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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肯尼迪

六岁时,我长了第一根白头发,长在头顶的正中间。妈妈看到时,紧紧抱住了我,告诉我这是智慧的象征,预示着我的未来。她激动地跑出家门,骄傲地告诉所有愿意听她吹嘘的人:我们的穷苦日子有了一线光明,因为肯尼迪的白头发预示着伟大的成就。但是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尽管我才六岁,我经历过的痛苦已经超过了一大批六十岁的人,这根白头发就是我历经磨难的证据。

我出生时,家乡正遭遇大旱。我的母亲才十五岁,她没有结婚就生下了我,满心恐惧。整个村子的人都因此排斥她,只有她的母亲、我的外婆艾斯特一个人照顾她。如果一个女人没有结婚就生了孩子,尤其是男孩,那么这个孩子很有可能命不久矣。村子里,女人的私生子常常被娘家的男性直接杀死,或者被扔到树林中等死,因为这样的男孩会被娘家视为争夺土地的威胁。没有婚姻,这个孩子就无法继承父亲的土地,他长大后可能会要求继承母亲家里人的土地。因此,我母亲在怀孕时一直祈祷生个女孩。

村子里有几位德高望重的长老,他们神机妙算、足智多谋,人们相信他们能够预测未知。旱灾中的一天,一位睿智的先知老人得到了神示,她来到我祖母家,告诉我母亲孩子会在今晚出生。被先知预测到要出生可是件大事,整个村子一整天都对这件事议论纷纷。

当天晚上,我出生了。在外婆的小棚屋里,没有熟练的接生婆,我十五岁的妈妈就这样生下了我。谁都不想来帮忙,连村子里公认的产婆们都怕受到我妈妈坏名声的牵连。在她被疼痛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时候,唯一能紧紧握住的东西,是我外婆的手。终于,我的脚出来了。外婆看到先出来的脚,明白了先知的预言:这不是一次寻常的分娩。艾斯特非常害怕,因为她有可能同时失去女儿和新生的外孙。在我们村,若是没有医疗人员在场,臀位分娩能够母子平安简直闻所未闻。她握着女儿的手,祈祷分娩顺利,这时她以为这是最后一次握着女儿的手了。然而那天晚上,奇迹接连发生。不仅母亲和我都撑过了这关,而且在我的第一声啼哭冲出小棚屋时,天空下起了雨!因此我有了这个姓“欧戴德(Odede)”,它的意思是“旱灾之后”。这场大雨接连下了好几天。

我出生后,村子里的长老们召开了一个特殊会议来讨论我的命运。他们谈到,我的母亲没有结婚,这样我长大后可能会成为一个麻烦。也许应该按照惯例,把我放到树林中让我被狗吃掉。但是他们还是犹豫了,因为我是通过臀位分娩诞下的。按照我们卢奥族[15]的传统信仰,只有国王和部落首领能在臀位分娩中活下来。还有,我出生时的降雨,又该怎么解释?卢奥族的人非常看重征兆。我妈妈常说,在等待会议结果的这段时间里,她紧张到心脏根本无法跳动。

宣布结果时,村民齐聚一堂。欧杰波·马洛克是村子里的一位长老和先知,他站在大家面前宣布我是上天的赐福,因为我的出生带来了降雨。外婆经常跟我提起,在那一刻她泪如雨下,嘴里喃喃说着“Nyasaye duong”,意思是“伟大的上帝”,她相信这句话会传到天堂。这位先知说我不仅是为这个村子而生的,更是为世界而生的,应该用一个伟人的名字给我命名。

他们又花了几天时间讨论我的名字。他们提出了两个名字:拉姆基或者卢安德,一位是罗部落的伟大先知,一位是著名的勇士。先知马洛克都不同意,他坚持要给这孩子取一个举世闻名的名字。这时,我外婆提出了一位美国总统的名字,他的“空运计划”带给家乡一大批优秀的年轻人去美国深造的机会。就在我出生那年,这群年轻人陆续回国,成为肯尼亚著名的医生、律师和领导人,其中一位领导人就是贝拉克·奥巴马的父亲。那位美国总统就是约翰·F.肯尼迪,因为这群杰出的海归年轻人,肯尼迪这个名字对卢奥族的人们来说如雷贯耳,故而我的名字就取为肯尼迪·欧戴德(Kennedy Odede)。

