是疯的。猛狗是可怕的,然而听说疯狗常常现出驯良的神气,尾巴低垂夹在两腿之间。并且狗是随时可以疯起来的。所以天下的狗都是可怕的。若使一个人给疯狗咬了,据说过几天他肚子里会发出怪声,好像有小疯狗在里叫着。这真是惊心动魄极了,最少对于神经衰弱的我是够恐怖了。

我虽然怕它,却万分鄙视它,厌恶它。缠着姨太太脚后跟的哈巴狗是用不着提的。就说那驰骋森林中的猎狗和守夜拒贼的看门狗罢!见着生客就狺狺着声势逼人,看到主子立刻伏贴贴地低首求欢,甚至于把前面两脚拱起来,别的禽兽绝没有像它这么奴性十足,总脱不了“走狗”的气味。西洋人爱狗已经是不对了,他们还有一句俗语“若使你爱我,请也爱我的狗罢”,(Love me,Love my dog.)这真是岂有此理。人没有权利叫朋友这么滥情。不过西洋人里面也有一两人很聪明的。歌德在《浮士德》里说那个可怕的Mephistopheles第一次走进浮士德的书房,是化为一条狗。因此我加倍爱念那部诗剧。

可是拿狗来比猫,可又变成个不大可怕的东西了。狗只能咬你的身体,猫却会蚕食你的灵魂,这当然是迷信,但是也很有来由。我第一次怕起猫来是念了爱伦·坡的短篇小说《黑猫》。里面叙述一个人打死一只黑猫,此后遇了许多不幸事情而他每次在不幸事情发生的地点都看到那只猫的幻形,狞笑着。后来有一时期我喜欢念外国鬼怪故事,知道了女巫都是会变猫的,当赴撒旦狂舞会时候,个个女巫用一种油涂在身上,念念有词,就化成一只猫从屋顶飞跳去了。

中国人所谓狐狸猫,也是同样变幻多端,善迷人心灵的畜生,你看,猫的脚踏地无声,猫的眼睛总是似有意识的,它永远是那么偷偷地潜行,行到你身旁,行到你心里。《亚俪斯异乡游记》里不是说有一只猫现形于空中,微笑着。一会儿猫的面部不见了,光剩一个笑脸在空中。这真能道出猫的神情,它始终这么神秘,这么阴谋着,这么留一个抓不到的影子在人们心里。欧洲人相信一只猫有十条命,仿佛中国也有同样的话,这也可以证明它的精神的深刻矫健了。我每次看见猫,总怕它会发出一种魔力,把我的心染上一层颜色,留个永不会退去的痕迹。碰到狗,我们一躲避开,什么事都没有了,遇见猫却不能这么容易预防。它根本不伤害你的身体,却要占住你的灵魂,使你失丢了人性,变成一个莫名其妙的东西,这些事真是可怕得使我不敢去设想,每想起来,总会打寒噤。

上海是一条狗,当你站在黄浦滩闭目一想,你也许会觉得横在面前是一条恶狗。狗可以代表现实的黑暗,在上海这现实的黑暗使你步步惊心,真仿佛一条疯狗跟在背后一样。北平却是一只猫。它代表灵魂的堕落。北平这地方有一种霉气,使人们百事废弛,最好什么也不想,也不干了,只是这么蹲着呆呆地过日子。真是一只大猫将个个人的灵魂都打上黑印,万劫不复了。

若使我们睁大眼睛,我们可以看出世界是给猫狗平分了。现实的黑暗和灵魂的堕落霸占了一切。我愿意这片大地是个绝无人烟的荒凉世界,我又愿意我从来就未曾来到世界过。这当然只是个黄金的幻梦。

这么一回事

我每次跟天真烂漫的小学生,中学生接触时候,总觉得悲从中来。他们是这么思虑单纯的,这么纵情嘻笑的,好像已把整个世界搂在怀里了。我呢?无聊的世故跟我结不解之缘,久已不发出痛彻心脾的大笑矣。我的心好比已经摸过柏树油的,永远不能清爽。

