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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如此彬彬之盛

不用矜夸,我实事求是地认为,大家都认为我很有文化。尽管隔了两重“认为”,但我明白,这种文化和陈秀所谓的文化无关,和九年义务教育无关。那些讨厌我的人,也只说我品行不端,就算写大字报,向我开炮,也只骂我是流氓犯。我学习成绩并不优异,卷面上的数字是硬性指标。大家对有文化的概念,似乎只停留在语文好这一层面。朝雨说这是旧思想在作祟。可我语文成绩也并不拔尖,看来大家对“有文化”的概念,只停留在文章写得好这一层面。朝雨说这是旧文化在捣鬼。

历史只是一个过程,文化就无所谓新旧。在朝雨的解读下,我的名字也很文艺。她猜测我的名字是出自屈原那句“长余佩之陆离”,但我告诉她我爸妈根本没读过《离骚》,我叫陆离只是因为我爸爸我爷爷我祖宗十八代都姓陆,并且我出生那天刚好赶上祖父离世而已。我说,我这叫生而不凡,命犯孤星,酷得很。

朝雨皱了皱眉头,你一张嘴有点儿遮拦,别瞎说,正青天白日的。

朝雨仍旧说她的理论,屈原应该是很漂亮的人物?你长相虽然平平无奇,但不要自暴自弃,只要坚持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做一个大写的人,你还有改造的可能。你要洁身自好,不要以为多就是好,那是物质贫乏年代的思想。尤其是针对女生。女朋友多了不起吗,那是封建糟粕,现在都什么时代了?

二十一世纪呀。你说得对,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共产共妻,美女都是我的对象。但我不据为己有,环保共享。

朝雨说,滚,你这觉悟!我告老师。

陈秀基本上已经把上期的黑板报擦干净了,剩得一张单调的黑板。朝雨做事讲究,又强行要我和陈秀再擦一次。我们拒不妥协,还真拿自己当处女座呀?

朝雨拿了帕子跑了,我和陈秀面面相觑,以为惹得朝雨生了气。我们决定去食堂吃点东西,再从长计议,朝雨却拧着湿湿的帕子回来了。她径自去洗手间洗了干净,要再来黑板上擦过一次。在我和陈秀尴尬的笑容中,她走向了黑板,开始重擦。我抢过去,说,给我。

孟光接了梁鸿案了。朝雨说着,又是一语刺道,免动大少爷金手!

何苦来!我叹口气,又笑道,给我吧,倒记起仇了。金手银手,不如你的手。

我直接从她手里拿下了帕子,她也大方递给我,站在了一旁搓着手。我喊一声“子秀”,陈秀一愣,我把帕子远远地扔给了他。陈秀一时失守,手忙脚乱一阵,这才接住。

陈秀说,陆离,你不能这样借花献佛,借刀杀人吧?不讲究。

我说,就让你擦黑板,别的事儿还不都我来。

陈秀本不是个计较的人,便心甘情愿地擦黑板去了。

我双手叉腰站在一旁,朝雨望了我一眼。后来我问她为什么那一眼饱含柔情,为什么要临去时秋波一转?她说,是你眼神儿有问题。哪儿来的临去秋波那一转?

黑板净了,五月底天气,初夏时节,天宇折射的蓝光里,有一种明快的热。黑板一会儿就干了。我拿了粉笔,自行上前作画。我从小自学琴棋书画,虽然了无成就,但应付这一块黑板还是绰绰有余。