我不到两岁时,我妈妈嫁给了巴毕,和他搬去了内罗毕,因为他听说在内罗毕很容易找到能养家糊口的工作。他们把我留给了我的外婆艾斯特照看。

我还在蹒跚学步时,就知道自己是外婆的掌上明珠。有吃的东西,她总是让我先吃,对我说“吃得饱才长得好”。她常常把我抱在怀里胳肢我,逗我玩儿。外婆无论去哪里,都要背着我,因为到了同龄人会走路的年龄时,我走起路来还是不太稳当。我永远忘不了外婆那双温柔的手是如何紧紧地抱着我,又是如何小心翼翼地把我放下,始终让我待在她的视线范围之内。然而在其他人眼中,我只是一个累赘。

在我三岁时,外婆艾斯特被一只疯狗咬了。她死前受尽了折磨,而我对此一无所知,依旧爬进她的被窝里,问她什么时候我们再去逛市场。她临终时,我陪在她的身边,泪水从她的眼里淌下来。她对我说:“永远不要忘记,不管发生什么,世界上都会有属于你的位置。”外婆去世后,同村的舅舅们都不愿收养我,我妈妈只好把我带去了内罗毕。我的中间名“欧维提(Owiti)”的意思就是“没人要的孩子”。

我来到了基贝拉,这里再也没有像外婆那样温柔的手了。我从人们看我的眼神中就看得出来我是一个累赘,是他们没钱喂的一张嘴。当他们背着我去这去那时,我能感觉到自己好重;而当他们不耐烦地把我放下时,我也能感觉到他们对我的嫌弃。在我快四岁时,家里人对我学走路已经不抱希望了。比起穷困的家境,我的残疾让我们家蒙受了更大的耻辱。突然有一天,我在基贝拉迈出了第一步。我来到污水沟边,竟然走过了一个临时搭的小桥。消息很快传开了:那对穷鬼的孩子,终于能走路了。

五岁时,我只有一条短裤,没有衣服,没有鞋子。我的妹妹杰姬比我小两岁,她有一件衣服,是一件我已经穿不下的旧衣服。继父巴毕买不起皮带,所以用一根绳子勒在裤子上。住在隔壁的女人常说,虫子要是住在我们家都会被饿死。基贝拉的水摊卖的水对我们来说太贵,我们只好去流动的污水沟里打水,拿回家后妈妈会用沙子把水稍微过滤一下。

到了晚上,我们都睡不着觉。我们浑身瘙痒,翻来覆去,身上到处都是被跳蚤咬的红印子。有一天,我妈妈终于有钱在附近的小商店买了块硬币大小的肥皂。她把我们早早叫醒,我们都尽可能用最少的水和肥皂洗了澡。因为太久没有接触过肥皂泡沫,我的皮肤被蜇得刺痛,妹妹杰姬在洗澡时都哭了。洗完澡,妈妈洗了我们的衣服,把衣服晾在我家和邻居家之间那块小小的空地上,让太阳烤干。我干干净净地坐在家里的地上,微微发抖。这时我听到了一阵喧闹。

“你想把病传染给我们吗?把这些脏衣服拿走!”欧蒙迪妈妈大喊着。她是我们的邻居。

我看着妈妈。她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女人,她看起来神态自若,像是什么都没有听到。她对欧蒙迪妈妈的粗鲁置之不理,仍然不紧不慢地用我们唯一的壶烧水泡茶,并且注意着尽量节约燃料(mafuta)。欧蒙迪妈妈并没有停止恶语伤人,仍然大声骂着我们有多穷多讨厌。突然,我们听到一阵跺脚声。她把妈妈洗干净的衣服扔到地上,在上面一顿猛踩。我看到好不容易洗干净的衣服上沾满了尘土,气得哭了起来。我们可能再也买不起肥皂了。妈妈走过来,擦干了我的眼泪。她轻声安慰着我,告诉我不管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都不能轻易放弃。她冲我眨眨眼,从口袋里拿出一片只有之前四分之一大小的肥皂!这是她准备留到下次用的。这一刻,她是我的英雄。邻居们这样欺负她,让五岁的我伤心万分,然而她用行动教会我,这样的人不值得理会。