我每次和晒日黄,缩袖打瞌睡的老头子谈话,也觉得欲泣无泪。“两个极端是相遇的”。他们正如经过无数狂风怒涛的小舟,篷扯碎了,船也翻了,可是剩下来在水面的一两块板却老在海上飘游,一直等到消磨得无影无踪。他们就是自己生命的残留物。他们失掉青春和壮年的火气,情愿忘却一切和被一切忘却了,就是这样若有若无地寄在人间,这倒也是个忘忧之方。真是难得糊涂。既不能满意地活它一场,就让它变为几点残露随风而逝罢!

可是,既然如是赞美生命力的销沉,何不于风清月朗之辰,亲自把生命送到门口呢?换一句话说,何不投笔而起,吃安眠药,跳海,当兵去,一了百了,免得世人多听儿声呻吟,岂不于人于己两得呢?前几天一位朋友拉到某馆子里高楼把酒,酒酣起舞弄清影时候,凭阑望天上的半轮明月,下面蚁封似的世界,忽然想跨阑而下,让星群在上面啧啧赞美,嫦娥大概会拿着手帕抿着嘴儿笑,给下面这班蚂蚁看一出好看的戏,自己就立刻变作不是自己,这真是人天同庆,无损于己(自己已经没有了,还从那里去损伤他呢?)有益于人。不说别的,报馆访员就可以多一段新闻,hysteria的女子可以暂忘却烦闷,没有爱人的大学生可以畅谈自杀来销愁。

但是既然有个终南捷径可以逃出人生,又何妨在人生里鬼混呢!

但是……

但是……

……

昨天忽然想起苏格拉底是常在市场里蹓跶的,我件件不如这位古圣贤,难道连这一件也不如吗?于是乎振衣而起,赶紧到市场人群里乱闯。果然参出一些妙谛,没有虚行。市场里最花红柳绿的地方当然要推布店了。里面的顾客也复杂得有趣,从目不识丁的简朴老妇人到读过二十,三十,四五十,以至整整八十单位的女学生。可是她们对于布店都有一种深切之感。她们一进门来,有的自在地坐下细细鉴赏,有的慢步巡视,有的和女伴或不幸的男伴随便谈天,有的皱着眉头冥想,真是宾至如归。虽说男女同学已经有年,而且成绩卓著,但是我觉得她们走进课堂时总没有走进布店时态度那么自然。唉吓!我却是无论走进任何地方,态度都是不自然的。

乡友镜君从前说过:“人在世界上是个没有人招待的来客。”这真是千古达者之言。牢骚搁起,言归正传。天下没有一个女人买布时会没有主张的。她们胸有成竹,罗列了无数批评标准,对于每种布疋绸缎都有个永劫不拔的主张,她们的主张仿佛也有古典派浪漫派之分,前者是爱素淡宜人的,后者是喜欢艳丽迷离的。至于高兴穿肉色的衣料和虎豹纹的衣料,那大概是写实派罢。但是她们意见也常有更改,应当说进步。然而她们总是坚持自己当时的意见,绝不犹豫的。这也不足奇,男人选妻子岂不也是如此吗?许多男人因为别人都说那个女子漂亮,于是就心火因君特地燃了。天下没有一个男人不爱女子,也好像没有一个女子不爱衣服一样。刘备说过:“妻子是衣服。”千古权奸之言,当然是没有错的。

布店是堕落的地方。亚当夏娃堕落后才想起穿衣。有了衣服,就有廉耻,就有礼教,真是:“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人生本来只有吃饭一问题,这两位元始宗亲无端为我们加上穿衣一项,天下从此多事了。

动物里都是雄的弄得很美丽来引诱雌的。在我们却是女性在生育之外还慨然背上这个责任。女性始终花叶招展,男性永远是这么黑漆一团。我们真该感谢这勇于为世界增光的永久女性。

这也是一篇Sartor Resartus罢!

