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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三列马

汪曾祺

“三”是《三国演义》,“列”,是《东周列国志》,“马”是马克思主义。

耿四喜是梨园世家,几代都是吃戏饭的。他父亲是在科班抄功的,他善于抄功,还善于“打通堂”。科班里的孩子嘴馋,有的很调皮,把老板放在冰箱里的烧鸡偷出来,撕巴撕巴吃了,老板知道了,“打通堂!”一个孩子在台上尿了裤子,“打通堂!”全科班的孩子都打屁股,叫作“打通堂。”耿四喜的父亲在鼻窝里用鼻烟抹了个蝴蝶,用一条大白手绢缠了手腕,叫学生挨个儿趴在板凳上,把供在祖师爷牌位前的板子“请”下来,一人五板或十板。用手绢缠腕子是防备把腕子闪了。每人每板,都一样轻重,不偏不向,打得很有节奏。打完一个,提上裤子走人,“下一个!”这些孩子挨打次数多了,有了经验,姿势都很准确利落。“打通堂”培养了他们的同学意识,觉得很甘美。日后长大了,聚在一起,还津津乐道,哪次怎么挨的打,然后举杯共进一杯二锅头。“干!”

耿四喜是个“人物”。

他长得跟他父亲完全一样,四楞子脑袋,大鼻子,阔嘴,浑身肌肉都很结实,脚也像。这双脚宽、厚、筋骨突出,看起来不大像人脚,像一种什么兽物的蹄子。他走路脚步重,抓着地走。凡是“练家”都是这样走,十趾抓地。他很能吃,如《西游记》所说“食肠大”。早点四两包子,两碗炒肝;中午半斤猪头肉,一斤烙饼;晚上少一点,喝两大碗棒子粥就得。

他学的是武花脸,能唱《白水滩》这样的摔打戏,也演过几场,但是台上不是样儿,上下身不合,“山东胳臂直隶腿”,以后就一直没有演出。剧团成立了学员班,他当了学员班抄功的老师。几代家学,抄功很有经验。他说话有个特点,爱用成语,而且把成语的最后一个字甚至几个字“歇”掉。学员练功,他总要说几句话勉励动员:

“同学们,你们都是含苞待,将来都有锦绣前。练功要硬砍实,万万不可偷工减。现在要是少壮不,将来可就老大徒了!踢腿!——走!”

他爱瞧书,《三国演义》《东周列国志》看得很熟。京剧界把《三国演义》和《东周列国志》合列为“三列国”。三国戏和列国戏很多,不少人常看这两部书,但是看得像耿四喜这样滚瓜烂熟、倒背如流的,全团无第二人。提出“三列国”上的大小问题,想考耿四喜,绝对考不倒!全团对他都很佩服,送了他一个外号:“耿三列”。没事时常有人围着要他说一段,耿四喜于是绘声绘色,口若悬河,不打一个“拨儿”,一讲半天。于是耿四喜除了“耿三列”之外,还博得另一个外号:“耿大学问”。

“文化大革命”,天下大乱,一塌糊涂。成立了很多“战斗队”。几个人一捏估,起一个组名:“红长缨”“东方红”“追穷寇”……找一间屋子,门外贴出一条浓墨大字,就可以占山为王,革起命来:勒令“黑帮”交代问题,写大字报,违反宪法,闯入民宅,翻箱倒柜,搜查罪证。耿四喜也成立了一个战斗组。他的战斗组的名字随时改变,但大都有个“独”字:“独立寒秋战斗组”“风景这边独好战斗组”,因为他的战斗组只有他一个人,他既是组长,又是组员。他不需要扩大队伍,增长势力。后来“革命群众”逐渐形成两大派,天天打派仗,他哪一派也不参加,自称“不顺南不顺北战士”。北京有一句土话,叫作“骑着城墙骂鞑子——不顺南不顺北”。不过斗黑帮的会,不论是哪一派召开的,他倒都参加的。同仇敌忾,义愤填膺,口沫横飞,声色俱厉。他斗黑帮永远只是一句话,黑帮交代问题,他总是说:“说那没用!说你们是怎么黑的!”