我的母亲是我见过的最坚强、最勇敢的人。我小时候一直有些害怕她,因为她总是与世俗抗争,并能从中获得力量、自得其乐。她敢于为自己的信念发声,哪怕这会显得与他人格格不入。小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她总是这么敢冒险,长大后,我懂得了她是一个有坚定信念的人,也愈发尊重和敬佩她的勇气。

我的母亲叫简·阿晨,大家叫她阿洁。她从小到大都很叛逆。她出生于肯尼亚偏远的农村,家中有十二个孩子,她排行老八。她从来没有上过学,因为她是一个女孩,她的人生只需要结婚生子即可。她不得不起早贪黑地做家务,走上几个小时的路去打水,在兄弟们放学回来之前就开始准备晚饭。晚饭通常是粥。百忙之中,我的妈妈会偷偷地拿出兄弟们的课本,自学识字。女孩子看书学习是不规矩的行为,但是她对书中神秘的文字实在太好奇了。

妈妈十二岁时,她的大多数同龄人都嫁给了附近村落里年长的男人。她们几乎从不反抗——如果反抗,他们就把你绑起来,逼着你嫁人。妈妈的一个朋友出去打水,却再也没有回来。后来才知道,女孩家里先前收了一笔丰厚的彩礼。她的家人并不会为此伤心,反而对这样的收获心满意足。我妈妈不想接受包办婚姻,也不想被迫嫁人,尽管她也身处贫穷,但是她有一个其他女孩想都不敢想的愿望:嫁给自己喜欢的人。我可以想象,正处青春期的她,就像全世界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渴望被爱、被关怀,作为一个含苞待放的美丽姑娘,她也渴望被人倾慕。

在妈妈十三岁时,村子里的长老们给她安排了一门亲事,要她嫁给邻近村庄的一个男人,成为他的第六个老婆。这让大家都目瞪口呆,简·阿晨竟然能嫁给这么有钱的男人!要知道,一个男人的老婆如果超过两个,就意味着他是个有钱人。因此整个村子都为我妈妈的这桩婚姻骄傲,能够嫁到这么富有的人家,简直是全村的荣耀。她的聘礼是七头牛和十只山羊,这样大手笔的聘礼在我们村可是多年未见了。

可妈妈并不这么想,这个男人的年龄足够当她祖父了,她不想嫁给这么老的人。但是她又有什么选择呢?我的外婆很心疼,她爱自己的女儿。虽然外婆从没上过学,却有开明的思想,她不希望女儿陷入悲惨的境地,遗憾终身。外公的第一个妻子爱丽丝不能生育,外婆是我外公的第二个妻子,爱丽丝和我外婆亲如姐妹,虽然她生不了孩子,但是外婆的十二个孩子都是由她接生的。

长老们已经给妈妈定下了婚约,她无法直接反抗。在一个静悄悄的晚上,外婆带着妈妈逃跑了。她把妈妈送去了一个很远的村子,那里住着外婆的姐姐。妈妈在她的姨妈家躲了好几个月,她们村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直到她的父亲去世,她才不得不回去参加葬礼。她回到村子后,除了外婆,没有一个人理她。大家都对她充满敌意,甚至责怪她引发了大旱。父母都不让女儿跟我妈妈来往,大家都躲着她,免得沾染上她身上的厄运。因为妈妈公然反抗了长老的决定,蔑视了那个有钱人的贪婪,她在这个村子里失去了立足之地。村民们都想让她过得痛苦不堪,对其他女孩子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

十四岁时,村里的长老们来到外婆家,警告妈妈,这次她必须结婚,她的所作所为已经给村里的女孩们树立了一个坏榜样。长老们在村里的权威不容置疑,妈妈明白,很快就会有新的包办婚姻落到她头上。几天后,他们又找到另一个老得可以做她祖父的人。他叫萨科瓦,住在另一个村子,他已经有了四个老婆,要娶妈妈做第五个。