我小时候家里没有电视,看电视要去亲戚家里,或者在广场角落一个卖影碟的小店门口。小店随时都用一个巨大的彩电放着碟片电影,一群小孩子便聚在门口,远远地观看。我一个发小曾经在那里站了整整一个下午,看完了三部电影,看了成龙李连杰和周润发,转身骤然发现,天黑了,他迈步回家,突然双脚抽筋,摔倒在地。我在家没有电视看,各种小学生必读书目也已经翻得没味儿了,只好在家里偷看父亲藏在床头柜里的《知音》《花花公子》等色情的杂志刊物。实际上书中描写的很多东西,在年幼的我看来并无可以体会之处——类似心情,可以参照鲁迅《朝花夕拾·琐记》中,关于他撞见衍太太和丈夫看春宫图时的描写——我更喜欢看书尾的那些幽默笑话和藏在书中间的那一两页漫画。更多的时候,父母在家,我就拿起父亲的毛笔,在省下早上一个烧饼的钱买来的宣纸上涂涂写写。我初临颜真卿的《勤礼碑》,初中时候,进了城,在新华书店看到更多的书法册子,眼界大开,这才觉得颜体字太过端庄雍容,我更爱放诞不羁,爱光膀子打铁的嵇康甚于一本正经的孔老二。我改临赵孟頫,后来又改成王羲之父子,再变成米芾,变成苏东坡。但坦诚说,这些临摹都是扯淡。我不过偶尔兴起,只有漫不经心地写“我”体字,才是常态。朝雨不同,她下功夫临帖,只要是《九成宫醴泉铭》中出现过的字,她写得几乎一模一样。

她还是要求我去写黑板上的字,说是粉笔字写多了,指甲会变色,和数学老师一个样,洗不干净。字儿写烦了,我画画。画画我倒是一个人也不学,自顾自意淫,墨色山水,缥缈空虚,后来我写文章,也采用山水画的方式,点缀、留白、虚实、天然,追求意境,追求隐约的、简单的、婉转的美。早年,从父母以及他们接到家里的叔叔阿姨的言辞中,我知道自己的作品还算有些摸样。

图画很快被我勾勒出来,该写的文字也基本写完了。然而画却并不适合黑板报,显得不合时宜。黑板报画的多是卡通人物,用色大红大紫,而我做出来的黑板报,都是国画风格,山水花鸟梅兰竹菊,用色清逸淡雅。可我又有看不起别人黑板报文案抄课本的毛病,喜爱拿起粉笔自我发挥,一溜马,主题能从端午节跑到了非洲去。这样,图文两失策,都落了下成。不知道我们老师哪根神经发炎了,偏喜欢让我来做这事儿,从没来过什么奖状,他也不怪。末了,我在黑板上写:清晨微风,有雨与虹。

我和周围的伙伴们有一种奇怪的代沟,我完全可以跟他们在各种不同场合中谈笑风生,但始终难以摆脱局外人的视角。我一个叫做柳叶飞的发小曾用一种类似巫师的眼神看着我,说我身上有异于常人的气息。后来他辍学了,但总是喜欢找我玩耍,他说他一直欣赏我,“那是一种直觉,说不出为什么”。再后来,我发现自己的文章总是莫名其妙的便仿如天成,柳叶飞恍然大悟,说,妈的,我说呢,原来是你文曲星转世啊!我很得意,但得意的时间持续得很短,因为很快我便发觉他的论断大有商量余地。他接着说他自己是如来佛祖的灯芯,我说灯芯是青霞和紫霞,都是女的,你骑着小弟弟满街乱跑,除非你的小弟弟是灯芯,你把它点燃,我就信。他辩解道,两根灯芯,自然是一阴一阳,阴阳相济才能发光发热,王八蛋电影没**儿,骗人的。我还在找我的伴,也就是你说的那根女灯芯,有了她,我才能发光发热。后来柳叶飞告诉我他找到了他的灯芯,还把灯芯的名字文在了小腹上,浓郁的**覆盖着,仿佛是为了躲避如来佛祖和四大天王的缉拿。可他始终也没躲掉,老天有眼,疏而不漏,他的灯芯后来在别的男人床上燃烧了。医生说,嘿嘿,想去掉小腹上的文身,可能会导致你阳痿。

柳叶飞文曲星的预言成了笑话,我可没那么容易认命。我绝望地躺在芳草地上,夜幕一层层笼罩起过来。漫天的星星像是神灵的眼睛,在注视着苍苍茫茫的大地。银色的星河间,飘渺着亮白的云气。我顺着银河往西北方望去,见了一个巨大的勺子横在山巅,我指着中间的那颗开阳星说,嗨,你小子。它竟似突然眨了眨眼。这倒吓了我一跳,赶紧转身跑回家里去。