中国的事情也真是怪,先给犯错误、有问题的人定了性,确立了罪名,然后发动群众,对“分子”围攻,迫使“有”问题的人自己承认各种莫须有的问题,轮番轰炸,疲劳战术,“七斗八斗”,斗得“该人”心力交瘁,只好胡说八道,把自己说成狗屎堆,才休会一两天,听候处理。这种办法叫作“搞运动”。这大概是中国的一大发明。

黑帮对耿四喜还真有点怵。不是怕他大喊大叫,而是怕他的“个别教练”。他每天晚上提出一个黑帮,给他们轮流讲马列主义。他喝了三两二锅头、一瓶啤酒,就到“牛棚”门外叫:“×××,出来!”这×××就很听话地随着他到他的战斗组,耿四喜就给他一个人讲马列主义,这叫“单个教练”。耿四喜坐着,黑帮站着。每次讲一个小时,十二点开始,一点下课。耿四喜真是个“大学问”,他把十二本“干部必读”都精读了一遍,“剩余价值论”“政治经济学”“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都能讲得下来。《矛盾论》《实践论》更不在话下。他讲马列主义也是爱用歇后语:“剩余价”“上层建”“经济基”……

因为耿四喜熟读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使剧团很多人更加五体投地,他们把他的外号“耿三列”修改了一下,变成了“三列马”。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耿四喜调到戏校抄功,他说话还是爱用歇后语。

耿四喜忽然死了,大面积心肌梗塞,抢救无效,呜呼哀哉了。

开追悼会时,火葬场把蒙着他的白布单盖横了,露出他的两只像某种兽物的蹄子的脚,颜色发黄。

原载《小说》1997年第1期

点评

小说《三列马》是汪曾祺晚年创作的“当代野人系列”之一。小说塑造了耿四喜这样一个“文革”投机分子的形象。耿四喜虽出身梨园世家,但他的“山东胳膊直隶腿”让他“台上不是样儿”,因此没演过几场戏。但就是这样一个业务水平并不精粹的人却在“文化大革命”中找到了施展自己“才华”的天地。耿四喜的才华,也是他混迹于梨园的看家本领——熟读经典。他将京剧界人士常用的《三国演义》和《东周列国志》看得滚瓜烂熟、倒背如流,成为了全团唯一一个“耿三列”“耿大学问”,并得以立足于剧团。而“文革”一来,他则将十二本“干部必读”都精读了一遍,将马列主义经典倒背如流,更使人对他五体投地,从而得以立足于“文革”。

但讽刺之处在于,他的这些学问其实是徒有其表的,典型的例子便是他喜欢将成语后的一个字甚至几个字“歇”掉:“含苞待”“锦绣前”“剩余价”“上层建”“经济基”……小说以他的不伦不类来映射“耿大学问”这一名号的虚伪——其真实用意只在于用学问来装扮自己,以混迹于剧团和他所属的那个时代,从而满足自己的私欲。

“文革”这个大舞台给予了耿四喜满足私欲的机会,也给予了他暴露自己人性丑恶的条件。小说写出了他的世故圆滑和阴狠毒辣:自成一派战斗组,不顺南不顺北,两边不得罪。但斗黑帮的会他却一个不落地都参加:义愤填膺,声色俱厉;整黑帮时借着酒劲发泄,单个“教练”,施展他的“大学问”……在他死时,小说特意提到了他的“像某种兽物的蹄子的脚”,隐喻了他人性的异化——一个半人半兽的存在物。这一切,既是他人性中恶的发展,也是“文革”对他的异化。可以说,汪曾祺成功地刻画了耿四喜,也成功地刻画了产生耿四喜的那个环境和时代。

(陈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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