这个老男人由一个自行车队护送着来到村子验收他的新老婆,来到妈妈面前时,见她面若冰霜,一动不动地坐着。然后,他和我的舅舅们坐在客厅喝着本地酿的啤酒,商议着彩礼数目。双方都有一位谈判代表。一位舅舅开始推销妈妈的优点:年轻、厨艺好、身强力壮、吃苦耐劳。老男人并没有还价,为了炫耀他的财富,还主动提出把彩礼翻倍。他希望人人都知道他很有钱,不在乎这区区彩礼。

他们达成一致后,叫我妈妈从厨房出来,给她未来的丈夫行礼。按照约定,她当天就要离开,搬去萨科瓦家。我们部落的风俗是女孩子嫁过去之后,彩礼才会送来。舅舅们让妈妈走到萨科瓦身旁,他们对即将到手的彩礼满心期待。妈妈和萨科瓦握手时,触到那又老又干的皮肤,想到自己就这样被卖给一个老人,心中怒不可遏。她强忍着怒火,提出想做完饭再出发去新家。她回到厨房,做了一锅滚烫的粥,倒进一个大瓢,端着粥走回客厅。她的兄弟们都面带微笑,满意地看着她,叛逆的简·阿晨终于肯顺从婚姻安排了。

然而妈妈并没有把盛粥的瓢端给她的新丈夫,而是直接将冒着热气的粥泼到了他的脸上。

老男人发出了一声孩子似的尖叫,所有人都大惊失色,慌忙站起来逃跑。她的兄弟们和萨科瓦的随从们为了躲开她,都跌跌撞撞地跑着,他们的脸上带着恼怒的表情,不时有人狼狈地摔倒在地上。妈妈跑出了村子,逃离了她被迫嫁人的命运。这件前所未有的事迅速传遍了周围所有的村庄。她的兄弟们气冲冲地发誓说要好好教训她一顿,要把她绑在全村人面前打一顿。

我妈妈去她另一位姨妈家躲了一年。所以阿洁逃婚的故事可不止发生了一次,而是两次。有时我会想,逃跑是为了什么呢?无论她跑去哪里,她都得嫁人,不结婚的女人是无法在我们的社会中生存下去的。后来,妈妈怀孕生下我之后,还是嫁给了巴毕。巴毕是他们家中唯一的男孩,高中时因吸毒而辍学。虽然他还年轻,却已经因为粗暴野蛮和酗酒成性而臭名昭著了。人们觉得他与强悍的简·阿晨十分般配。妈妈嫁给巴毕是为了抚养我,因此我也是让她遭受折磨的一个原因。

我最喜欢巴毕微微喝醉的时候,因为这是他会跟我们亲近和说笑的唯一时刻。

“你们这些小崽子懂不懂啊,有时候穷人的生活才是最好的。你看那些有钱人总是担心来担心去,还是我们过得又穷又开心!”

我打断他:“巴毕,可是我们活得不开心啊。我想吃好吃的、喝汽水、玩玩具、看电视,但我一样都没有,有钱人的孩子们什么都有,还能去上学。我们怎么可能活得快乐?”

他看着我说:“我知道,但是你听我说,我听说过城市里的有钱人是怎么过日子的。他们成天担心自己的钱会被偷走,连觉都睡不好。还有,他们的孩子可不像你和杰姬这么乖。他们的孩子都是被宠坏的小浑蛋。”

我和妹妹开心地笑了。我还不懂什么叫作被宠坏,但是我知道这很不好。跟所有孩子一样,我喜欢被爸妈表扬,而巴毕极少夸奖我们。平时,巴毕总是拿我撒气,对我非常凶狠。他打我比打妈妈的次数还要多,常常把我打得喘不上气。打我时,他还要逼妈妈在一旁看着,这样他会从中获得乐趣。我年纪很小时,就意识到要离他远一些。