无情的多情和多情的无情

情人们常常觉得他俩的恋爱是空前绝后的壮举,跟一切芸芸众生的男欢女爱绝不相同。这恐怕也只是恋爱这场黄金好梦进而的幻影罢。其实通常情侣正同博士论文一样的平淡无奇。为着要得博士而写的论文同为着要结婚而发生的恋爱大概是一样没有内容吧。通常的恋爱约略可以分做两类:无情的多情和多情的无情。

一双情侣见面时就倾吐出无限缠绵的话,接吻了无数万次,欢喜得淌下眼泪,分手时依依难舍,回家后不停地吟味过去的欣欢——这是正打得火热的时候。后来时过境迁,两人不得不含着满泡眼泪离散了,彼此各自有两个世界,旧的印象逐渐模糊了,新的引诱却不断地现在当前。经过了一段若即若离的时期,终于跟另一爱人又演出旧戏了。此后也许会重演好几次。或者两人始终保持当初恋爱的形式,彼此的情却都显出离心力,向外发展,暗把种种盛意搁在另一个人身上了。这般人好像天天都在爱的旋涡里,却没有弄清真是爱哪一个人,他们外表上是多情,处处花草颠连,实在是无情,心里总只是微温的。

他们寻找的是自己的享乐,以“自己”为中心,不知不觉间做出许多残酷的事,甚至于后来还去赏鉴一手包办的悲剧,玩弄那种微酸的凄凉情调,拿所谓痛心的事情来解闷销愁。天下有许多的眼泪流下来时有种快感,这般人却顶喜欢尝这个精美的甜味。他们爱上了爱情,为爱情而恋爱,所以一切都可以牺牲,只求始终能尝到爱的滋味而已。他们是拿打牌的精神踱进情场,“玩玩吧”是他们的信条。他们有时也假装诚恳,那无非因为可以更玩得有趣些。他们有时甚至于自己也糊涂了,以为真是以全生命来恋爱,其实他们的下意识是了然的。他们好比上场演戏,虽然兴高采烈时忘了自己,居然觉得真是所扮的脚色了,可心中明知台后有个可以洗去脂粉,脱下戏衫的化装室。他们拿人生最可贵的东西:爱情来玩弄,跟人生开玩笑,真是聪明得近乎大傻子了。这般人我们无以名之,名之为无情的多情人,也就是洋鬼子所谓Sentimental了。

上面这种情侣可以说是走一程花草缤纷的大路,另一种情侣却是探求奇怪瑰丽的胜境,不辞跋涉崎岖长途,缘着悬岩峭壁屏息而行,总是不懈本志,从无限苦辛里得到更纯净的快乐。他们常拿难题来试彼此的挚情,他们有时现出冷酷的颜色。他们觉得心心既相印了,又何必弄出许多虚文呢?他们心里的热情把他们的思想毫发毕露地照出,他们的感情强烈得清晰有如理智。

天下这般情人也是神情清爽,绝不慌张的,他们始终是朝一个方向走去,永久抱着同一的觉悟,他们的目标既是如皎日之高悬,像大山一样稳固,他们的步伐怎么会乱呢?他们已从默然相对无言里深深了解彼此的心曲,他们哪里用得着绝不能明白传达我们意思的言语呢?他们已经各自在心里矢誓,当然不作无谓的殷勤话儿了。他们把整个人生搁在爱情里,爱存则存,爱亡则亡,他们怎么会拿爱情做人生的装饰品呢?他们自己变为爱情的化身,绝不能再分身跳出圈外来玩味爱情。聪明乖巧的人们也许会嘲笑他们态度太严重了,几十个夏冬急水般的流年何必如是死板板地过去呢;但是他们觉得爱情比人生还重要,可以情死,绝不可为着贪生而断情。他们注全力于精神,所以忽于形迹,所以好似无情,其实深情,真是所谓“多情却似总无情”。我们把这类恋爱叫做多情的无情,也就是洋鬼子所谓Passionate了。