所有的小孩儿都会觉得自己跑赢了数亿精子,生而不凡。我初一刚来县城,没来得及结识当地臭味相投的少年,就和柳叶飞一伙儿,在长江边无人区研习降龙十八掌等上乘武功。秋夏之际,下午总碰上渔人来打渔。一条窄窄的渔船,下锚离开了江滩,仿佛细长的竹叶荡进了水杯。有豪迈的汉子,撒手抛下渔网,无数个菱形方格在瞬间展开,背面的阳光正好从这汉子的背后溢出来,透过这些菱形格子闪耀我的双眼。透过并不普照的阳光,我似乎觉察到这座江边城市艰辛而浪漫的往事。

我一个恍惚,凝神端坐,继续修炼我的武功心法。江水依然流淌,我又忍不住想起自己小时候住在村子里的时光,那会儿我跑到河里捉螃蟹,吃掉它们的大钳子,然后鼓起自己的肱二头肌,看起来的确比之前更大。大人不止说吃螃蟹钳子会长力气,并说在河里逆流淌水能够把自己练得身轻如燕。我常常在河里奔驰,健步如飞,快过扁脚的鸭子。稍微长大,初中了,我开始读得通《离骚》,背得完《三字经》、会画简笔画,我觉得自己简直是周星驰演的那个唐伯虎。我问过我妈,我出生的时候有没有天现异象,她说,你以为你真是文曲星呀!我暗地里猜想,或许是分娩的痛苦,让她无暇注意外界山河鬼神于转瞬间的叹息。我诚然向往一碗井水一瓢阳春面一蓑烟雨的诗意生活,但我的骨头咔咔出声血液滋滋作响,这辈子不混个生前身后名我会骂时不我予、我会骂老天不公。妈后来告诉我,我抓周时抓了只笔,我很高兴,问,是毛笔还是钢笔?我妈说,不是我打击你,你当时抓的是彩色笔。

彩笔能干气象的,我妈这样打击我,说明她并没有读过《秋兴八首》。但在后来我的兴趣转移了,我发现除了理想,还有个迷人的东西叫做女生。于是跟柳叶飞坦白,你说咱会不会是因为贪恋女色,被贬下凡来了。柳叶飞问,你别以为自己长得丑,就是天蓬元帅!

我对女性的热爱,一定是源自头发。在我小时候,我妈有一把好头发,黑,长,直,夜色一样,瀑布一样,直直的垂到后腰,美。在小镇第二完全小学读书的时候,班花——后来成为我的初恋坐在我前面,头发黑,长,直,夜色一样,瀑布一样,直直的垂到我的桌沿儿,美。我上课总忍不住要去摸摸,搓搓,嗅嗅。一定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发觉异性的美好,从头发开始,到眉眼,到脸蛋儿,到胸,到腿,一直深入到精神与灵魂。

我看着朝雨的头发,在阳光下散发鸟类羽毛的色泽。透过她的头发,她的轮廓若隐若现。朝雨对色调的把握比一般人好,我勾勒出来的画,自然由她来填图。她的影子斜斜抹在黑板上,填涂的那一段青云看起来就有了乌云的阴凉。擦黑板、画图以及写字占用太多时间,这一节课就要结束了。这节课下后,有一个小时的吃饭时间。吃完饭,学生们又继续回教室上晚自习。这晚自习打着自习的名号,总让陈秀想起那句歌词,你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老师结成虎狼之师,一点点蚕食我们的自习课。老师讲不讲是他的事,可听不听那,就是我们的事。我们太过聪明,好像卡通里的喜羊羊。喜羊羊是不怕狼的。

文化长廊是从教学楼去食堂的必经之地,上面是殷红色的飞檐,下边是一条窄窄的通道。一下课,这短短的长廊势就被人潮淹没,像是迁徙时期的动物世界。为了不妨碍别人,我决定先打道回教室,从长计议。我退后两步,看了看整体构图。四五个烽火台,五六截长城,黑板左上角是两三只桃花,黑板右下角是一座孤峰,孤峰左上角伸出三根松枝,松针飞落,仿若青云,又确是青云。留白处是我自己的文字,包括一首题目叫“形而上的孤独”的小诗:深色的海面延伸出黑色暗符/月下的珊瑚想要触碰头顶的天书/在一个越来越形而下的世界/我越来越感到一种形而上的孤独。

我问,朝雨,画得怎样?