他喝到中等程度醉时也还好,并不可怕。因为这时他很疲乏,虽然嘴里仍会对我们骂骂咧咧,但是听起来有些漫不经心。有时候,他会往地上扔几样东西,或者对妈妈推推搡搡,但是过不了一会儿,他就会开始呼呼大睡,我们便获得短暂的解脱。

然而当他喝到酩酊大醉时,我们的末日就来了。在我五岁时,有一次只是因为我让妈妈给我再加了一勺米饭,他便兽性大发,发疯似的打我,我被打得当场拉了裤裆。只要巴毕看到我吃东西,他就满心不悦。为了以防万一,有时妈妈会在他回家之前偷偷给我吃些东西。有一次,他撞见了妈妈这样干,就把炉子上正烧着的热水往她头上浇。看到这可怕的场景,我尖叫起来。我心里明白,妈妈是因为我才受到这种折磨的。

在基贝拉,人们很容易看出来一家是不是有饭吃。因为做饭时,必须去室外点炭炉(jiko),炭火才能着起来。如果哪家没有把炭炉放在家门口做饭,大家就会知道他们的日子最近过得水深火热。在贫民窟里,女人们喜欢炫耀自家的生活,邻居欧蒙迪妈妈更是这样。每当她家有肉吃时,她都要弄得尽人皆知。我们家无米下炊时,妈妈有时仍会把炉子搬到外面,点着火,假装她也在做饭,尽管锅里空空如也。她还让我们把油抹在嘴唇上,要有邻居来串门,他们会以为我们已经吃过饭。她不准我们去别人家吃饭,因为邻居们会在背后嘲笑我们穷。

妈妈的解释是:“人活脸,树活皮,再穷也不能露怯。”

我家只有一间房子,每天晚上我们都席地而坐,用母语祈祷,默默祈求这一次上帝能听到我们的哀求。我们祈求上帝,让我们摆脱这令人窒息的贫穷,哪怕是暂时的喘息也好。妈妈从没上过学,但是她会用卢奥语(她的母语)读书和写字。我们家唯一一本书是《圣经》,她非常喜爱诵读《圣经》中的谚语。读完《圣经》后,我们会唱颂歌唱到睡前。无数个晚上,我饿得咕咕叫的肚子像是在附和着我们的颂歌。

有一阵,我和妹妹经常在午饭时间溜到欧蒙迪妈妈家吃饭,尽管我们知道妈妈尤其不愿意让我们去这位邻居家吃饭。一天,妈妈和欧蒙迪妈妈吵架,她对妈妈吼道:“你连你的娃娃都喂不饱,还好意思跟我吵架!知不知道我帮你喂过好几次你的娃娃!你要是养不起他们,生这么多孩子干什么?”

妈妈勃然大怒。我和妹妹本想抵赖,结果没用。当妈妈极为生气时,她的气势足以把我吓得忘记饥饿,所以我不敢回家。

那天晚上下雨了,我浑身湿透,又冷又饿,坐在离家不远处的一条小巷里,在泥地上画画打发时间。其实下雨时,待在外面也挺好的,因为家里的情况更糟。我们的房顶是用硬纸板和铁皮搭成的,雨水可以轻而易举地流进家中,打湿铺在地上的硬纸板,那可是我们睡觉的地方。

这时,我的面前伸过来一只手,手里捏着一片珍贵的面包。我听到有人说“给你”。

我抬起头,是欧蒙迪。他是欧蒙迪妈妈的儿子,是我的好朋友,我们经常在一起玩。他慷慨地把面包分给我,而我犹豫着不敢拿。

“没关系,我不会告诉别人的。”他说。

欧蒙迪和我一起坐在雨中,我小口小口地吃着面包,仔细地品味着食物的香味。吃完后,我们四目相对,不约而同地顽皮一笑——一起在雨中玩耍是我们最爱干的事情!我们在巷道里奔跑,在泥地上滑行,一同放声大笑。我们在路边捡到了一个烂了的黑色塑料袋,举着它神气活现地走在路上,假装我们是有钱人,打着有钱人用的那种黑伞。