但是多情的无情有时渐渐化做无情的无情了。这种人起先因为全借心中白热的情绪,忽略外表,有时却因为外面惯于冷淡,心里也不知不觉地淡然了。人本来是弱者,专靠自己心中的魄力,不知道自己魄力的脆弱,就常因太自信了而反坍台。好比那深信具有坐怀不乱这副本领的人,随便冒险,深入女性的阵里,结果常是冷不防地陷落了。拿宗教来做比喻吧。宗教总是有许多方式,但是有一般人觉得我们既然虔信不已,又何必这许多无谓的虚文缛节呢,于是就将这道传统的玩意儿一笔勾销,但是精神老是依着自己,外面无所附着,有时就有支持不起之势,信心因此慢慢衰颓了。天下许多无谓的东西所以值得保存,就因为它是无谓的,可以做个表现各种情绪的工具。老是扯成满月形的弦不久会断了,必定有弛张的时候。睁着眼睛望太阳反见不到太阳,眼睛倒弄晕眩了,必定斜着看才行。老子所谓“无”之为用,也就是在这类地方。

拿无情的多情来细味一下吧。乔治·桑(George Sand,法国小说家)在她的小说里曾经隐约地替自己辩护道:“我从来绝没有同时爱着两个人。我绝没有,甚至于在思想里属于两个人,无论在什么时候。这自然是指当我的情热继续着。当我不再爱一个男人的时候,我并没有骗他,我同他完全绝交了。不错,我也曾设誓,在我狂热时候,永远爱他;我设誓时也是极诚意的。每次我恋爱,总是这么热烈地,完全地,我相信那是我生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真恋爱。”乔治·桑的爱人多极了,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情,但是我们不能说她不诚恳。乔治·桑是个伟大的爱人,几千年来像她这样的人不过几个,自然不能当做常例看,但是通常牵情的人们的确有他可爱的地方。他们是最含有诗意的人们,至少他们天天总弄得欢欣地过日子。

假使他们没有制造出事实的悲剧,大家都了然这种飞鸿踏雪泥式的恋爱,将人生渲染上一层生气勃勃,清醒活泼的恋爱情调,情人们永久是像朋友那样可分可合,不拿契约来束缚水银般转动自如的爱情,不处在委曲求全的地位,那么整个世界会青春得多了。唯美派说从一而终的人们是出于感觉迟钝,这句话像唯美派其他的话一样,也有相当的道理。许多情侣多半是始于恋爱,而终于莫名其妙的妥协。他们忠于彼此的婚后生活并不是出于他们恋爱的真挚持久。却是因为恋爱这个念头已经根本枯萎了。法朗士说过:“当一个人恋爱的日子已经结束,这个人大可不必活在世上。”高尔基也说:“若使没有一个人热烈地爱你,你为什么还活在世上呢?”然而许多应该早下野,退出世界舞台的人却总是恋栈,情愿无聊赖地多过几年那总有一天结束的生活,却不肯急流勇退,平安地躺在地下,免得世上多一个麻木的人。“生的意志”使人世变成个血肉模糊的战场。它又使人世这么阴森森的见不到阳光。在悲剧里,一个人失败了,死了,他就立刻退场,但是在这幕大悲剧里许多虽生犹死的人们却老占着场面,挡住少女的笑涡。许多夫妇过一种死水般的生活,他们意志消沉得不想再走上恋爱舞场,这种的忠实有什么可赞美呢?他们简直是冷冰的,连微温情调都没有了,而所谓Passionate的人们一失足,就掉进这个陷阱了。爱情的火是跳动的,需要新的燃料,否则很容易被人世的冷风一下子吹熄了。中国文学里的情人多半是属于第一类的,说得肉麻点,可以叫作卿卿我我式的爱情,外国文学里的情人多半是属于第二类的,可以叫作生生死死的爱情。这当有许多例外,中国有尾生这类痴情的人,外国有屠格涅夫、拜伦描写的玩弄爱情滋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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