我画画的时候,朝雨就一直靠在一棵丹桂树上,偶尔和陈秀交谈几句,却不和我言语,像是怕打扰了我。桂花儿还没开,叶子却很浓密,圆圆的树冠,构成一个绿色的巨大花球。这时她微笑道,我打九十九分,保留一分,防止你骄傲。

谢了!我打了个毫不清脆的响指,对陈秀说,子秀,收工!

朝雨看着黑板说,别着急呀,还有三分钟下课,还能再上点色!

我小心翼翼在她肩膀上轻轻推了一下,明天再说吧。朝雨,明天我们再看你表现,好好准备,不要让组织失望。

不要脸!

陈秀笑了,我也笑了,并不理会朝雨的创作热情,匆匆收拾好东西,开始朝教室走。开了教室门,几个写作业的同学抬头来看,在这些目光的滋养下,我感到满足。但我知道,在这些家伙眼里,我是个玩弄爱情的浪荡子,他们一定害怕我伤害了他们可亲可敬的班长,我在他们的目光里找到了警示的信号。纵然如此,当人群涌动,当众人瞩目,如果朝雨走在我旁边,我就能明显能感觉到自己变得趾高气昂、眼神嚣张。后来网络上出现了一句让当时的我非常有共鸣的话:就喜欢看你们看不惯我却又干不掉我的样子。朝雨说这句话很欠抽,千夫所指,还死不要脸。

我们把粉笔和尺子放在讲台上,把抹布挂在教室左前方那个只能看中央一台的电视机的支架上,然后把桶放回抹布的下边。子秀坐在最后排,为了赶快准备好冲去食堂,便飞速跑回到座位去拿饭卡以及餐巾纸。

我回头看了看朝雨,她对我轻轻笑,眨眨眼。她座位总是靠着窗户,算是她的一个小小癖好。我侧身让她先坐了进去。我自己还没来得及坐下,下课铃声突然响了。只瞬间,无数学生突然爆发出积压已久的热情,你追我赶,拉拉扯扯。这栋楼便充斥了人类所能发出、所能制造的一切声响,像厮杀的战场,更像滚石音乐会的现场。

我赶紧找朝雨要了一张餐巾纸,抢先招呼着陈秀和林山南,和他们跑下楼去。朝雨跟往常一样,拿出数学练习册写。我知道朝雨的习惯有些特别,她喜欢等别人都吃得差不多了再去食堂,大概她不太喜欢拥挤。有时候她妈妈会从家里给她送饭来,用一个天蓝色的饭盒装着。饭盒里的米饭饱满亮白,菜色鲜艳。

我母亲的饭也做得特别好,只是她从来没给我送过饭,如果她要送我也一定拒绝,作为一个男生,我拒绝被母亲这样疼爱。朝雨总说我有强烈的大男子主义,让人生厌。或许正是这种大男子主义,才让我一直没有勇气正式向她表露爱意,就算有,也只是旁敲侧击半开玩笑的说出来。如今,我对那一两年的记忆,已是非常片段化,对于当时内心的种种感觉,我也只能从这些碎片记忆以及当时留下的一些文字中去揣测。这种揣测极容易失真,但除此以外,我别无他法。如果不仰仗那些符号,鬼才知道我逝去的往事是不是真正发生过,那些已经离我而去的人是不是真正存在过。我是不是真正存在过?

食堂的饭菜并不好吃,大师傅对于盐的使用未免大方过度,奉节以前的确是盐的集散地,白盐山下还曾有一大股盐水。但咱有盐文化可不是说我们都是吃盐长大的,有文化不一定都是把墨汁儿当成牛奶喝。我分析,大概是因为菜做咸一些,我们便不得不多饭,菜的量就能够得以偷工减料了。柳叶飞听了我的分析后不以为然,科普道,你学校食堂和超市连锁的吧?盐放多了,你们渴得快,还不得去排队买饮料么?我觉得他论证得颇为严密,便幸福地向真理低头。我们一群人吃完饭回到教室,朝雨也吃完了他妈妈送来的饭菜,又开始在埋头写作业。