我俩还经常自己做玩具,用废弃的塑料袋和绳子做足球,用罐头盒子做玩具车,其他小孩对我们的手工玩具羡慕不已。如果有人想跟我们一起踢足球,我们就让他拿食物来做“门票”。我的安提诺姨姨叫我“聪明勇敢的运动员(Ogwanjo)”,因为我喜欢踢足球,而且能利用废物做出足球。

有一天,我看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景象:街上有一群像是刚从坟墓里面爬出来的人,他们的皮肤白得吓人——姆宗古。他们拿着一个黑色的机器,对着我时还会闪出白光。我觉得这个东西会伤害我,大叫着逃跑了。后来我才知道那是照相机,照相机的闪光和那群人说话的声音都让我害怕。不过我们很少看到这群人,最多一年一次。每次看到他们,我都会跑开躲起来。

我对他们有好几个看法:第一,他们肯定很笨,因为他们总是对着没用的东西拍照,比如街上的鸡、棚屋,还有一些其他无趣的破烂;第二,有次我看到一个孩子摸着白人的皮肤大声对他们说:“你好吗(How are you)?”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以为,所有白人的名字都叫“你好吗”。再见到他们时,我也去摸了一个人的皮肤,发现摸起来跟我们的皮肤一样软软的。不过我还是很惊讶,因为我以为摸完他之后我的手会沾上白色,结果并没有,这让我有点失望。

欧蒙迪的父母可以付得起每月五美元的学费,因此他可以去基贝拉的非正规学校上学。我家当然无力供我读书,不过欧蒙迪回家后会带着我和他一起学习。他先把学到的东西教给我一遍,然后我和他一起写作业。我用他唯一的一根铅笔在作业本上抄写字母,写好后用橡皮擦掉,他再写上他的作业。

然而好景不长,欧蒙迪突然毫无预兆地病了,他变得十分虚弱,连玩的力气都没有了。我经常去他家,坐在地上,看着他一动不动地躺着。没有人知道他得了什么病,也许是麻疹,也许是疟疾,也许只是因为贫穷。妈妈不准我再去他家,怕我被传染。但是我不怕,一直以来,他都违抗他妈妈的要求,主动帮助我,在他需要我时,我也绝不会离开。

突然有一天他去世了,他才八岁。他爸妈没钱把他那小小的尸体放进停尸房,只好把他放在家里。一周后,他的尸体变长了,并且开始发出异味。我们的风俗是孩子不能看死人,但我会偷偷溜去他家看他,我想看看他会不会醒过来。没有人跟我解释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既孤独又害怕。每天晚上,人们都聚在一起,大声放着音乐,一起祈祷,并为欧蒙迪家募捐,好让他的尸体能放进停尸房。终于,钱凑够了,我亲眼看着欧蒙迪被抬走了。我心想:我的好朋友跟原来不一样了。他一直在睡觉,而且他可能再也不回来了。

我开始夜夜做噩梦,半夜里浑身湿透地尖叫着醒来。我太想念欧蒙迪了,我想让他回来。他给过我多少帮助,他那么小却那么慷慨。想到这些我开始失眠,害怕再做关于他的噩梦,我也不敢走夜路,害怕会突然看到他。

几周后,邻居中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孩也因病去世了,她的死引起了人们的恐慌。那时候,人们还不知道什么是艾滋病,只是看到病死的人身上满是疮肿,令人胆战。这个女孩家没钱买棺材,她的尸体只好先用布包着。所有人对她家的屋子都避而远之,大家都怕会传染上这种可怕的疾病。我意识到世界是多么地残酷:社会最底层的穷苦人民,总是面对着突如其来的灾难和变故,让生活雪上加霜。

一天晚上,我们家的门被踹开了,两个警察闯了进来。他们人高马大,脚穿大警靴,手持钢枪。我们吓坏了。妹妹杰姬抱住了巴毕的腿,襁褓里的利兹哇哇大哭,我则从睡觉的纸板上一跃而起,光着身子缩进了角落里。

“是他。”他们指着巴毕。

巴毕那天本来很幸运,找到了一个焊工的活儿,现在警察对他边打边骂,我们在一旁听到了事情的原因:工地丢了东西,人们怀疑是他偷的。一个警察狠狠踹着他的肋骨,吓得妈妈尖叫起来。在我们家,巴毕一直是最暴力的人,从没有人敢对他怎么样,现在看着他被殴打,我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我在心里祈祷利兹停止哭泣,怕她把警察惹毛。她出生后,我从早到晚地照顾她,她就像是我的孩子一样亲。另一个警察在家里横冲直撞,翻箱倒柜,四处寻找赃物,打碎了一个盘子,还摔坏了几样东西。

最后,他对同事说:“东西不在这儿,什么都没找到。”

巴毕浑身颤抖地躺在地上,双手护着被踢断的肋骨。他的眼睛被打得乌青,鼻子淌着血,他的样子让我魂飞魄散。残暴的巴毕第一次如此脆弱,如此无助,这样的场景让我感到既惊恐又刺激。

打人的警察怒吼道:“把他带走!他可能把东西藏起来了,或者卖了!还得再收拾收拾他。”

“不!求你了!我怀孕了,我还有三个孩子!求你放了他,要不我们怎么活啊!”妈妈歇斯底里地哭喊着扑到巴毕身边。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妈妈对巴毕表达如此强烈的感情。警察粗暴地把她一把推开,拖着巴毕走了。

妈妈抱着肚子躺在地上,绝望地哭着。看着妈妈,我暗自发誓要成为一名勇士。我心里知道,妈妈非常爱我,一直很关心我,尽管平时她不敢在巴毕面前表现出来。我迫不及待地想要长大,想要保护她。我把小宝宝利兹抱进怀里,轻轻地晃着她,哄她平静下来。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我也只是个孩子,在哄一个更小的孩子。不过那晚,我觉得我的肩膀上扛着的是整个世界。

巴毕被关进了监狱。以前他虽然会用偶尔挣到的钱去喝酒,但还能剩一点贴补家用。现在我们彻底走投无路了,没有一个人向我们伸出援手。巴毕在家时,家里总是闹得鸡犬不宁,邻居本就不喜欢我们,这次连警察都冲到家里来了,大家更是对我们唯恐避之不及。

妈妈很快想出了办法。周六早上,妈妈叫了一群女人去教堂见面。她让杰姬留在家里照看利兹,叫我跟她一起走。

“肯尼迪,我需要你帮我写点东西。”

我没有在学校学过写字,但是我跟欧蒙迪和另一个朋友波尼费斯学过写字。波尼费斯和欧蒙迪在一个学校上学,他总是穿着合身的衣服,是我们这一片里最干净的男孩。因为我家的名声不好,家长们都告诉孩子不要跟我玩,免得学坏。但是波尼费斯很有主见,不在乎别人怎么想。

我和波尼费斯商量好,我们都要学会认字和写字,长大后如果我们相隔很远,就可以给对方写信。每天下午,我都急切地等待着波尼费斯放学回家,他那些破旧课本里的知识让我如饥似渴。波尼费斯在学校时,我就在街上和垃圾桶里捡旧报纸看。一知半解地读完后,我用铅笔画出不认识的词语,让波尼费斯把它们写下来,拿去学校问老师。他每天都拿着一长串词语去问老师,尽管我不去上学,我却渐渐地比他学得更快、更好了。不过时间一长,波尼费斯的老师开始不耐烦了,告诉他要把重心放在学校里学的东西上,别再去记课外的单词了。

我遇到不认识的词,还是会记下来,等到周日去圣马可教堂时,向弗朗西斯神父求教。等到弥撒结束后,我走到他身边。他身穿长袍,友好地问我:“肯尼迪,什么事?”

“神父,能不能教我这些词怎么读?”

“你能先试着读一读吗?你读完我再教你。”

我吃力地读着。他拿过我手中的纸,把上面的词读给我听,并让我跟着他读。我读得很标准,他有些意外:“肯尼迪,现在你能不能自己读出这些单词?”

“可以。”我说。

我读完后,他说我有“锋利的[16]脑子”。我心想,我的脑子并不是把刀啊!但是我还是困惑地点点头。我又问他,下次我还能否再向他请教生词。他说每周六他都可以教我,我们就定在每周这个时候学习单词。走之前他问我:“你从哪儿找的这些词?”