她安静地坐着,黑得发蓝的头发如旧垂下。我透过她的头发看她的轮廓,觉得美好极了,恍惚间闻到桂花香。那一刻,我清醒地意识到,我和眼前这个女孩,一定会有很多故事发生。她的鼻尖眉眼在半偏头发的遮掩下若隐若现,惹人遐想。人间的滚滚红尘里,有人如此莲花盛开,如此亭亭净植。原来神会如此慷慨的赠送人类礼物。除了神,还有谁拥有这种完美且和善的力量呢。

朝雨没有因为教室的喧闹分心,就算自习课时,不管教室里进来一个或者出去一个什么样的人,她也都不关心,说那是纪律委员的事。我这个什么班干部也不是的人却总忍不住抬起头去瞧瞧,就好像担心会走进来一头犀牛或者裸奔狂。

我想起朝雨的天天向上。她的作业似乎比我们都多,永远也写不完,就像幻想之中我和她的未来,一样漫漫无尽。相比之下,我内心躁动,我热爱玩耍,我想站上万众瞩目的舞台。不过,偶尔有夜晚,路灯光浸透窗帘,室内昏昏暗暗。这时候我也会思考人生,把自己弄得疑神疑鬼。人是从哪儿来的?猴子是从哪儿来的?宇宙大爆炸之前有什么鬼东西?我死了去哪儿了?人的本质是什么?意义有没有意义?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思如泉涌,有时候又会感觉不堪重负,有时候又觉得整日昏昏沉沉,脑袋里像装满了浆糊,忽然浆糊沉重得像是铅水。我拖着射完后的**一样疲软的身体,试着去运动运动,新鲜空气、大量出汗、全身舒展,让我思维明快。一个小时五千米,一节体育课一场球。我流着汗,喘着气,摸着自己跳动的肌肉,哼哼,我现在有力量操翻这个世界了。

陈秀的体育倒是很上台面,他肌肉发达,像是剥了皮的蛤蟆。他的头发上竖着,穿运动裤的时候比穿牛仔裤多,一望而知是条好汉。他却固执地认为自己属于“心有猛虎,细嗅蔷薇”那一类。实际上我们都不认为他是那样的人物。我觉得他很有趣,于是告诉他诸葛亮自我安慰的言语,果然,他开始摇头晃脑地哼哼道:时人莫之许也!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是林山南。他在高二的时候坐上了我的座位,成为了朝雨的同桌。这厮在初三的时候就是国家三级运动员,到高二的时候,便晋升为了二级。每当他说出来他的偶像是科比和徐志摩时,总会引起人十足的好奇,想了解了解眼前这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杂种怪胎。林山南体育好,讨女孩子喜欢。他找我学过一段时间怎么写诗,我看了看他类似于顺口溜的习作,譬如“姑娘姑娘美如花,我想把你抱回家,回家去见我爸妈,我的床儿软又大”,让他先回去练字。他的字儿比我写的还潦草,我的潦草尚有一定章法,某几笔甚至是出自名家,他的便纯粹是瞎写。甲骨文还可以考究,置于林山南的字儿,没有他的陪同阅读,大概这个世界上没人能破译得了。

要男人欣赏另一个男人,是很困难的。但我依然欣赏林山南,就像我欣赏我的发小柳叶飞一样。柳叶飞也打球,他打的球是桌球,看起来优雅些,不过当时的老师家长都觉得那是流氓运动。叶飞从不写诗,甚至丝毫没有这种想法。这样我们感到奇怪。少年人写诗不跟**一样吗,他居然不写诗。况且当时的奉节号称诗城,就连广场上的乞丐都会吟“朝辞白帝彩云间”,如此彬彬之盛。他没考上高中,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以外,我和他基本上没什么好事儿需要交集。不过我一直不愿与他失去了联系,朋友是旧的好,这个旧朋友总让我想起司马迁写的侠客,就算我为了女人插他两刀,他还要帮我销毁凶器。

陆离,干了这杯,如你所说,人生得意须尽欢。

我干下这杯酒,还是忍不住提醒柳叶飞:不,李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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