“从街上和垃圾桶里捡到的报纸上面。”

他看着我,点点头,说他很感动,下周六会带些杂志给我。

就这样,我的英语有了很大的进步,连波尼费斯都感到惊讶。我的英语比去学校上学的孩子们学得还好。我每周都要请弗朗西斯神父给我解释生词的意思,可是时间长了,他也有些厌倦了。他说,我问的单词对他来说都有些难度了。最后,他送给我一个属于我自己的老师——词典。

妈妈需要我写些什么?为什么要写东西?不到关键时刻,她总是不肯告诉我。

我们到达小铁皮房教堂时,已经有二十个女人聚在那里了。我实在不懂妈妈叫她们来做什么,我知道其中有不少人都不喜欢我妈妈。但是妈妈有着职业政治家的潜质,她有办法让人们跟随她。

妈妈既没说客套话,也没吹嘘自己的想法,而是带着与生俱来的演说家气场,开门见山地开始讲话:

“虽然现在我们很穷,但我们都是有尊严的人。我们挣到的钱总是被丈夫拿走,永远不够用。我有一个办法让我们拥有属于自己的钱。”

这时,在场的所有人都聚精会神地听着她讲话!我看着妈妈,被她的勇气和独创力所打动。她接着说下去:

“我们每周会面一次,每个人都带上五十先令。我们把钱凑在一起,二十个人的五十先令加在一起就是一千先令。每周,都有一个人可以拿到这一千先令,我们可以用这些钱做点小生意,挣更多的钱,甚至可以存下来一些以备急用。我们一直轮流下去,直到每个人都拿到一千先令。到那时我们就可以开始新的一轮了,到时候每人每周再拿出一百先令。”

“我们可以活得更好。”妈妈柔声说道,听起来像个牧师,也像一个生活的斗士。

一时间,屋子里鸦雀无声,突然,所有人都开始说话了,大家热烈地讨论着,像是妈妈弹出了一个漂亮的和弦。

“我们每个人都要签名,并且保证每周都要交钱、不中途退出。只要有一个人退出,这个计划就无法进行了。有人会写字吗?”

没人举手。妈妈用眼神示意我,现在我明白了。就这样,十岁的我成了妇女互助小组的官方秘书。

一个女人急切地问:“我们能不能明天就开始?”

我看到妈妈屏住了呼吸,这也是她想问的问题。大家又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她们能不能在今天就凑到五十先令。大家都决定试一试。

第二天晚上,她们又回到这座教堂,只有两个人没能凑到五十先令。妈妈把她藏在纸板“床垫”下面的最后五十先令拿出来了,这是她早就计划好的。她们举办了正式的选举,妈妈被选为主席,我是秘书。我无比自豪地帮在场的所有女人在一张纸上签下了名字。签好名后,要选出一个人拿到第一周的集体资金。妈妈选了奥提诺妈妈成为第一个受益人。

看着妈妈把五十先令都交了出去,我心慌起来,用胳膊肘碰碰她,不满地低声说:“妈妈,你在做什么呀?那是我们最后一点钱了,给了别人我们就什么都没了!我们最需要这钱了!”

她瞪了我一眼,说:“肯尼迪,想要获得别人的信任是需要付出的。”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不理她。因为她的豪言壮语,我们全家得过整整一星期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

三周后,轮到了我们家领取资金!我激动地跑到街上跳起了舞。拿到钱后,我和妈妈直接去了市场,为她的菜摊进了双倍的番茄,还买了洋葱和卷心菜。那天晚上,我们卖光了所有的菜。几周以来,妈妈终于能在家门口骄傲地做一顿晚饭,并让所有邻居都看到。

吃饭时,妈妈给我传授了一些她的智慧:“你要知道,我们的世界里有两种神——上帝和其他的小神。上帝非常忙,他要操心全世界所有人的问题,不一定能顾得上我们。不过,我们身边还有很多人,他们都是小神,在我们的人生之路上,他们能给我们很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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